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倫多大公會議要理(羅馬要理)

特倫多大公會議教理書供堂區司鐸用(序言)

奉教宗庇護五世諭令頒行

引言

宗教教導的必要性

人的心智與理智具有這樣的本質:雖然人能憑藉勤奮刻苦的探求,自行研究並發現許多屬於認識天主真理的事情;然而,單靠人的自然之光引導,對於大多數能夠達成永恆救恩——即人被造並被形成為天主肖像與模樣的主要目的——的事物,人卻永遠無法認識或領悟。

誠然,正如宗徒所教導的,自創世以來,天主那看不見的事理,藉着所造之物,是可以明明可見、得以認識的:包括祂永遠的大能與神性。然而,那從萬世以來隱藏的奧秘,遠遠超越人所能理解的範圍;除非天主將這奧秘啟示給祂的聖徒們——祂願意藉着信德的恩賜,使他們認識這在外邦人中所隱藏的榮耀奧秘的豐富,那就是基督——否則人無論如何努力,也無法獲得這樣的智慧。

但是,既然信德來自聆聽,由此可見,為了獲得永恆救恩,在任何時代,具權威的導師的辛勞和忠信的職務是多麼必要;因為經上記載:「人若沒有宣講者,怎能聽見呢?若沒有被派遣,又怎能宣講呢?」

事實上,從創世之初,最仁慈、最良善的天主從未缺少對祂子民的照顧;祂在不同的時代、以不同的方式,藉着先知們向祖先們說話,並以符合時代與環境的方式,為他們指出一條通往天國幸福的穩妥而直接的道路。但是,正如祂曾預言,要賜下一位正義的導師,作為外邦人的光明,使祂的救恩直達地極;在這些最後的日子裏,祂藉着自己的兒子向我們說話,又從天上的輝煌榮耀中發出聲音,命令眾人都要聽從祂。此外,聖子賜下一些人作宗徒,一些人作先知,另一些人作牧者和導師,為宣講生命之道;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被各種教義之風搖曳、飄來飄去,而是持守信德的堅固根基,一同在聖神內被建造成為天主的居所。

為免有人領受從教會聖職人員而來的天主聖言——這聖言確實是基督的話——卻當作人的話語,同一位救主制定了祂的職務具有如此大的權威,以致祂對他們說:「聽你們的,就是聽我;輕視你們的,就是輕視我。」祂說這些話,不僅是對當時直接聽祂說話的人說的,也是對所有藉着合法繼承而履行聖言職務的人說的,並應許與他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世界的終結。

需要權威的天主教教理書

雖然在教會內,天主聖言的宣講絕不應中斷,但在我們這時代,確實更需要以超乎尋常的熱忱和虔誠,以純正健康的道理——如同生命之糧——來滋養和堅固信友們。因為假先知已去到世界上,要以各種乖謬的教義敗壞信友們的心智;對於這些人,上主曾說:「我沒有派遣先知,他們卻妄自奔跑;我沒有對他們說話,他們卻擅自預言。」

在這事上,他們運用撒殫的各種伎倆,其不虔敬的程度已達極致,以至於似乎無法將其限制在任何範圍內;倘若我們不依靠救主那光輝的許諾——祂曾宣告祂的教會建立在如此穩固的基礎上,以致陰間的門不能戰勝她——我們實在有理由懼怕,教會在今日被如此眾多的敵人四面圍困,受如此多的陰謀攻擊,恐怕會倒塌。

因為——且不提那些輝煌的國家,它們從前曾虔誠而聖潔地持守祖先傳下來的真正公教信仰,如今卻已迷失,偏離了真理的道路,並公開宣稱他們所謂的虔誠最好的依據,在於完全背棄祖先的信仰——如今沒有一個地區(無論多麼偏遠)、沒有一個地方(無論多麼安全)、沒有一處基督徒的角落,是這瘟疫未曾試圖暗中滲入的。

因為那些想要敗壞信友心智的人,知道他們不能親自與所有人直接接觸,從而將他們有毒的教義灌輸到人耳中,於是採用了另一種計劃,使他們能更輕易、更廣泛地散播錯誤和不虔敬。除了那些旨在推翻公教信仰的鴻篇巨著——防範這些著作或許不需要太多勞力或謹慎,因為其內容明顯是異端——他們還編寫了無數較小的書籍,這些書籍以虔誠的外表掩蓋其錯誤,以難以置信的輕易程度欺騙了單純者的無戒備心。

本項工作的性質

因此,特倫多大公會議的教長們,急於為如此巨大而有害的邪惡尋找補救良方,不僅滿足於針對我們這個時代的異端謬誤,決定了公教教義中較為重要的各點,而且認為進一步有必要為信友們在信仰最初步的基礎知識方面的教導,頒布一種形式和方法,供所有教會中那些合法承擔牧者和導師職責的人遵循。

誠然,許多人已致力於此類工作,並贏得了極大虔誠和學識的聲譽。但是教長們認為,最重要的事情是出版一本得到大公會議權威認可的著作,使牧者以及所有負有教導責任的人,能夠從中尋找並找到可靠的材料,用以建樹信友;使正如只有一個主、一個信德,也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和規定的形式,來提出信仰的各項真理,並教導基督徒履行一切虔誠的職責。

因此,既然這項工作的設計涵蓋了多種事項,不能認為大公會議的意圖是要在一卷書中,像那些聲稱完整論述宗教教義和教導的人的作品那樣,對基督信仰的所有真理作出極其詳盡的解釋。這樣的任務幾乎是無窮盡的辛勞,並且顯然不適合達到預期的目的。但是,大公會議既已承擔起教導牧者和照顧人靈者那些特別屬於牧職範圍、並適合信友理解能力的事項,其意圖是只論述那些能夠幫助牧者的虔誠熱忱履行教導職責的事項——倘若他們對更深奧的神學問題不太熟悉的話。

宗教教導的目的

因此,在我們詳細闡述這部教義綱要的各個部分之前,我們的目的是要先提出幾點觀察,牧者應當考慮並牢記在心,以便知道他的所有計劃、辛勞和努力,應當指向什麼目標(可以這麼說),以及如何更容易達到這個期望的目的。

認識基督

首要之事是要永遠記住:所有基督徒的知識都被歸結為一個單一的頭,或者更確切地說,用宗徒的話:「永生就是:認識你,唯一的真天主,和你所派遣來的耶穌基督。」因此,教會中的導師應當盡其所能,使信友們熱切渴望認識耶穌基督,並認識祂被釘在十字架上;使他們堅信,並以最誠摯的虔誠和熱愛相信,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字使我們必須藉以得救,因為祂是為我們的罪作了贖罪祭。

遵守誡命

但是,既然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便由此知道我們認識了祂,那麼接下來的考量——與前面緊密相連——就是要也向信友們強調:他們的生命不應在安逸和懶惰中度過,而應效法基督所行的一切,並以全副熱忱追求公義、虔敬、信德、愛德、忍耐、溫和;因為祂為我們捨棄了自己,是為了救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並洗淨我們,使自己擁有一個純潔的子民,熱愛善工。宗徒命令牧者們要講論和勸勉這些事。

愛慕天主

但是,既然我們的主和救主不僅宣告了,而且還以自己的榜樣證明了,法律和先知都依賴於愛;並且,按照宗徒所說,愛德是誡命的終向,也是法律的滿全,那麼無疑地,牧者的一項主要職責,就是盡最大的努力,激發信友們對天主向我們所施的無限美善的愛,使他們燃起某種神聖的熱情,強烈地被吸引到至善和全美之善那裡——依附於這善便是真實而堅實的幸福,正如那能與先知一同說的人所充分體驗到的:「在天上我除了祢,還能有誰?在地上除了祢,我也不別有所愛。」

這確實是宗徒所指出的那條更卓越的道路——當他將所有的教義和訓導都歸結於永不失效的愛德時。因為無論牧者提出什麼——無論是信德的操練、望德的操練,還是某種道德德行——都應同時如此強烈地強調對我們主的愛,以清楚地表明,所有完美的基督徒德行的工作,除了神聖的愛之外,不能有任何其他根源,也不能有任何其他目的。

宗教教導所需的方法

但是,正如在傳授任何類型的教導時,傳達的方式至關重要一樣,在向民眾傳授宗教教導時,方法也應被視為極其重要。

教導應適應聽者的能力

必須考慮年齡、能力、習慣和處境,以便教導者能向眾人成為眾人,為能將眾人贏得歸於基督,證明自己是個盡職的僕人和管家,並且像個善良忠信的僕人,配得上被他的主人委派管理許多事務。司鐸不可想像託付給他照顧的人都在同一水平上,以致他能遵循一種固定不變的教導方法,以同樣的方式引導所有人走向知識和真正的虔誠;因為有些人是新生嬰兒,有些人在基督內成長,還有少數人可以說是完全成熟的。因此,有必要考慮哪些人需要奶,哪些人需要更堅實的食物,並為每個人提供適當的教義滋養,使他們在靈性上成長,直到我們眾人都達到了信德和對天主兒子的認識的合一,成為完美的人,達到基督圓滿年齡的程度。宗徒以自己的榜樣將這一點教導給所有人,他說他向希臘人和野蠻人、向智慧人和愚拙人都有責任,從而使所有蒙召從事這項職務的人明白:在宣講信仰的奧秘和生活的誡命時,教導要如此適應聽者的能力和理解力,以致在堅強者的心智充滿靈性食糧的同時,弱小者也不會因找不到人為他們擘開餅而餓死,徒然求餅。

熱忱

我們傳授基督徒知識的熱忱也不應因為有時必須解釋那些看似卑微和不重要的事情而鬆懈——這些事情的解釋通常令人厭煩,特別是對於習慣沉思宗教中更深奧真理的心智而言。如果永生之父的智慧竟屈尊以我們血肉的卑微來到人間,教導我們天國生活的準則,那麼還有誰不被基督的愛所催迫,寧願在兄弟們中間成為微小的,如同一位母親撫育自己的孩子一樣,如此焦慮地渴望鄰人的得救,以致準備好——正如宗徒論到自己所說的——不僅將天主的福音,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交給他們呢?

研讀天主聖言

信友們應當受教導的所有教義,都包含在天主聖言中,而聖言存在於聖經和聖傳之中。因此,牧者應當日夜致力於研讀這些,牢記聖保祿對弟茂德的勸誡——所有照顧人靈的人都應將此視為對自己說的:「你要專心閱讀、勸勉和教導」,因為「凡受天主默感所寫的聖經,為教訓、為督責、為矯正、為教導人學正義,都是有益的,好使天主的人得以完善,預備行各樣善工。」

本教理書的劃分

全能天主所啟示的真理如此之多、如此之多樣,以至於要獲得對它們的認識,或者即使認識了,要如此牢記以便在需要時能夠輕鬆自如地解釋它們,並非易事。因此,我們在信德中的前輩們非常明智地將所有有關救恩的教義歸納為以下四個要點:宗徒信經、聖事、十誡和天主經。

論信經的部分包含了所有按照基督徒信德應當相信的內容,無論是關於認識天主、世界的創造與治理、人的救贖,還是善人的賞報與惡人的懲罰。論七件聖事的部分教導我們什麼是聖事的標記,以及它們可以說是恩寵的工具。論十誡的部分描述了與法律相關的一切,而法律的終向是愛德。最後,天主經包含了基督徒可以渴望、希望或祈求的一切事物。因此,對這四個部分的解釋——它們可以說是聖經的總綱——幾乎涵蓋了一個基督徒應當學習的一切。

如何使用本著作

因此,我們認為應該告知牧者們:每當他們在日常履行職責時,需要解釋福音中的某段經文或聖經的任何其他部分,他們會發現該段的主題內容已在上述四個要點中的某一點之下加以論述。他們應當回到這些要點,如同從中汲取他們教導的源頭。

例如,如果要解釋將臨期第一主日的福音:「在太陽、月亮和星辰上將有異兆……」,那麼有關其解釋的一切都包含在信經的這一條款中:「祂要來審判生者死者」;牧者通過在解釋中包含該條款的本質內容,便能同時教導他的子民關於信經和福音的內容。因此,每當他要傳授教導並解釋聖經時,他應遵守同樣的規則,將所有內容都參照這四個主要要點——正如我們所指出的,整部聖經的全部教義和教導都包含在這四個要點之下。至於順序,他可以自由選擇他認為最適合人和時代情況的順序。

## 信德

在準備和教導人學習主基督的教訓時,教父們首先從解釋信德的意義開始。效法他們的榜樣,我們認為最好先論述與這項德行相關的事。

雖然「信德」一詞在聖經中有多種意義,但我們在此只討論那種使我們完全服從於天主所啟示的一切的信德。

信德的必要性

對於如此理解的信德是得救所必需的,沒有人能合理地懷疑,尤其是因為經上記載:「沒有信德,不可能中悅天主。」因為既然天主為人所定的最終幸福這一目標遠遠超越人理智的理解範圍,因此必須由天主親自將這目標啟示給人。然而,這知識不是別的,正是信德;藉著信德,我們毫不猶豫地服從我們的聖教會——神聖的母親——教導我們是天主所啟示的一切;因為信徒不能懷疑那些以真理本身為作者的天主所啟示的事。由此我們看到,我們給予天主的這種信德與我們給予人類歷史記述者的信德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異。

信德的合一性

信德有程度的差異;因為在聖經中我們讀到這些話:「小信德的人哪!你為什麼懷疑?」以及「你的信德真大!」還有「求主增加我們的信德。」信德也有尊貴程度的差異,因為我們讀到:「信德沒有行為是死的」,以及「以愛德行事而成的信德」。但是,儘管信德的範圍如此廣泛,它在種類上卻是相同的,其定義的全部效力同樣適用於它的所有變體。信德如何多結果實,以及我們能從中獲得多大的益處,我們將在解釋信經條款時指出。

## 信經

基督徒應當持守的主要真理,就是那些由聖神默感、身為信德的領袖和導師的神聖宗徒們所分為信經十二條款的真理。因為他們從主那裡領受了命令,要作為祂的使者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講福音,他們認為擬定一份基督徒信德的綱要實屬明智之舉,好使眾人同心同德,說同樣的話,並使那些蒙召進入信德合一的人中間沒有分裂,而是同心合意,有相同的判斷。

宗徒們親自擬定的這份基督徒信德與望德的宣言,被稱為「Symbolum」(信經/標記);這名稱或是因為它由各個部分組成,每部分由一位宗徒貢獻,或是因為藉著它,如同藉著一個共同的標記和口令,他們能輕易地區分那些背棄信德的人、以及那些偷偷潛入、竄改天主聖言的假兄弟,與那些真正宣誓在基督旗幟下服役的人。

信經的劃分

基督信仰向信友們提出許多真理,這些真理無論是單獨或整體而言,都必須以確定而堅固的信德來持守。在這些真理中,首先且每個人都必須相信的,是天主親自教導我們、作為關於天主性體合一、三個位格的區別,以及特別歸屬於每一位的行動的真理的基礎與綱要。牧者應當教導,宗徒信經簡明地包含了這奧蹟的教義。

因為,正如我們那些以極大虔誠和精確度處理過這個主題的信德前輩們所觀察到的,信經似乎分為三個主要部分:第一部分描述天主性體的第一個位格,以及創造的驚人工程;第二部分描述第二個位格,以及人類救贖的奧蹟;第三部分描述第三個位格,我們成聖的頭和泉源;整個信經以多種最恰當的命題來表達。這些命題被稱為「條款」(Articles),這是來自教父們常用的一個比喻;因為正如身體的肢體由關節(articuli)劃分一樣,在這份信德宣言中,凡是需要與其他事物明確分開來相信的內容,都正確而適當地被稱為條款。

## 第一條:「我信天主,全能者父,天地萬物的創造者」

本條款的意義

以上這句話的含意是:我確切地相信,並毫無疑惑地宣認我信天主父,即至聖聖三的第一位,祂以祂的全能,從虛無中創造了天地以及其中的一切,並保存和治理萬物;我不僅從心底相信祂,並以口舌宣認這個信仰,而且以最大的熱忱和虔誠歸向祂,視祂為至善和至完美的善。

以上可作為這第一條款的簡要總結。但是,由於幾乎每一個詞語下都隱藏著偉大的奧蹟,牧者現在必須更仔細地加以講解,好使信友們,在天主所允許的範圍內,能懷著敬畏和戰慄,趨近瞻仰祂威嚴的光榮。

「我信」

「信」這個詞在這裡的意思不是指思考、推測、持有某種意見;而是,正如聖經所教導的,表達最深刻的確信,藉此,理智對啟示祂奧秘真理的天主,給予堅定而毫不猶疑的服從。因此,就這裡對這個詞的用法而言,凡是對任何事情堅定而不猶豫地確信的人,就被稱為相信。

信德排除懷疑

藉信德獲得的知識,不應因其對象不可見而被認為不那麼確定;因為我們認識這些對象的神聖之光,雖然不使它們成為明顯可見,卻不容許我們懷疑它們。因為那吩咐光從黑暗中照耀出來的天主,祂親自照亮了我們的心,為使福音不向我們隱藏起來,如同對那些喪亡的人一樣。

信德排除好奇

從以上所述可知,擁有這種信德的天上知識的人,是沒有好奇探究之心的。因為當天主命令我們相信時,祂不是要我們去探究祂神聖的判斷,或追問它們的理由和原因,而是要求一種不可動搖的信德,藉此心智滿足於對永恆真理的認識。事實上,既然我們有宗徒的見證說天主是真實的,而每個人都是撒謊者;並且,如果連一個莊重而明智的人肯定某事為真,我們都不相信他的話,反而要求他用論據或證人來證明他的陳述,那是傲慢和自以為是;那麼,那些聆聽天主自己的話語,卻要求為祂神聖而拯救人的教義提供理由的人,是多麼魯莽和愚蠢啊!因此,信德不僅必須排除所有懷疑,也必須排除所有對證明的渴望。

信德要求公開宣認

牧者也應教導說,那說「我信」的人,除了表明內心的服從(這是信德的內在行為)之外,也應公開宣認,並樂意地承認和宣告他內心所相信的。因為信友們應該被同樣的精神所激勵,這精神曾藉先知的口說:「我信,因此我說」,並且應效法宗徒的榜樣,他們回答民眾的首領說:「我們不能不說我們所看見和所聽見的事。」他們也應被聖保祿這些崇高的話所鼓勵:「我不以福音為恥,因為福音正是天主的德能,為使一切相信的人獲得救恩。」同樣也被另一些話所鼓勵,這些話明確肯定了這項教義的真理:「心裡相信,可使人成義;口裡承認,可使人獲得救恩。」

「在天主」

從這些話中,我們可以學到基督徒智慧的尊嚴和卓越何其崇高,以及我們對天主的美善應懷有何等感激之情。因為藉著信德的階梯,我們得以立刻攀登至對最崇高、最可欲之事的認識。

藉信德認識天主比藉理智更容易

基督徒的哲學與人的智慧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後者僅靠自然之光的引導,通過對可感知的對象和效果的推理緩慢前進,只有在長期而艱辛的研究之後,才能最終艱難地瞻望天主那不可見的事理,發現並理解萬物的第一原因和創造者。相反地,基督徒的哲學如此迅速地提升人的心智,使其毫無困難地穿透諸天,並在神聖之光的照耀下,首先瞻仰永恆的光源,並在其光輝中瞻仰一切受造之物;以致我們以最大的心靈喜悅體驗到,正如宗徒之長所說,我們被從黑暗中召喚到祂奇妙的光明中,並且相信,我們以說不出的喜樂而歡欣踴躍。

因此,信友們首先宣認相信天主,是正當的。我們與耶肋米亞先知一同宣告,天主的威嚴是無法理解的。因為,正如宗徒所說,祂住在不可接近的光中,沒有人見過,也不能看見;正如天主親自對梅瑟所說:「沒有人看見了我而還能活著。」心智若要上升到對至尊無比的天主的凝視,就必須完全脫離感官,而在今生,我們自然無法做到這一點。

藉信德認識天主更為清晰

然而,儘管如此,天主卻正如宗徒所說,並非沒有為自己留下證據:祂從天上施恩,賜下時雨和豐收的季節,用食物和歡樂充滿我們的心。因此,哲學家們對天主性體持有相當崇高的觀念,沒有將任何物質的、粗俗的或複合的東西歸於祂。他們視祂為一切美善的完美和豐滿,從祂那裡,如同從一個永恆、無窮的美善與仁慈的泉源,一切完美的恩賜湧流到所有受造物。他們稱祂為智者、真理的創造者和熱愛者、正義者、最仁惠者,並給了祂許多其他表達至高和絕對完美的稱號。他們承認祂巨大而無限的能力充滿每個地方,擴展到一切事物。

這些真理,聖經表達得更好、更清晰,例如以下經文:「天主是神」;「你們應當是完美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完美的一樣」;「萬物在祂眼前都是敞露的」;「天主的智慧和知識的富饒,多麼深厚!」;「天主是真實的」;「我是道路、真理、生命」;「祢的右手充滿正義」;「祢張開手,使一切生物都滿沾祢的恩惠」;以及最後:「我往哪裡去,才能逃離祢的神能?我往哪裡跑,才能逃離祢的面容?我若升到天上,祢在那裡;我若降到陰府,祢也在那裡。我若乘著清晨的翅膀飛去,住在海的最盡頭……」以及「上主說:難道我不是充滿天地嗎?」

藉信德認識天主更為確定

關於天主性體的這些偉大而崇高的真理,與聖經完全一致,哲學家們能夠通過研究天主的工程而得知。但即使在這裡,如果我們思考以下幾點,也能看到神聖啟示的必要性:首先,正如我們已經指出的,信德能清晰而立即地使粗魯和未受過教育的人認識那些只有學者才能通過長期研究才能發現的真理;其次,藉信德獲得的知識,比通過哲學探究得出的結果更為確定,更能避免錯誤。

藉信德認識天主更為豐富和崇高

然而,那種不能人人都通過默觀自然界而普遍獲得,而是那些被信德之光所照亮的人所特有的對天主性體的認識,該被認為是多麼崇高啊!

這種認識包含在信經的條款中,這些條款向我們揭示了天主性體的合一和三個位格的區別,並且也表明天主本身就是我們存在的終極目的,我們應從祂那裡期望享受天國的永恆福樂,正如聖保祿的話:「天主是尋求祂的人的報答者。」這些報答是多麼偉大,以及它們是否是人類知識所能企及,我們從以賽亞在宗徒之前很久所說的話中得知:「自世界開始,人未曾聽過,也未曾耳聞過;天主,除了祢以外,眼所未見,祢為等候祢的人所準備的,是何等美妙。」

天主的性體合一

從以上所述,也必須承認只有一位天主,而不是多位神。因為我們將至善和無限完美歸於天主,而至高和最完美的東西不可能為多個所共有。如果一個存有缺乏構成至高完美的任何東西,那麼它就是不完美的,就不能具有天主的性體。

天主的合一也由聖經的許多章節所證明。經上記載:「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上主。」又,上主命令說:「你在我面前不可有別的神。」此外,祂常藉先知告誡我們:「我是最先的,我是最後的,除我之外,沒有別的天主。」宗徒也明確宣告:「只有一個主,一個信德,一個洗禮。」

然而,如果聖經有時將受造物稱為「神」,我們不應感到驚訝。因為當聖經稱先知和民長為「神」時,並非按照外邦人的說法——他們出於愚昧和不敬,為自己形成多位神——而是以當時的一種說法來表達這些人因天主的恩賜而獲得的某種卓越品質或職能。

天主的位格多元

因此,基督徒的信德相信並宣認——正如尼西亞信經為確認這項真理所宣告的那樣——天主在其性體、實體和本質上是獨一的。然而,它更進一步,如此理解祂的獨一,以至於在三位一體中朝拜合一,在合一中朝拜三位一體。我們現在要接著講論這個奧蹟,因為它在信經中順序排在接下來的位置。

「父」

由於「父」這個稱呼有多種原因,我們必須首先確定它在當前這個例子中更恰當的意義。

天主因其創造者和治理者的身份而被稱為父

即使一些從未被信德之光照耀過的人,也設想天主是一個永恆的實體,萬物從祂那裡獲得起源,並靠祂的照顧而被治理和保存在其秩序和存在狀態中。因此,正如一個家庭的起源歸於父親,並由他的智慧和權威來治理,這些人從人間事物中推論,將「父」這個名字給予他們所承認的宇宙創造者和治理者的天主。聖經在希望表明創造萬物、至高權力和令人驚嘆的照顧應歸於天主時,也使用同一個名字。因此我們讀到:「祂不是你的父,祂創造了你,形成了你,造就了你嗎?」以及「我們不是共有一個父親嗎?不是同一個天主創造了我們嗎?」

天主因其藉恩寵收養基督徒而被稱為父

然而,特別是在新約中,天主更頻繁地、並且在某種意義上獨特地被稱為基督徒的父。基督徒「所接受的,不是使他們再陷於恐懼的奴僕之神,而是使他們成為義子的聖神,藉著祂,我們呼喊:『阿爸,父啊!』」因為「父賜給我們何等的愛情,使我們得稱為天主的子女,而且也真是如此。」「如果我們是子女,便是繼承者,是天主的繼承者,是基督的同繼承者。」基督是「眾多弟兄中的長子」,並且「不以稱我們為弟兄為恥」。因此,無論我們是看創造和照顧這個共同稱號,還是看屬靈收養這個特殊的稱號,信友們宣認相信天主是他們的父,都是正確的。

「父」這個名字也揭示了天主的位格多元

但是,牧者應當教導,在聽到「父」這個詞時,除了已經展開的觀念之外,心智還應上升到更崇高的奧蹟。在「父」這個名字下,神聖的諭示開始向我們揭示一個隱秘的真理,這個真理更加深奧,更深地隱藏在天主所居住的那不可接近的光中,而人的理性和理解力無法達到,甚至無法猜想其存在。

這個名字意味著,在天主性體的唯一本質中,我們不僅被提議相信一個位格,而是有位格的區別;因為在同一個天主性體中,有三位:父——不由任何人生成;子——在萬世之前由父所生;以及聖神——由父和子共發,同樣從永遠到永遠。

三位一體的教義

在天主性體的單一實體中,父是第一位,祂與祂的獨生子及聖神,是唯一天主和唯一的主,不是由於一個位格的單一性,而是由於一個實體的三位一體。這三位,如果斷言他們在任何方面不同或不平等,那將是不虔敬的,因此被理解為只在各自的屬性上有區別。因為父是非受生的,子是受生於父,而聖神由父和子共發。因此,我們承認三位具有相同的本質和實體,其方式是如此:我們相信,在宣認真實而永恆的天主時,我們要虔誠和恭敬地朝拜位格中的區別、本質中的合一,以及三位一體中的平等。

因此,當我們說父是第一位時,不應理解為在三位一體中有什麼第一或最後、更大或更小。任何信友都不要犯下這樣的不虔敬,因為基督宗教宣揚三位具有同樣的永恆、同樣的光榮威嚴。但是,既然父是沒有起始的起始,我們真實而毫不猶豫地肯定祂是第一位,並且正如祂藉著其獨特的父性關係而與其他位格區分開來,同樣,只有對於祂,才是真實地從永遠生了子。因為當我們在信經中一起念出「天主」和「父」時,這意味著祂永遠同時是天主和父。

關於三位一體奧蹟的實踐性勸誡

既然在這個最為深奧和困難的奧蹟的認識和解釋上,沒有比過於好奇的探究更危險,也沒有比錯誤更致命的了,讓牧者教導說,用來表達這個奧蹟的「性體」和「位格」這兩個術語應最嚴格地保留;並讓信友們知道,合一屬於本質,區別屬於位格。

但是,這些真理不應成為過於精細探究的主題,當我們記住「那探究威嚴的,必被光榮所壓倒」時。我們應滿足於信德給予我們的保證和確定性,即這些真理是天主親自教導我們的,懷疑祂的話是極端愚蠢和可悲的。祂曾說:「你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又說:「在天上作證的有三個:父、道和聖神,而這三位是一體的。」

然而,那靠天主的恩賜相信這些真理的人,應不斷懇求和祈禱天主和父——祂從虛無中創造了萬物,溫柔地治理一切,賜給我們權能成為天主的子女,並使人類心智認識三位一體的奧蹟——我說,讓他不停地祈禱,好使他有一天被接納進入永恆的帳幕,配得看見父的豐盈是何等偉大:父因凝視和理解自己,生了與自己相似且平等的子;以及那在兩者內完全相同且平等的愛——即由父和子所共發的聖神——如何將生者和受生者以永恆而不可分解的紐帶聯繫起來;並且因此,三位一體的本質是獨一的,而三個位格的區別是完美的。

「全能者」

聖經為了標記朝拜天主至聖之名應有的虔誠和 devotion,通常以多種方式表達祂的至高權能和無限威嚴;但牧者應首先教導,全能的力量最常被歸於祂。因此,祂論到自己說:「我是全能的天主。」又,雅各伯在打發他的兒子們去若瑟那裡時,這樣為他們祈禱:「願全能的天主使你們在他面前蒙恩。」在默示錄中也寫道:「那今在、昔在、將來來臨的全能者,上主天主。」在另一處,最後一天被稱為「全能天主的大日子」。有時同一個屬性用許多詞語來表達;例如:「在天主前沒有不能的事」;「難道上主的手短縮了?」;「祢願意時,祢的權能就在身邊」等等。

「全能者」一詞的含意

從這些不同的表達方式,可以清楚地看出「全能」這一個詞所包含的意義。藉著它,我們理解到沒有什麼是天主不能做的,也不可能在思想或想像中被構想出任何祂不能做的事。因為祂不僅能夠消滅所有受造之物,並且能夠瞬間從虛無中召喚出許多其他的世界——這固然是偉大的權能行使,在某種程度上仍在我們理解範圍內——祂還能做許多更偉大的事,是人類心智無法構想的。

但是,雖然天主能做一切,祂卻不能說謊、不能欺騙、也不能被欺騙;祂不能犯罪、不能停止存在、也不能對任何事無知。這些缺陷只與那些行為不完美的存有相容;但天主——祂的行為總是最完美的——被說成不能做這些事,僅僅是因為做這些事的能力意味著軟弱,而不是天主所擁有的那種對萬物的至高無限權能。因此,我們相信天主是全能的,以至於我們從祂那裡排除了一切與祂性體的完美沒有密切關聯和一致的事物。

為什麼信經中只提到全能

牧者應指出,信經中省略了天主的其他所有名字,只將「全能者」作為我們信仰的對象,這是恰當而明智的。因為通過承認天主是全能的,我們也必然承認祂是全知的,並承認萬物都服從於祂的至高權威和統治。當我們不懷疑祂是全能的時,我們也必須確信關於祂的一切其他事情——缺少這些事情,祂的全能就會變得完全不可理解。

此外,沒有什麼比深刻確信天主萬事都能,更能堅固我們的信德和激發我們的望德了;因為無論後來提出什麼作為信德的對象,無論多麼偉大、多麼奇妙、多麼超越自然秩序,一旦心智掌握了對天主全能的认识,就會毫不猶豫地輕易相信。不僅如此,神聖諭示所宣告的真理越偉大,心智就越樂意認為它們值得相信。如果我們期望從天上得到任何恩惠,我們不會因所期望的恩惠之偉大而氣餒,而是會因經常思想全能的天主沒有不能做的事而感到振奮和堅固。

對天主全能的信德的益處

因此,每當我們被要求為鄰人提供任何非凡的服務,或試圖通過祈禱從天主那裡獲得任何恩惠時,我們應特別以這種信德來武裝自己。在前一種情況中,它的必要性我們從主自己那裡學到,當祂責備宗徒的不信時說:「如果你們有像芥菜子那麼大的信德,你們向這座山說:從這裡移到那裡去,它必會移開;為你們沒有不可能的事。」在後一種情況中,從聖雅各伯的這些話中:「不過他應懷著信心祈求,絲毫不懷疑;因為懷疑的人,就像海裡的波濤,被風吹動,翻騰不已。這樣的人,不要妄想從主那裡得到什麼。」

這種信德也帶來許多益處和幫助。首先,它使我們養成一切謙遜和卑微的心態,正如宗徒之長的這些話:「所以,你們要屈服在天主大能的手下。」它也教導我們不要害怕那沒有理由害怕的地方,而唯獨害怕天主——我們自己和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掌握在祂的權能中;因為我們的救主說:「我要指示你們應當怕誰:當怕那殺了以後,有權柄投入地獄的那位。」這信德也有助於我們認識並頌揚天主對我們的無限仁慈。因為那默想天主全能的人,不可能如此忘恩負義,以至於不時常呼喊:「全能者為我做了大事。」

不是三個全能者,而是一個全能者

然而,當我們在這一條款中稱父為全能者時,不要讓任何人陷入錯誤,以為這個屬性只屬於父,而不屬於子和聖神。正如我們說父是天主、子是天主、聖神是天主,卻不是三位天主,而是一位天主;同樣,我們承認父是全能的、子是全能的、聖神是全能的,卻不是三位全能者,而是一位全能者。

我們特別稱父為全能者,因為祂是萬有的根源;正如我們也將智慧歸於子,因為祂是父的永恆聖言;將美善歸於聖神,因為祂是父和子的愛。然而,根據公教信仰的教導,這些以及類似的稱號,可以不加區別地應用於三位。

「創造者」

關於創造世界,我們現在即將解釋的內容,將顯示先前向信友們傳授天主全能的知識的必要性。如此驚人工程的奇妙產生,一旦對創造者無限權能的所有懷疑被消除,就更容易被相信。

因為天主形成世界時,不是用任何材料,而是從虛無中創造了它,並且不是出於強迫或需要,而是自發地、出於祂自己的自由意志。驅使祂創造的,沒有別的原因,只有將祂的美善通傳給受造物的渴望。祂在本質上是自足的,不需要任何東西,正如達味所表達的:「我對上主說:祢是我的天主,因為祢不需要我的財物。」

正如祂自己的美善影響了祂,使祂做了祂所願意做的一切事,所以在創造工程中,祂沒有遵循任何外在的形式或模型;而是凝視著——可以說是模仿著——包含在天主神聖理智中的普遍模型。這位至高的建築師,以無限的智慧和權能——這些是專屬於天主性體的特性——在起初創造了萬物。祂一發言,萬物便造成;祂一出命,萬物便創生。

「天地」

「天地」這兩個詞包括了天地之間的一切事物;因為除了諸天——先知稱之為祂手指的化工——祂還賜給太陽光輝,賜給月亮和星辰美麗;使它們可以作為時令、日子和年歲的記號。祂以確定而均勻的秩序安排天體,以致沒有什麼比它們不斷的運轉更多變,同時也沒有什麼比它們運轉中的多樣性更為固定。

精神世界的創造

此外,祂從虛無中創造了精神世界和無數天使來事奉和服侍祂;並以祂恩寵和德能的奇妙恩賜豐富和裝飾了他們。

魔鬼和其他背叛的天使從他們受造之初就獲得了恩寵,這清楚地從聖經的這些話中得出:「他(魔鬼)沒有站在真理中。」關於這個主題,聖奧斯定說:「在創造天使時,祂賜予他們好的意願,也就是純潔的愛,使他們依附於祂,在同一時刻賜給他們存在並以恩寵裝飾他們。」因此,我們相信聖善的天使從未有過缺乏善意——即對天主的愛。

至於他們的知識,我們有聖經的見證:「我主、國王,您真聰明,具有天主天使的智慧,能通曉天下一切事。」最後,受默感的達味將能力歸於他們,說他們是「大能的天使,執行祂的話」;因此,他們在聖經中常被稱為「大能者」和「上主的軍旅」。

但是,雖然他們都獲得了天上恩賜,卻有許多背叛了天主——他們的父和創造者,被從那些高貴的福樂住所拋出,被關進地獄最黑暗的深淵,在那裡為他們的驕傲承受永遠的懲罰。論到他們,宗徒之長說:「天主既然沒有寬容犯罪的天使,把他們用地獄的鎖鏈囚禁在幽暗中,等候審判。」

宇宙的形成

天主也命令大地安立在世界的中央,扎根於自己的基礎上,使山脈升起,平原下降到祂為它們所建立的地方。為使水不淹沒大地,祂設定了它們不得逾越的界限;使它們不再回來覆蓋大地。祂不僅用樹木和各類植物花卉覆蓋和裝飾了大地,而且還像祂已經使空中和水裡充滿一樣,使大地充滿了無數種類的生物。

人的產生

最後,祂用地上的塵土形成了人,如此創造和構成身體,使其成為不死不滅的——不是由於自然的力量,而是由於天主的恩賜。人的靈魂,祂按照自己的肖像和模樣創造;賜予他自由意志,並調和他的所有動作和慾望,使它們時時服從理智的指示。然後,祂加上了原初正義的奇妙恩賜,接著賜予他管理所有其他動物的權柄。牧者通過參考創世紀的神聖歷史,將能輕易熟悉這些事,用以教導信友。

「一切可見與不可見的事物」

因此,我們關於宇宙創造所說的,應理解為包含在「天地」這兩個詞中,並由先知這樣簡要闡述:「諸天是祢的,大地也是祢的;世界和其中的一切都是祢所奠定的。」尼西亞大公會議的教父們更簡潔地在他們的信經中加入了這些話:「一切可見與不可見的事物。」宇宙中存在的一切,我們承認由天主所造的一切,要麼屬於感官,包含在「可見」這個詞中,要麼是心智感知和理智的對象,由「不可見」這個詞來表達。

天主保存、治理和推動一切受造之物

然而,我們不應理解為天主是萬物的創造者和製造者,以至於祂的工程一旦被創造和完成之後,就能脫離祂的全能而繼續存在。因為,正如萬物從創造者的至高權能、智慧和美善獲得存在,除非不斷地由祂的照顧和產生它們的同樣權能所保存,否則它們會立刻回到它們的虛無中。聖經宣告這一點時說:「祢若不願意,什麼東西能夠存在呢?祢若不呼喚,什麼東西能夠保存呢?」

天主不僅以祂的照顧保護和治理萬物,而且還以內在的動力推動並促使一切運動和行動的事物去運動和行動,而且祂這樣做的方式是,雖然祂不排除次要原因,卻先於它們的行動。因為祂不可見的影響力延伸到萬物,正如智慧書所說:「祂大能地達致地極,溫柔地治理萬物。」這就是為什麼宗徒在向雅典人宣講他們所不認識而敬拜的天主時說:「祂離我們每人並不遠,因為我們生活、行動、存在都在祂內。」

創造是三位的工作

以上對於信經第一條款的解釋就足夠了。然而,補充以下一點或許並非多餘:創造是神聖而不可分割的聖三三位共同的工作——即父(根據宗徒的教義,我們在此宣告祂是天地的創造者)、子(聖經論到祂說:「萬物是藉著祂造的」),以及聖神(論到祂記載說:「天主的神在水面上運行」,又說:「因上主的一句話,諸天造成;因祂口中的一氣,萬象生成」)。

## 第二條:「我信耶穌基督,天主的獨生子,我們的主」

信這條款的益處

信德和宣認這條款所帶給人類的奇妙而豐盈的福分,我們從聖若望的這些話中得知:「凡明認耶穌為天主子的,天主就住在他內,他也住在天主內。」也從主基督的話中得知,祂為這真理的宣認宣告宗徒之長是有福的:「約納的兒子西滿,你是有福的,因為不是肉和血啟示了你,而是我在天之父。」因為這條款是我們救恩和救贖最堅固的基礎。

但是,為了最好地認識這些奇妙福分的果實,需要思考人從其墮落所帶來的災禍——即從天主安置我們原祖父母的那個極其幸福的狀態中墮落,因此,牧者應特別小心,讓信友們認識到這共同悲慘和災難的原因。

當亞當背離了對天主應有的服從,違反了「樂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都可吃;只有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要死」這條禁令時,他陷入了極其悲慘的境地,失落了他被安置時所擁有的聖德和義德,並且成為所有其他邪惡的受害者——這些邪惡已由神聖的特倫多大公會議更詳細地解釋了。

因此,牧者不應忘記提醒信友們,原罪的過犯和懲罰不僅限於亞當,而是從他——作為根源和原因——公正地遺傳給所有後裔。人類從其崇高的尊嚴墮落後,無論是人或天使的任何力量,都無法將它從墮落的境地中升起,恢復到它原始的狀態。為了補救這邪惡和修復這損失,必須讓那權能無限的天主子,披上我們血肉的軟弱,除去罪惡的無限重量,並用祂的血使我們與天主和好。

信這條款的必要性

對我們這項救贖——天主從起初就宣告了——的信德和宣認,現在和過去一直都是得救所必需的。在亞當犯罪後立即對人類宣告的定罪判詞中,救贖的希望已在這些話中顯明——這些話向魔鬼宣告了它將因人的救贖而遭受的損失:「我要把仇恨放在你和女人之間,你的後裔和她的後裔之間;她要踏碎你的頭,你要窺伺她的腳跟。」

天主後來又經常確認這個應許,並更清晰地顯現給那些祂特別寵愛的人;特別是對聖祖亞巴郎,天主常向他宣告這個奧蹟,但更明確的是當亞巴郎聽從天主的命令,準備祭獻他的獨生子依撒格時。天主說:「因為你做了這事,沒有為我惜獨生子,我必多多祝福你,使你的後裔繁多,如天上的星辰,如海邊的沙粒。你的後裔必佔領他們仇敵的城門,地上萬民都要因你的後裔獲得祝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從這些話很容易推斷出,那要將人類從撒殫殘酷的暴政中解救出來的那一位,將是亞巴郎的後裔;並且,雖然祂是天主子,祂也要按肉身生於亞巴郎的後裔。

不久之後,為了保存這應許的記憶,天主與亞巴郎的孫子雅各伯重新訂立了同樣的盟約。當雅各伯在異象中看見一個梯子直立在地上,頂端觸到天上,天主的使者在上面上下往來時,正如聖經所記載,他也聽見那倚靠在梯子上的上主對他說:「我是你父親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你躺臥的地方,我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你的後裔將如地上的塵土那麼多,你要向東西南北擴展;地上萬民都要因你和你的後裔獲得祝福。」

此後,天主不斷在亞巴郎的後裔和許多其他人身上,藉著重新喚起對同一應許的記憶,來激發他們對救世主的期待;在猶太國家和宗教建立之後,這應許為天主的子民變得更為人所知。預像標誌著,人們預言著,救世主和贖世主基督耶穌將帶給人類的是何等偉大的福分。事實上,那些心智被從上而來的光所照亮的先知們,預言了天主的誕生、祂在世時所行的奇事、祂的教義、品格、生活、死亡、復活,以及關於祂的其他奧秘情況,所有這些,他們都向人民宣告,如同在他們眼前發生一樣。除了前者指向未來,後者指向過去之外,我們無法辨別先知的預言與宗徒的宣講之間,以及古代聖祖的信德與基督徒的信德之間,有任何區別。

但我們現在要講論這條款的各個部分。

「耶穌」

耶穌是天主而人的專有名稱,意思是「救主」:這個名字不是偶然地、也不是由人的判斷或意願給予祂的,而是由天主的旨意和命令給予的。因為天使向祂的母親瑪利亞宣告說:「看,你將懷孕生子,並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後來,他不僅命令那與童貞女訂婚的若瑟給那孩子起這個名字,而且還解釋了為什麼要這樣叫祂。天使說:「達味之子若瑟,不要怕娶你的妻子瑪利亞,因為那在她內受生的,是出於聖神。她將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為祂要把自己的民族從他們的罪惡中拯救出來。」

在聖經中,我們遇到許多被稱為這個名字的人。例如,農的兒子若蘇厄(耶穌),他繼承了梅瑟,並以梅瑟所沒有的特權,將梅瑟從埃及解救出來的子民領入了應許之地;還有約匝達克的兒子(耶穌)司祭。但是,稱我們的救主為這個名字是多麼更為恰當啊!祂帶來光明、自由和救恩,不是只給一個民族,而是給各個時代的所有人——給那些受壓迫的人,不是受饑荒、或埃及、或巴比倫的奴役,而是坐在死亡的陰影下,被罪惡和魔鬼的痛苦鎖鏈所束縛;祂為他們買得了天國產業的權利,並使他們與天父和好!在那些被稱為同一名字的人身上,我們預見了主基督的預像,剛才列舉的那些福分正是藉著祂傾注在人類身上的。

其他所有根據預言要由天主安排賜給天主子的名字,都包含在「耶穌」這一個名字中;因為當它們部分地指向祂要賜給我們的救恩時,這個名字則包含了整個人類救恩的力量和意義。

「基督」

在耶穌這個名字上,加上了「基督」,意思是「受傅者」。這個名字表達了榮譽和職務,不是僅限於一項事物,而是許多事物共有的;因為在舊約中,司祭和君王——天主因他們職位的尊嚴,命令用油傅抹他們——被稱為「基督」(受傅者)。因為司祭以不間斷的祈禱將人民推薦給天主,向祂奉獻祭品,並從人類身上轉移祂的義怒。君王受託治理人民;法律權威、保護無辜和懲罰罪過主要屬於他們。因此,既然這兩種職能似乎代表天主在地上的威嚴,那些被任命為王室或司祭職位的人就用油受傅。此外,由於先知——作為永生天主的解釋者和使者——向我們揭示了天上的奧秘,並以有益的勸誡和對未來事件的預言,敦促人們改善生活,因此也慣常給他們傅油。

當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來到世上時,祂承擔了這三種角色:先知、司祭和君王,因此被稱為「基督」,祂是為履行這些職能而受傅——不是藉著人的手或地上的油膏,而是藉著祂天父的權能和神聖的油膏;因為聖神的圓滿和比任何其他受造物所能接受的更豐富的恩賜傾注,都注入了祂的靈魂。先知清楚地指出了這一點,他以這些話向救贖主說:「你愛正義,恨不義,因此天主,你的天主,以喜樂油傅你,勝過你的同伴。」依撒意亞先知也更明確地宣告:「上主的神臨於我,因為上主給我傅了油,派遣我向貧苦的人傳報喜訊。」

因此,耶穌基督是偉大的先知和導師,我們從祂那裡學到了天主的旨意,世界也藉著祂認識了天父。先知這個名字特別屬於祂,因為所有其他被尊為先知的人都是祂的門徒,主要被派遣去宣告那位要拯救所有人的先知的來臨。

基督也是司祭,誠然,不是按照舊約中肋未支派司祭的相同等級,而是按照達味先知所詠唱的那個等級:「你照默基瑟德的品位,永遠做司祭。」宗徒在致希伯來人書中充分而精確地發展了這個主題。

我們不僅承認基督作為天主,而且作為人、作為分享了我們性體的一位,是君王。關於祂,天使見證說:「祂要在雅各伯家為王,直到永遠;祂的王權沒有終結。」基督的這個王國是屬靈而永恆的,在地上開始,但在天上達至完美。祂以令人驚嘆的照顧,向祂的教會履行君王的職責:治理和保護她免受敵人的攻擊和陷阱,為她立法,並不僅賜給她聖德和義德,還賜給她持守的力量和權能。但是,雖然善人和惡人都在這個王國的範圍內,因此所有人按理都屬於它,但那些按照祂的命令度無玷和純潔生活的人,比其他人更多地體驗到我們君王至高的美善和恩惠。雖然祂出身於最顯赫的王室,但祂獲得這個王國不是通過世襲或其他人的權利,而是因為天主將人類性體所能承擔的所有權能、尊嚴和威嚴,作為人賜給了祂。因此,天主治將整個世界的治理交給了祂,並且在審判之日,萬物將完全而徹底地服從於祂的主權——這主權現已開始。

「天主的獨生子」

在這些話中,關於耶穌的更崇高奧蹟被提請信友們相信和默想:即祂是天主子,是真天主,與從永恆生了祂的父相似。我們也宣認祂是至聖聖三的第二位,在一切事上與父及聖神平等;因為在天主位格中,不應存在任何不平等或不相似,甚至不應想像存在,因為我們承認所有位的本質、意志和權能是同一的。這個真理既在聖經的許多章節中清楚啟示,也在聖若望的見證中崇高宣告:「太初有道,道與天主同在,道就是天主。」

但是,當我們被告知耶穌是天主子時,我們不應理解祂的誕生有任何屬地或屬血肉的成分;而是要堅信並虔誠朝拜那個從永遠父生子之誕生——這是一個理性無法完全構思或理解的奧蹟,在默想它時,我們彷彿被驚嘆所淹沒,應與先知一同呼喊:「誰能述說祂的世代呢?」關於這一點,我們要相信子與父有相同的性體、相同的權能和相同的智慧,正如我們在尼西亞信經的這些話中更充分地宣認的:「我信唯一的主、耶穌基督、天主的獨生子。祂在萬世之前,由父所生。祂是出自天主的天主,出自光的光,出自真天主的真天主。祂是聖父所生,而非聖父所造,與聖父同一性體。萬物是藉著祂而造成的。」

在用來闡明這種永恆產生方式的不同比喻中,從我們心智中思想的產生借用的比喻似乎最接近於說明它,因此聖若望稱子為「道」。因為正如我們的心智,在理解自身的某種意義上,形成了自身的形象——神學家用「道」這個詞來表達——同樣,就我們可以將人間事物比擬神聖事物而言,天主理解自身,就生了永恆的道。然而,更好的是默想信德所提出的內容,並以我們靈魂的真誠相信和宣認:耶穌基督是真天主和真人;作為天主,祂在萬世之前由父所生;作為人,祂在時間內由祂的童貞母親瑪利亞所生。

當我們這樣承認祂的雙重誕生時,我們相信祂是一個兒子,因為祂的神性與人性在同一位格內結合。關於祂神聖的世代,祂沒有兄弟或共同繼承者,因為祂是父的獨生子,而我們凡人則是祂手的化工。但如果我們考慮祂作為人的誕生,祂不僅稱許多人為兄弟,而且對待他們如同兄弟,因為祂接納他們分享祂父性產業的光榮。那些人就是藉信德接受了主基督,並以愛德的行為真正地將他們口頭宣認的信德表現出來的人。因此,宗徒稱基督為「眾多弟兄中的長子」。

「我們的主」

關於我們的救主,聖經記載了許多事。其中有些顯然適用於祂作為天主,有些適用於祂作為人,因為從祂的兩種性體,祂接受了屬於兩者的不同屬性。因此,我們真實地說基督是全能的、永恆的、無限的——這些屬性來自祂的神性;我們也論到祂說,祂受苦、死亡並復活了——這些顯然是屬於祂人性的屬性。

除了這些名稱外,還有其他一些名稱是兩種性體共有的;例如當我們在這條信經條款中說「我們的主」時。那麼,如果這個名稱適用於兩種性體,祂被稱為我們的主就是正確的。因為,正如祂與父一樣是永恆的天主,所以祂與父同樣是萬物的主;並且,正如祂與父不是一位天主和另一位天主,而是同一的唯一天主,同樣,祂與父也不是一位主和另一位主。

作為人,祂也有很多理由被恰當地稱為我們的主。第一,因為祂是我們的贖世主,將我們從罪惡中解救出來,祂理所當然地獲得了那權能,使祂真正是、並被稱為我們的主。這是宗徒的教導:

「祂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為此,天主極其舉揚祂,賜給了祂一個名字,超越所有名字,致使上天、地上和地下的一切,一聽到耶穌的名字,無不屈膝叩拜,無不口稱耶穌基督是主,以光榮天主聖父。」祂在復活後也論到自己說:「天上地下一切的權柄都交給了我。」

祂也被稱為主,因為兩種性體——人性和神性——在同一位格內結合;即使祂沒有為我們而死,祂也會藉著這令人驚嘆的結合,理當被立為一切受造物的共同主,特別是那些以全部靈魂的熱忱服從和事奉祂的信友們。

對我們主基督應盡的義務

因此,牧者應提醒信友們:我們從基督得名,被稱為「基督徒」;我們不能不知道祂恩惠的廣大,尤其是藉著祂信德的恩賜,我們能夠理解這一切。我們比其他人更有義務像忠信的僕人一樣,永遠將自己奉獻和祝聖於我們的贖世主和主。

事實上,我們在即將受洗時,在教堂門口就已經許諾了這一點;因為我們當時宣告棄絕魔鬼和世俗,毫無保留地將自己交給耶穌基督。但是,如果我們在登記成為基督的士兵時,以如此神聖而莊重的宣認將自己祝聖於我們的主,那麼,如果我們在進入教會、認識了天主的旨意和法律、領受了聖事的恩寵之後,卻按照世俗和魔鬼的規則和準則來塑造我們的生活,就好像我們在洗禮水中被洗淨時,是將我們的忠誠許諾給了世俗和魔鬼,而不是許諾給了主基督救主,我們豈不是該當受何等的懲罰!

