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體聖事「這是我的身體」
基督對聖體的許諾:若望福音 6:22-71
在聖若望福音第六章,我們讀到基督將五個大麥餅和兩條魚增加到足以讓多達一萬人吃飽。在這裡,基督行增餅的奇蹟主要是作為一個標誌,一個祂將要賜給人類以滋養他們靈魂超性生命的食糧的預像,這種食糧可以被每個時代的數百萬人食用,卻永不減少。這種象徵意義是奇蹟背後的原因。天主子降生成人不是為了滿足幾個猶太人的飢餓;祂不會屈尊扮演僅僅一個魔術師的角色。祂引入增餅所使用的儀式,正是祂在最後晚餐中將要使用的儀式。每一次:「祂拿起餅,祝福了,擘開,遞給祂的門徒。」增餅的奇蹟不是發生在耶穌的手中,而是在宗徒們的手中;他們不斷地向人群提供新的餅。因此,餅轉變為基督的身體及其分發給人們,將通過宗徒們及其繼承人——司鐸——的手來完成。所有在場的人都可以領受這種聖體食糧,無論他們的人數多麼龐大。
在聖體中,餅被轉變為基督的身體。基督因此行了兩個奇蹟,一個在餅上,一個在祂的身體上。從而證明祂對餅和對祂自己的身體都擁有權能。祂可以將祂的身體轉變為一種神秘的、屬靈的狀態,在其中它不再受自然法則的約束。
耶穌勸勉那些希望增餅奇蹟重現的猶太人:「你們不要為那可損壞的食糧勞碌,而要為那存留到永生的食糧勞碌,即人子所要賜給你們的」(若望福音 6:27)。在隨後的聖體講話中,耶穌:
a) 首先相當概括地談到從天降下並賜給世界永生的真正天上食糧(29-34節);
b) 然後將自己指定為這種賜生命的天上食糧,並要求以信仰來獲得它(35-51a節);
c) 最後更明確地將真正的天上食糧確定為祂的肉,並使吃祂的肉和喝祂的血成為獲得永生的必要條件(51b-58節)。
反對真實臨在的人將這些話理解為相信基督在十字架上犧牲之死的隱喻意義。然而,在這種情況下,接受字面解釋的必要性是顯而易見的:
a) 從所用詞語的性質來看。(第56節)「真正的食糧」、「真正的飲料」,“Caro enim mea vere est cibus: et sanguis meus, vere est potus:”(因為我的肉是真實的食品,我的血是真實的飲料)。顯而易見的含義是字面上的。
b) 從隱喻解釋所產生的困難來看。在聖經語言中,即在東方人中,以隱喻意義吃某人的肉和喝某人的血,意味著以血腥的方式迫害他、毀滅他、誹謗他。
– 聖詠 26:1b-2:「上主是我生命的保障:我還畏懼何人?……惡人前來攻擊我,要吃我的肉。」
– 依撒意亞 9:20:「他向右邊搶食,仍舊飢餓;向左邊吞食,仍然不得果腹。各人竟吞食自己臂上的肉:默納協吞食厄弗辣因,厄弗辣因吞食默納協,他們又聯合起來反對猶大。」
– 依撒意亞 49:26:「我要使壓迫你的人吃自己的肉,喝自己的血,如同喝新酒而沉醉;」
c) 從講道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聯繫來看:正如基督通過降生成人真正來到我們這裡(第38f節),祂也通過聖體以祂自己的身份真正來到我們這裡(第50f節)。
d) 從聽眾的理解方式來看:他們以字面意義聽到這些話;以及從基督的行動方式來看:祂非但沒有糾正對祂話語的這種解釋,反而肯定了它。
2. 聖體的建立
無論基督許諾了什麼;祂都忠實地給予了。因為在祂受難的前一天,在慶祝逾越節晚餐之後,「耶穌拿起餅來,祝福了,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去吃吧!這是我的身體』」——根據聖路加:「這是為你們而捨棄的」,根據聖保祿:「這將為你們而交付」;「祂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由這杯喝吧!因為這是我的血……』」
顯然,這些話的字面意義表明了真實臨在。這些話按其本義和字面意義理解,是如此清晰,以至於找不到更清晰的詞語來解釋天主教信理;同時,隱喻意義是模糊的。因此,必須優先考慮字面意義。
