天主教信理由聖經所證明
閱讀聖經是唯一得救的途徑嗎?
評論:如果閱讀聖經是得救所必需的方法,耶穌便會作出那樣的聲明,並且也會為祂的追隨者提供所必需的方法。
2. 宗徒之中或其他人當中,有多少人實際寫下了現在新約中的內容?少數宗徒寫下了我們主教導的一部分,正如他們自己明確聲明的;即:伯多祿、保祿、雅各伯、若望、猶達、瑪竇,以及聖馬爾谷與聖路加。其他人則沒有寫下任何東西,至少沒有任何記錄顯示如此。
評論:如果私人解釋的聖經是天主所制定的信德準則,那麼宗徒們便是在失職,因為他們之中的一些人反而只採用了講道。
3. 基督所建立的是一個教導人的教會,還是一個閱讀聖經的教會?新教的聖經明確聲明,基督建立的是一個教導人的教會,而這教會早在任何新約書卷寫成之前便已存在。
羅 10:17:可見信德是由聽道而來,而聽道是藉着天主的話而來。
瑪 28:19:所以你們要去訓導萬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
谷 16:20:他們出去,到處宣講,主與他們合作,以隨後的奇蹟證實所傳的道。亞孟。
谷 16:15:祂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講福音。」
評論:如此,「唯獨聖經」理論的整個基礎便倒塌了。
4. 我們的主命令宗徒們所教導的內容,與新約所包含的內容之間,有任何重大差別嗎?我們的主命令祂的宗徒教導祂所吩咐的一切;(瑪 28:20);祂的教會必然必須教導一切;(若 14:26);然而,新教的聖經本身卻教導說,聖經並沒有包含我們主所有的道理:
若 20:30:耶穌在門徒面前還行了許多其他的神蹟,沒有記在這部書裡,等等。
若 21:25:耶穌所行的還有許多別的事,假使要一一寫出來,我想所要寫的書,連世界本身也容納不下。亞孟。
評論:如果私人解釋一本既無法取得、而且只記載了基督教導部分內容的書籍,是實踐我們主宗教所不可缺少的,那麼第二世紀的基督徒又怎可能實踐我們主的宗教呢?
5. 新約是否明確提到基督「未寫下的聖言」?
新約本身教導說,它並沒有包含我們的主所做的一切,因此也沒有包含祂所教導的一切。
若 20:30:耶穌在門徒面前還行了許多其他的神蹟,沒有記在這部書裡,等等。
若 21:25:耶穌所行的還有許多別的事,假使要一一寫出來,我想所要寫的書,連世界本身也容納不下。亞孟。
評論:既然聖經是不完整的,它便需要其他事物來補充;即我們稱之為聖傳的口傳或歷史記錄下來的教導。
6. 我們的主與宗徒們所教導而未寫下的真理,後來怎樣了?
教會藉着稱為聖傳的歷史記錄,小心保存了這種「口頭傳授」的教導。甚至新教的聖經也教導說,許多基督宗教的真理應當藉着口頭傳授下來。
得後 2:15:所以,弟兄們,你們要站立穩定,堅守你們所學得的傳授,不論是我們口頭所傳授的,或是藉書信所傳授的。
弟後 2:2:你在許多見證人前從我所聽見的教訓,也要託付給忠信的人,使他們也能教導別人。
評論:因此,不但要查考聖經,也必須查考其他資訊來源,才能獲得基督全部的教導。所以,以「唯獨聖經」為基礎的宗教,必然是不完整的。
7. 新約最早與最晚的書卷,是在甚麼年份之間寫成的?
第一部書,即聖瑪竇福音,大約是在我們的主升天後十年才寫成的。聖若望的第四部福音及默示錄,則直到大約主後一百年才寫成。
評論:試想一下,在新約各卷不但尚未普及,甚至大部分仍未寫成的時代,今日這種私人解釋的「唯獨聖經」理論,會顯得多麼荒謬。
8. 新約是在何時被編成一本書的?
是在主後397年,由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編成的;由此可見,非天主教徒的新約,是從天主教會而來的;因為除此之外,根本沒有其他來源。
評論:直到主後397年,基督徒之中仍然只有一些人能接觸到部分新約;在這種情況下,「唯獨聖經並由個人私自解釋」的理論,又怎能適用呢?
9. 為甚麼編纂新約花了那麼長時間?
在主後397年之前,新約各卷尚未編成一本書,而是由不同團體或教會保存。當時對教會的迫害愈加激烈,阻止了這些新約書卷被妥善鑑定並編成一冊。然而,在君士坦丁於主後313年賜予基督宗教和平,准許它在羅馬帝國內自由實踐之後,這項重要工作便開始進行。
評論:這再次顯示出,「唯獨聖經」理論至少在主後400年之前,是完全不可能實行的。
10. 那些希望確定新約內容的人,還面對甚麼其他問題?
在受默感的書卷被確認之前,已有許多其他書籍被寫成,而且很多人認為那些書也是受默感的;因此,天主教會對整個問題作了徹底研究;聖經學者花了多年時間,在聖地研究新約書卷原有的語言。
評論:按照現今「唯獨聖經」的理論,在上述情況下,早期基督徒也必須閱讀所有那些可疑的書卷,並藉着內在光照,判斷哪些是、哪些不是天主默感的。
11. 最後是誰決定哪些書卷是受默感的,因此屬於新約的一部分?
在主後四百年之前不久,天主教會的一次大公會議,運用了基督賜予祂自己神聖機構的無誤權威,最後決定了哪些書卷真正屬於新約,哪些不屬於新約。
在這次大公會議中,教會要麼是無誤的,要麼不是無誤的。如果教會當時是無誤的,那麼為甚麼現在不是無誤的呢?如果教會當時不是無誤的,那麼新約便連寫在其上的紙張也不值,因為內在的真實性與默感證據並不足以作結論,而且這次大公會議的工作如今已無法重新檢查;從下一個問題的回答中,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
評論:鑑於這些歷史事實,很難看出非天主教徒如何能否認,他們的新約乃是從(羅馬)天主教會領受而來的。
12. 為甚麼現代的非天主教徒,不可能重新查核教會在主後四百年以前所完成的工作?
原始手稿是寫在一種脆弱的材料上,稱為紙草紙,其保存能力只是暫時性的。那些被天主教會判定為受默感的書卷,被修士們小心抄寫保存;而那些當時被拒絕的書卷,則因再無人關注,而任其自然毀壞。
評論:那麼,非天主教徒還剩下甚麼選擇呢?除了相信天主教會當時是在天主的默感之下行事;如果當時如此,那為甚麼現在不是如此呢?