有哪顆心會如此冷淡,以致不被這樣偉大的主向我們所施予的仁慈和善意所燃起愛火呢?祂雖然將我們視為祂用自己的血所贖回奴隸,掌握在祂的權能和主權之下,卻以如此熾熱的愛情擁抱我們,以至於稱我們不是僕人,而是朋友和兄弟!這無疑提供了最正義、或許也是最強有力的理由,促使我們永遠承認、尊敬和朝拜祂為我們的主。

## 第三條:「因聖神降孕,由童貞瑪利亞誕生」

本條款的重要性

從前一條款所述,信友們可以明白,天主在將我們從撒殫無情的暴政中解救出來,賜予我們自由時,已賜給了人類一項獨特而卓越的福分。但如果我們也將祂主要用以完成這項工程的計劃和方法置於眼前,那麼,我們確實將看到,沒有什麼比天主對我們的這份美善和恩惠更光榮、更宏偉的了。

本條款的第一部分:「因聖神降孕」

因此,牧者在解釋這第三條款時,應從闡述這奧蹟的偉大開始,聖經非常頻繁地將這奧蹟作為我們永恆救恩的主要泉源提出來讓我們默想。他應教導這條款的意義是:我們相信並宣認,同一位耶穌基督——我們唯一的主、天主子——當祂為了我們在童貞女腹中攝取人性血肉時,不像其他人那樣由男人精液受孕,而是以超越自然秩序的方式,即藉著聖神的德能受孕;使得同一位格,祂從永遠就是天主,成為了人——這是祂以前所不是的。

以上話語的意義如此,這從君士坦丁堡神聖大公會議的信經中清楚可知,該信經說:「祂為了我們人類,並為了我們的得救,從天降下,藉聖神由童貞瑪利亞取得肉軀,而成為人。」我們也發現同一真理由聖史若望闡明,他從主和救主自己的懷中汲取了對這最深奧奧蹟的認識。因為在宣告了神聖之道的本性如下:「太初有道,道與天主同在,道就是天主」之後,他總結說:「道成了血肉,寄居在我們中間。」

那道,即天主性體的一個位格,攝取了人性,其方式使得神人二性在同一個位格內結合。因此,這令人驚嘆的結合保存了兩種性體的行動和屬性;正如教宗聖大良所說:「較低性體的卑微並未被較高性體的光榮所吞噬,較低性體的攝取也未減少較高性體的光榮。」

「因聖神」

既然不應忽略對表達本條款之詞語的解釋,牧者應教導,當我們說天主子因聖神的德能降孕時,我們的意思並不是說只有聖三的這一位完成了降生成人的奧蹟。雖然只有子攝取了人性,但聖三的所有位格——父、子和聖神——都是這奧蹟的創造者。

基督徒信仰的一個原則是:天主在自身之外於創造中所做的一切,都是三位共有的,其中一位既不做得比另一位多,也不在另一位之外行動。但是,一位從另一位發出——這唯獨不能是三位共有的;因為子只由父所生,而聖神由父和子所共發。然而,任何從祂們外在發出的事物,都是三位的工程,沒有任何區別,而天主子的降生成人就屬於這後一類。

儘管如此,在那些所有位格共有的事物中,聖經常常將一些歸於這位,一些歸於那位。例如,將對萬物的權能歸於父,將智慧歸於子,將愛歸於聖神。因此,既然降生成人的奧蹟彰顯了天主對我們獨特而無限的愛,所以它在某種意義上特別歸於聖神。

在降生成人中,有些事是自然的,有些是超自然的

在這個奧蹟中,我們認識到有些事是超越自然秩序發生的,有些則是藉自然的力量發生的。因此,在相信基督的身體是由祂童貞母親最純淨的血形成時,我們承認人性的運作,因為所有身體形成的一個共同規律是,它們應由母親的血形成。

然而,超越自然秩序和人類理解的是:當聖母以這些話——「看!上主的婢女,願照祢的話成就於我吧!」——同意天使的宣告時,基督最神聖的身體立即形成,並且一個擁有理性使用能力的理性靈魂與之結合;因此,在同一瞬間,祂就成了完美天主和完美的人。這無疑是聖神令人驚嘆和讚歎的工程;因為按照自然秩序,理性靈魂只有在經過一段時間後才能與身體結合。

再者——這應使我們驚愕萬分——當基督的靈魂一與祂的身體結合,天主性就與兩者結合;因此,在同一時間,祂的身體被形成並被賦予生命,而天主性與身體和靈魂結合。

因此,在同一瞬間,祂是完美天主和完美的人,而最神聖的童貞在同一時刻懷孕了天主和人,因此真正而恰當地被稱為天主之母和人之母。天使向她宣告這點時說:「看,你將懷孕生子,並要給祂起名叫耶穌。祂將是偉大的,並被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事件的結果證實了依撒意亞的預言:「看,一位童貞女將懷孕生子。」依撒伯爾也宣告了同樣的真理,當她被聖神充滿,理解了天主子的降孕,並說:「我主的母親駕臨我這裡,這是我那裡得來的呢?」

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基督的身體是由無玷童貞的純淨血液,在沒有人類男性參與的情況下,僅憑聖神的運作而形成的;同樣,在祂降孕的那一刻,祂的靈魂就被充滿了天主之神豐盈的滿溢,以及一切恩寵的極其豐富的充盈。因為天主賜給祂聖神——正如聖若望所見證——不是限量地,如同賜給其他被聖德和恩寵所裝飾的人一樣;而是將一切恩寵的圓滿如此豐富地注入祂的靈魂,以致我們都從祂的滿盈中領受了。

雖然祂擁有那使聖潔之人得以成為天主義子的聖神,但祂不能被稱為天主的義子;因為既然祂是本性的天主子,義子的恩寵或名稱絕不能認為適用於祂。

如何從降生成人的奧蹟中獲益

這些真理包含了關於降孕這一令人讚歎的奧蹟似乎需要解釋的實質內容。為從中獲取豐盛的救恩果實,信友們應特別記住並經常反思:是天主攝取了人性;祂成為人的方式不僅無法言說,而且無法理解;最後,祂屈尊成為人,是為了使我們人能重生為天主的子女。當他們對這些主題有了成熟的思考後,讓他們以信德的謙卑,相信並朝拜本條款中所包含的一切奧蹟,不要放縱好奇的探究去調查和審視它們——這種嘗試幾乎總是伴隨著危險。

本條款的第二部分:「由童貞瑪利亞誕生」

這些話構成了本條款的另一部分。在解釋這部分時,牧者應相當勤奮,因為信友們有義務相信主耶穌不僅因聖神的德能降孕,而且還由童貞瑪利亞誕生。那位首先向世界宣告這大喜訊息的天使的話語,說明了我們應以何等的靈魂喜樂和愉悅來默想我們信德的這個奧蹟。天使說:「看,我給你們報告一個大喜訊,將為全民族所有。」天上軍旅所詠唱的詩歌也清楚地表達了同樣的情感:「天主在天受光榮,主愛的人在世享平安!」那時,天主向亞巴郎所做的輝煌應許——地上萬民將有一天因他的後裔獲得祝福——開始應驗;因為瑪利亞——我們真實地宣認並敬奉她為天主之母,因為她生下了既是天主又是人的那一位——是達味王的後裔。

基督的誕生超越自然秩序

但是,正如降孕本身超越自然秩序,同樣,我們主的誕生呈現在我們默想中的,也無不是神聖的。

此外,那用言語思想都無法表達其令人讚歎之處的是:祂從祂母親誕生,絲毫無損於她童貞母親的完整,正如祂後來從關閉和密封的墳墓中出來,以及門戶緊閉時進入祂門徒聚集的房間一樣;或者,舉個日常例子,正如太陽的光線穿透玻璃的堅實物質而不破壞或損傷它絲毫,同樣,耶穌基督以相似但更高超的方式從祂母親的子宮中誕生,而無損於她童貞母親的完整。因此,這無玷而永恆的童貞,正是我們頌揚的正當主題。這是聖神的工程,祂在聖子降孕和誕生時,如此恩待了這位童貞母親,以致在保護她永恆童貞完整無損的同時,賜予了她生育能力。

基督與亞當相比,瑪利亞與厄娃相比

宗徒有時稱耶穌基督為「第二個亞當」,並將祂與第一個亞當相比;因為正如在第一個亞當內眾人都死,照樣在第二個亞當內眾人都要復活;並且,如同在自然秩序中亞當是人类的父親,在超自然秩序中基督是恩寵和光榮的創造者。

我們也可以將童貞母親與厄娃相比,使第二個厄娃,即瑪利亞,與第一個厄娃相對應,正如我們已經表明第二個亞當,即基督,與第一個亞當相對應。厄娃因相信了蛇,將詛咒和死亡帶給了人類;而瑪利亞因相信了天使,成為了天主美善的工具,將生命和祝福帶給了人類。從厄娃我們生為義怒之子;從瑪利亞我們領受了耶穌基督,並藉著祂重生為恩寵之子。對厄娃說的是:「你要在痛苦中生育兒女。」瑪利亞則不受這條法律的約束,因為她保持了童貞完整無損,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她沒有經歷任何痛苦地生下了天主子耶穌。

降孕和誕生的預像和預言

因此,這令人讚歎的降孕和誕生的奧蹟既如此偉大又如此眾多,因此符合天主上智的安排,用許多預像和預言來標誌它們。為此,聖教父們將我們在聖經中遇到的許多事物理解為指向這些奧蹟,特別是在厄則克耳先知書中看到的那扇關閉的聖所之門;在達尼爾書中讀到的那塊未經人手從山巖上切下、變成一座大山充滿大地的石頭;在以色列眾首領的棍杖中唯獨亞郎的棍杖發了芽;以及梅瑟所看到那燃燒卻不被燒燬的荊棘叢。

聖史詳細描述了基督誕生的歷史;但是,既然牧者可以輕易查閱聖經,我們就無需再對這個主題多說了。

本條款教導的教訓

牧者應努力將這些奧蹟深深印在信友們的心智和心靈中——這些奧蹟是為教訓我們而記錄的:首先,藉著紀念如此偉大的恩惠,他們能對恩惠的創造者天主做出些許感恩的回報;其次,為了將這引人注目且獨特的謙遜榜樣放在他們眼前,作為效法的模範。

基督的謙遜與貧窮

有什麼比經常反思以下幾點更有用、更能克制人心中的驕傲和傲慢呢?即:天主如此謙卑自己,以至攝取了我們的脆弱和軟弱,為將祂的光榮通傳給我們;天主成為人;那「使天柱震動驚恐」(按:參閱約伯傳26:11)的一位,屈祂至高無上的無限威嚴來服侍人;那在天使朝拜於其下的主,卻誕生於世上!既然天主對我們如此美善,我問:我們還有什麼不該做,來證明我們服從祂的旨意呢?我們該以何等的意願和熱忱去愛、去擁抱、去履行一切謙遜的職責呢?

信友們也應思考基督在誕生時,在祂開始說話之前所教導的有益教訓。祂生在貧窮中;祂生為陌生人,在非祂自己的屋簷下;祂生在孤獨的馬槽裡;祂生在隆冬!因為聖路加這樣記載:「他們在那裡的時候,她分娩的日期滿了,便生了她的頭胎男兒,用襁褓裹起,放在馬槽裡,因為在客棧中為他們沒有地方。」福音作者還能用更謙卑的詞語來描述那充滿天地的威嚴和光榮嗎?他不是說客棧裡沒有地方,而是說沒有地方容納那位說「世界和其中的一切都是我的」的那一位。正如另一位福音作者所表達的:「祂來到了自己的領域,自己的人卻沒有接受祂。」

人的高貴與尊嚴

當信友們將這些事放在眼前時,讓他們也反思:天主屈尊攝取了我們血肉的卑微和軟弱,是為了將人提升到最高程度的尊嚴。僅此一項反思——即那位真實而完美的天主成為了人——就提供了足夠的證據,證明天主的恩惠賦予了人類何等崇高的尊嚴;因為我們現在可以誇耀,天主子是我們骨中之骨、肉中之肉——這是一項連天使也沒有的特權,因為宗徒說:「祂沒有援助天使,而是援助了亞巴郎的後裔。」

屬靈誕生的責任

我們也必須小心,免得對我們造成極大損害的是,正如在白冷客棧裡沒有地方容納祂降生一樣,同樣,現在,在祂取了肉軀誕生之後,祂在我們心中也找不到地方可以屬靈地誕生。因為祂極其渴望我們的得救,這屬靈的誕生正是祂最懇切關懷的目標。

因此,正如祂藉著聖神的德能,以超越自然秩序的方式,成為人並誕生,是聖潔的,甚至是聖潔本身;同樣,我們有責任「不是由血氣,也不是由肉慾,也不是由男慾,而是由天主所生」;作為新的受造物,在聖神的新穎中度生,並保持那種靈魂的聖潔和 purity,這非常適合那些由天主聖神重生的人。這樣,我們將在某種程度上反映天主子神聖降孕和誕生的模糊形象——這是我們堅定信德的對象,我們相信這些,並在一個隱藏的奧蹟中,尊敬和朝拜天主的智慧。

## 第四條:「在般雀比拉多執政時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死而被安葬」

本條款的重要性

認識本條款是多麼必要,以及牧者應多麼勤奮地在信友們心中激發經常記念我們主受難的熱忱,我們從宗徒的話中得知,他說他只知耶穌基督,並這位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因此,牧者應盡最大的謹慎和努力,對這個主題進行透徹的解釋,好使信友們被如此巨大恩惠的紀念所感動,能完全投身於默觀天主對我們的美善與慈愛。

本條款的第一部分:「在般雀比拉多執政時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

本條款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我們將在後面論述)提出讓我們相信:當提庇留凱撒在位時,般雀比拉多擔任猶太省總督期間,主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祂被抓捕、受嘲弄、遭凌辱,並受各種酷刑,最後被釘在十字架上。

「受難」

毫無疑問,祂的靈魂按其低級部分,能感受到這些苦難;因為既然祂真實地攝取了人性,其必然結果就是祂真實地、並在祂的靈魂中,體驗到最劇烈的痛苦。因此救主說:「我的心靈憂悶得要死。」

雖然人性與天主位格結合,祂仍如沒有這種結合一樣,深刻地感受到祂受難的痛苦,因為在耶穌基督同一位格內,保留了兩種性體——人性和神性——的屬性;因此,那能受苦和會死的,仍然能受苦和會死;而那不能受苦和永生的,即祂的天主性,則繼續是不能受苦和永生的。

「在般雀比拉多執政時」

既然我們在此發現如此仔細地記載耶穌基督在般雀比拉多擔任猶太總督時受難,牧者應解釋其原因。通過確定時間——我們發現宗徒保祿也這樣做——如此重要和如此必要的事件就能更容易被所有人查證。此外,這些話表明救主的預言確實應驗了:「他們要把祂交給外邦人,受戲弄、鞭打並被釘在十字架上。」

「被釘在十字架上」

祂恰好在十字木架上受苦受死,這也必須歸因於天主特定的旨意,該旨意命定:生命應從死亡來臨的那條道路返回。那曾用(一棵樹的)木頭戰勝我們原祖父母的蛇,被基督在十字木架上擊敗了。

教父們詳細討論過的其他許多理由也可以引述,以證明我們的救贖主死在十字架上比其他任何方式更為合適。但是,正如牧者將要說明的,對信友們來說,知道救主選擇了這種死亡,因為它似乎更適合、更恰當於人類的救贖,這就足夠了;因為確實沒有比這更可恥、更羞辱的死亡了。不僅在外邦人中,十字架的刑罰被視為可詛咒的、充滿羞恥和惡名,甚至在梅瑟法律中,也稱凡掛在木頭上的為可詛咒的。

受難史的重要性

此外,牧者不應忽略本條款的歷史部分,這部分已由神聖的福音作者如此仔細地陳述;好使信友們至少能熟悉這個奧蹟的主要點,也就是那些似乎更為必要、能證實我們信德真理的內容。因為基督徒的信仰和宗教正是奠基於這條款,如同奠基於其基礎之上;如果這個真理被堅固地確立,其餘一切都穩固了。事實上,如果有一件事比其他事更令人類的心智和理解力感到困難,那無疑就是十字架的奧蹟,它毫無疑問應被視為所有奧蹟中最困難的;以至於我們只能非常艱難地掌握這個事實:我們的得救依賴於十字架,以及依賴於那位為我們被釘在其上的那一位。然而,正如宗徒所教導的,我們在此可以驚歎天主奇妙的照顧;因為,既然在天主的智慧中,世界憑智慧未能認識天主,天主就樂意用宣講的愚拙來拯救那些相信的人。那麼,先知們在基督來臨之前,以及宗徒們在祂死而復活之後,如此努力地使人類確信祂是世界的救贖主,並使他們服從被釘者的權能與順從,也就不足為奇了。

救主受難和死亡的預像與預言

因此,既然沒有什麼比十字架的奧蹟更超越人類理性所能達到的範圍,主在人類墮落之後,就不斷地藉著預像和預言來標誌祂聖子將要受的死亡。

僅舉其中幾個預像為例。首先,亞伯爾——他成為他兄弟嫉妒的犧牲品;依撒格——他被命令獻為祭品;猶太人出埃及時所宰殺的羔羊;以及梅瑟在曠野中高舉的銅蛇,都是主基督受難和死亡的預像。

至於先知們,有多少先知預言了基督的受難和死亡,這是眾所周知,無需在此詳述的。且不說達味——他的聖詠涵蓋了救贖的所有主要奧蹟,尤其是依撒意亞的預言是如此清晰和生動,以致與其說他預言了未來的事件,不如說他記錄了過去的事件。

本條款的第二部分:「死而被安葬」

基督確實死了

牧者應解釋,這些話提出讓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在被釘十字架後,確實死了並被安葬。將此作為一個單獨的信仰對象提請信友們注意,並非沒有正當理由,因為曾經有人否認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因此,宗徒們有正當理由認為,應該用本條款所包含的信仰教義來反對這種錯誤,而這教義的真實性已由所有福音作者的共同見證所證實——他們都記載耶穌交付了靈魂。

此外,既然基督是真實而完美的人,祂當然會死。當靈魂與身體分離時,人就死了。因此,當我們說耶穌死了時,我們的意思是祂的靈魂與祂的身體分離了。然而,我們不承認天主性與祂的身體分離了。相反地,我們堅信並宣認,當祂的靈魂與身體分開時,祂的天主性始終既與墳墓中的身體結合,也與在古聖所中的靈魂結合。天主子必須死,為能藉著死亡,毀滅那擁有死亡權勢者——即魔鬼,並釋放那些因怕死而一生受奴役的人。

基督自由地死去

主基督有一個特殊的特權,就是祂在自己決意要死的時候死去,與其說是因外在的暴力而死,不如說是因內心的同意而死。不僅祂的死亡,連同祂死亡的時間和地點,都是由祂親自指定的。因為依撒意亞這樣寫道:「祂是因為自己的意願而被奉獻。」主在受難前也這樣論到自己:「我捨掉我的生命,為能再取回它。沒有人能奪去我的生命,是我甘心情願捨掉它的。我有權捨掉它,也有權再取回它。」至於祂死亡的時間和地點,當黑落德陰險地圖謀祂的性命時,祂說:「你們去告訴這個狐狸:看,我今天、明天驅魔治病,第三天我的事就完成了。但是,今天、明天以及後天,我必須前行,因為先知不應死在耶路撒冷外。」因此,祂不是非自願或被迫地,而是完全出於自由意志奉獻了自己。祂迎向祂的敵人說:「我就是」,並且祂自願忍受了不義和殘酷對祂施加的一切懲罰。

默想基督的死亡應激發我們的愛與感恩

當我們默想救贖主的苦難和一切折磨時,沒有什麼比想到祂是自願忍受這一切更能激動我們靈魂的了。如果有人為我們的緣故忍受各種痛苦,不是因為他選擇了它們,而僅僅是因為他無法逃避,我們不會認為這是很大的恩惠;但如果他自由地忍受死亡——他本有能力避免——且完全是為了我們的緣故,這確實是一項如此巨大的恩惠,以致即使是最感恩的心,也無力回報,甚至無力感受到應有的感謝。由此我們可以想見耶穌基督對我們的超越而強烈的愛,以及祂對我們感恩之情的神聖而無限的權利。

基督確實被安葬了

當我們宣認祂被安葬時,我們並不是將此作為條款中一個獨特的部分,好像它提出了任何未包含在我們關於祂死亡所述內容中的新困難;因為如果我們相信基督死了,我們也就能輕易相信祂被安葬了。「被安葬」這個詞被加入信經,首先,是為了使祂的死亡更加確定,因為一個人死亡的最有力證據就是證明他的身體被埋葬了;其次,是為了使祂復活的奇蹟更加真實可信和光輝燦爛。

然而,我們不相信只有基督的身體被埋葬了。上述話語提出的主要信仰對象是:天主被安葬了;正如根據公教信仰的規則,我們也極其真實地說天主死了,以及天主由童貞女所生。因為既然天主性從未與被安放在墳墓中的祂的身體分離,我們真實地宣認天主被安葬了。

基督安葬的具體情況

至於祂安葬的方式和地點,聖史們所記載的內容對牧者來說就足夠了。然而,有兩件事需要特別注意:其一,基督的身體在墳墓中完全沒有腐朽,正如先知的預言:「祢不會讓祢的聖者見到腐朽」;其二,這關係到本條款的各個部分:安葬、受難以及死亡,都是應用於基督耶穌,不是作為天主,而是作為人。受苦和死亡只屬於人性;然而它們也歸於天主,因為,顯而易見,這些詞語被恰當地應用於那位既是完美天主又是完美人的同一位格。

關於受難的有益思考

當信友們掌握了這些知識之後,牧者接著應解釋基督受難和死亡中那些能使他們——如果不能理解,至少能默想——如此驚人奧蹟的浩瀚之處的細節。

受苦者的尊嚴

首先,我們必須思考是誰在忍受這一切。祂的尊嚴,我們無法用言語表達,甚至無法用心智構想。聖若望論到祂說,祂是那「與天主同在的道」。宗徒用崇高的詞語描述祂,說祂就是「天主所立為萬物的承繼者,並藉著祂造成了世界的那一位。祂是天主光榮的輝映,天主本體的真相,以自己大能的話支撐萬有;當祂滌除了罪惡之後,便坐在高天至尊者的右邊。」總之,耶穌基督,這位天主而人,在受苦!創造者為祂的受造物受苦,主人為祂的僕人受苦。那一位——藉著祂、為著祂、並由祂萬物存在——在受苦。

因此,當祂在如此眾多的痛苦積聚下掙扎時,整個宇宙的框架都震動了,這並不令人驚訝;因為正如聖經告訴我們的,「大地震動,巖石崩裂,遍地黑暗;太陽無光。」那麼,如果連無聲無生命的自然界都對其創造者的苦難表示同情,讓信友們思考,他們作為這建築物中的活石,該用怎樣的淚水來表達他們的悲傷。

基督受苦的原因

救主受苦的原因也應加以解釋,好使天主對我們的偉大而強烈的愛能更充分地顯現。如果有人問天主子為何忍受祂最痛苦的受難,他會發現,除了從我們原祖父母繼承的罪債之外,主要原因是從創世之初到現在所犯下的,以及直到世界終結將要犯下的種種罪惡和罪行。在祂的受難和死亡中,天主子我們的救主,旨在為所有時代的罪過作補償和塗抹,並為它們向祂的父獻上圓滿而充足的賠補。

此外,為了增加這奧蹟的尊嚴,基督不僅為罪人受苦,甚至為那些所有祂所忍受的折磨的始作俑者和執行者受苦。宗徒在致希伯來人的書信中提醒我們這一點,他說:「請你們仔細想想,祂怎樣忍受了罪人對祂這樣的反對,免得你們灰心喪志。」所有那些屢次陷入罪惡的人,都涉及這罪責;因為,正如我們的罪惡將主基督置於十字架的死亡,那麼那些沉溺於罪惡和不義中的人,就他們所能做到的,是再次將天主子釘在十字架上,並加以戲弄。這罪責在我們身上似乎比在猶太人身上更為巨大,因為根據同一位宗徒的見證:「如果他們知道,決不會將光榮的主釘在十字架上」;而我們,相反地,宣稱認識祂,卻以我們的行為否認祂,似乎在某種程度上向祂施加暴力。

基督被父和祂自己所交付於死

但是,主基督也被父和祂自己所交付於死,聖經為此作證。因為在依撒意亞書中,(天主父)說:「為了我百姓的罪惡,我打擊了他。」在同一先知稍早之前,充滿天主之神,當他看到主滿是鞭傷和創傷時,他喊道:「我們都像羊一樣迷了路,每人都轉向自己的路;上主卻把我們眾人的罪過都加在他身上。」但關於聖子,經上記載:「如果他為罪過獻出自己的生命,他將看到長久的後裔。」宗徒用更強烈的語言表達了這點,為了顯示我們這一方應如何充滿信心地信賴天主無限的仁慈和美善,他說:「祂既然沒有憐惜自己的兒子,反而為我們眾人把祂交出了,豈不也把一切與祂一同賜給我們嗎?」

基督受難的痛苦

牧者接下來要講授的是救贖主受難的痛苦。如果我們牢記,僅僅是預期祂將要忍受的折磨和痛苦,祂的汗就變得像血滴,滴在地上,那麼我們必須立即認識到,祂的悲傷已無以復加。如果即將來臨的邪惡的想法本身就是壓倒性的——血汗表明了這點——那麼我們該認為它們實際的忍受會是怎樣的呢?

主基督承受了最極致的心靈和身體的痛苦,這是確定的。首先,祂身體上沒有一個部位不曾體驗到最折磨人的痛苦。祂的手腳被釘子釘在十字架上;祂的頭被荊棘刺傷並被蘆葦擊打;祂的臉被唾沫弄髒並被拳頭擊打;祂的全身佈滿鞭傷。

此外,各階層和各種身份的人都聚集起來反對主,反對祂的基督。外邦人和猶太人是祂受難的策劃者、發起者、執行者:猶達斯出賣了祂,伯多祿否認了祂,其餘的人都遺棄了祂。

當祂懸掛在十字架上時,我們豈不是不知該為哪樣哀慟:是祂的痛苦,還是祂的恥辱,或是兩者兼有?確實,沒有比這更可恥、更殘酷的死法能被想像出來的了。這通常是為最罪大惡極的犯人保留的刑罰,一種因緩慢而加劇了精妙痛苦和折磨的死亡!

祂身體的構造和組織也加劇了祂的痛苦。由聖神的德能所形成,祂的身體比其他人的身體更完美、更精妙地組織,因此被賦予了更優越的感受性,對它所承受的一切折磨有更敏銳的感覺。

至於祂內心的靈魂痛苦,那無疑也是極端的;因為那些必須忍受折磨和酷刑的聖人們,並非沒有來自天上的安慰,這安慰不僅使他們能耐心地承受他們的苦難,而且在許多情況下,使他們在苦難中感到充滿內心的喜樂。宗徒說:「現在我為你們受苦,我覺得高興,因為我為基督的身體——教會,在我的肉身上,補充基督苦難所欠缺的。」又在另一處說:「在各樣困苦中,我充滿了安慰,我極其喜樂。」然而,我們的主基督卻沒有用任何甜蜜的混合物來調和祂受難的苦杯,而是允許祂的人性如此敏銳地感受每一種折磨,好像祂只是人,而不是同時是天主。

基督受難的果實

現在只剩下牧者要仔細解釋從基督受難中湧流出來的祝福和益處。首先,我們主的受難是我們脫離罪惡的解救;因為正如聖若望所說:「祂愛了我們,並用自己的血洗淨了我們的罪。」宗徒說:「你們從前因犯罪和未受割損的肉身是死的,天主卻使你們與基督一起生活,赦免了我們的一切過犯,塗抹了那反對我們的、告發我們違誡的罪狀,把它從中除去,釘在十字架上。」

其次,祂將我們從魔鬼的暴政中解救出來,因為我們主自己說:「現在就是這世界應受審判的時候,現在這世界的元首要被趕出去;至於我,當我從地上被舉起來時,便要吸引眾人來歸向我。」

再者,祂償付了我們罪孽應得的刑罰。既然沒有比這更中悅、更可接受的祭品能獻給天主,祂便使我們與父和好,平息了祂的義怒,使祂對我們施恩。

最後,藉著除去我們的罪惡,祂為我們打開了天堂——這天堂因人類的共同罪惡而關閉。宗徒指出這點時說:「我們藉著耶穌的血,可以放心大膽地進入至聖所。」在舊約中,我們也不乏這奧蹟的預像和圖像。因為那些在大司祭死前被禁止返回祖國的人預表:沒有人——無論他的一生多麼正義和聖潔——能在永恆的大司祭耶穌基督死亡之前進入天國;而藉著祂的死亡,祂立即為那些藉聖事得以淨化、並被賦予信、望、愛三德而成為祂苦難參與者的人,打開了天堂。

基督的受難:補贖、祭獻、救贖、榜樣

牧者應教導,所有這些不可估量的神聖祝福,都是從基督的受難流向我們。首先,因為耶穌基督以一種奇妙的方式為我們的罪向天主父所作的補贖,是圓滿而完全的。祂為我們的贖價所付出的代價,不僅足夠且等同於我們的債務,而且遠遠超過了它們。

再者,(基督的受難)是一項最蒙天主悅納的祭獻,因為當它由祂的聖子在十字架的祭壇上奉獻時,完全平息了父的義怒和 indignation。宗徒使用「祭獻」這個詞時說:「基督愛了我們,並為我們交付了自己,作為獻與天主的馨香供物和祭品。」

此外,它是一項救贖,關於此,宗徒之長說:「你們不是用能朽壞的金銀等物,由你們祖傳的虛妄生活方式中被贖出來的,而是用寶血,即無玷無瑕羔羊基督的寶血。」而宗徒教導說:「基督由法律的咒罵中贖出了我們,為我們成了可咒罵的。」

除了這些無與倫比的祝福之外,我們還獲得了另一項極其重要的祝福:即,僅在受難中,我們就擁有了一切德行操練最光輝的榜樣。因為祂展示了忍耐、謙遜、崇高的愛德、溫良、服從和堅定不移的靈魂力量——不僅是為正義而受苦,而且是在面對死亡時——以致我們可以真實地說,僅在祂受難的那一天,我們的救主就在祂自己的身上,生動地體現了祂整個公開傳教期間所灌輸的所有道德誡命。

勸誡

我們已簡要地提供了這關於主基督拯救的受難和死亡的解釋。但願這些奧蹟常常在我們心中,願我們學會與我們的主一同受苦、死亡和被安葬;好使我們從今以後,拋棄一切罪惡的玷污,與祂一同復活到新生命,最終,藉著祂的恩寵和慈悲,配得參與天國的光榮!

## 第五條:「祂下降陰府,第三日從死者中復活」

本條款的重要性

認識我們主耶穌基督被安葬的光榮——我們上次論述了這個主題——是非常重要的;但對信友們來說,更為重要的是認識祂藉著征服魔鬼並掠奪陰府住所而獲得的輝煌勝利。我們現在要講論的,就是這些勝利,以及祂的復活。

雖然後者向我們呈現了一個可以恰當地作為單獨、明確標題來處理的主題,但效法聖教父們的榜樣,我們認為將其與祂下降陰府結合起來論述是合適的。

本條款的第一部分:「祂下降陰府」

因此,在本條款的第一部分,我們宣認:基督死後,祂的靈魂立刻下降陰府,並在那裡停留,直到祂的身體留在墳墓中的那段時間;並且,基督的同一位格同時在陰府和墳墓中。這不應引起驚訝;因為,正如我們已多次說過的,雖然祂的靈魂與祂的身體分離,但祂的天主性從未與祂的靈魂或身體分開。

「陰府」

由於牧者解釋「陰府」一詞在此處的意義,可以為本條款的解釋提供相當多的啟發,故應注意:此處「陰府」一詞並非指墳墓,正如有些人——既不虔敬又無知——所想像的那樣;因為在前一條款中我們已得知主基督被安葬了,宗徒們在傳授一條信德條款時,沒有理由用其他更晦澀的詞語重複同一件事。

因此,這裡的「陰府」指的是那些秘密的居所,其中拘留著尚未獲得天堂福樂的靈魂。這個詞在聖經中常以這種意義使用。因此,宗徒說:「致使上天、地上和陰府的一切,一聽到耶穌的名字,無不屈膝叩拜」;在宗徒大事錄中,聖伯多祿說主基督「已經復活了,解除了陰府的痛苦」。

被稱為「陰府」的不同居所

這些居所並非性質都相同,因為其中有那個最可憎、最黑暗的監獄,受罰者的靈魂與不潔之神在那裡被永恆不滅之火折磨。這個地方被稱為「革哈納」(Gehenna)、「深淵」,這才是嚴格意義上的陰府。

其中也有煉獄之火,義人的靈魂在那裡藉暫時的刑罰得以煉淨,以便被接入他們永恆的家鄉——沒有什麼污穢的東西能進入那裡。這項教義的真理,正如神聖大公會議所宣告的,奠基於聖經,並由宗徒傳統所證實,需要牧者加以解釋,且應更加勤奮和頻繁,因為我們生活在人們不堪忍受健全教理的時代。

最後,第三種居所是主基督來臨之前義人的靈魂被接入的地方,在那裡他們不體驗任何痛苦,而是因蒙福的救贖希望而獲得支持,享受平安的安息。為了釋放這些神聖的靈魂——他們在亞巴郎懷中等待著救主——主基督下降陰府。

「下降」

我們不應想像只有祂的權能和德性下降陰府,而不是祂的靈魂;我們要堅信,是祂的靈魂本身,真實地、實體地下降到那裡,根據達味這決定性的見證:「祢不會將我的靈魂遺棄在陰府。」

但是,雖然基督下降陰府,祂的至高權能絲毫未減,祂聖潔的光輝也沒有被任何瑕疵所遮蔽。祂的下降反而是為了證明所有關於祂聖潔的預言都是真實的;並且,正如祂先前以許多奇蹟所證明的那樣,祂確實是天主子。

我們通過比較基督下降的原因與其他人下降的原因,就能輕易理解這點。其他人下降,是被俘者;祂下降,卻是在死者中自由而勝利的,為制伏那些因罪惡而將他人俘虜的魔鬼。此外,所有其他人下降,或是為了忍受最劇烈的痛苦,或是——即使免於其他痛苦——為了被剝奪天主的視見,並因延遲他們所渴望的光榮和幸福而受折磨;相反地,主基督下降,不是為了受苦,而是為了將聖者和義人從他們痛苦的囚禁中解放出來,並將祂受難的果實賜給他們。因此,祂至高的尊嚴和權能並未因祂下降陰府而受到任何減損。

祂為什麼下降陰府

為釋放義人

解釋了這些事之後,牧者接著應教導:主基督下降陰府,是為了在掠奪魔鬼之後,將那些神聖的教父和其他義人的靈魂從監獄中解放出來,並將他們與祂自己一起帶入天堂。祂以一種奇妙而極其光榮的方式完成了這事;因為祂威嚴的臨在立刻將天上的光輝灑在俘虜們身上,使他們充滿了不可言喻的喜樂和愉悅。祂還將那在於視見天主的至高幸福賜給了他們,從而應驗了祂對十字架上強盜的許諾:「今天你就要與我一同在樂園裡。」

這對義人的釋放,早在很久以前就由歐瑟亞用這些話預言了:「死亡啊!我將是你的死亡;陰府啊!我將是你的毀滅」;匝加利亞先知也預言說:「你也要藉你盟約的血,從無水的坑中釋放你的俘虜」;最後,宗徒用這些話表達了同一點:「解除了率領者和掌權者的武裝,把他們公然示眾,仗著十字架,在他們中凱旋。」

但為更好地理解這奧蹟的效能,我們應經常記住:不僅在主來臨之後出生的義人,而且從亞當時代起在祂之前的人,以及直到世界終結將要出生的人,都是藉祂受難的恩惠獲得他們的救恩。因此,在祂死亡和復活之前,天堂對亞當的所有子孫是關閉的。義人的靈魂,在離開此生時,或被帶到亞巴郎懷中,或者——正如那些尚有需要洗滌或補贖的事物的人目前的情況一樣——在煉獄之火中被煉淨。

為宣告祂的權能

主基督下降陰府的另一個原因是:在那裡,如同在天上和地上一樣,祂可以宣告祂的權能和威嚴,並使天上、地上和陰府的一切,無不屈膝叩拜。

在這裡,誰在默想天主對人的無限慈愛時,能不充滿驚嘆和詫異呢?祂不滿足於為我們的緣故忍受了最殘酷的死亡,還深入地球的最深處,將祂如此深愛、並已為他們從那裡獲得釋放的靈魂,帶入福樂之中。

本條款的第二部分:「第三日從死者中復活」

我們現在來到本條款的第二部分。牧者在解釋這部分時應如何不辭辛勞,我們從宗徒的這些話中得知:「你要記住,主耶穌基督從死者中復活了。」這命令無疑不僅是對弟茂德說的,也是對所有其他照顧人靈的人說的。

這條款的意義是:主基督在星期五第九時辰死在十字架上,並在同日傍晚被祂的門徒們埋葬——他們獲得總督比拉多的許可,將從十字架上卸下的主的身體,安放在附近花園中的一座新墳墓裡。在祂死後的第三天——即星期日——清晨,祂的靈魂與祂的身體重新結合,因此,在這三天中死去的那一位復活了,並回到祂臨終時所離開的生命中。

「復活」

然而,藉著「復活」這個詞,我們不僅要理解基督從死者中被提升起來——這發生在許多其他人身上——而且要理解祂是憑藉自己的力量和德能復活的,這是唯獨屬於祂的獨特特權。因為憑藉自己的力量從死亡中復活,這與本性不相容,也從未賜予任何人。這是為天主的全能所保留的,正如我們從宗徒的這些話中得知的:「祂雖然由於軟弱而被釘在十字架上,卻由於天主的德能而活著。」這神聖的德能,從未與墳墓中的祂的身體分離,也從未與在陰府的祂的靈魂分離;因此,在身體內存在著神聖的力量,使它能夠再次與靈魂結合;在靈魂內也存在著神聖的力量,使它能夠再次返回身體。因此,祂能夠憑藉自己的力量恢復生命並從死者中復活。

充滿天主之神的達味,用這些話預言了這事:「祂的右手為祂贏得了勝利,祂的聖臂獲得了勝利。」我們的主用祂自己口中的神聖見證證實了這點,當祂說:「我捨掉我的生命,為能再取回它……我有權捨掉它,也有權再取回它。」為證實祂的教義,祂也對猶太人說:「你們拆毀這座聖殿,三天之內,我要把它重建起來。」雖然猶太人理解為祂是這樣論及那座用石頭建造的宏偉聖殿,但正如聖經在同一處所見證的,「祂是論及祂身體的聖殿」。誠然,我們有時在聖經中讀到祂被父所復活;但這是指祂作為人而言,正如另一方面,那些說祂憑藉自己的力量復活的經文是指祂作為天主而言。

「從死者中」

基督還有一項獨特的特權,就是祂是第一個享有這從死者中復活的神聖特權的人,因為在聖經中祂被稱為「死者中的首生者」,也被稱為「從死者中復活的第一個」。宗徒也說:「基督從死者中復活了,成了那些長眠者的初果。因為死亡藉一人而來,死者的復活也藉一人而來。就如在亞當內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內眾人都要復活。不過各人要按自己的次序:初果是基督,然後是在基督再來時屬於祂的人。」

宗徒的這些話應理解為關於完美的復活——藉此我們被提升到不朽的生命,不再受死亡的必然性所支配。在這個復活中,主基督佔據首位;因為如果我們談論復活,即恢復生命但仍受再死必然性支配的那種復活,那麼在基督之前有許多人從死者中被復活了,然而所有這些人都被恢復生命,是為了再死。但主基督,在征服並戰勝了死亡之後,祂的復活是這樣的,以致祂不能再死,根據這最清晰的見證:「基督既從死者中復活,就不再死;死亡不再統治祂了。」

「第三日」

為解釋本條款附加的詞語「第三日」,牧者應告知信眾:他們不應認為我們的主在這整個三天期間一直躺在墳墓中。但是,由於祂在墳墓中躺了整整一天,以及前一天的一部分和後一天的一部分,因此,極其真實地說,祂在墳墓中躺了三天,並在第三天從死者中復活了。

為證明祂是天主,祂沒有將祂的復活延遲到世界終結;另一方面,為使我們確信祂是真實的人並且真的死了,祂沒有立即復活,而是在祂死後的第三天復活——這一段時間足以證明祂死亡的真實性。

「按照聖經」

在此,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的教父們加上了「按照聖經」這句話,這是他們從聖保祿那裡取來的。他們將這些話納入信經,因為同一位宗徒教導了復活奧蹟的絕對必要性,當他說:「如果基督沒有復活,我們的宣講便是空的,你們的信德也是空的……你們仍在罪惡中。」因此,聖奧斯定驚歎我們對這條款的信德,他說:「相信基督死了,這不是什麼大事。外邦人、猶太人以及所有惡人都相信這點;總之,所有人都相信基督死了。但是,基督從死者中復活了——這是基督徒的信德。相信祂復活了,我們認為這至關重要。」

因此,我們的主非常頻繁地向祂的門徒談論祂的復活,而且很少或從不在提到祂的受難時不提到祂的復活。因此,當祂說:「人子將被交給外邦人,受戲弄、鞭打、被吐唾沫;他們鞭打祂後,會把祂殺死」時,祂加上了:「第三天祂要復活。」同樣,當猶太人要求祂用某種奇蹟來證實祂教義的真實性時,祂說:「不給他們徵兆,只給他們約納先知的徵兆。因為正如約納在大魚腹中三天三夜,人子也要在地裡三天三夜。」

關於本條款的三個有用思考

為更好地理解本條款的效力和意義,我們必須考慮和理解三件事:第一,為什麼復活是必要的;第二,它的目的和目標;第三,它是我們福分的泉源的那些祝福和益處。

復活的必要性

關於第一點,基督必須復活,是為了彰顯天主的正義;因為那因服從天主而被貶抑、被加上凌辱的人,由祂被舉揚,是最恰當不過的。這是宗徒所給出的一個理由,當他對斐理伯人說:「祂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為此,天主極其舉揚祂。」祂也復活了,是為了堅固我們的信德——這信德是成義所必需的;因為基督憑藉自己的力量從死者中復活,為祂是天主子提供了無可反駁的證明。再者,復活滋養和支持我們的望德。正如基督復活了,我們也安於確定的希望:我們也將復活;肢體必然要達到頭的地步。這是聖保祿在寫給格林多人和得撒洛尼人時似乎得出的結論。宗徒之長伯多祿說:「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天主和父受讚美!祂因自己的大仁慈,藉耶穌基督從死者中的復活,重生了我們,為獲得那不朽的、無玷的、不衰的、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產業。」

最後,正如牧者應反覆教導的,我們主的復活對於完成我們得救和救贖的奧蹟是必要的。藉著祂的死亡,基督將我們從罪惡中解放出來;藉著祂的復活,祂恢復了我們因罪惡而喪失的那些最重要的特權。因此,宗徒有這些話:「祂為了我們的過犯被交付,又為了我們的成義而復活。」因此,為使我們得救的工程無所欠缺,祂既死了,也必須復活。

復活的目的

從以上所述,我們可以認識到主基督的復活賜予信友們何等重要的益處。在復活中,我們承認天主是不朽的、充滿光榮的、死亡與魔鬼的征服者;所有這些,我們都要堅信並公開宣認是屬於耶穌基督的。

再者,基督的復活為我們帶來了我們身體的復活,不僅因為它是這奧蹟的動力因,也因為我們都應效法主的榜樣而復活。因為關於身體的復活,我們有宗徒的見證:「死亡藉一人而來,死者的復活也藉一人而來。」在天主為完成我們救贖奧蹟所做的一切中,祂使用了基督的人性作為有效的工具,因此,祂的復活可以說是完成我們復活的工具。

它也可以被稱為我們復活的模範,因為祂的復活是所有復活中最完美的。正如祂的身體復活到不朽的光榮,發生了改變,同樣,我們的身體——從前脆弱且可朽的——也將被恢復,並穿上光榮和不朽。用宗徒的話說:「我們等待著救主,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祂要改變我們卑賤的身體,使之相似祂光榮的身體。」

同樣的道理也可應用於死在罪惡中的靈魂。基督的復活是如何作為這靈魂復活的模範被提出的,同一位宗徒用這些話表明了:「正如基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我們也要在新生活中度生。」因為「如果我們藉著同祂相似的死亡,已與祂結合,也要藉著同祂相似的復活與祂結合。」稍後他又說:「要知道,基督既從死者中復活了,就不再死;死亡不再統治祂了。因為祂死,是死於罪惡,僅僅一次;祂活,是活於天主。你們也要這樣:看自己死於罪惡,在基督耶穌內活於天主。」

復活的益處

因此,從基督的復活中,我們應汲取兩個教訓:第一,在我們洗去罪惡的污點後,我們應開始度新的生活,以正直、純潔、聖潔、端莊、正義、仁愛和謙遜為特徵;第二,我們應如此堅持在那新生活中,以至於藉著天主的助佑,永不偏離我們一經踏上就會墮入的德行之路。

宗徒的話不僅證明基督的復活是作為我們復活的模範被提出的;它們也宣告,復活給予我們復活的能力,並賦予我們力量和勇氣,以持守在聖德、正義和遵守天主誡命之中。因為正如祂的死亡不僅為我們提供榜樣,而且為我們提供了死於罪惡的力量,同樣,祂的復活也激勵我們獲得正義,好使我們從那時起,以虔誠和聖德事奉天主,在我們所復活到的「新生活」中度生。藉著祂的復活,我們的主特別成就了這一點:我們這些先前與祂一同死於罪惡和世界的人,也應與祂一同復活,進入新的秩序和生活方式。

屬靈復活的標誌

應注意的這種從罪惡中復活的主要標誌,由宗徒教導我們。因為當他說:「如果你們真與基督一同復活了,就該追求天上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天主的右邊」時,他清楚地告訴我們,那些渴望主要在那裡——即基督居住的地方——獲得生命、榮譽、安息和財富的人,確實已與基督一同復活了。

當他補充說:「你們應思念天上的事,不應思念地上的事」時,他給了另一個標誌,藉此我們可以確定我們是否真與基督一同復活了。正如對食物的食慾通常表明身體的健康狀況,同樣,對於靈魂,如果一個人喜愛一切真實的、一切端莊的、一切正義的、一切聖潔的事物,並在內心體驗到天上事物的甘飴,我們可以認為這是非常有力的證明:這樣的人已經與耶穌基督一同復活,進入新的、屬靈的生命。

## 第六條:「祂升了天,坐在全能天主父的右邊」

本條款的重要性

達味先知充滿天主之神,默觀我們主那有福而光榮的升天,以極大的喜樂和歡欣 exhorts 所有人慶祝那輝煌的勝利:「萬民,你們要鼓掌歡騰,向天主歡呼慶祝……天主上升,有歡呼之聲。」

牧者由此將得知,這奧蹟應以最大的勤奮加以解釋;並且他應注意,不僅要讓信友們以信德和理解力來認識這奧蹟,還要讓他們——藉著主的助佑——盡可能努力地在他們的生活和行動中反映它。

本條款的第一部分:「祂升了天」

關於這第六條款的解釋——它主要與這神聖的奧蹟有關——我們將從第一部分開始,並指出其效力和意義。

「升了天」

因此,信友們必須毫不猶豫地相信:耶穌基督在完全完成了救贖工程之後,作為人——靈魂和身體——升入了天堂;因為作為天主,祂從未離開天堂,祂以祂的天主性充滿一切地方。

「祂升了」

牧者也應教導,祂是憑藉自己的力量升天的,而不是像厄里亞那樣被別的力量提去——厄里亞是被火車火馬接升到天上;也不是像哈巴谷先知或執事斐理伯那樣,他們被神聖的力量帶動穿越空中,行走了很遠的距離。

祂升天不僅是行使祂作為天主的至高權能,也是憑藉祂作為人所擁有的力量。雖然單單人的力量不足以完成這事,但基督有福的靈魂所擁有的德能,能夠隨意移動身體,而祂如今已光榮的身體,則樂意服從推動它的靈魂的命令。因此,我們相信基督作為天主和人,憑藉自己的力量升了天。

本條款的第二部分:「坐在全能天主父的右邊」

「祂坐在父的右邊」這句話構成了本條款的第二部分。在這些話中,我們看到一種修辭手法;也就是說,詞語的使用超出了其字面意義,這在聖經中經常發生,當聖經為適應人類觀念而調整語言時,會將人類的情感和人類的肢體歸於天主——祂是神,沒有任何物質成分。

「右邊」

正如在人中間,坐在右邊的人被認為佔據最尊貴的位置,同樣,將同樣的概念轉移到天上的事物,為表達基督作為人所獲得的高於一切的光榮,我們宣認祂坐在父的右邊。

「坐」

「坐」在此處不表示身體的位置和姿勢,而是表達祂從父所領受的、對王權和至高權能與光榮的穩固而永久的擁有,關於這點,宗徒說:「使祂從死者中復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右邊,超乎一切率領者、掌權者、異能者、宰制者,以及一切現世及來世可稱呼的名號以上;又將萬有置於祂的腳下。」這些話顯然意味著,這光榮以如此特殊和獨有的方式屬於我們的主,以致它不適用於任何其他受造之物。因此,宗徒在另一處見證說:「曾對那一個天使說過:『你坐在我右邊』呢?」

關於升天的反思:

