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多瑪斯亞奎那要理

聖多瑪斯·阿奎納的教理講授

譯者序

聖多瑪斯·阿奎納

聖多瑪斯·阿奎納出生於1225年左右。阿奎納之名源自他父親阿奎納伯爵蘭道夫在那不勒斯附近的領地。多瑪斯的母親是提奧多拉,泰亞諾女伯爵,他的家族與皇帝亨利六世、腓特烈二世,以及法國、亞拉岡和卡斯提爾的國王有親戚關係。切斯特頓寫道:「他可以將半個歐洲的王國繪入他的盾徽,……如果他沒有扔掉盾牌的話。他是意大利人、法國人、德國人,完全是歐洲人。」 多瑪斯年僅五歲時就被送到卡西諾山的本篤會修道院學習。他立即展現了所受賦予的偉大才智。他的傳記作者證實了這位年輕學生的虔誠和好問天性,他經常用反覆提出的問題讓老師驚訝:「天主是什麼?」

早期的本篤會培育使多瑪斯對禮儀產生了終身的熱愛,並為他在約1239年入讀著名的那不勒斯大學深造做好了準備。在那不勒斯期間,多瑪斯遇到了約二十年前成立的聖道明會成員。他在1240年左右表達了成為道明會士的願望,立即遭到了家人,尤其是他母親的強烈反對。最終,他於1244年4月領受了道明會會衣,並被選送到巴黎大學的道明會學習中心繼續學業。

提奧多拉女伯爵完全不贊成這次旅行,派了她的兩個兒子和一隊士兵去攔截正前往巴黎的多瑪斯修士。她成功了,多瑪斯在家族的城堡裡被軟禁了將近兩年。多瑪斯善用了這段時間進行學習和默想。在此期間,他不斷被勸說放棄聖召,有一次還被他兄弟們推進房間的一名女子引誘。多瑪斯站起來,從火中抓起一根燃燒的木柴,將誘惑者趕出房間。然後,他以其特有的力度,在門上深深燒出十字架有力的標記。多年後,他向他的秘書兼同伴,皮佩爾諾的雷吉納爾德透露,此事之後,他獲得了祈求解脫私慾偏情束縛的恩賜,此後完全擺脫了私慾的動盪。這似乎是他被稱為天使博士的最初基礎。

1245年,聖多瑪斯開始在巴黎大學聆聽大雅博的神學講座。他在學業上取得了非凡的進步,三年後陪同大雅博前往科隆繼續深造。他於1250年開始教學,同年被祝聖為司鐸。1252年,多瑪斯陪同他的老師大雅博返回巴黎,在那裡他繼續講學,同時準備神學碩士學位的考試。他於1257年獲得巴黎大學頒授的學位。在他職業生涯的早年,他繼續在這所世界聞名的學府講學,其特點是不斷發展的智力和原創性,以及對廣闊神學和哲學學術領域日益增長的熟悉。

聖多瑪斯於1259年被召到羅馬,在繁忙的九年中,他作為教廷的神學家,從事教學、講授和寫作。他繼續研究亞里士多德,並深深入迷於教父的文獻。馬里坦說:「他懷著傳教士的精神為真理的事業而工作,對抗謬誤。」 他這段時期的主要著作包括一些哲學作品、對新舊約各卷書的註釋、神學辯論;最重要的是,在1267年或1268年,他完成了他的傑作《神學大全》的第一部分。

在這個擁有眾多偉大神學家和學者的世紀裡,聖多瑪斯早已被公認為一位偉大的神學家和學者。應召回巴黎,接替大學一位患病的神學碩士,他開始了他生命的最後一段時期。他只剩下不到六年的生命。這些年充滿了寫作、教學和講道。他的講道集(足足有一大卷)是在他司鐸生涯的早年開始的,他一直持續講道直到去世。他是靈修生活的權威,並親身體驗了受過訓練的苦修者和真正的默觀者的考驗和安慰。他關於苦修和密契神學的著作,是對聖人科學的原創性和永久性貢獻。據傳,在他寫完關於聖體聖事的崇高論文後,人們看到他陷入神魂超拔,聽到從祭台上方十字架傳來一個聲音說:「多瑪斯,你關於我的論述寫得很好。你願意要什麼回報?」聖人回答說:「主,除了祢自己,我什麼也不要。」

從1269年到1272年,多瑪斯在巴黎待了三年,正值他能力的全盛期和天才的豐富湧現。《神學大全》的第二部分全部是在這段時間寫成的,第三部分也開始了。1272年,應國王命令,他被召回那不勒斯,在他童年時就讀的那不勒斯大學任教。他為他眾多的計劃做了最後的潤色,完成了《大全》第三部分直到第XC個問題,然後在他年僅48歲時,放下他已疲倦的筆。1273年12月6日早上,他說:「我再也寫不動了。」他在彌撒中經歷了一次神魂超拔,對他的秘書雷吉納爾德說:「如此多的奧秘被啟示給我,以至於我之前所寫的一切現在看來價值甚微。」在接下來的大齋期,多瑪斯向那不勒斯的學生和市民們作了一系列關於信經、誡命和祈禱的教理講授,這些構成了本書的一部分。這是他的遺言。他於1274年3月7日在前往參加里昂大公會議的途中,逝於意大利北部的福薩諾瓦。聖多瑪斯·阿奎納生活在一個擁有偉大學者和偉大聖人的時代。他是「眾人之中的王子和大師」。

聖多瑪斯於1323年被冊封為聖人。聖庇護五世於1567年宣佈他為普世教會聖師。當教宗良十三世發表他關於復興基督教哲學的著名通諭《永恆之父》時,他以宗座職務的全部力量敦促讀者「為了捍衛和美化天主教信仰,為了社會的利益,為了所有科學的優勢,恢復聖多瑪斯的金玉智慧並廣泛傳播」。同一位教宗在1880年8月4日的一份簡函中,指定聖多瑪斯為所有天主教大學的主保,他的繼任者,包括教宗庇護十一世,已命令天主教教師將聖多瑪斯對基督教義的解釋作為所有教學的基礎。

聖多瑪斯的主要著作

超過六十部獨立的著作,有些篇幅很長,有些簡短,出自天使博士多產的心智。他所有著作中最重要、人們也希望是最熟悉的是《神學大全》。這是對神學的完整科學闡述,同時也是基督教哲學的總結。聖多瑪斯認為這部作品只是為學生使用而寫的基督教義手冊。他這樣宣佈其劃分:「由於這門神聖科學的主要目標是提供對天主的認識,不僅認識祂在祂自己內,而且認識祂作為萬物的根源和歸宿,尤其是所有理性受造物的根源和歸宿——我們將首先論述天主;其次,論述理性受造物向天主的前進;第三,論述基督,祂作為人,是我們趨向天主的道路。」這些是他《神學大全》的主導思想,他據此將這部偉大作品分為三部分。

《反異教徒大全》(全稱《論天主教信仰反對不信者的真理》),是他所有著作中最深刻,無疑也是最有力的護教著作。這是聖多瑪斯的《哲學大全》,取其現代意義上的「哲學」。他對聖經的大量註釋是詳盡的、極其深刻的,並具有永久的價值。《論靈修生活的成全》是苦修和密契神學領域的經典著作之一,與《神學大全》的相關部分一起,構成了對基督徒更高生活的完整解釋。聖多瑪斯還撰寫了令人欽佩的「基督聖體節日日課」,其中包括我們熟悉的祈禱文和聖詩。

短論集

「短論集」數量非常多。隨著時間推移,一些非聖多瑪斯所寫的作品也被列入「短論集」。在皮佩爾諾的雷吉納爾德編製的「官方」目錄中,「短論集」有七十種。它們大致可分為哲學與神學、倫理與教律問題、禮儀與修會生活,以及教理講授。有些未列入「官方」目錄的「短論集」現被認為是真品。本書翻譯的五篇「短論集」無疑是真品。《信經》、《天主經》和《十誡》的解釋,分別是為聖多瑪斯封聖過程準備的目錄中的第66、65和68號。《聖母經》的解釋則列在貝爾納·圭多尼斯的目錄和後來的目錄中。這點值得注意,因為貝爾納手中有官方目錄。曼多內和格拉布曼都認為這篇作品是真品。聖多瑪斯在他生命中的最後一個大齋期,將這些解釋授予那不勒斯的學生和人民。關於十誡的講話由伯多祿·德安德烈亞記錄,其他祈禱文的解釋則由他的秘書兼同伴皮佩爾諾的雷吉納爾德忠實地記錄下來。

《七件聖事解釋》是論文《論信仰條款與七件聖事》的第二部分,是聖多瑪斯於1261-62年應巴勒莫總主教的請求而寫的。值得注意的是,由佛羅倫薩大公會議權威頒佈的著名的《亞美尼亞人法令》,几乎是逐字逐句地取自這篇短論的第二部分(即《七件聖事解釋》)。正如鄧琴格所指出的,這不是大公會議的定義,而是一個實際的指導。

最新的「短論集」版本是1871-80年的維維斯版和1852-73年的帕爾馬版。後一版由曼多內重新編輯,採用了新的順序並附有引言。這些「教理講授」的「短論集」是首次被集結成英文版。其中兩篇曾由英國的H. A. 拉維斯神父於1891年翻譯,標題為《論誡命》和《論天主經》。該版本現已絕版且難以取得。最近,道明會勞倫斯·沙普科特神父將其翻譯成英文,分為兩小卷,標題為《三個最偉大的祈禱文》和《天主的誡命》。然而,《七件聖事解釋》是首次以英文呈現。

教理講授史中的聖多瑪斯

「教理講授」最初和傳統的意義是口頭教導或訓誨。新約中使用了這個意義。在中世紀聖多瑪斯時代,「教理講授」僅指這種對基督教義的口頭解釋。「在這方面」,一位權威說,「必須記住,『教理講授』一詞經常被用於針對成年人而非兒童的講道和訓誨。」將「教理講授」和「要理問答」理解為指代問答教學法的概念,是在反宗教改革時期才變得普遍。因此,聖奧斯定關於宗教教學的經典著作《論教導無知者》,是沒有問答的直述式講解。著名的《羅馬要理問答》也不是問答形式。因此,聖多瑪斯的教理講授,作為對基督教義的口頭解釋,使他有資格與聖奧斯定、熱爾松、聖嘉祿·鮑榮茂、聖伯多祿·卡尼修斯等人一起,在教理講授史上佔有一席之地。

通過詳細講解信經、誡命、天主經和聖母經來解釋基督教義的方法,可以追溯到教會早期。體現這四部分劃分的最早偉大著作之一是耶路撒冷的聖濟利祿的《教理講授》。這種劃分在中世紀變得普遍,而「信經、十誡、聖事和祈禱文」成為信仰的一種表達方式。當時的許多主教會議和大公會議都頒布法令,要求根據這四部分劃分向信友進行講道和訓誨。《羅馬要理問答》遵循了這種編排,大多數現代要理問答也是如此。

聖多瑪斯的教理講授在十三和十四世紀被普遍用作神父和宗教教師的手冊和教科書。斯皮拉戈寫道:「聖多瑪斯的解釋以其簡潔和語言樸實而著稱;它們特別值得注意,因為教理講授課程的主要部分相互聯繫,構成一個和諧的整體。」 這些著作的影響在特倫多大公會議下令為本堂神父和所有宗教教師編寫的《羅馬要理問答》中尤為突出。兩部作品中的許多解釋性段落几乎完全相同。

譯者註

本翻譯使用的版本是帕爾馬版,由道明會士P. 曼多內編輯。注釋中使用了維維斯版的地方已註明。註釋中使用的《羅馬要理問答》版本是……。譯者衷心感謝E. A. 康諾利神父閱讀手稿並提出許多有益的建議。

約瑟夫·B·柯林斯

 

目錄

介紹

譯者序

聖多瑪斯·阿奎納

聖多瑪斯的主要著作

短論集

教理講授史中的聖多瑪斯

譯者註

關鍵術語索引

宗徒信經

什麼是信德?

第一條:「我信唯一的天主。」

信奉多神的一些動機

與第一條相關的謬誤

我們信德的美好效果

第二條:「及於耶穌基督,祂的惟一聖子,我們的主。」

與第二條相關的謬誤

天主的生發

第三條

與第三條相關的謬誤

這些思考的美好效果

第四條:「在般雀比拉多執政時受苦,被釘在十字架上,死而安葬。」

罪惡的惡果

基督,德行的模範

第五條:「祂下降陰府。」

基督下降陰府的理由

我們可從中學習的教訓

基督復活的獨特性

我們可從復活學習的教訓

第六條:「祂升了天,坐在全能天主父的右邊。」

升天的崇高

升天的合理性

升天的益處

第七條:「祂要從那裡降來,審判生者死者。」

審判的形式

誰將受審?

對審判的畏懼

我們為審判做的準備

第八條:「我信聖神。」

尼西亞信經的教導

來自聖神的益處

第九條:「我信聖而公教會。」

教會的唯一性

教會的神聖性

教會的大公性或普世性

教會的宗徒性

第十條:「諸聖的相通,罪過的赦免。」 … 46

七件聖事:回顧

罪過的赦免

諸聖的相通

第十一條:「肉身的復活。」

復活的益處

復活身體的品質

真福的境況

受罰者的境況

第十二條:「永恆的生命。亞孟。」

什麼是永恆的生命?

願望的滿全

什麼是永恆的死亡?

十誡講解

第一誡:「你不可有別的神。」

為何我們應欽崇唯一的天主

第二誡:「你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

「妄」的含義

合法宣誓的條件

正當地呼號天主之名

第三誡:「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

此誡命的理由

安息日應避免之事

安息日與慶節應做之事

屬神的安息日

天上的安息日

第四誡:「孝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地方,延年益壽。」

子女對父母的責任

遵守此誡命的賞報

「父親」一詞的不同應用

第五誡:「你不可殺人。」

殺人的罪

憤怒的罪

第六誡:「你不可姦淫。」

為何必須避免姦淫和邪淫

第七誡:「你不可偷盜。」

為何必須避免偷盜

第八誡:「你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你的近人。」

違反此誡命的方式

說謊的特殊後果

第九誡(第十誡):「你不可貪你近人的財物。」

第十誡(第九誡):「你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

克服私慾偏情的方法

十誡總結

天主經講解

祈禱的五個特質

天主經的開端語

為祈求做準備

天主的卓越

第一項祈求:「願祢的名受顯揚。」

天主之名是可愛的

天主之名是可敬的

天主之名是不可言喻的

「受顯揚」的含義

第二項祈求:「願祢的國來臨。」

我們為何如此祈禱

我們為何渴望此國度

第三項祈求:「願祢的旨意奉行在人間,如同在天上。」

天主的旨意

天主意願什麼?

誡命:天主的旨意

願祢的旨意奉行

第四項祈求:「求祢今天賞給我們日用的食糧。」

第五項祈求:「求祢寬恕我們的罪過,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

我們為何作此祈求?

此祈求的滿全

我們需要做什麼?

第六項祈求:「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

什麼是誘惑?

人如何受誘惑?

第七項祈求:「但救我們免於凶惡。亞孟。」

忍耐的價值

整篇祈禱文的簡短解釋

聖母經

天使的致敬

「萬福瑪利亞」

天使的尊位

「滿被聖寵者」

榮福童貞的德行

瑪利亞,基督徒的助佑

「主與爾偕焉」

「女中爾為讚美」

「爾胎子耶穌並為讚美」

討論問題

宗徒信經

什麼是信德?

信德的本質與效果——每個基督徒首先需要的就是信德,沒有信德,沒有人能真正被稱為信友。信德帶來四種好效果。

第一種效果是通過信德,靈魂與天主結合,藉著它,靈魂與天主之間有了一種類似婚姻的結合。「我要以信德聘娶你。」當人受洗時,第一個問他的問題是:「你信天主嗎?」這是因為洗禮是第一個信德的聖事。因此,主說:「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沒有信德的洗禮毫無價值。事實上,必須知道,除非有信德,沒有人能在天主前蒙受悅納。「沒有信德,不可能中悅天主。」聖奧斯定解釋聖保祿的話:「凡不出於信德的就是罪」時說:「哪裡沒有對永恆不變真理的認識,即使有最好的道德生活,德行也是虛假的。」

信德的第二個效果是永生已在我們內開始;因為永生無非就是認識天主。主宣告這事時說:「永生就是:認識祢,唯一的真天主,並認識祢所派遣來的耶穌基督。」對天主的認識在此世藉信德開始,但在來世當我們將看見天主正如祂所是時,它將達至圓滿。因此,聖保祿說:「信德是所希望之事的擔保。」 除非人首先藉信德認識天主,否則無人能到達天堂的完美幸福,即對天主的真正認識。「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才是有福的。」

信德帶來的第三種好處是它對我們現世生活的正確引導。為了度一個好生活,人需要知道度正直生活所必需的事物;如果他依靠自己的努力來獲得所有這些必要的知識,他要麼永遠無法獲得,要麼需要很長時間才能獲得。但是信德教導我們度好生活所需的一切。它教導我們只有一位天主,祂獎賞善人,懲罰惡人;教導我們有另一個生命存在,以及其他類似的真理,這些真理吸引我們正直地生活並避免邪惡。「義人因信德而生活。」這點顯而易見,因為在基督來臨之前,沒有一個哲學家能憑藉自身能力,像自基督來臨以來,即使是一個老婦人藉信德認識天主那樣,認識天主和得救的必要方法。因此,依撒意亞說:「大地充滿了對上主的認識。」

信德的第四種效果是藉著它我們戰勝誘惑:「聖者們藉著信德征服了王國。」 我們知道,每個誘惑要麼來自世俗,要麼來自肉體,要麼來自魔鬼。魔鬼要我們不服從天主,不受祂的管轄。信德消除了這一點,因為藉著信德我們知道祂是萬物的主,因此必須服從祂。「你們的敵對者魔鬼,如同咆哮的獅子巡遊,尋找可吞食的人;你們應信德堅固,抵抗牠。」 世俗通過讓我們在順境中依附它,或在逆境中使我們充滿恐懼來誘惑我們。但是信德克服了這一點,因為我們相信來世比今生更好,因此我們輕視今世的財富,在逆境面前也不懼怕。「勝過世界的勝利,就是我們的信德。」 然而,肉體通過吸引我們追求今世轉瞬即逝的快樂來誘惑我們。但是信德向我們表明,如果我們過分沉迷於這些事物,我們將失去永恆的喜樂。「時時拿著信德作盾牌。」 由此我們看出擁有信德是非常必要的。

「未見之事的確證」——但也許有人會說,相信看不見的東西是愚蠢的,人不應該相信他看不見的事物。我回答說,我們理智的不完美本性消除了這個困難的基礎。如果人能憑自身完美地認識所有可見和不可見的事物,那麼相信他看不見的東西確實是愚蠢的。但是我們的認識方式是如此薄弱,以至於沒有哲學家能完美地探究哪怕一隻小蒼蠅的本質。我們甚至讀到,有位哲學家為了了解蜜蜂的本質,在獨居中度過了三十年。因此,如果我們的理智如此薄弱,那麼只願意相信人憑自己所能認識的有關天主的事,那是愚蠢的。這與約伯的話相反:「請看,天主偉大,超越我們的認識。」 也可以通過假設來回答這個問題:假設有位大師談論他自己專業領域的某件事,而某個未受教育的人會反駁他,理由僅僅是他無法理解大師所說的話!這樣的人會被認為非常愚蠢。同樣,天使的理智之於最偉大的哲學家,正如最偉大的哲學家之於未受教育的人。因此,哲學家若拒絕相信天使所說的話是愚蠢的,而拒絕相信天主所說的話則更為愚蠢。反對這些人的正是這些話:「因為許多超乎人悟性的事,已顯示給你。」

再者,如果一個人只願意相信那些他能確定知道的事物,他就無法在這個世界上生活。如果不相信別人,人怎能生活?他怎會知道這個人是他的父親?因此,對於那些自己無法完全知道的事情,人必須相信別人。但是沒有人比天主更值得相信,因此,不相信信德之言的人不是聰明,而是愚昧和驕傲。正如宗徒所說:「他妄自尊大,一無所知。」 也說:「我知道我所信賴的是誰,我也確信。」 經上記載:「敬畏上主的人,你們要信賴祂,你們的賞報決不會落空。」

最後,還可以說天主證明了信德所教導的事物的真理。因此,如果國王送來蓋有他印璽的書信,沒有人敢說這些書信不代表國王的意願。同樣,聖人們所相信並傳給我們關於基督信仰的一切,都蓋有天主的印璽。這印璽包括那些沒有任何受造物能夠完成的工程;它們就是基督用來證實宗徒和聖人們言論的奇蹟。

然而,如果你說沒有人目睹過這些奇蹟,我會這樣回答:整個世界曾敬拜偶像,基督信仰曾受迫害(異教徒的歷史也證明了這一點)——這是事實。但是現在,所有人都轉向基督——智者、貴族和富人——都被基督那些貧窮而單純的宣講者的言語所感化。現在,這個事實要麼是奇蹟,要麼不是。如果是奇蹟,你就得到了你所要求的可見事實;如果不是,那麼沒有比整個世界在沒有奇蹟的情況下被轉化更偉大的奇蹟了。我們無需進一步探討。因此,我們相信信德之事,比相信那些可見之事更為確定,因為天主的知識永不會欺騙我們,而人的可見感官卻常常出錯。

第一條:「我信唯一的天主。」

在信友必須相信的所有真理中,這是第一個——只有一位天主。我們必須明白,天主意味著萬物的統治者和照顧者。因此,凡相信世上萬物都由祂統治和照顧的人,就是相信天主。凡相信萬物是偶然產生的人,不相信有天主。沒有人會愚蠢到否認所有自然物(它們以確定的時間和秩序運作)都受某人的統治、預見和有條理的安排所支配。我們看到太陽、月亮、星辰以及所有自然物如何遵循確定的路線,如果它們只是偶然的產物,這是不可能的。因此,正如聖詠所說,不信天主的人確實是愚頑的:「愚頑的人心裡說:沒有天主。」

然而,有些人相信天主統治和維持一切自然之物,卻不相信天主是人類行為的監督者;因此,他們認為人類行為不受天主上智的照顧。他們這樣推理,是因為他們看到在這個世界上,好人受折磨,壞人享福樂,以致天主上智似乎不顧人類事務。因此,約伯的話被用來支持這種觀點:「祂不理會我們的事務,只在天極之間行走。」 但這確實是荒謬的。這就像一個不懂醫學的人,看到醫生給一個病人喝水,給另一個病人喝酒。他會認為這是偶然的,因為他不了解醫學這門科學,而醫學出於正當理由為一個人開酒,為另一個人開水。天主也是如此。因為天主以其公正和智慧的上智,知道什麼對人是好的和必要的;因此祂磨難一些好人,允許某些惡人興盛。但是,因不了解天主對待人的方式和原因而認為這是偶然的人,確實是愚蠢的。「唯願天主說話,開口答覆你,將智慧的奧秘指示給你,因為智慧是多方面的;你便知道,天主對你要求的,少於你的罪過所應得的。」

因此,我們必須堅信,天主不僅統治和規範所有自然物,也統治和規範人的行為。「他們說:上主看不見,雅各伯的天主毫不介意。民間的愚昧人哪!你們應該明白;糊塗的人哪!你們何時才能明智呢?那造耳朵的,難道自己聽不見嗎?那造眼睛的,難道自己看不見嗎?……上主認透人的思念。」 天主看見一切,包括我們的思想和意志的隱密渴望。因此,人尤其有義務行善,因為他所有的思想、言語和行為在天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萬物在祂眼前都是坦露敞開的。」

我們相信統治和規範萬物的天主只有一位。這點顯而易見,因為在人類事務治理得有條不紊的地方,會發現該群體是由一個人,而不是許多人統治和照顧的。因為多頭領導常會在其臣民中引起紛爭。但是,由於天主的治理在各個方面都遠遠超越純粹人性的治理,很明顯,世界的治理不是由許多神,而是由唯一的天主執行的。

信奉多神的一些動機

有四種動機導致人們相信多位神祇:(1) 人類理智的遲鈍。遲鈍的人,無法超越感覺事物,不相信除了物質身體之外還有任何存在。因此,他們認為世界是由那些在他們看來最美麗、最有價值的物體所安排和統治的。因此,他們將神聖的敬拜歸於太陽、月亮和星辰等事物。這樣的人就像一個去王宮見國王的人,認為任何衣著華麗或身居要職的人就是國王!「他們設想太陽、月亮或星辰的圓形……是統治世界的神。他們因被這些的美麗所陶醉,便把它們奉為神。」

(2) 第二個動機是人的諂媚。有些人為了討好國王和統治者,服從他們,順從他們,並給予他們唯獨應歸於天主的尊榮。這些統治者死後,有時人們把他們奉為神,有時甚至在他們生前就這樣做。「為使萬民知道拿步高是地上的神,除他以外沒有別的神。」

(3) 第三個動機是對子女和親屬的人間情感。有些人因為對家庭過度的愛,在親人死後為他們豎立雕像,逐漸地,神聖的尊榮就附屬於這些雕像。「因為人或是溺愛子女,或是諂媚君王,就把那不可通名的名字,加給了石頭和木頭。」

(4) 最後一個動機是魔鬼的惡意。魔鬼從起初就想與天主平等,因此他說:「我要攀升到雲霄之上,與至高者相比。」 魔鬼仍然懷有這個願望。他的全部目的在於引導人崇拜他,向他奉獻祭品;這不是因為他從獻給他的狗或貓中獲得樂趣,而是因為他喜歡這樣做會對天主表現出不敬。因此,他對基督說:「你若俯伏朝拜我,我便把這一切交給你。」 為此,那些進入偶像的魔鬼說他們應被尊為神。「外邦人的神都是魔鬼。」 「外邦人所祭祀的,是祭祀魔鬼,而不是祭祀天主。」

儘管這一切想起來很可怕,但有時仍有人陷入上述四種原因。他們不是用言語和心靈,而是用行動表明他們相信多神。因此,那些相信天體影響人的意志並通過占星術安排事務的人,實際上把天體當作神,並順從它們。「不要害怕天象,這是外邦人所害怕的。因為萬民的習俗都是虛無的。」 同樣,所有那些在不該服從的事上服從世俗統治者多於服從天主的人,實際上是把這些統治者立為神。「我們應該服從天主而不是服從人。」 同樣,那些愛子女和親屬勝過愛天主的人,用行動表明他們相信多神;那些愛食物勝過愛天主的人也一樣:「他們的神是他們的肚腹。」 此外,所有參與巫術或咒語的人,都相信魔鬼是神,因為他們從魔鬼那裡尋求唯獨天主才能賜予的東西,例如揭示未來或發現隱藏的事物。因此,我們必須相信只有一位天主。

第一條(續):「全能者天主,天地萬物的創造者。」

我們已經表明,首先必須相信只有一位天主。第二,這位天主是天地萬物,一切有形無形事物的創造者和製造者。目前我們暫且擱置更微妙的理由,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萬物都是由天主創造和製造的。如果一個人進入一所房子,在門口感到溫暖,走到裡面感到更溫暖,越往裡走越溫暖,即使他沒有看到導致他感覺到這種熱度的火本身,他也會相信裡面某處有火。同樣,當我們審視這個世界的事物時也是如此。人們發現所有事物都以不同程度的美善和價值排列,事物越接近天主,就越美麗、越好。因此,天體比其下方的事物更美麗、更高貴;同樣,不可見之物相對於可見之物也是如此。因此,必須看到所有這些事物都來自唯一的天主,祂將祂的存有和美善賜予每一件事物。「凡是沒有認識天主的人,都是愚昧的:他們從看得見的美物,不能認識那自有者;他們注意了工程,卻不認識那工程的創造者……因為,從受造物的偉大和美善,人可以透過類比,看見他們的創造者。」 因此,對我們來說,世上萬物都來自天主,這是確定的。

與第一條相關的謬誤

關於這個真理,我們必須避免三種謬誤。第一,摩尼教徒的謬誤,他們說所有可見的受造物都來自魔鬼,只有不可見的受造物才應歸於天主。這種謬誤的起因是他們認為天主是至高的善,這是對的;但他們也斷言,凡是來自善的事物本身就是善的。因此,他們不區分什麼是惡,什麼是善,認為任何部分邪惡的事物本質上都是邪惡的——例如,火因為會燃燒,所以本質上是惡的;水因為會使人窒息,所以也是惡的;其他事物也是如此。因為沒有任何可感覺的事物是本質上善良的,而是與邪惡和缺陷混合在一起的,他們相信所有可見的事物都不是由良善的天主創造的,而是由邪惡者創造的。聖奧斯定用這個例子反駁他們:有一個人走進木匠的作坊,發現了一些工具,如果他撞上這些工具,會受重傷。現在,如果他認為木匠是壞工匠,因為他製造並使用了這些工具,那確實是愚蠢的。同樣,認為受造物是邪惡的,因為它們可能有害,也是荒謬的;因為對一個人有害的,可能對另一個人有益。這種謬誤與教會的信仰相反,我們用這句話反駁它:「天地萬物……有形無形的……」。 「起初天主創造了天地。」 「萬物是藉著祂而造成的。」