13. 在主後四百年時,「私人解釋新約」的理論有可能存在嗎?
不可能,因為如前所述,那時根本還沒有一本完整的新約存在。
評論:如果今日我們的非天主教弟兄沒有聖經,他們又怎能想像自己可以遵循「唯獨聖經並由個人私自解釋」的理論呢?然而,在主後四百年以前,新約根本完全無法取得。
14. 在主後四百年至一四四○年印刷術發明之前,「私人解釋」理論有可能存在嗎?
不可能,因為手抄的個人聖經成本極其高昂;此外,由於書籍稀少以及其他原因,能夠閱讀的人只限於極少數。教會利用藝術、戲劇及其他方法來傳達聖經的信息。
評論:在上述時期提出「唯獨聖經」理論,顯然是不切實際而且不合理的。
15. 在主後四百年至一四四○年間,是誰抄寫並保存了聖經?
是天主教修士;在許多情況下,他們花費整個一生,在印刷術尚未發明之前,親手為世界抄寫聖經。
評論:儘管如此,天主教會仍被指控曾試圖毀滅聖經;如果她真的想這樣做,她有整整一千五百年的時間可以完成此事。
16. 是誰給予宗教改革者權柄,從「一個信仰、一個羊棧、一個牧人」的制度,轉變為「唯獨聖經理論」?
聖保祿似乎已回答了上述問題,他說:「但是,即使是我們,或是從天上來的一位天使,若向你們宣講另一種福音,有別於我們向你們所宣講的,他就應受詛咒。」(迦拉達書 1:8 —— 新教版本)
評論:如果在三百年之內,三分之一的基督宗教已分裂成至少三百個教派,那麼在一千九百年內,全部的基督宗教又會產生多少教派呢?(答案是五千七百個。)
17. 自路德以來,使用「唯獨聖經」理論及其個人解釋,帶來了甚麼後果?
正如聖保祿所預言的:「因為時候將到,人將不再容忍健全的道理,反而隨從自己的私慾,為自己聚集許多教師,以滿足好奇的耳朵。」(弟後 4:3 —— 新教版本)
根據1953年的《世界年鑑》,在美國有二十個不同的循道宗組織、二十二種浸信會、十個長老會分支、十三個門諾會組織、十八個路德宗組織,以及數以百計的其他宗派。
評論:「唯獨聖經」理論或許確實迎合了個人的自我高舉,但它絕對無助於獲得天主的真理。
18. 在基督的制度中,聖經佔有甚麼重要地位?
聖經是宗教真理的一個珍貴來源;其他來源則是歷史記錄(聖傳)以及聖神長存的臨在。
評論:如果在基督真正教會的方程式中,除去這三個元素中的任何一個,都足以致命地破壞其作為真正教會的主張。
19. 現在新約既已完整並且可以取得,還剩下甚麼無法解決的問題?
就是聖經無法自行解釋,以及因此而產生的無數錯誤——那些錯誤乃是個人根據其私人解釋理論所造成的。因此,無可爭辯地,聖經必須有一位被授權的解釋者。
伯後 1:20:你們首先該知道,經上的一切預言,都不容許隨私人的解釋。
伯後 3:16:他在一切書信中也都講論這些事;其中有些難懂的地方,那些無知和不堅定的人加以曲解,像曲解其他經書一樣,自取喪亡。
宗 8:30:斐理伯跑過去,聽見他誦讀依撒意亞先知,便說:「你明白你所誦讀的嗎?」31. 他回答說:「若沒有人指導我,我怎能明白呢?」於是請斐理伯上車,與他同坐。
評論:只有在假定錯誤與真理同樣為天主所接受的前提下,「唯獨聖經」理論才能被辯護。
20. 誰是聖經的正式詮釋者?
是聖神,祂透過並在基督十九個世紀前所建立的教會內行動;聖經教導我們,在教會內,天主法律與天主聖言的正式解釋是藉着誰而來的。
路 10:16: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輕視你們的,就是輕視我;而輕視我的,就是輕視那派遣我來的。
瑪 16:18:我再給你說:你是伯多祿,在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陰間的門決不能戰勝她。
拉 2:7:司祭的唇舌應保存知識,人應從他口中尋求法律,因為他是萬軍上主的使者。
評論:至少從前,人們普遍認為,當個人謹慎而虔誠地閱讀聖經時,聖神會引導每一個人認識真理。這實際上比天主教會對教宗本人的主張還更多。即使教宗本人,也只有在經過長時間的商議與研究,並伴隨着熱切祈禱之後,才會罕有而莊嚴地作出這樣的決定。
21. 天主教會使用聖經所產生的效果是甚麼?
無論人們對天主教會有何看法,他們都必須承認,她的制度在統一紀律與統一信仰方面確實產生了成果;換句話說,就是一個信仰、一個羊棧、一個牧人。
評論:如果全世界數以百萬計的非天主教徒,藉着仔細而虔誠地閱讀聖經,都擁有完全相同的信仰,並得出相同的結論,那麼這個理論或許值得有理智且心地誠實的人認真考慮——但事實並非如此。
22. 為甚麼會有如此多的非天主教教會?
因為對聖經有如此多不同的解釋;之所以有如此多不同的解釋,是因為有如此多錯誤的解釋;之所以有如此多錯誤的解釋,是因為那種解釋制度本身從根本上就是錯誤的。你不可能一方面容許每個男人與女人按照自己的偏愛理論去歪曲並曲解聖經,同時又擁有一個羊棧、一個牧人,一個信仰、一個洗禮。
評論:說閱讀聖經是一種極其基督化的實踐,這是在陳述一項美好的真理;但若說閱讀聖經是宗教信仰唯一的來源,則是一項極其錯誤的說法。
23. 若沒有天主的助佑,天主教會能否維持她的一個信仰、一個羊棧、一個牧人?
絕不可能,正如非天主教各教派也做不到一樣;它們正好證明了,當團體沒有天主的助佑,而試圖完成在人性上不可能的事情時,會發生甚麼結果。
評論:天主教徒熱愛、尊敬並使用聖經;但他們也知道,唯獨聖經並不是基督所建立的制度,而只是一部珍貴的書籍、一種工具、一種助力,藉此教會繼續履行她的使命——「向一切受造物宣講福音」,並且「直到世界的終結」持續宣講下去。
24. 在路德之前,是否已有印刷的聖經?