升天的歷史

牧者應通過詳細敘述升天的歷史來更充分地解釋本條款的意義——關於這歷史,福音作者聖路加在宗徒大事錄中為我們留下了有條不紊的描述。

這奧蹟的偉大

在這個解釋中,他應首先注意到,所有其他的奧蹟都以升天為其終向,並在升天中找到它們的完美和完成;因為正如所有宗教奧蹟都以我們的主降生成人開始,祂在人間的居留也以祂的升天結束。

此外,信經中關於主基督的其他條款顯示了祂極大的謙遜和卑微。沒有什麼比天主子攝取了我們軟弱的人性、為我們受苦和死亡更為謙遜、更為卑微的了。但是,沒有什麼比當前和前一條款中所包含的——我們宣告祂從死者中復活、升天、坐在全能天主父的右邊——更為輝煌、更為令人讚歎地宣告祂至高無上的光榮和神聖威嚴了。

升天的原因

當牧者解釋了這些真理之後,他接著應準確地說明主基督為什麼升天。

首先,祂升天是因為至高諸天的光榮王國——而非這塵世陰暗的居所——為祂提供了一個合適的住所:祂的身體從墳墓中復活時,已穿上了不朽的光榮。

然而,祂升天不僅是為了佔據那光榮的寶座和祂用血所賺得的王國,也是為了處理一切有關我們得救的事務。

再者,祂藉此證明祂的王國不屬於這個世界。因為這世界的王國是屬地的、短暫的,並且建立在財富和血肉的力量之上;但基督的王國——不像猶太人所期待的那樣——不是屬地的,而是屬靈的和永恆的。它的資源和財富也是屬靈的,正如祂將祂的寶座安置在天上所示——在那裡,那些最熱切追求天主之事的人被認為更富有、更豐富,根據聖雅各伯的這些話:「天主不是揀選了世俗視為貧窮的人,使他們富於信德,並繼承祂向愛祂的人所預許的王國嗎?」

祂升天也是為了教導我們在心智和心靈上跟隨祂到那裡去。因為正如祂藉著死亡和復活,為我們留下了在精神上死去和復活的榜樣,同樣,藉著升天,祂教導和訓誨我們:雖然我們居住在地上,卻應將我們的渴望提升到天堂,承認我們是這世上的旅客和陌生人,尋求一個家鄉,並承認我們是聖徒的同鄉和天主的家人;因為,同一位宗徒說:「我們的居所原是在天上。」

升天的結果

天主的美善傾注在我們身上的不可言喻的祝福,其範圍和偉大,早已——正如宗徒所解釋的——由受默感的達味歌頌過:「祂上升高天,擄去了俘虜,將恩賜賜予人。」因為在第十天,祂派遣了聖神降臨,以祂的德能和圓滿充滿了當時在場的信友群眾,從而實現了那輝煌的許諾:「我離去對你們是有益的,因為我若不去,護慰者便不會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了,就要派遣祂到你們這裡來。」

祂升天也是為了——按照宗徒的話——「在天主面前為我們出現」,並為我們履行中保的職務。聖若望說:「我的孩子們,我給你們寫這些事,是為了叫你們不犯罪;但是,誰若犯了罪,我們在父那裡有正義的耶穌基督作中保;祂為我們的罪作了贖罪祭。」沒有什麼比反思耶穌基督被立為我們的中保、我們得救的調解者站在永生父面前——祂在父那裡的影響力和權威是至高的——更能讓信友們獲得靈魂的喜樂和愉悅了。

最後,藉著祂的升天,祂——正如祂所許諾的——為我們準備了地方,並作為我們的首領,以我們所有人的名義,進入了天堂光榮的產業。祂升天時,打開了因亞當的罪惡而關閉的天堂之門;並且,正如祂在最後晚餐時向祂的門徒所預言的,為我們確保了一條可以到達永恆幸福的道路。為以其實現來公開證明這點,祂將祂從陰府釋放出來的義人靈魂,與祂自己一起引入了永恆福樂的居所。

升天所促進的德行

一系列重要的益處伴隨著這令人讚歎的天賜恩惠的豐盈湧現而來。首先,我們信德的功績大大增加了;因為信德的對象不是那些屬於感官的事物,而是遠遠超越人類理性和理解力所能達到的範圍。因此,如果主沒有離開我們,我們信德的功績就不會相同;因為主基督說過:「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才是有福的。」

其次,基督升天大大有助於堅固我們的望德。相信基督作為人升了天,並將我們的本性安置在天主父的右邊,我們被強烈的希望所激勵:我們作為肢體,也將升到那裡,與我們的首領結合,根據我們主自己的這些話:「父啊!我願意我在那裡,那些你給我的人也同我在一起。」

另一個極其重要的益處是,祂將我們的情感帶到了天上,並用天主之神燃燒了它們;因為俗話說得好:「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哪裡。」事實上,如果主基督仍然居住在地上,對祂人性的凝視和祂的陪伴會佔據我們所有的思想,我們會僅將如此祝福的作者視為人,並對祂懷有一種近乎世俗的情感。但是,藉著祂升天,祂使我們的情感屬靈化了,並使我們尊敬和愛慕那位——由於祂的缺席——我們只能在思想中看見的祂為天主。這點我們從宗徒的榜樣中部分地學到:當我們的主親自與他們同在時,他們似乎在某種程度上以屬人的眼光來判斷祂;也從我們主自己的這些話中部分地學到:「我離去對你們是有益的。」他們對耶穌基督在場時那不完美的愛,必須被神聖的愛——即藉著聖神的來臨——所成全;因此祂立即接著說:「我若不去,護慰者便不會到你們這裡來。」

升天造福教會與個人

此外,祂因此而擴大了祂在地上的家,即祂的教會——這教會將由聖神的德能和引導來治理。祂留下了宗徒之長伯多祿作為教會的首席牧者和地上的最高元首;再者,祂「賜予一些人作宗徒,一些人作先知,一些人作福音宣講者,一些人作牧者和導師」。這樣,坐在父的右邊,祂不斷地將不同的恩賜賜給不同的人;因為正如宗徒所見證的:「我們各人領受的恩寵,是按照基督賜予恩寵的尺度。」

最後,關於祂死亡和復活奧蹟我們所已教導的,信友們應認為對於祂的升天同樣真實。因為雖然我們將我們的救贖和得救歸於基督的受難——其功績為義人打開了天堂——但祂的升天不僅作為一個榜樣提出給我們,教導我們仰望高處並在精神上升入天堂,而且還將一種神聖的德能賦予我們,使我們能夠實現它所教導的。

## 第七條:「祂要從那裡降來,審判生者死者」

本條款的意義

為祂教會的光榮和裝飾,耶穌基督被賦予了三項卓越的職務和功能:即贖世主、中保和審判者。既然在前面的條款中已經表明,人類是藉祂的受難和死亡而被救贖,並且藉祂升天,顯明祂已承擔了我們事業的永久辯護和保護,那麼,在這一條款中,我們要闡明祂作為審判者的角色。本條款的範圍和意圖是宣告:在末日,主基督將審判整個人類。

「祂要從那裡降來」

聖經告訴我們,天主子有兩次來臨:一次是祂為了我們的得救而在童貞女腹中攝取人性血肉;另一次是祂要在世界末日降來審判全人類。這後一次來臨在聖經中被稱為「主的日子」。宗徒說:「主的日子要像夜間的盜賊一樣來到」;我們的主自己也說:「至於那日子和那時刻,誰也不知道。」

「審判生者死者」

為證明(末)審判,引用宗徒的權威就足夠了:「我們眾人都要出現在基督的審判台前,好使各人按他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領取相當的報應。」牧者將會在各處找到許多聖經章節,不僅確立這項教義真理,也將其生動地呈現在信友們眼前。如果說,從世界開始,主穿上我們血肉的那個日子——即祂的第一次來臨——就作為他們得救希望的基礎而被所有人渴望;那麼,在天主子死亡和升天之後,我們也應將那個主的日子——即祂的第二次來臨——作為我們最熱切渴望的對象,「期待著那有福的希望,以及我們偉大的天主和救主耶穌基督光榮的顯現。」

兩種審判

在解釋這個主題時,牧者應區分兩種不同的場合,在這些場合中,每個人都必須出現在主的面前,為他所有的思想、言語和行為交賬,並從他的審判者那裡接受即時的判決。

第一次發生在我們每個人離開此生的時候;因為那時他會立即被置於天主的審判台前,在那裡,他一生中所做、所說或所想的一切,都將受到最嚴格的審查。這被稱為「私審判」。

第二次發生在同一天、同一地點,所有人將一起站在他們審判者的法庭前,在所有時代的全人類面前和聆聽下,每個人都能知道自己的最終命運和判決。這審判的宣告將構成惡人痛苦和懲罰的不小部分;而對於善人和義人來說,它將帶來極大的獎賞和安慰,因為那時每個人在世上是怎樣的,將會顯露出來。這被稱為「公審判」。

公審判的原因

有必要說明,除了對每個人的私審判之外,為什麼還要對所有人進行一次公審判。

那些離開此生的人,有時會留下效法他們行為的子女、家屬、追隨者以及其他欣賞和推崇他們榜樣、言語和行動的人。現在,由於榜樣——無論好壞——影響著許多人的行為,其影響只會隨著世界的終結而終止,因此,死者的賞罰必然會因所有這些情況而增加。公義要求:為了對所有這些好或壞的行為和言語形成適當的評估,需要進行徹底的調查。然而,沒有對所有人的公審判,這是不可能的。

再者,由於善人的品格常常遭受歪曲,而惡人的品格卻獲得對美德的讚揚,天主的公義要求:前者在所有人的公開集會和審判中,恢復他們先前在人間被不公正地剝奪的好名聲。

此外,既然義人和惡人在此生行善和作惡時,都離不開身體的合作,那麼這些行為自然也屬於作為工具的身體。因此,身體與靈魂分享永恆光榮的應有獎賞或懲罰,是完全恰當的。但這只能通過普遍的復活和公審判來實現。

其次,證明在順境和逆境中——它們有時混雜地落在善人和惡人身上——一切都是由全知和全義的天主上智所安排和治理的,這很重要。因此,不僅需要在來世為義人預備賞報、為惡人預備懲罰,而且需要通過公開和普遍的審判來頒布。這樣,它們就會變得更為人所知,並向所有人顯得更為突出;並且,為了補贖那些甚至聖人們有時作為人也會表達的、因看到惡人財富豐盈、榮耀亨通而產生的不當抱怨,所有人都將向天主的公義和上智獻上讚美之頌。先知說:「我的腳幾乎要跌倒,我的步伐險些滑倒,因為我嫉妒狂傲人,見到惡人安享幸福。」稍後又說:「看,這些惡人,他們常享安逸,財富卻增加;我白白清潔了我的心,洗手表明無辜;我終日遭受鞭打,每天早晨受到責罰。」這是許多人經常抱怨的,因此需要一個公審判,免得人們或許受到誘惑,說天主只在天空行走,不理會地上之事。

這項真理被正確地納入信經條款

因此,這項真理被明智地列為基督徒信經的十二條款之一,為使如果有人開始對天主的照顧和公義感到信心動搖時,可以藉這項教義重新得到保證。

此外,未來的審判——以希望鼓勵義人,以恐懼驚嚇惡人——是正當的;好使認識天主的公義後,前者不致灰心,而後者因對永恆懲罰的恐懼和期待,可能從邪惡的道路上被召回。因此,我們的主和救主論及末日時宣告,有一天將舉行公審判,並描述了它來臨的徵兆,好使我們看到這些徵兆時,就知道世界的終結臨近了。在祂升天時,為安慰因祂離去而悲痛欲絕的宗徒,祂派遣了天使,對他們說:「這位離開你們、被接到天上去的耶穌,你們看見祂怎樣升了天,也要怎樣降來。」

審判的情況:

審判者

對世界的審判已被委託給主基督,不僅作為天主,也作為人,這在聖經中有宣告。雖然審判的權能是至聖聖三所有位格共有的,但它特別歸於聖子,因為智慧也以特殊方式歸於祂。但祂作為人將審判世界,這是由我們主親自教導的,當祂說:「就如父在自己內有生命,照樣,祂也賜給了子在自己內有生命;並且因為祂是人子,就賜給了祂行審判的權柄。」

主基督坐在審判席上,具有特殊的恰當性;因為判決要對人類宣告,這樣他們就能用眼睛看見他們的審判者,用耳朵聽見祂,從而通過感官的媒介得知他們的判決。

再者,那曾被人的審判最不義地定罪的那一位,後來被所有人看見坐在審判台上審判所有人,這也是極其公義的。因此,當宗徒之長在科爾乃略家中闡述了基督信仰的主要教義,並教導基督被懸掛在十字架上、被猶太人處死、第三天復活後,他接著說:「祂吩咐我們向人民宣講,並證明祂就是天主所立定的,要作生者死者的審判者。」

公審判的徵兆

聖經告訴我們,公審判之前將出現以下三個主要徵兆:福音傳遍天下、背離信德、以及敵基督的來臨。我們的主說:「天國的福音必先在全世界宣講,給萬民作證,然後結局才會來到。」宗徒也告誡我們,不要被任何人誘惑,以為主的日子即將來臨;因為「除非那背離之事先來,那罪惡的人——即敵基督——被顯露出來」,審判不會來臨。

對義人的判詞

牧者將輕易地從達尼爾的預言、福音作者的著作和宗徒的教導中了解到這次審判的形式和程序。審判者將要宣告的判詞在這裡值得特別關注。

我們的救贖主基督將以最慈祥的面容,用以下這些話對站在祂右邊的義人宣告判決:「我父所祝福的,你們來吧!承受自創世以來就為你們預備了的王國。」沒有什麼比這些話更悅耳動聽的了——只要我們將其與對惡人的判決相比較,並記住:藉著這些話,義人從勞苦被邀請到安息,從涕泣之谷到至高的喜樂,從悲慘到永恆的幸福——這是對他們愛德工作的獎賞。

對惡人的判詞

然後,祂轉向那些站在祂左邊的人,用以下這些話向他們傾洩祂的公義:「可咒罵的,離開我,到那給魔鬼和他的使者預備的永火裡去吧!」

「離開我」這第一句話,表達了惡人將受到的最沉重的懲罰:他們被永遠驅逐出天主的視野,沒有一絲能重新獲得如此偉大之福祉的安慰性希望。神學家稱這懲罰為「失落的痛苦」,因為在地獄裡,惡人將永遠被剝奪天主視見之光。

接下來的「可咒罵的」這句話,使他們悲慘和不幸的處境無限地增加了。如果他們在被驅逐出神聖臨在時,還被認為配得某種祝福,那對他們來說將是一個極大的安慰來源。但由於他們無法期待任何此類事物來減輕他們的痛苦,一旦被驅逐,天主的公義理當用各種詛咒來追擊他們。

接下來的「到永火裡去吧」這句話,表達了另一種懲罰,神學家稱之為「覺受的痛苦」,因為它是通過感官器官感受到的,如同鞭打、杖擊或其他更嚴厲的懲罰——其中,火無疑產生最強烈的痛苦。再者,當我們反思這折磨將是永恆的時,我們立刻明白,惡人的懲罰包含每一種痛苦。

最後一句話「為魔鬼和他的使者預備的」,使這一點更加清晰。因為既然天性使然,當我們有同伴和分享者——至少能在某種程度上以他們的建議和善意幫助我們——時,我們對痛苦的感受會減少;那麼,在如此災難中永遠無法脫離最邪惡魔鬼的陪伴,惡人的可怕處境將會是怎樣的呢?然而,我們的主和救主對那些忽視一切真正憐憫之工——不給饑餓者食物、不給口渴者水喝、拒絕接待旅客、不給裸體者衣服穿、不探望病人和囚犯——的罪人宣告這個判決,是最公義不過的了。

關於本條款教導的重要性

這些是牧者應經常提請其子民注意的思想;因為本條款所包含的真理,如果以信德的態度接受,將最有能力抑制內心的邪惡傾向,並使人遠離罪惡。因此,我們在德訓篇中讀到:「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要記念你的末日,你永遠不會犯罪。」事實上,幾乎沒有任何沉溺於惡習的人,不會因想到他有一天必須在一位全義的審判者面前——不僅為他所有的言語和行為,甚至為他最隱密的思想——交賬,並按其所應得的遭受懲罰,而被召回歸向德行。

另一方面,義人將越來越多地受到鼓勵去度善度生活。即使他的日子在貧窮、凌辱和痛苦中度過,當他期待那日子——在這悲慘生活的衝突結束後,他將在所有人面前被宣佈為勝利者,並被接入他的天鄉,接受永不褪色的神聖榮耀為冠冕——時,他也必會極其喜樂。

那麼,剩下要做的就是,牧者勸勉信友們度聖善的生活並實踐一切德行,好使他們能夠充滿信心地期待主那偉大日子的來臨——是的,甚至如同子女般,最熱切地渴望它。

## 第八條:「我信聖神」

本條款的重要性

迄今為止,我們已按主題性質所需,闡釋了有關至聖聖三第一位和第二位的內容。現在尚需解釋信經中有關第三位——聖神——的內容。

關於這個主題,牧者不應忽略任何可以藉研究和勤奮所能達成的事;因為對於基督徒來說,對這一條款的無知或錯誤,與對前面條款的無知或錯誤一樣,是不可原諒的。因此,宗徒不允許厄弗所人中的一些人在有關聖神位格的事上繼續無知。在詢問他們是否領受了聖神,並得到「連有聖神也不知道」的回答後,他立即追問:「那麼,你們受的是什麼洗呢?」這表明對這條款的明確認識對信友們極為必要。

從這樣的認識中,他們能獲得特殊的果實。因為,當他們認真思考自己所擁有的一切,都是藉聖神的恩惠和善行而獲得時,他們便開始更謙遜、更卑微地看待自己,並將所有希望寄託於天主的保護——這對基督徒來說,是邁向成全智慧與至高幸福的第一步。

「聖神」

因此,對這條款的解釋,應從「聖神」這兩個字在此處的效力和意義開始。這個稱號同樣適用於父和子,因為兩者都是神,都是聖的,並且我們宣認天主是神;這個名字也可應用於天使和義人的靈魂。因此,必須注意,不要讓信友們因詞語的歧義而陷入錯誤。

因此,牧者應教導,在本條款中「聖神」這兩個字所指的,是至聖聖三的第三位——這是在舊約中有時、在新約中經常使用的意義。因此,達味祈禱說:「不要從我身上收回祢的聖神」;在智慧篇中我們讀到:「除非祢賜予智慧,並從高處派遣祢的聖神,誰能知道祢的旨意呢?」在另一處又說:「祂在聖神中創造了她。」在新約中,我們被命令要「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受洗。我們讀到至聖童貞女是因聖神而降孕;我們也被聖若翰指到那「以聖神給我們施洗」的基督那裡。還有許多其他章節出現「聖神」這個詞。

沒有人應感到驚訝,第三位不像第一和第二位那樣有一個專有名稱。第二位由一個專有名稱指定,被稱為「子」,因為——正如在前面的條款中所解釋的——祂從父的永恆誕生恰當地被稱為「生」。因此,正如那誕生由「生」這個詞表達,那從這生而出的位格便恰當地被稱為「子」,而祂從之發出的位格則被稱為「父」。

但是,由於第三位的產生沒有專有名稱,而被稱為「呼出」和「發出」,因此,所產生的位格也就沒有專有名稱。祂的發出沒有專有名稱,純粹是因為我們被迫從受造物借用賦予天主的名稱,並且除了「生」之外,不知道其他傳遞本性和本質的受造方式。因此,我們無法找到一個專有名稱來表達天主藉著祂的愛的能力將自己完全通傳的方式。為此,我們稱第三位為「聖神」——這個名字特別適合那將屬靈生命注入我們內、並且沒有祂神聖的默感我們就無法做任何有助於永生的有功之事的那一位。

「我信聖神」

聖神與父及子平等

一旦人們熟悉了祂名字的意義,首先應被教導:聖神與父及子同樣是天主,同樣全能、同樣永恆、無限完美、至高美善、無限智慧,並與父及子擁有同一性體。

這一切在我們說「我信聖神」時,已足夠清楚地由「於」這個詞的力量所暗示;因為這個介詞被加在聖三的每一位之前,是為了表達我們信德的確切性質。

聖神的天主性也由聖經的許多章節清楚地確立。在宗徒大事錄中,當聖伯多祿說:「阿納尼雅,為什麼你心中起了這個念頭?」他立刻接著說:「你不是欺騙人,而是欺騙天主!」——他將不久前才稱為「聖神」的那一位稱為「天主」。

同樣,宗徒寫信給格林多人時,將他論及天主的話解釋為是論及聖神。他說:「功用雖有區別,卻是同一的天主,在一切人身上行一切事」;但他接著說:「這一切都是這唯一而同一的聖神所行的,隨祂的心願,分給各人。」

在宗徒大事錄中,聖保祿也將先知們唯獨歸於天主的屬性歸於聖神。依撒意亞曾說:「我聽見主的聲音說:『我將派遣誰呢?……』祂說:『你去對這民族說:你們聽是聽,但不明白;看是看,卻不領悟。要使這民族的心遲鈍,耳朵沉重,眼睛迷矇,免得眼睛看見,耳朵聽見。』」保祿引用了這些話之後,接著說:「聖神藉依撒意亞先知向你們祖先說的話,是對的。」

再者,聖經將聖神的位格與父和子的位格相提並論,例如,當命令要「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施洗時。這使我們沒有懷疑這奧蹟真理的餘地。因為如果父是天主,子是天主,我們就必須承認那與祂們在同等尊榮中結合的聖神,也是天主。

此外,因任何受造物的名受洗是無效的。宗徒說:「你們是受洗因保祿的名嗎?」——為表明這樣的洗禮對得救毫無用處。因此,既然我們是因聖神之名受洗,我們就必須承認聖神是天主。

證明聖神天主性的這三位同等的秩序,也出現在聖若望的書信中:「在天上作證的有三個:父、道和聖神,而這三位是一體的」;也出現在那光榮聖三的高尚讚美詩中——天主讚美詩和聖詠以此結束:「光榮歸於父、及子、及聖神。」

最後,最強烈證實這真理的是:聖經將我們相信唯獨屬於天主的屬性賦予聖神。因此,聖神的尊榮包括擁有聖殿,正如宗徒所說:「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聖神的聖殿嗎?」聖經也將聖化、賦予生命、探測天主的深奧、藉先知說話、以及無所不在的權能歸於聖神——所有這些都只能歸於天主。

聖神與父及子有區別

牧者也應準確地向信友們解釋:聖神不僅是天主,而且我們還必須宣認祂是天主性體的第三位,與父及子有區別,並由祂們的旨意所產生。

且不說聖經的其他見證,我們救贖主所教導的洗禮形式最清楚地表明:聖神是第三位,在天主性體內自存,並與其他位格有區別。這也是宗徒所教導的教義,當他說:「願主耶穌基督的恩寵,天主的愛情,和聖神的相通,常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

同樣的真理更明確地被宣告在尼西亞大公會議的教父們為反駁馬其頓尼烏斯的不敬荒謬而加到這條信經條款中的話裡:「我信聖神,祂是主及賦予生命者,由父和子所共發。祂和父及子同受欽崇,同享光榮,祂曾藉先知們發言。」

「主」

通過宣認聖神是「主」,他們宣告祂遠遠超過天使——天使是天主所造最高貴的靈體;因為宗徒說:「眾天使豈不都是奉職的神,被派遣給那些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服務嗎?」

「賦予生命者」

他們也稱聖神為「賦予生命者」,因為靈魂因與天主結合而生活,其程度遠超過身體因與靈魂結合而得滋養和維持。既然聖經將靈魂與天主的這種結合歸於聖神,那麼稱祂為賦予生命者是極其恰當的。

「由父和子所共發」

關於緊接著的這句話:「祂由父和子所共發」,信友們應被教導:聖神以永恆的發出,如同從一個本源,由父和子所共發。這項真理由教會的信經提出給我們相信——任何基督徒都不得偏離——並由聖經和大公會議的權威所證實。

主基督論及聖神時說:「祂要光榮我,因為祂要把由我所領受的,告訴你們。」我們也發現在聖經中,聖神有時被稱為「基督的神」,有時被稱為「父的神」;祂有時被說成由父所派遣,有時由子所派遣——所有這些都清楚表明祂同樣由父和子所共發。聖保祿說:「誰若沒有基督的神,就不屬於基督。」在致迦拉達人書中,他也稱聖神為「基督的神」:「天主派遣了祂兒子的神,進入你們心中,呼喊:『阿爸,父啊!』」在聖瑪竇福音中,祂被稱為「父的神」:「不是你們說話,而是你們父的神在你們內說話。」

我們的主在最後晚餐時說:「當那護慰者,就是我從父那裡要給你們派遣的、從父發出的真理之神來到時,祂要為我作證。」在另一場合,祂用這些話宣告聖神將由父所派遣:「那父因我的名所要派遣來的聖神。」理解這些話為指向聖神的發出,我們得出不可避免的結論:祂由父和子共發。

以上是關於聖神位格應教導的真理。

某些神聖工程被歸屬於聖神

牧者也有責任教導:有某些令人讚歎的效果、某些聖神的卓越恩賜,被說成是從祂——如同從一個永恆的美善之泉——發出和湧流。雖然至聖聖三的內在工作是三位共有的,但其中許多被特別歸於聖神,是為表明它們源於天主對我們的無限仁愛。因為,既然聖神從可說是因愛而燃燒的天主意願中發出,我們就能理解,那些特別歸於聖神的效果,正是天主對我們至高之愛的結果。

因此,聖神被稱為「恩賜」;因為藉著「恩賜」這個詞,我們理解到那是仁慈而白白施予、不期望任何回報的東西。因此,天主所賜給我們的一切恩賜和恩寵——宗徒說:「你有什麼不是從天主領受的呢?」——我們都應虔誠而感恩地承認,是藉聖神的恩寵和恩賜所賦予的。

創造、治理、生命

聖神的這些恩賜為數眾多。且不說世界的創造、所有受造物的繁衍和治理——這些已在第一條款中討論過——我們剛才已說明賦予生命特別歸於聖神,這也由厄則克耳的見證進一步證實:「我要將神賜給你們,你們就復活了。」

七恩

然而,依撒意亞先知列舉了最恰當歸於聖神的主要效果:「智慧和明達之神,超見和剛毅之神,明達和孝愛之神,以及敬畏上主之神。」這些效果被稱為聖神的恩賜,有時甚至被稱為聖神。因此,聖奧斯定明智地告誡我們:每當我們在聖經中遇到「聖神」這個詞時,要區分它是指聖三的第三位,還是指祂的恩賜和運作。這兩者的區別如同創造者與受造物之間的區別一樣大。

牧者在解釋這些真理時應更加勤奮,因為正是從聖神的這些恩賜中,我們獲得基督徒生活的規範,並能夠知道聖神是否住在我們內。

成義的恩寵

但是,那以「許諾的聖神」給我們作印記、「作為我們產業保證」的成義恩寵,超越祂所有其他最豐盈的恩賜。它以最緊密的愛德紐帶將我們與天主結合,在我們內點燃神聖的虔誠火焰,使我們更新生活,使我們成為天主性體的分享者,並使我們得以被稱為、也確實是天主的子女。

## 第九條:「我信聖而公教會,諸聖的相通」

本條款的重要性

牧者們應當以何等勤奮向信友們解釋這第九條款的真理,如果我們主要關注以下兩點,便不難看出。

首先,正如聖奧斯定所觀察到的,先知們論及教會比論及基督更加清楚明白,因為他們預見,在教會這個問題上,可能比在降生成人的奧蹟上有更多人的會犯錯和受騙。因為在後世,不乏邪惡之人——如同那試圖冒充人的猿猴——他們會聲稱唯獨他們是天主教徒,並以同樣不敬和無恥的態度斷言,唯獨在他們那裡才有公教會。

第二點考量是:凡在心智上被本條款所教導的真理深深印刻的人,將輕易逃脫異端可怕的危險。因為一個人並非一在信仰事務上犯了錯就被稱為異端者;而是那無視教會權威、固執地持守不敬意見的人,才是異端者。因此,既然只要人持守本條款所提出要相信的內容,就不可能感染異端的傳染,那麼,牧者就應盡一切努力,使信友們認識了這個奧蹟並防範撒殫的詭計後,能持守於真信德之中。

本條款與前一條款密切相關;因為,既然已表明聖神是一切聖德的泉源和賦予者,我們在此宣認我們相信,教會已被祂賦予了聖德。

本條款的第一部分:「我信聖而公教會」

拉丁人從希臘人借用了 ecclesia(教會)這個詞,並自福音宣講以來,將其轉用於神聖的事物。因此,有必要解釋其意義。

「教會」

Ecclesia(教會)一詞意指「召集」。但後來作家們用它來表示集會或聚會,無論聚集的人是屬於真宗教還是假宗教。因此,在宗徒大事錄中記載,關於厄弗所人,當書記官安撫了騷動的群眾後,他說:「如果你們還有什麼別的事,可以在合法的集會(ecclesia)中解決。」那些崇拜狄安娜的厄弗所人,就這樣被稱為合法的集會(ecclesia)。不僅是不認識天主的外邦人被稱為教會(ecclesia);有時這個名稱也指邪惡和不敬之人的聚會。先知說:「我憎恨惡人的集會(ecclesiam),也不與惡人同坐。」

然而,在聖經的通常用法中,這個詞後來只用來表示基督徒的團體和信友們的聚會;也就是那些因信德被召喚到真理之光和對天主的認識、為使他們離棄無知和錯誤的黑暗、得以虔誠聖潔地敬拜生活的真天主、並全心全意事奉祂的人。總之,聖奧斯定說:「教會由分散於全世界的信友組成。」

「教會」一詞所包含的奧蹟

在這個詞中包含著重要的奧蹟。因為,在它所意指的「召喚」中,我們立刻認識到天主恩寵的良善和光輝,並且我們明白,教會與所有其他團體截然不同。其他團體依賴於人的理性和謹慎,但教會則依賴於天主的智慧和旨意——祂內在地藉聖神的默感(祂開啟人的心)召喚我們,外在地則藉牧者和宣講者的勞動與職務召喚我們。

此外,這召喚的目的——即對永恆事物的認識和擁有——將立刻被理解,只要我們記得舊約中的信友為何被稱為「Synagogue」(會眾),即「羊群」;因為,正如聖奧斯定所教導的,他們之所以被這樣稱呼,是因為如同習慣聚在一起的牲畜,他們只追求屬地和短暫的利益。因此,基督徒子民有正當理由不被稱為「Synagogue」,而被稱為「Church」(教會),因為他們輕視塵世和短暫的事物,只追求天上和永恆的事物。

聖經中給予教會的其他名稱

此外,許多充滿奧蹟的名稱被用來指稱基督徒團體。因此,它被宗徒稱為「天主的家和建築物」。他對弟茂德說:「倘若我耽延,你也可以知道在天主的家中應當如何處事;這家就是永生天主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基礎。」教會被稱為「家」,是因為它如同一家庭,由一位家長治理,並共享一切屬靈的財富。

它也被稱為「基督羊群的羊棧」,基督是羊棧的門和牧人。它被稱為「基督的淨配」。宗徒對格林多人說:「我把你們許配給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對厄弗所人說:「你們作丈夫的,應該愛妻子,如同基督愛了教會」;論及婚姻時說:「這是極大的奧蹟,但我是指基督和教會說的。」

最後,教會被稱為「基督的身體」,這可在致厄弗所人和哥羅森人的書信中看到。這些稱謂每一個都具有極大的影響力,能激勵信友們證明自己堪當天主那無限的仁慈和美善——祂揀選了他們作為天主的子民。

教會的組成部分

這些事解釋之後,有必要列舉教會的幾個組成部分,並指出它們的區別,好使信友們能更好地理解天主所鍾愛的教會的本性、屬性、恩賜和恩寵,並因它們而不斷讚美天主至聖之名。

教會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稱為「凱旋的教會」;另一部分稱為「戰鬥的教會」。凱旋的教會是最光榮、最幸福的蒙福靈體以及那些戰勝了世界、肉體和撒殫罪惡的人们的聚會,他們現已免於和脫離了此生的煩惱,享受永恆的福樂。戰鬥的教會是所有仍居住在地上的信友們的團體。它被稱為「戰鬥的」,是因為它與那些不共戴天的敵人——世界、肉體和魔鬼——進行永恆的戰爭。

然而,我們不應推斷有兩個教會。凱旋的教會和戰鬥的教會是一個教會的兩個組成部分;一部分在前行,現已擁有其天上的家鄉;另一部分每天跟隨,直到最終與我們的救主結合,安息於無盡的幸福中。

戰鬥教會的成員

戰鬥的教會由兩類人組成:善人和惡人,兩者都宣認同一信仰,領受同一聖事,但在生活方式和道德上有所不同。

善人是那些不僅因宣認同一信仰、領受同一聖事,而且因恩寵之神和愛德的紐帶而彼此聯繫在一起的人。關於這些人,聖保祿說:「主認識誰屬於祂。」誰屬於這一類,我們或許可以遠程推測,但絕不能確定地斷言。因此,基督救主在指稱教會並命令我們聽從和服從她時,並不是指祂教會的這一部分。既然這部分教會是未知的,我們怎能確定該求助於誰的決定、該服從誰的權威呢?

因此,正如聖經和聖人的著作所見證的,教會在她的羊棧內包括善人和惡人;聖保祿所說的「一個身體和一個聖神」就是在這個意義上。如此理解的教會,是為人所知的,並被比作建在山上的城,從四面八方可見。既然所有人都必須服從她的權威,她就必須為所有人所認識。

教會由善人和惡人組成,我們從福音中的許多比喻得知。因此,天國——即戰鬥的教會——被比作撒在海裡的網,比作撒了好種子卻有莠子長出來的田地,比作麥子和糠秕混雜的禾場,也比作十個童女——其中五個是明智的,五個是糊塗的。早在很久以前,我們在諾厄的方舟中就看到了這個教會的預像和相似物,方舟裡不僅有潔淨的動物,也有不潔的動物。

但是,雖然公教信仰一致而真實地教導說,善人和惡人都屬於教會,但同一信仰也宣告,兩者的狀況非常不同。惡人包含在教會內,如同糠秕在禾場上與麥子混雜,或有時死去的肢體仍附著在活人身上。

不屬於教會的人

因此,只有三類人被排除在教會的範圍之外:不信者、異端者和裂教者,以及被絕罰者。不信者在教會之外,因為他們從未屬於教會,也從不認識教會,並且從未領受過她的任何聖事。異端者和裂教者被排除在教會之外,因為他們已與教會分離,他們屬於教會的方式,只如同逃兵屬於他們所逃離的軍隊一樣。然而,不可否認,他們仍受教會管轄權的約束,因為他們可以被傳喚到教會法庭,受到懲罰和絕罰。最後,被絕罰者不是教會的成員,因為他們已被教會的判決從她子女的數目中剪除,在他們悔改之前,不屬於她的共融。

但至於其餘的人,無論他們多麼邪惡和敗壞,可以肯定他們仍然屬於教會。這一點要經常提醒信友們,為使他們確信:即使教會聖職人員的生活因罪行而墮落,他們仍在教會內,因此絲毫沒有失去他們的權能。

「教會」一詞的其他用法

普世教會的各部分通常被稱為「教會」,例如當宗徒提到格林多的教會、迦拉達的教會、勞狄刻雅的教會、得撒洛尼的教會時。

他也稱信友的私人家庭為「教會」。他命令問候普黎史拉和阿桂拉家中的教會;在另一處,他說:「阿桂拉和普黎史拉以及他們家中的教會,在主內向你們多多問安。」寫給費肋孟時,他也使用了同一個詞。

有時,「教會」一詞也用來表示教會的主教和牧者。我們的主說:「如果他連教會也不聽從,」這裡「教會」一詞指教會的當局。

信友們聚集聽天主聖言或進行其他宗教活動的地方,也被稱為「教會」。但在本條款中,「教會」一詞特指包括善人和惡人、被治理者以及治理者在內的團體。

教會的標記

教會的特有標記也應讓信友們知道,好使他們能夠估量天主賜予那些有幸在她範圍內出生和接受教養的人們的祝福有多大。

「聖而」

真教會的第一個標記在尼西亞信經中描述,在於「合一」:「我的鴿子,我的完人,只有一個。」如此眾多、分散在遠近各處的群眾被稱為一個,原因在於聖保祿致厄弗所人書中所提到的:「只有一個主,一個信德,一個洗禮。」

治理的合一

教會只有一位統治者和治理者:無形的那一位是基督,永生父已立祂為教會——即祂的身體——作元首;有形的那一位是教宗,他作為宗徒之長伯多祿的合法繼承人,繼承了宗徒職位。

教父們一致教導,這有形的元首對於在教會內建立和保存合一,是必要的。聖熱羅尼莫清楚地認識到並表達了這點,他在反駁約維尼安的作品中寫道:「選立一人,為的是通過任命一個元首,可以消除一切分裂的藉口。」在同一位聖師寫給教宗達瑪蘇的信中說:「嫉妒退去吧,讓羅馬的野心止息吧!我與伯多祿的繼承人、十字架的門徒說話。除了基督之外,我不追隨任何首領,我與您的聖座共融,即與伯多祿的寶座共融。我知道教會是建立在這磐石上的。誰在這房屋之外吃羔羊,就是褻聖的;誰不在諾厄的方舟裡,必將在洪水中滅亡。」

同樣的教義早在以前就由聖依勒內和聖西彼廉確立。後者論及教會的合一時說:「主對伯多祿說:『我對你說,你是伯多祿,在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祂將教會建立在一人身上。雖然祂復活後,將同樣的權力賜給所有宗徒,說:『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同樣派遣你們,你們領受聖神吧!』但為使合一更明顯,祂憑自己的權威決定,合一應從一人開始,等等。」

再者,米勒維的奧普塔圖斯說:「你們不能以無知為藉口,因為你們知道,在羅馬城,主教職位首先授予了伯多祿,他作為宗徒之首佔有它;為使所有人在那個唯一的職位上保持教會的合一,並且其他宗徒不致各人為自己另立職位;因此,現在誰若反對這唯一的職位另立一個,他就是裂教者和違法者。」

後來,聖巴西略寫道:「伯多祿被立為基礎,因為他說:『你是基督,永生天主之子』;並聽到答覆說他是一塊磐石。但是,雖然是磐石,他並不像基督那樣是磐石;因為基督是真實不可動搖的磐石,而伯多祿只是因那磐石而成為磐石。因為耶穌將祂的尊榮賦予他人:祂是司祭,也使他人成為司祭;祂是磐石,也使他人成為磐石;祂將屬於自己的,賜給祂的僕人。」

最後,聖安博說:「因為他在眾人中獨自宣認了(基督),所以他被置於眾人之上。」

如果有人反對說,教會以一位元首和一位淨配——耶穌基督——為滿足,不需要其他元首,答案顯而易見。因為正如我們認為基督不僅是所有聖事的創立者,也是它們無形的施行者——是祂施洗,是祂赦罪,雖然人蒙祂委派作聖事的有形施行者——同樣,祂也為祂所治理的教會——祂以無形的聖神治理她——委派一個人作為祂的代理人,祂權能的施行者。一個有形的教會需要一個有形的元首;因此,救主立伯多祿為所有信友的元首和牧人,祂將餵養所有羊群的職責託付給他,且措辭如此完備,以致祂願意治理和管理整個教會的同樣權能,也傳給伯多祿的繼承人。

心神、希望和信德的合一

此外,宗徒寫信給格林多人時告訴他們,只有同一和同樣的聖神將恩寵賦予信友,如同靈魂將生命傳遞給身體的各肢體。他勸勉厄弗所人保存這合一時說:「務必以和平的紐帶保持心神的合一:只有一個身體和一個聖神。」如同人的身體由許多肢體組成,由一個靈魂賦予生命——這個靈魂賜給眼睛視覺,賜給耳朵聽覺,賜給其他感官履行各自功能的能力——同樣,基督奧體——即教會——由許多信友組成。我們蒙召所朝向的希望也只有一個,正如宗徒在同一處告訴我們的;因為我們都期望同一個結局:永恆而幸福的生命。最後,所有人都必須相信和宣認的信德也只有一個:「你們中間不要有分裂。」而作為我們基督徒信德印記的洗禮,也只有一個。

「聖」

教會的第二個標記是「聖」,正如我們從宗徒之長的這些話中得知:「你們是特選的種族,聖潔的國民。」

教會被稱為聖,是因為她被祝聖和奉獻給天主;因為其他事物當被分別出來並奉獻於天主的敬拜時,也習慣被稱為「聖的」,即使它們是物質的。舊約中的器皿、祭衣和祭壇就是這樣的例子。同樣的意義下,那些奉獻給至高天主的首生者也被稱為「聖的」。

不應感到驚訝的是,教會雖然在其子女中計有許多罪人,卻被稱為「聖」。因為正如那些從事某種技藝的人,即使他們違背了其規則,仍被稱為「技師」,同樣,信友們雖然在許多事上犯罪,違反了他們曾許諾的承諾,卻仍被稱為「聖」,因為他們已成為天主的子民,並藉信德和洗禮將自己奉獻給基督。因此,聖保祿稱格林多人為「被祝聖的」和「聖徒的」,雖然可以肯定,在他們當中有些人被他嚴厲斥責為屬血肉的,並被指控犯有更嚴重的罪行。

教會也被稱為「聖」,因為她與她神聖的元首——即主基督——作為祂的身體而結合;基督是一切聖德的泉源,從祂那裡流出聖神的恩寵和天主恩賜的豐富。聖奧斯定在解釋先知的話——「求祢保全我的靈魂,因為我是聖的」——時,如此精妙地表述:「讓基督的身體大膽地說,也讓那從地極呼喊的那一個人,與他的元首一起並在元首之下大膽地說:『我是聖的』;因為他領受了聖德的恩寵,洗禮和赦罪的恩寵。稍後他又說:『如果所有基督徒和所有信友,因在基督內受洗,都穿上了基督——正如宗徒的話:『你們凡在基督內受洗的,都穿上了基督』——如果他們成了祂身體的肢體,卻又說自己不是聖的,他們就是侮辱了他們的元首,因為元首的肢體是聖的。」

此外,唯獨教會擁有合法的祭獻敬拜和聖事的救恩性使用——這些是天主恩寵的有效工具,被天主用來產生真正的聖德。因此,要擁有真正的聖德,我們必須屬於這個教會。因此,顯然,教會是聖的,並且因為她是基督的身體——因祂而被聖化,在祂的血中被洗淨——而為聖。

「公」

教會的第三個標記是她是「公」的(Catholic),即「普世的」。她被稱為「公」,正如聖奧斯定所說,是因為她「藉一個信德的光輝從日出到日落廣傳」。

與人為建立的國家或異端宗派不同,她不局限於任何一個國家或一類人,而是在她愛德的廣闊範圍內擁抱全人類,無論是野蠻人或是斯基泰人,奴隸或是自由人,男人或是女人。因此經上記載:「你……曾用你的血,從各支派、各語言、各民族、各邦國中,將我們贖回歸於天主,並使我們成為天主的國度。」達味論及教會說:「你求我,我就將萬民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又說:「我要記念辣哈布和巴比倫人,他們認識我;也有在熙雍出生的人。」

此外,這建基於宗徒和先知的基礎上的教會,屬於所有從亞當直到今天、或將要存在直到世界終結、在宣認真信仰中的信友;所有這些人都建立在並升高於同一角石——基督——之上,祂使雙方合而為一,並向近處和遠處的人宣告和平。

她也被稱為「普世的」,因為所有渴望永恆救恩的人都必須依附並擁抱她,如同那些進入方舟以逃避在洪水中滅亡的人一樣。因此,這(公性標記)應被教導為最可靠的準則,用以區分真教會與假教會。

「從宗徒傳下來的」

真教會也可以從她的起源來辨認,在恩寵之律下,這起源可以追溯到宗徒們;因為她的教義不是最近才賜下的,也不是現在才初次聽到的,而是由宗徒們在古代傳下,並傳遍整個世界。因此,沒有人可以懷疑,異端所發明的不敬意見——與教會從宗徒時代直到現在所教導的教義相反——與真教會的信德是多麼不同。

因此,為使所有人都知道哪一個是公教會,教父們在天主之神的引導下,將「從宗徒傳下來的」(Apostolic)這個詞加入了信經。因為那臨在於教會中的聖神,除了藉著宗徒傳承的聖職人員外,不藉任何其他聖職人員來治理她。這聖神,首先傳給了宗徒們,藉著天主的無限美善,一直在教會內延續。正如這唯一的教會在信仰或道德上不能錯誤——因為她由聖神引導——同樣,所有其他妄稱教會之名的團體,必然因為受魔鬼之神的引導,而在教義和道德上陷入最有害的錯誤。

教會的預像

舊約中的預像有強大的力量,能激勵信友們的心智,提醒他們這些最美麗的真理。這主要是宗徒們使用這些預像的原因。因此,牧者不應忽略如此豐富的教導來源。

在這些預像中,諾厄的方舟佔有顯著的地位。它是奉天主的命令建造的,為使人無可懷疑地知道,它是教會的象徵——天主這樣建立了教會,使所有藉洗禮進入其中的人,可以免於永恆死亡的危險,而教會之外的人,如同不在方舟內的人,則被自己的罪惡所淹沒。

另一個預像出現在偉大的耶路撒冷城,在聖經中它常指教會。只有在耶路撒冷,向天主獻祭才是合法的;同樣,只有在天主的教會中,才能找到真正能為天主所悅納的真正敬拜和真正祭獻。

「我信聖而公教會」

最後,關於教會,牧者應教導:相信教會如何能構成一條信德的條款。雖然理性和感官能夠確定教會的存在,即地上有一個獻身和奉獻給耶穌基督的人的團體,並且要理解一個連猶太人和土耳其人都不懷疑的真理,似乎並不需要信德;然而,心智只有藉著信德之光,而非理性的推論,才能把握天主教會中所包含的那些奧蹟——其中一部分已在上面說明,並將在聖秩聖事中再次論述。

因此,既然這一條款與其他條款一樣,置於人類理解力所能達到的範圍之上,並超越其力量,我們最正當地宣認:我們不是從人的理性認識教會的起源、職務和尊嚴,而是以信德之眼來默想。

這教會不是由人建立的,而是由永生天主親自建立的,祂將她建造在最堅固的磐石上。先知說:「至高者親自建立了她。」因此,她被稱為天主的產業、天主的子民。她所擁有的權力不是來自人,而是來自天主。

因此,既然這權力不可能源於人,只有神聖的信德才能使我們理解:天國的鑰匙已交託給教會,赦罪、宣佈絕罰和祝聖基督真實身體的權力已託付給她,並且她的子女在此世沒有永久的居所,而是尋求天上的居所。

因此,我們有義務相信:有一個聖而公教會。關於至聖聖三的三個位格——父、子和聖神——我們不僅相信祂們,而且相信於祂們。但在這裡,我們使用了一種不同的表達方式,宣認我們相信「聖而公教會」,而不是「相信於」聖而公教會。通過這種表達方式的差異,我們區分了萬物的創造者天主與祂的工程,並承認教會所獲得的一切崇高祝福,都歸於天主的恩惠。

本條款的第二部分:「諸聖的相通」

聖史若望在寫給信友們論及神聖奧蹟時,這樣解釋他為何要教導他們這些真理:「為使你們也與我們相通,原來我們的相通,是與父和祂的子耶穌基督的相通。」這種相通正在於「諸聖的相通」——本條款的主題。

這項真理的重要性

但願牧者在解釋這真理時能效法保祿和其他宗徒的熱忱。因為它不僅是前一條款的展開,也是一項結出豐碩果實的教義;它還教導我們如何使用信經中所包含的奧蹟,因為我們應該引導我們對這些奧蹟的所有研究和認識所朝向的偉大目標,就是:使我們能被接納進入這至為尊威和有福的聖人團體,並穩固地持守其中,以喜樂感謝天主父,因為祂使我們堪當在光明中分享聖徒的福分。

「諸聖的相通」的意義

因此,首先應告知信友們,本條款的這部分可以說是對前面關於教會合一、聖德和公性部分的某種解釋。因為那治理教會的心神的合一,帶來這樣的結果:凡是賜予教會的一切,都被所有她的成員視為共同財產。

聖事的相通

所有聖事的果實是眾信友共有的,這些聖事——特別是作為我們進入教會門戶的洗禮——是將他們與基督聯繫並結合在一起的神聖紐帶。諸聖的相通包含聖事的相通,教父們在信經的這些話中宣告了這點:「我承認只有一個洗禮。」洗禮之後,聖體聖事在這種相通中佔有首要地位,之後是其他聖事;因為雖然這個名稱(相通)適用於所有聖事,因為它們使我們與天主結合,使我們成為祂——我們領受祂的恩寵——的分享者,但它以特殊方式屬於確實產生這種相通的聖體聖事。

善功的相通

但在教會中還有另一種需要關注的相通。每個人所做的每一個虔誠和聖善的行為,通過「不求己益」的愛德,屬於並有益於所有人。這由聖安博的見證所證明,他在解釋聖詠作者的話——「我與一切敬畏你的人相通」——時說:「正如我們說一個肢體與整個身體相通,我們也與一切敬畏天主的人相通。」因此,基督教導了我們那種祈禱形式,在其中我們說「我們」的食糧,而不是「我的」食糧;其他祈求同樣是普遍的,不限於我們自己,而是面向共同的利益和所有人的得救。

這種財物的相通,在聖經中常藉用人體肢體的比喻來非常恰當地說明。在人體內有許多肢體,但雖然眾多,它們只構成一個身體,其中每個肢體履行自己的功能,而非所有肢體都履行相同的功能。並非所有肢體都享有同等的尊嚴,或履行同樣有益或尊榮的功能;也沒有一個肢體只追求自己的私利,而是追求整個身體的利益。此外,它們被如此組織和聯繫在一起,以致如果一個肢體受苦,其他肢體因其本性的親緣和共鳴也一同受苦;相反,如果一個肢體健康,快樂的感覺是共同的。

同樣的現象可以在教會中觀察到。她由各種肢體組成;即由不同的民族——猶太人、外邦人、自由人、奴隸、富人、窮人——組成;當他們受洗後,他們與基督成為一個身體,基督是元首。教會的每個肢體也被指派了自己特定的職務。正如有些被立為宗徒,有些為導師——但都是為了共同的益處——同樣,有些人的職責是治理和教導,有些人的職責是服從和聽命。

分享這相通的人們

全能天主所賜予的如此眾多、如此崇高祝福的益處,是由那些在愛德中度基督徒生活、是義人且為天主所愛的人所享有的。至於死的肢體,即那些被罪惡束縛、遠離天主恩寵的人,他們並未因此被剝奪這些益處到不再成為這身體的肢體的程度;但由於他們是死的肢體,他們不分享那傳遞給義人和虔誠人的屬靈果實。然而,既然他們在教會內,他們得到那些靠聖神生活的人的幫助,以恢復失去的恩寵和生命;他們也享有那些毫無疑問被拒絕於完全與教會隔絕的人之外的益處。

