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與嬰兒洗禮

想到嬰兒死去而未能獲得救恩,確實是可怕的想法。但不幸的是,這不過是情感主義。情感主義不能賜予我們救恩,唯有基督的真理才能做到。有人會說:「但嬰兒是無辜的,他們不能犯罪,也不能承擔罪責。」然而聖經告訴我們什麼?聖經非常明確地指出,嬰兒可以在罪孽中受孕,且確實是這樣:「誰能使潔淨出於不潔呢?……」──《約伯傳》十四章四節;「因為我是在罪惡中受孕,在罪惡中我的母親懷孕了我」──《聖詠》五十篇七節(註:思高本為五十一篇七節)。但這罪從何而來,我們又如何知道這罪是代代相傳的?聖經非常清楚地解釋,亞當的罪(原罪)傳給了「所有人」(這裡不是指性別或年齡。聖保祿指的是全人類:嬰兒、婦女、老人,當然也包括男人)──「故此,就如罪惡藉著一人進入了世界,死亡藉著罪惡也進入了世界;這樣死亡就殃及了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但死亡從亞當直到梅瑟,竟統治了那些沒有像亞當一樣違法犯罪的人,這亞當乃是那未來者的預像。但恩寵決不是過犯所能比的,因為如果因一人的過犯,大眾都死了;那麼,天主的恩寵和那因耶穌基督一人的恩寵所施予的恩惠,更要豐富地洋溢到大眾身上。這恩惠的效果,也不是那因一人犯罪的效果所能比的,因為審判是由於一人的過犯而來,定了罪;但恩賜卻是在許多過犯之後,帶來了義德。如果因一人的過犯,死亡就因那一人作了王;那麼,那些豐富地領受了恩寵和義德恩惠的人,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為王了。這樣看來:就如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被定了罪;同樣,因一人的正義行為,眾人也獲得了生命之義……」──《羅馬書》五章十二、十四至十九節。聖保祿告訴我們,甚至那些自己沒有犯罪的人,仍要為亞當的過犯負責──「死亡竟統治了那些沒有像亞當一樣違法犯罪的人」。因此我們看到,甚至那些無法自己犯罪的嬰兒,也接受了亞當的罪(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被定了罪)。我們看到「原罪」的原則不僅在《羅馬書》中提到,也在《格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一至二十二節及《厄弗所書》二章三節中提到。洗禮能除去這罪的基本理解,是宗徒們在早期教會中所認識的,聖經也表明了這點──「現在你還遲延什麼?起來,領受洗禮,洗去你的罪吧」──《宗徒大事錄》二十二章十六節。基督親自宣告洗禮為得救的必要條件:「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人除非由水和聖神而生,不能進天主的國。』」──《若望福音》三章五節(註:希臘文中的「人」或「τις」意指任何人。因此此經文同時適用於嬰兒和成年人)。唯獨透過洗禮,這罪才能被除去。聖經也非常明確地指出,任何污穢的(不潔的或有罪的)人都不能進入天國:「凡不潔的、行可恥之事及撒謊的,決不得進入(天國),只有那些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入。」──《默示錄》二十一章二十七節。作為新約的入門禮儀,洗禮是基督徒對應於割損禮,或如保祿所稱的「基督的割損」:「你們在他內也受了割損,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損,而是基督的割損,即受洗於基督,與他一同埋葬,也在他內,因著你們對那使他從死者中復活的天主所具有的信心,與他一同復活」──《哥羅森書》二章十一至十二節。因此,如同割損禮,洗禮可以同時給予兒童和成年人。差別在於割損禮本身無力拯救(迦拉達書五章六節,六章十五節),這些都是聖經的基本事實,教會始終教導這些道理,甚至早期的基督徒也清楚理解為嬰兒施洗是必要且適當的。

里昂的聖依勒內

「『(納阿曼)……在約但河裡浸了七次』(列王紀下五章十四節)。從前納阿曼患痲瘋病時,並非毫無緣故地藉由受洗而得潔淨,而是作為給我們的指示。因為我們在罪惡中如同痲瘋病人,我們藉著聖水和主的呼求,從舊日的過犯中被洗淨,如同新生的嬰孩在精神上重生,正如主所宣告的:『人除非由水和聖神重生,不能進入天國』(若望福音三章五節)」──《殘篇》三十四(約公元一九〇年)。