當印刷術約於一四四○年被發明時,最早印刷的書籍之一——如果不是最早的一本——便是由若望・谷騰堡所印行的天主教聖經版本。可靠資料指出,在路德的德文譯本於一五三四年出版之前,在教會影響力所及的國家中,已有六百二十六個天主教聖經版本或其部分,透過教會的推動而付梓出版。其中許多還是以不同的歐洲語言印刷。因此,路德聲稱自己於一五○三年在愛爾福特「發現」了一本據說從未為人所知的聖經,乃是反天主教文學中充斥的那些奇異而荒誕的誹謗之一。
評論:今天,每個主日,在每一座天主教祭台上,都會以本地語言誦讀部分聖經。教會也給予閱讀聖經者屬神的賞報或大赦;每一個天主教家庭都有,或應該擁有,一本聖經。每年售出的天主教聖經達數百萬本。
25. 在中世紀時期,天主教會是否如她的敵人所聲稱的那樣,對聖經懷有敵意?
在特殊情況的壓力下,教會曾制定各種規定,以保護人民不受那些被篡改及曲解的聖經譯本在靈性上的毒害;因此,教會反對瓦爾多派、亞比根斯派、威克里夫以及丁道爾。
評論:個別教會人士有時或許因熱心而做得過火,但那並不是為了貶低聖經,而是為了保護聖經。世上沒有任何一個人間機構,其權威的運用能夠永遠毫無缺失。
基督教會的起源
聖經教導,真正的教會是在一千九百多年前由基督所建立,而不是由十五至十九個世紀之後的男人或女人所創立。當我們的主說出以下以及其他類似的話時,教會便被建立了:
……;其餘三百至五百個教派,都是在那之後才產生的。
教會的權威
聖經教導,基督教會的統治者在宗教事務上擁有必須被服從的權威。
希 13:17:你們應服從那些領導你們的人,也要順從他們,因為他們為你們的靈魂警醒,好像將來要交帳的人;如此,他們才能喜樂地盡此職務,而不致憂愁,否則對你們便毫無益處。
瑪 18:17:如果他連他們也不聽,你就告訴教會;如果他連教會也不聽,就把他看作外邦人和稅吏。
路 10:16: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輕視你們的,就是輕視我;而輕視我的,就是輕視那派遣我來的。
瑪 16:19:我要把天國的鑰匙交給你(伯多祿);凡你(伯多祿)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伯多祿)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
評論:宗徒們一再宣稱這種權威:迦 1:8;若一 1:10;宗 15:23 及 28。因此,真正教會的法律或誡命,是建立在與天主誡命相同的權威之上。因為基督的教會有權以祂的名義行事。
基督教會的無誤性
即:她在教導基督宗教時不能錯誤
1. 聖經教導,教導宗徒們的,不是聖經本身,而是聖神。
若 14:26:但那護慰者,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派遣來的聖神,祂必要教導你們一切,也要使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
若 16:13:當那真理之神來到時,祂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真理……
宗 1:8:當聖神降臨在你們身上時,你們將領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全猶太和撒瑪黎雅,直到地極,為我作證。
評論:因此,真正的教會必然是無誤的,因為正如聖保祿所說(弟前 3:15):「真理的柱石與基礎。」
2. 聖經教導,教會擁有基督常常與她同在,以及聖神常常引導她——不僅是在第一世紀,而是在未來所有世代之中。
瑪 28:20: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世界的終結。亞孟。
若 14:16:我也要求父,祂必會賜給你們另一位護慰者,使祂永遠與你們同在。
評論:因此,說天主的教會陷入錯誤,並且必須由路德、加爾文以及其他男人或女人來改革,乃是對基督與聖神的一種侮辱。
原始教會的永存性
聖經教導,基督有形可見的教會,自建立以來一直存在,並且將永遠不間斷地存在下去。
瑪 28:19-20:所以你們要去教訓萬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世界的終結。
瑪 16:18:……陰間的門決不能戰勝她。
評論:因此,那種認為基督的教會——即由基督所建立的教會——失敗了、消失了一千年或更久,然後又由路德、加爾文、諾克斯或其他男人或女人重新恢復的理論,是荒謬而不真實的。
一個有形的合一
聖經教導,基督賦予祂的教會某些特質,並給予她一些名稱,證明她是一個有形可見的組織,而且在她的信徒之間具有有形可見的合一。
羅 12:5:我們眾人雖多,在基督內卻只是一個身體,彼此之間互為肢體。
弗 4:3-5:盡力以和平的聯繫,保持聖神所賜的合一。4. 只有一個身體和一個聖神,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希望。5. 一個主,一個信德,一個洗禮,等等。
若 10:16:我還有別的羊,不屬於這一個羊棧;我也必須把牠們引來,牠們要聽從我的聲音,如此將只有一個羊棧,一個牧人。
羅 12:4-5:正如我們在一個身體上有許多肢體,但各肢體並不都有同樣的功用,等等。
若 17:21:願他們都合而為一,就如父啊!祢在我內,我在祢內,願他們也在我們內合而為一;如此,世界便相信是祢派遣了我。
在聖經許多地方,基督的教會被比作一座房屋、一個身體、一座建在山上的城市、一個羊棧,等等;但這些全都是有形可見的事物。因此,基督的教會除了是一個精神上的合一之外,也是一個「身體」。唯有天主教會擁有這種雙重的合一。因此,「無形教會」的理論,表面上便已是錯誤的。
評論:將天主教會在信仰、羊棧與牧人上的合一,與四百個新教組織彼此分裂、互相矛盾的教義相比較,前者的神聖性便顯得明顯而確實。
罪人與基督的教會
1. 聖經教導,基督是為所有人而死,無論是聖人還是罪人;而不只是為那些「已得救或被預定得救的人」而死。
格後 5:15:祂替眾人死了,為使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生活,而是為那替他們死而復活者生活。
羅 5:6-21:當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在指定的時期為不虔敬的人死了,等等。
若一 2:2:祂自己就是我們罪過的贖罪祭,不但為我們的罪,也為全世界的罪。
弟前 2:4:祂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並得以認識真理。
評論:因此,對天主教會而言,即使是站在絞刑台上的死囚靈魂,也同樣是她溫柔關懷的對象;正如在我們的主眼中,十字架上的右盜一樣。
2. 聖經教導,不只是義人,連罪人也將永遠聲稱自己是那真正教會的外在成員。
瑪 22:2:國王為他的兒子舉行婚宴的比喻。
瑪 13:24:田地裡同時長出麥子與莠子的比喻。
弟後 2:20:在大戶人家裡,不但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貴重用途的,也有作卑賤用途的。
瑪 18:15: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你就去,在你與他單獨相對時,指出他的過錯;如果他肯聽從你,你便賺得了你的弟兄。
瑪 13:47:撒在海中的網,聚集了各種魚類,有好的,也有壞的。
評論:因此,不虔敬的人自稱為天主教徒,但實際上只是有名無實,這並不是教會本身的污點;相反,這正好證實了基督的預言。
教會的公教性
聖經教導,從一開始以及在每一個時代,基督真正的教會都是遍佈全世界、普世性的;所使用的希臘字是 “Katholikos”,英文字 “Catholic” 正是由此而來。
瑪 28:19:所以你們要去教訓萬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
谷 16:15:祂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講福音。」
宗 1:8:當聖神降臨在你們身上時,你們將領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全猶太和撒瑪黎雅,直到地極,為我作證。
羅 10:18:但是我問:他們沒有聽見嗎?當然聽見了:「他們的聲音傳遍了全地,他們的言語達於世界的盡頭。」
評論:除了天主教會之外,還有哪一個基督宗教團體,無論在地域上或時間上,能夠對普世性提出哪怕是遙遠的主張呢?然而,這正是基督教會本質上所要求的。
宗徒傳承性
聖經教導,宗徒們委任了合法的繼承人來繼續他們的工作。
鐸 1:5:我把你留在克里特,正是為叫你整頓那些尚未完成的事,並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委任長老(即司祭)。
宗 13:2-3:當他們敬禮主並禁食的時候,聖神說:「你們給我選出巴爾納伯和掃祿,去作我召叫他們所作的工作。」3. 他們遂禁食祈禱,給他們覆手,然後派遣他們去了。
評論:掃祿,即聖保祿,是基督親自揀選的;然而,他後來仍然是藉着宗徒的權威被祝聖的。那麼,道威、艾迪、羅素、加爾文、諾克斯、坎伯爾,或他們的代理人,又憑着甚麼權利,自居為「基督教」教會的統治者、教師或創立者呢?