其他祝福中的相通

不僅是使我們成義並為天主所愛的恩賜是共有的。白白賜予的恩寵,如知識、預言、方言之恩、奇蹟之恩以及其他同類的恩賜,也是共有的,甚至賜給惡人——不是為他們自己的緣故,而是為共同的益處,為建樹教會。因此,治病的恩賜不是為了治癒者,而是為了被治癒者而賜予。

最後,每個真正的基督徒所擁有的,沒有什麼是他不應認為與所有其他人共有的,因此他應準備隨時救濟貧困的同胞。因為那擁有世俗財富,卻看見兄弟有需要而不願幫助他的人,顯然被證明沒有天主的愛在內心。

因此,很明顯,那些屬於這神聖相通的人,現在已享有某種程度的幸福,並能真誠地說:「萬軍的上主,祢的居所是多麼可愛!我的靈魂渴慕上主的庭院……上主,住在祢殿裡的人,真是有福!」

## 第十條:「罪過的赦免」

本條款的重要性

本條款被列舉在信經的其他條款之中,這本身就足以讓我們明白,它所傳達的是一項真理,這項真理不僅本身是一個神聖的奧蹟,而且也是一個對得救非常必要的奧蹟。我們已經說過,若不堅定相信信經的所有條款,基督徒的虔誠是完全無法達到的。然而,如果這本身應該清楚的事似乎需要某些權威的支持,我們主的話語就足夠了。在祂升天前不久,當祂開啟祂門徒的理智,使他們能理解聖經時,祂用以下這些話為本信經條款作證:「默西亞必須受苦,第三天從死者中復活;並且必須從耶路撒冷開始,因祂的名向萬邦宣講悔改和罪過的赦免。」

但願牧者好好思量這些話,他會立即認識到,主將一個最神聖的義務放在他身上:不僅要向信友們公開一切有關宗教的事,而且要特別用心解釋這條信經條款。

教會有赦罪的權能

因此,關於這個教義要點,牧者有責任教導:不僅在公教會中可以找到罪過的赦免——正如依撒意亞用這些話所預言的:「住在其中的百姓,將免於罪惡」——而且,赦罪的權能也存在於教會內;此外,我們有義務相信,這權能如果按照我們主所頒布的法律妥善行使,確實能夠寬恕和赦免罪過。

這權能的範圍:

洗禮之前的所有罪過

當我們首次宣認信仰並在神聖的洗禮中被洗淨時,我們得到的是完全、無條件的赦免;以致沒有留下任何需要補贖的罪——無論是原罪或本罪,作為或不作為的罪——也沒有留下任何需要忍受的刑罰。然而,洗禮的恩寵並未免除我們所有本性的軟弱。相反地,由於我們每個人都必須與不斷誘惑我們犯罪的私慾偏情抗爭,在我們中間幾乎找不到一個人能如此有力地抵抗其攻擊,或如此警醒地守護自己的得救,以致能免受所有創傷。

洗禮後所犯的一切罪過

因此,有必要在教會內存在一種不同於洗禮的赦罪權能。為此,天國的鑰匙被交託給她,使每個人——如果懺悔——即使他是罪人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天,也能獲得罪過的赦免。這真理由最無可置疑的聖經權威所保證。在聖瑪竇福音中,主對伯多祿說:「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又說:「凡你們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此外,聖若望的見證使我們確信,主向宗徒們吹了一口氣,說:「你們領受聖神吧!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到赦免;你們保留誰的罪,誰的罪就被保留。」

這權能的限制:

不限於罪、人或時間

這權能的行使不限於特定的罪。沒有任何罪行——無論多麼令人髮指——是已犯下或可想像的,是教會無權赦免的;同樣,也沒有任何罪人——無論多麼墮落、多麼敗壞——不應懷抱希望獲得赦免,只要他真誠地為過去的過犯悔改。

再者,這權能的行使不限於特定的時間。每當罪人離開邪道,他不應被拒絕,正如我們從救主對宗徒之長的回答中所學到的。當聖伯多祿問應該寬恕冒犯的弟兄多少次,是否七次時,救主說:「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

限於施行者和行使方式

但是,如果我們考慮到它的施行者,或者考慮到它應被行使的方式,這神聖權能的範圍就不會顯得那麼大了;因為我們的主沒有將如此神聖職務的權能賜給所有人,而只賜給主教和司鐸。關於這權能應被行使的方式,也必須如此說;因為罪過只能通過妥善施行的聖事獲得赦免。教會沒有以其他方式赦罪的權能。由此得出結論:在罪過的赦免中,司鐸和聖事可說是我們的救主基督——救恩的創立者和賜予者——用來在我們內心完成赦罪和成義恩寵的工具。

這權能的偉大

為激起信友們對這項藉天主對我們的特殊仁慈賜給教會的天上恩賜的驚嘆,並使他們以更活潑的 devotion 情感來接近它的使用,牧者應努力指出它所賦予的恩寵的尊嚴和範圍。如果有任何一個方法比其他方法更能達到這個目的,那就是仔細說明:那赦免罪過、使不義之人恢復成義狀態的效能,該是多麼偉大。

罪過唯獨能被天主的權能赦免

這顯然是無限天主權能的效果,是與我們相信使死者復活、從虛無中創造萬有所必需的同一個權能的效果。但是,如果正如聖奧斯定的權威所保證的那樣,將一個罪人從罪惡狀態召回正義狀態,甚至比從虛無中創造天地更為偉大——儘管天地的創造只能是無限權能的效果——那麼,我們更有理由認為罪過的赦免是來自於這同一無限權能運作的效果。

因此,古代教父們極其真實地說,唯獨天主能赦罪,如此奇妙的工作只應歸於祂的無限美善和權能。上主親自藉先知的口說:「是我,是我消除了你的過犯。」

罪過的赦免似乎與債務的勾銷完全相似。只有債權人才能免除金錢債務。因此,既然因罪惡我們只對天主負債——為此我們每天祈禱:「寬免我們的罪債」——那麼,罪過顯然只能由祂赦免,而不能由任何其他者。

這權能在基督之前從未通傳給任何人

這奇妙而神聖的權能,從未通傳給任何受造物,直到天主成為人。我們的救主基督,雖然是真天主,卻是第一位作為人從祂的天父那裡領受這崇高特權的。祂說:「為叫你們知道人子在世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起來,拿起你的床,回家去吧。」因此,正如祂成為人,是為了將這罪過的赦免賜給人,祂在升天(祂在那裡永遠坐在天主的右邊)之前,將這權能通傳給了教會中的主教和司鐸。然而,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基督是憑藉自己的權柄赦罪;所有其他人,則是憑藉委託給他們作為祂施行者的權柄。

因此,如果無限權能的任何效果都值得我們最高的欽崇和敬畏,我們必須立即認識到,這項由我們主基督慷慨之手賜給教會的恩賜,是無法估量的寶藏。

罪過藉基督的血得以赦免

再者,天主在祂父性仁慈的圓滿中決定取消世界罪過的方式,也必能有力地促使信友們默想這祝福的偉大。祂的旨意是:我們的過犯應由祂獨生子的血來補償;祂的兒子應自願承擔我們罪過的可歸責性,並忍受最殘酷的死亡——義者代替不義者,無罪者代替有罪者。

因此,當我們反思我們「不是用能朽壞的金銀等物被贖出來的,而是用寶血,即無玷無瑕羔羊基督的寶血」時,我們自然會得出結論:我們不可能領受比這赦罪權能更有益的恩賜了,因為它宣告了天主無可言喻的上智和祂對我們過度的愛。這個反思必在所有人身上產生最豐富的屬靈果實。

赦免使人脫離的巨大邪惡

因為任何人即使只犯一個大罪而冒犯天主,他立即喪失他先前藉基督的苦難和死亡所可能獲得的一切功績,並完全被關在天堂之門外——這門本是藉救贖主的受難為所有人打開的,但如今已關閉。當我們反思這一點時,對我們悲慘狀況的思考必定使我們深感焦慮。但如果我們將注意力轉向天主賦予祂教會的這項奇妙權能,並在堅信本條款的基礎上,確信每個罪人都能藉天主的恩寵助佑恢復他先前的尊嚴,那麼我們必將以極大的喜樂和歡欣踴躍,並向天主獻上不朽的感謝。

如果當我們病重時,醫生用其藝術和勤奮為我們準備的藥物通常是受歡迎和令人喜悅的,那麼,天主的智慧為治癒我們靈魂、恢復我們恩寵生命而制定的補救方法,豈不更應受歡迎和令人喜悅嗎?尤其是因為它們帶來的——不像應用於身體的藥物那樣只是不確定的康復希望——而是對那些願意被治癒者的確定健康!

勸誡:

應使用這補救方法

因此,信友們對如此卓越崇高恩賜的尊嚴形成了正確的概念之後,應被勸勉盡其所能地從中獲益。因為那不使用真正有用和必要之物的人,必被認為是輕視它;尤其是,主在將赦罪權能通傳給教會時,其用意正是要所有人都求助於這治癒的方法。正如沒有人能不藉洗禮而被洗淨,同樣,為恢復因實際的大罪而喪失的洗禮恩寵,必須求助於另一種補贖的方法——即懺悔聖事。

應警惕的濫用

但在此,應告誡信友們要防範一種危險:由於預設他們可以求助於這如此完整、且如我們所見不限時間的赦罪權能,而變得更容易犯罪或對悔改遲緩。因為,首先,這種犯罪的傾向顯然會證明他們以傷害和傲慢的方式對待這神聖的權能,因此會使他們不配獲得天主的仁慈;其次,這種對悔改的遲緩,給人極大的理由擔心:若被死亡追上,他們將徒然宣認相信罪過的赦免——因為他們的拖延和耽擱,他們理當失去這赦免。

## 第十一條:「肉身的復活」

本條款的重要性

本條款為我們信仰的真理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證據,這主要體現在:它不僅在聖經中被提出讓信友們相信,而且還得到眾多論據的證實。我們在其他條款中幾乎看不到這種情況,這證明我們的得救希望是建立在這個教義之上,如同建立在最堅固的基礎上;因為根據宗徒的推理:「如果死者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如果基督沒有復活,我們的宣講便是空的,你們的信德也是空的。」

因此,牧者在解釋這項教義時的勤奮和熱忱,不應少於許多不敬之人為推翻它所付出的勞力。從認識本條款中湧流向信友們的極其重要的益處,將在後面說明。

「肉身的復活」

在本條款中,人類的復活被稱為「肉身的復活」,這一情況值得特別注意。這個名稱確實不是沒有理由的,因為宗徒們意圖藉此傳達一個必要的真理:靈魂的不朽。為免有人——儘管聖經許多章節清楚教導靈魂是不朽的——可能想像靈魂與身體同死,並且兩者都將恢復生命,信經只談論「肉身的復活」。

雖然在聖經中,「肉身」一詞常指整個人,例如在依撒意亞書中:「凡有血肉的都似草」;在聖若望福音中:「聖言成了血肉」;但在這裡,它只用來表示身體,從而使我們明白:在構成人類的兩個組成部分——靈魂和身體——中,只有一個,即身體,會腐朽並返回原來的塵土,而靈魂則保持不腐朽和不朽。正如一個人若沒有先死,就不能說他重返生命;同樣,也不能恰當地說靈魂復活。

提到「肉身」這個詞,也是為了反擊依默納奧和非肋托的異端——他們在宗徒在世期間斷言,每當聖經談論復活時,應理解為不是肉身的復活,而是靈魂的復活,即靈魂從罪惡的死亡復活到恩寵的生命。因此,顯然,本條款的這些話排除了那個錯誤,並確立了肉身的真實復活。

復活的事實:

來自聖經的例子和證明

牧者有責任用舊約、新約以及整個教會歷史中的例子來說明這一真理。在舊約中,有些人被厄里亞和厄里叟復活;除了我們主所復活的人之外,還有許多人被神聖的宗徒和許多其他人復活。這些多次的復活證實了本條款所教導的教義;因為相信許多人從死亡中被召回生命,我們自然也被引導相信所有人的普遍復活。事實上,我們應從這些奇蹟中獲得的主要果實,就是對本條款獻上我們最毫不猶豫的信德。

對於通常熟悉聖經的牧者來說,本條款的許多聖經證據會立即出現在他們面前。舊約中最顯著的是約伯的話,他說他將在自己的肉體中看見天主;以及達尼爾的話,他論到那些安眠於塵土中的人時說,有些人要醒來獲得永生,有些人要醒來承受永久的恥辱。在新約中,主要章節是聖瑪竇福音中記載我們主與撒杜塞人辯論的部分,以及福音作者論及最後審判的章節。此外,我們還可加上宗徒在致格林多人書和致得撒洛尼人書中關於這個主題的精確推理。

來自自然界的類比

但是,雖然復活已由信德最確定地確立,然而,從類比和理性來表明信德所提出的內容並不違反自然或人類理性,也將具有實質的益處。

對於問「死人將如何復活」的人,宗徒回答說:「糊塗人哪!你所種的,若不先死了,就不會生出來;並且你所種的,不是那將要長成的形體,而是赤裸的麥粒,或其餘的穀粒;但天主隨自己的心意給它一個形體。」稍後又說:「所種的是可朽壞的,復活起來的是不可朽壞的。」

聖額我略引用了許多其他趨於相同效果的類比論證。他說:「太陽每天從我們眼前隱沒,彷彿死去,又每天被召回,彷彿復活;樹木失去綠葉,又彷彿藉復活而重獲青翠;種子通過腐爛而死,又通過發芽而復活。」

來自理性的論證

教會作家們引用的理由也似乎能很好地建立這一真理。首先,由於靈魂是不朽的,並且作為人的一部分,它具有與身體結合的自然傾向,因此它與身體的永久分離必須被視為不自然的。但是,既然違反自然和處於暴力狀態的事物不能持久,那麼靈魂應該重新與身體結合,因此身體應該復活,這似乎是合適的。我們的救主自己在與撒杜塞人辯論時,就使用了這個論證,他從靈魂的不朽推導出肉身的復活。

其次,由於全義的天主為惡人預備了懲罰,為善人預備了賞報,而許多前者死時未因他們的罪行受罰,許多後者死時未因他們的德行得賞,因此靈魂應該重新與身體結合,為的是作為她罪惡的夥伴或她德行的同伴,分享她的懲罰或賞報。金口聖若望在他對安提約基雅人的講道中精彩地論述了這個論證。

為此,宗徒論及復活時說:「如果我們在今生只寄望於基督,我們就是所有人中最可憐的了。」聖保祿的這些話不能被認為是指靈魂的悲慘;因為既然靈魂是不朽的,即使身體不復活,它也能在來世享受幸福。那麼,他的話必然是指整個人;因為,除非身體得到其勞苦應得的賞報,否則那些像宗徒一樣在此生忍受瞭如此多折磨和災難的人,必然會成為最可憐的人。關於這個主題,宗徒在致得撒洛尼人書中說得更為明確:「我們在教會中誇獎你們,因你們在所受的一切迫害和磨難中,仍保持了堅忍和信德。……這正是天主公義審判的明證,好使你們堪得天主的國,你們也正是為這國受苦。因為天主是公義的,必以苦難報復那加苦難給你們的人,卻使你們受難的人與我們同享安息。那時,主耶穌同祂大能的天使從天上顯現,在火焰中報復那些不認識天主和不聽從我們主耶穌福音的人。」

再者,當靈魂與身體分離時,人不能享有那充滿一切美善的圓滿幸福。因為正如部分與整體分離是不完美的,與身體分離的靈魂也必是不完美的。因此,為使幸福的圓滿無所欠缺,身體的復活是必要的。

牧者將能用這些和類似的論證來教導信友們本條款。

所有人都將復活

他也應仔細地從宗徒那裡解釋誰將復活。他(聖保祿)寫信給格林多人說:「就如在亞當內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內眾人都要復活。」因此,善人和惡人沒有區別地都要從死者中復活,儘管所有人的情況不會相同。那些行了善的,將復活進入生命;那些行了惡的,將復活進入審判。

當我們說「所有人」時,我們的意思包括那些在審判日之前死去的人,以及那些在審判日時死去的人。教會同意所有人無區別地都要死亡的觀點,並且這個觀點更符合真理,這是聖熱羅尼莫和聖奧斯定的教導。

宗徒在致得撒洛尼人書中論及這教義時,也並非持不同意見,他說:「那些死於基督內的人要先復活,然後我們這些活著還存留的人,將與他們一同被提到雲彩中,在空中迎接主。」聖安博解釋這些話時說:「就在那被提中,死亡會如同在沉睡中發生,靈魂離開身體後會立刻返回。因為那些活著的人在被提時會死去,以便來到主面前時,能從祂的臨在領受他們的靈魂;因為在祂的臨在裡,他們不能是死的。」聖奧斯定在他的《天主之城》一書中支持這個觀點。

復活的身體本質上相同

但是,充分確信屬於我們每個人今生的那個同樣的身體——儘管它腐朽並分解為原來的塵土——將被復活到生命,這是至關重要的,因此這也是需要牧者準確解釋的主題。

這是宗徒所傳達的真理,當他說:「這可朽壞的必須穿上不可朽壞的」,他用「這」字顯然是指他自己的身體。這也在約伯的預言中清楚表達:「我將在我的肉體中看見天主,我自己要看見祂,我的眼睛要注視,而不是別人。」

此外,這同一真理可從復活的定義本身推斷出來;因為復活,正如大馬士革的聖若望所定義的,是回到一個人先前所處的狀態。

最後,如果我們牢記剛剛用來建立未來復活的論據,關於這個主題的任何疑問都必須立即消失。

我們說過身體將要復活,為的是「各人按他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領取相當的報應」。因此,人將用他事奉天主或作魔鬼奴隸時的同一身體復活,為的是在同一個身體中體驗賞報和勝利的榮冠,或忍受最嚴厲的懲罰和折磨。

凡屬於身體本性和裝飾的一切都將恢復

不僅身體要復活,而且凡屬於其本性實體、以及裝飾和美化人的一切,都將恢復。為此,我們有聖奧斯定的精妙話語:「那時將沒有身體的畸形;如果有人身體過於肥胖,他們不會恢復其全部重量。凡超過適當比例的都將被視為多餘。另一方面,如果身體因疾病或衰老而消瘦,或因其他原因而虛弱,它將被基督的神聖能力修復,祂不僅會將身體歸還我們,還會修復它在此生的悲慘中所失去的一切。」他在另一處說:「人不會恢復他先前的頭髮,而是會用適合他的頭髮來裝飾,根據這話:『甚至你們的頭髮都一一數過了。』天主將按祂的智慧恢復它們。」

凡屬於身體完整的一切都將恢復

特別是肢體,因為它們屬於人性的完整,將全部立即恢復。天生或因病而瞎眼、跛腿、殘廢、任何肢體癱瘓的人,都將以完整和完美的身體復活。否則,靈魂對與身體結合的強烈渴望將遠未得到滿足;但我們確信,在復活時這些渴望將完全實現。

此外,復活與創造一樣,顯然應被列為天主的主要工程之一。因此,正如在創造時,萬物從天主手中出來都是完美的,我們必須承認在復活時也將如此。

這些觀察不僅限於殉道者的身體,關於他們,聖奧斯定說:「他們所受的肢體殘缺若成為畸形,他們將用所有肢體復活;否則被斬首的人將沒有頭顱復活。然而,他們所受的傷痕將保留,像基督的傷痕一樣閃耀,其光芒遠比黃金和寶石更加璀璨。」

惡人也將用他們所有的肢體復活,甚至包括因他們自己的過失而失去的肢體。他們擁有的肢體越多,他們的折磨就越大;因此,肢體的恢復不會增加他們的幸福,而是增加他們的悲傷和痛苦;因為功績或罪過不是歸於肢體,而是歸於與其身體結合的人。因此,對於那些做了補贖的人,肢體將作為賞報的泉源歸還給他們;對於那些藐視補贖的人,則作為懲罰的工具。

如果牧者仔細考慮這些事,他永遠不會缺乏言詞或思想來感動信友們的心,並在他們心中點燃虔誠的火焰;使他們在面對此生的煩惱和災難時,能熱切期待那為義人預備的、復活的有福光榮。

復活身體的狀況將有所不同

現在信友們需要明白,身體從死者中復活時,雖然本質上與已死的身體相同,但其狀況將會有很大的不同和改變。

不朽

暫且不提其他點,所有身體在從死者中復活後的狀態與之前狀態的主要區別是:復活之前,它們會朽壞;但當它們重獲生命後,善人與惡人無區別地都將披上不朽。

正如聖經所見證的,這種令人驚嘆的本性恢復,是基督戰勝死亡的光榮勝利的结果。因為經上記載:「祂要永遠消滅死亡」,「死亡啊!我將是你的死亡。」宗徒解釋這些話說:「最後被消滅的敵人是死亡」;聖若望也說:「再也沒有死亡了。」

亞當的罪惡被主基督的功績遠遠超越——祂推翻了死亡的統治——這是最恰當不過的。這也符合天主的公義:善人應享受無盡的幸福,而惡人——被判處永恆的折磨——將尋求死亡卻找不到,將渴望死去,死亡卻將逃離他們。因此,不朽將是善人和惡人所共有的。

光榮身體的特性

除此之外,復活聖人的身體將具有某些卓越的稟賦,使它們遠遠超越先前的狀態。在這些稟賦中,教父們特別提到了四項,他們從聖保祿的教義中推論出來,並稱之為「恩賜」。

「不能受苦」

第一項稟賦或恩賜是「不能受苦」(impassibility),這使它們超越任何令人不適的痛苦,或任何形式的痛苦和不便的影響。無論是刺骨的嚴寒,熾熱的高溫,還是猛烈的洪水,都不能傷害它們。宗徒說:「所種的是可朽壞的,復活起來的是不可朽壞的。」經院學者將此品質稱為「不能受苦」(impassibility),而非「不可朽壞」(incorruption),是為了將其與光榮身體的特性區分開來。惡人的身體雖然是不可朽壞的,卻不是不能受苦的;它們將能夠體驗冷熱並忍受各種痛苦。

「明亮」

下一項品質是「明亮」(brightness),藉此聖人的身體將像太陽一樣發光,根據我們的主在聖瑪竇福音中記載的話:「義人將在他們父的王國裡像太陽一樣發光。」為消除對此的任何懷疑,祂在顯聖容時示範了這點。宗徒有時稱這品質為「光榮」,有時為「明亮」:「祂要改變我們卑賤的身體,使之相似祂光榮的身體」;又說:「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起來的是光榮的。」以色列人在曠野中看到了這種光榮的某種形象,當時梅瑟的面容因與天主同在並對話後,發出如此耀眼的光芒,以致他們不能正視。

這種明亮是一種從靈魂至高的幸福反射到身體上的光輝。它是對靈魂所享受的福樂的一種分享,正如靈魂本身因分享天主的幸福而變得有福一樣。

與「不能受苦」的恩賜不同,這項品質並非所有人都以同等程度享有。所有聖人的身體將同樣地不能受苦;但並非所有身體的明亮程度都相同,因為根據宗徒的話:「太陽的光輝是一種,月亮的光輝又是一種,星辰的光輝又是一種;星辰與星辰的光輝也有分別。死人的復活也是這樣。」

「敏捷」

與前述品質相連的是被稱為「敏捷」的品質,藉此身體將擺脫現今壓迫它的沉重,並獲得一種能力,可以隨靈魂的意願以極大的輕鬆和迅速移動,正如聖奧斯定在《天主之城》和聖熱羅尼莫在《依撒意亞註釋》中所教導的。因此宗徒有這話:「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起來的是強健的。」

「神透」

另一項品質是「神透」(subtility),它使身體服從靈魂的主宰,以致身體將服從靈魂,並隨時準備跟隨她的願望。我們從宗徒的這些話中學到這品質:「所種的是屬生靈的身體,復活起來的是屬神的身體。」

這些是在解釋本條款時應著重的主要點。

深入默想本條款的益處

然而,為使信友們能體會認識如此眾多、如此崇高奧蹟所獲得的果實,首先有必要指出:我們對天主——祂將這些事隱瞞於智者,卻啟示給小孩子——負有無限的感激之情。有多少以智慧聞名或擁有卓越學識的人,卻對這最確定的真理始終盲目!因此,祂使我們認識這些真理——儘管我們從未企圖獲得這樣的知識——這一事實,迫使我們以對祂至高美善和仁慈的不斷讚美來傾注我們的感激之情。

反思本條款所獲得的另一個重要益處是:當我們為那些因血緣或友誼而與我們親近的人的死亡而悲傷時,我們將在其中為自己和他人找到安慰。這正是宗徒自己在寫給得撒洛尼人論及那些安眠者時所給予的安慰。

再者,在我們所有的痛苦和災難中,對未來復活的思念必能為煩亂的心靈帶來極大的安慰,正如我們從聖約伯的榜樣中所學到的,他用這唯一的希望——即有一天在復活時他將看見主他的天主——來支撐他受折磨和悲傷的靈魂。

同樣的思想也必能有力激勵信友們盡一切努力,度正直和純潔的生活,不為罪惡的玷污所染。因為如果他們反思,那在復活之後隨之而來的無限財富,現在已作為賞報提供給他們,他們將輕易地被吸引去追求德行和虔誠。

另一方面,沒有什麼比經常提醒罪人那些被遺棄者將遭受的悲慘和折磨——他們在末日將出來進入審判的復活——更能制服情慾和使靈魂遠離罪惡了。

## 第十二條:「永恆的生命」

本條款的重要性

神聖的宗徒們,我們的導師,認為以關於永恆生命的條款來結束作為我們信仰綱要的信經是合適的:首先,因為在肉身復活之後,基督徒希望的唯一對象就是永恆生命的賞報;其次,為使那包含一切美善之圓滿的完美幸福,能時常呈現在我們心中,佔據我們所有的思想和情感。

因此,牧者在教導信友時,應不斷努力在他們靈魂中點燃對永恆生命所許諾賞報的熱切渴望,好使他所教導作為基督徒生活一部分的任何艱難本分,信友們都能視為輕省,甚至愉悅,並能更心甘情願、更喜樂地服從天主。

「永恆的生命」

由於在宣告為我們保留的幸福所用的詞語中隱藏著許多奧蹟,應以每個人所能理解的範圍,將它們解釋得讓所有人都能明白。

因此,應告知信友們:「永恆的生命」這幾個字不僅指存在的延續——這是連魔鬼和惡人也擁有的——也指那能滿足蒙福者渴望的幸福永續。福音中提到的法學士就是這個意思,當他問我們的主救主:「我該做什麼,才能獲得永生?」彷彿在說:「我該做什麼才能達到完美幸福的享受?」在聖經中,這些詞也是這個意思,這從許多章節中可以清楚看出。

「永恆的」

蒙福者的至高幸福被稱為「永恆的生命」,主要是為了排除它存在於物質和短暫事物中的觀念——這些事物不可能是永恆的。「幸福」這個詞不足以表達這個概念,特別是因為不乏有人被虛妄哲學的教導所吹噓,將至高之善置於可感覺的事物中。但這些事物會陳舊和消亡,而至高幸福不應被任何時間的流逝所終止。不僅如此,今生事物的享受不僅不能帶來真正的幸福,相反地,被對世界的愛所俘獲的人離真正的幸福最遠;因為經上記載:「你們不要愛世界,也不要愛世界上的事;誰若愛世界,天父的愛就不在他內。」稍後我們又讀到:「世界和它的貪慾都要過去。」

因此,牧者應注意將這些真理印在信友們的心中,使他們學會輕視塵世事物,並明白在這個我們不是公民而是旅客的世界上,是找不到幸福的。然而,即使在此下地,我們也可以真實地說我們在希望中是幸福的,如果我們棄絕不虔敬和世俗的慾望,「在今世度著節制、公正和虔敬的生活,期待那有福的希望,以及我們偉大的天主和救主耶穌基督光榮的顯現」。許多自以為有智慧的人不理解這些事,想像幸福應在此生尋求,結果成了愚人,並成為最可悲災難的犧牲品。

「永恆的生命」這幾個字也教導我們,與某些人的錯誤觀念相反,幸福一旦獲得就永遠不會失去。幸福是一切美善的累積,沒有任何邪惡的混雜,由於它滿足了人的所有渴望,因此必須是永恆的。那擁有幸福的人必會熱切渴望持續享受他已獲得的美善。因此,除非他的擁有是永久且確定的,否則他必然會被最折磨人的憂慮所困擾。

「生命」

義人在他們天國家鄉所享有的幸福之強烈程度,以及除他們自己之外所有人對它的完全不可理解性,已足夠由「幸福的生命」這幾個字本身所傳達。因為當我們為了表達某個概念而使用一個許多事物共有的詞語時,顯然是因為我們沒有一個確切的術語來完全表達它。因此,既然為了表達幸福,採用的詞語與其說適用於蒙福者,不如說適用於所有將永遠活著的人,這向我們證明,這個概念呈現給心智的是某種太偉大、太崇高的事物,以致無法用一個恰當的術語來完全表達。誠然,天堂的幸福在聖經中也有許多其他詞語來表達,例如:天主的國、基督的國、天國、樂園、聖城、新耶路撒冷、我父的家;但顯然,這些稱謂中沒有一個足以充分表達其偉大。

因此,牧者不應忽略本條款所提供的機會,藉著本條款中「永恆的生命」這幾個字所宣告的如此豐厚的賞報,來邀請信友們實踐虔誠、正義和所有其他基督徒的本分。在我們本能渴望的祝福中,生命無疑被認為是最大的之一。當我們說「永恆的生命」時,我們主要是用這個祝福來描述(義人的)幸福。那麼,如果這短暫而悲慘的生命——它遭受如此多、如此多樣的痛苦,以致與其稱之為生命,不如稱之為死亡——都沒有比這更被愛、更珍貴、更甘飴的事物了,我們豈不應以何等的靈魂熱忱、何等的意志熱切,去追求那永恆的生命呢?——那生命沒有任何邪惡,向我們呈現純粹而無混合的一切美善的享受。

永恆生命的消極與積極要素

永恆生命的幸福,正如教父們所定義的,是免除一切邪惡,並享受一切美善。

消極方面

關於(免除一切)邪惡,聖經以最明確的言辭作證。因為默示錄中記載:「他們不再餓,也不再渴,烈日和任何炎熱也不再傷害他們」;又說:「天主要擦去他們眼上的一切淚痕;再也沒有死亡,再也沒有悲傷,沒有哀號,沒有痛苦,因為先前的都已過去了。」

積極方面

至於蒙福者的光榮,將是無限量的,他們堅實的喜樂和快樂的種類也無法計數。既然我們的心智無法把握這光榮的偉大,它也無法進入我們的靈魂,所以我們必須進入它,即進入主的喜樂,好使沉浸其中,我們能完全滿足內心的渴望。

雖然,正如聖奧斯定所說,列舉我們將要免除的邪惡似乎比列舉我們將要享受的美善和快樂更容易;但我們仍必須努力簡明扼要地解釋這些能激勵信友們渴望達到享受這至高幸福的事物。

但首先,我們應使用一個已獲得最傑出宗教作家認可的區分;他們教導說,美善有兩種:一種構成幸福,另一種伴隨幸福而來。為了清晰起見,他們將前者稱為「本質的」祝福,後者稱為「附屬的」。

本質的幸福

我們可以統稱為「本質的」那種堅實的幸福,在於看見天主,並享受祂的美善——祂是一切美善和完美的泉源與本源。我們的主基督說:「永生就是:認識祢,唯一的真天主,和祢所派遣來的耶穌基督。」聖若望似乎解釋了這些話,當他說:「親愛的諸位,現在我們是天主的子女,但我們將來如何,還沒有顯明;我們知道,當祂顯現時,我們必要相似祂,因為我們要看見祂實在怎樣。」因此,他表明真福包含兩件事:我們要看見天主實在怎樣,按祂自己的本性和實體;並且我們自己將要變得,可以說,相似神。

光榮的光

那些享受天主的人,在保留自己本性的同時,呈現出一種令人驚嘆的、幾乎是神聖的形態,以至於與其說是凡人,不如說是神。為什麼會發生這種轉變,只要我們反思以下幾點就立刻明白了:事物要麼從其本質被認識,要麼從其形象和外觀被認識。因此,既然沒有什麼事物能如此相似天主,以至藉其相似性能提供對祂的完美認識,那麼,沒有任何受造物能看見祂的神聖本性和實體,除非這同一神聖本體與我們結合。聖保祿的意思是:「我們現在是藉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但那時,就要面對面了。」聖奧斯定將「模糊不清」理解為我們在一個相似物中看見祂,這個相似物旨在向我們傳達某種對天主性的概念。

聖德尼也清楚地表明了這點,他說:「天上的事物不能通過與地下事物的比較來認識」;因為任何非物質事物的本質和實體,都不能通過物質事物的形象來認識——特別是因為相似物必須比它所代表的事物更不粗俗、更屬神,這是我們從普遍經驗中輕易知道的。因此,既然從受造物中提取的任何形象都不可能與天主同等純潔和屬神,所以沒有相似性能使我們完全理解神聖本質。再者,所有受造物都被限制在完美的某些限度之內,而天主是沒有限度的;因此,沒有受造物能反映祂的無限。

因此,達到認識神聖本質的唯一方法是天主在某種程度上與我們結合,並以一種不可理解的方式將我們的心智提升到更高的完美程度,從而使我們能夠凝視祂本性的美善。這將由祂「光榮的光」來完成。被它的光輝照亮,我們將在祂自己的光中看見天主,即真正的光。

榮福直觀

因為蒙福者總是看見臨在的天主,並藉著這最大、最崇高的恩賜,成為天主性體的分享者,他們享受真正而堅實的幸福。我們對這幸福的信仰應與確定的希望相結合:我們有一天也要藉天主的仁慈達到它。教父們在他們的信經中宣告了這點,信經說:「我期待死人的復活,和來世的生命。」

這真理的一個類比

這些真理是如此神聖,以致無法用任何言語表達,也無法被我們的思想所理解。然而,我們可以在可感覺的物體中追尋這種幸福的某種相似性。例如,鐵被火作用時會變得熾熱,雖然本質上仍是同一物質,但似乎變成了不同的物質——火;同樣,被接入天堂光榮並燃燒著對天主之愛的蒙福者,他們的狀態是這樣的:他們雖然沒有停止是他們所是的,但可以真實地說,與那些仍在地上的人相比,他們的差異比熾熱的鐵與冷卻時的鐵本身的差異還要大。

簡而言之,至高而絕對的幸福,我們稱之為本質的,在於擁有天主;因為誰擁有了那擁有一切美善和完美的天主,他還缺少什麼來成全他的幸福呢?

附屬的幸福

然而,這幸福還加上某些所有蒙福者共有的恩賜,這些恩賜因為更接近人類理解力的範圍,通常被發現更能有效地感動和燃燒心靈。當宗徒在致羅馬人書中說:「光榮、尊貴以及平安,加於一切行善的人」時,他似乎考慮到了這些。

光榮

因為蒙福者將享有光榮;不僅是我們已表明構成本質幸福或與其不可分離的那種光榮,而且是那種在於每個(蒙福者)對他的同伴(在光榮中)的獨特而崇高尊嚴的清晰和明確認識的光榮。

尊貴

那由天主親自授予的尊貴該是多麼卓絕啊!祂不再稱他們為僕人,而是稱他們為朋友、兄弟和天主的子女!因此,救贖主將用這些最慈愛、最尊貴的話對祂的選民說:「我父所祝福的,你們來吧!承受自創世以來就為你們預備了的王國。」那麼,我們有正當理由呼喊:「天主,祢的朋友們變得何其尊貴!」他們也將在主基督面前,在祂的天父和祂的天使面前,接受最高的讚揚。

如果天性在每個人心中都植入了普遍的渴望,希望獲得那些以智慧聞名的人的尊重(因為他們被認為是最可靠的功績判斷者),那麼,蒙福者之間相互表達最高的敬意,將給他們增添何等的光榮啊!

平安

列舉蒙福者靈魂將充滿的所有快樂,將是一項無盡的任務。我們甚至無法在心中構想它們。然而,信友們的心智應深刻印上這一真理:聖人們的幸福完全滿溢出今生所能享受甚至渴望的一切快樂——無論是關乎心智的能力還是身體的完美——儘管這必須以一種更加高超的方式,以至於用宗徒的話說,是「眼所未見,耳所未聞,人心所未曾想到的」。

因此,先前粗重和物質的身體,在天上將脫去其可朽性,變得精煉和屬神化,不再需要物質的食物;而靈魂將被那種永恆的光榮之糧——盛宴的主人將分給所有人——以至高無比的喜樂所飽飫。

誰還會渴望華麗的衣裳或王室的袍服呢?在那裡,這些東西不再有用,所有人都將穿上不朽和光輝,並戴上不朽光榮的花冠!

如果擁有寬敞宏偉的宅邸有助於人的幸福,那麼,還有什麼比天堂本身更寬敞、更宏偉可想像的呢?天堂到處都被天主的光輝所照亮!因此,先知默想這居所的美麗,並燃燒著渴望到達那些幸福住所的熱情,呼喊說:「萬軍的上主,祢的居所是多麼可愛!我的靈魂渴慕上主的庭院……我的心靈和肉身都向生活的天主歡呼。」牧者最熱切的願望——也應是他熱心工作的目標——就是使所有信友都充滿同樣的情感,發出同樣的言語。因為我們的主說:「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在那裡,將根據各人的功勞,分發價值更大或更小的賞報。「播種吝嗇的,收穫也吝嗇;播種慷慨的,收穫也慷慨。」

如何達到享受這幸福

因此,牧者不僅應鼓勵信友尋求這幸福,還應時常提醒他們:獲得這幸福的可靠途徑是擁有信德和愛德的德行,堅持祈禱和領受聖事,並向鄰人履行一切仁慈的本分。

這樣,藉著天主的仁慈——祂為那些愛祂的人準備了那有福的光榮——先知的話將有一天得以應驗:「我的百姓將安居在和平的優美中,在安全的居所內,在寧靜的安息處。」

## 第二部分:聖事

聖事教導的重要性

基督徒教義每一部分的解釋都需要牧者具備知識和勤奮。但是,關於聖事的教導——按照天主的規定,聖事是得救的必要方法,也是屬靈益處的豐沛泉源——則特別需要他的才幹和勤奮。通過準確而頻繁的(關於聖事的)教導,信友們將能夠以相稱的方式並獲得救恩效益地接近這些不可估量、至聖的制度;而司鐸們也將不致偏離神聖禁令中所定的規則:「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珠寶投在豬前。」

「聖事」一詞

既然我們即將論述一般性的聖事,首先應從解釋「聖事」一詞的效力和意義開始,並說明它的各種含義,以便更容易理解它在這裡使用的意義。因此,應告知信友們,「聖事」一詞——就我們當前目的而言——在神聖作家和世俗作家中有不同的理解。

有些人用它來表達由誓言產生的義務,承諾履行某種服務;因此,士兵向國家宣誓服兵役的誓言被稱為「 military sacrament」。在世俗作家中,這似乎是這個詞最常見的意義。

但是,在撰寫神學主題的拉丁教父中,「聖事」一詞被用來表示隱藏的聖物。希臘人為了表達同樣的概念,使用了「奧蹟」(mystery) 這個詞。我們理解這就是這個詞的意義,例如在致厄弗所人書中說:「使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蹟(sacramentum)」;致弟茂德前書說:「虔敬的奧蹟(sacramentum)真是偉大」;在智慧篇中:「他們不知道天主的奧秘(sacramenta)。」在這些和許多其他段落中,將會發現「聖事」一詞的意義無非是隱藏和隱匿的聖物。

因此,拉丁教父們認為這個詞是一個非常恰當的術語,用來表達那些同時通傳恩寵、宣告恩寵,並將恩寵——可以說——置於眼前的可感覺的標記。然而,聖額我略認為,這樣的標記之所以被稱為聖事,是因為神聖的權能在可感覺事物的掩蓋下,秘密地運作我們的救恩。

然而,不要以為「聖事」一詞是近期教會的使用。誰若查閱聖熱羅尼莫和聖奧斯定的著作,將立即看出,古代教會作家使用「聖事」一詞,有時也使用「象徵」(symbol)、「奧秘標記」或「神聖標記」來指稱我們在這裡所討論的事物。

以上對於解釋「聖事」一詞就足夠了。我們所說的同樣適用於舊約的聖事;但由於它們已被福音律法和恩寵所取代,牧者無需對它們進行教導。

聖事的定義

除了我們迄今關注的詞語意義外,還必須仔細考慮該詞所指事物的性質和效能,並且必須教導信友們什麼構成了聖事。沒有人會懷疑聖事是獲得正義和得救的方法之一。但在許多足以解釋聖事本質的定義——每個都相當恰當——中,沒有比聖奧斯定給出的、並被所有經院學者採納的定義更全面、更清晰的了。他說:聖事是聖物的標記;或者,用其他相同意思的話表達:聖事是為我們的成義而設立的无形恩寵的有形標記。

「聖事是一個標記」

為更充分地展開這個定義,牧者應解釋其所有部分。他應首先指出,可感覺的對象有兩類:有些被創造恰恰是為了作為標記;其他的被建立不是為了標示別的東西,而是為了它們本身。幾乎自然界中的每個對象都可以說是屬於後一類;屬於前一類的有:口頭和書面語言、軍旗、圖像、號角、信號以及許多其他同類事物。關於詞語:若除去它們表達思想的能力,似乎就除去了它們被創造的唯一理由。因此,這些東西被恰當地稱為「標記」。因為,根據聖奧斯定,一個標記,除了它呈現給感官的東西之外,還是我們認識其他事物的媒介。例如,從我們看到地上留下的腳印,我們立即推斷有某人——他的痕跡出現了——經過。

來自理性的證明

因此,聖事顯然應被列為那些被設立作為標記的事物之中。它通過某種外觀和相似性,使我們認識到天主藉其無形的權能在我們靈魂內所成就的事。讓我們用一個例子來說明我們所說的。例如,洗禮,通過伴隨著某些莊嚴話語的外部洗滌,表明藉著聖神的德能,罪惡的一切污點和玷污被內在地洗淨,並且靈魂被天上成義的奇妙恩賜所豐富和裝飾;同時,身體的洗滌——我們將在適當的地方解釋——在靈魂中成就了它所標示的。

來自聖經的證明

聖事應被列為標記之一,也從聖經中清楚地推斷出來。論及割禮——舊約中賜給眾信者之父亞巴郎的一件聖事——宗徒在致羅馬人書中說:「他領受了割禮的標記,作為因信德而獲得的正義的印證。」在另一處他說:「我們受過洗歸於基督耶穌的人,就是受洗歸於祂的死亡。」這些話證明了洗禮標示著——用同一位宗徒的話說——我們藉著洗禮已歸於死亡與祂同葬了。

讓信友們知道聖事是標記,這並非不重要。這種認識將引導他們更願意相信聖事所標示、包含和成就的是神聖和莊嚴的;並且認識到它們的聖潔,他們將更傾向於尊敬和朝拜天主向我們顯示的恩惠。

「聖物的標記」:此處所指的標記種類

我們現在來解釋構成定義第二部分的「聖物」一詞。為使這個解釋令人滿意,我們必須更詳細地探討聖奧斯定關於標記多樣性的精確而敏銳的論述。

自然標記

有些標記被稱為「自然的」。這些標記除了讓我們認識它們自身之外,還傳達對其他事物的認識——這是所有標記共有的效果,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例如,煙是一個自然標記,我們從中立即推斷火的存在。它被稱為自然標記,因為它暗示火的存在,不是由於人為的約定,而是來自經驗。如果我們看到煙,即使火是隱藏的,我們也立即確信火的存在。

人為設立的標記

其他標記不是自然的,而是約定俗成的,由人發明,使他們能夠彼此交談,將他們的思想傳達給他人,並反過來了解他人的意見和接受他人的建議。此類標記的多樣性和數量可以從以下事實推斷:有些屬於視覺,許多屬於聽覺,其餘屬於其他感官。例如,當我們用升旗這樣的可感覺標記向他人暗示某事時,顯然這種暗示僅通過視覺媒介傳達;同樣明顯的是,號角、魯特琴和豎琴的聲音——這些樂器不僅是快樂的來源,而且經常是思想的標記——是針對聽覺的。特別是通過後一種感官,也傳達了詞語——這是交流我們內心思想的最佳媒介。

天主設立的標記

除了我們迄今為止所討論的、由人的意志和約定設立的標記之外,還有某些其他由天主指定的標記。後者,正如所有人承認的那樣,並非都是同一種類。有些是天主設立來指示某事或喚起對某事的回憶。例如,法律的洗滌儀式、無酵餅,以及許多其他屬於梅瑟敬拜儀式的事物。但是,天主指定了其他標記,不僅具有標示的能力,而且還具有成就(它們所標示的事物)的能力。

其中顯然包括新約的聖事。它們不是由人設立,而是由天主設立的標記,我們堅信它們自身具有產生它們所標示的神聖效果的能力。

此處所指的聖物種類

我們已經看到標記有許多種類。所指的「聖物」也不止一種。關於已經給出的聖事定義,神學家們證明,「聖物」一詞應理解為天主的恩寵——它聖化靈魂並以所有神聖德行的習性裝飾靈魂;他們認為「聖物」這個詞是對恩寵的恰當稱謂,因為藉著其救恩性的影響,靈魂被祝聖並與天主結合。

因此,為更充分地解釋聖事的本質,應教導說:聖事是一個可感覺的對象,藉著天主的設立,它不僅具有標示的能力,而且具有成就聖德和正義的能力。由此可見,正如每個人都能輕易看出的,聖人的圖像、十字架等,雖然是聖物的標記,但不能被稱為聖事。聖事的本質就是如此,這可以通過所有聖事的例子輕易證明,只要我們將已經論及洗禮的話應用於其他聖事;即,身體的莊嚴洗滌不僅標示,而且有能力成就一件由聖神運作內在地完成的聖事。

聖事所標示的其他聖物

這些由天主設立的神秘標記,按照上主的規定,尤其適合不僅標示一件事,而是同時標示幾件事。

所有聖事都標示過去、現在和未來的事物:

這適用於所有聖事;因為它們不僅宣告我們的聖化和成義,而且還宣告與聖化最密切相關的另外兩件事:一是我們救贖主基督的受難——這是我們聖化的泉源;二是永恆的生命和天上的福樂——這是聖化的終向。因此,所有聖事都具有這樣的性質,聖師們正當地認為每件聖事都有三種意義:它們提醒我們過去的事;它們指示和指出現在的事;它們預示未來的事。

不應認為聖師們的這一教導缺乏聖經的見證。當宗徒說:「我們受過洗歸於基督耶穌的人,就是受洗歸於祂的死亡」時,他清楚地讓我們明白,洗禮被稱為標記,因為它提醒我們主的死亡和受難。當他說:「我們藉著洗禮已歸於死亡與祂同葬了,為的是基督怎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我們也要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時,他也清楚地表明,洗禮是一個標記,指示神聖恩寵注入我們的靈魂,使我們能夠度新生活,並輕鬆愉快地履行真正虔誠的一切本分。最後,當他補充說:「如果我們藉著同祂相似的死亡,已與祂結合,也要藉著同祂相似的復活與祂結合」時,他教導說,洗禮也清楚地預示了永恆的生命——我們將藉其效能達到這生命。

一件聖事有時標示多於一件事的存在

除了已經提到的不同意義外,一件聖事也經常指示和標誌多於一件事的存在。當我們反思聖體聖事同時標示基督真實身體和寶血的存在,以及它賦予堪當領受聖奧蹟者的恩寵時,我們就很容易理解這點。

因此,以上所述必能為牧者提供論據,以證明天主的權能在新約聖事中顯示得多麼偉大,包含了多少隱藏的奇蹟;好使所有人都明白,聖事應以最大的 devotion 受到尊敬和領受。

為什麼設立聖事

在教導如何正確使用聖事的所有方法中,沒有比仔細解釋設立聖事的原因更有效的了。通常列出許多這樣的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人類心智的軟弱。我們的天性如此構成,以致沒有人能達到心智和理智的認識,除非通過可感覺對象的媒介。因此,為使我們能更容易理解由天主隱藏權能所成就的事,宇宙的同一至高創造者,出於對我們的溫柔慈愛,最明智地命定祂的權能應通過某些可感覺標記的介入向我們顯明。正如金口聖若望恰當表達的那樣:「如果人沒有披上物質身體,這些美善事物就會赤裸裸地、毫無遮蓋地呈現給他;但既然靈魂與身體結合,就絕對需要使用可感覺的事物來幫助理解它們。」

另一個原因是,心智對許諾的同意是勉強的。因此,從世界開始,天主就習慣——通常用言語——指示祂決定要做的事;但有時,當祂設計執行某事——其重大性可能削弱對其成就的信念時——祂在言語之外還加上其他標記,這些標記有時以奇蹟出現。例如,當天主派遣梅瑟去拯救以色列子民時,梅瑟甚至對派遣他的天主的幫助也存有疑心,擔心所託付的重擔超出他的承受能力,或者人民不會聽從他的信息,上主用各種各樣的標記證實了祂的許諾。因此,在舊約中,天主規定每個重要的許諾都應由某些標記來證實;同樣,在新約中,我們的救主基督在許諾赦罪、神聖恩寵、聖神的通傳時,設立了某些可見和可感覺的標記,藉此祂可以——如同用抵押品——約束自己,使人無法懷疑祂會信守諾言。

第三個原因是,用聖安博的話說,聖事可以像福音中撒瑪黎雅人的 remedy 和藥物一樣,隨時可用,以保持或恢復靈魂的健康。因為,基督受難的效能,即祂在十字架祭壇上為我們賺得的恩寵——沒有它我們就不能希望得救——必須通過聖事如同通過渠道流入靈魂。因此,我們最仁慈的主已將帶有祂話語和許諾印證的聖事遺贈給祂的教會,我們堅信,只要我們虔誠和 devotion 地使用這些 remedy,祂受難的果實就真正地通傳給我們。

第四個設立聖事似乎必要的原因是,需要有某些標記和象徵來區分信友;特別是因為,正如聖奧斯定所說,任何信奉真或假宗教的人類社會,除非被某種可感覺標記的紐帶聯合和維繫在一起,否則——可以這麼說——不能凝聚成一個身體。新約聖事完成了這兩個目標:區分基督徒與不信者,並藉某種神聖紐帶聯合信友。

設立聖事的另一個非常正當的原因可以從宗徒的話中看出:「心裡相信,可使人成義;口裡承認,可使人獲得救恩。」通過領受聖事,我們在人面前公開宣認我們的信仰。因此,當我們領受洗禮時,我們公開宣認我們相信,藉著我們在其中洗滌的救恩性水的德能,靈魂得到屬靈的潔淨。

聖事也具有很大的影響,不僅能激發和操練我們的信德,而且能燃燒我們彼此相愛的愛德——當我們反思,通過共同領受這些奧蹟,我們被最緊密的紐帶結合在一起,成為一個身體的肢體時。

最後一個考量——對基督徒生活最為重要——是聖事壓制和克服人心的驕傲,並操練我們實踐謙遜;因為它們迫使我們為了服從天主而屈服於可感覺的元素——此前我們曾不敬地背叛祂,轉而去服從世界的元素。