我們的主對之說話的宗徒們是淳樸的人,傾向於按字面解釋即使是隱喻性的話語(參閱瑪竇福音 16:11)。作為基督奇蹟的見證人,並知曉祂的全能,他們準備好對師父的斷言給予單純的信仰,即使是那些難以理解的斷言。通過聖若望福音第六章的講話,他們已準備接受真正吃主的身體和喝主的血。如果耶穌使用了難以理解的隱喻詞語卻不解釋它們,這是不可想像的。基督在「你們若不吃我的肉,不喝我的血,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這一點上是很清楚的。
在審查情況時,我們看到基督在建立聖體時,建立了一個新約或盟約:「這是我的血,新約的血。」祂留下了一個祂愛的永久紀念,同時也規定了重複這個禮儀的法律。「你們應這樣做,為紀念我。」這一切都是在祂死前的最後晚餐中完成的。一個盟約或契約必須是清晰的,因此難以理解的隱喻意義被排除。如果聖體只是基督身體的一個圖像,那麼它就不是祂愛的獨特保證。此外,在祂復活後,祂從未修改過祂的話語。因此,如果祂只打算表達隱喻意義,那麼祂的許多門徒多年來一直在實行偶像崇拜,將過去和現在都不過是餅的東西,當作主的真實身體來朝拜。
因此,隱喻意義是不可接受且不恰當的。
在報導聖體的建立之後,聖保祿補充說:「所以無論誰,若不相稱地吃主的餅,或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體和主血的罪人……若不分辨主的身體。」(格林多前書 11:27-29)。如果基督只是隱喻性地臨在於聖體中,不相稱地領受確實冒犯了祂本人,但沒有冒犯祂的體和血。這由宗徒早些時候所說的證實了:「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身體嗎?」(格林多前書 10:16)。除非它們真的在那裡,否則我們不能在聖體中共結合於基督的體和血。
不僅基督真正的體和血包含在這聖事中,而且基督,完整且整個的,也包含在其中。「基督」一詞指的是天主而人,也就是說,一個天主性和人性結合於其中的位格;因此,聖體聖事包含兩者,以及包含在兩者概念中的一切:天主性和人性,完整且整個的,由靈魂、身體的所有部分和血組成——所有這些都必須相信存在於這聖事中。在天堂,整個人性與整個天主性在一個位格或本體中結合;因此,假設包含在聖事中的基督身體與祂的天主性分離,將是不敬的。
並非基督的所有部分都以相同的方式或藉由相同的能力包含在這聖事中。有些東西是憑藉祝聖的話語而臨在的;因為祝聖的話語實現了它們所表示的;聖經作者通常說,形式所表達的任何東西,都是憑藉聖事的能力包含在聖事中的。因此,假設我們認為任何一件事物完全與其他部分分離,他們教導說,聖事將只包含形式所表達的,僅此而已。
有些東西是包含在聖事中,因為它們與形式中所表達的事物結合。例如,構成形式的詞語:「這是我的身體」,表示基督的身體,因此祂的身體本身是憑藉聖事的能力包含在聖體中的。然而,由於基督的身體與祂的血、祂的靈魂和祂的天主性結合,所有這些也必須被發現共存於聖事中;然而,不是憑藉祝聖的能力,而是憑藉存在於它們與祂身體之間的結合。所有這些都被說成是憑藉「伴隨性」而存在於聖體中。因此,基督完整且整個地包含在聖事中;因為當兩件事物實際結合時,一者在哪裡,另一者也必須在那裡。
因此,也得出結論,基督在每一種形體下都是完整且整個的。在餅的形體下,不僅包含身體,還包含血和整個基督;同樣,在酒的形體下,不僅真正包含血,還包含身體和整個基督。
雖然這些是信友不能懷疑的事項,但明智地規定了兩次獨立的祝聖。首先,因為它們更生動地代表了我們的主的苦難,在苦難中祂的血與祂的身體分離;因此在祝聖的形式中,我們紀念祂寶血的傾流。其次,由於這聖事將被我們用作靈魂的食糧和營養,以食物和飲料的形式建立它是非常合適的,這兩件事顯然構成了身體的完整維持。
基督包含在任一形體的每個碎片下,如同包含在每個形體下一樣,都是完整且整個的。聖奧斯定:「每個人都領受了主基督,祂在每一部分中都是整個的。祂因被分給許多人而並未減少,而是將自己完整且整個地賜給每個人。」這從建立本身就很明顯。我們的主同時祝聖了當時用於神聖奧蹟的所有麵餅,數量足以供應所有宗徒。聖爵的祝聖是以這種方式進行的,這是清楚的:「你們拿去,大家分著喝。」——路加福音 22:17