第一位教宗
聖經教導,基督所建立的唯一教會,以西滿・巴若納,即伯多祿,作為其首領。(我們的主已將他的名字由西滿・巴若納改為伯多祿。)
瑪 16:18-19:我再給你說:你是伯多祿,在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陰間的門決不能戰勝她。我要把天國的鑰匙交給你,等等。
後來,我們的主又立西滿伯多祿為羔羊與羊群的牧者,也就是祂整個羊群的牧者。
若 21:15-17:他們吃完早飯後,耶穌對西滿伯多祿說:「若望的兒子西滿,你比這些更愛我嗎?」他回答說:「主,是的,祢知道我愛祢。」耶穌對他說:「你餵養我的羔羊。」16. 耶穌第二次又問他:「若望的兒子西滿,你愛我嗎?」他回答說:「主,是的,祢知道我愛祢。」耶穌對他說:「你牧放我的羊群。」17. 耶穌第三次問他:「若望的兒子西滿,你愛我嗎?」伯多祿因耶穌第三次問他「你愛我嗎?」而憂愁,便對祂說:「主啊!祢無所不知,祢知道我愛祢。」耶穌對他說:「你餵養我的羊群。」
我們的主又許諾,伯多祿要堅固其他宗徒的信德:
路 22:32:但我已為你(伯多祿)祈求,為叫你的信德不致喪失;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評論:因此,唯有那以伯多祿及其合法繼承人為首的教會,才能合乎邏輯地聲稱自己是基督的教會。
聖洗聖事
1. 聖經教導,在宗徒時代,整個家庭都接受了洗禮。
宗 16:33:他就在當夜那時候,帶他們去洗淨傷痕;他和他的全家立刻都領了洗。
格前 1:16:我也給斯德法納一家施過洗;此外,我不記得還給誰施過洗。
宗 16:15:她和她一家受了洗以後,便請求我們說:「如果你們認為我是忠於主的人,就請到我家裡來住。」她便強留我們。
評論:毫無疑問,這些家庭中有兒童。此外,教會最早期的記錄也證明,兒童在出生後幾天便接受了洗禮。
2. 聖經教導,(對於那些能夠接受福音宣講的成年人而言)信德是接受洗禮的必要條件。
谷 16:16: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不信的必被判罪。
瑪 28:19:所以你們要去教訓萬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
評論:在這段經文中,並沒有提到兒童;因為福音不能向他們宣講,因此他們也不能相信。對於他們而言,所需要的不是信德,而只是洗禮,好使原罪得以洗淨,並將超性的恩寵賦予他們。
3. 聖經教導,任何人(因此連嬰兒也包括在內)若沒有受洗,都不能進入天主的國。
若 3:5: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人除非由水和聖神而生,不能進入天主的國。」
評論:「人」這個詞,在希臘文中是 “tis”,意思是任何人。因此,這段經文同時適用於嬰兒與成年人。
堅振聖事
聖經教導,確實存在着一種基督宗教的禮儀或聖事,即堅振,或稱「覆手禮」,藉此我們領受聖神。
宗 8:14-15 及 17:當耶路撒冷的宗徒聽說撒瑪黎雅接受了天主的聖道,就派伯多祿和若望到他們那裡去。15. 他們到了那裡,便為他們祈禱,使他們領受聖神。17. 於是給他們覆手,他們就領受了聖神。
宗 19:6:當保祿給他們覆手後,聖神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說起外語,也說先知話。
希 6:2:有關洗禮、覆手、死人復活及永遠審判的教訓。
評論:在初期教會中,「覆手禮」這件聖事常伴隨着可見的奇蹟效果,現今通常已不再如此。但當它由合法祝聖、作為宗徒繼承人的主教施行時,這件聖事本身仍然完全相同。
至聖聖體:基督真實臨在其中
1. 聖經教導,基督在立下祂最後的遺囑與盟約時,把祂自己的體血賜給了我們。
谷 14:22-24:他們吃飯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了,擘開,遞給他們說:「你們拿去吃罷!這是我的身體。」23. 隨後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他們都從杯中喝了。24. 耶穌對他們說:「這是我的血,新約的血,為大眾傾流的。」
評論:基督既然說了「這是我的身體」,誰還敢否認而說「這不是祢的身體」呢?基督既然說了「這是我的血」,誰還敢否認而說「這不是祢的血」呢?