第二種謬誤是那些認為世界永恆存在的人所持有的:「自從祖先長眠以來,萬物仍像起初創造時一樣繼續存在。」 他們之所以持這種觀點,是因為他們不知道如何想像世界的開始。拉比摩西說,他們就像一個一出生就被放在島上的男孩,始終不知道生育和嬰兒出生的方式。因此,當他長大後,如果有人向他解釋這一切,他不會相信一個人曾經在他母親的子宮裡。同樣,那些審視世界現狀的人,不相信它有一個開始。這也與教會的信仰相反,因此我們說:「天地的創造者。」 因為如果它們是被造的,它們就不是永恆存在的。「祂一發言,他們就造成。」

第三種謬誤是認為天主從先在的物質創造了世界。他們之所以持這種觀點,是因為他們想以人的能力來衡量天主的能力;既然人只能從已經存在的材料製造東西,天主也必須如此。但這是錯誤的。人需要材料來製造任何東西,因為他是具體事物的製造者,必須從確定的材料中引出形式。他只是決定了他作品的形式,只能是他所建造形式的原因。然而,天主是萬物的普遍原因,祂不僅創造形式,也創造物質。因此,祂從虛無中創造,所以信經說:「天地的創造者。」 我們必須看到製造和創造之間的區別。創造是從虛無中製造某物;如果一切都毀滅了,祂可以重新創造一切。因此,祂使瞎子看見,使死人復活,並行其他類似的奇蹟。「祢的能力隨時可施展。」

我們信德的美好效果

對這一切的思考引導我們獲得五種益處。(1) 我們被引領去認識天主的威嚴。現在,如果製造者大於他所製造的事物,那麼天主就大於祂所創造的萬物。「他們因被這些的美麗所陶醉,便把它們奉為神;那麼,他們就該知道,它們的主宰是更美麗的……或者,如果他們驚歎它們的力量和功效,那麼,他們就該理解,那創造它們的,是更有能力的。」 因此,任何可以肯定的或思想的,都小於天主。「請看,天主偉大,超越我們的認識。」

(2) 我們被引領去感謝天主。因為天主是萬物的創造者,所以我們是什麼以及我們擁有什麼,肯定來自天主:「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 「大地和其中的萬物,屬於上主;世界和其間的居民,屬於上主。」 「因此,我們必須感謝天主:為了上主給我的種種益處,我應怎樣報答?」

(3) 我們被引領以耐心忍受我們的困苦。雖然每個受造物都來自天主,且按其本質是好的,但如果某事傷害了我們或給我們帶來痛苦,我們相信這是來自天主,並非祂有過錯,而是因為天主不允許任何不是為了善的惡。磨難淨化罪惡,使有罪者謙卑,並激勵善人愛慕天主:「如果我們從天主手中接受了美善,為什麼我們不也接受災禍呢?」

(4) 我們被引領正確使用受造物。因此,我們應當使用受造物,因為它們是天主為兩個目的而造的:為祂的光榮,「因為萬物都是為了祂自己而造的」(即為天主的光榮),以及最終為我們的益處:「那是上主你的天主為萬民所造的。」 因此,我們應當為了天主的光榮而使用事物,以便取悅祂,不亞於為了我們自己的益處,即在於使用時避免犯罪:「萬物都出於祢,我們把從祢手中得來的,獻給祢。」 無論我們擁有什麼,無論是學問還是美貌,我們都應敬畏一切,並為天主的光榮使用一切。

(5) 我們也被引領去認識人的偉大尊嚴。天主為了人創造了萬物:「你將萬物置於他的腳下」,人比其他所有受造物(天使除外)更像天主:「讓我們照我們的肖像,按我們的模樣造人。」 天主沒有對天空或星辰這樣說,而是對人說的;而人內這種天主的模樣不是指身體,而是指人的靈魂,靈魂有自由意志,是不朽的,因此人比其他受造物更像天主。因此,我們應將人的高貴視為低於天使,但高於所有其他受造物。因此,我們不要因罪惡和過分追求那些低於我們、為我們服務的世俗事物而貶低人的尊嚴。因此,我們必須統治和使用地上的事物,並通過服從和事奉天主,順服於天主。這樣,我們將永遠享受天主。

第二條:「及於耶穌基督,祂的惟一聖子,我們的主。」

基督徒不僅需要相信創造天地萬物的唯一真天主,還必須相信天主是父,而基督是天主真正的兒子。正如聖伯多祿所說,這不是捏造的虛構故事,而是確定的,並由天主在顯聖容山上的話所證明。「我們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來臨,告知你們,並不是依據虛構的荒誕故事,而是我們親眼見過祂的威榮。祂實在由天主父接受了尊榮和光榮,那時從顯赫的光榮中有聲音發出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從祂!』這聲音來自天上,是我們同祂在聖山上的時候聽到的。」 耶穌基督本人在許多地方稱天主為祂的父,稱自己為天主子。宗徒們和教父們都將基督是天主子這一條放在信仰條款中,說:「(我信)及於耶穌基督,祂(即天主的)惟一聖子。」

與第二條相關的謬誤

然而,某些異端者在這一點上犯了錯誤。例如,福提諾認為基督不是天主子,而是一個好人,他通過善行和遵行天主的旨意,才被收養而配稱為天主子;因此,度善生活並遵行天主旨意的基督,配稱為天主子。此外,這種謬誤不承認基督在榮福童貞瑪利亞之前存在,而認為祂只在受孕時才開始存在。因此,這裡有兩個錯誤:第一,基督按其本性不是真正的天主子;第二,基督的整個存在是在時間內開始的。然而,我們的信仰堅持,祂按其本性是天主子,並且祂從永恆就存在。現在,我們有聖經的明確權威來反駁這些謬誤。針對第一個錯誤,經上說基督不僅是子,而且是父的獨生子:「那在父懷裡的獨生者,身為天主的,祂給我們詳述了。」 針對第二個錯誤,經上說:「在亞巴郎出現以前,我就有。」 很明顯,亞巴郎生活在榮福童貞瑪利亞之前。而教父們在另一信經(即尼西亞信經)中所加的「天主的獨生子」,是反對第一個錯誤的;「在萬世之前由父所生」是反對第二個錯誤的。

撒彼略說基督確實在榮福童貞瑪利亞之前存在,但他認為是天主父自己降生成人,因此父和子是同一位置。這是一個錯誤,因為它消除了天主內的位置的區別,反對這一點的權威是:「我不是獨自一人,因為有父與我同在。」 很清楚,人不能從自己那裡被派遣。因此撒彼略犯了錯誤,而在教父們的「信經」中說:「出自天主的天主,出自光的光」,意思是,我們要相信天主子出自天主父,子是光出自是光的父。

亞略雖然會說基督在榮福童貞瑪利亞之前存在,並且父的位置不同於子的位置,但他對基督做了三點歸屬:(1) 天主子是受造物;(2) 祂不是從永恆就存在,而是在時間內由天主形成為所有受造物中最高貴的;(3) 天主子與天主父不是同一性體,因此祂不是真正的天主。但這也同樣是錯誤的,並且與聖經的教導相反。經上記載:「我與父原是一體。」 即在本性上;因此,正如父永遠存在,子也永遠存在;正如父是真天主,子也是真天主。亞略說基督是受造物,這在教父們的「信經」中受到反駁:「真天主出自真天主」;斷言基督不是在永恆內而是在時間內存在,也與「信經」相反:「受生而非受造」;最後,基督與父不同一體質,則被「信經」否認:「與父同性同體。」

因此,很清楚,我們必須相信基督是天主的獨生子,是真正的天主子,祂永遠與父同在,並且子的位置不同於父的位置,但他們具有相同的天主性體。我們現在藉信德相信這一切,但在永恆的生命中將以完美的神視認識它。因此,我們現在將為了自己的神益略談此事。

天主的生發

必須知道,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生發方式。天主的生發不同於其他事物的生發。因此,我們無法獲得關於天主生發的概念,除非通過那更接近天主肖似的受造物的生發。我們已經看到,沒有任何受造物比人的靈魂更接近天主的肖似。靈魂內生發的方式,是在人靈魂的思考過程中實現的,這被稱為理智的懷孕。這種概念在靈魂中產生,如同來自父親,其結果被稱為理智或人的話語。簡而言之,靈魂通過思考行為生出話語。同樣,天主子是天主的話語,不像外在發出的話語(因為這是短暫的),而是如同內在懷孕的話語;而天主的這個話語與天主是同一性體,與天主平等。

聖若望關於天主聖言的見證摧毀了這三個異端:他用「在起初已有聖言」這句話摧毀了福提諾的異端;用「聖言與天主同在」摧毀了撒彼略的異端;用「聖言就是天主」摧毀了亞略的異端。

但是我們內的話語與天主內的話語不同。我們內的話語是依附體;而在天主內,話語與天主是同一的,因為天主內沒有任何不是天主本質的東西。沒有人會說天主沒有話語,因為這會使天主完全沒有知識;因此,正如天主永遠存在,祂的話語也永遠存在。正如雕塑家根據他先前構思的形式(即他的話語)進行創作;同樣,天主也藉祂的話語,如同藉祂的藝術,創造萬物:「萬物是藉著祂而造成的。」

現在,如果天主的話語是天主子,而所有天主的話語都帶有這聖言的某種相似性,那麼我們應該樂於聆聽天主的話語;因為這是我們愛天主的標誌。我們也應該相信天主的話語,藉此天主的話語住在我們內,那就是基督:「使基督因著你們的信德,住在你們心中。」 「你們沒有祂的話語存留在你們內。」 但我們不僅應該相信天主的話語住在我們內,還應該經常默想這話語;否則,我們將不會受益,因為這種默想是對抗罪惡的巨大幫助:「我將祢的話語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祢。」 關於義人又說:「他晝夜默想上主的法律。」 關於榮福童貞又說:「她把這一切話默存在心中,反覆思想。」 然後,也應該向他人傳遞天主的話語,通過勸告、宣講和點燃他們的心火:「一切壞話都不可出於你們的口;但看事情的需要,說造就人的話。」 同樣,「要讓基督的話充分地存在你們內,以各種智慧彼此教導規勸。」 也說:「務要宣講真道,不論順境逆境,總要堅持;以百般的忍耐和各樣的教訓去反駁、斥責、勸勉。」 最後,我們應將天主的話語付諸實踐:「你們應是聖言的實行者,而不是只聽不做的,自己欺騙自己。」

榮福童貞在孕育天主聖言時實踐了這五點。首先,她聽到了對她說的話:「聖神要臨於你。」 然後,她通過信德表示同意:「看!上主的婢女。」 她也接收並將聖言懷在腹中。然後,她生下了天主聖言,最後,她養育和照顧了祂。因此,教會詠唱:「只有一位童貞女養育了天使的君王。」

第三條

「因聖神受孕,由童貞瑪利亞誕生。」

基督徒不僅要相信天主子,正如我們所見,還要相信祂的降生成人。聖若望在寫了微妙難懂的事物之後,當他說「聖言成了血肉」時,向我們指出了降生成人。現在,為了理解這一點,我首先給出兩個比喻。

很明顯,沒有比在我們思想中懷孕但未說出的話語更相似於天主聖言的了。沒有人知道我們思想中的這個內在話語,除了構思它的人,然後只有當它被說出時,別人才知道。同樣,只要天主聖言還在父懷裡,就只有父自己知道;但是當聖言披上血肉——如同話語變得可聽見——時,祂才首次被顯示和認識。「此後祂在地上出現,與人往來。」 另一個例子是,雖然說出的話語通過聽覺被認識,但除非它被寫在紙上,否則它既看不見也摸不著。同樣,天主聖言在成為血肉時,才變得可見和可觸摸。並且,正如寫有國王話語的紙張被稱為國王的話語,同樣,天主聖言與之結合為一個位格的人,被稱為天主子。「你拿一塊大板,用人用的筆在上面寫字。」 因此,神聖的宗徒們確定了:「祂因聖神受孕,由童貞瑪利亞誕生。」

與第三條相關的謬誤

關於這一點,產生了許多謬誤;尼西亞大公會議的神聖教父們在另一信經中添加了許多內容來壓制所有這些謬誤。

奧利振說基督降生來到世上,是為了甚至拯救魔鬼,因此,在世界末日,所有魔鬼都將得救。但這與聖經相反:「可咒罵的,離開我,進入那給魔鬼和他的使者預備的永火裡去吧!」 因此,為消除這個謬誤,他們在信經中添加:「祂為了我們人類(不是為了魔鬼)並為了我們的得救,從天降下。」 這使天主對我們的愛更加明顯。

福提諾認為基督由榮福童貞瑪利亞誕生,但補充說祂只是一個普通人,通過善行、遵行天主的旨意,如同其他聖人一樣,才配成為天主子。這也被若望的這句話否認:「我從天降下,不是為執行我的旨意,而是為執行派遣我來者的旨意。」 現在,如果基督不在天上,祂就不會從天降下;如果祂只是個普通人,祂就不會在天上。因此,尼西亞信經說:「祂從天降下。」

然而,摩尼說基督一直是天主子,並且從天降下,但祂並非真正披上血肉,而只是外表上看起來如此。但這是錯誤的,因為這不配真理導師與虛假之事有任何關聯,正如祂展示了祂的身體一樣,那真正是祂的身體:「你們看看我的手,我的腳,明明是我自己;你們摸摸我,應該知道:鬼神是沒有骨頭的,如同你們看我,卻是有的。」 因此,為消除這個錯誤,他們添加:「祂成了血肉。」

厄彼翁是猶太人,他說基督是按普通人類的方式由榮福童貞瑪利亞誕生的。但這是錯誤的,因為天使論及瑪利亞說:「那在她內受生的,是出於聖神。」 神聖的教父們為摧毀這個謬誤,添加了:「因聖神。」

華倫蒂諾相信基督因聖神受孕,但認為聖神在榮福童貞瑪利亞內放置了一個天上來的身體,以致瑪利亞對基督的誕生沒有貢獻,除了提供一個地方。因此,他說,這個身體藉著榮福童貞瑪利亞顯現,好像她是個通道。這是一個大錯誤,因為天使說:「因此,那要誕生的聖者,將稱為天主子。」 宗徒補充說:「但時期一滿,天主就派遣了自己的兒子來,生於女人。」 因此信經說:「由童貞瑪利亞誕生。」

亞略和阿波利納里斯認為,儘管基督是天主聖言,並由童貞瑪利亞誕生,但祂沒有靈魂,而是祂的天主性代替了靈魂。這與聖經相反,因為基督說:「現在我心神煩亂。」 又說:「我的心靈憂悶得要死。」 為此,教父們添加了:「祂成為人。」 現在,人是由靈魂和身體組成的。基督擁有真正人所擁有的一切,除了罪惡。上述所有謬誤以及所有可能提出的其他謬誤,都被「祂成為人」這句話摧毀了。歐底克的謬誤尤其被這句話摧毀。他認為,基督的天主性與人性混合,使得祂既不是純粹的神,也不是純粹的人。這是不對的,因為這樣基督就不會是人。所以說:「祂成為人。」 這也摧毀了聶斯多略的謬誤,他說天主子只是通過內住與人結合。這也是錯誤的,因為這樣基督就不會是人,而只是存在於一個人內;而「祂成為人」這句話清楚地表明祂成為人:「祂具有人的形體。」 「如今你們卻圖謀殺害我,這個給你們說出從天主那裡所聽到的真理的人。」

這些思考的美好效果

我們可以從這一切中學到一些東西。(1) 我們的信德得到堅固。例如,如果有人告訴我們關於某個他從未親眼見過的外國,我們不會像他去過那裡那樣相信他。同樣,在基督來到世界之前,聖祖們、先知們和洗者若翰講述了一些關於天主的事;但人們不像相信基督那樣相信他們,因為基督與天主同在,不僅如此,祂與天主是一體的。因此,我們對基督親自賜給我們的事物的信德要堅固得多:「從來沒有人見過天主,只有那在父懷裡的獨生者,身為天主的,祂給我們詳述了。」 因此,許多在基督來臨之前對我們隱藏的信仰奧秘,現在變得清晰了。

(2) 我們的望德被提升。可以肯定,人子來到我們這裡,披上我們的血肉,不是為了微不足道的原因,而是為了我們極大的益處。因為祂與我們作了一項交易,祂取了活人的身體,屈尊由童貞女誕生,為的是將祂天主性的一部分賜給我們。因此,祂成為人,為使人成為天主。

(3) 我們的愛德被點燃。沒有比天主、萬物的創造者成為受造物更清晰的證明神聖愛德的證據了;我們的主成為我們的兄弟,天主子成為人子:「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 因此,想到這一點,我們對天主的愛應當重新點燃並迸發出火焰。

(4) 這引導我們保持靈魂的純潔。我們的本性因與天主結合而被提升和高貴化,達到被接納與天主位格結合的程度。

事實上,在降生成人之後,天使不允許聖若望朝拜他,儘管即使是最偉大的聖祖們,他也曾允許他們這樣做。因此,一個反思自己本性的這種高貴化並始終意識到這一點的人,應該會不屑於通過罪惡來貶低和降低自己及其本性。因此,聖伯多祿說:「藉此,祂將最大和最寶貴的恩許賞給了我們,為使你們藉著這些恩許,能成為有分於天主性體的人,脫離世上因私慾而來的敗壞。」

最後,通過對這一切的思考,我們渴望來到基督面前的願望更加強烈。如果一個國王有個兄弟,離他很遠,那個兄弟會渴望來到國王身邊,見到他,與他同在,與他住在一起。同樣,基督是我們的兄弟,我們應當渴望與祂在一起,與祂結合。「那裡有屍體,老鷹就聚集在那裡。」 宗徒渴望「解脫與基督在一起」。默想基督的降生成人,這種渴望在我們內增長。

第四條:「在般雀比拉多執政時受苦,被釘在十字架上,死而安葬。」

基督徒相信天主聖子的苦難和死亡,如同相信祂的降生成人一樣必要。因為,正如聖額我略所說,「如果我們沒有從祂的救贖中受益,祂為我們誕生就沒有益處。」 基督為我們而死,這件事如此重大,我們的理智几乎無法理解;因為它完全不符合我們自然的理解方式。這就是宗徒所說的:「在你們的日子裡,我要做一件工作,如果有人告訴你們,你們也決不會相信。」 天主的恩寵是如此偉大,祂對我們的愛是如此深厚,以致我們無法理解祂為我們所做的一切。現在,我們必須相信,雖然基督遭受了死亡,但祂的天主性並未死亡;是基督內的人性死亡了。因為祂不是作為天主死亡,而是作為人死亡。

這可以通過兩個例子來說明,其中一個取自祂自己。現在,當一個人死亡時,靈魂與身體分離,靈魂不會死亡,而是身體或肉體死亡。同樣,在基督的死亡中,祂的天主性沒有死亡,而是祂的人性遭受了死亡。但如果猶太人沒有殺害基督的天主性,那麼他們的罪似乎不會比殺害任何普通人更大。在回答這個問題時,我們這樣說:就像一位國王只穿了一件衣服,如果有人弄髒了這件衣服,這個人犯的罪與玷污國王本人一樣嚴重。同樣,雖然猶太人不能殺害天主,但在處死基督所披上的人性時,他們受到的懲罰之重,如同他們殺害了天主性本身。另一個例子來自我們之前說過的,即天主子是天主聖言,而成為血肉的天主聖言就像寫在紙上的國王的話語。因此,如果有人將這張王室的紙撕成碎片,他將被視為撕碎了國王的話語。因此,猶太人的罪之重,如同他們殺害了天主聖言。

但是,為什麼需要天主聖子為我們受苦?有極大的需要;確實,可以歸因於兩個理由。第一是因為這是對抗罪惡的良藥,第二是為了給我們一個關於我們應當做什麼的榜樣。作為良藥,它的作用如此之大,以至於我們在基督的苦難中找到了對抗我們因罪惡而招致的所有邪惡的良藥。我們因罪惡招致五種不同的邪惡。

罪惡的惡果

人因罪惡招致的第一個惡果是他靈魂的玷污。正如德行賦予靈魂美麗,罪惡使它醜陋。「以色列!你怎麼落入了敵人的土地?……你被死人玷污了。」 但這一切都被基督的苦難消除了,基督傾流了祂的寶血,作為一個洗滌池,罪人在其中被洗淨:「祂愛了我們,並用自己的血洗淨了我們的罪。」 同樣,靈魂在洗禮中因基督的寶血而被洗淨,因為那時因祂寶血的德能而獲得了新生,因此,當一個人因罪惡玷污自己的靈魂時,他便是侮辱基督,比受洗前犯下更嚴重的罪。「誰若廢棄梅瑟法律,只要有兩個或三個證人,他就該死,毫無憐憫。那麼,你們想,那踐踏了天主子,並將那使他成聖的盟約之血視為平常,又侮辱了恩寵的聖神的人,更當受怎樣嚴厲的刑罰呢?」

其次,我們冒犯了天主。一個迷戀感官的人愛肉體的美麗,但天主愛精神的美麗,即靈魂的美麗。然而,當靈魂被罪惡玷污時,天主被冒犯,罪人招致祂的憎恨。「天主憎恨邪惡的人和邪惡的事。」 這也已被基督的苦難消除,祂為罪惡向天主父作了補贖——這是人自己永遠無法做到的事。基督在受苦中的愛德和服從,大於第一人的罪過和不聽命。「當我們還是敵人的時候,因著祂聖子的死,我們與天主和好了。」

第三,我們因罪惡而被削弱。當一個人第一次犯罪時,他相信從此會遠離罪惡,但結果恰恰相反。這是因為通過第一次罪惡,他被削弱了,變得更容易犯罪,罪惡越來越多地控制他。這樣的人,單靠他自己,已將自己降低到無法站起來的境地,就像一個跳進井裡的人,沒有天主的幫助永遠無法得救。人類墮落後,我們的本性被削弱和敗壞,我們變得更容易犯罪。然而,基督減輕了這種疾病和虛弱,雖然沒有完全消除它。所以現在,人藉基督的苦難得到加強,罪惡不再如此控制他。此外,當他藉著從基督苦難獲得效力的聖事得到天主恩寵的幫助時,他能夠從罪惡中潔淨地站起來:「我們的舊人已與祂同釘在十字架上,使罪惡的身體消滅。」 事實上,在基督苦難之前,很少有人不犯大罪而生活;但之後,許多人已經並正在沒有大罪的情況下生活。

第四,我們招致罪惡應受的懲罰。因為天主的公義要求誰犯罪,誰就必須受罰。然而,這種懲罰與罪責成正比。但大罪的罪責是無限的,因為它是對無限美善(即天主)的冒犯,罪人輕視了祂的誡命。因此,大罪應受的懲罰是無限的。然而,基督通過祂的苦難,親自承擔了這種懲罰,將它從我們身上除去:「祂在自己的身體內,親自承擔了我們的罪,被釘在木架上。」 「祂親自承擔了我們的罪」(即罪惡應受的懲罰)「在自己的身體內」。基督的苦難如此有價值,足以補贖整個世界甚至十萬個世界的所有罪惡。因此,當人受洗時,他從所有罪惡中被釋放;同樣,司鐸赦免罪惡;並且,一個人越使自己與基督的苦難相似,他獲得的寬恕和恩寵就越大。

第五,我們招致被逐出天國。冒犯國王的人被迫流亡。因此,人因罪惡被逐出天堂。亞當犯罪後立即被逐出樂園,樂園的大門關閉了。但是基督通過祂的苦難和死亡打開了這扇門,將所有流亡者召回王國。隨著基督肋旁的打開,樂園之門打開了;隨著祂寶血的傾流,罪過被洗淨,對天主的補償得到滿足,軟弱被消除,懲罰被補償,流亡者被召回王國。因此,右盜得到了即時的回應:「今天你就要與我一同在樂園裡。」 這話以前從未對任何人說過,沒有對亞當,沒有對亞巴郎,沒有對達味;但是今天(即大門一打開),右盜請求寬恕,就得到了:「藉著耶穌的寶血,我們懷著信心進入至聖所。」

基督,德行的模範

由此可見基督苦難作為罪惡良藥的效果。但它作為榜樣的益處也不小。聖奧斯定說,基督的苦難可以帶來我們生命的全面革新。誰希望完美地生活,只需做一件事:輕視基督在十字架上所輕視的,渴望基督所渴望的。沒有哪種德行在十字架上沒有它的榜樣。

所以,如果你尋找愛德的榜樣,那麼,「人為自己的朋友捨命,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愛了。」 基督在十字架上就是這樣做的。因此,如果祂為我們捨了命,我們就應該為祂忍受一切邪惡:「為了上主給我的種種益處,我應怎樣報答?」

如果你尋找忍耐的榜樣,你會在十字架上找到最高程度的忍耐。偉大的忍耐通過兩種方式體現:要麼一個人以極大的耐心承受強烈的痛苦,要麼一個人承受他本可以避免的痛苦(如果他願意的話)。基督在十字架上受了極大的痛苦:「所有過路的人啊!請你們細細觀察,看看有誰的痛苦像我所受的痛苦?」 而且祂以極大的耐心忍受,因為「當祂受辱罵時,祂沒有還口」。又說:「祂像被牽去宰殺的羔羊,又像母羊在剪毛人面前默不作聲,祂也不開口。」 祂本可以避免這種痛苦,但祂沒有:「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就給我派遣十二軍以上的天使嗎?」 因此,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忍耐是最高程度的:「讓我們以耐心奔赴那擺在我們面前的賽程,注視著耶穌,祂是信德的創始者和完成者;祂為了那擺在祂面前的歡樂,忍受了十字架,輕視了羞辱。」

如果你尋找謙遜的榜樣,請看著被釘在十字架上的祂;雖然祂是天主,但祂選擇被般雀比拉多審判並處死:「你的案件被視為惡人的案件。」 確實是「惡人的」,因為:「讓我們判決祂受最可恥的死刑。」 主選擇為祂的僕人而死;天使的生命為人遭受了死亡:「祂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如果你尋找聽命的榜樣,效法那位聽命至死的基督:「因為正如因一人的不聽命,眾人成了罪人;同樣,因一人的聽命,眾人也成了義人。」

如果你尋找輕視世俗事物的榜樣,效法那位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一切智慧的寶藏都在祂內;但在十字架上,祂被剝去衣服,受嘲笑,被唾污,受鞭打,戴茨冠,被灌以醋和膽汁,最終被處死。因此,那些依附財富和衣物是多麼虛假,因為「他們分了我的外衣,又為我的衣服拈鬮。」 那些追求榮譽是多麼虛假,因為「我受鞭打和侮辱」;追求權勢是多麼虛假,因為「他們拿起茨冠,放在我頭上」;追求餐桌上的美味是多麼虛假,因為「我口渴時,他們給我喝醋」。因此,聖奧斯定在評論這些話時說:「基督作為人輕視了所有世俗事物,為教導我們輕視它們。」

第五條:「祂下降陰府。」

基督的死亡如同其他人一樣,是祂的靈魂與身體分離。但是天主性與「人而天主者」是如此不可分割地結合,以至於雖然祂的靈魂和身體分離了,祂的天主性始終最完美地與靈魂和身體結合。我們之前已經看到這一點。因此,在墳墓中,祂的身體與天主子同在,而天主子與祂的靈魂一同下降陰府。

基督下降陰府的理由

基督與祂的靈魂一同下降陰府,共有四個理由。首先,祂願意親自承擔我們罪惡的全部懲罰,從而為其全部罪過做補贖。人罪的懲罰不僅是身體的死亡,還有靈魂的懲罰,因為靈魂也分擔了罪惡;靈魂的懲罰是被剝奪榮福直觀;而那時還沒有任何補贖被獻上以消除這種懲罰。因此,在基督來臨之前,所有人,甚至神聖的聖祖們,在死後都下降陰府。因此,為了最完美地承擔罪人應受的懲罰,基督不僅遭受了死亡,而且祂的靈魂也下降陰府。然而,祂下降的原因與聖祖們不同;他們是出於必要,被迫被帶到那裡並被拘留,而基督是憑自己的權能並自由意願下降那裡:「我與那下到深坑的人同列;我成了一個無助的人,成為死者中自由的人。」 其他人在那裡是俘虜,但基督在那裡是自由的。

第二個理由是祂可以完美地釋放祂所有的朋友。基督在世上和陰府都有祂的朋友。前者是祂的朋友,因為他們擁有愛德;後者是那些懷著愛德和對未來救贖者的信仰去世的人,如亞巴郎、依撒格、雅各伯、梅瑟、達味以及其他正直和善良的人。因此,既然基督曾與祂在世上的朋友同住,並以祂的死亡拯救了他們,祂也願意去探訪那些被拘留在陰府的朋友,並拯救他們:「我將深入所有下層的領域,將見到所有仰望主的人。」

第三個理由是祂要完全戰勝魔鬼。當一個人不僅在戰鬥中被擊敗,而且攻擊被帶入他的家中,他的王國寶座也被奪走時,他才算被完全征服。因此,基督在十字架上完全戰勝了魔鬼:「現在就是這世界應受審判的時候;現在這世界的元首(即魔鬼)就要被趕出去。」 為了使這個勝利圓滿,基督願意剝奪魔鬼王國的寶座,並將他監禁在自己的家裡——即陰府。因此,基督下降到那裡,剝奪了魔鬼的一切,並束縛了他,奪走了他的獵物:「解除了率領者和掌權者的武裝,把他們公然示眾,仗著十字架,向他們舉行凱旋。」 同樣,基督已接受天地的權能和所有權,也願意接受陰府的所有權,正如宗徒所說:「致使上天、地上和地下的一切,一聽到耶穌的名字,無不屈膝叩拜。」 「他們因我的名字要驅逐魔鬼。」

