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獻性的聖體聖事
從神聖彌撒中獲得的恩寵
「從日出到日落,我的名在異民中大受顯揚,到處有人為我的名焚香獻祭,並奉獻潔淨的祭品。」——萬軍的上主說(瑪拉基亞 1:11)
為了把握彌撒祭獻的實在,我們必須記住兩個要點:1. 基督來不是為廢除法律或先知,而是為成全它們。
正是為此,基督肯定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瑪竇福音 5:17)
2. 彌撒祭獻只是一個「相對的」祭獻,因為它與基督在加爾瓦略山上唯一且獨一的祭獻相關聯。
首先,關於第一點,即基督是祂之前一切預像的成全;把握這一點,我們就能理解基督如何在祂自己身上完美地成全了在祂之前的事物。具體來說:從舊約可以清楚地看出,猶太人根據神的命令,必須每天獻兩隻無瑕疵的一歲羔羊作為全燔祭,一隻在早晨,一隻在傍晚,並配以調油的細麵和奠祭的酒。這被稱為日常祭,或永久的全燔祭,因為它每天不間斷地奉獻(出谷紀 29:38)。舊約的這種日常祭或永久全燔祭,是新約中彌撒祭獻的圖像或預像;因為正如舊約中奉獻無瑕疵的羔羊,新約中奉獻的是基督,祂是無玷的羔羊:「請看,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若望福音 1:29)。正如羔羊在會幕中奉獻,基督,天主的羔羊,在世界各地的天主教堂的祭台上奉獻。正如羔羊每日奉獻,基督這永恆的祭獻也每日在我們的祭台上奉獻(達尼爾 12:11)。正如羔羊在早晚奉獻,基督也從世界的開始到結束持續被奉獻(默示錄 13:8);因為雖然祂並非真的從世界開始就被殺,但可以說,通過服從和意願,祂是這樣被殺的。正如羔羊與細麵和酒一起奉獻,基督也每日在餅和酒的外形下奉獻。
逾越節羔羊的祭獻
逾越節羔羊的祭獻是由天主在以色列子民出埃及前不久設立的。它首次在他們出發前一天的晚上舉行;上主命令此後每年在正月十四日晚上舉行這個祭獻。要奉獻的羔羊應是一隻無瑕疵的一歲公羔羊,即它應健康,沒有任何疾病(出谷紀 12:3)。
只有猶太人有特權吃逾越節羔羊;除非先前受過割損,否則外邦人從未有此特權(出谷紀 12:43);因為,正如割損是洗禮的預像,在新約中,除非受洗,否則沒有人可以參與祭台上的祭獻;同樣,在舊約中,除非先前受過割損,否則沒有人可以吃逾越節羔羊,它是彌撒祭獻的預像。它被奉獻是為了紀念猶太人在埃及逾越節羔羊被殺之夜後所獲得的益處;因為那天天主擊殺了埃及所有的長子,卻沒有傷害猶太人的長子,並將他們從法郎的奴役中解救出來(戶籍紀 9:6)。這神秘地代表了為救贖人類而被殺的基督。聖保祿暗示了這一點,他說:「我們的逾越節羔羊基督已被祭殺作了犧牲」(格林多前書 5:7)。因為正如通過殺害逾越節羔羊和將血塗在門框上,以色列人從法郎的奴役和毀滅天使的刀下被解放出來;同樣,通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祭殺和祂寶血的傾流,人類從永恆的死亡和魔鬼的奴役中被解放出來。正如羔羊在晚上被殺,基督也在歷經四千年後為我們而死。正如羔羊由以色列全體會眾宰殺,基督也在全體猶太人呼喊「釘死祂,釘死祂」時被處死。
正如羔羊是無瑕疵的一歲公羔羊,基督在壯年時堅強地受苦,沒有任何罪惡的瑕疵或污點。正如羔羊的骨頭不可折斷,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肢體也沒有被打斷(若望福音 19:33)。
聖保祿致格林多人書:(格林多前書 10)
「為此,我親愛的,你們要逃避崇拜邪神的事。我好像對明白人說話;你們自己判斷我所說的吧。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身體嗎?因為餅只是一個,我們雖多,只是一個身體,因為我們眾人都共享這一個餅。你們看按血統的以色列人,那些吃祭物的,不是與祭台有分子的人嗎?那麼,我說什麼呢?是說祭邪神的肉算得了什麼?或是說邪神算得了什麼?不是,我說的是:外教人所祭祀的,是祭祀邪魔,而不是祭祀天主。我不願意你們與邪魔有分子。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邪魔的杯;你們不能共享主的筵席,又共享邪魔的筵席。」
請注意聖保祿如何將異教祭獻與聖體進行類比;前者是獻給邪魔的,後者是獻給天主的:「通過吃獻給雅威的動物肉,猶太人參與了為尊崇祂而舉行的祭獻和敬拜;通過領受主的身體和血,基督徒將自己與基督結合;同樣,那些參加偶像宴會的人,不是與假神(它們不存在)交往,而是與邪魔交往。」因此,聖體是獻給天主的祭獻。它不是一個新的祭獻,而是我們的主自我祭殺的延續,它超越了所有的時間和地點。在共融中,基督徒領受我們的主,也將自己奉獻給主:這是一種位格的交換。對早期基督徒來說,這種交換一定是非常明顯的,因為他們參與聖體盛宴意味著他們願意為宣認基督而死。