2. 聖經教導,我們的主莊嚴地宣稱,祂的聖體聖事超越了奇蹟的食物(若 6:11-13)以及瑪納(出 16:15)。
若 6:26:耶穌回答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尋找我,不是因為見了神蹟,而是因為吃餅吃飽了。27. 不要為那會朽壞的食物勞碌,而要為那存留到永生的食物勞碌,那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等等。31. 「我們的祖先在曠野裡吃過瑪納,正如經上記載:祂從天上賜給了他們食物吃。」32. 耶穌於是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不是梅瑟給了你們從天上來的食糧,而是我父賜給你們真正從天上來的食糧。」
評論:但如果至聖聖體只不過是餅和酒,而不是基督的體血,那麼這些話便構成了極大的欺騙。
3. 聖經教導,基督的至聖聖體確實是從天降下來的;換句話說,它真正就是祂自己。
若 6:33:因為天主的食糧,就是那由天降下,並賜給世界生命的。35. ……我是生命之糧……38. ……因為我是從天降下來的,等等。41. 猶太人便因祂說「我是從天降下來的食糧」而竊竊私議,等等。48. 我就是生命之糧。49. 你們的祖先在曠野裡吃了瑪納,卻死了。50. 這是從天降下來的食糧,誰吃了,便不會死。51. 我是從天降下來的生活的食糧;誰若吃了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我要賜給的食糧,就是我的肉,是為世界的生命而賜給的。
評論:在這裡,我們的主總結並確認了祂在上述第一與第二部分所說的話;還要思想,普通的餅和酒並不是從天降下來的。正如祂明確指出的,祂的至聖聖體乃是祂自己的血肉。
4. 聖經教導,當猶太人聽見我們的主有關至聖聖體的宣告時,許多人便成了反對者或「新教徒」。
若 6:52: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人怎能把祂的肉賜給我們吃呢?」
評論:如果他們說的是:「這位天主怎能做這事呢?」那便不會有困難了,因為天主能做一切事。
5. 聖經教導,儘管猶太人極力反對,基督並沒有修正或緩和祂的話(如果他們真的誤解了祂,祂本應如此做);反而更加堅持祂在聖體中真實臨在的事實。
若 6:53:於是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祂的血,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54. 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必得永生,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55. 因為我的肉是真實的食糧,我的血是真實的飲料。56. 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
評論:如果我們的主只是在談論普通的餅與酒,祂如此強烈地重複這些話,便毫無意義。
6. 聖經教導,耶穌寧願讓許多門徒離開祂,也不願以新教式的聖體觀來取代祂所賜下的聖體。
若 6:60:祂的許多門徒聽了,便說:「這話生硬,誰能聽得下去呢?」66. 從那時起,祂的許多門徒退去了,不再與祂同行。
評論:如果門徒真的誤解了祂,人怎能想像基督竟會如此行事呢?(亦參閱若 3:3-7 及 若 8:56-59。)
7. 聖經教導,耶穌甚至寧願讓祂的十二宗徒也離開祂,而不願給予他們新教式的聖體觀。
若 6:67:於是耶穌向那十二人說:「難道你們也願走嗎?」68. 西滿伯多祿回答說:「主!惟祢有永生的話,我們還能投奔誰呢?69. 我們已相信,而且已知道祢是天主的聖者。」
評論:伯多祿一如往常地持有正確的觀點。他相信並知道基督是天主,因此即使這話難以理解,他仍接受祂神聖的言語。天主教徒也同樣以愛德如此行。
8. 聖保祿教導,不配地領受聖體聖事,是褻瀆基督的體血,並會導致永罰。
格前 11:27:因此,無論誰,若不相稱地吃主的餅,或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體和血。
格前 11:29:因為那吃喝的人,若不辨明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案。
評論:請那些不相信我們的主真實臨在的人,試着解釋:單單吃一塊普通的餅,或喝一口普通的酒,怎能成為褻瀆基督本人的行為,並且成為應受永罰的罪呢?
真正教會中的公共敬禮
聖經教導,在新約中存在着祭獻與司祭職。
拉 1:11:因為從日出之地直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異民中要受尊崇;在各地,人都要向我的名焚香,並奉獻潔淨的祭品。
希 13:10:我們有一座祭壇,那些事奉帳幕的人無權取食其上的祭物。
評論:一般的新教聖餐禮儀,並不是以先知所說的「祭壇」所含有的祭獻意義為目的。今天,在基督徒之中,除了天主教會之外,還有哪裡能找到祭獻的祭壇與潔淨的祭品——即在餅酒形象下所奉獻的基督體血之祭呢?
告解聖事
1. 聖經教導,告明罪過通常是獲得寬恕所必需的條件。
戶 5:6-7:你告訴以色列子民:若男人或女人犯了人常犯的任何罪過……他們應告明自己所犯的罪,等等。
箴 28:13:掩飾自己罪過的,決不會順利;承認並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憫。
撒下 12:13:達味向納堂先知承認自己的罪後,便得到了赦免的保證。
路 23:43:當十字架上的右盜承認自己的罪時,我們的主便應許了他樂園。
若一 1:9:如果我們承認自己的罪,祂是忠信而正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並洗淨我們的一切不義,等等。
瑪 3:5-6:那時,耶路撒冷、全猶太以及約但河一帶地方的人,都出去到他那裡,在約但河裡受他的洗,承認自己的罪。
宗 19:18:許多信了的人前來(到宗徒那裡),承認並公開自己的行為。
評論:私人告解必然包含在基督賜予教會的雙重權柄之內——即按情況赦免或保留罪過的權柄。為了明智地行使這權柄,「和好的職務執行人」必須獲得所需的資訊,而懺悔者則藉着告解提供這些資訊。
2. 聖經教導,基督賜予祂自己教會中合法祝聖的聖職人員赦罪的權柄。
格後 5:20:所以,我們是替基督作大使,好像天主藉着我們勸勉你們;我們代基督請求你們:與天主和好罷!
若 20:21: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照樣派遣你們。」23. 「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罪,就給誰存留。」
瑪 18:18:凡你們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
格後 5:18,20:一切都是出於天主,祂藉着耶穌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並將和好的職務賜給了我們。
評論:基督賜予教會的一切純屬靈權柄,除非已再無需要,否則都是永久性的。但誰敢說,赦罪的權柄已不再有需要?難道罪惡已不再是世上的一個現實問題嗎?
終傅聖事
聖經教導,教會司祭以油傅抹病人並為之祈禱(稱為終傅聖事),能夠獲得罪過的赦免,甚至使身體得到舒暢與恢復。
雅 5:14-16:你們中間有病人嗎?他該請教會的長老(即司祭)來;他們該因主的名給他傅油,為他祈禱。15. 出於信德的祈禱,必救那病人,主必使他起來;如果他犯了罪,也必得蒙赦免。
評論:既然所有這些源自基督與宗徒的屬靈禮儀,其本質本來就是永久性的,那麼絕對沒有理由說,這裡所描述的終傅聖事只是一種暫時性的制度。
神品聖事
1. 聖經教導,基督在世上有祂的大使或代理人(即祂的主教與司祭)來代表祂。
格後 5:20:所以,我們是替基督作大使,好像天主藉着我們勸勉你們;我們代基督請求你們:與天主和好罷!