第四個也是最後一個理由是基督可以釋放在陰府裡的義人。正如基督願意遭受死亡以拯救生者脫離死亡,祂也願意下降陰府以拯救那些在那裡的人:「你藉著你盟約的血,釋放了那在無水之坑中的俘虜。」 又說:「死亡啊!我將是你的死亡;陰府啊!我將是你的毀滅。」 雖然基督完全戰勝了死亡,但祂並未如此完全毀滅陰府,而是,可以說,祂傷害了它。祂並沒有將所有人從陰府釋放,而只釋放了那些沒有大罪的人。祂同樣釋放了那些沒有原罪的人——他們作為個人,是通過割禮得釋放;或在割禮之前,那些因父母的信仰(指在未達理智年齡前去世的人)而得救的人;或通過祭獻以及他們對未來基督來臨的信仰(指成年人)而得救。他們在陰府的理由是他們從亞當沾染的原罪,作為人類的成員,除非藉著基督,他們無法從中解脫。因此,基督將那些帶著大罪下降那裡以及未受割禮的兒童留在了那裡。因此,我們看到基督下降陰府,以及其原因。現在我們可以從中為自己的教導總結出四點。

我們可從中學習的教訓

(1) 對天主的堅定望德。無論一個人受多大的苦難,他應始終希望得到天主的幫助並信賴祂。沒有比身處陰府更嚴重的事了。因此,如果基督拯救了那些在陰府裡的人,那麼天主的每個朋友應有何等大的信心,相信自己將從一切困苦中被拯救出來!「智慧(她)沒有離棄被出賣的義人,反而救他脫離罪人。她與他一同下到坑裡,在鎖鏈中也不離開他。」 天主特別幫助那些事奉祂的人,因此天主的僕人在祂內應感到安全:「敬畏上主的人,無所畏懼,毫不膽怯,因為上主是他的希望。」

(2) 我們應當對天主心生畏懼,避免一切僥倖心態。我們已經看到基督為罪人受苦並為他們下降陰府。然而,祂並沒有拯救所有罪人,而只拯救了那些沒有大罪的人。祂將那些帶著大罪離開此世的人留在了那裡。因此,任何帶著大罪下降陰府的人都沒有得救的希望;他將留在陰府,如同聖祖們留在樂園一樣長久,即永遠:「這些人要進入永罰,而那些義人要進入永生。」

(3) 我們應當在自己內心激起一種精神上的焦慮。既然基督為了我們的得救下降陰府,我們也應當滿懷憂慮地在精神上下降到那裡,例如,像那位聖人希則克雅一樣,思考那裡的刑罰:「我說:正當我中年時,我就要進入陰府之門。」 事實上,一個在今世經常通過思考而下降到陰府的人,在死亡時不會輕易墜入陰府;因為這種默想能使人避免罪惡,並從罪惡中解脫出來。我們看到世俗之人如何因懼怕暫時的刑罰而謹慎避免不法行為;那麼,他們更應以何等的謹慎避免遠遠超過一切的、就其持續時間、嚴厲性和多樣性而言的陰府刑罰!「在你所做的一切事上,要記住你的結局,這樣你永遠不會犯罪。」

(4) 我們由此得到一個愛德的榜樣。基督下降陰府是為了拯救祂的人;同樣,我們也應下降那裡去拯救我們的人。他們無法自救。因此,讓我們拯救那些在煉獄中的人。一個不願去幫助被囚禁在世間監獄裡的親屬的人,會是非常鐵石心腸的;但一個不願幫助在煉獄中的朋友的人更為殘忍,因為今世和來世的痛苦無法相比。「至少你們,我的朋友,可憐我,可憐我罷!因為上主的手已觸及了我。」 「為此,他為亡者獻贖罪祭,是為叫他們獲得罪赦。」 如同聖奧斯定告訴我們的,我們可以通過三種方式幫助這些靈魂,即通過彌撒、祈禱和施捨。聖額我略添加了第四種,即禁食。這一切並不那麼令人驚奇,因為即使在這個世界上,一個朋友也可以為他的朋友償還債務;但這只適用於那些在煉獄中的人。

第五條(續):「第三天祂從死者中復活了。」

我們必須知道兩件事:天主的光榮和地獄的刑罰。因為被祂的光榮吸引並因刑罰而恐懼,我們會警惕並遠離罪惡。但對於我們來說,領會這些事實是非常困難的。因此,論及天主的光榮說:「天上的事,誰能探究?」 對那些世俗思想的人來說,這確實困難,因為「那屬於地上的,是屬於地的,談論地的事」;但對精神思想的人來說則容易些,因為正如同一處所說:「那從上而來的,超越一切。」 因此,天主從天降下並降生成人,為教導我們天上的事。過去,了解地獄的刑罰也很困難:「沒有人從陰府回來過」,這是以惡人的口吻說的。但現在不能這麼說了,因為正如基督從天降下教導我們天上的事,祂也從陰府區域回來教導我們關於它的事。因此,我們不僅需要相信基督成為人,並且死了,而且需要相信祂從死者中復活了。因此,信經說:「第三天祂從死者中復活了。」

我們發現許多人從死者中復活了,例如拉匝祿、寡婦的兒子和會堂長的女兒。但基督的復活在四方面不同於這些人以及所有其他人的復活。

基督復活的獨特性

(1) 基督的復活在原因上與所有其他人的復活不同。其他復活的人不是憑自己的能力復活的,而是藉基督的能力或某位聖人的祈禱。相反,基督是憑自己的能力復活的,因為祂不僅是人,也是天主,而聖言的位格從未與祂的靈魂或身體分離。因此,祂的身體可以在祂願意的任何時候重新接納靈魂,祂的靈魂也可以重新接納身體:「我捨掉我的生命,為再取回它來……我有權捨掉它,也有權再取回它。」 基督確實死了,但不是因為軟弱或必要,而是完全出於祂自己的意願和權能。這點在祂交出靈魂的那一刻顯明;祂大聲呼喊,這在其他人死亡時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們是因虛弱而死。……為此,百夫長說:「這人真是天主子!」 憑著祂交出靈魂的同樣權能,祂又重新接納了它;因此信經說「祂復活了」,因為祂不是像被別人復活一樣。「我安眠了,我睡著了,我又醒來了。」 這與「天主使這位耶穌復活了」這些話並不矛盾,因為父和子都使祂復活了,父和子的能力是同一的。

(2) 基督的復活就祂所復活的生命而言是不同的。基督復活到一個光榮和不可朽壞的生命:「基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 然而,其他人,如拉匝祿等,是復活到他們以前擁有的生命。

(3) 基督的復活在效果和效能上也是不同的。憑藉基督復活的德能,所有人都將復活:「許多長眠的聖者的身體復活了。」 宗徒宣稱:「基督從死者中復活了,做了死者的初果。」 但也要注意,基督通過祂的苦難到達光榮:「基督不是必須受這些苦難,然後才進入祂的光榮嗎?」 這是為教導我們如何也能到達光榮:「我們必須經過許多困難,才能進入天主的國。」

(4) 基督的復活在時間點上是不同的。基督在第三天復活;但其他人的復活被推遲到世界末日。其理由是,基督的復活、死亡和誕生是「為了我們的得救」,因此祂願意在對我們有益的時候復活。現在,如果祂立刻復活,人們就不會相信祂死了;同樣,如果祂推遲到很久以後,門徒們就不會保持他們的信仰,祂的苦難也就沒有益處了。因此,祂在第三天復活,這樣祂的死亡會被相信,祂的門徒也不會失去對祂的信仰。

我們可從復活學習的教訓

從這一切我們可以為自己的教導提出四點。首先,讓我們努力從罪惡招致的靈魂死亡中精神上復活,通過補贖達到正義的生命:「你這睡著的人,醒來吧!從死者中起來,基督必要光照你。」 這是第一次復活:「那參與第一次復活的是有福的,是聖潔的。」

其次,讓我們不要拖延到死亡時才復活,而要立刻去做,因為基督在第三天復活了:「不要遲延歸向主,不要日復一日地推遲。」 當你被疾病壓垮時,你將無法思考與得救有關的事,而且,由於執著於罪惡,你將失去在教會內所做的一切善功的一部分,並招致許多惡果。事實上,正如聖伯達告訴我們的,你擁有魔鬼的時間越長,趕走牠就越困難。

第三,讓我們復活到一個不可朽壞的生命,以致我們不再死亡,決心不再犯罪:「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者中復活,就不再死;死亡不再統治祂了。……你們也要這樣看自己,對於罪是死的,但在基督耶穌內,是為天主而活的人。所以不要讓罪惡在你們必死的身體上為王,以至於順從它的私慾,也不要把你們的肢體獻給罪惡,作不義的工具;但要像從死者中復活的人,把你們自己獻給天主,並把肢體獻給天主,作正義的工具。」

第四,讓我們復活到一個新的、光榮的生命,避免所有曾經是我們死亡和罪惡的機會和原因的事物:「正如基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我們也要在新生活中度生。」 這新的生活是正義的生活,它更新靈魂並引導它到達光榮的生命。

第六條:「祂升了天,坐在全能天主父的右邊。」

除了基督的復活,我們還必須相信祂的升天;因為祂在第四十天升天了。因此,信經說:「祂升了天。」 關於這一點,我們應當觀察三件事,即它是崇高的、合理的和有益的。

升天的崇高

基督升天確實是崇高的。這可以從三方面解釋。首先,祂升到物理的天空之上:「祂升越諸天之上。」 其次,祂升到所有屬靈的天空之上,即屬靈的本體之上:「使祂從死者中復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超過一切率領者、掌權者、異能者、宰制者,以及一切現世及來世可稱呼的名號之上,並將萬有置於祂的腳下。」 第三,祂升到父的寶座前:「我觀看,看見一位相似人子者,乘著天上的雲彩而來,走向萬古者。」 「主耶穌給他們說了這些話以後,就被接升天,坐在天主的右邊。」 現在,基督坐在天主的右邊不應按字面理解,而是比喻性的。就基督是天主而言,祂被說成坐在父的右邊,即與父平等;就基督是人而言,祂坐在父的右邊,即處於一個更優越的位置。魔鬼曾偽裝要這樣做:「我要攀升到雲霄之上,與至高者相比。」 但只有基督成功了,所以說:「祂升了天,坐在父的右邊。」 「上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右邊。」

升天的合理性

基督升天是合乎理性的:(1) 因為天國按基督的本性是應得的。一個人回到他起源的地方是自然的。基督的起源來自超越萬物的天主:「我從父出來,來到世界上;我又離開世界,回到父那裡去。」 「沒有人上過天,除了那自天降下而仍在天上的人子。」 義人升天,但不是以基督升天的方式,即憑藉自己的能力;他們是被基督接去的:「吸引我,我們就跟隨你奔馳。」 或者,確實,我們可以說除了基督沒有人升過天,因為義人只有在他們是基督(教會的頭)的肢體時才升天。「那裡有屍體,老鷹就聚集在那裡。」

(2) 天國因基督的勝利而應歸於祂。因為祂被派遣到世上與魔鬼作戰,並且戰勝了牠。因此,基督理應被高舉於萬有之上:「我也得了勝,並與我父同坐在祂的寶座上。」

(3) 由於基督的謙遜,升天是合理的。從來沒有像基督那樣偉大的謙遜,祂雖是天主,卻願意成為人;雖是主,卻願意取奴僕的形體,並且,正如聖保祿所說:「祂聽命至死」,甚至下降到陰府。為此,祂理應被高舉到天上和天主的寶座,因為謙遜導致高升:「自謙自卑的,必被高舉。」 「那下降的,正是那升越諸天之上的。」

升天的益處

基督的升天對我們非常有益。這可以從三方面看出。首先,作為我們的領袖,因為祂升天是為了引領我們;我們失去了道路,祂卻為我們指明了。「因為那為他們開路的,必將上去」,這樣我們就能確信擁有天國:「我去,原是為給你們預備地方。」 其次,為吸引我們的心歸向祂:「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必在那裡。」 第三,為使我們擺脫世俗的事物:「所以,你們既然與基督一同復活了,就該追求天上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天主的右邊。你們應思念天上的事,不應思念地上的事。」

第七條:「祂要從那裡降來,審判生者死者。」

審判是君王和主的職責:「坐在審判寶座上的君王,以他的目光驅散一切邪惡。」 因此,既然基督升天,作為萬主之主坐在天主的右邊,很清楚,祂的職責是審判者。為此,我們在天主教信仰的規則中說:「祂要來審判生者死者。」 確實,天使們說過:「這位離開你們、被接到天上去的耶穌,你們看見祂怎樣升了天,也要怎樣降來。」

我們將考慮關於審判的三件事:(1) 審判的形式;(2) 對審判的畏懼;(3) 我們為審判做的準備。

審判的形式

現在,關於審判的形式,有三個問題。誰是審判者,誰將受審,他們將根據什麼受審?基督是審判者:「祂就是天主所立定的審判生者死者的那一位。」 我們在這裡可以解釋「死者」為罪人,「生者」為義人;或者「生者」指那時還活著的人,「死者」指已死去的人。基督確實是審判者,不僅因為祂是天主,也因為祂是人。第一個理由是,受審者必須能夠看見審判者。但天主性是如此全然喜樂,以至於沒有人能看見它而不極其享受;因此,受罰者不被允許看見審判者,因此也無法享受任何事物。因此,基督必須以人的形象出現,以便能被所有人看見:「又因為祂是人子,便授予祂審判的權柄。」 基督作為人也理應得到這個職位,因為作為人,祂受到了不公正的審判,因此天主立祂為整個世界的審判者:「你的案件被視為惡人的案件。你必能伸冤,維護正義。」 最後,如果只有天主審判人,他們會因恐懼而絕望;但如果由一個人來審判他們,這種絕望就會消失:「那時,他們要看見人子帶著威能和大光榮乘雲降來。」

誰將受審?

所有人都要受審——無論是現在活著的、過去活過的,還是將來要活的:「我們眾人都要出現在基督的審判台前,為使各人按他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領取相當的報應。」 聖額我略說,將有四種不同類型的人受審。主要的區別在於好人和惡人之間。

在惡人中,有些人將被定罪但不受審。他們是不信者,他們的行為無需審判,因為正如聖若望所說:「那不信的,已經被定罪了。」 其他人將同時被定罪和受審。他們是擁有信仰但帶著大罪離世的人:「因為罪惡的薪俸是死亡。」 因為他們所擁有的信仰,他們不會被排除在審判之外。

在好人中,有些人將得救並且不受審。他們是為天國而精神貧窮的人,他們反而要審判別人:「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些跟隨我的人,在重生的世代,當人子坐在祂光榮的寶座上時,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 現在,這不應只理解為門徒,而是所有精神貧窮的人;否則,比其他所有人勞碌更多的保祿就不會在這數目之中。因此,這些話也必須指所有宗徒的跟隨者和所有宗徒般的人:「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將審判天使嗎?」 「上主要與祂人民的長老和首領進行訴訟。」

其他人將同時得救並受審,即那些在正義狀態中死去的人。因為雖然他們在正義中離世,但在處理世俗事務上有些過失,因此他們將受審但會得救。審判將基於他們所有的善行和惡行:「在你青年時應隨心所欲……但要知道,為了這一切,天主必要審問你。」 「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天主都必審問。」 甚至閒話也要受審:「但我告訴你們:人所說的每句閒話,在審判之日,都要交賬。」 思想也要受審:「對不虔敬者的思想,將進行追究。」 因此,審判的形式是清楚的。

對審判的畏懼

審判確實應該被畏懼。(a) 因為審判者的智慧。天主知道一切,我們的思想、言語和行為,「萬物在祂眼前都是坦露敞開的」。 「人的一切行為都在祂眼前。」 祂知道我們的言語:「嫉妒的耳朵聽見一切。」 也知道我們的思想:「人心最狡猾,已不可救藥,誰能識破它?我上主是探究人心,考驗肺腑的,依照各人的行徑和作為的結果,給他報酬。」 將有無可指責的證人——人自己的良心:「這證明了法律的功用已刻在他們的心上,他們的良心也為此作證,因為他們的思想有時控告,有時辯護。這將在天主審判人隱密事的日子,得以證實。」

(b) 因為審判者的權能,祂自己就是全能的:「請看,上主天主帶著威能降臨。」 在他人身上也是全能的:「整個世界將聯合起來攻擊愚昧人。」 因此,約伯說:「沒有人能從祢手中救出。」 聖詠作者說:「我若升到天上,祢在那裡;我若下到陰府,祢也在那裡。」

(c) 因為審判者的鐵面無私。現在是仁慈的時候;但未來只是正義的時候;因此現在是我們的時候,但未來是天主的時候:「當我選定日期,我必按正直施行審判。」 「因為嫉妒和憤怒的日子,決不寬恕;任何哀禱,決不接納;縱然送他許多禮物,他也不肯接受。」

(d) 因為審判者的憤怒。祂向義人和惡人顯現的方式不同。對義人,祂是和善可親的:「他們將看見君王的華美。」 對惡人,祂是憤怒和無情的,以至於他們對群山說:「倒在我們身上,遮蓋我們罷!以免看見那位坐在寶座上的面容和羔羊的震怒。」 但天主的這種憤怒並不表示祂內心有任何擾動,而是表示祂憤怒的效果,即加於罪人的永罰。

我們為審判做的準備

現在,針對對審判的這種畏懼,我們應該有四種補救措施。第一是善行:「那麼,你願意不畏懼掌權的嗎?你行善吧!那你就會得到他的讚賞。」 第二是對所犯罪惡的告解和痛悔;這應包括思考罪惡時的憂傷、告明罪惡時的羞恥、以及做補贖時的嚴厲。這些將消除永罰。第三是施捨,它能潔淨一切:「要用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為在你們缺錢的時候,他們能接你們到永遠的帳幕裡。」 第四是愛德,即對天主和近人的愛,因為「愛德遮蓋許多罪過」。

第八條:「我信聖神。」

正如我們所說,天主聖言是天主子,如同人的話語是人理智的概念。但有時人會有死的話語。例如,當他構思了該做什麼,卻沒有做的意願時;或者當一個人相信卻不實行時;那麼他的信德就被說是死的,正如聖雅各伯所指出的。然而,天主的話語是活的:「天主的話確實是生活的。」 因此,在天主內必須有意願和愛。因此,聖奧斯定說:「我們打算說的天主的話語是帶著愛的知識。」 現在,正如天主聖言是天主子,天主的愛就是聖神。因此,一個人擁有聖神是因為他愛天主:「天主的愛,藉著所賜與我們的聖神,已傾注在我們心中了。」

尼西亞信經的教導

有些人對聖神持有錯誤的觀點。例如,他們說祂只是天主的僕人和執行者。因此,為消除這些謬誤,神聖的教父們添加了關於聖神的五句話。

「聖神是主。」——第一句是,雖然有其他神體,例如作為天主執行者的天使,但聖神是主。「天主是神」,並且「主就是那神」,也說「主的神在那裡,那裡就有自由」。其理由是祂使我們愛天主並不再愛世界。因此,信經說:「我信聖神,祂是主。」

「並賦予生命者。」——第二句話是在那裡,因為靈魂的生命在於與天主結合,因為天主是靈魂的生命,正如靈魂是身體的生命一樣。現在,聖神通過愛將靈魂與天主結合,因為祂是天主的愛,因此祂賜予生命。「賦予生命的是神。」 因此說:「並賦予生命者。」

「由父和子所共發。」——第三句是,聖神在實體上與父和子同一;因為正如子是父的聖言,聖神是父和子的愛,因此,祂由他們二者所共發。此外,正如天主聖言與父同一實體,愛(聖神)也與父和子同一實體。因此說:「由父和子所共發。」 由此可見,聖神不是受造物。

「祂是……當受欽崇和光榮。」——第四句話是,就欽崇而言,聖神與父和子平等:「真正敬拜的人將以心神以真理敬拜父。」 「你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 因此說:「祂和父及子同受欽崇。」

「祂曾藉先知們發言。」——第五句話,其中宣告聖神與天主平等,是神聖的先知們代表天主發言。很清楚,如果聖神不是天主,那麼就不會說先知們代表祂發言是天主的話。因此,聖伯多祿說:「神聖的人,因聖神的推動而發言。」 也說:「上主天主派遣了我和祂的神。」 所以說:「祂曾藉先知們發言。」

在這一切中,兩個謬誤被譴責。摩尼教徒說舊約不是來自天主。但這是假的,因為聖神藉先知們發言。同樣,普里西里安和蒙塔努斯的謬誤是他們認為先知們不是藉聖神發言,而是有些忘形。

來自聖神的益處

許多益處從聖神賜給我們。(1) 祂潔淨我們的罪惡。其理由是,人必須修復他所製造的。現在,靈魂是由聖神創造的,因為天主藉祂創造了萬物;因為天主藉著愛祂的美善創造了一切:「祢愛一切所有,不恨你所造的。」 因此,狄奧尼修斯說:「神聖的愛不允許祂沒有後裔。」 因此,被罪惡摧毀的人心,有必要由聖神重新創造:「祢遣發聖神,他們便受造;祢使大地更新。」 聖神潔淨罪惡並不奇怪,因為所有罪惡都被愛除去:「因為她的愛多,她的許多罪得赦免了。」 「愛德遮蓋一切罪過。」 同樣:「愛德遮蓋許多罪過。」

(2) 聖神啟迪理智,因為我們所知道的一切,都是藉聖神知道的:「但那護慰者,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派遣來的聖神,祂必要教訓你們一切,也要使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 也說:「祂的傅油教訓你們一切。」

(3) 祂幫助我們,並在某種程度上迫使我們遵守誡命。沒有人能遵守誡命,除非他愛天主:「誰若愛我,必遵守我的話。」 因此,聖神使我們愛天主:「我要賜給你們一顆新心,在你們五內注入一種新的精神;從你們身上除去鐵石的心,換上一顆血肉的心。我要將我的神注入你們五內,使你們遵行我的誡命,恪守我的法令,並一一實行。」

(4) 祂加強我們對永生的希望,因為祂是我們這命運的保證:「你們受了所許諾的聖神作為印證,祂是我們得嗣業的保證。」 祂可以說是我們永生的擔保人。其理由是,永生應歸於人,因為他已成為天主的兒子;這是由於他變得相似基督;而這又源於他擁有基督的神,也就是聖神:「因為你們沒有領受奴役的神,致使你們再恐懼;而是領受了義子的神,因此我們呼號:『阿爸,父呀!』聖神親自與我們的心神一同作證:我們是天主的子女。」 也說:「因為你們確實是天主的子女,天主派遣了祂兒子的神,進入我們的心,呼號:『阿爸,父呀!』」

(5) 當我們懷疑時,祂建議我們,並教導我們什麼是天主的旨意:「有耳朵的,應聽聖神向各教會說的話。」 同樣:「我聽祂如同一位導師。」

第九條:「我信聖而公教會。」

我們看到,人有一個靈魂和一個身體;他的身體有許多肢體。同樣,聖而公教會是一個身體,有不同肢體。賦予這個身體生命的靈魂是聖神。因此,在宣認我們對聖神的信仰之後,我們被要求相信聖而公教會。因此,在信經中說:「聖而公教會。」

必須知道,「教會」與「集會」相同。因此,聖教會與信友的集會相同,每個基督徒都是這個教會的肢體,關於它寫道:「你們無知的人,請到我這裡來,聚集到教導的學校裡。」

教會有四個基本特徵:她是唯一的、神聖的、大公的、堅強而穩固的。

教會的唯一性

關於第一個,必須知道教會是唯一的。雖然各種異端創立了各種派別,但他們不屬於教會,因為他們只是眾多的分裂。論到她說:「我的鴿子,我的完人,只有一個。」 教會的唯一性源於三個來源:

(1) 信德的唯一性。所有屬於教會身體的基督徒相信同樣的教義。「我懇求你們……你們都說同樣的話,你們中間不要有分裂。」 「一個主,一個信德,一個洗禮。」

(2) 望德的唯一性。所有人都被加強在到達永生的同一個希望中。因此,宗徒說:「一個身體和一個聖神,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希望。」

(3) 愛德的唯一性。所有人都在對天主的愛以及彼此相互的愛中結合在一起:「我已將祢賜給我的光榮賜給了他們,為使他們合而為一,如同我們原為一體一樣。」 很清楚,當肢體彼此關心和同情時,這就是真正的愛:「使我們在各方面都得以增長,達到那為首的基督。藉著祂,全身結構緊湊,關節連絡,各部份各盡其職,身體便逐漸增長,在愛德中建立起來。」 這是因為每個人都應善用天主賜予他的恩寵,並服務於他的近人。沒有人應該對教會漠不關心,或讓自己被切斷並逐出教會;因為只有一個教會,人在其中得救,正如在諾厄方舟之外沒有人能得救一樣。

教會的神聖性

關於第二個特徵,神聖性,必須知道確實有另一個集會,但它由惡人組成:「我痛恨惡人的集會。」 但這種集會是邪惡的;然而,基督的教會是聖的:「因為天主的殿是聖的,你們就是這殿。」 因此說:「聖教會。」

這個教會的信友因四件事而成聖:(1) 正如一座教堂在祝聖時在物質上被潔淨,信友也在基督的寶血中被洗滌:「耶穌基督……祂愛了我們,並用自己的血洗淨了我們的罪。」 「所以耶穌為用自己的血聖化人民,就在城門外受了苦難。」 (2) 正如教堂有傅油,信友也以一種屬靈的傅油被傅油,以得聖化。否則他們就不是基督徒,因為基督就是「受傅者」的意思。這種傅油是聖神的恩寵:「那使我們與你們一同在基督內堅固,並給我們傅油的,就是天主。」 「你們……因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已經成聖了。」 (3) 信友因居住在教會內的天主聖三而成聖;因為天主居住的地方是神聖的。「你所站的地方是聖的。」 「上主,祢的殿宇應當神聖。」 (4) 最後,信友因天主在教會內受呼號而成聖:「但是,上主,祢在我們中間,我們是歸於祢名下的人,請不要拋棄我們。」 因此,看到我們這樣成聖,我們要當心,免得因罪惡玷污了作為天主聖殿的靈魂:「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是天主的聖殿,天主聖神住在你們內嗎?若有人毀壞天主的聖殿,天主必要毀滅他。」

教會的大公性或普世性

教會是大公的,即普世的。首先,它在空間上是普世的,因為它遍布全世界。這與多納圖斯派的謬誤相反。因為教會是信友的集會;既然信友遍布世界各地,教會也是如此:「你們的信德已傳遍天下。」 也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 確實,很久以前,天主只在猶太被認識;但現在,祂在全世界被認識。教會有三個部分:一部分在世,一部分在天,一部分在煉獄。其次,教會就人類的所有狀況而言是普世的;因為沒有例外,無論是主人還是僕人,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不再有奴隸或自由人;不再有男人或女人。」 第三,它在時間上是普世的。有些人說教會只會存在到某個特定時間。但這是假的,因為教會從亞伯爾時代就開始存在,並將持續到世界末日:「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 不僅如此,即使在世界終結之後,它也將繼續在天上存在。

教會的宗徒性

教會是堅強的。如果一所房子有堅實的基礎,就說它是堅固的。教會的主要基礎是基督:「因為除已奠立了的根基,即耶穌基督外,任何人不能再奠立別的根基。」 次要基礎是宗徒和他們的教導。因此,教會是堅固的。默示錄說這座城有「十二座基石」,上面有「十二位宗徒的名字」。 由此,教會被稱為宗徒的。同樣,為表明教會的這種堅固性,聖伯多祿被稱為加冕之首。

房子的堅固表現在,當它受到猛烈撞擊時不會倒塌。同樣,教會永遠不會被摧毀,無論是因迫害還是因謬誤。事實上,教會在迫害中成長,迫害她的人和受她威嚇的人都完全失敗了。「那跌在這石頭上的,必被粉碎;那石頭落在誰身上,必要把他砸爛。」 至於謬誤,確實,謬誤越多,真理就越顯明出來:「他們的心術敗壞,在信德上是不合格的。但他們不能再有所進步。」

教會也不會被魔鬼的誘惑摧毀。因為她像一座堡壘,所有與魔鬼作戰的人都逃向她:「上主的名號是堅固的堡壘。」 因此,魔鬼主要致力於摧毀教會,但他不會成功,因為主說:「陰間的門決不能戰勝它。」

這就像祂說:「他們要攻擊你,但不能戰勝你。」 因此,只有伯多祿的教會(當宗徒們被派去宣講時,他被賦予向意大利傳福音的使命)在信仰上始終堅定不移。相反,在世界其他地方,要麼根本沒有信仰,要麼信仰混雜著許多謬誤。伯多祿的教會在信仰上興盛,沒有謬誤。然而,這並不奇怪,因為主對伯多祿說:「但是我已為你祈求了,為使你的信德不致喪失,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第十條:「諸聖的相通,罪過的赦免。」