以上是我們認為在教導信友關於聖事的名稱、本質和設立方面必要的主要論點。當牧者準確解釋了這些之後,他的下一個責任是解釋每件聖事的組成要素、其部分,以及在其施行中添加的禮儀和儀式。

聖事的組成部分

首先,應解釋的是,進入前述聖事定義中的可感覺對象,雖然只構成一個標記,卻是雙重的。每件聖事由兩件事組成:物質——稱為「元素」,以及形式——通常稱為「話語」。

這是教會教父們的教導;聖奧斯定關於這個主題的見證是眾所周知的。他說:「話語結合到元素上,就成為聖事。」因此,教父們用「可感覺的對象」一詞不僅指物質或元素,例如洗禮中的水、堅振中的聖油、病人傅油中的油——所有這些都屬於視覺;而且還指構成形式並針對聽覺的話語。

這兩者都由宗徒清楚指出,當他說:「基督愛了教會,並為她捨棄了自己,為聖化她,藉著水的洗滌,用生命的話語來潔淨她。」這裡明確提到了聖事的物質和形式。

為了使所舉行的禮儀的意義更容易、更清晰,必須在物質上添加話語。因為在所有標記中,話語顯然是最具意義的;沒有話語,聖事的物質所指定和宣告的內容將完全模糊不清。例如,水具有冷卻和清潔的性質,可以象徵其中任何一個。因此,在洗禮中,除非添加話語,否則無法確定——只能猜測——哪種意義是 intended;但當添加話語時,我們立即明白聖事具有並標示清潔的能力。

新約聖事優於舊約聖事之處在於:就我們所知,舊約聖事沒有明確的施行形式,因此它們非常不確定和模糊。相反,在我們的聖事中,形式是如此確定,以致任何——即使是偶然的——偏離都會使聖事無效。因此,形式用最清晰的術語表達,排除了任何懷疑的可能性。

因此,這些是屬於聖事本質和實體的部分,每件聖事必然由這些部分組成。

施行聖事時使用的禮儀

(在物質和形式之外)還添加了某些禮儀。除非在必要情況下,否則不能無罪地省略這些禮儀;然而,如果任何時候省略了它們,聖事並不會因此失效,因為禮儀不屬於聖事的本質。從教會最早時代開始,聖事的施行一直伴隨著某些莊嚴的禮儀,這並非沒有正當理由。

首先,對神聖奧蹟表現出如此的宗教敬畏是最恰當的,以顯示聖物是由聖潔之人處理的。

其次,這些禮儀有助於更充分地展示聖事的效果,將它們——可以說——放在我們眼前,並將這些神聖制度的聖潔更深刻地印在信友們的心中。

第三,它們將那些注意觀察和遵守它們的人的心智提升到崇高的默想,並在他們內心激發信德和愛德。

因此,使信友們能夠認識並清楚理解每件聖事施行時所用禮儀的意義,應是特別關心和注意的目標。

聖事的數目

我們現在來解釋聖事的數目。對這一點的認識對信友們非常有益;因為他們認識到天主提供的得救和幸福生活的方法越多,他們就會以更熾熱的虔誠,將他們靈魂的所有力量導向讚美和宣告祂對我們的獨特美善。

公教會的聖事共有七件,這從聖經、從教父傳給我們的傳統以及從大公會議的權威得到證明。為什麼數目不多也不少,至少可以——某種程度上——從自然生命與屬靈生命之間的類比來顯示。為了生存、維持生存以及為自己和公共福祉做貢獻,人似乎需要七件事:出生、成長、被滋養、生病時被醫治、虛弱時被增強;就公共福祉而言,需要有授予權威的長官來治理,以及通過合法後代來繁衍自己和種族。現在,既然所有這些顯然與靈魂活於天主的生命有足夠的類比,我們在它們中發現了解釋聖事數目的理由。

首先是洗禮,它是——可以說——通往所有其他聖事的門戶,藉此我們在基督內重生。其次是堅振,藉此我們在天主的恩寵中成長和堅固;因為,正如聖奧斯定所說,救贖主對已經領受洗禮的宗徒說:「你們應當留在城中,直到佩戴上自高天而來的能力。」第三是聖體聖事,那是從天而降的真正食糧,滋養和維持我們的靈魂直到永生,根據救主的話:「我的肉是真實的食糧,我的血是真實的飲料。」第四是懺悔(和好)聖事,藉此我們在被罪惡傷害後恢復失去的健康。第五是病人傅油,它消除罪惡的遺留並增強靈魂的力量;因為論及這件聖事,聖雅各伯說:「如果他犯了罪,也將被赦免。」接著是聖秩聖事,藉此授予權力,在教會中永久地公開施行聖事並履行所有神聖職能。最後是婚姻,設立它是為了通過男人和女人的合法與神聖結合,生育子女並為事奉天主而宗教地教育他們,以及保存人類種族。

聖事之間的比較

雖然所有聖事都具有神聖而令人讚歎的效能,但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並非所有聖事都具有同等的必要性或同等的尊嚴,也不是所有聖事的意義都相同。

其中有三件被認為比其他更具必要性,儘管在這三件中,這種必要性並非同一種類。洗禮的普遍和絕對必要性,我們的救主用這些話宣告:「人除非由水和聖神重生,不能進入天主的國。」另一方面,懺悔(和好)聖事只為那些在領洗後被任何大罪玷污的人是必要的。沒有真誠的悔改,他們的永恆毀滅是不可避免的。聖秩聖事,雖然不是對每個信友都必要,但對整個教會來說是絕對必要的。

但如果我們考慮聖事的尊嚴,聖體聖事因其聖潔以及其奧蹟的數量和偉大,遠遠超過所有其他聖事。然而,這些事情當我們在適當的地方解釋每件聖事的相關內容時,將更容易理解。

聖事的創立者

現在需要探究我們從誰那裡領受了這些神聖和屬神的奧蹟。任何禮物,無論本身多麼卓越,無疑都會因賜予者的尊嚴和卓越而增值。

然而,當前的問題不難回答。因為既然人的成義來自天主,而聖事是成義的奇妙工具,那麼很明顯,必須承認同一位在基督內的天主是成義和聖事的創立者。

此外,聖事包含著能達到靈魂最深處的權能和效能;既然唯獨天主有能力進入人的內心深處和心智,那麼很明顯,唯獨祂藉著基督是聖事的創立者。

我們也必須以堅定和確定的信德持守,聖事也是由祂內在地分施,根據聖若翰的這些話——他宣告他從基督那裡學到了這個真理:「那派遣我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神降下,停在誰身上,誰就是那要用聖神施洗的人。」

聖事的施行人

雖然天主是聖事的創立者和分施者,但祂仍然願意在祂的教會中由人——而非天使——來施行聖事。正如教父們不間斷的傳統所見證的,構成一件聖事,物質和形式並不比人的職務更不可缺少。

施行人的不相稱與聖事的有效性

既然聖事的施行人在履行其神聖職能時,代表的不是他們自己,而是基督的位格,無論他們是好是壞,只要他們使用公教會根據基督的設立始終採用的物質和形式,並且只要他們有意識去做教會在施行聖事時所做的事,他們就有效地施行和分施聖事。因此,除非領受人想要剝奪自己如此巨大的美善並抗拒聖神,否則沒有什麼能阻止他們(通過聖事)領受恩寵的果實。

這一直是教會固定且確定無疑的教義,由聖奧斯定在反駁多納圖斯派的辯論中無可置疑地確立。如果我們也想要聖經的證明,讓我們聽聽宗徒的這些話:「我栽種了,阿波羅澆灌了,然而使其生長的卻是天主。所以栽種的和澆灌的都算不了什麼,只有那使其生長的天主才算什麼。」從這些話可以清楚看出,正如樹木不會因栽種者的邪惡而受損,那些藉惡人的職務被栽種在基督裡的人,也不會因那些人的罪責而受損。

正如聖教父們從聖若望福音中推斷的,猶達斯依斯加略給許多人施洗;然而,沒有記載他施洗的任何一個人被重新受洗。用聖奧斯定值得紀念的話說:「猶達斯施洗,但在他之後沒有人再受洗;若翰施洗,在若翰之後他們再受洗。因為猶達斯施行的洗禮是基督的洗禮,而若翰施行的洗禮是若翰的洗禮。這不是說我們偏愛猶達斯勝過若翰,而是我們正當地偏愛基督的洗禮——即使由猶達斯施行——勝過若翰的洗禮——即使由若翰的手施行。」

施行的合法性

然而,讓牧者或其他聖事的施行人不要因此推斷,如果他們忽視生活的正直和道德的純潔,只關注按規定方式施行聖事,就完全履行了他們的職責。誠然,施行聖事的方式需要特別的勤奮;但僅此並不構成該職責的全部。永遠不應忘記,聖事雖然不能失去它們內在固有的神聖效能,但會給任何膽敢不相稱地施行聖事的人帶來永恆的死亡和喪亡。

聖物——不能過於頻繁地重複——應以聖潔的方式和應有的敬畏對待。先知說,天主對罪人說:「你怎麼膽敢傳述我的誡命,口中提到我的盟約?你卻憎恨管教。」如果一個人被罪惡玷污,談論神聖事物已屬非法,那麼那個人——明知自己犯有許多罪行,卻不畏懼用污穢的嘴唇完成神聖奧蹟,用他玷污的手拿取、觸摸、呈送和施行給他人——的罪惡該是多麼巨大!尤其是因為聖德尼說,惡人甚至不允許觸摸這些象徵——他這樣稱呼聖事。

因此,神聖事物施行人的首要職責是追求聖潔的生活,以純潔的態度接近聖事的施行,並如此在虔誠中操練自己,以致藉著天主的助佑,通過頻繁的施行和使用聖事,他每天都能領受更豐富的恩寵。

聖事的效果

當這些事解釋之後,接下來應教導的是聖事的效果。這個主題應為已經給出的聖事定義提供相當的啟發。

第一個效果:成義的恩寵

聖事的主要效果有兩個。第一個位置正當地由我們——遵循聖師們的用法——稱為「聖化」的恩寵佔據。因為宗徒最清楚地教導了這點,當他說:「基督愛了教會,並為她捨棄了自己,為聖化她,藉著水的洗滌,用生命的話語來潔淨她。」但是,聖事如何產生如此偉大而令人讚歎的效果——用聖奧斯定的名言說,水清潔身體而達到心靈——這確實無法用人類的理性和智力來理解。可以假定,沒有任何可感覺的事物憑其本性就能達到靈魂;但我們藉信德之光知道,在聖事中存在著全能天主的權能,藉此它們成就了自然元素本身無法成就的事。

為免信友們在這個問題上有任何懷疑,天主在祂豐厚的仁慈中,樂意從聖事開始施行的那一刻起,就藉奇蹟的證據來顯明它們在靈魂內在產生的效果。(祂這樣做)是為使我們能最堅定地相信,同樣的效果——雖然遠遠脫離感官——總是內在地產生。且不說救贖主在約旦河受洗時,天開了,聖神以鴿子的形狀顯現,教導我們當我們在聖洗池中被洗滌時,祂的恩寵被注入我們的靈魂——且不說這個與其說是關於聖事的施行,不如說是關於洗禮的意義——我們不是讀到在五旬節那天,當宗徒們領受聖神——從那時起他們被更大的熱忱和決心所激勵,為基督的光榮宣講信仰並勇敢面對危險——時,「忽然從天上來了一陣響聲,好像暴風颳來,充滿了他們所在的全座房屋,又顯現了像火的舌頭,分散開來,停在他們每人頭上」嗎?由此可以理解,在堅振聖事中,同一位聖神被賜給我們,並賦予我們如此的力量,使我們能夠堅決地對抗和抵抗我們不共戴天的敵人:世界、肉體和魔鬼。在教會初期,每當宗徒們施行這些聖事時,都見證了同樣的奇蹟效果,直到信仰成熟和穩固時才停止。

從所論述的聖事的第一個效果——聖化恩寵——可以清楚地看出,新約聖事中具有比舊約聖事更崇高、更有效的德能。那些古代的聖事,作為軟弱貧乏的元素,聖化那些被玷污的人,只是為潔淨肉體,而非潔淨心神。因此,它們被設立只是為了標示那些將要藉我們的奧蹟來完成的事物。相反,新約聖事——從基督的肋旁流出,基督藉著永生的神,將自己無瑕地奉獻給天主——洗淨我們的良心,除去死亡的行為,為事奉生活的天主,從而藉基督的血在我們內成就它們所標示的恩寵。因此,將我們的聖事與舊約的聖事相比,我們發現它們不僅更有效,而且在屬靈益處上更豐碩,在聖潔上更莊嚴。

第二個效果:聖事的神印

聖事的第二個效果——然而,這並非所有聖事共有,而是唯獨三件聖事——洗禮、堅振和聖秩——所特有的——是它們印在靈魂上的「神印」。當宗徒說:「天主給我們傅了油,也在我們身上蓋了印,並在我們心裡賜下聖神作為抵押」時,他用「蓋了印」一詞不模糊地描述了神印——其性質是留下印記和標誌。

這神印,可以說,是印在靈魂上的獨特印記,永久存在,無法抹去。關於此,聖奧斯定說:「難道基督徒的聖事所成就的,還不如士兵身上所印的身體標記嗎?那標記不是每當他重新加入他曾離開的軍隊時就被重新印上,而是舊的被認可和批准。」

這神印有雙重效果:它使我們有資格領受或施行某些神聖事物,並通過某種標記將我們彼此區分開來。在洗禮所印的神印中,這兩種效果都得到體現。藉著它,我們有資格領受其他聖事,並且基督徒與那些不信奉信仰的人區分開來。堅振和聖秩所印的神印也提供了同樣的例證。藉著堅振,我們被武裝和裝備為基督的士兵,公開宣認和保衛祂的名,與我們內在的敵人以及天空中的邪惡神靈作戰;同時,我們與那些剛受洗——可以說是新生嬰兒——的人區分開來。聖秩授予祝聖和施行聖事的權力,也將被授予這權力的人與其他信友區分開來。因此,應遵守公教會的規則,該規則教導這三件聖事印上神印,且永不可重複。

如何使聖事的教導有益處

關於一般性的聖事,以上是需要教導的內容。在解釋這些內容時,牧者應主要關注兩件事,並應熱心努力達成。第一是讓信友們理解對這些神聖和天賜恩賜應有的崇高敬意、尊重和崇敬。第二是,既然聖事是由無限仁慈的天主為所有人的共同得救而設立的,民眾應虔誠和宗教地使用它們,並被基督徒完美的渴望所燃燒,以致認為任何時候被剝奪——特別是懺悔(和好)聖事和聖體聖事——的救恩性使用是極大的損失。

牧者若經常提醒信友們我們已經說過的關於聖事的神聖性質和果實,就會發現不難達成這些目標:首先,它們是由我們的主和救主設立的——從祂那裡只能發出最完美的事物;再者,當它們被施行時,聖神最強大的影響力臨在,滲透到靈魂的最深處;其次,它們具有奇妙和永不失效的德能,醫治我們屬靈的疾病,並將我們主受難的無盡豐富通傳給我們。

最後,讓他們指出,雖然基督徒虔誠的整個建築物建立在基石最堅固的基礎上;但是,除非它四面被天主聖言的宣講和聖事的使用所支持,否則我們非常擔心它可能會在很大程度上搖晃並倒塌。因為正如我們藉聖事被引入屬靈生命,同樣,我們也藉它們得到滋養、保存,並在屬靈上成長。

## 洗禮聖事

洗禮教導的重要性

從迄今為止關於一般聖事的論述中,我們可以判斷,為了正確理解基督徒信仰的教義和實踐基督徒的虔誠,認識公教會對每件聖事具體提出的信仰內容是多麼必要。

誰若仔細閱讀宗徒書信,將毫不猶豫地得出結論:對信友們來說,對洗禮的完美認識尤其必要。因為他不僅頻繁地,而且以最有力的語言——充滿天主之神的語言——更新對這個奧蹟的回憶,宣告其神聖性質,並在其中將我們主的死亡、埋葬和復活作為我們默想和效法的對象呈現在我們面前。

因此,牧者永遠不應認為他們在解釋這件聖事上已投入了足夠的勞力和關注。除了復活節和五旬節的前夕——教會過去常以最大的 devotion 和特別的莊嚴慶祝這件聖事的日子,並且按照古代習俗,特別是在這些日子應解釋其神聖奧蹟——之外,牧者也應在其他時候找機會將其作為教導的主題。

為此,每當牧者即將施行這件聖事,發現自己被相當數量的信友環繞時,似乎就出現了一個最方便的時機。誠然,在這種情況下,他的解釋不能涵蓋關於洗禮的一切;但是,當信友們能夠以虔誠和專注的心靈默想他們所聽到的意義,同時看到它被洗禮的神聖禮儀所闡明時,解釋一兩個要點就會容易得多。每個人在接受洗禮的人身上讀到勸誡的教訓,將記起他受洗時向天主所承諾的誓願,並反思他的生活和行為是否與基督徒宣認所承諾的相符。

本聖事的名稱

為使主題的處理清晰,我們必須解釋洗禮的性質和實體,但首先要說明這個詞本身。

眾所周知,「洗禮」(baptism) 一詞源自希臘文。雖然在聖經中,它不僅用來表示構成聖事一部分的那種洗滌,而且用來表示各種洗滌,有時也比喻性地表示苦難;但教會作家用它來指定的不是任何種類的身體洗滌,而是構成聖事一部分、並以規定的話語形式施行的洗滌。在這個意義上,宗徒們根據主基督的設立,非常頻繁地使用這個詞。

聖教父們也用其他名稱稱呼這件聖事。聖奧斯定告訴我們,它有時被稱為「信德的聖事」,因為通過領受它,我們宣認我們相信基督徒教義的所有內容。

其他人稱它為「光照」(Illumination),因為藉著我們在洗禮中宣認的信德,心靈被光照;因為正如宗徒也論及洗禮的時候說:「請回想先前的日子,那時你們才蒙光照,就忍受了苦難的嚴厲考驗。」金口聖若望在他給受洗者的講道中稱它為「淨化」,因為通過它我們清除舊酵母,成為新麵團。他也稱它為「埋葬」、「栽種」和「基督的十字架」,所有這些稱謂的理由都可以從致羅馬人書中收集到。

聖德尼稱它為「至聖誡命的開端」,理由很明顯:洗禮可以說是我們進入基督徒生活共融、並從那時起開始遵守誡命的門戶。以上是關於(本聖事的)名稱應簡要說明的內容。

洗禮的定義

關於洗禮的定義,雖然可以從神聖作家那裡給出許多,但從我們主在若望福音中記載的話以及宗徒致厄弗所人書中收集的定義似乎最為適當和合適。我們的主說:「人除非由水和聖神重生,不能進入天主的國」;宗徒論及教會說:「藉著水的洗滌,用生命的話語來潔淨她。」由此可見,洗禮可以正確而準確地定義為:「藉著生命的話語,由水而來的重生聖事。」按本性,我們從亞當生為義怒之子,但藉洗禮,我們在基督內重生為仁慈之子。因為「祂賜給他們權能成為天主的子女,即那些信祂名的人,他們不是由血氣,也不是由肉慾,也不是由男慾,而是由天主所生。」

洗禮的組成要素

但是,無論我們如何定義洗禮,都應告知信友們:這件聖事由洗滌組成,並根據我們主的設立,必須伴隨著某些莊嚴的話語。這是聖教父們一致的教義,由聖奧斯定以下最明確的見證所證明:「話語結合到元素上,就成為聖事。」

將這點印在信友們的心中是更加必要的,為免他們陷入常見的錯誤,認為保存在聖洗池中的洗禮水構成了聖事。洗禮聖事只能說存在於我們實際以洗滌的方式將水應用於某人,同時使用我們主所指定的話語的時候。

洗禮的物質

既然我們在論述一般聖事時曾說,每件聖事都由物質和形式組成,因此牧者有必要指出在洗禮中這些各自構成什麼。那麼,這件聖事的物質或元素是任何種類的天然水,即簡單而不加限定地通常稱為「水」的水,無論是海水、河水、池塘水、井水或泉水。

聖經關於洗禮物質的見證

因為救主教導說:「人除非由水和聖神重生,不能進入天主的國。」宗徒也說教會是「藉著水的洗滌」被潔淨的;在聖若望書信中我們讀到這些話:「在地上有三種作證的:聖神、水及血。」聖經還提供了其他證明同一真理的證據。

然而,當洗者若翰說,那將要來的那位「要以聖神和火施洗」時,絕不應理解為關於洗禮的物質;而應理解為關於聖神的內在運作,或者至少理解為關於五旬節那天發生的奇蹟——當時聖神以火的形狀降在宗徒身上,正如我們的主基督用這些話所預言的:「若翰固然用水施了洗,但不多幾天之後,你們要受聖神的洗。」

預像

上主也藉預像和預言標示了同樣的事,正如我們從聖經中所知道的。根據宗徒之長在他的第一封書信中所說,那淨化世界的洪水——因為「人在世上罪惡重大,人心所思無非邪念」——是這水的預像和形象。且不說敘利亞人納阿曼的潔淨、貝特賽達池的奇妙德能以及許多明顯象徵這奧蹟的類似預像,根據聖保祿在致格林多人書中所說,穿過紅海也是這同一水的預像。

預言

關於預言,依撒意亞先知如此自由地邀請所有口渴者前來的水,厄則克耳在神視中看見從聖殿流出的水,以及匝加利亞預見的為大衛家和耶路撒冷居民開放的泉源——為洗滌罪人和不潔的女人——無疑 intended 指示和表達洗禮的救恩之水。

合宜性

將水定為洗禮的物質——水同時表達了洗禮的性質和效能——聖熱羅尼莫在他致奧西安努斯的信中用了許多論證證明其合宜性。

關於這個主題,牧者可以首先教導:水總是隨時可得,人人可及,是對所有人得救所必需的聖事最合適的物質。其次,水最適合標示洗禮的效果。它洗去不潔,因此顯著地說明了洗禮的德能和效能——洗去罪惡的污點。我們還可以加上:正如水能冷卻身體,洗禮在很大程度上也能熄滅私慾偏情的火焰。

在隆重洗禮中將聖油加入水中

但應注意,雖然在必要情況下,不加任何其他成分的純水足以作為這件聖事的物質,但是當洗禮公開以莊嚴儀式施行時,公教會遵循宗徒傳統,始終保持添加聖油的慣例——顯然,這更充分地標示了洗禮的效果。也應教導民眾,雖然有時可能懷疑某種水是否真實,是否符合聖事完美性所要求的條件,但構成洗禮聖事的唯一物質是天然水,這永遠不應成為疑問。

洗禮的形式

在仔細解釋了物質——洗禮所包含的兩個部分之一——之後,牧者必須同樣勤奮地解釋形式——另一個本質部分。在解釋這件聖事時,牧者將會意識到,需要更加謹慎和努力的原因是:對如此神聖奧蹟的認識本身不僅是信友們快樂的泉源(這通常是宗教知識的情況),而且對於幾乎日常的實際使用也非常可取。正如我們將在適當地方解釋的,經常出現需要由平信徒——且最常由婦女——施行洗禮的情況;因此有必要讓所有信友,不分彼此,都充分熟悉有關這件聖事實體的一切。

形式的語詞

因此,牧者應以清晰、明確、每種能力都能理解的語言教導:洗禮真實和本質的形式是:「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你授洗。」因為這是我們的主和救主所傳下來的,正如我們在聖瑪竇福音中讀到,祂給宗徒命令說:「你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

藉著「授洗」這個詞,公教會從上而來的教導,最正當地理解為聖事的形式應表達施行人的行動;當他念「我給你授洗」這句話時,就發生了這種情況。

除了聖事的施行人之外,還應提到受洗者以及洗禮的主要有效原因。因此,添加了代詞「你」,以及天主位格的專有名稱。這樣,聖事的完整形式就用已經提到的話表達了:「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你授洗。」

洗禮不僅是聖子的工作——關於祂,聖若翰說:「這一位才是以聖神施洗的」——而且是至聖聖三三個位格共同的工作。然而,通過說「因名」(in the name)而不是「因諸名」(in the names),我們清楚地宣告在聖三中只有一個性體和神性。「名」這個詞在這裡不是指位格,而是指神聖本質、德能和權力——這在三位中是同一的。

形式的必要與非必要語詞

然而,應注意,在我們已證明是完整和完美的這個形式所包含的語詞中,有些是絕對必要的,省略它們將使聖事的有效施行成為不可能;相反,其他語詞則不那麼重要,不致影響其有效性。

後一類包括「我」(ego)這個詞,它的力量已包含在「授洗」(baptizo)一詞中。不僅如此,希臘教會採用了不同的方式表達形式,認為無需提及施行人,因此完全省略了這個代詞。希臘教會普遍使用的形式是:「天主的這個僕人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受洗。」然而,從佛羅倫斯大公會議的決定和定義來看,使用這種形式的人有效地施行聖事,因為這些話充分表達了洗禮有效性所必需的要素,即當時發生的洗滌。

因基督之名施洗

如果宗徒們有時只因主耶穌基督之名施洗,我們可以肯定他們是受聖神默感而這樣做的,為的是在教會初期,藉耶穌基督之名使他們的宣講更加輝煌,並更有效地宣告祂神聖和無限的權能。然而,如果我們更仔細地審視,會發現這種形式並未省略救主親自命令要遵守的任何內容;因為那提及耶穌基督的人,暗示了祂受傅所憑藉的父的位格,以及祂受傅所藉著的聖神的位格。

然而,如果我們接受安博和巴西略——在聖潔和權威上卓著的聖教父——的意見,即「因耶穌基督之名受洗」應理解為指我們的主基督所設立的洗禮(以區別於若翰的洗禮),並且他們說宗徒們並未偏離包含三個位格專有名稱的通常和常規形式,那麼宗徒們使用這種形式的做法似乎相當可疑。保祿在致迦拉達人書中似乎也以類似方式表達了自己,當他說:「你們凡受洗歸於基督的,就是穿上了基督」,意思是他們是在基督的信德內受洗,但所用的形式不外乎同一救主我們的主所命令遵守的形式。

洗禮的施行

以上關於聖事本質所需的物質和形式的論述,對教導信友們來說應是足夠的;但在施行聖事時,也應遵守合法的洗滌方式,因此牧者也應教導這方面的教義。

他們應簡要解釋,根據教會的普遍習俗和實踐,洗禮可以三種方式施行:浸水、注水或灑水。

無論遵守哪一種禮儀,我們都必須相信洗禮是正確施行的。因為在洗禮中,使用水是為了標示它所成就的屬靈洗滌,為此宗徒稱洗禮為「洗滌」。這種洗滌,用浸水——這在教會早期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是慣例——並不比用注水(我們現在普遍使用)或灑水(有理由相信這是伯多祿施洗的方式——當他一天之內使約三千人歸化並施洗時)更真實地完成。

洗滌進行一次或三次無關緊要。因為從聖額我略致利安德的信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洗禮以前可以用任一種方式在教會中有效地施行,現在仍然可以。然而,信友們應遵循他們所屬特定教會的慣例。

牧者應特別注意,洗禮的洗滌不應隨便應用於身體的任何部位,而主要應用於頭部——所有內在和外在感官的所在;並且施行洗禮的人應在進行洗滌時——而非之前或之後——念誦構成聖事形式的那些語詞。

洗禮的設立

當這些事解釋之後,教導和提醒信友們——與其他聖事一樣——洗禮是由主基督設立的,這也將是有益的。關於這個主題,牧者應經常教導和指出,與洗禮相關有兩個不同的時期:一是救贖主設立洗禮的時期;二是關於領受洗禮的法律確立的時期。

洗禮在基督受洗時設立

關於前者,顯然這件聖事是我們的主在祂接受若翰的洗禮、賦予水聖化的德能時設立的。聖額我略納齊安和聖奧斯定見證說,那時水被賦予了再生到屬靈生命的能力。聖奧斯定在另一處說:「從基督浸入水中的那一刻起,水就洗去一切罪惡。」又說:「主受洗,不是因為祂需要被潔淨,而是為了通過祂純潔肉體的接觸,潔淨水,並賦予它們潔淨的能力。」

證明我們的主那時設立了洗禮的一個非常有力的論據是:至聖聖三——我們因祂的名字施洗——在那個場合顯示了祂們神聖的臨在。聽到了父的聲音,子的位格在場,聖神以鴿子的形狀降下;而我們藉洗禮得以進入的天堂也打開了。

如果有人想知道我們的主如何賦予水如此偉大、如此神聖的德能,這確實超越了人類理解力的範圍。然而,我們可以知道的是:當我們的主受洗時,水通過與祂至聖、至潔的身體接觸,被祝聖為洗禮的救恩性使用;儘管如此,雖然洗禮在受難前設立,我們必須相信這件聖事的所有德能和效能都來自受難——受難可以說是基督所有行動的完成。

洗禮在基督復活後成為義務

第二個需要區分的時期,即洗禮律法制定的時間,也無可置疑。神聖作家們一致認為,在我們的主復活後,當祂給宗徒命令「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時,洗禮律法成為所有將要得救者的義務。

這從宗徒之長的權威推斷出來,當他說:「藉耶穌基督從死者中的復活,重生了我們,為獲得那活潑的希望」;也從保祿論及教會時所說的:「祂為她捨棄了自己,為聖化她,藉著水的洗滌,用生命的話語來潔淨她。」兩位宗徒似乎都將洗禮的義務指向我們主死亡之後的時間。因此,我們可以毫無疑問地說,救主的話:「人除非由水和聖神重生,不能進入天主的國」,也指向同一時間——即祂受難之後。

反思

因此,如果牧者準確地解釋這些真理,毫無疑問,信友們將認識到這件聖事的高超尊嚴,並以最深刻的虔誠敬拜它,特別是當他們反思:每個人在洗禮中,藉著聖神的內在運作,領受了與在主基督受洗時以奇蹟如此顯著地顯示的同樣光榮和最豐厚的恩賜。

如果我們的眼睛——像厄里叟的僕人一樣——被打開,看見天上的事物,誰能想像會如此麻木,以致不對洗禮的神聖奧蹟感到狂喜的驚歎呢!因此,當牧者向信友們展開這件聖事的豐富,使他們——即使不能用身體的眼睛,也能用被信德之光照亮的靈魂之眼——看見它們時,我們難道不能期待同樣的結果嗎?

洗禮的施行人

其次,說明誰是這件聖事的施行人,似乎不僅有益,而且必要;這樣,那些特別受託擔任此職的人就能努力宗教地和聖潔地履行其職能;並且沒有人——可以說——超越自己的適當界限,不合時宜地佔有或傲慢地承擔屬於他人的東西;因為,正如宗徒所教導的,「凡事都要按規矩而行」。

主教和司鐸是常規施行人

因此,應告知信友們,在(施行洗禮的)人中,有三個等級。主教和司鐸佔據首位。施行這件聖事屬於他們——不是由於任何特殊的權能授予,而是由於職務權利;因為我們主的命令:「去,施洗」是對他們——在宗徒們身上——說的。誠然,主教為了不忽略教導信友這一更重要的職責,通常將其施行委託給司鐸。但教父們的權威和教會的慣例證明,司鐸是憑藉自己的權利行使這一職能,以致他們甚至可以在主教面前施洗。司鐸被祝聖為祝聖聖體聖事——和平與合一的聖事——的職位,因此授予他們權力施行所有那些使他人能夠參與這和平與合一所需的一切,是合宜的。因此,如果教父們曾說,未經主教許可,司鐸無權施洗,應理解為他們所說的僅限於在一年中某些日子以莊嚴儀式施行的洗禮。

執事是洗禮的非常規施行人

施行人中的下一個是執事,根據聖教父們的許多法令,未經主教或司鐸許可,他們不得合法施行這件聖事。

必要情況下的施行人

那些在必要情況下——但沒有莊嚴儀式——可以施行洗禮的人,佔據最後的地位;這類包括所有人,甚至平信徒,男人和女人,無論他們屬於什麼宗派。這項職務在必要情況下延伸到猶太人、不信者和異端者,只要他們有意識去做公教會在其職務行為中所做的事。這些事由古代教父和大公會議的許多法令所規定;神聖的特倫多大公會議譴責那些膽敢說——即使由異端者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並有意識去做教會所做的事而施行的洗禮——不是真正的洗禮的人。

在這裡,讓我們驚歎我們主的至高美善和智慧。鑑於這件聖事對所有人的必要性,祂不僅設立了水——沒有比這更常見的了——作為其物質,而且還將其施行置於所有人的能力範圍內。然而,在其施行中,正如我們已經指出的,並非所有人都被允許使用莊嚴的儀式;這不是因為儀式和禮儀具有更高的尊嚴,而是因為它們不如聖事本身必要。

然而,不要讓信友們想像,這項職務被混亂地授予所有人,以致取消了在其施行人中遵守某種順序的適當性。當有男人在場時,女人不應施洗;聖職人員優先於平信徒,司鐸優先於普通聖職人員。然而,當有對施洗方式不熟悉的男人在場時,習慣於施洗的助產士偶爾執行那些否則可能更適合男人的工作,這不應受到指責。

洗禮的代父母

除了剛剛解釋的施行洗禮的聖職人員外,根據教會最古老的習俗,另一類人也被允許在洗禮池旁協助。在古代,神聖作家通常稱他們為「接收者」、「擔保人」或「保證人」,現在稱為「代父」和「代母」。由於這是一項幾乎涉及所有平信徒的職務,牧者應仔細解釋,好使信友們理解其主要必要條件。

為什麼洗禮需要代父母

首先應解釋為什麼在洗禮時,除了施行聖事的人之外,還需要代父母。如果他們記住洗禮是我們重生為天主子女的屬靈再生,那麼這項習俗的合宜性對所有人來說將立即顯而易見;因為關於此,聖伯多祿說:「如初生的嬰兒,應渴求純淨的屬靈奶水。」因此,正如每個人在出生後都需要一位護理者和教導者,在其幫助和關注下被撫養長大,接受學問和有用知識的教育;同樣,那些藉洗禮之水開始屬靈生命的人,應被託付給某人的忠誠和謹慎,從他那裡汲取基督徒宗教的誡命,並在所有聖潔中被撫養長大,從而在基督內逐漸成長,直到——藉著主的助佑——最終達到完美的成年。

如果我們記住,負責堂區公共照顧的牧者沒有足夠的時間承擔兒童信仰基礎的私人教導,這種必要性就顯得更為迫切。

此法律的古老性

關於這一非常古老的習俗,我們有聖德尼的這個值得注意的見證:「我們的神聖領袖們(他這樣稱呼宗徒)想到了這點,他們明智地規定,嬰兒應以這種神聖的方式(進入教會),即他們的親生父母應將他們交付給一個精通神聖事物的人的照顧,如同交付給一位師傅——在師傅作為屬靈父親和他在聖潔中得救的監護人之下,孩子將度過餘生。」同一教義也由教聖依吉努斯的權威所證實。

代父母所締結的親屬關係

因此,教會明智地規定,不僅施行洗禮的人與受洗者締結屬靈的親屬關係,而且代父母與代子女及其親生父母也是如此,以致所有這些人之間不能合法地締結婚約,如果締結了,也是無效的。

代父母的職責

也應教導信友們代父母的職責;因為這項職務在教會中被如此忽視,以致只剩下職稱的空殼,似乎沒有人對其聖潔有絲毫概念。因此,讓所有代父母隨時記住,他們被這項法律嚴格約束,應對他們的屬靈子女持續保持警惕,並仔細地以基督徒生活的準則教導他們;好使他們在一生中都能顯示出代父母在莊嚴儀式中承諾的那種樣式。

關於這個主題,讓我們聽聽聖德尼的話。他以代父母的口吻說:「我承諾,通過我不斷的勸誡,當這孩子達到認識宗教的年齡時,我將引導他棄絕一切(與其基督徒召叫)相反的事物,並宣認和履行他現在所做的神聖承諾。」

聖奧斯定也說:「我特別告誡你們,藉洗禮獲得代子女的男女,要考慮到你們在天主面前為那些你們在聖洗池邊接收的人作了擔保。事實上,每個人——凡承擔任何職務的——都應不辭辛勞地履行其職責;那承諾作他人教師和監護人的人,只要知道他曾經接收在自己照顧和保護之下的人仍然需要(教師或監護人),就絕不應讓他被遺棄。」

論及代父母的同一職責,聖奧斯定用幾句話總結了他們有義務向其屬靈子女傳授的教導課程。他說:「他們應告誡他們持守貞潔,愛正義,緊守愛德;最重要的是,他們應教導他們信經、天主經、十誡以及基督宗教的基礎知識。」

誰不能擔任代父母

因此,很容易決定誰不能被接納擔任這神聖的監護職責,即那些不願意忠誠地履行其職責的人,或者那些不能仔細和準確地履行的人。

因此,除了親生父母——為標記這種對青少年的屬靈教養與屬血肉教養之間的巨大差異,他們不被允許承擔這一責任——之外,異端者、猶太人和不信者絕不應被接納擔任此職,因為他們的思想和努力持續用謊言遮蔽真信仰並顛覆所有基督徒的虔誠。

代父母的人數

代父母的人數,特倫多大公會議限制為一位代父或一位代母,最多一位代父和一位代母;因為多位教師可能會混淆紀律和教導的秩序,也因為有必要防止親屬關係的增殖——這會阻礙通過合法婚姻實現社會的更廣泛傳播。

洗禮的必要性

如果迄今為止解釋的知識對信友們至關重要,那麼認識到我們的主所設立的洗禮律法適用於所有人——除非他們藉洗禮的恩寵重生歸於天主,無論他們的父母是基督徒還是不信者,他們都生於永恆的悲慘和毀滅——對他們來說同樣重要。因此,牧者應經常解釋福音的這些話:「人除非由水和聖神重生,不能進入天主的國。」

嬰兒洗禮:其必要性

這項律法不僅適用於成人,也適用於嬰兒和兒童,並且教會從宗徒傳統中領受了這一點,這由教父們一致的教導和權威所證實。

此外,不應認為主基督會拒絕將洗禮的聖事和恩寵賜給兒童,關於他們,祂曾說:「讓小孩子到我跟前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天國正是屬於這樣的人。」祂也曾擁抱他們,給他們覆手,祝福他們。

再者,當我們讀到保祿給「全家」施洗時,這足夠清楚地表明,那家庭中的兒童也必已在救恩之水中被洗淨。

割禮——洗禮的預像——也提供了強有力的論據證明這項實踐。眾所周知,兒童在第八天受割禮。如果用手所作的割禮,在除去肉慾之身時,對兒童有益,那麼顯然,基督的割禮——非人手所作的洗禮——對他們也有益。

最後,正如宗徒所教導的:「如果因一人的過犯,死亡就因那一人作了王,那麼,那些領受豐富恩寵、恩賜和正義的人,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了。」因此,如果因亞當的過犯,兒童繼承了原罪,那麼他們更能藉我們的主基督獲得恩寵和正義,為能在生命中作王。然而,這只能通過洗禮來實現。

因此,牧者應反覆強調為嬰兒施行洗禮的絕對必要性,並通過基督宗教的教育逐漸培養他們柔嫩的心靈趨向虔誠。因為根據智者這些精妙的話:「少年人按他的道路行,到老也不偏離。」

嬰兒領受洗禮的恩寵

無可否認,嬰兒在洗禮中領受信德的神秘恩賜。不是說他們以心智的同意來相信,而是他們被建立在父母——如果父母宣認真信仰——的信德中;如果不是——用聖奧斯定的話——則建立在聖人普遍團體的信德中;因為他們被正當地說是通過所有那些以他們在神聖禮儀中的入門為喜樂之源、並藉其愛德將他們聯合於聖神共融的人,被呈獻給洗禮。

嬰兒洗禮不應延遲

應懇切勸勉信友們,一旦可以安全地進行,就應照顧他們的孩子被帶到教堂,接受隆重的洗禮。既然嬰兒除了洗禮之外沒有其他得救的方法,我們可以很容易地理解,那些讓他們在必要性所需之外——特別是在如此年幼、面臨無數死亡危險的年齡——仍然缺乏聖事恩寵的人,犯了多麼嚴重的罪。

成人的洗禮

關於那些達到理智完美使用年齡的成年人,即生於不信父母的人,初期教會的慣例指出應遵循不同的程序。應向他們提出基督信仰,並懇切勸勉、說服和邀請他們接受它。

他們不應不當延遲洗禮

如果他們歸向主天主,則應告誡他們不要在教會規定的時間之後推遲洗禮聖事。因為既然經上記載:「不要遲延歸向主,不要一天一天地推延」,他們應被告知,對他們而言,完美的歸依在於藉洗禮而重生。此外,他們推遲洗禮越久,就被剝離其他聖事——基督徒宗教藉以實踐——的使用和恩寵越久,因為其他聖事只能通過洗禮才能接近。

他們也被剝奪了洗禮的豐碩果實,洗禮的水不僅洗去過去所有罪惡的污點和玷污,而且用神聖的恩寵豐富我們,使我們能夠避免未來的罪惡,並保持正義和純潔——這構成了基督徒生活的總和,正如所有人都能輕易理解的。

通常他們不會立即受洗

然而,對於成年人,教會不習慣立即授予洗禮聖事,而是規定推遲一段時間。這種延遲不像我們已經提到的嬰兒情況那樣伴隨著同樣的危險;如果任何不可預見的事故使成年人無法在救恩之水中洗滌,他們接受洗禮的意向和決心以及對過去罪惡的悔改,將使他們獲得恩寵和正義。

事實上,這種延遲似乎伴隨著一些好處。首先,由於教會必須特別注意不要讓任何人帶著虛偽和偽善接近這件聖事,因此尋求洗禮者的意圖可以得到更好的審查和確定。因此,我們在古代大公會議的法令中讀到,皈依公教信仰的猶太人,在獲准入洗之前,應在慕道者的行列中度過幾個月。

此外,洗禮的候選者這樣就能更好地接受關於他將要宣認的信仰教義以及基督徒生活實踐的教導。最後,當洗禮僅在指定的復活節和五旬節日子以莊嚴儀式施予成年人時,對聖事表現出更大的宗教敬畏。

在必要情況下,成年人可立即受洗

然而,有時當存在正當和必要的原因——例如面臨死亡的迫切危險——時,洗禮不應推遲,特別是如果將受洗者已充分接受信仰奧蹟的教導。我們發現斐理伯和宗徒之長就是這樣做的:當坎達刻女王的太監和科爾乃略一表達接受信仰的願望時,他們毫不延遲地分別給他們施了洗。

洗禮的準備

意向

也應教導信友們洗禮所需的必要準備。首先,他們必須渴望並有意接受洗禮;因為正如在洗禮中我們都死於罪惡並決意度新生活,因此只應將洗禮施予那些自願自由接受的人;不應強迫任何人。因此,我們從神聖傳統中學到,始終不變的慣例是:在沒有先詢問是否願意接受之前,不給任何人施洗。這種意向甚至嬰兒也被假定擁有,因為教會——為他們許諾——的意願是不會錯的。

精神錯亂、神志不清的人——他們曾經心智健全,後來變得失常——在他們目前的狀態下沒有受洗的願望,不應被接納受洗,除非有死亡危險。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他們在精神錯亂之前曾表示過受洗的願望,則應施行聖事;如果沒有事先表示,則不應施行。同樣的規則也適用於失去知覺的人。

但如果他們(精神錯亂者)從未使用過理智,教會的權威和慣例決定他們應當在教會的信德中受洗,就像兒童在達到使用理智的年齡之前受洗一樣。

信德

除了受洗的願望之外,為獲得聖事的恩寵,信德也是必要的。我們的主和救主曾說:「信而受洗的,必將得救。」

懺悔

另一個必要條件是對過去罪惡的懺悔,以及避免將來一切罪惡的堅定決心。如果有人想要洗禮,卻不願意改正犯罪的習慣,他應該完全被拒絕。因為沒有什麼比那些決心永不離棄罪惡的人的意圖和目的更與洗禮的恩寵和德能相反的了。

鑑於尋求洗禮是為了穿上基督並與祂結合,那麼很明顯,那打算繼續活在罪中的人理應被排斥在聖洗池之外,特別是因為屬於基督和祂教會的這些事物中,沒有什麼是可以徒然領受的,而且我們清楚地理解,就聖化和拯救恩寵而言,那打算按肉體——而非按神——生活的人,是徒然領受洗禮的。然而,就聖事本身而言,如果一個正當受洗的人有意領受教會所施行的,他無疑有效地領受了聖事。

因此,對於那些——正如聖經所說——心中刺痛、問他和其它宗徒「我們該做什麼」的龐大群眾,宗徒之長回答說:「你們要悔改,你們每人要以耶穌基督之名受洗」;在另一處他說:「所以你們要悔改,歸依天主,好消除你們的罪過。」聖保祿寫信給羅馬人時也清楚表明,受洗的人應該完全死於罪惡;因此他告誡我們「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惡,作不義的工具;但要如同從死者中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天主。」

從這些反思中獲得益處

頻繁反思這些真理,首先必然使信友們的心智充滿對天主無限美善的驚歎,祂不受任何其他考慮——除了祂的仁慈——的影響,白白地將洗禮這樣非凡而神聖的祝福賜給了我們這些不配的人。

其次,如果他們思考那些成為如此慷慨之對象的人的生活應是多麼無可指摘,他們必然會確信每個基督徒都有特殊的義務,以如此的聖潔和熱忱度過他生命的每一天,就好像他在那一天剛剛領受了洗禮的聖事和恩寵一樣。

洗禮的效果

然而,為用真正虔誠的熱忱點燃信友們的心智,牧者會發現沒有比準確解釋洗禮的效果更有效的方法了。

應經常解釋洗禮的效果,好使信友們能更敏銳地感受到他們被提升到的崇高尊嚴,並且永不允許自己被撒殫的陷阱或攻擊從那裡拋下。

洗禮的第一個效果:赦罪

首先應教導他們,這件聖事的效能如此奇妙,以至於它赦免原罪和本罪——無論其嚴重性看起來多麼難以想像。

這早在很久以前就由厄則克耳預言了,天主藉他說:「我要在你們身上灑清水,潔淨你們,淨化你們脫離一切污穢。」宗徒寫信給格林多人時,在列舉了一長串罪惡之後,補充說:「你們中有些人以前也是這樣,但是你們已經被洗淨了,已經被聖化了。」

這一直是聖教會傳下來的教義,這是清楚的。聖奧斯定在他的《論嬰兒洗禮》書中說:「藉肉身的生育,我們只感染原罪;藉聖神的重生,我們不僅獲得原罪的赦免,也獲得本罪的赦免。」聖熱羅尼莫寫信給奧西安努斯時也說:「所有罪惡都在洗禮中被赦免。」

為消除對此主題的任何進一步懷疑,特倫多大公會議——在其他大公會議已定義此點之後——重新宣告,並譴責那些膽敢持不同意見,或敢於斷言雖然罪惡在洗禮中被赦免,但並非完全移除或徹底根除,而是以某種方式被削去,以致其根仍留在靈魂中的人。用同一神聖大公會議的話說,天主在那些重生者身上沒有什麼可憎恨的;因為在那些真正藉洗禮歸於死亡與基督同葬、「不隨從肉體行事」的人身上,沒有留下任何該受定罪之物;他們脫去舊人,穿上按照天主所造的新人,成為無辜、無玷、純潔、正直、為天主所鍾愛的。

洗禮後仍存的私慾偏情不是罪

然而,我們必須承認,私慾偏情——或罪惡的燃料——仍然存在,正如大公會議在同一處所宣告的。但私慾偏情並不構成罪惡,因為,正如聖奧斯定所說:「在受洗的兒童身上,私慾偏情的罪責被移除,(私慾偏情本身)留下來是為了考驗」;在另一處他說:「私慾偏情的罪責在洗禮中被赦免,但其軟弱仍然存在。」因為私慾偏情——罪惡的效果——無非是靈魂本身違反理性的慾望。但如果沒有意志的同意或疏忽伴隨,它絕不是罪惡。

當聖保祿說:「如果不是法律說『不可貪戀』,我就不知道貪慾是什麼」時,他不是在談論私慾偏情本身,而是在談論意志的過錯。

聖額我略也教導同樣的教義,他說:「如果有人斷言罪惡在洗禮中只是被表面抹去,還有什麼比他們的說法更不真實呢?藉著信德的聖事,靈魂完全擺脫罪惡,唯獨依附於天主。」為證明這教義,他求助於我們救主在聖若望福音中的見證:「那已經洗過澡的人,只需要洗腳,就完全潔淨了。」

洗禮第一個效果的進一步證明

如果有人想要一個引人注目的形象和圖像(洗禮的效能),讓他考慮敘利亞癩病人納阿曼的歷史,聖經告訴我們,當他在約旦河裡洗了七次後,他的癩病被潔淨了,他的肌肉變得如同嬰兒的肌肉。

因此,赦免一切罪惡——原罪和本罪——是洗禮的特殊效果。且不說其他見證,宗徒之長清楚說明了這是我們的主和救主設立洗禮的目標,當他說:「你們要悔改,你們每人要以耶穌基督之名受洗,為得罪惡的赦免。」

洗禮的第二個效果:赦免罪惡應受的一切刑罰

在洗禮中,不僅罪惡被赦免,而且罪惡應受的一切刑罰也被天主仁慈地赦免了。通傳我們主基督受難的效能是所有聖事共有的效果;但唯獨關於洗禮,宗徒說我們藉它與基督同死同葬。

因此,聖教會始終認為,將那些通常被聖教父們稱為「補贖善工」的虔誠工作,強加給將在洗禮中被潔淨的人,是對這件聖事極大的傷害。

這裡所教導的教義與初期教會的實踐之間並無不一致。初期教會曾命令準備受洗的猶太人連續守齋四十天。(如此規定的齋戒)並非作為補贖善工而命令的;而是為了告誡那些已領受洗禮的人,應為尊榮如此偉大的聖事而奉獻一段時間,持續操練禁食和祈禱。

洗禮不免除民法刑罰

雖然洗禮赦免罪惡應受的刑罰這一點無可置疑,但我們不應推斷它會免除罪犯因某些嚴重罪行而被民事法庭判處的刑罰。因此,被判處死刑的人不會被洗禮從法律規定的刑罰中解救出來。

然而,我們不能過分讚揚那些統治者的宗教情操和虔誠——他們赦免了法律的刑罰,為使天主的榮耀更顯著地在祂的聖事中顯現出來。

洗禮赦免死後原罪應受的刑罰

洗禮也赦免今生之後原罪應受的一切刑罰,因為藉我們主死亡之功,我們能夠獲得這祝福。藉洗禮,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我們與基督同死。因為宗徒說:「如果我們藉著同祂相似的死亡,已與祂結合,也要藉著同祂相似的復活與祂結合。」

洗禮不免除今生的悲慘

如果有人問,為什麼在洗禮之後,我們在此 mortal 生命中不能立即免於不幸,並藉這神聖洗滌的影響恢復到亞當——人類之父——墮落前所處的那種完美狀態,答案是:主要有兩個原因。