格前 4:1:人應當把我們看作基督的服務者,以及天主奧祕的管理人。
若 20:21: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照樣派遣你們。」
評論:難怪天主教會對她的司祭施加如此嚴肅的義務。偶爾有個別人對自己的責任不忠,絲毫不能證明基督或祂的教會有甚麼錯誤。至於許多人誹謗並辱罵司祭,反而只使他們更肖似他們神聖的師傅。
2. 聖經教導,在真正教會中的主教、司祭等職務,是來自天主的任命;也就是說,天主賜給某些人一種特殊的聖召,召叫他們承擔這職務。
希 5:4:誰也不得自己擅取這尊位,而只能像亞郎一樣,蒙天主召選。
希 5:1:凡由人間所選拔的大司祭,都是為人而立,奉派處理有關天主的事,為奉獻供物和贖罪祭。
若 15:16: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並派定你們去結果實,去結常存的果實,好叫你們因我的名向父所求的一切,祂賜給你們。
若 20:21: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照樣派遣你們。」
評論:因此,由會眾自行按立、委派自己的牧師向他們宣講福音,乃是極不合乎聖經的做法。這權柄是由基督而來,藉着宗徒及其合法繼承人所傳下的。
3. 聖經教導,宗徒們實際上委任了合法的助手與繼承人來繼續他們的工作。
鐸 1:5:我把你留在克里特,正是為叫你整頓那些尚未完成的事,並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委任長老(即司祭)。
宗 13:2-3:當他們敬禮主並禁食的時候,聖神說:「你們給我選出巴爾納伯和掃祿,去作我召叫他們所作的工作。」3. 他們遂禁食祈禱,給他們覆手,然後派遣他們去了。
評論:聖秩聖事是一件特殊的聖事,它把宗徒的權能與權威,世世代代地傳遞下去。
婦女作為聖職人員
聖經教導,在教會中讓婦女講話或宣講,並由她們擔任聖職人員,是不合法的。
格前 14:34:婦女在教會中應當保持緘默,因為不准她們發言,等等。
評論:鑑於此,很難理解,怎會有人竟敢擅自廢棄天主的話,而設立女性講道者、女牧師或女傳教士。
婚姻與離婚
1. 聖經教導,合法的婚姻不能被任何人間權力解除。
瑪 19:6:如此,他們已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所以,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
評論:天主教會以極大的代價維護這項道理。從前,她幾乎因此失去了整個英格蘭。今天,她每年也因在這問題上毫不妥協的立場而失去成千上萬的人。但若她不如此做,她便不再是基督真正的教會。
2. 聖經教導,在原配仍然在世時再婚,就是犯姦淫。
格前 7:10-11:至於已婚的人,我——其實不是我,而是主——吩咐:妻子不可離開丈夫;如果離開了,就應保持獨身,或者與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谷 10:11-12:耶穌對他們說:「誰若休棄自己的妻子而另娶,就是犯姦淫,辜負了她。若妻子離棄自己的丈夫而另嫁,也是犯姦淫。」
路 16:18: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凡娶被丈夫休棄的婦人的,也是犯姦淫。
評論:如果一方犯了姦淫,另一方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與有罪的一方分居;但在原配仍然活着的時候,卻不可再婚。這才是瑪 19:9 的真正意思。
煉獄
聖經教導:(一)有些罪是在來世得蒙赦免的;(二)有些靈魂是在來世「藉着火」而得救的;(三)為亡者祈禱是有益而善的。
瑪 12:32:凡出言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但凡出言干犯聖神的,無論在今世,或在來世,都不得赦免。(因此,有些罪可在死後得蒙赦免。)
格前 3:13,15:每人的工程終必顯露出來;因為那日子必要把它顯露出來,因為它要在火中出現,而火要試驗每人的工程究竟怎樣。15. 若某人的工程被燒毀了,他就要受損失;但他本人卻仍要得救,只是如同經過火一般。
瑪加伯下 12:46:(這是新教聖經所刪除的一卷舊約書。)因此,為死者祈禱,使他們脫離罪過,乃是一件神聖而有益的思想。
評論:既然任何污穢之物都不能進入天堂(默 21:27),那麼必然存在一種潔淨或煉淨的狀態,通常稱為「煉獄」。
聖像與雕像
聖經教導,天主認可使用及敬禮神聖圖像與雕像,以激發宗教熱忱。
出 25:18:你要用鎚打的金子製造兩個革魯賓,安放在贖罪蓋的兩端。
戶 21:8-9:上主對梅瑟說:「你做一條火蛇,懸在木竿上;凡被蛇咬的人,一瞻仰它,必得生存。」
若 3:14:正如梅瑟在曠野裡高舉了蛇,人子也應照樣被舉起來。
列上 6:29:(撒羅滿)在殿四周所有的牆上,內外都雕刻了革魯賓、棕樹和開放的花朵。(亦參閱第32及35節。)
評論:因此,人並非被禁止「為自己製造雕像」,除非那雕像是被立起來當作神明來朝拜。
聖灰禮儀
聖經教導,灰作為補贖標記,是有益的。
約 42:6:因此我收回前言,在塵土與灰燼中懺悔。
納 3:6:這消息傳到尼尼微王耳中,他便離開寶座,脫去朝服,披上苦衣,坐在灰中。
評論:因此,批評祝聖過的聖灰及其他類似的天主教聖儀,是不敬而且不虔誠的。
彌撒中的祭衣
聖經教導,執行神聖職務的人穿着特別的禮服。
出 28:4:他們要製作的衣服是:胸牌、厄弗得、長袍、繡花長衣、禮冠和腰帶;他們要為你的哥哥亞郎和他的兒子製作聖衣,使他們能執行司祭職務來事奉我。