正如在我們自然的身體裡,一個肢體的運作有益於整個身體,在一個屬靈的身體(如教會)中也是如此。因為所有信友是一個身體,一個肢體的好處傳遞給另一個:「每個都是彼此互為肢體。」 因此,在宗徒們傳下來的信仰要點中,有一點是教會內存在好處的共同分享。這由「諸聖的相通」這句話表達。在教會的各個肢體中,主要的肢體是基督,因為祂是頭:「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祂的身體。」 基督傳遞祂的好處,正如頭的權能傳遞給所有肢體。

七件聖事:回顧

這種傳遞通過教會的聖事進行,在聖事中運作基督苦難的功勞,這功勞又作用於賦予恩寵以赦免罪惡。教會的這些聖事共有七件。

「洗禮」。——第一件是洗禮,這是一種屬靈的重生。正如除非人首先在肉身內誕生,否則就沒有肉身的生命;同樣,除非人屬靈地重生,否則就無法擁有屬靈的生命或恩寵。這種重生是通過洗禮實現的:「除非人由水和聖神而生,不能進天主的國。」 必須知道,正如人只能出生一次,同樣只能受洗一次。因此,神聖的教父們在尼西亞信經中放入:「我承認只有一個洗禮。」 洗禮的權能在於,它能從罪過及其懲罰中潔淨所有罪惡。為此,無論受洗者以前是多大的罪人,都不會給他們施加補贖。此外,如果他們在受洗後立即死去,他們會毫無延遲地進入天堂。另一個結果是,雖然只有司鐸「依職權」可以施洗,但在必要的情況下,任何人都可以施洗,只要使用正確的洗禮形式。這形式是:「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你授洗。」 這件聖事從基督的苦難獲得權能。「我們受過洗,歸於基督耶穌的人,就是受洗歸於祂的死亡。」 因此,根據基督在墳墓中的三天,在水中進行三次浸沒。

「堅振」。——第二件聖事是堅振。正如身體出生的人需要某些能力來行動,那些屬靈重生的人必須擁有聖神的力量,這力量在這件聖事中賦予他們。為了使他們變得堅強,宗徒們在基督升天後領受了聖神:「你們應留在城中,直到佩戴上自高天而來的能力。」 這種能力在堅振聖事中賦予。因此,照顧兒童的人應非常謹慎,確保他們領受堅振,因為在堅振中賦予了極大的恩寵。領受堅振的人死亡時,將比未領受堅振的人享有更大的光榮,因為他將擁有更大的恩寵。

「聖體」。——聖體是第三件聖事。在肉身生命中,人出生並獲得能力後,需要食物來維持和增強他。同樣,在屬靈生命中,被堅強後,他需要屬靈的食物;這就是基督的身體:「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祂的血,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 因此,根據教會規定的法律,每個基督徒必須至少每年一次領受基督的身體,並且要以相稱的方式和潔淨的良心:「因為那吃喝的人,若不分辨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案。」

「懺悔」。——第四件聖事是懺悔。在肉身生命中,生病而不求醫的人會死亡;同樣,在屬靈秩序中,人因罪惡而生病。因此,需要藥物來恢復健康;這就是在懺悔聖事中賦予的恩寵:「祂赦免你的一切過犯,醫治你的一切病苦。」 懺悔聖事中必須具備三件事:痛悔,即對罪惡的憂傷,並立志不再犯罪;告明,儘可能完整地告明罪惡;補贖,通過善行完成。

「終傅」。——終傅是第五件聖事。在此生中,有許多事物阻礙人從罪惡中得到完美的潔淨。但由於沒有人能在完全潔淨之前進入永生,因此需要另一件聖事,它將潔淨人的罪惡,使他脫離疾病,並為進入天國做準備。這就是終傅聖事。這件聖事並非總是恢復身體的健康,是因為或許活著對靈魂的得救並無益處。「你們中間有患病的嗎?他該請教會的長老們來,讓他們為他祈禱,因主的名給他傅油。出於信德的祈禱,必救那病人,主必使他起來;並且如果他犯了罪,也必得赦免。」 現在很清楚,從這五件聖事中獲得了生命的圓滿。

「聖秩」。——這些聖事需要由被揀選的執行者來施行。因此,聖秩聖事是必要的,藉其權能,這些聖事得以施行。也無需注意這些執行者的生活,如果他們中有人在職責上有所缺失,但要記住基督的德能,聖事藉祂的功勞獲得效力,執行者只是以祂的名義分施:「人應當看我們是基督的執行者,是天主奧秘的管理人。」 這就是第六件聖事,即聖秩。

「婚姻」。——第七件聖事是婚姻,如果人們正直地生活,就在其中得救;藉此他們能夠避免大罪而生活。有時婚姻中的伴侶會陷入小罪,當他們的私慾不超出婚姻權利時;但如果他們超出這些權利,就犯了大罪。

罪過的赦免

通過這七件聖事,我們獲得罪過的赦免,因此信經中緊接著說:「罪過的赦免。」 赦罪的權能被授予宗徒們。我們必須相信,教會的執行者從宗徒們那裡接受了這權能;宗徒們從基督那裡接受了它;因此司鐸擁有束縛和釋放的權能。此外,我們相信教會擁有完全的赦罪權能,儘管它是從最高到最低運作的,即從教宗經過主教們。

諸聖的相通

我們還必須知道,不僅基督苦難的效力傳遞給我們,而且祂生命中的功勞也傳遞給我們;此外,所有聖人所做的一切善功,都傳遞給所有處於恩寵狀態的人,因為所有人是一體的:「我與所有敬畏祢的人都是同道。」 因此,生活在愛德中的人,參與在整個世界所行的一切善功;但更特別的是,為他而行的某項善功會使他受益;因為一個人肯定可以為另一個人做補贖。因此,通過這個相通,我們獲得兩種益處。一是基督的功勞傳遞給所有人;另一個是一個人的善功傳遞給另一個人。然而,被絕罰的人,因為他們被切斷了與教會的聯繫,就失去了對所有所行善功的參與,這比被剝奪所有物質財物大得多的損失。存在一種危險,魔鬼可能會阻礙這種精神幫助以誘惑人;當一個人被這樣切斷時,魔鬼很容易戰勝他。因此,在初期教會,當一個人被絕罰時,魔鬼甚至會在肉體上攻擊他。

第十一條:「肉身的復活。」

聖神不僅在靈魂方面聖化教會的肢體,而且我們的身體也將藉祂的權能復活:「我們相信那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者中復活的天主。」 「死亡因一人而來,死人的復活也因一人而來。」 在這裡有四點考慮:(1) 我們相信復活所帶來的益處;(2) 所有復活者的一般品質;(3) 真福的境況;(4) 受罰者的境況。

復活的益處

關於第一點,我們對復活的信仰和希望有四方面的益處。首先,它消除了我們對逝者的悲傷。一個人不可能不為親友的去世感到悲傷;但希望那人將復活,大大緩解了離別的痛苦:「弟兄們,關於已經去世的人,我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免得你們像其他沒有希望的人一樣憂傷。」

其次,它消除了對死亡的恐懼。如果一個人不希望在死後有另一個更好的生命,那麼毫無疑問,他會非常害怕死亡,並且寧願犯任何罪惡也不願受死。但因為我們相信死後還有另一個生命,我們不懼怕死亡,也不會因害怕它而做任何錯事:「為能藉著死亡,毀滅那握有死亡權勢者,即魔鬼,並解救那些因怕死而一生甘受奴役的人。」

第三,它使我們警醒謹慎,正直地生活。然而,如果我們生活的這個生命就是一切,我們就不會有這個激勵我們好好生活的重要因素,因為無論我們做什麼,都無關緊要,因為它不是由永恆,而是由短暫、確定的時間來調節。但我們相信,我們在此世所做的一切,都將在復活時獲得永恆的賞報。因此,我們渴望行善:「如果我們只在今生寄望於基督,我們就是眾人中最可憐的了。」

最後,它使我們遠離邪惡。正如對賞報的希望激勵我們行善,對懲罰(我們相信這是為惡行保留的)的恐懼也使我們遠離邪惡:「行過善的,復活進入生命;行過惡的,復活進入審判。」

復活身體的品質

所有將參與復活的人都有四種境況。

(a) 復活身體的同一性。——它將是現在同樣的身體,就血肉和骨頭而言。確實,有些人說這不會是那腐朽後被復活的同一身體;但這種觀點與宗徒相反:「因為這可朽壞的,必須穿上不可朽壞的。」 同樣,聖經說,藉天主的權能,這同一身體將復活到生命:「我將再次披上我的皮膚;在我的肉體內,我將看見我的天主。」

(b) 復活身體的不朽性。——復活身體的品質將與可朽身體不同,因為它們將是不可朽壞的,無論是真福者(他們將永遠在光榮中)還是受罰者(他們將永遠在刑罰中):「因為這可朽壞的,必須穿上不可朽壞的;這可死的,必須穿上不死的。」 並且,由於身體將是不可朽壞和不死的,將不再有食物或婚姻關係的用途:「因為復活的時候,人不娶也不嫁,如同天上的天使一樣。」 這直接反對猶太人和回教徒:「他不再返回自己的家。」

(c) 復活身體的完整性。——無論是善人還是惡人,都將以人類自然的完整身體復活。他不會瞎、不會聾,也不會有任何身體缺陷:「死人將復活成為不可朽壞的」,意思是完全擺脫現世生命的缺陷。

(d) 復活身體的年齡。——所有人都將以完美年齡的狀態復活,即三十二或三十三歲。這是因為所有尚未達到這個年齡的人,都未擁有這個完美年齡,而老年人已經失去了它。因此,青年和兒童將被賦予他們所缺少的,老年人曾經擁有的將恢復給他們:「直到我們眾人都達到對於天主子,有一致的信仰和認識,成為成年人,達到基督圓滿年齡的程度。」

真福的境況

必須知道,善人將享有特殊的光榮,因為真福者將擁有光榮的身體,這身體將具備四種恩賜。

(a) 光明。——「那時,義人要在他們父的國裡,像太陽一樣發光。」

(b) 不可受苦(即不能接受行動的能力)。——「所播種的是可羞辱的,復活起來的是光榮的。」 「天主要拭去他們眼上的一切淚痕;以後再也沒有死亡,再也沒有悲傷,沒有哀號,沒有苦楚,因為先前的都已過去了。」

(c) 神速。——「義人要發光,並且像火花在蘆葦中往來奔馳。」

(d) 神透。——「所播種的是生靈的身體,復活起來的是屬神的身體。」 這不是說完全成為精神體,而是說身體將完全服從精神。

受罰者的境況

還必須知道,受罰者的境況將與真福者完全相反。他們處於永罰的狀態,具有四種邪惡的境況。受罰者的身體不會發光:「他們的臉色如同燒焦的臉。」 同樣,他們將是可受苦的,因為他們永遠不會衰敗,雖然在火中永遠燃燒,卻永遠不會被燒毀:「他們的蟲子不死,他們的火不滅。」 他們將被壓垮,受罰者的靈魂彷彿被鎖在其中:「用鎖鏈捆綁他們的君王,用鐵鐐捆綁他們的顯貴。」 最後,他們在靈魂和身體上都將在某種意義上是肉慾的:「野獸在自己的糞便中腐爛。」

第十二條:「永恆的生命。阿們。」

我們所有渴望的終點,永恆的生命,被恰當地放在應信之事的最後;信經說:「永恆的生命。阿們。」 他們這樣寫,是為了反對那些相信靈魂與身體一起消亡的人。如果這確實是真的,那麼人的狀況將與野獸相同。這與聖詠作者所說的一致:「人雖在榮耀中,卻不能自知;他如同要滅亡的畜牲一樣。」 然而,人的靈魂因其不朽而相似於天主,僅在其感官慾望上相似於禽獸。因此,相信靈魂與身體一起消亡的人,使其脫離了這種與天主的相似,並將其比作禽獸。反對這些人說:「他們不知道天主的奧秘,也不盼望正義的報酬,也不重視聖潔靈魂的榮耀。因為天主創造了人,原是不死不滅的,且是按祂自己肖像造成的。」

什麼是永恆的生命?

我們必須首先在這條中思考什麼是永恆的生命。在此我們必須知道,在永恆的生命中,人與天主結合。天主本身就是我們所有勞苦的賞報和終點:「我是你的保護者,你的報酬非常豐厚。」 這種與天主的結合,首先在於完美的神視:「我們現在是藉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但那時就要面對面觀看了。」 其次,在於最熱烈的愛;因為認識得越清楚,就愛得越完美:「上主說了這話,祂的火在熙雍,祂的火爐在耶路撒冷。」 第三,在於至高的讚美。正如聖奧斯定所說:「我們將看見,我們將愛,我們將讚美。」 「在那裡將有喜悅和快樂,感恩和讚美的聲音。」

此外,在永恆的生命中,每一個願望都得到圓滿和完美的滿足;因為在那裡,每個真福的靈魂都將豐盈地得到他所希望和渴望的。其理由是,在此生中,沒有人能滿足他所有的願望,也沒有任何受造物能完全滿足人的渴望。只有天主能滿足並無限地超越人的渴望;因此,完美的滿足唯獨在天主內找到。正如聖奧斯定所說:「主啊,祢為了祢自己而創造了我們,我們的心若不休息在祢內,便不得安寧。」 因為在天鄉的真福者將完美地擁有天主,很明顯,他們的願望將得到豐富的滿足,他們的光榮將超越他們的希望。主說:「進入你主人的福樂罷!」 正如聖奧斯定所說:「完全的喜樂不會進入那些喜樂的人,而是所有那些喜樂的人將進入喜樂。」 「當祢的光榮顯現時,我將心滿意足。」 又說:「祂用美物使你的願望得以滿足。」

願望的滿全

凡令人愉悅的事物,在那裡都將豐盈滿全。因此,如果渴望快樂,那裡將有最高和最完美的快樂,因為它來自至高的善,即天主:「那時,你將在全能者內充滿喜樂。」 「在祢右邊有圓滿的福樂。」 同樣,如果渴望榮譽,那裡也將有所有的榮譽。俗人尤其希望成為國王,神職人員希望成為主教。這兩種榮譽在那裡都將擁有:「使我們成為國度和司祭。」 「看,他們已列為天主子女的行列!」 如果渴望知識,那裡也將最完美地擁有,因為我們將在永恆的生命中擁有對所有事物本性和所有真理的知識,我們渴望知道的一切,我們都將知道。我們渴望擁有的一切,我們都將擁有,甚至永生:「一切美物都與她一同來到了我身邊。」 「義人的願望必被滿足。」

此外,那裡有最完美的安全。在此世沒有完美的安全;因為一個人擁有的越多,地位越高,他害怕的就越多,想要的也越多。但在永恆的生命中,沒有憂慮,沒有勞苦,沒有恐懼。「我的百姓將安居在和平的華麗中」,並且「享受安寧,不怕災禍」。

最後,在天堂裡,將有所有真福者的快樂共融,這種共融將特別令人愉悅。因為每個人都將與真福者一起擁有一切善,他們將彼此相愛如同愛自己,並將他人的善如同自己的善一樣感到喜悅。當一個人的快樂和享受增加時,也將為所有人發生:「住在你殿中的,便都為有福。」

什麼是永恆的死亡?

完美者將在永恆的生命中享受這一切,還有更多無法描述的事物。但另一方面,惡人將在永恆的死亡中受苦,其所受的痛苦和刑罰將與善人的幸福和光榮一樣大。受罰者的刑罰將因以下原因而加重:第一,他們與天主和一切美善分離。這是對應於轉離的「失落的痛苦」,它比「知覺的痛苦」更大。「把這個無用的僕人,丟到外面的黑暗裡去。」 惡人今世有內在的黑暗,即罪惡;但到那時,他們還將有外在的黑暗。

第二,受罰者將承受良心的悔恨:「我將責斥你,將你的罪狀擺在你眼前。」 「心神痛苦,呻吟歎息。」 然而,他們的悔改和歎息將無濟於事,因為它不是源於對邪惡的憎恨,而是源於恐懼和他們刑罰的嚴酷。

第三,有巨大的知覺痛苦。這是折磨靈魂和身體的地獄之火;正如聖人們告訴我們的,這是所有刑罰中最嚴厲的。他們將永遠在死亡中,卻永遠不死;因此它被稱為永恆的死亡,因為正如垂死是最痛苦的痛苦,那些在地獄中的人將是如此:「他們如同羊群被安置在陰府中,死亡必牧養他們。」

第四,他們對自己得救絕望。如果給他們一點逃脫刑罰的希望,他們的痛苦就會稍微減輕;但由於所有希望都從他們那裡被奪走,他們的苦難變得極為強烈:「他們的蟲子不死,他們的火不滅。」

我們因此看到行善和作惡的區別。善行通向生命,邪惡將我們拖向死亡。為此,人們應該經常回憶這些事,因為它們能激勵人行善,使人遠離邪惡。因此,非常有意義的是,在信經的結尾放置了「永恆的生命」,以便它能在記憶中留下更深刻的印象。願主耶穌基督,永遠可讚美的天主,引領我們到達這永恆的生命!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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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誡講解

十誡

一、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我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上天、或下地、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不可叩拜這些像,也不可敬奉他們,因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凡惱恨我的,我要追討他們的罪,從父親到兒子,直到三四代;對於愛我,守我誡命的人,我對他們施行仁慈,直到千代。

二、你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

三、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

四、孝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地方,延年益壽。

五、你不可殺人。

六、你不可姦淫。

七、你不可偷盜。

八、你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你的近人。

九、你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

十、你不可貪戀你近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以及屬於你近人的一切事物。

第一誡:「你不可有別的神。」

基督的全部法律依賴於愛德。而愛德依賴於兩條誡命,一條涉及愛天主,另一條涉及愛近人。

現在,天主在將法律交給梅瑟時,賜給了他寫在兩塊石版上的十條誡命。寫在第一塊石版上的三條誡命涉及對天主的愛;寫在另一塊石版上的七條誡命涉及對近人的愛。因此,全部法律都建立在這兩條誡命的基礎上。

與愛天主相關的第一誡是:「你不可有別的神。」 要理解這一誡,必須知道它以前是如何被違反的。有些人敬拜魔鬼。「外邦人的神都是魔鬼。」 這是所有罪惡中最大、最可憎的。即使在今天,也有許多人違反這條誡命:所有那些實行占卜和算命的人。根據聖奧斯定的說法,這些事不可能不與魔鬼達成某種協議而進行。「我願意你們不要與魔鬼交往。」

有些人敬拜天體,相信星辰是神:「他們設想太陽和月亮是統治世界的神。」 為此,梅瑟禁止猶太人舉目或敬拜太陽、月亮和星辰:「所以你們應謹慎……免得你舉目望天,觀看日月星辰,和天上的萬象,就迷惑了,去敬拜事奉它們,這原是上主你的天主為天下萬民所造的。」 占星家違反這條誡命,因為他們說這些天體是靈魂的統治者,而事實上,它們是為人使用而造的,人唯一的統治者是天主。

其他人敬拜較低的元素:「他們設想火或風是神。」 那些不正當地使用今世事物並過分熱愛它們的人也陷入了這個錯誤:「或貪婪的人(即拜偶像的人)。」

有些人在敬拜他們的祖先上犯了錯誤。這源於三個原因。

(1) 出於他們的本性。——「一個父親因極度的悲傷,為他迅速被奪走的兒子製造了肖像;然後,他將那作為人死去的人,開始當作神來敬拜,並在他的僕人中為他設立了儀式和祭品。」

(2) 因為諂媚。——因此,由於無法在場敬拜某些人,他們俯伏,通過製造他們的雕像來在他們缺席時尊敬他們,並為此人敬拜另一人:「他們想要尊敬的人……他們製造了肖像……為能將不在場的人,當作在場的人來尊敬。」 這類人也包括那些愛和尊敬他人勝過天主的人:「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不配是我的。」 「你們不要信賴權貴,不要依靠那些不能施救的人。」

(3) 出於驕傲。——有些人因為驕傲,使自己被稱為神;例如拿步高就是這樣。 「你的心高傲起來,你說:我是神。」 這類人也包括那些更相信自己的享樂而非天主誡命的人。他們敬拜自己為神,因為追求肉體的快樂,他們敬拜自己的身體而不是天主:「他們的神是他們的肚腹。」 因此,我們必須避免所有這些事。

為何我們應欽崇唯一的天主

「你不可有別的神。」 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第一誡禁止我們敬拜唯一的天主以外的神。我們現在將考慮五個理由。

天主的尊嚴。——第一個理由是,天主的尊嚴(如果在任何方面被貶低)將是對天主的傷害。我們在人際習俗中看到類似的情況。對每一種尊嚴都應給予尊敬。因此,對國王不忠的人,是剝奪了他應維護的東西。有些人對天主的行為也是如此:「他們將不朽天主的榮耀,變為可朽壞的人、飛禽、走獸和爬蟲形狀的肖像。」 這極不討天主喜悅:「我決不將我的光榮讓給別人,也決不將我的讚美讓給偶像。」 因為必須知道,天主的尊嚴在於祂的全知,因為天主之名「Deus」來自「看見」,這是神性的標誌之一:「你們要顯示未來的事,我們便知道你們是神。」 「萬物在祂眼前都是坦露敞開的。」 但實行占卜的人否認了天主的這種尊嚴,關於他們說:「人豈不應為活人和死人向自己的神求助嗎?」

天主的慷慨。——我們從天主領受一切美善;這也是天主的尊嚴,祂是一切美好事物的製造者和賜予者:「祢伸手,他們便飽享美物。」 這也隱含在天主之名「Deus」中,據說它是分施者,即萬物的「賜予者」,因為祂以祂的美善充滿萬物。如果你不感激你從祂那裡領受的,你確實是忘恩負義的,此外,你還為自己製造了另一個神;正如以色列子孫在被帶出埃及後製造了偶像一樣:「我將去跟隨我的情人。」 當一個人過分信賴天主以外的某人時,也會這樣做,這發生在他向他人尋求幫助時:「那以主的名為希望的,是有福的。」 因此,宗徒說:「如今你們認識了天主……怎麼又轉向那些軟弱貧乏的要素,情願再作他們的奴隸呢?……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分。」

我們許諾的力量。——第三個理由來自我們莊嚴的許諾。因為我們棄絕了魔鬼,並許諾唯獨對天主忠誠。這是一個我們不能違背的許諾:「那廢棄梅瑟法律的,只要有兩個或三個證人,他就該死,毫無憐憫。那麼,你們想,那踐踏了天主子,並將那使他成聖的盟約之血視為平常,又侮辱了恩寵的聖神的人,更當受怎樣嚴厲的刑罰呢?」 「當丈夫活著的時候,她若歸於別人,便稱為淫婦。」 因此,那從兩條路進入土地,並「在兩者間猶豫不決」的罪人,是有禍的。

反對事奉魔鬼。——第四個理由是事奉魔鬼所加的巨大負擔:「你將日夜事奉別的神,他們不會給你安息。」 魔鬼不滿足於引導人犯一種罪,而是試圖引導他們犯其他罪:「凡犯罪的,就是罪惡的奴隸。」 因此,人不容易逃脫罪惡的習慣。因此,聖額我略說:「未經補贖寬恕的罪惡,很快會將人引向另一種罪惡。」 所有這一切與事奉天主完全相反;因為祂的誡命不是沉重的負擔:「我的軛是甘飴的,我的擔子是輕鬆的。」 如果一個人為天主所做的,如同他為罪惡所做的一樣,就認為他做得夠多了:「正如你們曾將你們的肢體獻給不潔和罪惡作奴隸,以致於罪惡;現在也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正義作奴隸,以致於成聖。」 相反,關於那些事奉魔鬼的人,經上說:「我們在罪惡和毀滅的路上勞碌,走過艱難的道路。」 又說:「他們勞碌,是為行不義。」

賞報的偉大。——第五個理由來自賞報或獎品的偉大。在任何法律中,都沒有像基督的法律那樣許諾賞報。對回教徒許諾流淌著奶和蜜的河流,對猶太人許諾福地,但對基督徒許諾天使的光榮:「他們將如同天上的天使一樣。」 正是想到了這一點,聖伯多祿問:「主!惟獨祢有永生的話,我們還去投奔誰呢?」

第二誡:「你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

這是法律的第二誡。正如只有一位天主我們必須敬拜,也只有一位天主我們應以特殊的方式尊敬。這首先指的是天主的名。「你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

「妄」的含義

「妄」有三種含義。有時它指虛假的事物:「他們各自向鄰人說謊。」 因此,當人使用天主的名來證實不真實的事時,就是妄呼天主的名:「不要喜愛虛假的誓言。」 「你因託上主的名說了謊,就不能存活。」 這樣做的人冒犯了天主、自己和所有人。

這是對天主的侮辱,因為當你奉天主的名宣誓時,無非是呼喚祂作證;當你虛假宣誓時,你要麼相信天主不知道真相,從而將無知歸於天主,而「萬物在祂眼前都是坦露敞開的」,要麼你認為天主喜愛謊言,而祂卻憎恨它:「祢必消滅所有說謊的人。」 或者,你又貶損了祂的能力,好像祂不能懲罰謊言一樣。

同樣,這樣的人也傷害了自己,因為他將自己置於天主的審判之下。說「奉天主的名,這是真的」,等於說「如果不是這樣,願天主懲罰我!」

最後,他傷害了其他人。因為除非人們彼此相信,否則就不會有持久的社會。有疑問的事務可以通過誓言來確認:「誓言用以終結一切爭論。」 因此,違反這條誡命的人冒犯了天主,對自己殘酷,對他人有害。

有時「妄」意指無用:「上主認透人的思念,原來都是空虛。」 因此,當天主的名被用來證實虛無的事時,就是妄呼祂的名。

在舊約中,禁止虛假宣誓:「你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 基督禁止宣誓,除非在必要情況下:「你們一向聽過對古人說:『不可發虛誓』……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總不可發誓。」 其理由是,我們身體的任何部分都不像舌頭那樣脆弱,因為「沒有人能制伏舌頭」。因此,即使在輕微的事上,人也可以發虛誓。「你們說話,是就說是,非就說非。……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總不可發誓。」

請注意,誓言就像藥物,決不能連續服用,只能在必要時使用。因此,主補充說:「多餘的,便是出於邪惡。」 「不要使你的口習慣於宣誓,因為其中多有跌倒的機會。不要使天主的聖名常在你的口中,也不要攙雜聖人的名字,因為你必不能免罪。」

有時「妄」意指罪惡或不義:「人子們!你們的心固執要到幾時?你們為什麼喜愛空虛?」 因此,為犯罪而宣誓的人,是妄呼他天主的名。正義在於行善避惡。因此,如果你宣誓偷盜或犯此類罪行,你就違反了正義。雖然你必須不遵守這個誓言,但你仍然有發虛誓的罪責。黑落德對若望就是這樣做的。當一個人宣誓不作某些善行時,例如不進入教堂或修會團體,這同樣違反正義。雖然這個誓言也沒有約束力,但儘管如此,這個人本身就是一個發虛誓者。

合法宣誓的條件

因此,人不能對虛假之事宣誓,或無正當理由宣誓,或以任何違反正義的方式宣誓:「你應奉上主的名宣誓:真誠、公正、正義。」

有時「妄」也意指愚昧:「凡是沒有認識天主的人,都是愚昧的。」 因此,愚蠢地、褻瀆地呼號天主名的人,是妄呼天主的名:「那褻瀆上主名的,應處以死刑。」

正當地呼號天主之名

然而,天主的名可以為六個目的而呼號。第一,為證實所說的話,如在誓言中。這顯示我們承認唯獨天主是第一真理,同時也顯示我們對天主的應有尊敬。為此,舊約命令只能奉天主的名宣誓。「不可奉別的神的名宣誓。」 雖然有時人會奉受造物宣誓,但必須知道,這與奉天主的名宣誓相同。當你奉你的靈魂或你的頭宣誓時,就好像你約束自己接受天主的懲罰。因此:「我呼求天主對我的靈魂作證。」 當你奉福音宣誓時,你奉賜予福音的天主宣誓。但那些為任何瑣碎理由奉天主或福音宣誓的人,是有罪的。

第二個目的是聖化。因此,洗禮聖化人,正如聖保祿所說:「但你們已經被洗淨了,已經被聖化了,已經因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天主的聖神而成義了。」 然而,洗禮只有通過呼號天主聖三才有能力:「但是,上主,祢在我們中間,我們是歸於祢名下的人。」

第三個目的是驅逐我們的敵人;因此,在洗禮前,我們棄絕魔鬼:「惟願祢的名字被呼號在我們身上,求祢除去我們的恥辱。」 因此,如果一個人回到他的罪惡中,天主的名就被妄呼了。

第四,呼號天主的名是為了宣認它:「然而,人若不信祂,又怎能呼號祂呢?」 又說:「凡呼號上主名的,必將得救。」 首先,我們用言語宣認,以彰顯天主的光榮:「凡呼號我名的,我為我的光榮創造了他。」 因此,如果有人說任何反對天主光榮的話,他就是妄呼天主的名。其次,我們通過我們的行為宣認天主的名,當我們的行動彰顯天主的光榮時:「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之父。」 「天主的名在異民中因你們而受了褻瀆。」

第五,呼號天主的名是為了我們的防衛:「上主的名號是堅固的堡壘;義人奔入其中,便得安全。」 「他們因我的名字要驅逐魔鬼。」 「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字,使我們賴以得救的。」