里昂的聖依勒內

「他(耶穌)來是為透過自己拯救所有人;我說所有人,即那些透過他在天主內重生的人:嬰兒、兒童、青少年和老年人。因此他經歷了每一個年齡,為嬰兒成為嬰兒,聖化嬰兒;為兒童成為兒童,聖化那些屬於那年齡的人……(如此)他才能在一切事上成為完美的導師,不僅在真理的闡述上完美,也在相應的年齡上完美」──《駁斥異端》二卷二十二章四節(約公元一八九年)。

聖依玻理

「在不缺水的地方,水流應流經洗禮池或從上方注入;但如果缺水,無論是長期或臨時情況,則使用任何可用的水。讓他們脫去衣物。先給兒童施洗;如果他們能自己發言,就讓他們這樣做;否則,讓他們的父母或其他親屬為他們發言」──《宗徒傳承》二十一章十六節(約公元二一五年)。

奧利振

「每一個生於肉身的靈魂,都被邪惡和罪惡的污穢所玷污……在教會中,洗禮是為赦免罪過而授予的,且依照教會的慣例,洗禮甚至授予嬰兒。如果嬰兒身上沒有什麼需要罪過赦免的,也沒有什麼與寬恕相關的,那麼洗禮的恩寵就似乎是多餘的了」──《肋未紀講道集》八章三節(約公元二四八年)。

「教會從宗徒接受了甚至給嬰兒施洗的傳統。宗徒們,神聖奧蹟的祕密被託付給他們,他們知道每個人都有(原)罪的先天遺傳,必須透過水和聖神予以洗淨」──《羅馬書註釋》五章九節(約公元二四八年)。

迦太基的聖西彼廉

「關於嬰兒的情況:你(斐度斯)說他們不應在出生後第二或第三天受洗,應考慮舊約割損律法,你認為人不應在出生後第八天之前受洗和聖化。在我們的會議中,我們認為完全相反。沒有人同意你認為應採取的做法。相反,我們都認為天主的慈悲和恩寵不應拒絕給予任何出生的人」──《書信》六十四章二節(約公元二五三年)。

「如果在最壞的罪人和那些從前大大得罪天主的人,在他們後來相信時,罪過的赦免被賜予,沒有人被阻止於洗禮和恩寵之外,那麼更不應阻止一個嬰兒,他既新近出生,除了因按亞當而按肉體出生,從他的初生就感染了那古老死亡的傳染外,並未犯罪。正是為此緣故,他(嬰兒)更容易獲得罪過的赦免:因為所赦免給他的罪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別人的」──同上,六十四章五節。

米蘭的聖安博

「人除非由水和聖神重生,不能進入天主的國。沒有人被例外,連嬰兒也不例外」──《亞巴郎》一卷三章二十一節(約公元三八七年)。

納齊安的聖額我略

「你有一個嬰兒嗎?不要給罪惡任何機會;要讓嬰兒從童年起就被聖化。從他最柔嫩的年齡起,讓他被聖神所祝聖。你因本性的軟弱而害怕(洗禮的)印記嗎?哦,這是何等膽怯的母親,何等小信德的人啊!」──《論聖洗禮》四十章七節(約公元三八八年)。

「有人會說:『對那些請求洗禮的人來說,這很好,但對於那些仍是兒童、既不知損失也不知恩寵的人,你怎麼說?我們也給他們施洗嗎?』當然(我回答),如果有任何迫切的危險。寧可他們在不知不覺中被聖化,也不可讓他們未受印記、未入門而離世」──同上,四十章二十八節。

金口聖若望

「你看見洗禮的益處何其多,有些人以為其天上的恩寵僅在於赦免罪過,但我們已列舉了十項(它所賦予的)榮譽!為此緣故我們也給嬰兒施洗,雖然他們並沒有被(本)罪所玷污,好使聖德、正義、義子名分、繼承權、與基督的兄弟情誼以及成為他的(基督的)肢體得以賜予他們」──《洗禮教理》載於奧斯定,《駁尤利安》一卷六章二十一節(約公元三八八年)。