首先,我們藉洗禮與基督的身體結合,成為其肢體,我們不應比我們的元首更受尊榮。我們的主基督,雖然從出生就充滿了恩寵和真理,但並未脫去祂所攝取的人性軟弱,直到祂受苦、死亡、復活到不朽的光榮。因此,如果信友們——即使在藉洗禮領受了成義的恩寵之後——仍然披著脆弱可朽的身體,直到他們為基督的緣故經歷了許多勞苦、結束了塵世旅程後,被召回生命,並被認為堪當與祂一同享受永恆的福樂,這不應顯得奇怪。

洗禮後身體軟弱、疾病、痛苦感和私慾偏情的衝動仍然存在的第二個原因是:在它們裡面,我們可能擁有德行的種子和材料,從中我們將在此後獲得更豐盛的光榮收成和更豐厚的賞報。當我們以耐心的順從承受生活的種種考驗,並藉天主的助佑,使內心叛逆的慾望服從理性的統治時,我們應懷有確定的希望:如果我們與宗徒一起打了美好的仗,跑完了賽程,持守了信德,那麼,公義的法官——主——將在那一天把為我們存留的正義冠冕賜給我們。

這似乎是天主對以色列子民的神聖計劃。天主將他們從埃及的奴役中解救出來,將法郎和他的軍隊淹沒在海中;但祂並沒有立即將他們領入福地;祂首先用各種各樣的苦難考驗了他們。之後,當祂使他們佔有了福地,並將先前的 inhabitants 從他們的故土趕出時,祂還留下了少數其他民族——以色列人無法消滅他們——為使祂的子民總有機會操練堅毅和戰鬥的勇氣。

我們還可以補充:如果,在洗禮中裝飾靈魂的天上恩賜之外,再加上現世的好處,那麼就有正當理由懷疑,許多人可能為了獲得今生這樣的好處——而不是為了來世希望的光榮——而接近洗禮;然而,基督徒應始終為自己提出的目標,不是這些可見的虛幻不確定的好處,而是那不可見的、堅固永恆的好處。

即使在今生,洗禮也是基督徒幸福的泉源

然而,這一生——雖然充滿了悲慘——也並非沒有其樂趣和歡樂。對我們這些藉洗禮作為枝條嫁接在基督身上的人來說,還有什麼比背起十字架跟隨祂作我們的領袖、不因任何勞苦而疲憊、不因任何危險而遲延、熱切追求我們崇高召喚的賞報更令人愉悅或更可欲的呢?有些人領受童貞的桂冠,有些人領受教導和宣講的榮冠,有些人領受殉道的棕櫚枝,其他人則領受與他們各自德行相應的榮譽。這些崇高尊嚴的光輝頭銜,如果我們沒有在這悲慘生命的賽程中奮鬥、並在衝突中屹立不敗,我們誰也不會得到。

洗禮的第三個效果:重生的恩寵

但回到洗禮的效果,應教導的是,藉這件聖事的德能,我們不僅從所有被正當地認為是最大的邪惡中被解救出來,而且還被豐富了無價的美善和祝福。我們的靈魂被神聖恩寵所充滿,藉此我們成為義人、天主的子女,並成為永恆救恩的繼承人。因為經上記載:「信而受洗的,必將得救」,宗徒見證教會是「藉著水的洗滌,用生命的話語」被潔淨的。現在,根據特倫多大公會議——我們在絕罰的處罰下有義務相信——的定義,恩寵不僅赦免罪惡,而且是一種內在於靈魂的神聖品質,可以說是一種明亮的光,消除了所有遮蔽靈魂光輝的污點,賦予它增強的光輝和美麗。這也從聖經的話語中清楚地推斷出來,當它說恩寵被「傾注」出來時,以及當它通常稱恩寵為「聖神的抵押」時。

洗禮的第四個效果:注入的德行及與基督的結合

這恩寵伴隨著所有德行最輝煌的隊伍,它們與恩寵一起被神聖地注入靈魂。因此,宗徒在致弟鐸書時說:「祂藉著重生的洗滌和聖神的更新拯救了我們,這聖神是祂藉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豐富地傾注在我們身上的。」聖奧斯定解釋「豐富地傾注」時說:「即為赦罪和為德行的豐盈。」

藉洗禮,我們也與基督結合,如同肢體與其元首。因此,正如從元首發出能力,使身體的各個肢體被推動以適當履行其各自的功能;同樣,從主基督的圓滿中,神聖的恩寵和德行被散佈到所有成義的人身上,使他們有資格履行基督徒虔誠的所有職責。

為什麼即使在洗禮之後,實踐德行仍然困難

即使我們這樣被強大的德行隊伍所支持,如果我們不能——或至少很難——付出努力和艱辛來實踐虔誠和道德德行的行為,這不應使我們感到驚訝。如果是這樣,這不是因為天主的美善沒有賜給我們那些產生這些善行的德行;而是因為在洗禮之後,仍然存在著肉體與聖神的激烈鬥爭,然而,在這種鬥爭中,基督徒不應氣餒或灰心。

依靠天主的仁慈,我們應有信心地希望,通過持續度聖善生活的習慣,有一天,凡是端莊的、凡是正義的、凡是聖潔的事,也將變得容易和令人愉悅。讓這些成為我們樂意思考的主題,成為我們愉快實踐的對象,好使和平的天主與我們同在。

洗禮的第五個效果:基督徒的神印

此外,藉洗禮,我們被印上一個永遠無法從靈魂上抹去的「神印」。然而,關於這點,我們不需要詳述,因為我們在論述一般聖事時已經充分說明了這一點,可以應用在這裡。

洗禮不可重複

由於這神印的性質和效能,教會已規定這件聖事絕不可重複,因此牧者應經常勤奮地告誡信友們,以免他們在任何時候被引入錯誤。

宗徒教導了這教義,當他說:「只有一個主,一個信德,一個洗禮。」再者,當他勸勉羅馬人——他們已藉洗禮死於基督——要注意不要失去從祂那裡領受的生命時,他說:「基督死於罪惡,只有一次。」這些話似乎清楚地表明,正如基督不能再死,我們也不能再藉洗禮死亡。因此,聖教會也公開宣認她相信「一個洗禮」。這符合事物的本質和理性,從洗禮本身的概念——即屬靈的重生——可以理解。正如藉自然律的力量,我們只被生成和出生一次,並且——正如聖奧斯定所說——沒有回到子宮的途徑;同樣,只有一次屬靈的出生,洗禮永遠不應重複。

在有條件洗禮中,聖事並未重複

也不要讓任何人認為,當教會給那些先前洗禮存疑的人施洗——使用這樣的格式:「如果你已經受洗,我不再給你授洗;但如果你尚未受洗,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你授洗」——時,聖事被重複了。在這種情況下,不應認為洗禮被不敬地重複了,而是被聖潔地——雖然是有條件地——施行了。

然而,關於這一點,有些事幾乎每天都會發生,對聖事造成極大的傷害,因此需要牧者勤奮關注。因為不乏那些認為如果不加區分地施行有條件洗禮,就沒有犯罪的人。因此,如果一個嬰兒被帶到他們面前,他們認為不需要詢問是否已經受洗,而是立即給孩子施洗。不僅如此,即使他們很清楚聖事是在家裡施行的,他們仍毫不猶豫地在教堂裡有條件地重複施行,並使用教會的莊嚴儀式。

毫無疑問,他們這樣做不能沒有褻聖,也不能不招致神學家所稱的「不合規矩」。根據教宗亞歷山大的權威,有條件洗禮的形式僅在經過適當調查後對先前洗禮的有效性存有疑問時才可使用。在任何其他情況下,即使是有條件地第二次施行洗禮,也永遠是非法的。

洗禮的第六個效果:打開天堂之門

除了我們從洗禮獲得其他益處之外,最後一個——所有其他似乎都指向它——是它為我們打開了天堂之門——因罪惡而對我們關閉的門。

洗禮的效果在基督受洗時被預示

藉洗禮之德能在我們內成就的這些效果,明顯地被福音所記述的伴隨我們救主受洗的環境所標示。天開了,聖神以鴿子的形狀降臨在主基督身上。藉此,我們得以明白:那些受洗的人被賦予了聖神的恩賜,天門為他們打開了。誠然,受洗者並非在洗禮後立即進入天堂,而是在適當的時候。當他們擺脫了一切與福樂狀態不相容的悲慘時,他們將以不朽的生命取代可朽的生命。

這些效果獲得的程度

這些是洗禮的果實,如果我們考慮聖事的效能,無疑對所有人都是同樣共有的;但如果我們考慮領受時的準備,那麼並非所有人都以同等程度分享這些天上恩賜和恩寵,這也是同樣確定的。

洗禮的禮儀

它們的重要性

現在需要清晰簡潔地解釋關於這件聖事的祈禱、禮儀和儀式應教導的內容。對於禮儀和儀式,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應用宗徒關於語言之恩所說的話:除非信友們理解,否則說話是無益的。它們呈現一個圖像,並傳達聖事中所行之事的意义;但如果人們不理解這些標記的力量和意義,從儀式中獲得的好處就很少。因此,牧者應注意使它們被理解,並將確信印在信友們的心智中:雖然儀式不是絕對必要的,但它們非常重要,應得到極大的尊敬。

設立這些儀式的人的權威——他們無疑是宗徒——以及設立它們的目的,都充分證明了這點。顯然,儀式有助於更宗教地和更聖潔地施行聖事,有助於——可以說——將聖事所包含的崇高和不可估量的恩賜放在眼前,並將對天主無限恩惠更深刻的感受印在信友們的心中。

洗禮中的三類儀式

為使牧者的教導遵循一定的計劃,並使人們更容易記住他的話,教會在施行洗禮時使用的所有儀式和祈禱應歸為三個要點。第一類包括在到達洗禮池之前遵守的;第二類是在洗禮池使用的;第三類是通常在聖事施行後進行的。

到達洗禮池之前遵守的儀式:洗禮水的祝聖

首先,應準備洗禮中使用的水。洗禮池用奧秘傅油的油祝聖;然而,並非在所有時候,而是按照古代慣例,僅在某些節日——這些節日被正當地認為是一年中最偉大、最神聖的慶典——進行。洗禮水在這些節日的前夕被祝聖;並且,除了必要情況外,古代教會也只在那些日子施行洗禮。但是,雖然教會——由於生命持續面臨的危險——認為改變她在這方面的紀律是權宜之計,她仍然以最隆重的莊嚴慶祝復活節和五旬節——洗禮水應在這些節日被祝聖。

候洗者站在教堂門口

水被祝聖後,接下來應解釋洗禮前的其他儀式。將受洗者被帶到或引導到教堂門口,並被嚴格禁止進入,因為他們不配進入天主的殿宇,直到他們擺脫了最可恥奴役的軛,並毫無保留地將自己奉獻給主基督和祂最公正的權威。

要理教導

然後,司鐸詢問他們向教會要求什麼;收到答覆後,他首先教導他們基督徒信仰的教義——這將在洗禮中宣認。

司鐸以簡短的要理講授來做這事,這項習俗無疑源於我們主對祂宗徒的命令:「你們往普天下去,教訓萬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從這命令中我們可以學到,至少在解釋了我們宗教的主要真理之後,才應施行洗禮。

但由於要理形式由許多問答組成,如果受教者是成年人,他自己回答;如果是嬰兒,代父母按照規定的格式為他回答,並作出莊嚴的許諾。

驅魔禮

接下來是驅魔禮。它由具有神聖和宗教意義的話語和祈禱組成,用來驅逐魔鬼,削弱和粉碎他的權勢。

在驅魔禮之外還添加了其他儀式,每個儀式——因為是奧秘的——都有其明確的意義。例如,當鹽被放入候洗者的口中時,這顯然意味著:藉信仰的教義和恩寵的恩賜,他將從罪的腐敗中被解救出來,將體驗到對善行的喜愛,並將以神聖智慧之糧為樂。

十字聖號

接下來,他的額頭、眼睛、胸部、肩膀和耳朵被畫上十字聖號,以宣告:藉洗禮的奧蹟,受洗者的感官被打開和增強,使他能夠接受天主,理解並遵守祂的誡命。

唾沫

他的鼻孔和耳朵隨後被唾沫觸摸,然後他立即被允許進入洗禮池。藉此儀式,我們明白:正如福音中提到的那個盲人——主將泥巴塗在他的眼睛上,命令他在史羅亞水池中洗滌——獲得了視力,同樣,藉神聖洗禮的效能,一道光被導入心智,使其能夠辨別天上的真理。

到達洗禮池後遵守的儀式

這些儀式完成後,候洗者接近洗禮池,在那裡進行其他禮儀和儀式,這些儀式呈現了基督宗教的綱要。

棄絕撒殫

司鐸三次分別問候洗者:「你是否棄絕撒殫、他的一切工作、和他的一切虛榮?」對於每一個問題,他——或代父母以他的名義——回答:「我棄絕。」因此,任何打算在基督旗幟下入伍的人,首先必須進入神聖而莊重的約定:棄絕魔鬼和世界,並始終將他們視為他最惡劣的敵人而深惡痛絕。

信仰宣認

接著,他站在洗禮池旁,被司鐸用這些話詢問:「你信天主,全能者父嗎?」他回答:「我信。」在就被信經其餘條款類似提問後,他莊嚴地宣認他的信仰。這兩個許諾,顯然包含了基督律法的總綱和實質。

受洗的意願

當聖事即將施行時,司鐸詢問候選人是否願意受洗。在他——或者,如果是嬰兒,則由代父母——給出肯定的答覆後,司鐸立即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施行救恩的洗滌。

正如人因將意志的同意給予撒殫邪惡的建議而墮入正義的譴責判決之下;同樣,天主只願那些自願服役的人被登記在祂的戰士名冊中,為使他們通過心甘情願地服從祂的命令獲得永恆的救恩。

洗禮之後進行的儀式:聖油

在受洗之後,司鐸用聖油傅抹他的頭頂,使他明白:從那一天起,他作為肢體與元首基督結合,被嫁接到祂的身體上;因此,他從基督被稱為「基督徒」,正如基督從「聖油」而得名。聖安博說,司鐸隨後獻上的祈禱充分說明了聖油的意義。

白衣

然後,司鐸給受洗者穿上白衣,說:「請接受這件白衣,願你把它毫無玷污地帶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審判台前,好獲得永生。」對於嬰兒,因為沒有正式穿衣,他們接受一塊白布,伴隨著同樣的話。

根據教父們的教導,這個象徵標誌著:復活的光榮——我們藉洗禮重生進入其中;靈魂在洗禮中從罪惡污點被淨化時所披上的光輝和美麗;以及領受洗禮者應終生保持的純潔和正直。

點燃的蠟燭

然後,一支點燃的蠟燭被放入受洗者的手中,以標誌:在洗禮中領受的、被愛德所燃燒的信德,應通過善行的操練得到滋養和增強。

洗禮中賦予的名字

最後,給受洗者賦予一個名字。名字應取自某位因其卓越聖德而被列入聖人錄的聖人。名字的相似性將激勵每個人效法該聖人的德行和聖潔,並且——更進一步——希望和祈禱,那位作為他效法榜樣的聖人,也將成為他的主保,照顧他靈魂和肉身的安全。

因此,那些為孩子尋找外邦人名字——尤其是那些罪惡滔天、最為邪惡的人——的人,理應受到指責。通過這種行為,他們實際上證明瞭他們對基督徒虔誠是多麼漠不關心,因為他們如此溺愛對不敬之人的記憶,以至希望他們褻聖的名字不斷在信友們的耳中迴響。

總結

牧者所給出的這個關於洗禮聖事的解釋,將被發現幾乎涵蓋了關於這件聖事應該知道的一切。我們解釋了「洗禮」一詞的意義、聖事的性質和實體,以及它的組成部分。我們說明了它由誰設立;誰是施行它所必需的聖職人員;誰應該——可以說——是導師,其教導應支持受洗者的軟弱;洗禮應施予誰;以及他們應如何準備;聖事的德能和效能是什麼;最後,我們已為我們的目的,足夠詳細地闡述了應伴隨其施行的禮儀和儀式。

牧者應記住,所有這些教導的主要目的是引導信友們將他們持續的關注和掛慮導向履行在洗禮中如此神聖地做出的許諾,並度一個與基督徒名稱和宣認應伴隨的聖潔不相稱的生活。

## 堅振聖事

堅振教導的重要性

如果說曾有哪個時代需要牧者在解釋堅振聖事上付出勤奮,那麼在我們今天這時代肯定需要特別的關注,因為在天主的神聖教會中,有許多人完全忽略了這件聖事;而很少有人尋求從中獲得他們應藉參與而領受的神聖恩寵的果實。

因此,為免這神聖的祝福——因他們的過錯,並對他們造成最嚴重的損害——似乎白白地賜給了他們,應在五旬節(主要是施行此聖事的日子)以及牧者認為合適的其他日子教導信友們。他們的教導應如此論述這件聖事的性質、德能和尊嚴,好使信友們不僅明白它不應被忽視,而且應以最大的虔誠和 devotion 來領受。

本聖事的名稱

從名稱開始,應教導的是:教會稱這件聖事為「堅振」(Confirmation),因為——如果沒有阻礙聖事效能的因素——當受洗者被主教用神聖的聖油傅油,伴隨著莊嚴的話語:「我以十字聖號標記你,並以救恩的聖油堅固你,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時,他便以新德能的力量變得更強壯,從而開始成為基督的完美士兵。

堅振是聖事

公教會始終承認堅振中包含真正和恰當的聖事性質,正如教宗梅基亞德和許多其他非常神聖、非常古老的教宗明確宣告的那樣。聖克萊孟用最強烈的話語證實了這項教義的真理,他說:「所有人都應毫不遲延地趕快在天主內重生,然後被主教標記,即領受聖神的七恩;因為,正如從聖伯多祿傳給我們的,以及其他宗徒遵照我們主的命令所教導的,那有罪地、自願地——而非出於必要——忽略領受這件聖事的人,不可能是一個完美的基督徒。」同樣的信仰也由教宗烏爾班、法比盎和歐瑟比——他們充滿了同樣的精神,為基督的名字流了血——在他們的法令中予以確認,這可見於其中。

還必須加上教父們一致的權威。其中包括雅典主教德尼,他在教導如何祝聖和使用這神聖的油膏時說:「司鐸給受洗者穿上象徵純潔的衣服,以便將他帶到主教面前;主教用神聖和真正屬神的油膏標記他,使他成為至聖共融的分享者。」凱撒勒雅的歐瑟比也認為這件聖事如此重要,以致他毫不猶豫地說,異端者諾瓦齊安不配領受聖神,因為他在重病狀態下受洗,沒有用聖油的標記傅油。但關於這個主題,我們有聖安博在他的《論入門者》書中,以及聖奧斯定在他的《反駁多納圖斯派的伯提利安書信》書中最明確的見證。

他們兩人都如此確信,以致對這件聖事的真實性不存在任何疑問,他們甚至用聖經經文教導和證實了這項教義:一位見證宗徒的這些話——「不要叫天主的聖神憂鬱,你們是在祂內受了印證」——適用於堅振聖事;另一位見證聖詠作者的這些話——「如同珍貴的油流在亞郎的頭上,流到鬍鬚上,亞郎的鬍鬚上」——以及同一位宗徒的這些話——「天主的愛,藉著賜給我們的聖神,已傾注在我們心中了。」

堅振與洗禮有區別

雖然梅基亞德說堅振與洗禮有著最密切的聯繫,但堅振仍不應被視為與洗禮相同,而是一件非常不同的聖事;因為每件聖事所賦予的恩寵的多樣性,以及用來標示該恩寵的可感覺標記的多樣性,顯然使它們成為不同且有區別的聖事。

因此,既然藉洗禮的恩寵我們重生到新生命,而藉堅振的恩寵我們成長到完全成熟,丟棄了孩童的事,我們就能充分理解,在自然生命中出生與成長之間存在的同樣差異,也存在於重生的洗禮與藉其德能將成長和完美的屬靈力量賦予信友的堅振之間。

此外,既然當靈魂必須面對任何新困難時,應該有一件新的、獨特的聖事,那麼很容易看出,正如我們需要洗禮的恩寵來塑造心智趨向信德,同樣,用不同的恩寵來堅固信友的靈魂,使他們不致因任何危險、或對痛苦、折磨或死亡的恐懼而背離真信仰的宣認,這也是極其有益的。那麼,既然這是藉堅振的神聖聖油來完成的,因此清楚地推斷出,這件聖事的性質與洗禮不同。

因此,教宗梅基亞德準確地闡述了它們之間的區別,他寫道:「在洗禮中,人被徵召服役;在堅振中,他被裝備作戰。在洗禮池,聖神賜予圓滿以成就純潔;但在堅振中,祂賦予恩寵的成全。在洗禮中,我們重生得生命;在洗禮後,我們被堅固以作戰。在洗禮中,我們被潔淨;在洗禮後,我們被堅固。重生本身在和平時期拯救那些領受洗禮的人;堅振則武裝他們,為衝突做好準備。」

這些真理不僅已被其他大公會議記錄在案,而且特別由神聖的特倫多大公會議所定義;因此,我們不僅不能再持有不同想法,甚至不能對此有絲毫懷疑。

堅振的設立

上面已說明,關於所有聖事的共同起源,教導它們來自誰是多麼必要。因此,關於堅振也應同樣教導,好使信友們對這件聖事的聖潔有更深刻的感受。為此,牧者必須解釋,堅振不僅由主基督設立,而且傅油的禮儀和公教會在其施行中使用的話語——正如教宗聖法比盎所見證的——也是由祂所規定。這是一個容易向那些承認堅振是聖事的人證明的事實,因為所有神聖的奧蹟都超越人性的能力,只能由唯獨天主設立。

堅振的組成部分

物質

我們現在來論述聖事的組成部分,首先是它的物質。這被稱為「聖油」(chrism),這是一個從希臘語借來的詞,雖然世俗作家用它來表示任何種類的油膏,但在教會作家中,通用慣例將它專門用來表示那種僅由油和香液組成、經過主教莊嚴祝聖的油膏。因此,兩種物質的混合物構成了堅振的物質;這種不同事物的混合物不僅宣告了賜予領受堅振者的聖神多樣的恩寵,而且也充分顯示了聖事本身的卓越。

堅振的遠物質是聖油

聖教會及其大公會議始終教導這就是這件聖事的物質;同樣的教義也由聖德尼和許多其他最具權威的教父——特別是教宗法比盎——傳給我們,他見證說,宗徒們從我們的主那裡領受了聖油的配製,並傳給了我們。

聖油的合宜性

事實上,除了聖油之外,沒有任何其他物質似乎更適合宣告這件聖事的效果。油,以其本性豐富、油膩和流動,表達了恩寵的豐盈——這恩寵藉聖神從元首基督滿溢並傾注到他人身上,如同珍貴的油流在亞郎的鬍鬚上,直到他衣襟的邊緣;因為天主以喜樂油傅了祂,勝過祂的同伴,而我們都從祂的滿盈中領受了。

香液,其氣味最為芬芳,只能表示:當信友藉堅振的恩寵成為完美時,他們在周圍散發出所有德行的如此甜美的香氣,以致他們能與宗徒一同說:「我們就是獻與天主的基督的馨香。」香液也具有保存它所傅抹之物免於腐朽的能力。這種性質似乎非常適合表達這件聖事的德能,因為很明顯,由堅振的天上恩寵所準備的信友的靈魂,很容易受到保護,免受罪惡的傳染。

聖油應由主教祝聖

聖油由主教以莊嚴的儀式祝聖;因為我們從法比盎——一位以其聖潔和殉道光榮而卓越非凡的教宗——那裡得知,我們的救主在最後晚餐時給了這個指示,當時祂將配製聖油的方法交託給宗徒們。

然而,這種祝聖的必要性也可以從理性上證明。在大多數其他聖事中,基督設立其物質時,也賦予了它聖潔性。因為祂不僅指定水為洗禮的元素,說:「人除非由水和聖神重生,不能進入天主的國」;而且在祂自己的洗禮中,也賦予了水此後聖化的德能。因此,金口聖若望有這些話:「洗禮的水,如果沒有因接觸我們主的身體而被聖化,就不能滌除信徒的罪惡。」那麼,既然我們的主沒有通過實際使用和觸摸來祝聖堅振的這物質,它就需要通過神聖和宗教的祈禱來祝聖;而這祝聖只能屬於主教——他被任命為這件聖事的常規施行人。

堅振的形式

堅振的另一個組成部分,即它的形式以及在神聖傅油時使用的話語,也必須解釋。應告誡信友們,在領受這件聖事時,他們特別應在聽到這些話語時,將他們的心靈提升到虔誠、信德和宗教,以免對天上的恩寵設置障礙。

因此,堅振的形式包含在這些話語中:「我以十字聖號標記你,並以救恩的聖油堅固你,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如果我們就這真理訴諸理性,我們也可以輕易證明同樣的事;因為一件聖事的形式應包含所有解釋聖事本身性質和實體的事物。但在堅振中,主要有三件事需要注意:神聖的權能——作為主要原因在聖事中運作;藉神聖傅油為得救而賦予信友的心靈和靈魂的力量;最後,印在那即將進入基督戰鬥的人身上的標記。其中,第一點由形式的最後話語充分宣告:「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第二點由緊接在前的話語宣告:「我以救恩的聖油堅固你」;第三點由形式開頭的話語宣告:「我以十字聖號標記你」。

但是,即使我們無法用理性證明這是這件聖事真實和完美的形式,公教會的權威——我們在其指導下始終如此被教導——也不允許我們對此有絲毫懷疑。

堅振的施行人

牧者也應教導,這件聖事的施行特別交託給了誰;因為,根據先知的說法,有許多人未被派遣卻妄自奔走,因此有必要教導誰是真正和合法的施行人,好使信友們能夠領受堅振的聖事和恩寵。

聖經表明,主教單獨是這件聖事的常規施行人,因為我們在宗徒大事錄中讀到,當撒瑪利亞接受了天主的聖言時,伯多祿和若翰被派到他們那裡,他們為他們祈禱,使他們能領受聖神:因為聖神還沒有降臨在他們任何人身上,他們只是受了洗。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那施洗的人——只是一個執事——沒有權力施行堅振;其施行保留給更完美的聖職等級,即宗徒。每當聖經提到這件聖事時,都可以觀察到同樣的情況。

聖教父們以及教宗烏爾班、歐瑟比、達瑪蘇、依諾森和良——從他們的法令中可以明顯看出——也有最清晰的見證證明此事。聖奧斯定也嚴肅地抱怨埃及人和亞歷山大人的敗壞習俗——他們的司鐸膽敢施行堅振聖事。

將此職能保留給主教的完全合宜性,牧者可以用以下類比來說明:正如在建築物的建造中,工匠——較低級的操作者——準備和處理水泥、石灰、木材和其他材料,而完成工程屬於建築師;同樣,這件聖事——可以說是屬靈建築的完成——應由首席司祭執行,而非其他任何人。

堅振的代父母

堅振也需要代父母,正如我們已經在洗禮中表明的那樣。因為如果進入擊劍場的人需要有人以其技巧和建議教導他們刺擊和閃避,使他們既能戰勝對手又能保持自身安全;那麼,當信友們藉堅振聖事——如同披上最堅固的盔甲——投入屬靈的戰鬥(其中永恆的救恩是所提議的賞報)時,他們豈不更需要一位領袖和指導者嗎?因此,有正當理由在施行這件聖事時也使用代父母;並且在堅振中締結了同樣的屬靈親屬關係——正如我們已經表明代父母在洗禮中締結的那樣——足以阻礙當事人之間的合法婚姻。

堅振的領受人

經常發生這樣的情況:在領受這件聖事時,信友們要麼犯了過於倉促的錯誤,要麼犯了嚴重疏忽和延遲的錯誤;至於那些變得如此不敬、以至於膽敢輕視和鄙視它的人,我們無話可說。因此,牧者也應解釋誰可以領受堅振,以及他們應有的年齡和準備。

所有人都應領受堅振

首先,有必要教導,這件聖事並非如此必要,以至於對得救絕對不可或缺。然而,雖然不絕對必要,但不應被任何人忽略,相反,在這樣一件充滿聖潔、藉此天賜恩惠如此慷慨地賦予的事上,應更加小心避免一切疏忽。天主為了他們的聖化而共同向所有人提出的,所有人都應同樣最熱切地渴望。

事實上,聖路加描述這種聖神的奇妙傾注時說:「忽然從天上來了一陣響聲,好像暴風颳來,充滿了他們所在的全座房屋」;稍後又說:「他們都充滿了聖神。」從這些話中我們可以理解,正如那座房屋是教會的預像和形象,從那一天開始的堅振聖事屬於所有信友。

這也可以輕易地從聖事本身的性質推斷出來。因為那些需要屬靈成長、並被引導到基督宗教完美境界的人,應當用神聖的聖油堅固。但這毫無例外地適合所有人;因為正如自然意圖讓她的所有孩子成長並達到完全成熟——儘管她並不總是實現她的願望——同樣,公教會——所有人的共同母親——熱切地渴望,在她藉洗禮所重生的人身上,基督徒成年人的完美得以完成。現在,既然這是通過奧秘傅油聖事來實現的,那麼顯然,堅振同樣屬於所有信友。

堅振的適當年齡

這裡應注意,在洗禮之後,堅振聖事確實可以施予所有人;但是,在孩子們達到使用理智的年齡之前,施行堅振是不合宜的。如果推遲到十二歲似乎不好,那麼至少將這件聖事推遲到七歲是最恰當的。

堅振並非為得救的必要性而設立,而是為使我們藉其德能,在蒙召為基督的信德作戰時,能被發現裝備精良、準備充分;對於這場戰鬥,沒有人會認為尚缺乏理智使用的兒童是合適的。

領受堅振的準備

因此,由此得出結論,要領受堅振的成年人,如果希望獲得這件聖事的恩寵和恩賜,不僅必須帶著信德和虔誠,而且還必須從心底為他們所犯的嚴重罪過悲傷。

牧者應注意,讓他們事先辦妥告解;應勸勉他們守齋和實踐其他虔誠的工作;並告誡他們,恢復古代教會那值得讚揚的慣例——即守齋領受這件聖事——是合宜的。可以推測,只要信友們了解這件聖事的恩賜和令人讚歎的效果,他們可能很容易被說服這樣做。

堅振的效果

因此,牧者應教導,與其他聖事一樣,堅振——除非領受者方面存在障礙——也賦予新的恩寵。因為我們已經表明,這些神聖和奧秘的標記具有指示和產生恩寵的性質。

力量的恩寵

但除了這些與這件聖事和其他(聖事)共同的事項之外,堅振特有的首先是成全洗禮的恩寵。因為那些藉洗禮成為基督徒的人,在某種程度上仍然具有新生嬰兒的柔軟和嬌嫩,然後藉聖油聖事變得更加堅強,能夠抵抗世界、肉體和魔鬼的一切攻擊,同時他們的心智在信德中完全被堅固,以宣認和光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名。因此,也產生了「堅振」這個名稱,沒有人會懷疑。因為「堅振」一詞並非——正如有些人既無知又不敬地假裝的那樣——源於這樣的情況:在嬰兒時期受洗的人,到了成年後,被帶到主教面前,為證實他們在洗禮中所接受的對基督的信德,這樣堅振似乎與要理講授沒有區別。沒有可靠的見證可以引證這種做法。相反,這個名字源於這樣的事實:藉這件聖事的德能,天主在我們內確認了祂在洗禮中開始的工作,引導我們達到堅實基督徒德行的完美。

恩寵的增加

但它不僅確認,而且增加(神聖恩寵),正如梅基亞德所說:「聖神——祂救恩性的降臨到洗禮的水上,在洗禮池中賜予圓滿以成就純潔,在堅振中則賜予恩寵的增加;不僅是增加,而且是以奇妙的方式增加。」聖經用一個來自服裝的隱喻美麗地表達了這點:我們的主和救主論及這件聖事時說:「你們應當留在城中,直到佩戴上自高天而來的能力。」

如果牧者希望展示這件聖事的神聖效能——這無疑將對影響信友們的心智有很大作用——只要他們解釋宗徒們自身所發生的事就足夠了。他們以前——甚至在受難時——是如此軟弱和膽怯,以致我們的主一被逮捕,他們就立刻逃跑了;而伯多祿——曾被指定為教會的磐石和基礎,並曾表現出堅定不移的恆心和崇高的氣概——卻被一個軟弱女人的聲音嚇得否認——不是一次,也不是兩次,而是第三次——他是耶穌基督的門徒;復活後,他們都因害怕猶太人而關在家裡。但是,在五旬節那天,他們都充滿了聖神,其力量如此之大,以致他們大膽而自由地在猶太乃至全世界傳播託付給他們的福音,認為沒有比被認為堪當為基督的名忍受凌辱、鎖鏈、折磨和釘十字架更大的幸福了。

基督戰士的神印

堅振也具有印上神印的效果。因此,正如我們之前在洗禮中說過,並將在論述聖秩聖事時更充分地解釋,它絕不能以任何理由重複。

那麼,如果這些事被牧者頻繁而準確地解釋,信友們——認識了這件聖事的效用和尊嚴之後——幾乎不可能不盡一切努力以純潔和 devotion 來領受它。

堅振的禮儀

現在簡要地看一下公教會在施行這件聖事時使用的禮儀和儀式;如果牧者回到我們在適當標題下已經論述的這個主題,他們將理解這種解釋的巨大益處。

額頭的傅油

因此,領受堅振者的額頭用神聖的聖油傅抹;因為藉這件聖事,聖神將自己注入信友的靈魂,並在他們內增加力量和堅毅,使他們能在屬靈的戰鬥中勇敢作戰,並抵抗他們最邪惡的敵人。因此,這表明他們不應被任何恐懼或羞恥——其主要標誌出現在額頭上——嚇倒,而不公開宣認基督的名。

十字聖號

此外,那個將基督徒與所有其他人區分開來的標記——如同士兵通過某些徽章區分一樣——應印在身體更顯著的部分。

施行堅振的時間

在天主的教會中,這也是一個莊嚴的宗教慣例:這件聖事主要在五旬節施行,因為正是在那一天,宗徒們特別被聖神的德能堅固和堅振。通過回憶這個超自然的事件,應告誡信友們神聖傅油中所包含奧蹟的性質和偉大。

面頰的輕拍

當傅油和堅振後,領受者接著從主教的手接受面頰上的輕微拍打,使他記住:作為勇敢的戰士,他應準備好為基督的名以不屈不撓的精神忍受一切逆境。

平安禮

最後,將平安賜給他,使他明白他已獲得神聖恩寵的圓滿和那超越一切理解的平安。

勸誡

那麼,讓這作為牧者們要講述關於堅振聖事之事的綱要。然而,解釋不應僅以空洞的言詞和冷漠的語言給出,而應以虔誠和熾熱熱忱的燃燒語氣給出,以便似乎能將它們印在信友們的靈魂和內心深處。

## 聖體聖事

聖體教導的重要性

在我們的主和救主作為神聖恩寵最可靠工具遺留給我們的所有神聖奧蹟中,沒有能與至聖聖體聖事相比的;同樣,對於任何罪行,也沒有比信友們不聖潔或不虔誠地使用那充滿聖潔——或者更確切地說,包含聖潔的創造者和泉源本身——更能從天主那裡畏懼更重的刑罰了。宗徒明智地看到了這點,並公開告誡了我們。因為當他宣告了那些不分辨主身體的人的罪惡之巨大後,他立即接著說:「因此在你們中間有許多病弱的,也有許多死亡的。」

因此,為使信友們認識到對這件天上聖事應有的神聖尊敬,能從中獲得豐富的恩寵果實,並逃脫天主最公義的憤怒,牧者應以最大的勤奮解釋所有那些似乎更能展示其威嚴的事物。

聖體聖事的設立

在這件事上,牧者有必要效法宗徒保祿的榜樣——他宣稱他將從主所領受的交給了格林多人——首先向信友們解釋這件聖事的設立。

從福音作者的記述中可以清楚地推斷,其設立如下。我們的主「愛了世上屬於祂的人,就愛他們到底」。作為這愛的神聖而令人讚歎的保證,祂知道祂離開世界往父那裡去的時候已到——為使祂在任何時候都不會離開屬於祂的人——祂以無法解釋的智慧成就了那超越自然一切秩序和條件的事。在與門徒們舉行了逾越節羔羊的晚餐後——為使預像讓位於現實,陰影讓位於實體——祂拿起餅來,感謝了天主,祝福了,擘開,遞給門徒們,說:「你們拿去吃吧,這是我的身體,將為你們交付;你們應這樣做,為紀念我。」晚餐後,祂同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次喝它時,應這樣做,為紀念我。」

「聖體」一詞的意義

因此,神聖作家們看到他們根本不可能用一個詞來表達這件令人讚歎的聖事的尊嚴和卓越,便努力用許多詞來表達它。

他們有時稱它為「Eucharist」(聖體),這個詞我們可以解釋為「好恩寵」或「感恩」。它被稱為「好恩寵」確實是合適的,不僅因為它首先標誌著永恆的生命——關於此經上記載:「天主的恩寵就是永恆的生命」——而且也因為它包含著主基督——祂是真實的恩寵和一切恩惠的泉源。

我們同樣恰當地將其解釋為「感恩」;因為當我們祭獻這最純潔的祭品時,我們每天都為天主向我們施予的一切恩惠——尤其是為祂在聖事中賜給我們的這項極其卓越的恩寵恩賜——向祂獻上無盡的感謝。這個名字也完全符合我們讀到的主基督在設立這奧蹟時所做的那些事。因為「祂拿起餅來,擘開,並感謝了」。達味在默想這奧蹟的偉大時,在他詠唱那首詩歌——「祂使祂的奇蹟被紀念,上主有恩惠,有仁慈,祂賜給敬畏祂的人食物」——之前,認為應先做這感恩的行為:「祂的作為是光榮和威嚴。」

本聖事的其他名稱

它也常常被稱為「祭獻」(Sacrifice)。關於這個奧蹟,我們稍後將有機會更詳細地論述。

此外,它也被稱為「共融」(Communion),這個詞顯然是從宗徒的那段經文中借用的,我們讀到:「我們所祝福的祝福之杯,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身體嗎?」因為,正如大馬士革的聖若望所解釋的,這件聖事將我們與基督結合,使我們分享祂的肉體和天主性,在同一個基督內使我們彼此和解與合一,並將我們——可以說——形成一個身體。

因此,它也被稱為「和平與愛的聖事」。那麼我們可以理解,那些懷有敵意的人是多麼不配基督徒這個名字,以及仇恨、分裂和不和——作為信友們最具有破壞性的毒害——應如何完全被拋棄,特別是因為藉著我們宗教的每日祭獻,我們宣稱沒有什麼比和平與愛更用心地保存了。

神聖作家也常稱它為「臨終聖體」(Viaticum),既是因為它是我們在此生旅途中賴以維持的屬靈食糧,也是因為它為我們鋪平通往永恆光榮和幸福的道路。因此,根據公教會的古老慣例,我們看到沒有信友被允許不領這件聖事而死亡。

最古老的教父們,遵循宗徒的權威,有時也稱聖體聖事為「晚餐」,因為它是主基督在最後晚餐的救恩奧蹟中設立的。

然而,在吃喝之後祝聖或領受聖體是不合法的,因為——根據古代作家記載的、由宗徒們明智引入的慣例,此慣例一直被保留和遵守——只有守齋者才能領受共融。

聖體是嚴格意義上的聖事

解釋了名稱的意義後,有必要表明這是一件真正的聖事,是聖教會一直宗教地尊敬和敬拜的七件聖事之一。因為當杯的祝聖完成時,它被稱為「信德的奧蹟」。

此外,且不說神聖作家幾乎無窮無盡的見證——他們始終認為這應被列為真正的聖事之一——同一件事也從聖事的本身原則和性質得到證明。因為其中有外在的、可感覺的標記。其次,它標示並產生恩寵。再者,福音作者和宗徒都沒有對它由基督設立留下任何懷疑的餘地。既然所有這些都同時發生以確定聖事的事實,顯然不需要任何其他論證。

聖體在什麼意義上是聖事

但牧者應仔細注意,在這個奧蹟中有許多事物,神聖作家們不時賦予它們「聖事」的名稱。因為,有時,祝聖和共融本身;不,常常連我們主的身體和寶血本身——即包含在聖體中的——也被稱為聖事。因此,聖奧斯定說,這件聖事由兩件事組成:元素的可見形狀,以及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自己不可見的肉體和寶血。同樣的意義下,我們說這件聖事應受朝拜,意思是指我們主的身體和寶血。

現在很明顯,所有這些都不是嚴格意義上被稱為聖事。餅和酒的形狀本身才是真正和嚴格地由這個名稱指定的。

聖體如何與所有其他聖事不同

這件聖事與所有其他聖事的不同之處是容易推斷的。因為所有其他聖事都是通過使用物質——即當它們被施行給某人時——來完成的。例如,洗禮是在人實際在水中洗滌時達到聖事的性質。另一方面,為完成聖體,物質本身的祝聖就足夠了,因為(兩種形狀)即使保存在聖體盒中,也不會停止成為聖事。

再者,在完成其他聖事時,物質和元素沒有變化成另一種性質。洗禮的水或堅振的油,在施行這些聖事時,並未失去它們以前的水和油的性質;但在聖體中,祝聖前是餅和酒的,祝聖後真實地成為主體和血的實體。

聖體只是一件聖事

但是,雖然構成完整聖體聖事有兩種元素——餅和酒,但遵循教會的權威,我們宣認這不是許多聖事,而只是一件。

否則,就無法達到七件聖事的確切數目——這是自古傳下來的,也是拉特朗、佛羅倫薩和特倫特大公會議所頒布的。

此外,藉聖事的德能,產生了一個奧體;因此,為使聖事本身與它所產生的事物相符,它必須是一件。

它是一件,不是因為它是不可分割的,而是因為它標示一個單一的事物。正如食物和飲料——兩種不同的事物——只為一個目的服務,即恢復身體的活力;同樣,在聖事的兩種不同形狀中,自然應有與之對應的事物,以標示那滋養和更新靈魂的屬靈食糧。因此,我們的主救主已向我們保證:「我的肉是真實的食糧,我的血是真實的飲料。」

聖體標示三件事

因此,必須仔細解釋聖體聖事標示什麼,好使信友們用他們的眼睛注視神聖奧蹟的同時,也能以對神聖事物的默想來餵養他們的靈魂。那麼,這件聖事標示三件事。第一是我們主基督的受難——這是過去的事;因為祂親自說:「你們應這樣做,為紀念我」;宗徒說:「你們每次吃這餅,喝這杯,就是宣告主的死亡,直到祂再來。」

它也標示神聖和天上的恩寵——這是現在通過這件聖事賦予的,以滋養和保存靈魂。正如在洗禮中我們重生到新生命,並藉堅振被堅固以抵抗撒殫並公開宣認基督的名;同樣,藉聖體聖事,我們被滋養和支持。

第三,它預示未來的永恆喜樂和光榮——根據天主的許諾,我們將在天上的家鄉領受。

那麼,這三件事——按其與過去、現在和未來的時間關係清楚地區分——被聖體奧蹟如此良好地代表,以致整個聖事——儘管由不同的形狀組成——標示這三件事,彷彿只指向一件事。

聖體的組成部分

物質

特別需要牧者認識這件聖事的物質,以便他們自己能正確地祝聖它,並且也能教導信友們關於它的意義,用對它所標示之事的熱切渴望來燃燒他們。

聖體的第一元素是餅

這件聖事的物質是雙重的。第一元素是麥麵餅,我們現在將論述它。第二元素我們將在後面論述。正如福音作者瑪竇、馬爾谷和路加所見證的,主基督「拿起餅來,祝福了,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並且,根據若望,同一位救主用這些話稱自己為餅:「我是從天降下的生活的食糧。」

聖事的餅必須是麥麵餅

然而,餅有多種,或是因為它們由不同的材料構成——例如小麥、大麥、豆類和其他地上的產物;或是因為它們具有不同的品質——有些是有酵的,有些則是無酵的。應注意,關於前一種類,救主的話表明餅應是麥麵餅;因為,根據通常用法,當我們單純說「餅」時,我們足以被理解為麥麵餅。這也在舊約中由一個預像所宣告,因為上主命令供餅——它標示這件聖事——應用細麵粉製成。

聖事的餅應是無酵的

但是,正如只有麥麵餅應被視為這件聖事的合適物質——這項教義由宗徒傳統傳下,並由公教會的權威證實——同樣,從主基督的做法可以輕易推斷,這餅應是無酵的。祂是在無酵節的第一天祝聖和設立它的,在那一天,猶太人不允許家裡有任何有酵的東西。

如果有人反對聖若望福音作者的權威——他說所有這些事是在逾越節之前做的——這個論點很容易解決。因為若翰將逾越節的前一天理解為其他福音作者所說的無酵節的第一天。他特別想標示從日出開始的自然日;而他們則想指出我們的主在星期四晚上——正當無酵節的日子開始時——慶祝了逾越節。因此,金口聖若望也將無酵節的第一天理解為晚上要吃無酵餅的那一天。

祝聖無酵餅特別適合表達信友們領受這件聖事時應帶來的內心的完整和純潔,我們從宗徒的這些話中學到:「你們應把舊酵母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和的麵團,正如你們已是無酵的一樣,因為我們的逾越節羔羊基督已被祭殺作了犧牲。所以我們過節,不可用舊酵母,也不可用奸詐和邪惡的酵母,而只可用純潔和真誠的無酵餅。」

無酵餅並非必要

然而,餅的這種品質不應被視為如此必要,以致如果缺少它,聖事就不能存在;因為兩種餅都被同一個名稱稱呼,並具有真正和恰當的餅的性質。然而,任何人無權憑自己的私人權威——或者說放肆——違反其教會值得讚揚的禮儀。這種偏離對拉丁教會的司鐸來說是更不可原諒的,因為他們被教宗明確規定只能用無酵餅祝聖神聖奧蹟。

餅的數量

關於這件聖事的第一物質,這個解釋就足夠了。然而,應注意,要祝聖的物質的數量沒有定義,因為我們無法定義能夠或應該領受神聖奧蹟的確切人數。

聖體的第二元素是酒

我們需要論述這件聖事的另一物質和元素,即用葡萄樹的果實榨出的酒,並在其中混合少許水。

在設立這件聖事時,我們的主和救主使用了酒——這一直是公教會的教義,因為祂親自說:「從現在起,直到那日子,我不再喝這葡萄汁了。」金口聖若望評論這段經文說:「祂說『葡萄汁』,這無疑產生的是酒而不是水;彷彿祂在如此早的時期就打算根除那種斷言在這些奧蹟中只應使用水的異端。」

水應與酒混合

然而,天主的教會總是將水與酒混合。首先,因為主基督這樣做了——這由大公會議的權威和聖西彼廉的見證所證明;其次,因為這種混合重新喚起對從祂肋旁流出的血和水的回憶。水,正如我們在默示錄中讀到的,也標示人民;因此,水與酒混合標示信友與他們元首基督的結合。這項源自宗徒傳統的禮儀,公教會始終遵守。

但是,雖然有如此嚴肅的理由將水與酒混合,以至於省略它會犯大罪的罪責,但省略它並不會使聖事無效。

再者,正如在神聖奧蹟中,司鐸必須注意將水與酒混合,他們也必須注意只混合少量的水,因為,按照教會作家的意見和判斷,水被改變成酒。因此,教宗何諾對此事有這些話:「在你們的地區,一種有害的濫用已經盛行,即在祭獻中使用的水比酒多;然而,按照普世教會的理性慣例,使用的酒應遠比水多。」

沒有其他元素屬於這件聖事

因此,這些是這件聖事僅有的兩種元素;許多法令已合理地規定,雖然有人膽敢這樣做,但除了餅和酒之外,奉獻任何其他東西都是不合法的。

餅和酒的特別合宜性

我們現在需要考慮這兩個象徵——餅和酒——代表我們相信並宣認它們是其可感覺標記的那些事物的合宜性。

首先,它們向我們標示基督,作為人類真實的生命;因為我們的主親自說:「我的肉是真實的食糧,我的血是真實的飲料。」那麼,正如主基督的身體給那些以純潔和聖潔領受這件聖事的人提供永恆生命的滋養,同樣,聖事的物質主要由那些維持我們現今生命的元素構成,這是正確的,為使信友們能輕易理解,藉領受基督寶貴的身體和寶血,心智和靈魂得以飽飫。

這些元素本身也有助於向人們暗示主的身體和寶血在聖事中真實臨在的真理。由於我們觀察到餅和酒每天都藉自然的力量轉變為人的肉和血,這個類比引導我們更容易相信,餅和酒的實體藉天上的祝福被改變為基督真實的肉和真實的血。

元素的這種令人讚歎的變化也有助於預示在靈魂中發生的事。雖然餅和酒的外觀沒有任何變化,但它們的實體卻真實地被改變為基督的肉和血;同樣,雖然在我們身上沒有顯出任何變化,但當我們在聖體聖事中領受真實的生命時,我們在內在更新得生命。

此外,教會的身體——只有一個——由許多肢體組成,沒有什麼比餅和酒的元素更能顯著地說明這種合一了;因為餅由許多麥粒製成,酒由許多葡萄壓榨而成。因此,它們標示我們——雖然眾多——卻被這神聖奧蹟的紐帶最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並——可以說——成為一個身體。

聖體的形式

接下來應論述祝聖餅時使用的形式,但這不是為了讓信友們學習這些奧蹟——除非必要——因為這種知識對那些未領受聖秩的人來說是不需要的。(本節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司鐸在祝聖時因對形式的無知而犯下最可恥的錯誤。

祝聖餅時應使用的形式

我們從聖福音作者瑪竇和路加以及宗徒那裡學到,形式包含在這些話中:「這是我的身體」;因為經上記載:「他們吃飯時,耶穌拿起餅來,祝福了,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去吃吧,這是我的身體。」

這種祝聖形式自基督設立以來,一直被公教會使用。教父們的見證——列舉起來將無窮無盡——以及佛羅倫薩大公會議的法令——這是眾所周知且人人可查閱的——在此必須省略,特別是因為它們所傳達的知識可以從救主的話——「你們應這樣做,為紀念我」——中獲得。因為主所命令的不僅是祂所做的,也包括祂所說的;尤其這是真實的,因為這些話不僅是為了標示,也是為了成就。

這些話構成形式,也容易從理性證明。形式是標示在這件聖事中所成就之事的事物;但是,既然前面的話標示並宣告在聖體中所發生的事,即餅被轉變為我們主的真實身體,因此得出結論,正是這些話構成了形式。在這個意義上,可以理解福音作者的話:「祂祝福了」;因為它們似乎等同於:「祂拿起餅來,祝福了,說:這是我的身體。」

並非所有使用的話都是必要的

雖然在福音書中,「你們拿去吃吧」這句話在「這是我的身體」之前,但它們顯然只表達了物質的使用,而非祝聖。因此,雖然它們對聖事的祝聖不是必要的,但司鐸無論如何都應念它們,就像在祝聖體血時的連接詞「因為」一樣。但它們對聖事的有效性不是必要的,否則就會得出:如果這件聖事不施予任何人,它就不應該——或者說不能夠——被祝聖;然而,沒有人能合法地懷疑,司鐸按照教會的設立和慣例,念我們主的話,確實祝聖了餅的合適物質,即使以後從未施予任何人。