最後,呼號天主的名是為了使我們的工作圓滿。因此,宗徒說:「你們無論做什麼,在言語上或行為上,一切都該因主耶穌的名而作。」 其理由是「我們的救助是賴上主的名」。 有時,人會不明智地開始一項工作,例如,許願,然後既不完成工作也不完成誓願。這再次是妄呼天主的名。「你向上主許願,不可遲延償還。」 「你們許願並向上主你們的天主償還;你們所有在祂周圍的人,都應向可敬畏者奉獻禮物。」 「因為不忠實和愚蠢的許諾使祂不悅。」

第三誡:「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

這是法律的第三誡,它非常適宜。因為我們首先被命令在心中欽崇天主,誡命是敬拜唯一的天主:「你不可有別的神。」 第二誡命我們用言語尊敬天主:「你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 第三誡命令我們用行動尊敬天主。它是:「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 天主願意設定一天,在這一天人將他們的心思導向事奉主。

此誡命的理由

這條誡命有五個理由。第一個理由是消除謬誤,因為聖神看到將來有些人會說世界一直存在。「在末日,會有好譏誚的人,隨著他們自己的私慾而行,說:祂來臨的應許在哪裡?因為自從祖先長眠以來,一切照舊,同起初創造時一樣。他們故意忘記了:在起初,因天主的一聲命令,就有了天,以及由水而成、藉水而生的地。」 因此,天主願意有一天被分別出來,以紀念祂在六天內創造了萬物,並在第七天停止了新受造物的創造。這就是為什麼主在法律中放入這條誡命,說:「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

猶太人紀念第一次創造而守安息日為聖日;但基督在祂來臨時帶來了新的創造。因為通過第一次創造,一個屬地的人被創造了;通過第二次創造,一個屬天的人被形成了:「因為在基督耶穌內,割損或不割損都無關緊要,要緊的是新受造物。」 這種新的創造是通過恩寵,而恩寵來自復活:「正如基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我們也要在新生活中度生。因為如果我們藉著同祂相似的死亡,已與祂結合,也要藉著同祂相似的復活與祂結合。」 因此,由於復活發生在主日,我們慶祝那一天,正如猶太人因第一次創造而遵守安息日一樣。

第二個理由是這條誡命為教導我們對救贖者的信仰。因為基督的肉體在墳墓中沒有腐朽,因此說:「我的肉體也將安眠於希望中。」 「祢也不讓祢的聖者見到腐朽。」 為此,天主願意安息日被遵守,並且正如舊約的祭獻象徵了基督的死亡,安息日的安息也象徵了祂的肉體在墳墓中的安息。但我們現在不遵守這些祭獻,因為隨著事實和真理的來臨,它的預像必須停止,正如太陽升起時黑暗被驅散一樣。然而,我們保留星期六以敬禮榮福童貞瑪利亞,因她在基督死去的星期六保持了堅定的信仰。

第三個理由是這條誡命是為了加強和預示安息許諾的實現。因為安息確實是許諾給我們的:「將有一天,當天主賜你擺脫你的勞苦、煩惱和以前服事過的苦役時。」 「我的百姓將安居在和平的華麗中,在安穩的居所,在安息的地方。」

我們希望從三件事中獲得安息:從現世生活的勞苦,從誘惑的爭鬥,從魔鬼的奴役中。基督將這種安息許諾給所有願意到祂那裡去的人:「凡勞苦和負重擔的,你們都到我跟前來,我要使你們安息。你們背起我的軛,跟我學吧!因為我是良善心謙的;這樣你們必找到你們靈魂的安息。因為我的軛是甘飴的,我的擔子是輕鬆的。」

然而,正如我們所知,主工作了六天,第七天安息了,因為有必要完成一項完美的工作:「用你的眼睛看看,我如何勞苦了一點點,為自己找到了極大的安息。」 因為永恆的時期超過現世時間,如同千年超過一日。

第四,這條誡命是為了增加我們的愛德:「因為這可腐朽的肉體,重壓著靈魂。」 除非人採取方法提升自己,否則人總是傾向於世俗事物。確實有必要為此留出一定的時間;事實上,有些人持續這樣做:「我要時時讚美上主,對祂的讚美常在我口。」 又說:「不斷祈禱。」 這些人將享受永恆的安息日。還有一些人在一天的某個時間這樣做:「一日七次我讚美祢。」 有些人為了避免完全脫離天主,發現有必要規定一個固定的日子,以免他們對天主的愛變得冷淡:「如果你稱安息日為愉悅……你將在上主內喜樂。」 又說:「那時,你將在全能者內充滿喜樂,並將舉目仰望天主。」 因此,這一天不是僅僅為了遊戲而設,而是為了讚美和祈禱上主天主。為此,聖奧斯定說,在這一天耕種比玩耍罪過小。

最後,這條誡命賜給我們,是為了向那些服從我們的人實行慈善的工作。因為有些人對自己和他人如此殘酷,以至於為了金錢不斷勞作。這尤其適用於最貪婪的猶太人。「應遵守安息日,守為聖日……好使你的僕婢,如同你自己一樣,也可安息。」 因此,這條誡命是為了所有這些理由而賜下的。

安息日應避免之事

「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 我們已經說過,正如猶太人慶祝安息日,我們基督徒遵守主日及所有主要慶節。現在讓我們看看我們應該如何守這些日子。我們應當知道,天主沒有說「守」安息日,而是說應記住守它為聖日。「聖」這個字可以從兩種方式理解。有時「聖化」與純潔相同:「但你們已經被洗淨了,已經被聖化了」 (即被成為聖潔)。再則,有時「聖」被說成是奉獻給天主敬禮的事物,例如,一個地方、一個季節、祭衣和聖器。因此,我們應以這兩種方式慶祝節日,即既要純潔,又要委身於神聖的事奉。

關於這條誡命,我們將考慮兩件事。第一,在節日應避免什麼;第二,我們應該做什麼。我們應避免三件事。第一是奴役工作。

避免奴役工作。——「你們不要作任何工,應守安息日為聖日。」 因此,法律也說:「你們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現在,奴役工作是體力勞動;而「自由工作」(即非奴役工作)是由心智完成的,例如,運用理智等等。人不能像奴隸一樣被迫做這種工作。

何時做奴役工作是合法的。——然而,我們應當知道,奴役工作可以在安息日出於四個理由而做。第一個理由是必要。因此,主原諒了門徒在安息日掐麥穗,正如我們在聖瑪竇福音中讀到的。第二個理由是,當工作是為了教會的服務時;正如我們在同一福音中看到的,司祭們在安息日在聖殿裡做一切必要的事。第三個理由是,為了近人的好處;救世主在安息日治癒了枯手的人,並通過引用陷入坑中的羊的例子反駁了責備祂的猶太人。第四個理由是服從長上的權威。因此,天主命令猶太人在安息日施行割禮。

在安息日避免罪惡和疏忽。——安息日要避免的另一件事是罪惡:「你們應留心自己的靈魂,在安息日不可搬運重物。」 靈魂上的這種重擔和負荷是罪惡:「我的罪惡高過我的頭,好似重擔把我壓得過分沉重。」 現在,罪惡是奴役工作,因為「凡犯罪的,就是罪惡的奴隸」。因此,當說「你們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時,可以理解為罪惡。因此,一個人在安息日每犯一次罪,就違反了這條誡命;因此,通過工作和通過罪惡,天主都被冒犯。「我不能容忍你們的安息日和盛會。」 為什麼?「因為你們的集會是邪惡的。我憎恨你們的月朔和你們的慶節;它們成了我的負擔。」

安息日要避免的另一件事是懶惰:「因為懶惰教導了許多邪惡。」 聖熱羅尼莫說:「總是做一些善事,魔鬼就會發現你總是忙碌的。」 因此,如果一個人只守主要慶節,而在其他日子懶惰,這是不好的。「君王的榮耀喜愛審判」,即明智。因此,我們讀到,有些猶太人躲藏起來,敵人襲擊了他們;但他們認為不能在安息日自衛,就被打敗殺死了。同樣的事情發生在許多在節日懶惰的人身上:「敵人看見了她,就譏笑她的安息日。」 但所有這樣的人都應像那些猶太人一樣,關於他們說:「誰若在安息日上來與我們交戰,我們就與他交戰。」

安息日與慶節應做之事

「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 我們已經說過,人必須將節日守為聖日;並且「聖」有兩種考慮,即「純潔」和「奉獻給天主」。此外,我們指出了在這些日子我們應避免的事。現在必須說明我們應該做什麼,共有三件事。

奉獻祭品。——第一是奉獻祭品。在戶籍記中,記載了天主如何命令每天奉獻一隻羔羊,早晨一隻,晚上一隻,但在安息日,數目應加倍。這表明在安息日,我們應從我們所擁有的一切中向天主奉獻祭品:「萬物都出於祢,我們把從祢手中得來的,獻給祢。」 我們應該,首先,將我們的靈魂獻給天主,為我們的罪惡感到憂傷:「天主,我的祭品就是痛悔的精神。」 也為祂的祝福祈禱:「願我的祈禱猶如馨香上達於祢。」 節日是為了精神上的喜樂而設立的,這是祈禱的效果。因此,在這樣的日子,我們的祈禱應該加倍。

其次,我們應該獻上我們的身體,通過禁食來克制它:「所以弟兄們!我以天主的仁慈請求你們,獻上你們的身體當作生活、聖潔、悅樂天主的祭品。」 也通過讚美天主:「光榮的祭獻,就是讚頌。」 因此,在這些日子,我們的讚美詩應該更多。第三,我們應通過施捨來犧牲我們的財產:「不要忘記行善和施捨,因為這樣的祭品是天主所喜悅的。」 這施捨應該比平日更多,因為安息日是共同喜樂的日子:「給那些沒有為自己準備的人送一份,因為今天是上主的聖日。」

聆聽天主聖言。——我們在安息日的第二個義務是渴望聆聽天主聖言。猶太人每天都這樣做:「每安息日所讀的先知書。」 因此,正義應更完美的基督徒,應該在安息日聚集在一起,聽講道並參與教會的禮儀!「出於天主的,必聽天主的話。」 我們也應該與他人進行有益的談話:「一切壞話都不可出於你們的口;但看事情的需要,說造就人的話。」 這兩種做法對罪人的靈魂有益,因為它們使他的心變得更好:「上主說:我的話豈不是像火,像擊碎岩石的鐵鎚嗎?」 相反的效果則發生在那些既不說也不聽有益事物的完美者身上:「壞的交往會敗壞好的風俗。你們醒來吧,不要再犯罪了。」 「我將祢的話語藏在心裡。」 天主的話語啟迪無知者:「祢的言語是我腳步的明燈。」 它點燃冷淡者的熱情:「上主的話語燃燒了他。」

屬神的安息日

在安息日可以進行對神聖事物的默觀。然而,這是為更完美的人準備的。「請你們體驗,請你們觀看,上主是何等的甘飴!」 這是因為靈魂的安寧。正如疲憊的身體渴望休息,靈魂也是如此。但靈魂真正的安息是在天主內:「求祢作我的天主,我的保護者,和避難所。」 「這樣看來,為天主的百姓,還保留了一個安息日。因為誰進入了祂的安息,誰也就停止了工作,如同天主停止了自己的工作一樣。」 「我進入我的家,我將與她安息。」

然而,在靈魂到達這安息之前,必須先有三種安息。第一是脫離罪惡紛擾的安息:「但是惡人好似翻騰的海,不能平靜。」 第二是脫離肉體私慾的安息,因為「肉體相反聖神,聖神相反肉體」。第三是脫離世俗事務的安息:「瑪爾大,瑪爾大!妳為了許多事操心忙碌。」

天上的安息日

然後,在此之後,靈魂在天主內平安地安息:「如果你稱安息日為愉悅……你將在上主內喜樂。」 聖人們為了擁有這安息而捨棄了一切,「因為它是一顆極寶貴的珍珠;人找到了它,就去變賣他所有的一切,買了那塊田地」。這安息確實是永恆的生命和天上的喜樂:「這是我的永遠安息之所,我住在這裡,因為我選擇了它。」 願主引領我們所有人到達這安息!

第四誡:「孝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地方,延年益壽。」

人的成全在於愛天主和愛近人。現在,寫在第一塊石版上的三條誡命屬於愛天主;第二塊石版上的七條誡命是為愛近人。但我們「不要只用言語,只用口舌,而要用行動和真誠去愛」。 為了使人這樣去愛,他必須做兩件事,即避免邪惡和行善。某些誡命規定了善行,而另一些則禁止惡行。我們也必須知道,避免邪惡是我們能力範圍內的;但我們無法對每個人行善。因此,聖奧斯定說,我們應該愛所有人,但我們沒有義務對所有人行善。但在那些我們有義務行善的人中,包括那些在某種方式上與我們聯合的人。因此,「如果有人不照顧自己的親戚,尤其是自己的家人,他就是背棄了信仰」。 現在,在我們所有的親屬中,沒有比我們的父親和母親更親近的了。聖安博說:「我們應當首先愛天主,然後是我們的父母。」 因此,天主賜給了我們這條誡命:「孝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

哲學家也給出了尊敬父母的另一個理由,因為我們無法對父母給予我們的巨大恩惠作出同等的回報;因此,被冒犯的父母有權趕走他的兒子,但兒子沒有這樣的權利。確實,父母給予他們的孩子三件事。第一,他們賦予了孩子生命:「孝敬你的父親,不要忘記你母親的痛苦;記住,沒有他們,你就不能出生。」 其次,他們提供了生活所需的營養和支持。因為孩子赤裸地來到這個世界,如約伯所述,但他由父母供養。第三是教導:「我們肉身的父親曾教導我們。」 「你有孩子嗎?教導他們。」

因此,父母應毫不延遲地教導他們的孩子,因為「青年人按他當行的路,即便老年,也不會偏離」。 又說:「人自幼負重軛,原是好的。」 現在,多俾亞給他兒子的教導是:敬畏上主並戒絕罪惡。這確實與那些縱容孩子不端行為的父母相反。因此,孩子從父母那裡得到生命、養育和教導。

子女對父母的責任

現在,因為我們的出生歸功於父母,我們應該尊敬他們勝過其他任何長上,因為我們從後者那裡只得到暫時的事物:「敬畏上主的人必孝敬父母,並像對待主人一樣事奉生育他的人。你要以行動和言語,以各種耐心孝敬你的父親,好使他的祝福降到你身上。」 這樣做,你也將尊敬你自己,因為「人的光榮在於尊敬他的父親,沒有尊嚴的父親是兒子的恥辱」。

再者,由於我們在童年從父母那裡得到養育,我們必須在他們年老時供養他們:「孩子,你父親年老時要扶持他,不要在他活著時使他憂愁。如果他的智力衰退,你要體諒他,不要在你精力充沛時輕視他……離棄父親的,名聲多麼壞!使母親憤怒的,是天主所咒罵的。」 為羞辱那些行為相反的人,卡西奧多魯斯講述了年輕的鸛鳥如何在父母因年老而失去羽毛、無法找到合適食物時,用自己的羽毛讓父母舒適,並為他們疲憊的身體帶回食物。因此,通過這種深情的交流,年輕的鸛鳥報答了父母在它們年幼時所給予的。

我們必須服從父母,因為他們教導了我們。「子女,你們要在主內事事服從父母。」 當然,這不包括那些違背天主的事。聖熱羅尼莫說,在這種情況下,唯一的忠誠是殘酷:「誰若不恨自己的父親和母親……不能做我的門徒。」 這是說,天主才是最真實意義上的我們的父:「祂不是你的父親,你的創造者嗎?祂塑造了你,使你存在?」

遵守此誡命的賞報

「孝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 在所有誡命中,只有這一條附加了這句話:「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地方,延年益壽。」 其理由是,免得有人認為孝敬父母沒有賞報,因為這是一項自然的義務。因此必須知道,有五種最令人嚮往的賞報許諾給那些孝敬父母的人。

恩寵與光榮。——第一個賞報是現世生命的恩寵和來世生命的光榮,這確實是非常值得嚮往的:「孝敬你的父親……好使天主的祝福降到你身上,祂的祝福在最後留在你身上。」 相反的事臨到那些不尊敬父母的人身上;事實上,他們受天主法律的詛咒。也寫道:「那在小事上不義的,在大事上也不義。」 但我們這自然生命與恩寵的生命相比,如同虛無。因此,如果你不承認你因父母而擁有的自然生命的祝福,那麼你就更不值得擁有更大的恩寵的生命,更不用說光榮的生命了,那是所有祝福中最大的。

長壽。——第二個賞報是長壽:「好使你延年益壽。」 因為「孝敬父親的人,必享長壽」。 現在,長壽是圓滿的生命,它不是以時間而是以活動來衡量的,正如哲學家所觀察的。然而,生命是圓滿的,因為它是德行的生命;因此,一個有德行和聖潔的人,即使身體早逝,也享有長壽:「他在短時間內成為完人,就達到了長壽的年限;因為他的靈魂中悅了天主。」 因此,例如,一個好的商人在一天內做的生意相當於另一個人一年做的。請注意,有時長壽可能導致精神上以及身體上的死亡,如猶大。因此,遵守這條誡命的賞報是身體的長壽。但相反,即死亡,是那些不尊敬父母的人的命運。我們從他們那裡獲得生命;正如士兵應對國王忠誠,若有任何背叛行為就失去權利,同樣,那些不尊敬父母的人理應喪失生命:「嘲笑父親,輕視母親所生的勞苦的人,願烏鴉啄去他的眼睛,雛鷹吃掉它。」 這裡「烏鴉」代表國王和王子的官員,他們又是「雛鷹」。但如果這樣的人沒有受到身體上的懲罰,他們仍無法逃脫靈魂的死亡。因此,父親給予孩子過多的權力是不好的:「你活著的時候,不要把權力交給兒子、妻子、兄弟或朋友;不要把財產給別人,免得你後來後悔。」

第三個賞報是反過來擁有感恩和令人愉悅的孩子。因為父親自然珍惜他的孩子,但反過來卻不總是如此:「孝敬父親的,必在自己的子女身上獲得喜樂。」 又說:「你們用什麼尺度量給人,也用什麼尺度量給你們。」

第四個賞報是可讚美的名聲:「因為人的光榮在於尊敬他的父親。」 又說:「離棄父親的,名聲多麼壞!」 第五個賞報是財富:「父親的祝福建立子女的房屋,母親的詛咒則連根拔除。」

「父親」一詞的不同應用

「孝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 一個人被稱為父親不僅僅因為生育,也因為其他原因,並且對每一個都應給予一定的尊敬。因此,宗徒們和聖人們因其教導和信仰的榜樣而被稱為父親:「因為縱使你們有上萬的師傅,但為父的卻不多,因為我在基督耶穌內,藉著福音生了你們。」 又說:「現在讓我們讚美那些有名望的人,我們世世代代的祖先。」 然而,讓我們不僅用言語讚美他們,也要通過效法他們;如果我們內沒有與我們在他們身上所讚美相違背的事物,我們就是這樣做了。

教會中的長上也被稱為父親;他們作為天主的執行者也應受到尊敬:「你們應該紀念你們的長上……要效法他們的信德,細察他們行為的後果。」 又說:「聽你們的,就是聽我;拒絕你們的,就是拒絕我。」 我們通過服從他們來尊敬他們:「你們應服從你們的長上,並順服他們。」 也通過繳納十分之一:「用你的財物尊敬上主,用初熟的收成敬奉祂。」

統治者和國王被稱為父親:「父親,如果先知吩咐你做一件大事,你豈不該做嗎?」 我們稱他們為父親,因為他們全部的關懷是他們人民的福祉。我們通過順服他們來尊敬他們:「每個人都應服從上級有權柄的人。」 我們不僅因害怕而服從,更因愛而服從;不僅因為它合理,而且因為我們良心的驅使。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天主的」。 因此,對所有這樣的人,我們必須給予我們所欠的:「該給誰納稅,就納稅;該給誰敬畏,就敬畏;該給誰尊敬,就尊敬。」 又說:「我兒,要敬畏上主,也要敬畏國王。」

我們的恩人也被稱為父親:「你對待孤兒,要像父親一樣。」 他也像父親,關於他說:「不要忘記你擔保人的恩情。」 另一方面,忘恩負義者將受到刑罰,如經上所寫:「忘恩負義者的希望將如冬日的冰一樣融化。」 老年人也被稱為父親:「請問你的父親,他必告訴你;問你的長者,他們必向你說明。」 又說:「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尊敬老人的面容。」 「在大人面前你不要發言,在長者面前你不要多言。」 「要靜心聽從,由於你的尊敬,恩惠必臨於你。」 現在,所有這些父親都必須受到尊敬,因為他們都在某種程度上相似於我們在天上的父;關於他們所有人說:「拒絕你們的,就是拒絕我。」

第五誡:「你不可殺人。」

殺人的罪

在告訴我們必須愛天主和近人的神聖法律中,命令我們不僅要行善,還要避免邪惡。可以對近人做的最大的邪惡是奪取他的生命。這在誡命中被禁止:「你不可殺人。」

殺死動物是合法的。——關於這條誡命有三個謬誤。有些人說甚至不允許殺死禽獸。但這是假的,因為使用從屬於人權力的東西不是罪惡。植物作為動物的養料,某些動物作為其他動物的養料,所有這些作為人的養料,是自然秩序。「連青草我也都交給你們。」 哲學家說,打獵就像一場正義的戰爭。聖保祿說:「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 因此,這條誡命的含義是:「你不可殺人。」

處決罪犯。——有些人認為完全禁止殺人。他們認為民事法庭中根據法律判處人死刑的法官是殺人犯。反對這點,聖奧斯定說,天主並沒有通過這條誡命從自己那裡奪取殺戮的權利。因此,我們讀到:「我殺人,也使人生活。」 因此,根據天主的命令,法官殺人是合法的,因為天主在此行動,而每條法律都是天主的命令:「帝王賴我治國,立法者賴我秉公。」 又說:「因為若你作惡,就當害怕,因為他不是無故帶劍;他是天主的僕役。」 對梅瑟也說:「行巫術的女人,你們不可讓她活著。」 因此,凡對天主是合法的,對祂的執行者在奉祂的命令行動時也是合法的。很明顯,作為法律作者的天主,完全有權因罪惡處以死刑。「因為罪惡的薪俸是死亡。」 祂的執行者執行這種懲罰也沒有犯罪。因此,「你不可殺人」的含義是,人不得憑自己的權力殺人。

自殺被禁止。——有些人認為,雖然這條誡命禁止殺害他人,但殺害自己是合法的。例如,有參孫和加圖的例子,以及某些投身火海的貞女,如聖奧斯定在《天主之城》中所述。但他也用這些話解釋:「自殺的人,當然是殺了一個人。」 如果除非奉天主的權威,否則殺人不合法,那麼除非奉天主的權威或受聖神啟示(如參孫的情況),否則自殺是不合法的。因此,「你不可殺人」。

「殺人」的其他含義。——應該知道,殺害一個人可能通過幾種方式發生。第一,親手:「你們的手滿了血。」 這不僅違反了愛德(告訴我們要愛近人如己:「凡殺人的,沒有永存在他內的生命」),而且也違反了本性,因為「每種動物都愛其同類」。 因此說:「凡打擊人,致人死亡的,應處以死刑。」 這樣做的人比狼更殘忍,亞里士多德說,狼不會吃狼的肉。

第二,通過言語殺害他人。這是通過向任何人提供反對他人的建議、挑釁、指控、誹謗來完成的:「人的子孫,他們的牙齒是武器和箭,他們的舌頭是利劍。」

第三,通過提供幫助,如經上所寫:「我兒,不要與他們走在一起……因為他們的腳奔跑行惡,他們急於流血。」

第四,通過同意:「他們不僅做這些事的人該死,而且同意他們做這些事的人也該死。」

最後,當完全有可能阻止時,卻給出部分同意而殺害他人:「應拯救被解往死地的人。」 或者,如果有人可以阻止,卻因疏忽或貪婪而沒有這樣做。因此,聖安博說:「給餓死的人食物;如果你不給,你就是殺人犯。」

我們已經考慮過對身體的殺害,但有些人也殺害靈魂,使其脫離恩寵的生命,即引誘其犯大罪:「從起初他就是殺人犯」,就他引誘人犯罪而言。然而,其他人則同時殺害身體和靈魂。這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實現:第一,殺害懷孕的婦女,由此孩子身體和靈魂都被殺害;第二,自殺。

憤怒的罪

為何禁止我們發怒。——在聖瑪竇福音中,基督教導說,我們的正義應超過舊約的正義。這意味著基督徒應比猶太人更完美地遵守法律的誡命。其理由是,更大的努力應得更好的賞報:「播種吝嗇的,收穫也吝嗇。」 舊約許諾暫時和世俗的賞報:「如果你們願意,且聽從我,你們將享用大地的美物。」 但在新約中,許諾的是天上的和永恆的事物。因此,正義(即對誡命的遵守)應更慷慨,因為期待著更大的賞報。

主特別提到了這一誡命,說:「你們一向聽過對古人說:『不可殺人。』……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審判。」 這是指法律規定的刑罰:「若有人蓄意謀殺他的鄰人,用詭計襲擊他,你應將他從我的祭壇上拉走,處以死刑。」

避免憤怒的方式。——現在,有五種方法可以避免發怒。第一,不要輕易被激怒:「每個人都要敏於聽,遲於說,遲於動怒。」 其理由是,憤怒是一種罪,要受天主的懲罰。但是,所有的憤怒都違反德行嗎?對此有兩種意見。斯多葛派說,智者擺脫了所有激情;不僅如此,他們還認為真正的德行在於靈魂的完全平靜。逍遙學派則認為,智者也受憤怒的影響,但保持在適度的範圍內。這似乎更準確。第一,由權威證明,福音向我們展示了這些激情也歸於基督,在祂內有著智慧的圓滿泉源。第二,由理性證明。如果所有激情都與德行對立,那麼靈魂中就會有一些能力毫無用處;事實上,它們對人有害,因為它們沒有與之相應的行為。因此,人的慾望和憤怒的能力就是白白賜予的。因此,必須得出結論,有時憤怒是有德行的,有時則不是。

對憤怒的三種考量。——如果我們從三種不同的方式來考慮憤怒,就會看到這一點。第一,它僅存在於理性的判斷中,沒有任何靈魂的擾動;這與其說是憤怒,不如說是審判。因此,懲罰惡人的主被說是憤怒的:「我將承受上主的憤怒,因為我得罪了祂。」

第二,憤怒被視為一種激情。這是在感官的慾望中,並且是雙重的。有時它由理性安排,或被理性限制在適當的範圍內,例如,當一個人因為公正地適合發怒並且在適當範圍內發怒時。這是德行的行為,被稱為義怒。因此,哲學家說,溫良絕不與憤怒對立。因此,這種憤怒不是罪。

還有第三種憤怒,它推翻理性的判斷,且總是有罪的,有時是大罪,有時是小罪。它是哪一種,取決於憤怒所煽動的對象,這對象有時是大罪,有時是小罪。這可以通過兩種方式成為大罪:要麼就其本身而言,要麼因環境的關係。例如,謀殺就其本身而言似乎是大罪,因為它直接違反了天主的誡命。因此,同意謀殺就其本身而言是大罪,因為如果行為是大罪,那麼同意該行為也將是大罪。然而,有時行為本身在其類別上是大罪,但衝動不是大罪,因為它沒有同意。這就像一個人被私慾的衝動驅使去行邪淫,卻沒有同意;他沒有犯罪。憤怒也是如此。憤怒實際上是對自己所受傷害進行報復的衝動。現在,如果這種激情的衝動如此強烈,以致理性被削弱,那就是大罪;如果理性沒有被激情如此扭曲以至於給出完全同意,那麼將是小罪。另一方面,如果直到同意的時刻,理性沒有被激情扭曲,並且在沒有這種理性扭曲的情況下給出了同意,那麼就沒有大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審判」,必須理解為那種傾向於造成傷害到理性被扭曲程度的激情衝動——而這種衝動,只要被同意,就是大罪。

為何我們不應輕易發怒。——我們不應輕易被激怒的第二個理由是,每個人都熱愛自由,憎恨束縛。但充滿憤怒的人不能自制:「誰能忍受被激怒的人的暴力?」 又說:「石頭重,沙土也重,但愚昧人的怒氣比兩者更重。」

還應該注意,不要長時間保持憤怒:「你們動怒,卻不可犯罪。」 「不可讓太陽在你們含怒時西落。」 主在福音中給出了理由:「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時,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給法官,法官把你交給差役,你便被關在監裡。我實在告訴你:除非你還清最後一文錢,你決不能從那裡出來。」

我們應當謹防我們的憤怒增長,在心內開始,最終導致仇恨。因為憤怒和仇恨之間有這樣的區別,憤怒是突然的,但仇恨是長期的,因此是大罪:「凡惱恨自己弟兄的,便是殺人的。」 其理由是,他既殺了自己(通過摧毀愛德),也殺了他人。因此,聖奧斯定在他的「會規」中說:「你們中間不要有爭吵;如果發生了,要讓它迅速結束,免得憤怒變成仇恨,微塵變成大樑,靈魂成為殺人犯。」 又說:「暴躁的人挑釁爭端。」 「他們暴怒該受詛咒,因為他們頑固;他們的忿怒該受咒罵,因為他們殘忍。」