聖奧斯定

「普世教會所持守的,不是由大公會議所制定(發明),而是作為始終持守的,最正確地相信是由宗徒權威所傳下來的。既然他人為兒童代答,使聖事的慶典為他們得以完整,這對他們的祝聖確實是有效的,因為他們自己無法回答」──《論洗禮,駁多納特派》四卷二十四章三十一節(約公元四〇〇年)。

「慈母教會為嬰兒施洗的習慣當然不應被輕視,也不應以任何方式被視為多餘,也不應相信其傳統非宗徒所傳」──《創世紀字義詮釋》十章二十三章三十九節(約公元四〇八年)。

「西彼廉並非頒布新的法令,而是堅守教會最穩固的信仰,以糾正一些認為嬰兒不應在出生後第八天之前受洗的人……他與某些主教弟兄同意,孩子一出生即可適當地受洗」──《書信》一百六十六章八章二十三節(約公元四一二年)。

「藉此恩寵,受洗的嬰兒也被接枝於他的(基督的)身體內,這些嬰兒當然還不能效法任何人。基督,在他內眾人得以生活……也將他聖神最隱藏的恩寵賜予信徒,這恩寵他甚至祕密地灌注於嬰兒……優良的是,普尼(北非)的基督徒稱洗禮為救恩,稱基督聖體的聖事無非就是生命。這從何而來,除非來自一種古老的,且我認為是宗徒的傳統,由此基督的眾教會固有地持守,沒有洗禮和參與主的聖宴,任何人都不能獲得天主的國或救恩及永生?聖經也為此作證……如果有人奇怪為何出生於已受洗者的孩子自己應受洗,讓他簡要地注意這點……洗禮聖事確實是重生的聖事」──《論罪過的赦免與應得懲罰,及嬰兒洗禮》一卷九章十節;一卷二十四章三十四節;二卷二十七章四十三節(約公元四一二年)。

「除非我們自願偏離基督徒信仰的規則,必須承認,嬰兒既透過洗禮聖事與基督的死亡相似,他們也從蛇的毒咬中被釋放」──同上,二卷二十七章四十三節。

第五屆迦太基大公會議

「議決:每當找不到可靠的證人,能毫無疑問地證明(被發現遭遺棄的兒童)已受洗,且兒童本身因年幼不能回答有關為他們授予聖事的問題時,所有此類兒童應毫無疑慮地受洗,以免猶豫不決使他們喪失聖事的潔淨。這是由我們的弟兄(西北非)代表所促成的,因為他們從野蠻人手中贖回了許多這樣(被遺棄的)兒童」──法令七(約公元四〇一年)。

第二屆米萊維大公會議

「凡說剛從母胎出生的嬰兒不應受洗,或說他們確實是為赦罪而受洗,但他們沒有沾染亞當的原罪(這原罪在重生之水中被洗滌)……則應受絕罰(開除教籍)。因為宗徒(保祿)所說的:『罪惡藉著一人進入了世界(死亡藉著罪惡也進入了世界),這樣就殃及了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五章十二節),必須按照天主教會在各地向來所理解的那樣去理解,而不能有別的解說。因為基於此信仰規則,甚至嬰兒,他們自己至今還不能犯任何罪,也因此確實是為赦罪而受洗,好使他們從生育所沾染的,在他們內藉重生得以潔淨」──法令三(約公元四一六年)。

非洲法典

「關於多納特派,似乎應當與我們的弟兄們商議……僅關於那些由多納特派施洗的嬰兒,以免他們並非出於自己意願所做的事,當他們以有益的決心皈依天主的教會時,其父母的錯誤會阻止他們晉升至聖壇的職務」──法令四十七(五十一)條(約公元四一九年)。

基督親自重申了這基本的聖經基督徒信仰。洗禮為得救是必要的,「人」(韋氏英文百科辭典將「man」一詞定義為「一個人或人類物種的一員」,這包括嬰兒和幼兒)必須受洗才能進入天主的國──「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人除非由水和聖神而生,不能進天主的國。』」(若望福音三章五節,註:希臘文中的「人」或「τις」意指任何人。因此此經文同時適用於嬰兒和成年人)。我們再次看到,對早期教會而言,洗禮(及其必要性)是一項重要的信仰,所有人類都需要接受它。基督在命令宗徒為所有人施洗時,再次顯示了洗禮的重要性──「你們要去,教訓萬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瑪竇福音二十八章十九節,註:《十二宗徒訓誨錄》〔公元七十年〕:「在上述教導之後,應在流動的(活)水中,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施洗。如果沒有活水,則在其他水中施洗;如果不能用冷水,則用溫水。如果兩者都沒有,則將水三次倒在頭上,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施洗前,施洗者和受洗者應禁食,其他能禁者也應禁食。命令受洗者預先禁食一兩天。」──《十二宗徒訓誨錄》七章一節)。聖伯多祿也強調其重要性,宣告我們是透過洗禮而得救的──「(洗禮)……如今也拯救了你們」──《伯多祿前書》三章二十一節。