十字架是我們基督徒所知的唯一祭獻。然而,我們被告知,在默西亞的王國裡,「從日出到日落,我的名在異民中大受顯揚,到處有人為我的名焚香獻祭,並奉獻潔淨的祭品。」(瑪拉基亞 1:11)。因此,神聖的聖體是一個真正的祭獻,與十字架的祭獻相同。它是同一個祭品,由同一位大司祭奉獻:這是同一個奉獻。然而,聖體不僅僅是對一個祭獻的記憶;它本身就是一個完整的祭獻。它沒有給一次性奉獻的獨一祭獻增添任何東西;它就是那個祭獻。我們的大司祭基督,永遠活著為我們轉求(希伯來書 7:25),在聖體中繼續著始於第一個聖週五的奉獻行動。在每個祭獻中都有兩個要素:祭品的宰殺和將這祭品奉獻給天主的行動。祭品的宰殺在任何意義上都不重複;如果重複,那麼將彌撒視為至少是祭獻的重複就有一些理由了。但是,祭品,我們的主,只在十字架上被殺一次,那永遠不能重複;「因為基督既從死者中復活,就不再死;死亡不再統治祂了。」(羅馬書 6:9)。現在繼續的是那個祭品的奉獻,那個在提庇留統治時期在城外被殺一次的祭品。彌撒也不是重複;它是同一個奉獻行動的延續。我們的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奉獻了自己;當士兵刺穿祂的肋旁時,祂並沒有停止那個奉獻行動;祂永遠活著作為司祭為我們轉求,祂仍然通過祂司鐸的職務,將那時一次而永遠被破碎的身體、被傾流的血獻給祂的父。因此,我們宣告主的死亡,直到祂再來(格林多前書 11:26)。
聖保祿宣稱:「我們有一座祭台」(希伯來書 13:10),由此我們明白,他作為基督的僕人,不斷地奉獻祭獻(新約的祭獻),因為沒有祭獻,祭台是無用的,但我們確實有一個祭獻,它是新約的祭獻,它是為我們犧牲以供領受的基督的身體和血(聖體),因為基督宣告:除非你們吃我的肉,喝我的血,你們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若望福音 6:51)。有趣的是,所有古老的宗教都奉獻祭獻,並且是由司祭進行的,這是因為這是從亞當那裡流傳下來的、但已被腐化的真理的殘留。
必須理解的一點是,基督並沒有被重新釘十字架,而是在彌撒中我們臨在於加爾瓦略山,基督確實一次而永遠地被祭殺作為祭獻,因為這是一個不流血的祭獻,因為我們靈性地臨在於加爾瓦略山上的十字架腳下。我們在默示錄(第6章)中看到這一點,若望說:「我就看見在寶座和四個活物中間,並在長老們中間,有一隻羔羊站著,好像被殺過的。」得勝的君王,猶大支派的獅子,達味的根,在新而光榮的耶路撒冷中統治為王,在天上,當你看到祂時,祂看起來像什麼?一隻羔羊,看起來好像曾被殺過。為什麼?因為那就是聖若望在聖神內於主日在天上所看到的。這就是你在世上(在彌撒中)於主日,在聖神內所看到的,一個聖體禮儀。此外,我們在默示錄中讀到:「另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站在祭台旁,領受了很多乳香,為把眾聖徒的祈禱,連同乳香,一起獻在寶座前的金祭台上。乳香的煙,連同眾聖徒的祈禱,從天使的手中,升到天主面前。」(默示錄 8:3-4)。這不僅向我們表明,在彌撒中我們的祈禱被獻給天主,而且基督的神聖祭獻確實被奉獻在我們的祭台上,否則天使有什麼需要站在祭台旁呢,除非神聖的祭獻要在其上舉行?
彌撒祭獻與加爾瓦略祭獻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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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撒祭獻 |
加爾瓦略祭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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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是祭獻的禮物。 |
基督是祭獻的禮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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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鐸代表十字架上的基督。 |
基督是十字架上的司祭、祭品和祭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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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榮天主我們的父。 「你們應這樣做,為紀念我。」 耶穌將自己獻給祂的父——顯然是一個祭獻。 |
光榮天主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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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祝聖時,司鐸是基督。 |
基督是奉獻中的司祭,也是祭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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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祭台祝聖時,基督也是祭品。 |
基督是十字架上的受害者。 |
彌撒祭獻與十字架祭獻是相同的,因為有同一位司祭,同一個祭品,同一個奉獻。
罪過的赦免和恩寵的功勞是由十字架祭獻一次而永遠完成的。彌撒祭獻將這些恩寵應用於個人。
彌撒是基督賜給我們的一個方法,使我們能與祂同在加爾瓦略,在聖體龕前跪拜在祂面前,親近祂並向祂祈求。通過彌撒,我們的朝拜、讚美、感恩、補贖、賠補和祈求的行為獲得了新的和特別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