我們必須小心,不要讓我們的憤怒爆發成憤怒的言語:「愚昧人立刻顯示他的憤怒。」 現在,憤怒的言語有雙重效果;要麼傷害他人,要麼表達自己的驕傲。我們的主在說:「凡對弟兄說『傻子』的,就要受地獄的火」時,指的是第一種。在說:「凡說『笨蛋』的,就要受公議會的制裁」時,指的是後者。此外:「溫和的回答,平息憤怒;尖刻的言語,激起怒氣。」

最後,我們必須小心,不要讓憤怒激發我們採取行動。在我們所有的交往中,我們應注意兩件事,即正義和仁慈;但憤怒在這兩方面都阻礙我們:「因為人的憤怒,並不實現天主的正義。」 因為這樣的人可能願意,但他的憤怒阻止了他。一位哲學家曾對一個冒犯他的人說:「如果我不生氣,我會懲罰你。」 「憤怒毫無憐憫,怒氣爆發時更是如此。」 「他們在憤怒中殺人。」

正是為了這一切,基督教導我們不僅要謹防殺人,也要謹防憤怒。好醫生會去除疾病的外部症狀;此外,他甚至會去除疾病的根源,以免復發。同樣,主願意我們避免犯罪的開端;因此,憤怒作為謀殺的開端,應該被避免。

第六誡:「你不可姦淫。」

在禁止殺人之後,姦淫被禁止。這是合適的,因為丈夫和妻子如同一體。「二人成為一體。」 因此,在對人自身造成的傷害之後,沒有比對與之結合的人造成的傷害更嚴重的了。

姦淫對妻子和丈夫都被禁止。我們將首先考慮妻子的姦淫,因為這似乎是更大的罪,因為犯姦淫的妻子犯了三種大罪,這包含在以下的話中:「所以,凡離棄自己丈夫的婦女,……第一,她違反了至高者的法律;第二,她得罪了自己的丈夫;第三,她以淫亂行姦淫,給別人生了孩子。」 首先,因此,她因缺乏信德而犯罪,因為她對天主禁止姦淫的法律不忠。此外,她輕視了天主的法令:「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 她也違反了聖事的制度或本身。因為婚姻是在教會面前締結的,於是天主被呼號,作為必須遵守的忠誠誓約的見證人:「上主在你和你青年時所娶的妻子之間作證,你對她竟不忠實。」 因此,她違反了天主的法律,違反了教會的誡命,違反了天主的聖事。

其次,她因不忠實而犯罪,因為她背叛了她的丈夫:「妻子沒有權力支配自己的身體,而是丈夫。」 事實上,沒有丈夫的同意,她無法守貞。如果犯下姦淫,那麼,妻子將自己獻給他人就構成了一種背叛行為,就像僕人將自己獻給另一個主人一樣:「她離棄了她年輕時的引導者,忘記了她天主的盟約。」

第三,姦淫婦女犯下偷盜罪,因為她為非她丈夫的人生下孩子;這是最嚴重的盜竊,因為她將自己的遺產花費在非她丈夫的子女身上。請注意,這樣的人應鼓勵她的子女進入修會,或選擇某種不繼承她丈夫財產的生活方式。因此,姦淫婦女犯有褻瀆、背叛和盜竊罪。

然而,丈夫的罪並不比妻子少,儘管他們有時可能自我安慰。這有三個理由很清楚。第一,因為夫妻之間的平等關係:「丈夫也沒有權力支配自己的身體,而是妻子。」 因此,就婚姻的權利而言,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能行動。作為這點的標誌,天主沒有用腳或頭,而是用男人的肋骨形成了女人。現在,婚姻在基督的法律到來之前從未是一個完美的狀態,因為猶太人可以有多個妻子,但妻子不能有多個丈夫;因此,平等不存在。

第二個理由是,力量是男人的特殊品質,而女人特有的激情是私慾偏情:「你們做丈夫的,也應該本著知識,與妻子同居,待她們如同較軟弱的器皿,給予尊敬。」 因此,如果你向你的妻子要求你自己不遵守的事,那麼你就是不忠實的。第三個理由來自丈夫的權威。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正如所說:「婦女在集會中應當緘默……若她們願意學什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 丈夫是妻子的導師,因此,天主將誡命賜給了丈夫。現在,關於他們職責的履行,失職的司鐸比平信徒更有罪,主教比司鐸更有罪,因為教導他人尤其責無旁貸。同樣,犯姦淫的丈夫因不服從他應遵守的事而失信。

為何必須避免姦淫和邪淫

因此,天主禁止男性和女性犯姦淫。現在,必須知道,雖然有些人認為姦淫是罪,但他們認為單純的邪淫不是大罪。反駁他們的是聖保祿的話:「因為天主必要審判淫亂者和姦淫者。」 「你們不要誤入歧途:無論是淫亂者……姦淫者,或變童,或好男色的,都不能承繼天主的王國。」 但除非是大罪,沒有人被排除在天主的王國之外;因此,邪淫是大罪。

但也許有人會說,沒有理由說明邪淫是大罪,因為妻子的身體沒有被給出,如在姦淫中。然而,我說,如果妻子的身體沒有被給出,但基督的身體被給出了,這是在丈夫受洗成聖時賜給他的。因此,如果一個人不能背叛他的妻子,更有理由他不能對基督不忠:「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嗎?我豈可拿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斷乎不可!」 說邪淫不是大罪是異端。

此外,必須知道,「你不可姦淫」這條誡命不僅禁止姦淫,而且禁止一切形式的不貞和不潔。有些人說夫妻之間的交合並非沒有罪。但這是異端,因為宗徒說:「婚姻應受尊重,床第應是無玷的。」 不僅沒有罪,而且對於處於恩寵狀態的人來說,這是獲得永生的有功行為。然而,有時可能是小罪,有時是大罪。當以生育後代為目的時,這是德行的行為。當以給予相互安慰為目的時,這是正義的行為。當它引起情慾時,儘管在婚姻範圍內,卻是小罪;當它超出這些範圍,以致有可能與他人交合時,那就會是大罪。

禁止姦淫和邪淫有多種原因。首先,因為它們摧毀靈魂:「姦淫者,因他心中的愚蠢,必毀滅自己的靈魂。」 它說:「因他心中的愚蠢」,這是每當肉體支配精神時發生的。其次,它們剝奪人的生命;因為根據法律,犯此罪者應處死,正如我們在肋未記和申命紀中讀到的。有時犯罪者現在沒有受到身體上的懲罰,這對他不利,因為身體的懲罰可以耐心承受,並有助於罪惡的赦免;但他將來仍要受罰。第三,這些罪消耗他的財產,就像發生在蕩子身上一樣,他「放蕩地浪費了他的財產」。 「在任何事上,不要將你的靈魂交給娼妓,免得你毀滅自己和你的遺產。」 第四,它們玷污後代:「姦淫者的子女,決不能長大成人,非法結合的後裔,必被連根拔除。如果他們長壽,也不值一提,他們的晚年也必沒有尊榮。」 又說:「不然,你們的子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 因此,他們在教會中永遠不受尊敬,如果他們是神職人員,他們的恥辱可能不受羞愧。第五,這些罪奪走人的尊榮,這尤其適用於婦女:「每個妓女,必被踐踏,如同路上的糞土。」 關於丈夫說:「他為自己積聚恥辱和羞辱,他的恥辱永不磨滅。」

聖額我略說,肉體的罪比精神的罪更可恥但較不應受責備,其理由是它們與野獸共通:「人雖在榮耀中,卻不能自知;他如同要滅亡的畜牲一樣。」

第七誡:「你不可偷盜。」

主在誡命中特別禁止對近人的傷害。因此,「你不可殺人」禁止我們傷害近人的人身;「你不可姦淫」禁止傷害與之結婚的人;而現在這條誡命「你不可偷盜」禁止我們傷害近人的財物。這條誡命禁止以不正當方式奪取任何世俗財物。

偷盜以多種方式進行。第一,秘密拿取:「如果家主知道賊什麼時候來。」 這是完全應受指責的行為,因為這是一種背叛形式。「羞辱……是對賊的。」

第二,以暴力拿取,這是更大的傷害:「他們暴力搶奪了孤兒。」 這樣做的人包括邪惡的國王和統治者:「她中間的首領是咆哮的獅子;她的法官是晚上的豺狼,什麼也不留到早晨。」 他們的行為違反了天主的旨意,祂希望統治符合正義:「帝王賴我治國,立法者賴我秉公。」 有時他們秘密做,有時以暴力做:「你的首領是不忠的,是盜賊的伙伴,他們都喜愛賄賂,追求報酬。」 有時他們通過頒布只為獲利的法律並強制執行來偷盜:「制定不義法律的人有禍了!」 聖奧斯定說,每一次不正當的奪取都是偷盜,他問:「什麼是王座,如果不是一種盜竊形式?」

第三,不支付應付的工資是偷盜:「你僱工的工資,不可在你那裡過夜,留到早晨。」 這意味著一個人必須付給每個人應得的,無論是王子、主教或神職人員等:「所以,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得關稅的,給他關稅。」 因此,我們有義務向保障我們安全的統治者給予回報。

第四種偷盜是買賣中的欺詐:「你袋中不可有兩樣不同的法碼,一大一小。」 又說:「在審判、尺度、重量、計量上,不可有不公。」 這一切是針對那些在酒中摻水的酒店老闆。高利貸也被禁止:「誰能居住在上主的帳幕?誰能住在祂的聖山上?……不以錢財放貸的人。」 這也針對有許多欺詐行為的錢幣兌換商,以及布匹和其他商品的賣家。

第五,偷盜是由那些購買世俗或精神榮譽晉升的人所犯的。關於世俗地位:「他所吞下的財富,他要吐出,天主將從他的腹中把它們抽出來。」 因此,所有以武力佔有王國、省或土地的暴君都是賊,並有義務歸還。關於精神尊位:「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凡不由門進入羊棧,而從別處爬進去的,便是賊,是強盜。」 因此,犯買賣聖職罪的人是賊。

為何必須避免偷盜

「你不可偷盜。」 如前所述,這條誡命禁止以不正當方式拿取事物,我們可以提出許多理由說明為何賜下它。第一個理由是這種罪的嚴重性,它被比作謀殺:「窮人的生命是貧困者的食糧;奪取他們食糧的人是嗜血者。」 又說:「流血的,與剝奪僱員工資的,是兄弟。」

第二個理由是偷盜所涉及的獨特危險,沒有哪種罪如此危險。犯了其他罪之後,人可能很快悔改,例如,當他的怒氣平息後悔改謀殺,或當他的激情消退後悔改邪淫,等等;但即使一個人悔改這種罪,他也不容易為之做出必要的補償。這是由於歸還的義務以及補償合法所有者所遭受損失的責任。而這一切都是在為罪本身悔改的義務之外和之上的。「那積聚不屬於他的東西的人有禍了!他將自己壓在厚泥裡多久呢?」 因為厚泥是人不易從中自拔的東西。

第三個理由是贓物的無用,因為它們沒有精神價值:「邪惡的財寶毫無益處。」 財富確實可以用於施捨和奉獻祭品,因為「人的生命贖價是他的財富」。 但論到贓物說:「我上主喜愛審判,憎恨全燔祭中的搶劫。」 又說:「用窮人的財物奉獻祭品的人,如同在父親面前殺害兒子。」

第四個理由是偷盜的結果對賊特別有害,因為它們導致他失去其他財物。這就像火與稻草混合:「喜愛受賄的,他們的帳棚必被火燒毀。」 應該知道,賊不僅可能失去自己的靈魂,還可能失去他子女的靈魂,因為他們有義務歸還。

第八誡:「你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你的近人。」

主禁止任何人以行為傷害近人;現在他禁止我們以言語傷害他。「你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你的近人。」 這可能以兩種方式發生,要麼在法庭上,要麼在日常談話中。

在法庭上,根據可能違反這條誡命的三種人,它可能以三種方式發生。第一種人是提出虛假指控的原告:「你不可在民間往來搬弄是非。」 請注意,不僅說謊是錯誤的,隱瞞真相也是錯誤的:「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去,要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規勸他。」 第二種人是作偽證的證人:「作假見證的人,必不免受罰。」 因為這條誡命包含了所有先前的誡命,因為偽證者自己可能就是殺人犯或小偷等。這樣的人應依法懲罰。「他們經過最仔細的調查後,若發現那證人作偽證陷害他的弟兄,他們應照他企圖對待弟兄的方式對待他……你不可憐憫他,而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又說:「作假見證陷害鄰舍的人,就像利箭、快刀和銳矛。」 第三種人是作出不公正判決的法官:「不可……不公審判。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敬重有勢力的人,只應按正義審判你的近人。」

違反此誡命的方式

在日常談話中,可以通過五種方式違反這條誡命。第一是誹謗:「誹謗者,是天主所憎惡的。」 這裡的「天主所憎惡的」表明,沒有什麼比一個人的好名聲更寶貴的了:「美好的名聲勝過巨大的財富。」 但誹謗者奪走了這個好名聲:「如果蛇在沉默中咬人,背後誹謗的人也好不到哪裡去。」 因此,如果誹謗者不恢復這個名譽,他們無法得救。

第二,故意聽從誹謗者的人也可能違反這條誡命:「用荊棘圍繞你的耳朵,不要聽邪惡的舌頭,為你的口做門和閂。」 不應故意聽這樣的事,而應轉開,顯示出悲傷和嚴肅的表情:「北風驅散雨水,如同悲傷的表情驅散誹謗的舌頭。」

第三,到處搬弄是非的人,當他們重複所聽到的任何事時,就違反了這條誡命:「上主憎恨六件事,第七件祂的靈魂厭惡……就是在弟兄中散布紛爭的人。」 第四,那些說話甜蜜的人,奉承者:「罪人在他內心的慾望中受讚揚,不義的人被祝福。」 又說:「我的百姓,那稱你們有福的,欺騙了你們。」

說謊的特殊後果

這條誡命的禁令包括一切形式的謊言:「不要習慣於說任何謊言;因為這習慣不好。」 有四個理由。第一,說謊使一個人相似於魔鬼,因為說謊者如同魔鬼的兒子。現在,我們知道,一個人的言語暴露了他來自哪個地區和國家,如「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 同樣,有些人是魔鬼的種類,被稱為魔鬼的兒子,因為他們是說謊者,因為魔鬼是「說謊者,又是說謊者的父親」。 因此,當魔鬼說「你們決不會死」時,他說了謊。相反,其他人是天主的子女,天主是真理,他們是說實話的人。

第二個理由是,說謊導致社會的毀滅。人們共同生活在社會中,如果他們不彼此說實話,這很快就會變得不可能。「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每個人要與鄰人說實話,因為我們是彼此的肢體。」

第三個理由是,說謊者失去了他對真理的聲譽。習慣說謊的人,即使說實話,也不會被相信:「不潔之物能潔淨嗎?虛假之物能產生真理嗎?」

第四個理由是,說謊者殺害自己的靈魂,因為「說謊的口殺害靈魂」。 又說:「祢必消滅所有說謊的人。」 因此,很清楚,說謊是大罪;儘管必須知道,有些謊言可能是小罪。

例如,在信仰事務上說謊是大罪。這涉及教授、主教和宣講者,是所有其他謊言中最嚴重的:「將有假教師在你們中間,引入使人喪亡的異端。」 還有那些為了冤枉近人而說謊的人:「不要彼此說謊。」 因此,這兩種謊言是大罪。

有些人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說謊,這有多種方式。有時是出於謙遜。這可能發生在告解中,關於此聖奧斯定說:「正如一個人必須避免隱瞞他所犯的罪,他也不應提及他沒有犯的罪。」 「天主需要你的謊言嗎?」 又說:「有人邪惡地謙卑自己,他的內心充滿欺詐;也有人極度卑躬屈膝地謙卑自己。」

還有其他人出於羞愧而說謊,即當一個人相信自己在說實話而說了謊,意識到後又羞於撤回時:「在任何事上不要說反對真理的話,但要為你無知的謊言感到羞愧。」 其他人為預期結果而說謊,例如當他們希望獲得或避免某事時:「我們將希望寄託在謊言上,我們受虛假的保護。」 又說:「信賴謊言的人,是在餵養風。」

最後,有些人為了使他人受益而說謊,即當他們希望將某人從死亡、危險或其他損失中解救出來時。必須避免這種情況,正如聖奧斯定告訴我們的:「不要偏袒任何人而反對你自己,也不要為你的靈魂接受謊言。」 但其他人只是出於虛榮而說謊,這也永遠不能做,以免這種習慣導致我們陷入大罪:「因為虛假的迷惑,使美善的事物暗淡。」

第九誡(第十誡):「你不可貪你近人的財物。」

「你不可貪你近人的財物。」 人間法律與神聖法律之間有這樣的區別:人間法律只審判言行,而神聖法律也審判思想。其理由是,人間法律是由人制定的,他們只看外在事物,但神聖法律來自天主,祂既看外在事物,也看人的內心。「祢是我心中的天主。」 又說:「人看外貌,上主卻看人心。」 因此,在考慮了關於言行的誡命之後,我們現在處理關於思想的誡命。因為對天主而言,意圖被視為行為,因此,「你不可貪」這句話的意思是,不僅包括以行為奪取,也包括奪取的意圖。因此,它說:「你甚至不可貪你近人的財物。」

這有幾個理由。

這條誡命的第一個理由是,人的慾望沒有極限,因為慾望本身是無限的。但智者會瞄準某個特定的目標,因為不應有漫無目的的慾望:「愛錢的人,不能以金錢滿足。」 但人的慾望永遠不會滿足,因為人的心是為天主而造的。因此,聖奧斯定說:「主啊,祢為了祢自己而創造了我們,我們的心若不休息在祢內,便不得安寧。」 因此,只有天主能滿足人心:「祂用美物使你的願望得以滿足。」

第二個理由是,貪婪摧毀內心的平安,而平安是非常令人愉悅的。貪婪的人總是憂心忡忡,想獲得他所沒有的,並守住他所擁有的:「富人的豐裕,不容他安睡。」 「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必在那裡。」 聖額我略說,正是為此,基督將財富比作荊棘。

第三,貪婪使富人的財富對他自己和他人無用,因為他只渴望守住它們:「財富對吝嗇的貪婪人是不相稱的。」 第四個理由是,它摧毀正義的平等:「不可接受賄賂,因為賄賂能使智者失明,並顛倒義人的話。」 又說:「愛金錢的人,不能稱義。」 第五個理由是,它摧毀對天主和近人的愛,因為聖奧斯定說:「人越愛,就越不貪」,反過來,人越貪,就越不愛。「也不要為了金子而輕視你親愛的弟兄。」 正如「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人」,也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錢財」。

最後,貪婪產生各種邪惡。它是「萬惡的根源」,聖保祿說,當這種子植入心中時,就會產生謀殺、盜竊和各種邪惡。「那些想要致富的人,就陷入誘惑,陷入魔鬼的羅網,陷入許多不智而有害的慾望,這些慾望使人沉溺於毀滅和喪亡中。因為貪愛錢財是萬惡的根源。」 此外,請注意,當一個人無正當理由貪戀近人的財物時,貪婪是大罪;即使有正當理由,也是小罪。

第十誡(第九誡):「你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

聖若望在他的第一封書信中說:「原來世界上的一切:肉體的私慾,眼目的私慾,以及人生的驕奢,都不是出於父,而是出於世界。」 現在,一切可慾望的事物都包含在這三者中,其中兩個被這條誡命禁止:「你不可貪戀你近人的房屋。」 這裡「房屋」象徵高處,指的是貪婪,因為「榮耀和財富必存於他的房屋」。 這意味著,渴望房屋的人,渴望榮譽和財富。因此,在禁止渴望近人房屋的誡命之後,接著是禁止肉體私慾的誡命:「你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

由於墮落造成的敗壞,除了基督和光榮的童貞瑪利亞之外,沒有人能擺脫私慾偏情。凡有私慾偏情的地方,只要允許它支配理性,就有小罪或大罪。因此,誡命不是說不要有罪惡;因為經上寫著:「我知道,在我內(即在我的肉體內)沒有善。」

首先,當人同意它,使私慾在心中作王時,罪惡就在肉體中掌權。因此,聖保祿在說「不要讓罪惡在你們必死的身體上為王」之後,補充說「以致順從它的私慾」。 因此,主說:「凡注視婦女,有意貪戀她的,他已在心裡姦淫了她。」 因為對天主而言,意圖被視為行為。

其次,當我們心中的私慾用言語表達出來時,罪惡就在肉體中掌權:「因為心裡充滿什麼,口裡就說什麼。」 又說:「一切壞話都不可出於你們的口。」 因此,創作輕浮歌曲的人並非無罪。哲學家們也這樣認為,寫愛情詩的詩人被流放。最後,當在慾望的命令下,肢體被用來服務不義時,罪惡就在肉體中掌權:「正如你們曾將你們的肢體獻給不潔和罪惡作奴隸,以致於罪惡。」 因此,這些是私慾偏情的漸進步驟。

克服私慾偏情的方法

我們必須認識到,避免私慾偏情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因為它基於我們內在的東西。這就像試圖捕捉自己家中的敵人一樣困難。然而,可以通過四種方式克服這種慾望。

第一,逃避外在的機會,例如,不良的同伴;事實上,任何可能成為這種罪惡機會的事物:「不要凝視少女,免得她的美貌使你絆倒……不要在城中的街道上東張西望,也不要在其空曠處徘徊。當看到裝扮的女人時,轉過你的臉,不要凝視別人的美貌。因為許多人都因女人的美貌而喪亡,情慾也因此像火一樣被點燃。」 又說:「人若將火藏在懷中,他的衣服豈能不燒?」 因此,羅特被命令逃跑,「不要在整個平原停留」。

第二種方法是不要給思想開路,思想本身就是情慾的起因。這必須通過克制肉體來完成:「我克制我的身體,使它服從。」

第三種方法是堅持祈禱:「若不是上主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徒然勞碌。」 也說:「我知道,除非天主賜予,我無法節制。」 又說:「這類魔鬼非用祈禱和禁食,是不能趕出去的。」 這就像兩個人之間的戰鬥,你希望其中一人獲勝,另一人失敗。你必須支持一個人,而撤銷對另一個人的所有支持。同樣,精神與肉體之間持續不斷地鬥爭。現在,如果你希望精神獲勝,你必須通過祈禱來支持它,同樣,你必須通過禁食等方式抵抗肉體;因為禁食可以削弱肉體。

第四種方法是讓自己忙於有益的活動:「懶惰教導了許多邪惡。」 又說:「你的妹妹索多瑪的罪惡是:驕傲、食物豐盛、安享繁榮和懶惰。」 聖熱羅尼莫說:「總是忙碌於做一些善事,這樣魔鬼就會發現你總是忙碌的。」 現在,學習聖經是所有活動中最好的,正如聖熱羅尼莫告訴我們的:「熱愛學習聖經,你就不會愛肉體的惡習。」

十誡總結

這些是十條誡命,我們的主提到它們時說:「你願意進入生命,就該遵守誡命。」 所有誡命有兩個主要原則,即愛天主和愛近人。愛天主的人必須做三件事:(1) 他不能有別的神。支持這一點的誡命是:「你不可有別的神」;(2) 他必須給予天主所有的尊榮。因此命令:「你不可妄呼天主的名」;(3) 他必須自由地在天主內安息。因此:「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

但要恰當地愛天主,首先必須愛近人。因此:「孝敬你的父親和母親。」 然後,必須避免以行為傷害近人。「你不可殺人」指的是近人的人身;「你不可姦淫」指的是與近人結婚的人;「你不可偷盜」指的是近人的外在財物。我們還必須避免以言語傷害近人,「你不可作假見證」,以及以思想傷害近人,「你不可貪你近人的財物」和「你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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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經講解

祈禱的五個特質

「我們在天的父。」 在所有其他祈禱中,天主經佔據首要地位。它具有所有祈禱所需的五個優秀特質。祈禱必須是信賴的、有序的、合適的、虔誠的和謙遜的。

它必須是信賴的:「所以,我們要懷著信賴的心,走近恩寵的寶座。」 它不能缺乏信德,如所說:「但祈求時,應該有信心,決不可懷疑。」 這是最值得信賴的祈禱,這是合理的,因為它由我們的中保和最智慧的代求者所組成:「因為在祂內蘊藏著一切智慧和知識的寶藏。」 關於祂說:「我們在父那裡有位中保,就是那義人耶穌基督。」 因此,聖西彼廉說:「既然我們有基督作為我們在父那裡的中保,為我們的罪過,當我們因自己的過失祈禱時,我們使用的就是我們中保自己的話。」

此外,這祈禱更值得信賴,因為教導我們如何祈禱的祂,仁慈地與父一同俯聽我們的祈禱,如聖詠所說:「他若呼求我,我必應允他。」 因此,聖西彼廉寫道:「用主自己的話向主祈求,是友好、熟悉和虔誠的祈禱。」 因此,沒有人不帶著果效離開這個祈禱。聖奧斯定說,通過它,我們的小罪被赦免。

此外,我們的祈禱必須合適,以便一個人在祈禱中向天主祈求對他有好處的事。聖若望·達瑪森說:「祈禱是向天主祈求正當和合適的事。」 很多時候,我們的祈禱沒有被俯聽,是因為我們祈求對我們無益的事:「你們求而不得,是因為你們求得不當。」 事實上,要知道自己應該祈禱什麼是非常困難的;因為要知道自己應該渴望什麼並不容易。我們在祈禱中正確尋求的事,是正確渴望的事;因此,宗徒說:「因為我們不知道我們應該怎樣祈禱才對。」 基督親自是我們的導師;是祂教導我們應該祈禱什麼,門徒們對祂說:「主,請教我們祈禱。」 因此,祂教導我們祈求的事,我們是最恰當地祈求的。聖奧斯定說:「無論我們在祈禱中使用什麼言語,如果我們以合適和相稱的方式祈禱,我們就無法不發出我們在天主經中所包含的內容。」

我們的祈禱也必須有序,如同我們的慾望應該有序,因為祈禱只是慾望的表達。現在,正確的秩序是我們將屬靈事物置於肉體事物之前,將天上的事物置於僅僅地上的事物之前。這是根據所寫的:「你們應先尋求天主的國和它的義德,這一切自會加給你們。」 這裡我們的主表明,必須先尋求天上的事物,然後才是物質的事物。

我們的祈禱必須虔誠,因為豐富的虔誠使祈禱的祭品為天主所悅納:「我要奉祢的名舉起雙手。願我的靈魂如飽享脂膏與肥甘。」 很多時候,由於祈禱過長,我們的熱心變得冷淡;因此我們的主教導我們避免在祈禱中多言:「你們祈禱時,不要嘮嘮叨叨。」 聖奧斯定說:「祈禱時應避免多言;但只要熱心持續,祈禱也應繼續。」 為此,主使祂的祈禱簡短。祈禱中的熱心源於愛德,即我們對天主和近人的愛,這兩者都在這個祈禱中顯而易見。我們對天主的愛體現在我們稱天主為「我們的天父」;我們對近人的愛體現在我們說:「我們的天父……寬恕我們的罪過」,這引導我們愛近人。

祈禱應是謙遜的:「祂垂顧了卑微人的祈禱。」 這在法利塞人和稅吏的比喻中,以及在友弟德的話中都可見:「謙遜和溫良人的祈禱,常是祢所喜悅的。」 同樣的謙遜也在這祈禱中體現出來;當一個人不倚仗自己的能力,而是從神聖的力量期望他所祈求的一切時,真正的謙遜就存在。

必須注意的是,祈禱帶來三種好效果。首先,祈禱是對抗邪惡的有效且有益的補救措施。因此,它使我們脫離我們所犯的罪惡:「祢赦免了我罪惡的過犯。為此,虔敬的人在適當的時刻向祢祈禱。」 十字架上的右盜祈禱並得到了寬恕:「今天你就要與我一同在樂園裡。」 稅吏也這樣祈禱,並且「成了義人回家去了」。 祈禱也使一個人免於對未來罪惡的恐懼,以及免於考驗和靈魂的憂傷:「你們中間有受苦的嗎?他應該祈禱。」 它又使人脫離迫害者和敵人:「他們以誹謗回報我的愛,我卻專心祈禱。」

第二,祈禱對獲得人渴望的一切是有效且有益的:「凡你們祈禱時所求的,只要相信必得,就必給你們。」 當我們的祈禱沒有被俯聽時,要麼我們沒有堅持祈禱,而「我們應該時常祈禱,不要灰心」,要麼我們沒有祈求更有利於我們得救的事。聖奧斯定說:「我們的好主常常不賜給我們所願望的,因為那實際上將是我們不願望的。」 聖保祿給我們一個例子,他三次祈求將他肉體上的刺移開,但他的祈禱沒有被俯聽。第三,祈禱有益處,因為它使我們成為天主的朋友:「願我的祈禱猶如馨香上達於祢。」

天主經的開端語

為祈求做準備

我們的天父。——注意這裡兩件事,即天主是我們的父親,以及因為祂是我們的父親,我們欠祂什麼。天主因著我們特殊的創造而成為我們的父親,祂按祂的肖像和模樣創造了我們,而沒有這樣創造所有較低的受造物:「祂不是你的父親,你的創造者嗎?祂塑造了你,使你存在?」 同樣,天主因著祂治理我們而成為我們的父親,然而祂待我們如同主人,而非僕人,如同所有其他事物一樣。「因為祢的上智,父啊,治理萬物。」 「祢以極大的慈愛處置我們。」 天主也因著收養而成為我們的父親。祂賜給其他受造物一個小禮物,但賜給我們一份產業——事實上,「如果是子女,也是承繼人」。 「因為你們沒有領受奴役的神,致使你們再恐懼;而是領受了義子的神,因此我們呼號:『阿爸,父呀!』」