敘利亞的聖達陡

「那時耶穌對他們說:天上地下的一切權柄都交給了我;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派遣你們。現在你們往普天下去,在我的整個受造物中宣講我的福音;教訓萬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施洗;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看,我天天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終結」──《四福音合參》五十五章(約公元一七〇年)。

戴都良

「當我們將要進入水中時──不,就在稍早之前──在教堂中,在主教的權下,我們莊嚴宣認我們棄絕魔鬼及其排場和其使者。隨後我們被浸入水中三次」──《冠冕》三章二節(約公元二一一年)。

「祂復活後,以保證應許給祂的門徒,祂將派遣父所應許的;最後,祂命令他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施洗,而不是因一位單一的天主。事實上,我們不是一次,而是三次被浸入三個位格,在每次分別提及他們的名字時」──《駁普拉克西亞》二十六章(約公元二一六年)。

聖依玻理

「當受洗者下到水中時,施洗者應將手按在他身上,這樣說:『你相信全能的天主父嗎?』受洗者應說:『我相信。』然後,將手按在受洗者頭上,他為他施洗一次。然後他說:『你相信耶穌基督嗎……?』當他說:『我相信。』他再為他施洗。他又說:『你相信聖神、聖教會和肉身的復活嗎?』受洗者說:『我相信。』於是他第三次受洗」──《宗徒傳承》二十一章(約公元二一五年)。

奧利振

「為什麼,當主親自告訴他的門徒,他們應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萬民施洗時,這位宗徒卻在洗禮中單獨使用基督之名,說:『我們受洗歸於基督』;事實上,合法的洗禮唯獨因聖三之名才能獲得」──《羅馬書註釋》五章八節(約公元二四八年)。

《聖桑提佩與聖波利塞納行實》

「那時普羅布斯……跳入水中,說:耶穌基督,天主子,永生天主,願我所有的罪過藉此水被除去。保祿說:我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你施洗。此後他使他領受基督的感恩祭(聖體聖事)」──《聖桑提佩與聖波利塞納行實》二十一章(約公元二五〇年)。

迦太基的聖西彼廉

「他(耶穌)命令他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外邦人施洗。那麼,為何有人說,即使一個外邦人受洗……無論如何或由誰施洗,只要因耶穌基督之名施行,罪過的赦免就能隨之而來──而基督自己卻命令萬民因完全而合一的聖三之名受洗呢?」──《書信》七十三章十八節(約公元二五三年)。

凱撒利亞的歐瑟比

「我們相信……這些中的每一位都是且存在:父,真實的父;子,真實的子;聖神,真實的聖神,正如我們的主,派遣祂的門徒去宣講時所說的:『你們要去,教訓萬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關於祂們,我們確信地宣告我們這樣持守,這樣思想,我們從前也這樣持守,我們堅守這信仰直到死亡,詛咒一切邪惡的異端」──《致教區子民書》三章(約公元三二三年)。

耶路撒冷的聖濟利祿

「你們被領到神聖的洗禮池旁,如同基督被從十字架帶到我們面前的這墳墓(耶路撒冷耶穌的墳墓)。你們每個人都被問到是否相信父及子及聖神之名。你們宣認了那拯救的宣信,並三次下到水中,又三次上來,這象徵性地暗示了基督埋葬的三天」──《教理講授》二十章四節(約公元三五〇年)。

聖亞大納修

「全部信仰總括並確立於此:應始終保存三位一體,正如我們在福音中所讀的:『你們要去,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萬民授洗』(瑪竇福音二十八章十九節)。三位一體的數目是完整而完美的」──《論阿爾米農和塞琉西亞會議》二章二十八節(約公元三六一年)。