聖保祿說:「因為餅只是一個,我們雖多,只是一個身體,因為我們眾人都共享這一個餅。」(格林多前書 10:17)也就是說,如同個人的靈魂通過聖體與基督成為一體,所有在聖體中領受基督的人也成為一體。
教父的教導
十二宗徒訓誨錄(約公元90-150年):「要在主日聚集,擘餅並奉獻聖體;但首先要懺悔你們的過錯,好使你們的祭獻成為純潔的……因為這是主所說的祭獻:『從日出到日落,我的名在異民中大受顯揚,到處有人為我的名焚香獻祭,並奉獻潔淨的祭品』(瑪拉基亞 1:11)……」
聖克萊孟·羅馬,《致格林多人書》(約公元98年):「如果我們將那些無可指責、聖潔地奉獻了祭獻的人從主教職中驅逐出去,我們的罪過不小。那些已完成賽程、獲得豐碩而完美解脫的司鐸是有福的。」
聖依納爵·安提約基,《致斯米納人書》(約公元110年):「他們戒絕聖體和祈禱,因為他們不承認聖體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的肉,這肉是為我們的罪而受苦的,並且父因祂的良善使祂復活了。那些否認天主恩賜的人正在他們的爭論中滅亡。」
聖猶斯定·殉道者,《第一護教書》,第66章(約公元155年):「因為我們不像領受普通麵包和普通飲料那樣領受這些;而是正如耶穌基督我們的救主通過天主的話語降生成人,為了我們的救恩而有血有肉一樣,同樣,正如我們所學到的,通過祂所頒布的聖體祈禱文而成為聖體的食物,並且通過它的轉變,我們的血肉得到滋養,這食物就是那位降生成人的耶穌的肉和血……宗徒們在他們所寫的回憶錄(稱為福音書)中,就這樣傳下了所吩咐他們的話:耶穌拿起餅,祝謝了,說:『你們應這樣做,為紀念我;這是我的身體。』同樣,祂拿起杯,祝謝了,說:『這是我的血。』並且只將這傳給了他們。」
聖依勒內·里昂,《反異端》(約公元180年):「如果身體不得救,事實上,主也沒有用祂的血救贖我們;而且聖體杯也不是共結合於祂的血,我們所擘開的餅也不是共結合於祂的身體。」
聖濟利祿·耶路撒冷(耶路撒冷主教,公元318-386年)
「在呼求可敬的聖三之前,聖體的餅和酒是普通的餅和酒,但呼求之後,餅就成為基督的身體,酒就成為基督的血。」(《要理講授》19:7 [公元350年])
聖希拉利·普瓦捷(4世紀):「對於血肉的真實性,沒有懷疑的餘地。因為從主自己的聲明和我們自己的信仰來看,它確實是肉,確實是血。當這些被吃喝時,就實現了我們在基督內,基督在我們內。」——《論聖三》,8, 14。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431年):「我們也必然要加上這一點。我們宣告天主獨生子(即耶穌基督)按肉體受死,承認祂從死者中復活,升天,我們在教會中奉獻無血的祭獻,然後進行神秘的感恩,並藉著領受祂的聖肉和我們眾人的救主基督的寶血而成聖。我們決不把它當作普通的肉來領受;願天主禁止!也不當作一個因價值統一而聖化並與聖言結合的人,或具有神聖內居的人,而是當作聖言自己的真正賦予生命的肉。因為祂按本性是天主,是生命,當祂與祂的肉結合時,也使那肉成為賦予生命的。」(第一次會議,濟利祿致聶斯托利書信 [公元431年])。
聖若望·達瑪森(8世紀):「那個由神聖童貞女所生的身體,是與天主性結合的真正身體,並不是說被提到天上的那個身體降下來,而是餅和酒本身被改變為天主的身體和血。」——《正統信仰闡述》,4, 13。
聖奧斯定·希波,《聖詠註解》(約公元400年):「『祂被祂自己的手懷抱著。』但是,弟兄們,一個人如何能做到這一點?誰能理解?誰被祂自己的手懷抱著?一個人可以被別人的手懷抱;但沒有人能被自己的手懷抱。我們無法發現這如何按字面意義應用於達味;但我們可以發現它如何應用於基督。因為基督被祂自己的手懷抱著,當祂指著自己的身體說:『這是我的身體』時,因為祂用祂的手懷抱著那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