祝聖酒時應使用的形式

關於聖事另一元素——酒的祝聖,出於我們已經說過的因由,司鐸有必要充分熟悉並理解其形式。那麼,我們要堅信它包含在以下話語中:「這是我的血,新而永久的盟約之杯,信德的奧蹟,將為你們和為眾人傾流,以赦免罪惡。」這些話的大部分取自聖經;但有些是從宗徒傳統保存在教會中的。

因此,「這是杯」這句話見於聖路加和宗徒;但緊接的「我的血」或「新約的血,將為你們和為眾人傾流,以赦免罪惡」——部分見於聖路加,部分見於聖瑪竇。但「永久的」和「信德的奧蹟」這些話是由神聖傳統——公教真理的解釋者和守護者——教給我們的。

關於這種形式,如果有人也注意到我們已經關於祝聖餅的形式所說的話,就沒有人能懷疑它。這元素(祝聖)時應使用的形式,顯然由那些標示酒的實體被改變為我們主的寶血的話構成。因此,既然已經引用的话清楚地宣告了這點,那麼很明顯,沒有其他話構成形式。

它們還表達了我們主在受難中流出的寶血的某些令人讚歎的果實——這些果實以最特別的方式屬於這件聖事。其中之一是因新而永久的盟約的權利而來到我們這裡的永恆產業的接近。另一個是藉信德的奧蹟而接近正義;因為「天主設立了耶穌為贖罪祭,藉著信靠祂的血,為顯示祂的正義,因為祂寬恕了先前的罪過」。第三個效果是赦罪。

解釋祝聖酒時使用的形式

由於這些祝聖的話本身就充滿了奧蹟,並且極其適合於主題,因此需要更仔細的考慮。

「這是我的血之杯」這句話,應理解為:「這是我的寶血,盛在這杯中。」在祝聖血時提到杯是正確和合適的,因為血是信友的飲料,如果不盛在某種飲器中,就不足以被標示。

接下來是「新約的」這些話。添加這些是為使我們明白,主基督的寶血不是像舊約中那樣以預像的方式賜予——關於此我們在致希伯來人書中讀到「沒有血,就沒有盟約的建立」——而是真實、實際地賜予人,正如新約所應有的。因此宗徒說:「因此,基督是新約的中保,藉著祂的死,使蒙召的人獲得所應許的永恆產業。」

「永久的」這個詞指的是永恆的產業——我們藉基督——永恆的立遺囑者——的死亡獲得其權利。

接下來附加的「信德的奧蹟」這些話,並不排除現實,而是表明那隱藏、隱蔽、遠離眼睛感知的事物,應以堅定的信德相信。然而,在這裡,這些話的意義與它們也應用於洗禮時的意義不同。在這裡,信德的奧蹟在於藉信德看見隱藏在酒的外形下的基督的寶血;但洗禮被我們正當地稱為「信德的聖事」,被希臘人稱為「信德的奧蹟」,因為它包含了基督徒信德的整個宣認。

我們稱主的寶血為信德的奧蹟的另一個原因是,當信德向我們的信仰提出基督——天主的真子,同時是天主和人——為我們受苦受死,而這死亡由祂的寶血聖事所標示時,人類理性尤其感到困難和困惑。

因此,在這裡——而不是在祝聖祂的身體時——適當地藉著「將為赦免罪惡而傾流」這些話來紀念我們主的受難。因為單獨祝聖的血,有助於以更有力的方式將我們主的受難、祂的死亡以及祂受苦的性質放在所有人眼前。

附加的「為你們和為眾人」這些話,部分取自瑪竇,部分取自路加,但由公教會在聖神之神的引導下結合在一起。它們旨在宣告祂受難的果實和益處。因為如果我們看其價值,我們必須承認救贖主為所有人的得救傾流了祂的血;但如果我們看人類從中獲得的果實,我們將輕易發現它不屬於所有人,而只屬於人類中的許多人。因此,當(我們的主)說「為你們」時,祂指的是那些在場的人,或者是從猶太人中揀選的人——例如,除了猶達斯之外,祂與之交談的門徒們。當祂加上「並為眾人」時,祂希望被理解為指其餘的選民——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

因此,有正當理由不使用「為所有人」這個詞,因為在這裡只論及受難的果實,而受難只為選民帶來了得救的果實。這正是宗徒的意思,當他說:「基督只一次奉獻了自己,為免除眾人的罪」;也是我們主在若望福音中的話的意思:「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界祈求,只為你賜給我的人祈求,因為他們是屬於你的。」

在這祝聖的話語之下,還隱藏著許多其他奧蹟,牧者通過頻繁默想和研究神聖事物,藉天主的助佑,將容易自己發現它們。

聖體的三個奧蹟

我們現在必須回到關於聖體的那些真理的解釋,信友們絕不應對這些真理無知。牧者意識到宗徒的警告——那些不分辨主身體的人犯下最嚴重的罪行——應首先將以下必要性印在信友們的心智中:即盡可能地將他們的心智和理解力從感官的統治下解脫出來;因為如果他們相信這件聖事只包含感官所揭示的,他們將不可避免地陷入極大的不敬。諮詢視覺、觸覺、嗅覺、味覺,除了餅和酒的外觀外什麼也找不到,他們自然會判斷這件聖事只包含餅和酒。因此,他們的心智應盡可能地從對感官的順從中收回,並被激發去默想天主的驚人權能和力量。

公教會堅信並宣認,在這件聖事中,祝聖的話語成就了三件奇妙而令人讚歎的效果。

第一,主基督真實的身體——那由童貞女所生、現今坐在天上父右邊的——被包含在這件聖事中。

第二,——無論它看起來多麼與感官相悖——元素的實體沒有一點留在聖事中。

第三,——可以從前兩個推斷出來,儘管祝聖的話語本身清楚地表達了它——呈現給眼睛或其他感官的依附體,以奇妙和不可言喻的方式沒有主體而存在。我們能看到餅和酒的所有依附體,但它們不內在於任何實體,獨立於任何實體而存在;因為餅和酒的實體被如此改變為我們主的體和血,以致它們完全不再是餅和酒的實體。

真實臨在的奧蹟

從第一個(奧蹟)開始,牧者應盡其所能地表明,我們救主的話是多麼清晰和明確地確立了祂的身體在這件聖事中的真實臨在。

來自聖經的證明

當我們的主說:「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血」時,任何心智健全的人都不會誤解祂的意思,特別是因為這涉及到基督的人性——公教信仰不允許任何人懷疑其真實性。聖依拉略——一位在虔誠和學識上同樣卓越的人——精妙的話語在這裡很合適:「當我們的主親自宣告——正如我們的信仰教導我們的——祂的肉是真實的食糧時,關於祂體血的真實臨在還能留下什麼懷疑的餘地呢?」

牧者也應引用另一段經文,從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們主的真實體血包含在聖體中。宗徒在記錄了我們主對餅和酒的祝聖以及對宗徒的共融施予之後,接著說:「人應省察自己,然後才可以吃這餅,喝這杯。因為那吃喝的人,若不分辨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案。」如果,正如異端者不斷重複的,聖事只向我們的敬拜呈現一個紀念和標記,而不是別的,那為什麼還需要用如此有力的語言勸勉信友們省察自己呢?藉著「罪案」這個可怕的詞,宗徒表明那些不相稱地領受、不將隱藏在聖體中的主的身體與普通食物區分開來的人的罪責是多麼巨大。在同封書信中,聖保祿已經更充分地發展了這教義,當他說:「我們所祝福的祝福之杯,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身體嗎?」現在,這些話標示基督體血的真實實體。

來自教會教導的證明

因此,聖經的這些章節應由牧者解釋;他們應特別教導,這些章節沒有什麼可疑或不確定的。它們更加確定,因為天主的教會——其教導是無謬的——解釋了它們,這可以通過兩種方式確定。

教父們的見證

第一種是查閱在教會早期和隨後每個世紀興起的教父們——他們是她教義最無可指責的見證人。所有這些教父都以最清晰的語言和最完全的同心合意教導這項教義的真理。列舉每位教父的個人見證將是一項無盡的任務。因此,只要引用——或者說指出——少數幾位就足夠了,他們的見證將提供一個容易的標準來判斷其餘的。

首先讓聖安博宣告他的信仰。在他的《論入門者》書中,他說在這件聖事中領受的是基督真實的身體,正如基督真實的身體是從童貞女所生的一樣,並且這真理應以信德的堅定確定性來相信。在另一處,他教導說,祝聖前只是餅,但祝聖後是基督的肉。

另一位同樣有權威和莊重的見證人金口聖若望,在許多地方——特別是在他的第六十篇講道《論不相稱地領受神聖奧蹟者》以及他關於聖若望福音的第四十四和四十五篇講道中——宣認並宣告了這一奧秘真理。他說:「讓我們服從,而非反駁天主,即使祂所說的似乎與我們的理性和視覺相反。祂的話不能欺騙,我們的感官容易被欺騙。」

與此教義完全一致的是聖奧斯定——公教信仰最熱心的捍衛者——始終如一的教導,特別是在他解釋第三十三篇聖詠時,他說:「將自己拿在自己手中,對人來說是不可能的,唯獨對基督是特有的;當祂將自己的身體給人吃,說『這是我的身體』時,祂就被拿在祂自己的手中。」

略過猶定和依勒內,聖濟利祿在他關於若望福音的第四本書中,用如此明確的言辭宣告我們主真實的身體包含在這件聖事中,以致沒有任何詭辯或狡黠的解釋能模糊他的意思。

如果牧者想要更多教父的見證,他們可以輕易地加上聖德尼、聖依拉略、聖熱羅尼莫、聖達瑪森以及許多其他教父,他們關於這一最重要主題的權重教導已被學識淵博和虔誠的人們的勞苦和勤奮收集起來。

大公會議的教導

確定聖教會在信仰事務上信念的另一種方式是譴責相反的教義和意見。很明顯,對基督身體在聖體聖事中真實臨在的信念,曾如此傳播和教導於普世教會,並被所有信友一致宣認,以致在五個世紀前,當貝倫加爾膽敢否認這項教義,斷言聖體只是一個標記時,他被利奧九世立即召集的韋爾切利大公會議一致譴責,隨後他自己也譴責了他的錯誤。

然而,他故態復萌,陷入同樣邪惡的愚蠢,又被三個不同的大公會議——一個在都爾召集,另外兩個在羅馬——譴責;後兩個中,一個由教宗尼古拉二世召集,另一個由教宗額我略七世召集。在依諾森三世主持下的拉特朗大公會議進一步確認了這判決。最後,這項真理在佛羅倫薩和特倫多大公會議中更清楚地被定義和確立。

證明真實臨在的兩個大好處

因此,如果牧者仔細解釋這些細節,他們將能夠——忽略那些被錯誤蒙蔽、最憎恨真理之光的人——堅固軟弱者,並為虔誠者帶來喜樂和安慰,尤其是因為信友們不能懷疑這項教義已被列為信仰條款之一。

信德被堅固

當他們相信並宣認天主的權能超越萬有時,他們也必須相信祂的全能能夠成就我們在聖體聖事中所欽崇和朝拜的那偉大工程。再者,既然他們相信聖而公教會,他們必然必須相信這件聖事的真正教義就是我們所闡述的。

靈魂喜樂

對虔誠者來說,沒有什麼比默想這至聖聖事的高超尊嚴更能促進屬靈的喜樂和益處了。首先,他們學到福音管家的完美是多麼偉大,在它之下,我們享受著那在梅瑟法律下僅由預像和象徵所預示的現實。因此,聖德尼神聖地說,我們的教會處於會堂與天上耶路撒冷之間,因此分享了兩者的性質。那麼,信友們確實永遠無法充分欽佩聖教會的完美和她崇高的光榮——這光榮似乎只與天堂的福樂相差一個等級。與天堂的 inhabitants 一樣,我們也擁有基督——天主和人——與我們同在。他們比我們高出一等,因為他們與基督同在並享受榮福直觀;而我們則以堅定不移的信德,朝拜與我們同在的天主威嚴——確實不是以 mortal 眼睛可見的方式,而是藉權能的奇蹟隱藏在神聖奧蹟的帳幕下。

此外,信友們在這件聖事中體驗到我們的救主基督最完美的愛。救主的美善理應不從我們這裡奪走祂從我們所攝取的人性,而是——盡可能地——渴望留在我們中間,好使祂能時常被看見證實這些話:「我喜悅與人子同在。」

真實臨在的意義

基督完整而全然地臨在於聖體中

在此,牧者應解釋,在這件聖事中不僅包含基督真實的身體和真實身體的所有組成部分——如骨頭和肌腱——而且包含完整而全然的基督。他應指出,「基督」這個詞指天主而人,即在同一位格中結合了天主性和人性;因此,聖體聖事包含兩者,以及包含在兩者概念中的一切:完整而全然的天主性和人性,由靈魂、身體的所有部分和寶血組成——所有這些都應相信是在這件聖事中。在天上,整個人性與天主性在同一位格中結合;因此,認為包含在聖事中的基督身體與祂的天主性分離,是不敬的。

藉祝聖之力和藉同隨之力而臨在

然而,牧者不應忽略,在這件聖事中,並非所有這些事物都以同樣的方式或藉同樣的能力被包含。我們說,有些事物是藉祝聖之力而臨在的;因為,正如祝聖的話語成就了它們所標示的,神聖作家們通常說,形式所表達的任何事物,都是藉聖事之力包含在聖事中的。因此,假設我們能設想任何一件事與其餘完全分離,他們教導,聖事將被發現只包含形式所表達的,僅此而已。

另一方面,有些事物是因為與那些在形式中表達的事物結合而包含在聖事中的。例如,「這是我的身體」這句話——構成了祝聖餅的形式——標示主的身體,因此主基督的身體本身是藉聖事之力包含在聖體中的。然而,既然基督的身體與祂的寶血、祂的靈魂和祂的天主性結合,所有這些也必須被發現共存於聖事中;但這不是藉祝聖之力,而是藉存在於它們與祂身體之間的結合之力。所有這些都被說成是藉「同隨之力」在聖體中。由此可見,基督完整而全然被包含在聖事中;因為當兩件事物實際結合時,一者在哪裡,另一者也必須在那裡。

基督完整而全然臨在於每一種形狀之下

由此也得出,基督以這樣的方式完整而全然被包含在每一種形狀之下,以致正如在餅的形狀下不僅包含身體,也包含寶血和完整的基督;同樣,在酒的形狀下不僅真實地包含寶血,也包含身體和完整的基督。

但是,雖然這些是信友們不能懷疑的事,然而進行兩種不同的祝聖仍然是明智地規定的。首先,因為它們更生動地代表了我們主的受難——在受難中,祂的寶血與身體分離;因此在祝聖的形式中,我們紀念祂寶血的傾流。其次,由於這件聖事要作為我們靈魂的食糧和滋養被我們使用,將它設立為食物和飲料——兩者顯然構成了(人類)身體的完整 sustenance——是最合適的。

基督完整而全然臨在於每一種形狀的每一部分

也不應忘記,基督完整而全然不僅包含在每一種形狀之下,也包含在每一種形狀的每一個微粒子中。聖奧斯定說:「每個人都領受主基督,祂在每一部分中都是完整的。祂因被分施給多人而並未減少,而是將自己完整而全然給予每個人。」

這也是從福音作者的敘述中明顯推論出來的。不應認為我們主祝聖最後晚餐中使用的餅時,是分開部分,將形式特別應用於每一部分,而是所有用於神聖奧蹟的餅是在同一時間用同一形式祝聖的,數量足夠所有宗徒。杯的祝聖也是以這種方式進行的,這從救主的話——「你們把這杯拿去,彼此分著喝吧」——清楚可見。

迄今為止所說的旨在使牧者能夠表明,基督真實的體血包含在聖體聖事中。

變體奧蹟

接下來要解釋的是,餅和酒的實體在祝聖後不再繼續存在於聖事中。這項真理,雖然確實能激起我們深刻的驚歎,卻是從已經確立的內容必然得出的結論。

來自真實臨在教義的證明

如果在祝聖後,基督真實的身體臨在於餅和酒的外形之下,而它以前不在那裡,那麼它必須是通過位置的改變、或通過創造、或通過將其他事物改變為它而成為臨在的。它不能通過位置的改變而成為臨在,因為那樣它就會不再在天上;因為任何被移動的事物必然不再佔據它從前所佔據的位置。我們更不能設想基督的身體是通過創造而成為臨在的;不,這個想法本身就是不可思議的。為使我們主的身體臨在於聖事中,因此,必須是通過將餅改變為它而成為臨在的。因此,餅的實體沒有一點留下來是必要的。

來自大公會議的證明

因此,我們在信仰中的前輩們——拉特朗和佛羅倫薩大公會議的教父們——以莊嚴的法令證實了這項教義的真理。在特倫多大公會議中,它被更充分地定義為這些話:「如果任何人說,在至聖聖體聖事中,餅和酒的實體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體血一起留下,讓他被絕罰。」

來自聖經的證明

這樣定義的教義是從聖經的話語自然推斷出來的。當設立這件聖事時,我們的主親自說:「這是我的身體。」「這」這個詞表達了臨在之物的整個實體;因此,如果餅的實體留下來,我們的主就不能真實地說:「這是我的身體。」

在聖若望福音中,主基督也說:「我要給的食糧,就是我的肉,是為世界的生命而賜的。」祂應許要賜的食糧,祂在這裡宣告是祂的肉。稍後祂補充說:「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祂的血,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又說:「我的肉是真實的食糧,我的血是真實的飲料。」因此,既然祂用如此清晰、如此明確的詞語稱祂的肉為真實的食糧和飲料,祂的血為真實的飲料,祂就充分讓我們明白,餅和酒的實體沒有一點留在聖事中。

來自教父們的證明

誰翻閱聖教父們的著作,都會輕易看出,關於這(變體)教義,他們始終是一致的。聖安博說:「你也許說:『這餅無非是用於普通食物的餅。』不錯,在祝聖之前它是餅;但祝聖的話一經念出,它就從餅成為基督的肉。」為更清楚地證明這一立場,他用各種比較和例子來說明。在另一處,當解釋聖詠作者的這些話——「上主在天上、在地下,都隨自己的意願行事」——時,聖安博說:「雖然餅和酒的外形是可見的,但我們必須相信,祝聖後,在那裡只有基督的體血。」聖依拉略幾乎用同樣的話解釋同一教義,他說:「雖然外表上看起來是餅和酒,但實際上它是主的體血。」

為什麼聖體在祝聖後仍被稱為餅

在此,牧者應注意,即使在祝聖之後,聖體有時仍被稱為餅,我們完全不應感到驚訝。它這樣被稱,首先是因為它保留了餅的外觀,其次是因為它保留了餅的自然品質——即支持和滋養身體。

此外,這種措辭與聖經的用法完全一致,聖經按事物外觀來稱呼它們,這可以從創世紀的話中看出,那裡說亞巴郎看見三個人,而他實際上看見的是三位天使。同樣,基督我們的主升天後,顯現給宗徒的兩位天使,被稱為人,而不是天使。

變體的意義

解釋這個奧蹟極其困難。然而,牧者應努力教導那些在認識神聖事物上更為高深的人關於這種令人讚歎的改變的方式。至於那些在信德上仍然軟弱的人,他們可能會被它的偉大所壓倒。

變體是一個完全的轉變

那麼,這種轉變是如此進行的:餅的整個實體被天主的權能改變為基督身體的整個實體,酒的整個實體被改變為祂寶血的整個實體,而我們的主本身沒有任何改變。祂既不被生,也不被改變,也不增加,而是保持祂的實體完整。

聖安博這樣宣告這崇高的奧蹟:「你看到基督的話是多麼有效。如果主耶穌的話如此有力,以致能召喚那不存在的——即世界——進入存在,那麼祂的話將已經存在的事物改變為其他事物,豈不是更有力嗎?」

許多其他古老且最權威的教父也寫了同樣的內容。聖奧斯定說:「我們忠實地宣認,在祝聖之前是餅和酒,是自然的產物;但在祝聖之後,它是基督的體血,被祝福所祝聖。」大馬士革的聖若望說:「身體真實地與天主性結合,那從童貞女所取的身體;不是說這樣所取的身體從天降下,而是餅和酒被改變為基督的體血。」

正如特倫多大公會議所教導的,聖教會最恰當地用「變體」一詞來表達這種令人讚歎的變化。由於自然界的變化被正當地稱為「變形」,因為它們涉及形狀的改變;同樣,我們在信仰中的前輩們明智而恰當地引入了「變體」這個詞,以表明在聖體聖事中,一件事物的整個實體轉變為另一件事物的整個實體。

根據聖教父們如此頻繁重複的告誡,應告誡信友們不要好奇地探究這種變化發生的方式。它超越了構想的能力;我們在自然界的轉變中,甚至在創造工程本身中,都找不到這樣的例子。這種變化發生,必須由信德來認識;它如何發生,我們不應好奇地探究。

牧者在解釋我們主的身體如何完整而全然被包含在最小的餅的微粒子之下的奧秘方式時,也應同樣謹慎。事實上,這種討論幾乎不應進行。然而,如果基督徒的愛德要求偏離這一規則,牧者應首先記住,通過提醒聽眾「在天主前沒有不能的事」來準備和堅固他們。

變體的一個推論

牧者接下來應教導,我們的主不在聖事中如同在一個地方。地方只考慮那些有體積的事物。現在,我們說基督在聖事中,不是因為祂大或小——屬於量的術語——而是因為祂是實體。餅的實體被改變為基督的實體,而不是改變為體積或數量;而實體——所有人都承認——既包含在小空間中,也包含在大空間中。例如,空氣的實體及其整個性質必須存在於小量和大體積中,同樣,水的整個性質存在於玻璃杯中與存在於河流中並無不同。那麼,既然我們主的身體繼承了餅的實體,我們必須承認它以餅的實體在祝聖前存在的同樣方式存在於聖事中;餅的實體以較大或較小的數量存在,這完全無關緊要。

無主體依附體的奧蹟

我們現在來到這件聖事的第三個偉大而奇妙的效果,即餅和酒的形狀沒有主體而存在。

來自前述教義的證明

解釋前兩點所說的話,必須為牧者解釋這一真理提供便利。因為,既然我們已經證明我們主的體血真實而真正地包含在聖事中,完全排除了餅和酒的實體,而餅和酒的依附體不能內在於基督的體血,那麼剩下的就是,違反物理定律,它們必須自立存在,不內在於任何主體。

來自教會教導的證明

這一直是公教會始終如一的教義;它也可以用我們已經證明的、使餅和酒的實體在聖體中不再存在變得清楚的同樣權威來輕易確立。

這個奧蹟的益處

沒有什麼比——省略所有好奇的質問——尊敬和朝拜這莊嚴聖事的威嚴,並認識到天主命令這些神聖奧蹟在餅和酒的外形下施行的智慧,更符合信友們的虔誠了。因為,由於吃人肉或喝人血對人性極為反感,因此天主以其無限智慧規定,基督的體血在餅和酒——人類普通和令人愉快的食物——的外形下施行。

還有兩個進一步的益處:第一,它防止了不信者的誹謗性責難——如果我們的主在可見的形式下被吃,這將不易辯護;第二,在祂無法被感官感知的形式下領受祂,大大有助於增強我們的信德。因為,正如聖額我略的名言所宣告的:「在那些服從理性證明的事物中,信德沒有功績。」

以上論述的教義應根據聽眾的能力和時代的需要,非常謹慎地解釋。

聖體的效果

但是,關於這件聖事令人讚歎的德能和果實,沒有哪一類信友是不需要認識它們的。因為迄今為止關於這件聖事如此長篇大論所說的一切,其主要目的是使信友們感受到聖體的益處。然而,既然任何語言都無法充分表達其效用和果實,牧者必須滿足於論述一兩個要點,以表明那些神聖奧蹟中包含了一切美善何等豐富和豐盈。

聖體包含基督,是靈魂的食糧

如果牧者解釋了所有聖事的效能和性質,然後將聖體比作泉源,將其他聖事比作溪流,他們將在某種程度上做到這點。因為聖體聖事確實且必須被稱為所有恩寵的泉源,因為它以奇妙的方式包含了天上恩賜和恩寵的泉源本身,以及所有聖事的創造者——我們的主基督,其他聖事所擁有的一切美善和完美都從祂——如同從其源頭——流出。因此,從這個(比較)中,我們可以輕易推斷,這件聖事將神聖恩寵的最豐厚恩賜賜給了我們。

仔細思考作為這件聖事象徵的餅和酒的性質也將是有益的。因為餅和酒對身體的作用,就是聖體對靈魂的健康和愉悅的作用——但以更高、更好的方式。這件聖事不像餅和酒那樣被改變為我們的實體;而是我們在某種程度上被改變為它的性質,以致我們可以很好地應用聖奧斯定的話:「我是強者的食糧。成長吧,你將要吃我;你將不會把我改變成你,像你的身體食糧那樣,但你將被改變成我。」

聖體賦予恩寵

那麼,如果恩寵和真理是藉耶穌基督而來的,它們必定會注入那以純潔和聖潔領受祂——祂論到自己說:「誰吃我的肉,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的靈魂。那些虔誠而熱切地領受這件聖事的人,無疑必須如此將天主子接納到他們的靈魂中,以致作為活的肢體嫁接到祂的身體上。因為經上記載:「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而生活」;又說:「我要給的食糧,就是我的肉,是為世界的生命而賜的。」聖濟利祿解釋這段經文說:「天主聖言將自己與祂自己的肉體結合,賦予了它賦予生命的能力;因此,祂要通過祂神聖的肉體和寶貴的寶血——我們在經祂賦予生命的祝福所祝聖的餅和酒中領受——以奇妙的方式將自己與我們的身體結合。」

聖體的恩寵維持生命

當說聖體賦予恩寵時,牧者必須告誡,這並不意味著對有益領受這件聖事不需要恩寵狀態。因為正如自然食糧對死者無用,同樣,神聖奧蹟顯然對不靠聖神生活的靈魂也無效。因此,這件聖事在餅和酒的外形下被設立,是為了表明其設立的目的不是將靈魂召回生命,而是維持其生命。

因此,說這件聖事賦予恩寵的原因是,甚至那第一恩寵——所有人應在他們膽敢接近聖體之前穿上的,免得他們吃喝自己的罪案——除非他們以願望和渴望領受這件聖事本身,否則不會給予任何人。因為聖體是所有聖事的終向,是教會內合一與手足情誼的象徵——在教會之外,沒有人能獲得恩寵。

聖體的恩寵增強並帶來喜樂

再者,正如身體不僅藉自然食糧得以維持,而且得以增強——味覺每天從中獲得新的美味和快樂——同樣,靈魂不僅藉享用聖體的食糧得以維持,而且得以增強,這食糧為精神帶來對天上事物日益增長的渴望。因此,我們最真實、最恰當地說,恩寵是藉這件聖事賦予的,因為它可以被正當地比作「含有各種美味」的瑪納。

聖體赦免小罪

無可否認,藉聖體,較輕的罪——通常稱為小罪——被赦免和寬恕。無論靈魂因激情之火、因陷入某種輕微過犯而失去了什麼,聖體——取消那些較小的過錯——都能修補,如同——不偏離已經引用的類比——自然食糧逐漸恢復和修補我們體內生命熱力所造成的日常消耗。因此,聖安博論及這件天上聖事時說得好:「每日食糧被用作每日軟弱的 remedy。」但這些事應理解為那些沒有實際情感依附的罪。

聖體堅固抵抗誘惑

此外,神聖奧蹟具有這樣的力量:保護我們純潔無玷免受罪惡,保護我們免受誘惑攻擊的安全,並——如同某種天上藥物——準備靈魂抵禦惡性和致命疾病的容易接近和感染。因此,正如聖西彼廉所記載的,從前當信友們因宣認基督的名而被暴君成群地驅趕到折磨和死亡時,公教會有一個古老的慣例:通過主教的手將我們主體血聖事賜給他們,為免他們或許被苦難的嚴峻所壓倒,而在為得救的戰鬥中失敗。

它也約束和壓制肉體的私慾,因為當它更熾熱地用愛德之火燃燒靈魂時,它必然熄滅私慾偏情的熱情。

聖體促進獲得永恆生命

最後,為用一句話概括這件聖事的所有益處和祝福,必須教導,聖體對獲得永恆光榮最為有效。因為經上記載:「誰吃我的肉,喝我的血,必得永恆的生命,並且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也就是說,藉這件聖事的恩寵,人們在今生享有最大的良心平安和寧靜;而當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刻到來時,像厄里亞——他藉那在炭火上烤的餅的力量,走到了曷勒布,天主的山——一樣,他們也被這(天上食糧)增強的力量所激勵,將上升到不褪色的光榮和福樂。

如何展開和說明聖體的效果

牧者只需詳述聖若望福音第六章,就可以最充分地解釋所有這些事,該章節展開了這件聖事的多方面效果。或者,回顧我們主基督令人讚歎的行動,他們可以表明:如果那些在祂 mortal 生命期間接待祂到屋簷下的人,或那些通過觸摸祂的衣服或衣邊而恢復健康的人,被正當地、理所當然地視為最有福的;那麼,我們——祂以不褪色的光輝燦爛,不恥進入我們的靈魂,治癒其所有創傷,用祂最精選的恩賜裝飾它,並將它與自己結合——該是多麼更幸運和幸福啊!

聖體的領受人

三種領受方式

為使信友們學習熱心追求更好的恩賜,必須向他們表明誰能從聖體中獲得這些豐富的果實,並提醒他們領受方式不止一種。那麼,正如我們在特倫多大公會議中讀到的,我們在信仰中的前輩們明智而正確地區分了領受這件聖事的三种方式。

有些人只以聖事方式領受。這就是那些不懼怕以污穢的嘴唇和心靈接近神聖奧蹟的罪人,正如宗徒所說,他們不相稱地吃喝主的身體。關於這類領受者,聖奧斯定說:「那不住在基督內,基督也不住在他內的人,雖然他肉體地、可見地以牙齒擠壓祂體血的聖事,但最肯定沒有屬靈地吃祂的肉。」因此,那些以這種準備領受神聖奧蹟的人,不僅得不到任何果實,而且——正如宗徒親自見證的——他們吃喝自己的罪案。

有些人被說成只在精神上領受聖體。他們是那些被活潑的信德——「以愛德行事」——所燃燒,以願望和渴望領受那提供給他們的天上食糧的人,他們從中獲得——如果不是全部的,至少是非常大的果實。

最後,有些人以聖事方式和屬靈方式領受聖體,即那些——按照宗徒的教導,先省察自己,然後穿著婚禮禮服接近這神聖的盛宴——從聖體中獲得我們已經描述過的那些最豐碩的果實的人。因此,很明顯,那些有能力以適當準備領受主體聖事,卻滿足於只領受屬靈共融的人,剝奪了自己最大、最天上的益處。

領聖體前準備的必要性

我們現在來指出信友們應如何為聖事性的共融做準備。為證明這種預先準備的巨大必要性,應援引救主的榜樣。在祂將祂寶貴體血的聖事賜給祂的門徒之前,雖然他們已經是潔淨的,祂卻洗了他們的腳,以表明我們在聖體前必須使用極大的勤奮,以最大的靈魂純潔和純真來接近它。

其次,應讓信友們明白,正如以這樣準備和準備來接近的人被裝飾以天上恩寵最豐厚的恩賜;相反,沒有這種準備而接近的人不僅從中得不到任何益處,反而招致最大的不幸和損失。最好和最有益的事物的特點是:如果及時使用,它們產生最大的益處;但如果使用失時,它們證明是最有害和最具破壞性的。因此,當天主偉大而崇高的恩賜被接納到適當準備的靈魂中時,對獲得救恩有最大的幫助;而當那些不相稱地領受它們的人,它們為他們帶來永恆的死亡,這不應使我們感到驚訝。

上主的約櫃提供了一個令人信服的說明。以色列子民沒有比這更珍貴的東西了,它是天主賜予他們無數祝福的泉源;但當斐力士人把它搶走時,它給他們帶來了最具破壞性的瘟疫和最沉重的災難,以及永恆的恥辱。同樣,食物從口進入健康的胃,滋養和支持身體;但當進入不適的胃時,會引起嚴重的紊亂。

靈魂的準備

那麼,信友們應做的第一個準備是區分餐桌與餐桌,這神聖的餐桌與褻聖的餐桌,這天上食糧與普通食糧。當我們堅信那裡真實臨在著主的體血——就是天使在天上朝拜的那一位,使天柱戰慄驚恐的那一位,祂的光榮充滿天地的那一位——時,我們就是這樣做的。這就是按照宗徒的告誡分辨主的身體。我們應尊敬這奧蹟的偉大,而不是通過無用的探究過於好奇地調查其真理。

另一個非常必要的準備是問自己,我們是否與鄰人和平相處並真誠地愛他。「因此,如果你在祭壇前獻禮物時,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禮物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

接下來,我們應仔細檢查我們的良心是否被大罪——需要為之悔改——所玷污,好使它們能在領聖體前被痛悔和告解的 remedy 所抹去。特倫多大公會議已定義:任何意識到大罪且有機會辦告解的人,無論他認為自己多麼痛悔,在通過聖事告解被淨化之前,不得接近聖體。

我們也應在內心深處反思,主將這神聖恩賜賜給我們,我們是多麼不配,並與那位我們主宣告「在以色列從未見過如此大信德」的百夫長一同從心底呼喊:「主!我當不起祢到我心裡來。」

我們也應問自己,是否能與伯多祿真誠地說:「主,祢知道我愛祢」;並應記住,那沒有穿婚禮禮服就坐席的人,被丟進黑暗的深淵,被判處永恆的折磨。

身體的準備

然而,我們的準備不應僅限於靈魂;也應擴展到身體。我們應守齋接近聖桌,至少從前晚午夜到領聖體時刻,沒有吃或喝任何東西。

如此偉大聖事的尊嚴也要求已婚人士在領聖體前幾天戒除婚姻債務。達味的榜樣推薦了這一實踐,當他即將從司祭手中接受供餅時,他宣告他和他的僕人三天內未親近婦女。

以上是信友們為有益領受神聖奧蹟做準備所要做的要事;其他任何似乎對準備可取的事,都可以歸結到這些要點中。

領聖體的義務

多長時間必須領一次聖體?

為免任何人因害怕所需的準備太難、太辛苦而被阻止領聖體,應經常提醒信友們,他們都有義務領受聖體。此外,教會已頒布,凡疏忽一年至少一次在復活節領聖體的人,應受絕罰的判決。

教會希望信友們每天領聖體

然而,不要讓信友們想像,每年只一次服從教會的命令領受主的身體就夠了。他們應更頻繁地接近;但是,是每月、每週還是每天,不能由任何固定的普遍規則來決定。然而,聖奧斯定給出了一個最確定的規範:「要這樣生活,使你能夠每天領受。」

因此,牧者有責任經常告誡信友們,正如他們認為有必要每天為身體提供營養,他們也應感到為每天用這天上食糧餵養和滋養靈魂。顯然,靈魂對屬靈食糧的需求不亞於身體對物質食糧的需求。在這裡,回憶我們已經展示的從聖事性共融中流出的不可估量的神聖益處,將是非常有用的。也應提及作為(這件聖事的)預像、每天增強身體力量的瑪納。也可以引用那些熱切推薦頻繁領受這件聖事的教父們。聖奧斯定的話——「你每天犯罪,每天領受」——不僅表達了他個人的意見,也表達了所有就此主題寫作的教父們的意見,任何人只要仔細閱讀他們,都能輕易發現。

從宗徒大事錄中我們得知,曾有一段時間,信友們每天領聖體。當時所有宣認基督信仰的人都燃燒著如此真實和真誠的愛德,以致他們致力於祈禱和其他虔誠工作,被發現準備好每天領聖體。這種虔誠的實踐——似乎中斷了一段時間——後來由聖教宗和殉道者亞納克萊圖斯部分恢復,他命令所有輔助彌撒祭獻的聖職人員都應領聖體——正如這位教宗所宣告的,這是宗徒設立的規定。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教會的慣例是:祭獻一完成,當司鐸自己領了聖體後,他轉向會眾,用這些話邀請信友們到聖餐桌:「弟兄們,來領聖體吧!」於是,那些準備好的人,以最熱切的 devotion 上前領受神聖奧蹟。

教會命令信友們每年至少領一次聖體

但隨後,當愛德和 devotion 變得如此冷淡,以致信友們很少接近領聖體時,教宗法比盎頒布,所有人應在聖誕節、復活節和五旬節每年三次領聖體。這項法令後來被許多大公會議——特別是阿格德第一次大公會議——所確認。

最後,虔誠如此衰落,以致不僅這神聖而有益的法律未被遵守,而且領聖體被推遲了數年。因此,拉特朗大公會議頒布,所有信友應每年至少一次在復活節領受主的神聖身體,忽視此職責者應被處以開除出信友團體的懲罰。

誰受領聖體法律的約束

但是,雖然這項由天主和祂的教會權威所證實的法律涉及所有信友,應教導它不延伸至那些因年幼尚未達到使用理智年齡的人。因為這些人不能將聖體與普通麵包區分開來,也不能為這件聖事帶來虔誠和 devotion。此外,(將此誡命延伸至他們)似乎與我們主的規定不一致,因為祂說:「你們拿去吃吧」——這些話不適用於嬰兒,因為他們顯然不能拿和吃。

誠然,在某些地方,存在著甚至給嬰兒送聖體的古老慣例;但是,由於已經說明的因由,以及與基督徒虔誠一致的其他因由,教會當局早已停止了這種做法。

關於兒童應在什麼年齡領受聖體,這最好由父母和告解神師決定。他們有責任詢問並從兒童自己那裡確定,他們是否對這件令人讚歎的聖事有一些認識,以及是否渴望領受它。

不能將聖體送給那些精神錯亂、不能有 devotion 的人。然而,根據迦太基大公會議的法令,可以在他們臨終時送給他們,前提是他們在失去理智之前表現出虔誠和宗教的傾向,並且沒有因胃的狀況或其他不便或不敬而產生的危險。

送聖體的禮儀

關於送聖體時應遵守的禮儀,牧者應教導,神聖教會的法律禁止除主祭司鐸之外的任何人兼領兩種形狀,除非教會本身授權。

誠然,正如特倫多大公會議所解釋的,主基督在最後晚餐時將這至聖聖事以餅和酒兩種形狀設立並交給祂的宗徒;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的主和救主制定了一條命令所有信友兼領兩種形狀的法律。因為祂自己論及這件聖事時,經常只以一種形狀提到它,例如,當祂說:「誰若吃這餅,必將永遠活著」;「我要給的食糧,就是我的肉,是為世界的生命而賜的」;「誰吃這餅,必將永遠活著。」

為什麼主祭司鐸單獨兼領兩種形狀

很明顯,教會受到許多最有力的理由所影響,不僅批准,而且以其法令的權威證實了單領一種形狀的普遍慣例。首先,最大的謹慎是必要的,以避免將主的寶血灑在地上——如果在大量人群聚集時送杯,這似乎不容易避免。

其次,既然聖體應為病人隨時備用,如果酒的形狀長時間未被消耗,很可能會變酸。

此外,許多人根本無法忍受酒的味道甚至氣味。因此,為免 intended 為屬靈健康的東西反而損害身體健康,教會最明智地規定,只以餅的形狀送給民眾。

我們還可以進一步指出,在許多國家,酒極為稀缺;而且,若不花費非常昂貴的費用和經歷非常漫長艱難的旅程,也無法從其他地方運來。

最後,一個最重要的原因是必須反對那些異端的謬誤——他們否認基督完整而全然包含在每一種形狀之下,斷言身體包含在餅的形狀下而沒有血,血包含在酒的形狀下而沒有身體。因此,為更清楚地向所有人的眼睛呈現公教信仰的真理,非常明智地引入了單領一種形狀——即在餅的形狀下——的慣例。

還有其他由論述過此主題的人收集的理由,如果必要,牧者可以提出。

聖體的施行人

為使這件聖事的教義無所遺漏,我們現在來論述其施行人——一個幾乎無人不知的要點。

唯獨司鐸有權祝聖和施行聖體

那麼,必須教導,祝聖和向信友施行聖體的能力唯獨賜給了司鐸。這是教會始終如一的慣例——信友應從司鐸領受聖事,主祭司鐸應自己領聖體——這已由神聖的特倫多大公會議解釋,該會議也表明,這項源自宗徒傳統的慣例應被宗教地保留,特別是因為主基督為我們留下了光輝的榜樣——祂親自祝聖了祂至聖的身體,並親手交給了宗徒。

禁止平信徒觸摸聖器

為以一切可能的方式維護如此莊嚴聖事的尊嚴,不僅將其施行的權力唯獨委託給司鐸,而且教會也以法律禁止任何非祝聖者——除非有極大必要的情況——膽敢處理或觸摸聖器、聖布或其他完成聖事所必需的器具。

司鐸們和其他信友們由此可以理解,那些接近祝聖、施行或領受聖體的人,應有怎樣的虔誠和聖潔。

施行人的不相稱不使聖事無效

然而,關於其他聖事已經說過的話,也適用於聖體聖事;即,即使是惡人,只要所有必要條件被適當遵守,也能有效地施行聖事。因為我們要相信,所有這些不取決於施行人的功績,而是由我們的主基督的德能和權力所運作。

以上是關於聖體作為聖事需要解釋的必要內容。

聖體作為祭獻

我們現在必須繼續解釋它作為祭獻的性質,好使牧者明白,根據神聖大公會議(特倫多)的法令,他們應在主日和瞻禮日向信友們傳授關於這個奧蹟的主要教導。

彌撒教導的重要性

這件聖事不僅是天國財富的寶庫——如果善加利用,將為我們獲得天主的恩寵和愛——而且還具有一種獨特的性質,藉此我們能夠為天主賜予我們的無限恩惠向祂做出一些回報。

這個祭品——如果被妥善和合法地祭獻——是多麼蒙天主悅納和接受,可以從以下考慮推斷出來。關於舊約的祭獻,經上記載:「犧牲和素祭,祢不想要」;又說:「如果祢想要祭獻,我就會奉獻;全燔祭,祢不會喜歡。」如果這些祭獻在上主眼中如此悅納,以致——正如聖經所見證的——「天主聞到了馨香」,也就是說,它們是感恩和蒙祂悅納的;那麼,對於那個祭獻——在其中被祭獻和奉獻的是祂本人,關於祂,天上曾有聲音兩次宣告:「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我們還有什麼不能希望的呢?

因此,牧者應仔細解釋這個奧蹟,好使當信友們聚集舉行神聖禮儀時,他們學會以專注和 devotion 默想他們所臨在的神聖事物。

聖事與祭獻的區別

那麼,他們應首先教導,基督設立聖體是為了兩個目的:一是作為我們靈魂的天上食糧,使我們能夠支持和維持屬靈生命;二是使教會有一個永恆的祭獻,藉此我們的罪過得以補贖,我們的天父——常被我們的罪行嚴重冒犯——可以從義怒轉向仁慈,從公義懲罰的嚴厲轉向寬容。我們可以在逾越節羔羊中觀察到這事的預像和相似之處——以色列子民習慣將它作為聖事和祭獻來奉獻和吃。

當我們的救主即將在十字架的祭壇上將自己奉獻給天主父時,祂不可能給出比遺留給我們一個可見的祭獻更顯著的證據來表明祂對我們無限的愛了——藉此,那不久後將在十字架上一次奉獻的流血祭獻,將得以更新,並且它的紀念將由遍傳世界的教會每日舉行,以最大的效用,直至世世代代的完成。

但是,(作為聖事的聖體與作為祭獻的聖體之間)的區別非常大;因為作為聖事,它是通過祝聖完成的;作為祭獻,其全部力量在於它的奉獻。因此,當保存在聖體盒中或帶給病人時,它是聖事,而不是祭獻。作為聖事,它對領受者是功績的泉源,並帶來所有已經提到過的益處;但作為祭獻,它不僅是功績的泉源,也是賠補的泉源。因為正如基督在受難中為我們賺得功績並作出賠補,同樣,那些奉獻這祭獻——藉此他們與我們相通——的人,也賺得祂受難的果實,並作出賠補。

彌撒是真實的祭獻

來自特倫多大公會議的證明

關於這祭獻的設立,神聖的特倫多大公會議沒有留下懷疑的餘地,它宣告這祭獻是我們的主在最後晚餐時設立的;同時,它用絕罰譴責所有那些斷言在彌撒中沒有向天主奉獻真實而恰當的祭獻,或者說奉獻無非意味著基督被賜予作為我們屬靈食糧的人。

大公會議也沒有忘記仔細解釋,這祭獻是唯獨獻給天主的。因為,雖然教會有時為了紀念聖人而奉獻彌撒,但她教導,祭獻不是獻給他們,而是唯獨獻給那以不朽光榮為聖人加冕的天主。因此,司鐸從不說:「我向你——伯多祿——獻祭」或「向你——保祿——獻祭」;而是當他唯獨向天主獻祭時,他為蒙福的殉道者們所取得的輝煌勝利感謝祂,並因此懇求他們的代禱,好使我們在地上紀念他們的人,能蒙他們在天上為我們轉求。

來自聖經的證明

公教會所傳下來的關於這祭獻真理的教義,是從我們主的話中領受的,當祂在那最後的夜晚,將這些同樣的神聖奧蹟交託給祂的宗徒時,祂說:「你們應這樣做,為紀念我」;因為那時,正如神聖大公會議所定義的,祂任命他們為司祭,並命令他們及其在司祭職中的繼承人,應祭獻和奉獻祂的身體。

宗徒致格林多人書的話也提供了充分的證明:「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魔鬼的杯;你們不能共享主的筵席,又共享魔鬼的筵席。」那麼,正如魔鬼的筵席必須被理解為向他們獻祭的祭壇;同樣——如果要合法地得出宗徒為自己提出的結論——主的筵席只能被理解為向上主獻祭的祭壇。

如果我們在舊約中尋找這祭獻的預像和預言,首先,瑪拉基亞用這些話最清楚地預言了它:「從日出到日落,我的名在異民中大受顯揚,到處有人為我的名奉獻馨香的祭品和純潔的祭品,因為我的名在異民中大受顯揚——萬軍的上主說。」

此外,這祭品在律法頒布前後,都被各種祭獻所預示;因為這祭品——作為所有祭獻的完美和完成——包含了其他祭獻所標示的所有祝福。然而,我們在默基瑟德的祭獻中看到了聖體祭獻最生動的形象;因為救主自己在最後晚餐時,在餅和酒的外觀下,將祂的體血奉獻給天主父,宣告祂按照默基瑟德的品位被立為司祭,直到永遠。

彌撒的卓越

彌撒與十字架上的祭獻是同一祭獻

因此,我們承認,彌撒祭獻是且應被視為與十字架上的祭獻同一祭獻,因為祭品是同一的,即我們的主基督——祂曾在十字架的祭壇上一次奉獻了自己作為流血祭獻。流血祭品與不流血祭品不是兩個,而是同一個祭品,其祭獻每天在聖體中更新,以服從我們主的命令:「你們應這樣做,為紀念我。」

司祭也是同一的,即主基督;因為奉獻祭獻的聖職人員祝聖神聖奧蹟,不是以他們自己的身份,而是以基督的身份——正如祝聖的話語本身所顯示的,因為司鐸不說:「這是基督的身體」,而是說:「這是我的身體」;因此,以主基督的身份行事,他將餅和酒的實體改變為祂體血的真實實體。

彌撒是讚頌、感恩和贖罪的祭獻

既然如此,必須毫不猶豫地教導,正如(特倫多)神聖大公會議所解釋的那樣,神聖的彌撒祭獻不僅是讚頌和感恩的祭獻,或僅僅是對十字架上完成的祭獻的紀念,而且也是一個真正的贖罪祭獻,藉此天主被平息,並對我們轉為慈悲。因此,如果我們以純潔的心、活潑的信德,並因我們的過犯而內心懺悔,祭獻和奉獻這至聖的祭品,我們將無疑從上主那裡獲得仁慈,並在需要時獲得恩寵;因為上主如此喜愛這祭品的香氣,以至於在賜予我們恩寵和悔改的恩賜時,赦免我們的罪過。因此,教會有這慣常的祈禱:「每次紀念這祭品時,就是實行我們得救的工程」;也就是說,藉著這個不流血祭獻,那流血祭獻的最豐富果實流向我們。

彌撒有益於生者與死者

牧者接下來應教導,這祭獻的效能如此之大,以致其益處不僅延伸到主祭和領聖體者,而且延伸到所有信友——無論是與我們一同在地上的,還是已經被列入那些在主內安息、但其罪過尚未完全補償的人。因為,根據最真實的宗徒傳統,為他們奉獻彌撒,其效用不亞於為生者的罪過、懲罰、賠補、災難和各種困難而奉獻。

由此容易看出,所有彌撒——由於它們有助於所有信友的共同利益和得救——應被視為眾人的共同財產。

彌撒的禮儀和儀式

(彌撒)祭獻是以許多莊嚴的禮儀和儀式來慶祝的,其中沒有什麼應被視為無用或多餘。相反,所有這些都旨在展示這莊嚴祭獻的威嚴,並激勵信友們在觀看這些救恩奧蹟時,默想隱藏在聖體祭獻中的神聖事物。我們不會詳述這些禮儀和儀式,因為它們需要的解釋比本著作的性質所能允許的更為冗長;此外,司鐸們可以很容易地查閱許多虔誠和有學識的人所寫的小冊子和著作。

到目前為止所說的,藉天主的助佑,將被發現足以解釋關於聖體聖事作為聖事和祭獻的主要內容。

## 懺悔聖事(和好聖事)

本聖事教導的重要性

人性的軟弱和脆弱是眾所周知的,且每個人都能親身感受到,因此沒有人能不知道懺悔聖事的重要性。因此,如果牧者的勤奮應與主題的重量和重要性成比例,我們必須承認,在解釋這件聖事時,他們再怎麼勤奮也不為過。事實上,它應比洗禮更仔細地解釋。洗禮只施行一次,不能重複;而懺悔可以施行,並且在我們洗禮後每次犯罪時就成為必要的。因此,特倫多大公會議宣告:「對於那些在洗禮後陷入罪惡的人,懺悔聖事對得救的必要性,正如洗禮對那些尚未受洗的人一樣。」聖熱羅尼莫的名言——「懺悔是第二塊木板」——是眾所周知的,並受到所有後來的神聖事物作家的高度讚揚。正如遭遇海難的人,除非他或許抓住殘骸中的一塊木板,否則沒有得救的希望;同樣,那遭遇洗禮 innocence 海難的人,除非他抓住懺悔的救恩木板,否則無疑失去了所有得救的希望。

這些教導不僅是為了牧者的益處,也是為了廣大信友的益處,以喚起注意,免得他們在如此重要的事上被發現有罪地疏忽。他們對人性的脆弱有了正義的感受後,首先和最熱切的願望應是藉天主的助佑,在無罪或失足的情況下,在天主的道路上前進。但是,如果他們在任何時候不幸墮落,那麼,仰望天主的無限美善——祂如同好牧人,包紮和治癒祂羊群的傷口——他們不應推遲求助於最拯救的懺悔 remedy。