大聖巴西略

「聖神也與父及子同列,因為祂超越受造物,且按我們在主福音中的話語所教導的而被列名:『你們要去,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萬民授洗。』相反地,將聖神置於子之前,或聲稱祂比父更古老的人,違抗天主的命令,與正確的信仰無關,因為他未能保存他所接受的頌榮形式,卻為了取悅人而採用某種新奇的發明」──《書信》五十二章四節(約公元三六七年)。

大聖巴西略

「信仰和洗禮是兩種相關而不可分割的得救方式:信仰藉洗禮而完美,洗禮藉信仰而確立,兩者都因相同的名字而完成。因為正如我們相信父及子及聖神,我們也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受洗;首先是宣信,引導我們走向救恩,然後是洗禮,為我們的同意蓋上印記」──《論聖神》十二章二十八節(約公元三七五年)。

米蘭的聖安博

「此外,基督自己說:『我與父原是一體。』祂說『一體』,是為使能力和本性沒有分離;但又說『我們是』,使你可以認識父和子,因為完美的父被相信生了完美的子,父與子是一體,不是因位格的混淆,而是因本性的合一。我們說只有一個天主,不是兩個或三個天主」──《論信仰》一卷一章九至十節(約公元三七九年)。

納齊安的聖額我略

「但也許在你的靈魂上尚未形成任何善或惡的印記;而你願意今天被印上……我將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你施洗並使你成為門徒;這三者有一個共同的名字,即天主性。你將透過外觀和言語知道,你棄絕一切不虔敬,並與整個天主性結合」──《演講》四十章四十五節(約公元三八〇年)。

聖熱羅尼莫

「既然一個人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受洗,成為天主的聖殿,當舊的居所被摧毀,為三位一體建造了新的聖所,你怎能說在亞略派中,沒有聖神的降臨,罪過能被赦免?沒有聖神的靈魂,如何從其先前的污點中被淨化?」──《駁路西非派對話錄》六章(約公元三八二年)。

尼撒的聖額我略

「我們在接受洗禮時……像救主藏於地下一樣,將自己隱藏於(水)中;我們這樣做三次,為自己代表那三天內實現的復活恩寵。我們這樣做,不是沉默地接受聖事,而是當我們所相信的三個神聖位格的名字被呼號於我們之上時,我們也在祂們內希望,從祂們而來的是我們現在存在和將來存在的事實」──《光明日講道》(約公元三八三年)。

聖奧斯定

「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的洗禮,其權威來自基督,而非任何人,無論他是誰;基督是真理,而非任何人」──《論洗禮,駁多納特派》四卷二十四章五十七節(約公元四〇〇年)。

「主,我們的天主,我們相信你,父及子及聖神。因為真理不會說:『你們要去,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萬民授洗』,除非你是三位一體」──《論三位一體》十五章二十八章五十一節(約公元四〇八年)。

「以此方式,這三件事(聖三)從主的身體發出,正如從主的身體發出『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萬民授洗』的命令。『因名』,而非『因諸名』:因為『這三者是一體』,而這三者是一個天主。如果這在若望書信中所讀的奧蹟深淵,能以其他方式被解釋和理解,而合乎天主教信仰,即不混淆也不分裂三位一體,既不相信本質不同,也不否認有三位,則絕不應被拒絕」──《駁馬克西敏》二卷二十二章三節(約公元四一二年)。

基爾的聖戴奧多勒

「還需要多說甚麼呢,當可以用少許言語駁斥謬誤時?我們規定,每年前來接受神聖洗禮的人,應仔細學習由神聖而有福的教父們在尼西亞所制定的信仰;並按所吩咐的,我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施洗,逐一呼號每個名字」──《書信》一百四十五章(約公元四四四年)。

結論: 顯然,洗禮對全人類都是必要的,包括嬰兒和未出生的胎兒,因為聖經明確指出我們是在罪惡中受孕,而有罪的人不能進入天國。正如上面所展示的,這是早期基督徒的基本信仰,他們直接從宗徒接受了教導。聖經也命令我們接受洗禮,那些不接受的人(包括未出生的胎兒)不能進入天主的國。否認這些基本的聖經事實,就是否認聖經本身;否認聖經就是否認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