我們欠我們的父親天主四件事。第一,尊敬:「我若是父親,我的尊敬在哪裡?」 現在,尊敬包括三種品質。(1) 在於讚美天主:「光榮的祭獻,就是讚頌。」 這不僅應來自口頭,也應來自內心,因為:「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他們的心卻遠離我。」 (2) 再者,尊敬在於對自己身體的純潔:「務要用你們的身體光榮天主。」 (3) 尊敬也在於對近人的公正評價,因為:「君王的榮耀喜愛審判。」

第二,既然天主是我們的父親,我們應該效法祂:「你要稱呼我為父親,並不要停止跟隨我。」 這種對我們父親的效法包括三件事。(1) 在於愛:「所以,你們應該效法天主,如同蒙受慈愛的兒女一樣;並應在愛德中生活。」 這種對天主的愛必須發自內心。(2) 在於仁慈:「你們應當慈悲。」 這種仁慈同樣必須發自內心,並在行為上。(3) 最後,效法天主在於成為成全的,因為愛和仁慈應該是成全的:「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

第三,我們欠天主服從:「我們豈不更當服從那使我們生活的父嗎?」 我們必須服從天主有三個理由。第一,因為祂是我們的主:「上主所吩咐的一切,我們都要遵行,我們要服從。」 第二,因為祂給了我們服從的榜樣,因為真正的天主子「聽命至死」。 第三,因為這是為了我們的好處:「我將在上主面前舞蹈,因為祂揀選了我。」 第四,當天主責罰我們時,我們欠祂耐心:「不要輕視上主的懲戒,也不要厭惡祂的譴責,因為上主懲戒祂所愛的,如同父親懲戒他所喜愛的兒子。」

我們的父親。——由此我們看出,我們欠近人愛和尊敬。我們必須愛近人,因為我們都是兄弟,所有人都是我們的天父的子女:「假使有人說:我愛天主,但他卻惱恨自己的弟兄,便是說謊的;因為那不愛自己所看見的弟兄的,就不能愛那看不見的天主。」 我們欠近人尊敬,因為他也是天主的子女:「我們豈不都共有一個父親?豈不是一個天主創造了我們?為什麼我們每個人輕視自己的弟兄呢?」 又說:「論尊敬,要彼此爭先。」 我們這樣做是因為我們所獲得的果實,因為「祂對一切服從祂的人,成了永恆救恩的根源」。

天主的卓越

「在天的父。」 在祈禱者所需的一切中,信德是最重要的:「但祈求時,應該有信心,決不可懷疑。」 因此,主在教導我們祈禱時,首先提到了使信德產生的事,即父親的仁慈。所以,祂說「我們的天父」,其含義如下:「你們雖然不善,尚且知道把好東西給你們的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之父,豈不更將聖神賜給求祂的人嗎?」 然後,祂說「在天的父」,因為祂的權能偉大:「我舉目向天,仰望祢,祢住在天上。」

「在天的父」這句話意味著三件事。第一,它是對祈禱者的準備,正如所說:「祈禱前,要準備好你的靈魂。」 因此,「在天上」被理解為天上的光榮:「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報是豐厚的。」 這種準備應以效法天上事物的形式進行,因為兒子應效法父親:「正如我們曾帶著那屬於土的肖像,將來也要帶著那屬於天上的肖像。」 所以,這種準備也應通過默觀天上事物,因為人們習慣將思想轉向他們擁有父親和其他他們所愛的人的地方,如所寫:「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必在那裡。」 宗徒寫道:「我們的家鄉原是在天上。」 同樣,我們通過專注於天上事物來準備,以便我們能只向那位在天上的天主祈求屬靈的事物:「你們應追求天上的事,那裡有基督。」

「在天的父」也可以指那最接近我們的、垂聽我們祈禱的那一位;那麼「在天上」被理解為「在虔誠的人內」,天主居住在他們內,如所寫:「上主,祢在我們中間。」 因為聖潔的人被稱為「天」,如聖詠:「高天宣揚天主的光榮」,因為天主通過信德居住在虔誠者內。「使基督因著你們的信德,住在你們心中。」 天主也通過愛居住在我們內:「那存留在愛內的,就存留在天主內,天主也存留在祂內。」 也通過遵守誡命:「誰若愛我,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我們要到他那裡去,並在他那裡作我們的住所。」

第三,「在天的父」可以指在天上的那一位,祂不能被物質的天空所容納,因為「天和天上的天,尚且容納不了祢」。 因此,它可以意味著天主以祂對我們的審視是全知的,因為祂從高處,即從天上,看見我們:「因為上主從祂的聖所俯視,從天上垂顧大地。」 它也意味著天主在其權能上是崇高的:「上主在天上立定了祂的寶座。」 並且祂在永恆中毫無變化地生活:「惟獨祢,上主,永遠常存。」 又說:「祢的歲月沒有窮盡。」 因此,關於基督寫道:「祂的寶座如天上的永恆。」

哲學家說,由於天空的不朽性,所有人都將天空視為精神的居所。因此,「在天的父」傾向於給予我們祈禱的信心,這種信心源於對天主權能、我們與祂的親密關係,以及我們祈求的合適性的三重考慮。

如果我們將「天」理解為物質的天空,那麼我們所祈禱的對象的權能就隱含在其中。天主不受任何物質界限的限制:「上主說:我豈不充滿天地嗎?」 儘管如此,祂被說成在物質的天空中,是為了表明兩件事:祂權能的廣闊和祂本性的偉大。前者與所有事情都出於必然、由天體調節的命運的觀點相反;因此,所有祈禱都將是徒勞和無用的。但這是荒謬的,因為天主居住在天上,作為它們的主:「上主在天上立定了祂的寶座。」 後者,即祂崇高的本性,反對那些在祈禱中提出或建立任何天主物質形象的人。因此,天主被說成「在天上」,因為祂超越一切物質事物,甚至超越人的慾望和理智;因此,人所思想或渴望的任何事物都遠小於天主。因此,說:「請看,天主偉大,超越我們的認識。」 又說:「上主超越萬邦。」 最後:「你們究竟把天主比擬給誰?你們又為祂造什麼肖像?」

通過這個「在天上」,顯示了與天主的親密交往。有些人確實認為,因為祂離我們很遠,天主不關心人,他們引用這些話:「祂只在天極之間行走,不理會我們的事務。」 反對這點的是,天主比我們自己更接近我們。這給祈禱者帶來信心。第一,因為天主的親近:「上主親近所有呼求祂的人。」 因此,經上寫著:「當你祈禱時,要進入你的內室」,即你的心裡。第二,因為在天主居住的諸位聖人的代禱;由此產生信心,藉著他們的功勞為我們所渴望的祈求。「請你轉向某位聖人。」 以及「你們要彼此代禱,使你們獲得痊癒」。

如果將「在天上」理解為真正的幸福所在的屬靈和永恆的美善,那麼祈禱的這一部分——即「在天上」——也是合適和恰當的。因為它使我們的渴望提升到天上事物;因為我們的渴望應趨向於我們父親所在的地方,因為那裡是我們真正的家:「你們應追求天上的事。」 又說:「為獲得那不朽、無玷、永不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產業。」 此外,它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的生命要在天上,那麼我們應與我們的天父相似:「如同那屬於天上的,也照樣有屬於天上的。」 從這一切來看,「在天上」這句話在祈禱中是最合適的,因為它既表示天上的渴望,也表示天上的生命。

第一項祈求:「願祢的名受顯揚。」

這是第一項祈求,我們在其中祈求天主的名在我們內被彰顯和宣揚。天主的名,首先,是奇妙的,因為它在所有受造物中行奇事。我們的主說:「他們因我的名字要驅逐魔鬼,要說新語言。他們要拿毒蛇,若喝了什麼致命之物,也決不會受害。」

天主之名是可愛的:「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字,使我們賴以得救的。」 我們都渴望得救。我們有真福依納爵的榜樣,他對基督之名有如此大的愛,以至於當特拉揚命令他否認它時,他斷言不能將它從他口中拔出。然後,皇帝威脅要斬首他,從而將基督之名從聖人口中取出。但依納爵回答說:「即使你從我口中取出它,你也永遠無法從我心中搶走它。我將這個名字寫在我心中,我在那裡不斷呼求它。」 特拉揚聽到這話,想要考驗它。他命令將天主的僕人斬首,然後命令取出他的心,在那裡,人們發現基督的名字用金字刻在心上。這個名字像印章一樣刻在心上。

天主之名是可敬的:「致使上天、地上和地下的一切,一聽到耶穌的名字,無不屈膝叩拜。」 「那些在天上的」指的是天使和真福者;「那些在地上的」指的是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人,他們為了渴望獲得天堂而這樣做;「那些在地下」指的是受罰者,他們出於恐懼這樣做。

天主之名是不可言喻的,因為在敘述它時,任何舌頭都完全不足。因此,它有時被比作受造物,例如,因其堅固而被比作磐石:「在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 因其淨化的能力而被比作火;正如火淨化金屬,天主也淨化罪人的心:「我的天主是吞噬的火。」 因其啟迪的能力而被比作光;正如光照亮黑暗,天主之名也克服思想的黑暗:「我的天主,求祢照亮我的黑暗。」

「受顯揚」的含義

我們祈求這個名字在我們內被彰顯,被認識並被尊為聖。現在,「聖的」可能有三種含義。第一,它與堅固相同。因此,那些在永恆幸福中堅定不移的人,是所有在天上的真福者,即聖人們。在這個意義上,沒有人在世上是「聖人」,因為這裡一切都不斷變化。正如聖奧斯定所說:「主啊,我離開了祢,我遠離了祢,祢是我堅固的支持。」

第二,「聖的」可以理解為「非塵世的」。在天上的聖人身上沒有塵世的東西:「我將(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 塵世可能象徵罪人。這與生產有關。如果土地不耕種,它會長出荊棘和蒺藜。同樣,如果罪人的靈魂不被恩寵耕耘,它只會產生罪惡的荊棘和蒺藜:「地要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 再者,塵世就其黑暗而言可能象徵罪人。土地是黑暗和不透明的;罪人也是如此,他是黑暗的,阻礙光明:「深淵上還是一團黑暗。」 最後,土地是乾燥的元素,除非與水分的濕氣混合,否則會碎裂。因此,天主將土地安置在水之上:「祂將大地奠立在海洋之上。」 罪人的靈魂也是如此,它是乾燥的,沒有水分,如所說:「我的靈魂在祢面前,有如一片乾涸的土地。」

最後,「聖的」可以理解為「被血洗淨」,因為天上的聖人被稱為聖人,因為他們在血中洗淨了:「這些人是從大災難中出來的,他們用羔羊的血洗淨了自己的衣裳,使它們潔白。」 又說:「祂用自己的血洗淨了我們的罪。」

第二項祈求:「願祢的國來臨。」

聖神使我們愛、渴望並正確地祈禱;首先,在我們內注入一種敬畏,使我們祈求天主的名被聖化。祂賜給我們另一種恩賜,即孝愛。這是一種對我們父親和所有受苦之人的虔誠和親切的愛。現在,既然天主是我們的父親,我們不僅應該敬畏祂,還應該對祂有一種甜蜜和虔誠的情感。這種愛使我們祈求天主的國來臨:「我們應該在今世度著克己、正直、虔敬的生活,期待所希望的幸福,和我們偉大的天主及救主耶穌基督光榮的來臨。」

也許有人會問我們:「既然天主的國一直存在,為什麼我們還祈求它來臨?」 然而,這可以從三種方式理解。第一,國王有時只擁有一個王國或領土的權利,但因為他的王國中的人們尚未順服他,他的統治尚未被宣告。只有當他王國中的人們成為他的臣民時,他的統治或王國才會來臨。現在,天主就其本質和本性而言是萬物的主;而基督既是天主又是人,是萬物的主:「祂賜給了祂權能、光榮和國度。」 因此,萬物必須順服祂。這還未實現,但將在世界末日實現:「因為祂必須為王,直到祂將所有仇敵置於祂的腳下。」 因此,當我們說「願祢的國來臨」時,我們正是為此祈禱。

我們為何如此祈禱

這樣做,我們為三個目的祈禱:願義人得到堅固,願罪人受到懲罰,願死亡被毀滅。現在,其理由是,人順服基督有兩種方式,要麼自願,要麼不自願。再者,天主的旨意是如此有效,以至於必須完全遵行;天主確實希望萬物都順服基督。因此,有兩件事是必要的:要麼人將通過順從祂的命令來遵行天主的旨意,如同義人所做的那樣;要麼天主將行使祂的旨意,懲罰那些是罪人和祂敵人的惡人;這將在世界末日發生:「直到我使祢的仇敵作祢的腳凳。」

信友被囑咐祈求天主的國來臨,即他們完全順服祂。但對罪人來說,這是一件可怕的事,因為對他們來說,祈求天主國度的來臨,無非是祈求他們受到懲罰:「那些渴望上主日子的人有禍了!」 藉著這個祈禱,我們也祈求死亡被毀滅。既然基督是生命,死亡不能在祂的王國中存在,因為死亡是生命的對立物:「最後被毀滅的敵人是死亡。」 「祂將永遠拋棄死亡。」 這將在最後復活時發生:「祂將使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得相似於祂光榮的身體。」

在第二種意義上,天國代表樂園的光榮。這並不奇怪,因為「王國」無非是「統治」。那將是最好的統治,那裡沒有任何違反統治者意願的事物。現在,天主的旨意是人的得救,因為祂「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這尤其將在樂園實現,那裡沒有任何違反人得救的事物。「他們將從祂的王國中收集一切使人跌倒的事。」 然而,在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事物違反人的得救。因此,當我們祈禱「願祢的國來臨」時,我們祈求參與天國和樂園的光榮。

我們為何渴望此國度

這個國度非常值得嚮往,原因有三。(1) 因為那裡有完美的正義,它非常值得嚮往:「你的百姓都將是義人。」 在這個世界上,壞人與好人混雜,但在天堂,沒有邪惡和罪人。(2) 因為它的完美自由,天國值得嚮往。在下面沒有自由,雖然所有人都自然地渴望它;但在上面,將有完美的自由,沒有任何形式的壓迫:「因為受造物本身也將從敗壞的奴役中被釋放出來。」 不僅人將獲得自由,而且事實上,他們都將成為國王:「祢使我們成為我們天主的國度。」 這是因為所有人都將與天主同一意志,天主將意願聖人所意願的,聖人也將意願天主所意願的;因此,在天主的旨意中,他們的旨意將得以實現。因此,所有人都將統治,因為所有人的意志都將得以實現,主將是他們的冠冕:「到那一天,萬軍的上主將成為祂剩餘人民的華美冠冕和榮耀的冕旒。」 (3) 因為天堂的奇妙財富,天國值得嚮往:「天主,除了祢以外,眼睛從未見過,祢為等候祢的人所準備的事。」 又說:「祂用美物使你的願望得以滿足。」

請注意,人會在天主內找到他在這個世界上所追求的一切,而且更卓越、更完美。因此,如果你尋求快樂,在天主內你將找到最高的快樂:「你們看見時,你們的心必要歡喜。」 「永遠的喜樂將在他們頭上。」 如果是財富,在那裡你將找到豐富:「當靈魂離開祢時,她在祢之外尋找事物,但她發現所有事物都不潔淨和無用,直到她回到祢身邊。」 聖奧斯定說。

最後,「願祢的國來臨」還有另一種理解,因為有時罪惡在這個世界上為王。當人如此傾向於立即跟隨罪惡的誘惑時,就會發生這種情況。「不要讓罪惡在你們必死的身體上為王」,但要讓天主在你的心中為王;當你準備好服從天主並遵守祂所有的誡命時,這就會實現。因此,當我們向天主祈禱祂的國來臨時,我們祈求天主而不是罪惡在我們內為王。

願我們通過這項祈求達到主所說的幸福:「溫良的人是有福的!」 現在,根據我們上面首先解釋的,即人渴望天主成為萬物的主,那麼讓他不要報復對他所做的傷害,而是將那留給主。如果你報復自己,你並不真正渴望天主的國來臨。根據我們的第二種解釋(即關於樂園的光榮),如果你等待這個國度(即樂園的光榮)的來臨,你就不必擔心失去地上的事物。同樣,根據第三種解釋,如果你祈求天主在你內為王,那麼你必須謙遜,因為祂自己是最謙遜的:「你們跟我學吧!因為我是良善心謙的。」

第三項祈求:「願祢的旨意奉行在人間,如同在天上。」

聖神在我們內工作的第三種恩賜被稱為知識的恩賜。聖神不僅賜給我們敬畏的恩賜和孝愛的恩賜(正如我們所說,這是對天主的甜蜜情感);祂還使人有智慧。達味曾為此祈禱:「求祢將善良、紀律和知識教訓我。」 聖神教導我們的這種知識,是人公義生活的依據。在構成人的知識和智慧的所有事物中,主要的智慧是人不應只依賴自己的意見:「要全心信賴上主,不要只信靠你的聰敏。」 那些將所有信賴寄託在自己判斷上,以至於不信任他人,只信任自己的人,總是顯得愚蠢,也被他人如此評判:「你見過自以為聰明的人嗎?愚昧人比他更有希望。」

出於謙遜,人不信賴自己的知識:「哪裡有謙遜,那裡就有智慧。」 驕傲的人只信賴自己。現在,聖神通過智慧的恩賜教導我們,我們不做自己的意願,而做天主的旨意。正是通過這種恩賜,我們向天主祈求祂的「旨意奉行在人間,如同在天上」。 在此看到了知識的恩賜。因此,一個人對天主說「願祢的旨意成就」,就像一個病人從醫生那裡渴望某件事一樣;他的意願不完全是自己的,因為那是醫生的意願。否則,如果他的願望純粹來自他自己的意願,他將確實是愚蠢的。所以,我們不應祈求別的,只應祈求天主的旨意在我們內成就;即祂的旨意在我們內實現。

人的心只有在與天主的旨意一致時才是正確的。基督就是這樣做的:「因為我從天降下,不是為執行我的旨意,而是為執行派遣我來者的旨意。」 基督作為天主,與父有同樣的旨意;但作為人,祂有一個不同於父的旨意,根據這一點,祂說祂不是執行自己的旨意,而是執行父的旨意。因此,祂教導我們祈禱和祈求:「願祢的旨意成就。」

天主意願什麼?

但是,這祈求的是什麼?聖詠不是說:「上主隨祂的意願,任意而行」嗎? 現在,如果祂在天上和地上都行了一切祂所意願的,那麼「願祢的旨意奉行在人間,如同在天上」是什麼意思?要理解這一點,我們必須知道,天主對我們有三重意願,我們祈求這些得以實現。天主意願的第一件事是我們可以擁有永生。任何人為某個目的製造事物,都會對它有一個與其製造目的相符的意願。同樣,天主造了人,但不是沒有目的的,如所寫:「求祢記住我的本質,難道祢使所有世人虛空嗎?」

因此,天主造人是為了一個目的;但這個目的不是為了他們單純的享樂,因為禽獸也有這些,而是為了他們可以擁有永生。因此,主願意人擁有永生。現在,當一個事物被製造的目的實現時,它被說成是得救的;當這沒有實現時,它被說成是喪亡的。所以,當人獲得永生時,他被說成是得救的,這就是主所意願的:「因為這是我父的旨意:凡看見子,並信從祂的,必獲得永生。」 天主的這個旨意已在天使和天鄉的聖人身上實現,因為他們看見天主,認識祂並享受祂。然而,我們渴望,正如天主的旨意為在天上的真福者成就一樣,也為我們這些在地上的人成就。當我們說「願祢的旨意成就」時,我們為我們這些在地上的人祈求,如同為在天上的聖人一樣。

誡命:天主的旨意

第二,天主對我們的旨意是我們遵守祂的誡命。當一個人渴望某件事時,他不僅意願他所渴望的,也意願所有能使它實現的事。因此,為了實現他所渴望的健康狀況,醫生也意願實施飲食、藥物和其他需要。我們通過遵守誡命來獲得永生,因此,天主意願我們遵守它們:「你願意進入生命,就該遵守誡命。」 「你們的合理敬禮……為使你們能辨別什麼是天主的旨意,就是什麼是善事,什麼是悅樂天主的事,什麼是成全的事。」 這是善的,因為它有益:「我,上主,你的天主,是教訓你為有益的事。」 悅樂的,即令人喜愛的:「光明已為義人升起,喜樂已為正直的人心升起。」 成全的,因為高尚:「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 當我們說「願祢的旨意成就」時,我們祈求我們能遵守天主的誡命。天主的這個旨意由義人實行,但尚未由罪人實行。這裡「在天上」象徵義人;而「在人間」指罪人。因此,我們祈求天主的旨意「在人間」成就,即由罪人成就,「如同在天上」,即由義人成就。

願祢的旨意奉行

必須注意的是,這項祈求本身所用的話教導了我們一個功課。它沒有說「做」或「讓我們做」,而是說「願祢的旨意成就」,因為永生需要兩件事:天主的恩寵和人的意志。雖然天主在不藉助人的情況下創造了人,但祂不能在不與人合作的情況下拯救人。因此,聖奧斯定說:「那不用你而創造了你的,不能不用你而拯救你。」 因為天主願意人與祂合作,或者至少不阻礙祂的道路:「你們歸向我,我必歸向你們。」 「因天主的恩寵,我成了今日的我,並且祂賜給我的恩寵沒有落空。」 因此,不要倚仗自己的力量,而要信賴天主的恩寵;也不要疏忽,而要善用你所擁有的熱情。因此,它沒有說「讓我們做」,以免似乎忽略了天主的恩寵;也沒有說「做」,以免我們的意志和熱情顯得不重要。祂說「願它成就」,是通過天主的恩寵,同時使用我們的渴望和我們自己的努力。

第三,天主對我們的旨意是將人恢復到第一人被創造時的狀態和尊嚴。這是一種精神和靈魂沒有感受到來自感官和肉體抵抗的狀態。只要靈魂順服天主,肉體就如此順服於精神,以致沒有感受到死亡、軟弱或任何激情的腐敗。然而,當精神與靈魂(它們介於天主和肉體之間)因罪惡而叛逆天主時,肉體就叛逆了靈魂。從那時起,死亡和軟弱開始被感受到,伴隨著感官持續不斷地反抗精神:「我發現在我肢體內有另一種法律,與我理性的法律交戰。」 「肉體相反聖神,聖神相反肉體。」

因此,肉體與精神之間存在著無休止的鬥爭,人因罪惡而持續被貶低。因此,天主的旨意是讓恢復到最初狀態,使肉體不再反抗精神:「因為這是天主的旨意,你們的成聖。」 天主的這個旨意不能在此生實現,但將在義人的復活時實現,那時光榮的身體將不朽且最完美地復活:「所播種的是生靈的身體,復活起來的是屬神的身體。」 在義人身上,天主的旨意在精神方面實現了,精神存留在正義、知識和完美的生命中。因此,當我們說「願祢的旨意成就」時,讓我們祈求祂的旨意也在肉體方面成就。因此,「願祢的旨意奉行在人間」的含義是,願它「為我們的肉體」成就,而「如同在天上」意味著在我們的精神中。因此,我們將「在天上」視為我們的精神,將「在人間」視為我們的肉體。

通過這項祈求,我們達到那些哀慟者的幸福,如經上所寫:「哀慟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受安慰。」 這可以應用於我們上面給出的三重解釋中的每一項。根據第一項,我們渴望永生。而正是在這種渴望中,我們陷入了靈魂的哀慟:「我真不幸!因為我寄居得太久了。」 這種渴望在聖人身上如此強烈,以至於他們因此希望死亡,而死亡本身是自然要避免的:「所以我們放心大膽,寧願離開身體,與主同住。」 同樣,根據我們的第二種解釋——即我們願意遵守誡命——這樣做的人處於憂傷中。因為雖然這對靈魂是甜蜜的,但對持續受紀律約束的肉體來說確實是痛苦的。「他們含淚出去」,指的是肉體,「但他們將歡喜地回來」,屬於靈魂。再者,根據我們的第三種解釋(即關於肉體與精神之間持續進行的鬥爭),我們看到這也會引起憂傷。因為靈魂難免因肉體的小罪而受傷;所以在為這些罪做補贖時,靈魂處於哀悼中。「每夜」,即罪惡的黑暗,「我要以我的眼淚洗滌我的床」 [即我的良心]。那些這樣哀慟的人將到達天鄉,願天主也引領我們到達那裡!

第四項祈求:「求祢今天賞給我們日用的食糧。」

有時,一個非常博學和有智慧的人會變得恐懼和膽怯;因此,他需要內心的勇氣,以免缺乏必需品:「祂賜給疲乏者力量,給無力者增加力量。」 聖神賜予這種勇氣:「聖神進入了我內……使我站起來。」 聖神所賜的這種勇氣如此堅強人的心,以至於他不為所需的事物恐懼,而是信賴天主會供應他所有的需要。賜予我們這種力量的聖神教導我們向天主祈禱:「求祢今天賞給我們日用的食糧。」 因此祂被稱為勇毅之神。

必須注意,在這祈禱的前三項祈求中,只祈求了屬靈的事物——那些確實在此世開始,但只會在永恆生命中臻於圓滿的事物。因此,當我們祈求天主的名受顯揚時,我們實際上祈求天主的名被認識;當我們祈求天主的國來臨時,我們祈求參與天主的國度;當我們祈求天主的旨意成就時,我們祈求祂的旨意在我們內實現。然而,所有這些事物,雖然在此世有它們的開始,但它們的圓滿只能在今生獲得。因此,有必要祈求某些在此世可以完全獲得的必需品。因此,聖神教導我們祈求今世生活所需的事物,這些事物在此世可以完全獲得,同時祂表明我們的暫時需求是由天主供應的。這就是我們說「求祢今天賞給我們日用的食糧」時的意思。

在這些話中,聖神教導我們避免五種通常因渴望暫時事物而犯下的罪。第一種罪是,人由於過度的慾望,尋求超越他生活狀態和條件的事物。他不滿足於適合他的事物。因此,如果他是一名士兵,渴望衣服,他不會要適合士兵的衣服,而要適合騎士的衣服;或者,如果他是一名神職人員,要適合主教的衣服。這種惡習使人脫離屬靈事物,因為它使他的慾望依附於短暫的事物。主教導我們避免這種惡習,教導我們祈求今世生活的暫時必需品,因為它們符合我們每個人的地位。所有這些都包含在「食糧」這個名字下。因此,祂沒有教導我們祈求奢侈、多樣或過於精緻的東西,而是祈求所有人都通用的、沒有它人類生命就無法維持的糧食:「人的生命主要依靠水和糧食。」 「只要有食物和遮身之物,我們就該知足。」

第二種罪是,有些人在獲取世俗財物時給他人帶來負擔並欺騙他們。這種邪惡的實踐是危險的,因為這樣奪取的東西很難歸還。因為,正如聖奧斯定所說:「除非歸還被奪取的東西,罪惡不會被赦免。」 「他們吃邪惡的糧食。」 主教導我們避免這種罪,並為我們自己的糧食祈求,而不是他人的。強盜不食用自己的糧食,而是食用鄰人的糧食。

第三種罪是不必要的憂慮。有些人對自己所擁有的永不滿足,總想要更多。這完全是過度的,因為一個人的慾望必須以他的需要為衡量:「求祢使我既不貧窮也不富有,只供給我必需的食糧。」 我們被教導在「日用的食糧」這句話中避免這種罪,即一天的糧食或一次餐食的糧食。

第四種罪是過度的貪食。有些人在一天內消耗足夠多天食用的量。這樣的人不是為一天的糧食祈求,而是為十天的糧食祈求。並且因為他們花費太多,結果他們耗盡了他們的所有。「好飲好食的人,必致窮困。」 「醉酒的工人,不會致富。」

第五種罪是忘恩負義。一個人在財富中變得驕傲,並沒有意識到他所擁有的是來自天主。這是一個嚴重的過錯,因為我們所擁有的一切,無論是屬靈的還是暫時的,都來自天主:「萬物都出於祢,我們把從祢手中得來的,獻給祢。」 因此,為消除這種惡習,祈禱文有「求祢賞給我們」,甚至「日用的食糧」,使我們知道所有事物都來自天主。

從這一切我們得出一個重要的教訓。有時,一個擁有巨大財富的人卻不善加利用,反而遭受精神和暫時的損害;因為有些人因財富而喪亡。「我見過在太陽下有一件不幸的事,在人中間常發生:有一個人,天主賜給他財富、資產和榮譽,以致他的心靈渴望的一切,他一樣也不缺;但是天主不讓他享受,卻讓一個外人享受。」 又說:「財富為所有者保存,反而害了他。」 因此,我們應該祈求我們的財富對我們有益;當我們說「求祢賞給我們日用的食糧」時,我們正是尋求這一點,即使我們的財富對我們有益。「他在腹中將自己的食糧變成蛇的膽汁。他吞下的財富,他要吐出,天主將從他的腹中把它們抽出來。」

另一個與今世事物有關的重大惡習是對它們過度的憂慮。因為有些人每天都為足夠他們一整年的暫時財物憂慮;這樣煩惱的人永遠不會安寧:「所以,你們不要憂慮說:我們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 因此,主教導我們祈禱今天賜給我們日用的食糧,即我們當前所需的事物。

人們也可以在這個食糧中看到另外雙重含義,即聖事的糧食和天主聖言的糧食。因此,在第一種含義中,我們祈求我們的聖事食糧,即每天在教會中祝聖的,使我們在聖事中領受它,從而使它有益於我們的得救:「我是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 「因為那吃喝的人,若不分辨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案。」

在第二種含義中,這個食糧是天主聖言:「人不單靠食物生活,也靠天主口中所發出的每一句話。」 因此,我們祈求祂賜給我們食糧,即祂的聖言。由此,人獲得那種饑渴慕義的幸福。因為當屬靈事物被考慮時,它們更被渴望;這種渴望激起了饑餓,從這種饑餓中隨之而來的是永恆生命的豐盈。

第五項祈求:「求祢寬恕我們的罪過,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

有些非常有智慧和勇氣的人,因為過分信賴自己的力量,不明智地執行他們嘗試的事,也未能完成他們心中所想的事。「計謀因商議而堅定。」 必須知道,賜予勇氣的聖神也賜予聰敏。關於人得救的一切好建議都來自聖神。因此,當人遇到困難時,需要聰敏,正如生病時需要醫生的建議一樣。當人因罪惡陷入精神疾病時,他必須尋求建議才能痊癒。罪人需要聰敏的必要性在這些話中顯示出來:「為此,大王!請你接受我的建議,以施捨贖免你的罪過。」 因此,對抗罪惡最好的建議是施捨和仁慈。因此,聖神教導罪人尋求和祈禱:「寬恕我們的罪過。」

我們欠天主我們從祂的專屬權利中奪走的東西;而天主的這種權利是我們應將自己的意願置於天主的意願之下。現在,當我們將自己的意願置於天主的意願之上時,我們就奪走了天主的權利,這就是罪惡。因此,罪惡是我們的過犯。而聖神的建議是我們祈求天主赦免我們的罪,所以我們說:「寬恕我們的罪過。」

我們可以從三個方面考慮這些話:(1) 我們為何作此祈求?(2) 它如何得以實現?(3) 我們需要做什麼?