評論:因此,天主教的祭衣絕非「迷信」,而是符合聖經先例的。
聖水
聖經教導,早在古時,天主不但允許,而且命令人使用聖水。
戶 5:17:司祭應取一瓦器,盛上聖水,再從會幕地上的塵土取些放入水中。
評論:因此,天主教會遵循聖經的做法,理應受到稱讚,而不是責備。
聖人遺物
聖經教導,尊敬神聖人物或聖物的遺物,是適當而且有益的。
列下 2:8-14:厄里亞的外衣。
出 7:10:亞郎的杖。
瑪 9:20-21;亦參閱瑪 14:36:我們主衣服的衣邊。
宗 19:12:甚至有人把保祿身上的手巾或圍裙帶到病人身上,疾病便離開了他們,惡神也出去了。
宗 5:15-16:甚至人們把病人抬到街上,放在床上或褥子上,希望伯多祿經過時,至少他的影子能覆蓋一些人。
評論:因此,雖然天主教會禁止她的子女向基督或聖人的遺物祈禱,或把它們當作本身具有力量的東西;但她正當地教導我們尊敬遺物,因為它們所代表的意義。正如美國人尊敬國旗,乃是因為它所象徵的意義一樣。
焚香的使用
聖經教導,焚香象徵祈禱,並且在向天主奉獻讚美與敬禮時,可以在教會中使用。
默 8:3:另一位天使前來,站在祭壇旁,拿着金香爐;有許多香賜給了他,叫他同眾聖徒的祈禱,一起獻在寶座前的金祭壇上。
詠 141:2:願我的祈禱如馨香升到祢面前;願我舉起雙手,如同晚祭。
評論:因此,天主教的禮儀、焚香的使用等等,都有聖經根據。
異端
聖經教導,那些故意拒絕真正信仰的人,應被視為異端與喪亡的靈魂。
鐸 3:10:對於製造分裂的人,在一次兩次勸戒之後,就應拒絕他。
迦 1:8:即使是我們,或是從天上來的一位天使,若向你們宣講另一種福音,有別於我們向你們所宣講的,他就應受詛咒。
迦 1:9:我們以前說過,現在我再說一次:如果有人向你們宣講另一種福音,有別於你們所領受的,他就應受詛咒。
羅 16:17:弟兄們,我勸你們留意那些製造分裂與障礙、違反你們所學道理的人,並要遠離他們。
若二 10:若有人到你們那裡,而不帶來這道理,就不要接待他到家裡,也不要向他問安。
評論:因此,按照聖經,一個宗教並不如另一個宗教一樣好。天主要求人信奉真正的宗教,而人也有責任實踐它,以拯救自己的靈魂。
善工的必要性
聖經教導,信德與善工,兩者對得救都是必要的。
雅 2:22-26:你看,信德是與他的行為合作,而信德也因行為才得以成全……等等。
谷 16:16: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不信的必被判罪。
評論:因此,若人不真誠努力地事奉天主,單單說「我是基督徒」、「我是天主教徒」,是毫無意義的。因此,那種認為只要接受基督作個人的救主便足夠的說法,是極大的錯誤。只有當我們實踐那必要的信德與善工時,基督才是、並將是我們個人的救主。因此,說「相信甚麼都沒有關係」,也是極其愚蠢的。
尊敬聖母瑪利亞
聖經教導,天主使瑪利亞成為天主聖三第二位的地上母親;而歷世歷代真正的基督徒都必須尊敬她。請閱讀路加福音 1:26-35。
路 1:48:……看,從今以後,萬世萬代都要稱我有福。
評論:既然天主比其他天使與世人更尊榮瑪利亞,難道我們不被允許——甚至有義務——同樣如此做嗎?然而,在天主教會之外,哪裡真正履行了這條誡命、這項預言呢?
尊敬天使與聖人
聖經教導,天上的居民對世人的事務懷有積極的關心,並且(在一定限度內)介入人的事務。
弗 2:19:所以你們已不再是外方人或旅客,而是與聖徒同為國民,並屬於天主的家人。
宗 12:7:忽然,上主的一位天使出現,監獄裡有光照耀;天使拍醒伯多祿,說:「快起來!」他手上的鎖鏈便脫落了。
希 1:14:他們豈不都是服役的神,奉派去為那些將承受救恩的人效勞嗎?
路 15:10:同樣,我告訴你們:對於一個悔改的罪人,在天主的天使面前也是這樣歡樂。
評論:因此,天主教會把天使列為人的保護者、主保者與善意的扶助者,是極其一致而合理的。對於在天堂中的聖人,也同樣如此。
天主教信理源自以下四個來源:
一、聖經明確或隱含所教導的內容。
二、現有的聖經資料,由歷史記錄(聖傳)所闡明、補充或確認,例如教父的著作、地下墓穴中的銘文、教會早期的規則與制度。
三、聖神的引導,正如基督向祂的教會所許諾的(若 14:16 及 26)。
四、按照我們主明確的許諾,祂親自在教會中的臨在。(瑪 28:20)
聖經的破壞與濫用
在我們這個時代,幾乎沒有任何怪念頭、潮流或幻想,是沒有人聲稱能從聖經中證明出來的。幾乎任何男人或女人,都自負到把自己當作天主聖言的合格解釋者。「我認為聖經是這個意思,因此它就一定是這個意思」,這便是他們「謙虛」的立場。這些人想要人徹底明白:我們信仰中的祖先全都是愚人,在過去一千九百年中,整個基督世界一直活在黑暗之中;然而,隨着他們的出現,光明終於臨到了世界。事實是:在今日世上,沒有任何一本書,比聖經更被人歪曲、曲解與濫用。
有些人,像早期異端一樣,會從聖經中「證明」基督只是天主,而不是人。另一些人,如現代的一位論派,則會從聖經中「證明」基督只是人,而不是天主。
有些宗派會從聖經中「證明」,在新約之下,基督並沒有把祂的司祭職分分享給任何人。另一些人則會從聖經中「證明」,在新約之下,甚至女人也是司祭;因此便有了「長老會」或「司祭」這個名稱,“Presbyterian” 一詞也是由此而來。
有一個教派會從聖經中「證明」,洗禮對兒童並非必要,但對成年人卻是必要的。另一些人則會從聖經中「證明」,洗禮對任何人都不是必要的;它只不過是一種儀式,一種像加入社團時所需的入會儀式而已。
坎伯派或「第一基督徒派」會從聖經中「證明」,若要真正受洗,就必須整個人完全浸入水中。另一些人則從聖經中「證明」,整件事根本沒有必要,應當被廢除。
羅素派從聖經中「證明」,將來會有一個千禧年,即一千年的時期,在那時每個人都會得到第二次機會。加爾文派則從聖經中「證明」,大部分人類甚至連第一次機會也得不到,而是無論其功過如何,都被預定要受永罰。