我們為何作此祈求?

必須知道,從這項祈求中,我們可以獲得今生需要的兩件事。一是我們應始終處於有益的敬畏和謙遜的狀態。確實,有些人如此自以為是,以至於說人可以在這個世界上憑藉自己獨自的力量避免罪惡。但這種狀態除基督外,沒有人被賜予,因為祂擁有超越一切尺度的聖神,以及榮福童貞,她充滿恩寵,在她內沒有罪惡。「關於她」,即童貞女,「當涉及罪惡時,我不願提及」,聖奧斯定說。但對於所有其他聖人,從未賜予他們不至少犯小罪的恩典:「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罪過,就是欺騙自己,真理也不在我們內。」 此外,這項祈求本身就證明了這一點;因為很明顯,所有聖人和所有人都念「我們的天父」,其中包含「寬恕我們的罪過」。因此,所有人都承認並告明他們是罪人或過犯者。因此,如果你是一個罪人,你應該恐懼並謙卑自己。

這項祈求的另一個理由是我们應始終生活在希望中。雖然我們是罪人,但我們決不能放棄希望,以免我們的絕望驅使我們陷入更大、不同種類的罪惡。正如宗徒所說:「他們既已絕望,便放縱情慾,行各種污穢。」 因此,我們始終懷有希望是極大的幫助;因為一個人越是罪人,他越應希望天主會赦免他,如果他對罪惡有完全的痛悔並悔改。當我們說「寬恕我們的罪過」時,這種希望在我們內得到加強。

諾瓦蒂安派摧毀了這種希望,說一個人在受洗後只犯了一次罪,就永遠不能指望仁慈。但這不是真的,如果基督說的是真的:「因為你求了我,我赦免了你所有的債務。」 因此,無論你在哪一天祈求,如果你帶著對罪惡的憂傷祈禱,你都能獲得仁慈。敬畏和希望都源於這項祈求。因為所有悔改並告明自己罪過的罪人,都獲得仁慈。因此,這項祈求是必要的。

此祈求的滿全

關於這項祈求的第二個考慮(即它如何得以實現),必須知道罪惡有兩個因素:冒犯天主的過錯,以及因這過錯應受的懲罰。但當一個人帶著告明和補贖的意向痛悔時,罪惡就被除去了:「我說:我要向上主承認我的過犯。祢就赦免了我罪惡的過犯。」 那麼,人無需恐懼,因為對於過錯的赦免,帶有告明意向的痛悔就足夠了。

但也許有人會說:「如果一個人在痛悔時罪惡就這樣被除去了,那麼司鐸的必要性是什麼?」 對此必須說,天主確實在痛悔中赦免了罪惡,並將永罰改為暫罰,但暫罰的債務仍然存在。如果一個人沒有告解死去,不是出於輕視,而是因故受阻,他將去煉獄,那裡的懲罰,正如聖奧斯定所說,是非常嚴重的。當你告解時,司鐸憑藉你為此順服自己的鑰匙權,赦免你這種懲罰。因此,當一個人告解後,這種懲罰的一部分被除去;當他再次告解時也是如此,並且可能在多次告解後,全部被赦免。宗徒們的繼承人找到了另一種免除這種懲罰的方式,即善用大赦,這對處於恩寵狀態的人具有效力,其範圍如授予者所聲稱和指示的那樣。教宗能夠做到這一點,是足夠明顯的。許多聖人行了許多善功,他們沒有犯大罪,至少沒有犯大罪;這些善行是為教會的公共用途而做的。同樣,基督和榮福童貞的功勞,可以說,在一個寶庫中;教宗和他所允許的人可以從中分施這些功勞到需要的地方。因此,罪惡不僅通過痛悔在過錯方面被赦免,也通過告解和大赦在懲罰方面被赦免。

我們需要做什麼?

關於這項祈求的第三個考慮,必須知道,我們這方面需要寬恕近人對我們所犯的冒犯。因此,我們說:「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 否則,天主不會寬恕我們:「人向人懷恨,卻向天主求醫?」 「你們寬恕,也就必蒙寬恕。」 因此,只有在這項祈求中有一個條件,它說:「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 如果你不寬恕,你就不會被寬恕。

但也許你會想:「我將先說祈求中的話,即『寬恕我們』,但『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我不說。」 你想欺騙基督嗎?你當然欺騙不了祂。因為制定這個祈禱的基督記得它,不能被欺騙。因此,如果你用嘴唇說它,讓你的心去實現它。

但也許有人會問,一個不打算寬恕近人的人是否應該說:「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 似乎不應該,因為這是一個謊言。但實際上必須說,他沒有說謊,因為他不是以他自己的名義祈禱,而是以教會的名義,教會不會被欺騙,因此祈禱本身使用複數形式。還必須知道,寬恕是雙重的。一種適用於成全的人,被冒犯者尋找冒犯者:「尋求和平。」 另一種對所有人都普遍適用,所有人都同樣受約束,被冒犯者應寬恕尋求寬恕的人:「如果你的近人傷害了你,你要寬恕他;這樣,當你祈禱時,你的罪過就會被赦免。」 由此產生另一種真福:「憐憫人的人是有福的。」 因為仁慈使我們憐憫我們的近人。

第六項祈求:「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

有些人犯了罪,渴望罪得赦免。他們告明自己的罪並悔改。然而,他們沒有盡其所能地努力避免再次陷入罪惡。在這方面,他們確實不一致。因為,一方面,他們因罪惡而憂傷,為它們感到痛悔;另一方面,他們一次又一次地犯罪,又得為它們痛悔。因此,經上寫著:「你們應該洗滌,應該自潔,從我眼前革除你們的惡行,停止作孽。」

我們在上述祈求中看到,基督教導我們尋求罪惡的赦免。在這項祈求中,祂教導我們祈求避免罪惡——即我們不致陷於誘惑,從而不致犯罪。「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

現在考慮三個問題:(1) 什麼是誘惑?(2) 人受誘惑的方式和對象是什麼?(3) 人如何從誘惑中解脫?

什麼是誘惑?

關於第一點,必須知道,誘惑無非是測試或考驗。誘惑一個人就是測試或考驗他的德行。這以兩種方式進行,正如人的德行需要兩件事一樣。一個要求是行善,另一個是避惡:「離惡行善。」 有時一個人的德行在行善時受考驗,有時在避惡時受考驗。因此,關於第一點,一個人在行善的意願上受考驗,例如,禁食等。當你樂於行善時,你的德行就大。天主有時會以這種方式考驗一個人的德行,不是因為這種德行對祂隱藏,而是為了讓所有人都知道,並成為所有人的榜樣。天主以這種方式考驗了亞巴郎和約伯。為此,天主經常將考驗送給義人,他們以極大的耐心承受考驗,彰顯了他們的德行,也使他們自己在德行上增長:「上主你們的天主考驗你們,為要知道你們是否全心全靈愛上主你們的天主。」 因此,天主通過激勵人行善來誘惑人。

關於第二點,人的德行通過被誘惑作惡來考驗。如果他真正抵抗並不同意,他的德行就大。如果他在誘惑面前跌倒,他就缺乏德行。天主不以這種方式誘惑任何人,因為經上寫著:「天主不會為惡事所誘惑,祂也不誘惑人。」

人如何受誘惑?

肉體的誘惑。——人受自己的肉體、魔鬼和世界誘惑。他以兩種方式受肉體誘惑。第一,肉體煽動人作惡。它總是尋求自己的快樂,即肉體的快樂,其中常常有罪。沉溺於肉體快樂的人忽略了屬靈的事務:「每個人受自己的私慾所誘惑。」

第二,肉體通過引誘人遠離善來誘惑人。因為精神方面總是樂於沉浸於屬靈的事物,但肉體的表現給精神設置了障礙:「這可腐朽的肉體,重壓著靈魂。」 「因為我按內心的人是喜歡天主的法律,但我發現在我肢體內有另一種法律,與我理性的法律交戰,並把我擄去,使我隸屬於那在我肢體內的罪惡的法律。」 這種來自肉體的誘惑是最嚴重的,因為我們的敵人肉體與我們結合;正如波愛修斯所說:「沒有比家庭內部的敵人更危險的瘟疫了。」 因此,我們必須時刻警惕這個敵人:「你們醒寤祈禱吧!免陷於誘惑。」

魔鬼的誘惑。——魔鬼以極大的力量誘惑我們。即使肉體被制服,另一個誘惑者,即魔鬼,也會出現,我們必須與他進行激烈的鬥爭。關於此,宗徒說:「我們的戰鬥不是對抗血肉,而是對抗率領者,對抗掌權者,對抗這黑暗世界的霸主,對抗天界裡邪惡的鬼神。」 為此,他被恰當地稱為誘惑者:「免得那誘惑者誘惑了你們。」

魔鬼在誘惑我們時極其狡猾。他像一位準備攻擊堅固城池的熟練將軍一樣行動。他在攻擊目標中尋找薄弱點,並在一個人最軟弱的地方誘惑他。他在制服了他的肉體後,利用一個人最容易傾向的那些罪惡來誘惑他。例如,憤怒、驕傲和其他精神的罪惡。「你們的敵對者魔鬼,如同咆哮的獅子巡遊,尋找可吞食的人。」

魔鬼如何誘惑我們。——魔鬼在誘惑我們時做兩件事。因此,他不立即提出對我們看來是邪惡的事,而是提出具有善的表象的事。這樣,他至少在一開始就能使人偏離其主要目標,然後一旦他稍稍偏離,就更容易引誘他犯罪。「因為撒殫自己也會冒充光明的天使。」 然後,一旦他將人引入罪惡,他就如此束縛他,以致阻止他從罪惡中站起來。因此,魔鬼做兩件事:他先欺騙人,然後在出賣他之後,將他束縛在他的罪惡中。

世界的誘惑。——世界有兩種方式誘惑人。第一是對今世財物過度和無節制的渴望:「貪愛錢財是萬惡的根源。」 第二種方式是迫害者和暴君所引發的恐懼:「我們被黑暗包圍。」 「凡是願意在基督耶穌內虔敬生活的人,都將遭受迫害。」 又說:「你們不要害怕那些殺害身體的人。」

人如何從誘惑中解脫?——現在我們已經看到什麼是誘惑,以及人受誘惑的方式和對象。但是,人如何從誘惑中解脫呢?對此我們必須注意,基督教導我們祈禱,不是為了不受誘惑,而是為了不陷於誘惑。因為正是在戰勝誘惑時,人才能獲得賞報。因此說:「當你們落在各種試探中,要視為喜樂。」 又說:「孩子,當你來侍奉天主時……要準備好你的靈魂接受試探。」 又說:「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考驗後,必得到生命的冠冕。」 因此,我們的主教導我們祈禱,以免我們因同意誘惑而陷於誘惑:「你們所受的試探,無非是普通人所能受的。」 理由是,受誘惑是人之常情,但同意是魔鬼的行徑。

但是,天主會引導人作惡,以至於他祈求「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嗎?我回答說,天主被說成引導人作惡,是因為祂因人的許多罪惡,允許祂的恩寵從人那裡撤回,而由於這種撤回,人確實會陷入罪惡。因此,我們在聖詠中詠唱:「當我的力量衰竭時,求祢不要離棄我。」 然而,天主通過愛德的熱忱引導人,使他免陷於誘惑。因為即使是最小的愛德也能抵抗任何罪惡:「洪流不能熄滅愛情。」 祂也通過理智的光引導人,教導他應該做什麼。因為正如哲學家所說:「每個犯罪的人都是無知的。」 「我將給你教導,我將指示你。」 達味為最後這一點祈禱說:「求祢照亮我的眼睛,免得我沉睡至死;免得我的敵人說:我戰勝了他。」 我們通過明達的恩賜擁有這一點。因此,當我們拒絕同意誘惑時,我們保持心靈純潔:「心地純潔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看見天主。」 從這項祈求出發,我們被引導到看見天主,願天主引領我們所有人到達那裡!

第七項祈求:「但救我們免於凶惡。阿們。」

主已經教導我們祈求罪惡的赦免,以及如何避免誘惑。在這項祈求中,祂教導我們祈求免受凶惡,事實上,免受所有一般的凶惡,如罪惡、疾病、痛苦等,正如聖奧斯定所解釋的。但我們已經提到罪惡和誘惑,現在我們必須考慮其他凶惡,例如逆境和今世所有的痛苦。天主以四種方式保護我們免受這些凶惡。

第一,天主保護我們免受痛苦本身;但這非常罕見,因為義人在這個世界上受苦是他們的命運,因為經上寫著:「凡是願意在基督耶穌內虔敬生活的人,都將遭受迫害。」 然而,天主有時確實會阻止一個人遭受某種凶惡;這是在祂知道這樣的人軟弱且無法承受時發生的。正如醫生不會給虛弱的病人開猛藥一樣。「看,我在你面前安置了一個敞開的門,沒有人能關閉它;因為你略有一點力量。」 在天堂,這將是普遍現象,因為那裡沒有人會受苦。「在六種困厄中」,即分為六個時期的現世生命,「祂要救你,在第七種災禍中,災禍也不會觸及你。」 「他們不再飢,也不再渴。」

第二,天主在痛苦中安慰我們時,拯救我們脫離痛苦;因為除非祂安慰我們,我們無法長久堅持:「我們所受的壓力,遠超過我們的力量,以致我們對生命也絕望了。」 「但那安慰謙卑人的天主,安慰了我們。」 「當我內心愁苦越多時,祢的安慰就使我喜樂。」

第三,天主賜給受苦者如此多的美善,以致他們忘記了他們的凶惡:「暴風雨之後,祢帶來平靜。」 因此,今世的痛苦和考驗不應被畏懼,因為有安慰伴隨著它們,也因為它們持續時間短暫:「因為我們這現時短暫輕微的苦難,正為我們成就無比重大、永遠的光榮。」

第四,我們以這種方式免受痛苦,即所有的誘惑和考驗都對我們有益。我們不祈求「救我們脫離痛苦」,而是「救我們免於凶惡」。這是因為考驗為義人帶來冠冕,為此,聖人們在他們的苦難中喜樂:「我們連在磨難中也歡躍,因為知道磨難生忍耐。」 「在困苦時,祢赦免罪惡。」

忍耐的價值

因此,天主通過將凶惡和痛苦轉化為人的益處,來拯救人脫離它們。這是至高智慧的標誌,將凶惡轉向善。而耐心承受考驗是這種轉化的結果。其他德行在善事上運作,但忍耐在惡事上運作,並且確實,它在惡事(即逆境)中非常必要:「人的學識因他的忍耐而顯明。」

聖神通過智慧的恩賜使我們使用這個祈禱,藉此我們達到作為平安賞報的至高幸福。因為正是通過耐心,我們無論在順境還是逆境中都能獲得平安。為此,締造和平的人被稱為天主的子女,因為他們在這點上相似於天主:沒有任何事物能傷害天主,也沒有任何事物能傷害他們,無論是順境還是逆境:「締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被稱為天主的子女。」

「阿們。」 這是對所有祈求的總體確認。

整篇祈禱文的簡短解釋

簡要總結一下,應該知道,天主經包含了我們應該渴望和應該避免的一切。現在,在所有可渴望的事物中,最應渴望的是最被愛的,那就是天主。

因此,首先,當你說「願祢的名受顯揚」時,你尋求天主的光榮。你應該從天主那裡渴望三件與你自己有關的事。第一件是你可能獲得永生。當你說「願祢的國來臨」時,你為此祈禱。第二件是你將遵行天主的旨意和祂的正義。你在「願祢的旨意奉行在人間,如同在天上」這句話中為此祈禱。第三件是你可能擁有生活必需品。因此你祈禱:「求祢今天賞給我們日用的食糧。」 關於所有這些事,主說:「你們應先尋求天主的國」,這與第二項一致,「這一切自會加給你們」,如同與第三項一致。

我們必須避免和逃離所有與善對立的事物。因為,正如我們所見,善是超越一切應渴望的。這種善是四重的。第一,有天主的光榮,沒有任何凶惡與此相反:「你若犯罪,為祂有什麼害處?你若行善,給祂什麼益處?」 無論是凶惡(因為天主懲罰它),還是善(因為天主獎賞它)——一切都歸於祂的光榮。

第二種善是永生,罪惡與之相反:因為罪惡使人失去永生。因此,為消除這種凶惡,我們祈禱:「寬恕我們的罪過,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 第三種善是正義和善行,誘惑與之相反,因為誘惑阻礙我們行善。因此,我們在「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這句話中祈求消除這種凶惡。第四種善是所有生活必需品,與之相反的是困苦和逆境。當我們祈禱「但救我們免於凶惡。阿們」時,我們尋求消除它們。

*

聖母經

天使的致敬

這問候有三個部分。天使給了一部分,即:「萬福!充滿恩寵者,主與爾偕焉,女中爾為讚美。」 另一部分由洗者若翰的母親依撒伯爾給出,即:「爾胎子耶穌並為讚美。」 教會添加了第三部分,即「瑪利亞」,因為天使沒有說「萬福,瑪利亞」,而是說「萬福,充滿恩寵者」。但是,正如我們將看到的,「瑪利亞」這個名字,根據其含義,與天使的話一致。

「萬福瑪利亞」

現在,我們必須考慮關於這祈禱的第一部分:在古代,天使向人顯現並非小事;人應向他們表示敬意是特別值得稱讚的。因此,經上記載讚美亞巴郎,說他非常有禮貌地接待了天使,並向他們表示敬意。但是,天使向人表示敬意,在天使恭敬地問候榮福童貞之前,從未聽說過。天使說:「萬福。」

天使的尊位

在古代,天使不會向人表示敬意,而是人會深深尊敬天使。這是因為天使比人偉大,確實有三個方面。第一,天使在尊嚴上比人偉大。這是因為天使是屬靈的本性:「祢使天使成為神體。」 另一方面,人是可朽壞的本性,因為亞巴郎說:「我雖是塵埃灰土,卻敢對我主說話。」 因此,一個屬靈和不可朽壞的受造物向可朽壞的人表示敬意是不合適的。第二,天使更接近天主。確實,天使是天主的家屬,可以說常與祂同在:「千千萬萬服侍祂,萬萬萬萬侍立在祂面前。」 另一方面,人因罪惡,更像是陌生人,遠離天主:「我遠遠地走開。」 因此,人向天使(國王的親密者和家屬)表示敬意是合適的。

第三,天使在神聖恩寵的豐盈方面遠遠超過人。因為天使在最高程度上參與了神聖的光:「祂的戰士,豈能數盡?祂的光,誰不受照耀?」 因此,天使總是身著光明在人中間顯現,但相反,人雖然也分享了恩寵之光,但程度較低,且帶有某種模糊。因此,天使向人表示敬意是不合適的,直到在人性中發現一位在這三方面(我們看到天使在這三方面超越人)超越天使的人——這就是榮福童貞。為表明她在這三方面超越天使,天使希望向她表示敬意,因此他說:「萬福。」

「滿被聖寵者」

榮福童貞在任何天使之上,在恩寵的豐盈方面超越了他們,作為這點的標誌,天使向她表示敬意說:「充滿恩寵者。」 這就好像他說:「我向你表示敬意,因為你在恩寵的豐盈方面超越了我。」

榮福童貞被說成充滿恩寵,有三種方式。第一,就她的靈魂而言,她充滿了恩寵。天主的恩寵是為兩個主要目的而賜予的,即行善和避惡。那麼,榮福童貞以最完美的程度接受了恩寵,因為她比基督之後的任何其他聖人更避免了每一種罪惡。因此說:「我的愛卿,你是全美的,在你身上毫無瑕疵。」 聖奧斯定說:「如果我們能把所有聖人聚集在一起,問他們是否完全沒有罪惡,除了榮福童貞之外,他們都會異口同聲地說:『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罪過,就是欺騙自己,真理也不在我們內。』 然而,我要排除這位聖潔的童貞女,因為出於對天主的尊敬,我願略過一切有關罪惡的問題。」 因為我們知道,賜予她恩寵是為了克服每一種罪惡,藉著她堪當懷孕和生產的那一位,而祂當然是完全沒有罪惡的。

榮福童貞的德行

基督在這一點上超越了榮福童貞:祂受孕和出生時沒有原罪,而榮福童貞是在原罪中受孕,但不是在原罪中出生。她實踐了所有德行的行為,而聖人們則以實踐某些特定德行而聞名。因此,一個在謙遜方面卓越,另一個在貞潔方面,另一個在仁慈方面,以致他們是這些德行的特定典範——例如,聖尼各老是仁慈德行的典範。榮福童貞是所有德行的典範。

在她內有謙遜德行的豐盈:「看!上主的婢女。」 又說:「因為祂垂顧了祂婢女的卑微。」 所以她也是貞潔德行的典範:「因為我不認識男人。」 所有其他德行也是如此,這是顯而易見的。瑪利亞不僅在履行一切善行方面充滿恩寵,在避免一切罪惡方面也是如此。再者,榮福童貞在這種恩寵對她肉體的滿溢效果方面充滿了恩寵。因為在聖人們身上,恩寵的豐盈聖化了他們的靈魂,這固然偉大,但聖潔童貞的靈魂如此充滿恩寵,以致從她的靈魂,恩寵湧入她的肉體,從中天主子受孕。聖維克多的休說:「因為聖神的愛如此燃燒了她的靈魂,祂在她的肉體中行了一個奇蹟,從中天主成為人的那一位誕生了。」 「因此,那要誕生的聖者,將稱為天主子。」

瑪利亞,基督徒的助佑

瑪利亞內恩寵的豐盈如此,以致它的效果滿溢到所有人身上。當一個聖人擁有恩寵來促成許多人的得救時,這是偉大的;但當恩寵如此豐富,足以為世上所有人的得救時,這是極其奇妙的,這對基督和榮福童貞都是真實的。因此,「一千個盾牌」,即對抗危險的補救措施,「懸掛在上面」。 同樣,在每一項德行的工作中,人都可以擁有她作為幫助。關於她說:「在我內有所有道路和真理的恩寵,在我內有所有生命和德行的希望。」 因此,瑪利亞充滿恩寵,在這種豐盈上超越了天使,非常恰當地她被稱為「瑪利亞」,意思是「她自己受啟迪」:「上主將以光明充滿你的靈魂。」 她將照亮世界各地的其他人,為此她被比作太陽和月亮。

「主與爾偕焉」

榮福童貞在接近天主方面超越了天使。天使加俾額爾在說「主與爾偕焉」時指出了這一點——好像說:「我尊敬你,因為你比我更接近天主,因為主與你同在。」 他指的是父及子及聖神,他們不像與任何天使或其他神體那樣同在:「那要誕生的聖者,將稱為天主子。」 天主子在她腹中:「熙雍女子,歡呼喜樂吧!因為在你中間的以色列聖者,是偉大的。」

主與天使同在的方式與同榮福童貞同在的方式不同;因為與她同在,祂是兒子,而與天使同在,祂是主。主聖神在她內如同在聖殿中,因此說:「上主的聖殿,聖神的聖所」,因為她因聖神受孕。「聖神要臨於你。」 榮福童貞比天使更接近天主,因為與她同在的是主父、主子、主聖神——總之,天主聖三。確實,關於她我們詠唱:「天主聖三的高貴居所。」 「主與爾偕焉」是天使所能說出的最富讚美的話;因此,他如此深深地尊敬榮福童貞,因為她是主的母親和我們的聖母。為此,她被非常恰當地稱為「瑪利亞」,在敘利亞語中意思是「聖母」。

「女中爾為讚美」

榮福童貞在純潔方面超越了天使。她不僅是純潔的,而且還為他人獲得純潔。她就是純潔本身,完全沒有任何的罪過,因為她從未犯過大罪或小罪。同樣,她也沒有受罪惡的懲罰。相反,有罪的人因罪惡遭受三種詛咒。第一種落在女人身上,她懷胎痛苦,生育艱難,在痛苦中生產。榮福童貞完全擺脫了這一點,因為她懷胎無損,安適地懷著她的兒子,在喜悅中生下了祂:「它將萌芽開花,並將歡欣喜悅地歌唱。」

第二種懲罰加於男人,他必須汗流滿面才得餬口。榮福童貞也不受此影響,因為正如宗徒所說,童貞女擺脫了今世的憂慮,完全專注於主的事。

第三種詛咒對男人和女人都是共同的,即他們終有一日要歸於塵土。榮福童貞被免除了這種懲罰,因為她的身體被提升到天上,所以我們相信她死後復活並被接到天上:「上主,請祢起來,進入祢的安息之所,祢和祢那聖潔的約櫃。」 因為榮福童貞免於這些懲罰,她是「女中爾為讚美」。此外,唯有她逃脫了罪惡的詛咒,生下了祝福的源泉,並打開了天堂之門。她的名字「瑪利亞」與「海洋之星」相似,這當然是合適的,因為正如水手被海星引向港口,基督徒也被瑪利亞引向光榮。

「爾胎子耶穌並為讚美」

罪人常常尋求他找不到的東西;但義人卻被賜予找到他所尋求的:「罪人的財產是為義人保存的。」 因此,厄娃尋求了(善惡)樹上的果子,但她沒有在其中找到她所尋求的。然而,厄娃所渴望的一切,都賜給了榮福童貞。厄娃尋求了魔鬼虛假許諾給她的東西,即她和亞當將如同神一樣,知道善惡。這個說謊者說:「你們將如同神一樣。」 但他說了謊,因為「他是說謊者,又是說謊者的父親」。 厄娃在吃了果子後並沒有變得像天主一樣,反而因她的罪惡而遠離天主,被逐出樂園,不像天主。然而,榮福童貞和所有基督徒在她腹中的果實裡找到了那一位,藉著祂,我們都與天主結合,並變得相似於祂:「當祂顯現時,我們將相似祂,因為我們將看見祂實在怎樣。」

厄娃盼望從樹上的果子得到快樂,因為它好吃。但她沒有從中得到這種快樂,相反,她立刻發現自己赤身露體,並被憂傷擊倒。在榮福童貞的果實中,我們找到甘飴和救恩:「誰吃我的肉……必得永生。」

厄娃渴望的果子美麗悅目,但榮福童貞的那個果子遠為美麗,因為天使也渴望注視祂:「祢比世人更為美麗。」 祂是天父光榮的輝耀。因此,厄娃徒勞地在她從樹上尋求的果子中尋找她所渴望的,正如罪人在他的罪惡中失望一樣。我們必須在榮福童貞腹中的果實中尋找我們所渴望的一切。這就是被天主祝福的果實,祂以一切恩寵充滿了祂,這恩寵又傾注在我們這些欽崇祂的人身上:「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天主和父受讚美!祂已在基督內,以各種屬神的祝福,祝福了我們。」 祂也為天使所尊敬:「祝福、光榮、智慧、稱謝、尊榮、權能和勇毅,都歸於我們的天主。」 祂也被人所光榮:「致使一切唇舌無不承認耶穌基督是主,以光榮天主聖父。」 榮福童貞確實是有福的,但她腹中的果實更有福:「因主名而來的,當受讚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