有些教派從聖經中「證明」,永遠的懲罰將會臨到幾乎所有人,只有他們那一小撮特殊的假教派成員能夠逃脫。但另一些人則從聖經中「證明」,每一個人都會得救。甚至那些兇手、姦淫者、搶奪孤兒寡婦財物的人——即使他們從未悔改——基督也會向他們張開雙臂說:「來罷!我父所祝福的,承受自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度罷!」
把他們的理論付諸實行,意思其實就是:閱讀聖經,然後隨你喜歡去相信;如果你喜歡馬丁・路德的理論,就跟隨它;如果你偏愛若望・加爾文的基督宗教,就接受它。如果你認為坎伯爾、道威、艾迪夫人,或復臨派「發現」了真理,成功做到基督似乎未能做到的事,那麼就以他們作為你的嚮導。如果這些人的理論都不適合你,那麼你便自己編造一套。
艾迪夫人會從聖經中「證明」,人完全是靈魂,肉身實際上只是一種幻覺,並不真正存在。「聖經研究者」則會從聖經中「證明」,靈魂才是一種幻覺,你根本沒有靈魂;當你死後,你的靈魂甚麼也不知道;天主賜給亞當的靈魂,只不過是空氣而已,除此之外甚麼也不是。
在聖經中,我們被告知要以敬畏戰兢之心事奉上主,因此便出現了顫抖派、哀哭派與哭泣派。另一方面,聖經又告訴我們:「你們應當常常在主內喜樂,我再說:你們應當喜樂。」於是便有了歌唱派、跳躍派與翻滾派。你或許會以為,這樣的種類已足夠滿足每一個人了,但事實似乎並非如此,因為新的教派仍不斷湧現。
所有這些人都聲稱能從聖經中證明他們自己的基督宗教版本;所有這些人都願意發誓,只有他們那一小撮人才是正確的,而其餘所有人都是錯誤的。基督的教會在一千九百年間完全失敗了,但幸好,他們終於來把一切糾正過來了。與此同時,聖經本身卻警告我們:
「因為時候將到,人將不再容忍健全的道理,反而……為自己聚集許多教師,以滿足好奇的耳朵。」——(弟後 4:3)
再者,論到聖保祿的書信,宗徒之長伯多祿告訴我們:
「他在一切書信中也都講論這些事;其中有些難懂的地方,那些無知和不堅定的人加以曲解,像曲解其他經書一樣,自取喪亡。」(伯後 3:16)
這裡有十個孩子。給他們同一道簡單的算術題。試想,每一個人都給你不同的答案。在這十個答案中,你知道至少有九個是錯的,也許連第十個也是錯的。現在有四百個教派。請他們全部回答這個問題:「聖經究竟教導甚麼?」每一個都給出不同的答案。但你知道,真正正確的只能有一個,其餘全部都是錯的。二加二永遠等於四。每一道問題,都有成千上萬個錯誤答案,但正確答案只有一個。
森林的比喻
比喻:請你想像一座極其壯麗而巨大的森林,寬與長都達一千英里。
應用:在這個比喻中,新約便是這座令人驚嘆的森林,由無數高大的樹木組成。這些樹木中的每一棵,都代表聖經中的一節或一組經文;森林中的樹木數目,就如同舊約與新約中的經文群那樣眾多。
比喻:為了建立這座森林,人們先開墾了一片沙漠,並加以灌溉與整理,好讓巨樹能夠生長。在準備完成之後,首先種下第一批巨樹;然後經過一段時間,又種下第二批、第三批,以及更多,直到整座大森林完成。
應用:新約的開始,正好符合這幅圖畫。教會歷史最初的十年,是準備時期,那時新約連一行字也尚未寫成。然後,在我們的主升天十年後,聖瑪竇寫下了第一部福音;接着是聖馬爾谷、聖路加與聖若望的福音,以及其他受默感的書卷;其中最後的一卷,大約是在主後一百年寫成的。
比喻:此後,有一段時期,逆境與挫折阻礙了這項工程;其他樹木——那些仿冒所需種類的樹木——也在原先栽種的樹旁生根成長;又過了一段時間,隨着較有利環境的恢復,這座新的、綿延千里的巨大森林,便被仔細地清理、修剪,並除去一切外來的雜生植物。
應用:在新約各卷寫成之後,隨即而來的是最猛烈的迫害時期;在那期間,也有其他書卷被寫成,許多人認為它們是受默感的,而且早期基督徒在不同程度上,也如此看待它們。到了君士坦丁於主後313年給予基督宗教和平之後,新約的編纂工作便開始進行。最後,在主後397年,天主教會的一次大公會議將它編成一本書。
比喻:同時,甚至在森林尚未完全長成之前,為了使人類能安全穿越沙漠,後來又能安全穿越森林,人們修築了一條仔細設計並受保護的道路,旅客可以循着它穿越那原本無法通行的森林。此外,旅客們還獲得了指示與補充資料,以保證他們旅途的安全。
應用:在這個比喻中,穿越大森林的道路,便是基督有形可見教會的神聖權威;藉着它,人能正確理解天主的聖言,而不致淪為人為理論的獵物。旅客所獲得的補充資料,便是可靠的歷史記錄,例如教父的著作、地下墓穴中的銘文、早期教會的規則與制度——這一切統稱為聖傳。
比喻:後來,在我們的比喻中,又來了其他人;他們輕視那條穿越原本無路可通森林的安全道路。他們走進森林,欣賞那巨大無比的規模以及其他令人震撼的美景,但因毫無指引,很快便在森林中迷失了方向。有些人很快便因缺乏所需而死去;另一些人則過着悲慘的生活,只能靠森林所供應的草藥、植物與其他不足的食物勉強維生。然而,也有一些人在那無路可循的地方長久漂泊之後,終於發現了那條引導人的道路,並安全地沿着它前行。
數以百萬計的人迷失方向
應用:在這部分的比喻中,那些輕視通往安全之道路的人,便是所謂的宗教改革者;他們拒絕接受十九個世紀以來公認的基督信仰,並且各自為自己出發,去探索那美麗卻無路可循、無邊無際的聖經森林。結果,他們不可避免地迷失了方向;其中一些人滅亡了,意思是說,他們完全失去了信仰;另一些人則作為無數教派的成員,只能靠着少量真理與大量錯誤所組成的不完整、有缺陷的食糧,勉強維生。所有這些人,都走在通往地獄的道路上。
然而,也有另一些人在漫無目的地漂泊之後,幸運地找到了基督與基督的教會早已為他們規劃好的正確道路;這些人便是皈依原始教會,即天主教會的人。他們喜樂地繼續前行,直到正如那首著名聖歌所唱:
「平安了,終於平安了,危險已過,
平安地回到了天父的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