「懺悔」一詞的不同含義

為立即進入主題,並避免因詞語歧義可能引起的錯誤,首先應解釋其不同含義。有些人將「懺悔」理解為「賠補」;而另一些人則偏離公教信仰的教義,認為懺悔與過去無關,將其定義無非是新生活。因此,必須說明這個詞有多種含義。

首先,它用於那些以前喜歡的現在不喜歡的人,無論對象本身是好是壞。在這個意義上,所有那些「按照世俗而憂傷」而非「按照天主而憂傷」的人都懺悔;因此,他們不產生救恩,而是產生死亡。

其次,它用來表達罪人——不是為了天主的緣故,而是為了自己的緣故——對他曾一度喜歡的某項罪惡所產生的憂傷。

第三種懺悔是我們內心經歷憂傷,或為唯獨天主的緣故而給出外在的憂傷標誌。對於所有這些憂傷,「悔改」這個詞恰當地適用。

當聖經說天主「後悔」時,這種表達顯然是比喻性的。當我們對任何事感到後悔時,我們最渴望改變它;因此,當天主決定改變任何事時,聖經為適應我們的說話方式,說祂「後悔」。因此,我們讀到祂「後悔」造了人,也讀到祂「後悔」立了撒烏耳為王。

但是,這個詞的這些不同含義之間必須作出重要區分。第一種懺悔應被視為有過失的;第二種只是擾亂心靈的 agitation;第三種我們稱之為德行和聖事。最後這個意義是這裡所採用的「懺悔」。

懺悔的德行

我們首先將懺悔作為德行來論述,不僅因為牧者有責任引導信友們實踐一切德行,而且因為從作為德行的懺悔所產生的行為,構成了作為聖事的懺悔的——可以說——物質,除非正確理解德行,否則無法理解聖事的效能。

因此,首先應告誡和勸勉信友們努力獲得我們稱之為德行的這種內心的懺悔,沒有它,外在的懺悔對他們幾乎沒有用處。

懺悔的意義

內心的懺悔在於真誠地、發自內心地轉向天主,憎恨和厭惡我們過去的過犯,堅決決心改善生活,希望藉天主的仁慈獲得赦免。伴隨著這種懺悔,如同厭惡罪惡的不可分離的伴侶,是一種憂傷和悲哀,這是靈魂的某種 agitation 和紊亂,許多人稱之為一種 passion。因此,許多教父將懺悔定義為靈魂的 anguish。

然而,在悔改者中,懺悔必須以信德為前提,因為沒有信德,沒有人能轉向天主。因此,信德無論如何都不能被稱為懺悔的一部分。

懺悔被證明是德行

這種內心的懺悔——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是一種德行,關於它給出的各種命令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因為法律只命令有德性的行為。

此外,沒有人能否認,在適當的時候、以適當的方式、到適當的程度感到憂傷,是一種德行。以這種方式調節憂傷屬於懺悔的德行。有些人感到的憂傷與他們的罪行不成比例。不,正如撒羅滿所說,有些人「作惡自喜」。相反,其他人則陷入如此沮喪和悲傷,以致完全放棄了所有得救的希望。這大概就是加音的情況,他喊道:「我的罪罰太重,超出我所能承受的。」這當然是猶達斯的情況,他「後悔了」,卻上吊自殺,從而失去了靈魂和身體。因此,被視為德行的懺悔,幫助我們將憂傷感限制在適度的範圍內。

懺悔是一種德行,也可以從真正懺悔者為自己設定的目的推斷出來。第一是摧毀罪惡,並從靈魂中抹去其每一個污點和玷污。第二是為他所犯的罪向天主作出賠補——這顯然是一個正義的行為。誠然,在天主與人之間不可能存在嚴格正義的關係,因為他們之間的距離如此之大;但在他們之間,顯然存在著一種正義,如同父親與子女之間、主人與僕人之間的正義。第三個(懺悔者的)目的是恢復他因罪惡的醜陋而冒犯、招致仇恨的天主的恩寵和友誼。以上考慮充分證明懺悔是一種德行。

通向這德行的步驟

我們還必須指出我們可以登上這神聖德行的步驟。首先,天主的仁慈走在我們前面,將我們的心轉向祂。這是先知祈禱的目標:「上主,求祢使我們歸向祢,我們便回心轉意。」

被這光照亮後,靈魂接著藉信德趨向天主。宗徒說:「那接近天主的人,必須信祂存在,且信祂對尋求祂的人是賞報者。」

隨後是對天主審判的救恩性恐懼,靈魂默想等待罪惡的刑罰,從邪惡的道路中被召回。依撒意亞的這些話似乎指向這種(靈魂狀態):「像懷孕的婦人,臨產時掙扎,在她的痛苦中呼喊。」

然後是從天主那裡獲得仁慈的希望,受此鼓勵,我們決心改善生活。

最後,我們的心被愛德燃燒,從而產生良善和孝順子女所體驗的那種子女般的敬畏;這樣,唯獨害怕在任何事上冒犯天主的威嚴,我們便完全棄絕罪惡的道路。

這德行的果實

這些是我們登上這最崇高德行——一種完全屬天和神聖的德行——的步驟,聖經向它許諾了天國;因為在聖瑪竇福音中寫道:「你們悔改吧!因為天國臨近了。」厄則克耳說:「如果惡人悔改他所犯的一切罪惡,遵守我的一切誡命,履行正義和公道,他必生存,不致死亡。」在另一處:「我並不喜歡惡人喪亡,但喜歡惡人歸正,離開邪道,好得生存。」這些話顯然理解為永恆的生命。

懺悔作為聖事

關於外在的懺悔,有必要表明聖事正當地存在於其中,並且它擁有某些外在和可感覺的標記,標示在靈魂內在發生之效果。

為什麼基督設立這件聖事

然而,首先應解釋我們的主基督為什麼樂意將懺悔列為聖事之一。祂的理由之一當然是使我們對天主所許諾的罪惡赦免——當祂說:「如果惡人悔改……」——不留下懷疑的餘地。因為每個人都有充分理由對自己行動的自我判斷的準確性不信任,因此我們不能不非常懷疑我們內心懺悔的真實性。正是為了消除這種不安,我們的主設立了懺悔聖事,藉此我們確信我們的罪惡藉司鐸的赦罪得以赦免;並藉我們正當地寄託於聖事德能中的信賴來安撫我們的良心。司鐸以聖事和合法的方式赦免我們罪惡的話,應在與我們的主基督對癱子所說的話相同的意義上接受:「孩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

其次,沒有人能獲得救恩,除非藉著基督和祂受難的功績。因此,設立一件聖事——藉其力量和效能,基督的血流入我們的靈魂,洗去洗禮後所犯的一切罪惡,從而引導我們認識到我們應將和好的祝福唯獨歸於我們的救主——是本身合宜的,並對我們極為有益。

懺悔是聖事

牧者可以輕易地從以下內容表明懺悔是聖事。正如洗禮是聖事,因為它塗抹所有罪惡——特別是原罪;同樣,懺悔——它除去洗禮後所犯的一切思想和行為的罪惡——必須被視為真正意義上的真實聖事。

此外——這是主要原因——既然外在由司鐸和懺悔者所做的,都標示在靈魂內發生的內在效果,誰敢否認懺悔具有恰當和真實聖事的性質呢?因為聖事是聖物的標記。現在,悔改的罪人清楚地用他的言語和行動表達了他已將心從罪惡轉離;而從司鐸的言語和行動中,我們輕易認識到天主在赦罪中行使的仁慈。

無論如何,我們救主的話提供了清晰的證明:「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在司鐸的話語中所宣告的赦罪,表達了它在靈魂內成就的罪惡赦免。

這件聖事可以重複

不僅應教導信友們懺悔被列為聖事之一,而且它還是可以重複的聖事之一。對於伯多祿——他曾問罪惡是否可以被原諒七次——我們的主回答說:「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

因此,如果(牧者)遇到那些似乎不信任天主無限美善和仁慈的人,讓他努力用信心鼓舞他們的心智,並將他們提升到獲得天主恩寵的希望中。他將輕易地通過解釋上述和其他在聖經中經常遇到的章節,以及使用金口聖若望的《論墮落者》和聖安博的《論懺悔》書中可能找到的論點和理由來達成這一目標。

懺悔的組成部分

物質

沒有什麼比這件聖事的物質更應為信友們所知的了;因此應教導他們,懺悔與其他聖事不同之處在於:其他聖事的物質是某種事物——無論是自然的還是人造的——而懺悔聖事的——可以說——物質是懺悔者的行為,即痛悔、告明和補贖——正如特倫多大公會議所宣告的。現在,由於這些行為按天主的規定是為聖事的完整性以及罪惡的完全和完美赦免所要求的,它們被稱為懺悔的部分。大公會議之所以稱它們為「可以說是」物質,不是因為它們不是真正的物質,而是因為它們不屬於那種外在地應用的物質——例如洗禮中的水和堅振中的聖油。

關於有些人認為罪惡本身是這件聖事的物質的意見,如果仔細審查,會發現它與已經給出的解釋實際上並無不同。這樣,我們說被火燒毀的木頭是火的物質。同樣,被懺悔所摧毀的罪惡,可以正當地被稱為懺悔的物質。

懺悔的形式

牧者不應忽略解釋懺悔聖事的形式。對它的認識將激勵信友們以最大的可能 devotion 來領受這件聖事的恩寵。現在,形式是:「我赦免你」,這不僅可以從「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這些話中推斷出來,也可以從我們的主基督藉宗徒傳給我們的教導中推斷出來。

此外,既然聖事標示它們所成就的,「我赦免你」這些話標示藉這件聖事的施行而成就了罪惡的赦免;因此,很明顯,這就是聖事的完美形式。因為罪惡——可以這麼說——是束縛靈魂的鎖鏈,而藉懺悔聖事得以解脫。司鐸也同樣真實地對那藉完美痛悔——伴隨著告明的願望——已從天主那裡獲得罪惡赦免的懺悔者念出形式。

添加了幾段祈禱文,不是因為它們對形式是必要的,而是為了消除由於領受聖事者的過錯而可能阻礙聖事力量和效能的每一個障礙。

那麼,罪人們為天主將如此豐厚的權能賦予祂教會的司鐸,該是多麼感恩!不像舊約的司鐸——他們只是宣告癩病人已從癩病中潔淨——現在賦予新約司鐸的權能,不僅限於宣告罪人從罪惡中被赦免,而且——作為天主的僕人——他真實地赦免罪惡。這是一個效果,其首要原因是天主自己——恩寵和正義的創造者和泉源。

懺悔聖事中遵守的禮儀

信友們應非常注意遵守伴隨這件聖事施行的禮儀。這樣,他們對自己從這件聖事中所獲得的——即他們作為奴隸與仁慈的主人,或者說,作為子女與最好的父親和好——將有更高的認識;同時,他們也將更好地理解那些渴望(每個人都應如此)對如此巨大的恩惠表示感恩和紀念的人的職責。

因此,悔改的罪人謙卑而憂傷地俯伏在司鐸腳前,為的是藉此自卑,他可能更容易被引導看見他必須拔掉驕傲的根——他所哀慟的所有罪惡都從那裡萌芽和繁茂。在司鐸——他合法的法官——身上,他尊敬我們的主基督的位格和權能;因為在施行懺悔聖事時,如同在其他聖事中一樣,司鐸佔據基督的位置。接著,懺悔者列舉他的罪惡,同時承認他應受最嚴厲的懲罰;最後,懺悔地祈求寬恕他的過失。

所有這些禮儀在古代性的可靠保證方面都有聖德尼的權威。

懺悔聖事的效果

沒有什麼比牧者經常解釋從懺悔聖事中能獲得的巨大益處,對信友們更有利,或更能促使他們自願領受懺悔聖事了。他們將看到,對懺悔可以真實地說:它的根是苦的,但它的果實確實是甜的。

首先,懺悔的偉大效能就在於:它恢復我們到天主的恩寵中,並以最親密的友誼將我們與祂結合。

在虔誠的靈魂中——他們以 devotion 接近這件聖事——深沉的良心平安和寧靜,連同不可言喻的靈魂喜樂,伴隨著這和好。因為沒有什麼罪惡——無論多麼大或多麼可怕——是懺悔聖事不能抹去的,而且不僅一次,而是再三再四。關於這點,天主親自藉先知說:「如果惡人悔改他所犯的一切罪惡,遵守我的一切誡命,履行正義和公道,他必生存,不致死亡,我不再記念他所犯的一切過犯。」聖若望說:「如果我們承認我們的罪,祂是信實而公義的,必赦免我們的罪。」稍後他補充說:「如果誰犯了罪——他沒有排除任何罪惡——我們有正義的耶穌基督作中保;祂為我們的罪作了贖罪祭,不僅為我們的罪,也為全世界的罪。」

當我們在聖經中讀到某些人即使熱切祈求也沒有從天主那裡獲得赦免時,我們知道這是由於他們沒有對罪惡有真實而衷心的憂傷。因此,當我們在聖經和教父著作中發現似乎斷言某些罪是不可赦免的章節時,我們必須理解其意思是:獲得它們的赦免是非常困難的。一種疾病有時被稱為無法治癒,是因為病人的準備使他厭惡能給他緩解的藥物。同樣,某些罪沒有被赦免或寬恕,是因為罪人拒絕了天主的恩寵——唯一救恩的藥物。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聖奧斯定寫道:「當一個人藉耶穌基督的恩寵一旦認識了天主,卻傷害了弟兄的愛德,並被嫉妒的 fury 驅使,抬頭反對恩寵時,他罪惡的嚴重性是如此之大,以致儘管被有罪的良心迫使承認和告明他的過失,他卻發現自己無法忍受請求寬恕的屈辱。」

懺悔聖事的必要性

現在回到聖事,赦罪是懺悔的特殊領域,以致不可能通過任何其他方式獲得甚至希望獲得罪惡的赦免;因為經上記載:「如果你們不悔改,你們都要同樣喪亡。」這些話是我們主針對大罪和 mortal 罪說的,儘管同時較輕的罪——稱為小罪——也需要某種懺悔。聖奧斯定說,如果沒有懺悔就能赦免小罪,那麼在教會中每天為小罪所做的懺悔將是絕對無用的。

懺悔的三個組成部分

但是,由於在論述實踐性事務時,僅用概括性的語言說話是不夠的,牧者應注意逐一解釋那些能使信友們理解真正和救恩性懺悔之意義的事項。

它們的存在

這件聖事的特點是,除了與所有其他聖事共有的物質和形式之外,它還有——正如我們所說——那些構成——可以說——完整而全然懺悔的部分;即痛悔、告明和補贖。金口聖若望這樣論述它們:「懺悔使罪人自願承受一切:心裡的是痛悔;口裡的是告明;行為上的完全是謙卑或救恩性的補贖。」

它們的性質

這三個部分屬於構成整體所必需的那類部分。人體由許多肢體組成——手、腳、眼睛和各種其他部分;缺少任何一個,身體就被正當地認為不完美,而如果沒有一個缺失,身體就被視為完美。同樣,懺悔由這三個部分以這樣的方式組成:雖然使成為義的痛悔和告明單獨就足以構成其本質,但除非有第三部分——補贖——的陪伴,它必然仍然缺乏其絕對的完美。

那麼,這三個部分彼此如此緊密相連,以致痛悔包含告明和補贖的意向和決心;痛悔和補贖的決心暗示著告明;而其他兩個在補贖之前。

這些組成部分的必要性

為什麼這些是組成部分的原因可以這樣解釋。對天主的罪惡是通過思想、言語和行為犯下的。那麼,在求助於鑰匙的權能時,我們應努力用我們冒犯祂主權所用的同樣事物來平息天主的義怒並獲得赦免,這是合理的。

也可以給出另一個確認性的理由。懺悔是某種對罪惡的補償,出自違法者的自由意志,並由被冒犯的天主指定。因此,一方面,需要願意做出補償——這種意願主要包含在痛悔中;另一方面,懺悔者必須服從司鐸(他佔有天主的位置)的判決,以使他能夠根據所犯罪行的嚴重性判處相應的刑罰。因此,告明和補贖的理由和必要性很容易推斷出來。

懺悔的第一部分

痛悔

由於信友們需要關於懺悔各部分的性質和效能的教導,我們必須從痛悔開始。這個主題需要仔細解釋;因為每當我們記起過去的過犯,或重新冒犯天主時,我們的心就應被痛悔刺透。

痛悔的意義

特倫多大公會議的教父們將痛悔定義為:「對所犯罪惡的憂傷和厭惡,並決心不再犯罪。」稍後,大公會議論及意志向痛悔的運動時,補充說:「如果伴隨著對天主仁慈的信賴和對正確領受聖事所需的一切的熱切渴望,它就這樣為我們預備了罪惡的赦免。」

痛悔是對罪惡的厭惡

因此,從這個定義,信友們將認識到痛悔的效能不僅在於停止犯罪,或在於決心開始——或已經實際開始——新生活;它首先假定對自己荒廢生命的仇恨和為過去的過犯贖罪的願望。

這一點特別為聖教父們的那些呼喊所證實,我們在聖經中經常遇到。達味說:「我因呻吟而疲憊;每夜我使床鋪浮起」;又說:「上主聽見了我哭泣的聲音。」另一位說:「在靈魂的 bitterness 中,我向祢陳述我所有的歲月。」這些和許多類似的表達都是由對過去過犯的強烈仇恨和活潑的厭惡所引起的。

痛悔產生憂傷

但是,雖然痛悔被定義為憂傷,信友們不應由此得出結論,這種憂傷在於可感覺的情感;因為痛悔是意志的行為,正如聖奧斯定所說:「憂傷不是懺悔,而是懺悔的伴隨物。」教父們用「憂傷」理解對罪惡的仇恨和厭惡:首先,因為聖經經常在這個意義上使用這個詞。達味說:「我心裡思慮,終日憂傷要到幾時呢?」其次,因為從痛悔中產生在靈魂低級部分——稱為私慾偏情的 seat——的憂傷。

因此,痛悔被定義為憂傷是恰當的,因為它產生憂傷;因此,懺悔者為了表達它,習慣換衣服。我們的主暗示了這個習俗,當祂說:「苛辣匝因,你是有禍的!貝特賽達,你是有禍的!因為在提洛和漆冬所行的奇蹟,若行在你們中間,他們早已身穿苦衣,頭上撒灰,悔改了。」

罪惡憂傷的名稱

為表示這種憂傷的強度,我們所說的對罪惡的厭惡被正當地賦予了「痛悔」(contrition) 這個名稱。這個詞的意思是「用石頭或某種更硬的物質將物體打破成小塊」;這裡是比喻性地使用,以表明我們因驕傲而硬化的心,被懺悔打擊和破碎。因此,沒有其他憂傷——即使是為父母或子女的死亡,或為任何其他災難而感到的憂傷——被稱為「痛悔」。這個詞專門用來表達我們因失去天主的恩寵和我們自己的 innocence 而被淹沒的憂傷。

然而,痛悔常被其他名稱指定。它有時被稱為「內心的痛悔」,因為「心」這個詞在聖經中常用來表達意志。正如身體的運動起源於心臟,意志是支配和控制靈魂其他能力的官能。

聖教父們也稱它為「內心的刺痛」,因此他們更願意將其關於痛悔的著作命名為《論內心的刺痛》;因為正如用刀將潰瘍切開,使積聚在內的毒物排出;同樣,心——可以說——被痛悔的長矛刺穿,使它能夠排出罪惡的致命毒物。

因此,岳厄爾先知稱痛悔為「撕裂心」。他說:「你們應全心歸向我,禁食、哭泣、哀傷,應撕裂你們的心。」

罪惡憂傷的性質

應是至高的

對所犯罪惡的憂傷應如此深刻和至高,以致無法想像更大的憂傷,這從以下考慮中容易看出。

完美的痛悔是愛德的行為,源自所謂的「子女般的敬畏」;因此,很明顯,痛悔和愛德的尺度應相同。因此,既然我們對天主的愛德是最完美的愛,痛悔應是最強烈的靈魂憂傷。天主應在萬有之上被愛,因此,任何使我們與天主分離的事物都應在萬有之上被恨。也值得注意的是,聖經的語言將同樣的範圍賦予愛德和痛悔。論到愛德說:「你應全心愛上主你的天主。」論到痛悔,上主藉先知說:「你們應全心歸向我。」

其次,在所有值得我們愛的事物中,天主是至善;同樣真實的是,在所有值得我們憎惡的事物中,罪惡是至惡。那麼,促使我們承認天主應在萬有之上被愛的同樣理由,也迫使我們必須承認罪惡應在萬有之上被恨。天主應在萬有之上被愛——以致我們應準備犧牲生命也不願冒犯祂——上主的這些話清楚地宣告了:「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不配是我的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

此外,應注意,正如聖伯爾納多所說,愛德沒有限度或尺度——或者用他自己的話:「愛天主的尺度就是沒有尺度地愛祂」——對罪惡的仇恨也不應有限度。

罪惡憂傷應是強烈的

此外,我們的痛悔不僅應是最大的,而且應是最強烈的,並如此完美,以至於排除所有冷漠和 indifference;因為在申命記中寫道:「當你尋求上主你的天主時,你必找到祂,只要你全心、全靈尋求祂」;在耶肋米亞中:「你們要尋找我,必找到我,因為你們要全心尋求我;我必為你們所找到——上主說。」

然而,如果我們的痛悔不完美,它仍然可以是真實和有效的。因為正如屬於感官的事物通常比純粹屬靈的事物更能觸動人心,有時人們會為子女的死亡感到比為自己罪惡的嚴重性更強烈的憂傷。

即使沒有眼淚,我們的痛悔也可以是真實和有效的。然而,懺悔的眼淚是非常可取和值得讚揚的。關於這個主題,聖奧斯定說得好:「如果你為身體——靈魂已從中離去——而悲傷,卻不為靈魂——天主已從中離去——而悲傷,基督徒的愛德精神就不在你內。」上面引用的救贖主的話也有同樣的效果:「苛辣匝因,你是有禍的!貝特賽達,你是有禍的!因為在提洛和漆冬所行的奇蹟,若行在你們中間,他們早已身穿苦衣,頭上撒灰,悔改了。」為確立這一真理,回想尼尼微人、達味、那曾是罪人的婦女以及宗徒之長眾所周知的例子就足夠了,他們都用豐沛的眼淚懇求天主的仁慈,獲得了罪惡的赦免。

罪惡憂傷應是普遍的

應熱切勸勉和告誡信友們,努力將他們的痛悔擴展到每一個大罪。因為希則克雅就是這樣描述痛悔的:「在靈魂的 bitterness 中,我向祢陳述我所有的歲月。」「陳述我所有的歲月」就是逐一審查我們的罪惡,以便從心底為它們憂傷。在厄則克耳中我們也讀到:「如果惡人悔改他所犯的一切罪惡,他必生存。」在這個意義上,聖奧斯定說:「讓罪人考慮他罪惡的性質——時間、地點、種類和人。」

然而,在這件事上,信友們不應對天主的無限美善和仁慈絕望。因為既然天主最渴望我們的得救,祂不會延遲赦免我們。罪人一回到自己內心,轉向上主,並厭惡他所有的罪惡後,決心稍後——盡他所能——將它們一一記起並厭惡,天父就以慈父般的喜愛擁抱他。全能者親自藉先知的口命令我們希望,當祂說:「在惡人轉離他的邪惡的那一天,他的邪惡必不致使他喪亡。」

痛悔所需的條件

從以上所述,我們可以收集真正痛悔的主要條件。應準確地教導信友們這些,使每個人都知道獲得它的方法,並有一個固定的標準來確定他離這德行的完美有多遠。

厭惡罪惡

那麼,我們首先必須厭惡和哀慟我們所有的罪惡。如果我們的憂傷和厭惡只延伸到某些罪惡,我們的悔改就不是救恩性的,而是虛假和偽裝的。聖雅各伯說:「誰若遵守全部法律,但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成了全部法律的罪人。」

告明和補贖的意向

其次,我們的痛悔必須伴隨著告明和補贖我們罪惡的願望。關於這些準備,我們將在適當的地方論述。

改過的決心

第三,懺悔者必須形成一個固定而堅定的改過決心。先知在以下話語中清楚地教導了這點:「如果惡人悔改他所犯的一切罪惡,遵守我的一切誡命,履行正義和公道,他必生存,不致死亡,我不再記念他所犯的一切過犯。」稍後:「當惡人轉離他所行的惡事,履行正義和公道時,他必救自己的性命。」更進一步,他補充說:「你們應歸正,離棄一切罪惡,罪惡必不致使你們喪亡。你們應將所犯的一切罪惡拋棄,為自己造一個新的心,新的精神。」我們的主基督也命令那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婦人:「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也命令那在貝特賽達水池被祂治好的瘸子:「看,你已痊愈了,不要再犯罪了。」

這些條件的理由

對罪惡的憂傷和對未來避免罪惡的堅定決心是痛悔不可或缺的兩個條件,自然和理性清楚地表明了這點。那希望與被他傷害的朋友和好的人,必須後悔傷害和冒犯了他,並且他未來的行為必須避免任何違反友誼的事。

此外,這些是人們有義務服從的條件;因為人所服從的法律——無論是自然法、神法還是人法——他都有義務服從。因此,如果懺悔者以武力或欺詐從鄰人那裡拿走了任何東西,他就有義務歸還。同樣,如果他以言語或行為傷害了鄰人的榮譽或名譽,他就有義務通過為他提供某種利益或為他提供某種服務來修復傷害。聖奧斯定的格言是眾所周知的:「除非被拿走的東西被歸還,否則罪惡不會被赦免。」

寬恕傷害

再者,對痛悔來說,與其他主要條件同樣必要的是,要小心地伴隨著完全寬恕我們可能從他人那裡受到的傷害。我們的主和救主告誡我們,當祂宣告:「如果你們寬恕別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寬恕你們的過犯;如果你們不寬恕別人,你們的父也必不寬恕你們的過犯。」

這些是信友們關於痛悔應遵守的條件。還有其他準備,雖然對真正和救恩性的懺悔不是必要的,但有助於使痛悔在其種類中更加完美和完整,牧者將輕易發現這些。

痛悔的效果

僅僅讓人們知道那些屬於救恩的事,不應被視為牧者職責的完全履行;他們應運用熱忱和勤奮,說服人們將這些真理作為他們的行為準則和行動的主導原則。因此,經常解釋痛悔的力量和效用將是非常有用的。

因為,雖然其他大多數虔誠的實踐——如施捨、禁食、祈禱以及類似神聖和值得讚揚的工作——有時因實踐者的過失而被天主拒絕,但痛悔永遠是天主所喜悅和悅納的。先知說:「天主,祢不輕視痛悔和謙卑的心。」

不僅如此,同一位先知在別處宣告,一旦我們在心中產生了這種痛悔,我們的罪惡就被天主赦免了:「我說:我要向上主承認我的罪孽,祢就赦免了我的罪惡。」這真理在十個癩病人身上有一個預像,當我們的主把他們送到司鐸那裡時,他們在到達之前就治好了癩病;這使我們明白,真正的痛悔——我們在上面討論過的——的效能是如此之大,以至於藉著它,我們從上主那裡獲得所有罪惡的立即赦免。

喚起真正痛悔的方法

為感動信友們痛悔,如果牧者指出一種方法——藉此每個人都能激發自己痛悔——將是非常有用的。

應告誡所有信友經常檢查他們的良心,以確定他們是否忠實遵守了天主和祂的教會所要求的事。如果有人意識到罪惡,他應立即控告自己,謙卑地祈求天主的寬恕,並懇求時間來告明和補贖他的罪惡。最重要的是,讓他懇求神聖恩寵的助佑,好使他不會重新陷入他現在懺悔地哀慟的那些罪惡中。

牧者也應注意,要激發信友們對罪惡的至高仇恨,既是因為它的醜陋和卑鄙非常大,也是因為它給我們帶來了最嚴重的損失和不幸。因為罪惡剝奪了我們天主的友誼——我們欠祂無數不可估量的祝福,並且從祂那裡我們本可以期待和接受更高價值的恩賜——同時將我們交付給永恆的死亡和最嚴厲、無盡的折磨。

懺悔的第二部分

告明

在論述了這麼多關於痛悔的內容之後,我們現在來討論告明——懺悔的另一部分。只要我們反思,最神聖的人們堅信,藉天主的仁慈,保存到我們這個時代的教會中的一切虔誠、聖潔和宗教,都必須在很大程度上歸功於告明,那麼牧者對其解釋所需的謹慎和準確性就必須立即顯而易見。因此,人類的敵人——撒殫——在試圖徹底摧毀公教會的過程中,通過他邪惡設計的僕人,用全力攻擊這——可以說——基督徒德性的堡壘,這不應感到驚訝。因此,首先應表明告明的設立對我們非常有益,甚至是必要的。

告明的必要性

誠然,痛悔塗抹罪惡;但誰不知道,要做到這點,痛悔必須如此強烈、如此熱切、如此有力,以至於與它所抹去的罪惡的嚴重性成比例?這是一種很少有人能達到的痛悔程度;因此,這樣,確實很少有人能希望獲得罪惡的赦免。因此,最仁慈的上主有必要通過某種更容易的方法為人類的共同得救做準備;祂以令人讚歎的智慧做到了這點,將天國的鑰匙賜給了祂的教會。

根據公教會的教義——一項所有人都應堅信並不斷宣認的教義——如果罪人對他的罪惡有真誠的憂傷和將來避免罪惡的堅定決心,雖然他沒有帶來那種本身足以獲得赦免的痛悔,但當他向司鐸正確地告明時,他所有的罪惡都藉鑰匙的權能被赦免和寬恕了。那麼,我們最神聖的教父們宣告,藉教會的鑰匙,天堂之門被打開——這是沒有人能懷疑的真理,因為佛羅倫薩大公會議已頒布,懺悔的效果是從罪惡中得到解脫。

告明的好處

為進一步體會告明的巨大好處,我們可以轉向一個經驗教導的事實。對於那些生活不道德的人,沒有什麼比有時向一個明智忠實的朋友——他可以用他的建議和合作幫助他們——透露他們隱密的思想、所有的言語和行為,對道德的 reform 更有用的了。同樣的理由,對於那些因罪惡意識而心神不安的人來說,向司鐸——我們的主基督的代表,受最嚴格法律約束永遠保密——陳述他們靈魂的疾病和創傷,必定是最有益的。(在懺悔聖事中)他們會找到 immediate 的 remedy,其治療性質不僅會消除當前的疾病,而且會具有天上的效能,準備靈魂防止輕易復發到同一種類的疾病和軟弱中。

告明的另一個不應忽視的好處是,它有助於有力地維護社會秩序。廢除聖事告明,那一刻你就用各種隱密和令人髮指的罪行淹沒社會——以及更大規模的罪行,一旦人們被邪惡習慣腐化,他們就會不懼怕在光天化日之下犯下這些罪行。伴隨告明的救恩性羞恥約束放蕩,抑制慾望,制止邪惡。

告明的定義

解釋了告明的好處之後,牧者接下來應展開其性質和效能。那麼,告明被定義為:「為藉鑰匙的權能獲得赦免而對自己罪惡的聖事性控告。」

它正當地被稱為「控告」,因為罪惡不應被講述,好像罪人誇耀他的罪行——像那些「作惡自喜」的人一樣;也不應被當作故事來講述,以取悅無聊的聽眾。它們應作為自我控告的事項來告明,帶著——可以說——報復我們自己的願望。

我們告明罪惡是為了獲得赦免。在這方面,懺悔的法庭與其他審理 capital 罪行的法庭不同,在那些法庭上,對罪行的供認不會帶來 acquittal 和赦免,而是刑罰和懲罰。

聖教父們對告明的定義,雖然措辭不同,但實質相同。聖奧斯定說:「告明是披露隱密的疾病,希望獲得赦免」;聖額我略說:「告明是對罪惡的厭惡。」這兩個定義都與前面的定義一致,並包含在其中。

告明由基督設立

其次,牧者應毫不猶豫地教導,這件聖事應將其設立歸於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獨特美善和仁慈——祂安排了一切,只是為了我們的得救。

復活後,祂向聚集在一起的宗徒吹了一口氣,說:「你們領受聖神吧!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到赦免;你們保留誰的罪,誰的罪就被保留。」現在,在授予司鐸保留和赦免罪惡的權力時,我們的主顯然也使他們成為此事務的法官。

當我們的主使拉匝祿從死者中復活後,命令祂的宗徒解開捆綁他的布條時,祂似乎也暗示了同樣的事。這是聖奧斯定的解釋。他說:「司鐸現在可以做得更多:他們可以向那些告明並獲赦罪的人行使更大的仁慈。主在交出祂已從死者中復活的拉匝祿,讓祂的門徒解開時,希望我們明白,解開的權力已賜給了司鐸。」

我們的主命令在路上被治好的癩病人將自己顯示給司鐸,並服從他們的判斷,也指向這點。

那麼,我們的主賦予了赦免和保留罪惡的權力,司鐸顯然被任命為他們要宣判之事務的法官;並且,根據特倫多大公會議的明智評論,如果沒有事先審查並使自己充分熟悉案件,我們就無法對任何事務形成準確的判斷,也無法對罪行判處公正比例的懲罰,因此,懺悔者有義務通過告明的媒介,將每一個罪惡告知司鐸。

牧者應將這作為神聖特倫多大公會議所定義、並由公教會一致教義所傳下來的教義來教導。仔細閱讀教父著作,會發現貫穿其作品的章節,以最清晰的語言證明這件聖事是由我們的主設立的,並且聖事告明的法律——他們從希臘語稱之為 exomologesis 和 exagoreusis——應被接受為真正的福音教導。

如果我們在舊約中尋找預像,司祭為補贖不同種類的罪而奉獻的不同祭品,毫無疑問,似乎都指向罪惡的告明。

教會增添的禮儀

不僅應教導信友們告明是由我們的主設立的。還應提醒他們,某些禮儀和莊嚴的儀式已由教會權威添加——雖然對聖事不是必要的,但有助於更充分地將它的尊嚴放在懺悔者眼前,並準備他的靈魂,以便被 devotion 點燃後,他能更容易地接受天主的恩寵。當我們以不帶冠的頭、彎曲的膝蓋、眼睛注視地面、雙手舉起祈求,以及其他不屬於聖事本質的基督徒謙卑標誌來告明罪惡時,我們的心智就被深刻印上對聖事天上德能的清晰確信,以及對最熱切祈求並懇求天主仁慈的必要性。

告明的法律

也不要認為,雖然告明是由我們的主設立的,祂卻沒有宣告其使用的必要性。必須讓信友們確信,死在罪惡中的人應藉聖事告明被召回屬靈生命。

義務的證明

我們的主親自清楚地傳達了這一真理,當祂用一個最美麗的比喻將施行這件聖事的權能稱為「天國的鑰匙」時。正如沒有擁有鑰匙的人的幫助,沒有人能進入任何地方;同樣,除非鑰匙由司鐸——主將鑰匙交給他們保管——打開,否則沒有人被接納進入天堂。否則,這權能在教會中就沒有用處。如果沒有鑰匙的權能就能進入天堂,那麼鑰匙被交給他們的人試圖阻止進入其門內,就是徒勞的。

這個想法是聖奧斯定所熟悉的。他說:「不要讓任何人在內心說:『我秘密地向主悔改。知道我心深處的天主,有權力赦免我。』」那麼,難道「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這些話沒有理由嗎?難道天國的鑰匙被交給天主的教會沒有理由嗎?聖安博在他的《論懺悔》論文中反駁諾瓦蒂安派——他們斷言赦罪的權能唯獨屬於天主——時,也教導了同樣的教義。他說:「誰更尊敬天主?是服從祂命令的人,還是抵抗祂命令的人?天主命令我們服從祂的僕人;通過服從他們,我們唯獨尊敬天主。」

告明法律生效的年齡

既然告明的法律無疑是由我們的主親自頒布和設立的,我們有責任確定誰、在什麼年齡、在一年中的什麼時期受其約束。根據拉特朗大公會議以「Omnis utriusque sexus」開頭的 canon,沒有人受告明法律的約束,直到他達到使用理智的年齡——這是一個無法用固定年數確定的時間。然而,可以作為一般原則規定:兒童一旦能夠辨別善惡並能夠有恶意,就有義務去告解;因為當一個人達到必須開始關注他得救工作的年齡時,他有義務向司鐸告明他的罪惡,因為對於良心被罪惡壓迫的人來說,沒有其他救恩。

告明法律生效的時間

在同一 canon 中,神聖教會定義了我們特別有義務履行告明職責的時間範圍。它命令所有信友每年至少告明他們的罪惡一次。然而,如果我們關注我們永恆的利益,我們肯定不會忽略至少在面臨死亡危險時,或承擔任何與罪惡狀態不相容的行為——例如施行或領受聖事——時,求助於告明。當我們擔心忘記自己可能陷入的某些罪惡時,也應嚴格遵守同樣的規則;因為如果我們不記得罪惡,我們就不能告明它們,除非我們的罪惡藉聖事告明被塗抹,否則我們也不能獲得赦免。

告明的性質

但是,由於在告明中要注意許多事項,其中一些對聖事是必要的,一些不是必要的,所有這些事項都應仔細論述。可以輕易查閱一些著作和論文,從中可以獲得所有這些事項的解釋。

告明應是完整的

牧者應首先教導,必須注意使告明完整和全然。所有大罪都必須向司鐸揭示。小罪——不使我們與天主的恩寵分離,且我們經常陷入的——雖然——正如虔誠者的經驗所證明的——可以有益地告明,但省略它們而無罪,並通過各種其他方式補償。大罪——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都必須告明,即使它們是最隱密的,或只反對十誡的最後兩誡。這樣的秘密罪惡往往對靈魂造成的創傷比公開犯下的罪惡更深。

特倫多大公會議如此定義,這也一直是教會不斷的教導,正如教父們所宣告的。聖安博說:「沒有告明自己的罪惡,沒有人能從罪惡中成義。」為證實同一教義,聖熱羅尼莫論訓道篇說:「如果蛇——魔鬼——在沒有第三者知道的情況下秘密地咬了任何人,並向他注入了罪惡的毒藥;如果他不願意向他的兄弟或主人披露他的傷口,保持沉默,不願懺悔,那麼他的主人——擁有準備好治癒他的舌頭——就不能為他提供任何服務。」我們在西彼廉的《論墮落者》講道中也發現同樣的教義。他說:「雖然他們沒有犯下向偶像獻祭或購買證書的滔天罪行;但他們有過這樣做的想法,就應該憂傷地向天主的司鐸告明。」總之,這是教會所有聖師的一致聲音和教導。

在告明時,我們應運用我們通常對重大世俗事務所投入的所有謹慎和準確性,我們所有的努力應致力於治癒我們靈魂的創傷和摧毀罪惡的根源。我們不應滿足於簡單列舉我們的大罪,還應提到那些顯著加重或減輕其惡意的情節。有些情節如此嚴重,本身就能構成大罪。因此,無論如何都不應省略這樣的情節。例如,如果有人殺了另一個人,他必須說明他的受害者是平信徒還是聖職人員。或者,如果他與女人有罪惡關係,他必須說明該女性是未婚還是已婚、是親屬還是因發願而奉獻給天主的人。這些情節改變了罪惡的性質;因此,第一種非法性交被神學家稱為「私通」,第二種稱為「姦淫」,第三種稱為「亂倫」,第四種稱為「褻聖」。再者,偷竊被列在罪惡的目錄中。但是,如果有人偷了一枚金幣,他的罪過比偷了一百或兩百枚或一大筆錢要輕;如果被偷的錢屬於教會,罪過就更重了。同樣的規則適用於時間和地點的情節,但例子從許多書中太眾所周知,無需在此提及。因此,這樣的情節應該被提及;但那些不顯著加重罪惡惡意的情節可以合法地省略。

隱瞞的罪惡

告明的完整性是如此重要,以致如果懺悔者只告明了他的一部分罪惡,而故意忽略控告其他應告明的罪惡,他不僅從他的告明中得不到益處,反而使自己陷入新的罪責。這樣的罪惡列舉不能稱為聖事告明;相反,懺悔者必須重複他的告明,並控告他在告明的外觀下褻瀆了聖事的聖潔。

遺忘的罪惡

但是,如果告明似乎有缺陷,或是因為懺悔者忘記了一些大罪,或是因為雖然他專注於告明所有罪惡,但他沒有足夠準確地審查他良心的深處,他沒有義務重複他的告明。當他記起他忘記的罪惡時,在以後的場合向司鐸告明它們就足夠了。

然而,應注意,我們不應以粗心的 indifference 審查我們的良心,或如此疏忽地回憶我們的罪惡,以至於似乎不願意記起它們。如果發生了這種情況,則必須無論如何重新進行告明。

告明應是清晰、簡單、真誠

其次,我們的告明應是清晰、簡單和不加掩飾的;不像有些人那樣精心製作,似乎更專注於為自己辯護而不是告明罪惡。我們的告明應向司鐸披露我們生活的真實圖像——正如我們自己所知道的那樣,對可疑的表示可疑,對確定的表示確定。因此,如果我們忽略列舉我們的罪惡,或引入無關的材料,我們的告明顯然缺乏這種品質。

告明應是謹慎、端莊、簡潔

在解釋告明事項時,謹慎和端莊也非常值得讚揚,應仔細避免多餘的詞語。凡是必要使每種罪惡的性質為人所知的,都應簡潔端莊地解釋。

告明應私下進行並經常進行

關於告明的保密性,懺悔者和司鐸都應嚴格遵守。因此,沒有人可以以任何理由通過信使或信件告明,因為在那些情況下無法保密。

信友們應特別注意通過頻繁的告明來清潔他們的良心免受罪惡。當一個人處於大罪狀態時,沒有什麼比立即求助於告明更為有益的了,因為人的生命是如此脆弱。但是,即使我們能保證長壽,如果我們在衣服或身體的清潔方面如此講究,而至少不同樣小心地保持靈魂的光輝不受罪惡的骯髒污點,那將是真正可恥的。

懺悔聖事的施行人

常規施行人

我們現在來論述這件聖事的施行人。教會的法律充分表明,懺悔聖事的施行人必須是擁有普通或委派管轄權的司鐸。任何履行這神聖職能的人,不僅必須擁有聖秩的權力,還必須擁有管轄權。關於這項職務,我們在我們的主記錄在聖若望福音中的話中有一個光輝的證明:「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到赦免;你們保留誰的罪,誰的罪就被保留。」這些話不是對所有人說的,而只是對宗徒們說的——在這項聖職職能中,司鐸是他們的繼承人。

這也是極其恰當的,因為正如這件聖事所賦予的所有恩寵都是從元首基督傳遞給祂的肢體,唯獨有權祝聖祂真實身體的人,也應有權將這件聖事施行給祂的奧體——信友們,特別是,因為他們正是藉懺悔聖事有資格和準備領受聖體聖事。

從教父們的古代法令中可以輕易看出,在教會初期保護常規司鐸權利的謹慎小心,這些法令規定:除非有在那裡治理者的授權,任何主教或司鐸——除非極大必要——不得在他人堂區行使任何職能。這項法律源自宗徒,當他命令弟鐸在各城任命司鐸,向信友們施行教義和聖事的天上食糧時。

死亡危險中的施行人

為使沒有人喪亡,如果有迫近的死亡危險,且無法求助於適當的司鐸,特倫多大公會議教導,根據天主的教會的古代慣例,任何司鐸——不僅可以赦免各種罪惡(無論他們可能需要什麼樣的特殊權能),而且還可以解絕罰,這是合法的。

施行人的資格

除了絕對必要的聖秩權力和管轄權之外,這件聖事的施行人——因為他同時佔有法官和醫生的位置——不僅應擁有知識和學識,還應擁有謹慎。

作為法官,他的知識顯然應超出普通水平,因為他要藉此審查罪惡的性質,並在各種罪惡中判斷哪些是嚴重的,哪些不是,同時考慮到人的等級和狀況。

作為醫生,他也需要完美的謹慎,因為屬於他的是向患病靈魂施用那些不僅能治癒疾病,而且能證明是防止其未來傳染的合適 preservatives 的醫治藥物。

因此,信友們將看到每個人在選擇(告解神師)時應多麼小心——應選擇一位生活正直、有學識和謹慎、深刻認識自己所處位置的重任和責任、了解每種罪惡應得的懲罰、也能辨別誰應被釋放、誰應被束縛的司鐸。

告解神師必須遵守告解封印

由於每個人都非常希望自己的罪惡和玷污被埋葬在遺忘中,應告誡信友們,沒有什麼理由害怕在告明中透露的事會被司鐸洩露給任何人,或懺悔者會因此隨時陷入任何危險。教會的法律對任何未能對告明給他們的罪惡保持永恆和宗教性沉默的司鐸威脅最嚴厲的懲罰。拉特朗大公會議說:「讓司鐸特別小心,不要以言語、標誌或任何其他方式,以最輕微的程度出賣罪人。」

告解神師對各類懺悔者的職責

論述了這件聖事的施行人之後,我們主題的順序要求我們接下來解釋一些關於告明的使用和實踐相當重要的一般要點。

許多信友——對他們來說,似乎沒有比教會法律規定的告解義務時間過得更慢的了——是如此遠離基督徒的完美,以致他們不僅不關注那些顯然最能獲得天主恩寵和友誼的其他事項,甚至不努力記住要向司鐸告明的罪惡。

因此,既然不應省略任何能幫助信友們進行重要救恩工作的事項,司鐸應注意觀察懺悔者是否為他的罪惡真正痛悔,並自覺而堅定地決心將來避免罪惡。

對準備良好者的勸勉:感恩與堅持

如果發現罪人這樣準備,應告誡和熱切勸勉他向天主傾訴他的心,為如此巨大而獨特的祝福感恩,並不斷懇求神聖恩寵的助佑,受其保護,他可以安全地與邪惡傾向作戰。

還應教導他不要讓一天過去而不花一部分時間默想我們主受難的某個奧蹟,並激勵和燃燒自己效法並最熱切地愛他的救贖主。這種默想的果實將是每天越來越堅固他抵抗魔鬼的一切攻擊。因為,為什麼一旦敵人對我們發動哪怕最輕微的攻擊,我們的勇氣就會下降,力量就會減弱,而沒有別的原因,正是因為我們忽略了通過虔誠的默想在我們內點燃神聖之愛的火——這火賦予靈魂生命和力量?

對準備不足者的幫助

但是,如果司鐸發現懺悔者沒有真正痛悔,他將努力激發他對痛悔的焦慮渴望,被其燃燒,他可以決心向天主的仁慈祈求並懇求這天上恩賜。

對試圖為罪惡開脫者的糾正

有些人試圖用虛假的藉口為他們的過犯辯護或減輕,他們的驕傲應被小心抑制。例如,如果一個懺悔者承認他被激怒,然後立即將激怒的過錯轉嫁給另一個人,抱怨他是挑釁者,應提醒他,這樣的道歉是驕傲精神的標誌,是一個輕視或不了解自己罪惡嚴重性的人,而它們與其說減輕他的罪責,不如說加重了它。這樣努力為自己的行為辯護的人似乎是在說:只有當沒有人傷害他時,他才會操練耐心——這種 disposition 沒有什麼比這更不配基督徒的了。他不為施加傷害者的狀態而哀歎,而是無視罪惡的嚴重性,並對弟兄生氣。他本有機會通過自己模範的耐心來光榮天主,並通過自己的溫良來糾正弟兄,卻將救恩的手段變成了自己的毀滅。

對羞於告明者的教導

那些屈服於愚蠢的羞怯、無法促使自己告明罪惡的人的過失更為有害。這些人應通過勸勉得到鼓勵,並應提醒他們,他們完全沒有理由害怕揭露自己的罪惡,如果人們陷入罪惡——人類的共同疾病和人性的自然結果——對任何人來說都不應感到驚訝。

對粗心者的責備

還有一些人——要麼因為他們很少告明罪惡,要麼因為他們對審查良心沒有給予任何關注或注意——不太知道如何開始或結束他們的告明。這些人應受到嚴厲責備,並應被教導,在任何人在接近懺悔法庭之前,應盡一切努力激發自己為罪惡痛悔,而如果不努力分別認識和記起它們,他就無法做到這一點。

對未準備者的處理:打發離開或引導至良好 disposition

如果告解神師遇到完全未準備的這類人,他應在不嚴厲的情況下打發他們離開,以最親切的言詞勸勉他們花一些時間反思自己的罪惡,然後再回來;但如果他們宣告他們已盡一切可能準備,並且有理由擔心如果打發他們離開可能不會回來,應聽取他們的告明,特別是如果他們表現出一些改善生活的 disposition,並且可以被誘導控告自己的疏忽,並承諾在另一時間通過勤奮和準確的良心審查來補償。然而,在這種情況下,告解神師應謹慎行事。如果在聽取告明後,他認為懺悔者在審查良心或厭惡罪惡方面並非完全缺乏勤奮,他可以赦免他;但如果他發現他在兩方面都有缺陷,他應——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告誡他在審查良心時要更加小心,並盡可能友善地打發他離開。

牧者應指出人情顧慮的錯誤

但是,由於有時會發生這樣的情況:女性——可能在以前的告明中忘記了一些罪惡——無法促使自己回到告解神師那裡,害怕在人們面前暴露自己,被懷疑犯了什麼大罪或尋求非凡虔誠的讚揚,牧者應經常——公開和私下——提醒信友們,沒有人被賦予如此持久的記憶,以至於能夠記起他所有的思想、言語和行為;因此,信友們如果記起一些以前忘記的罪惡,不應被嚇倒不敢回到司鐸那裡。這些和許多其他相同性質的事務需要司鐸在告解中注意。

懺悔的第三部分

補贖

我們現在來討論懺悔的第三部分,稱為補贖。我們將從解釋其性質和效能開始,因為公教會的敵人曾在這些主題上大做文章,播種 discord 和分裂,對基督徒造成嚴重損害。

「補贖」一詞的一般意義

補贖是債務的全額償還;因為沒有缺少任何東西的事物就是足夠的或令人滿意的。因此,當我們談論恢復恩寵時,滿足意味著做足夠的事來為所施加的傷害向被激怒的心靈贖罪;在這個意義上,補贖無非是對對另一人所造成的傷害的補償。但是,回到現在吸引我們的主題,神學家用補贖這個詞來表示人通過向天主奉獻某種賠補來為他所犯的罪惡做出的補償。

對天主補贖的各種方式

這種補贖有幾個等級,可以在各種意義上理解。

第一和最高等級的補贖是,即使天主以最嚴格的公義對待我們,我們因罪惡欠天主的債也能被豐盈地償還。這等級的補贖平息了天主,並使祂對我們轉為慈悲;這是我們唯獨欠我們的主基督的補贖,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惡付出了代價,並向天主奉獻了超豐盈的補贖。沒有任何受造物能有這樣的價值,能將我們從如此沉重的債務中解救出來。聖若望說:「祂為我們的罪作了贖罪祭,不僅為我們的罪,也為全世界的罪。」因此,這補贖是圓滿和超豐盈的,完全足夠償還這世界上所犯所有罪惡的債務。它賦予人的行為在天主面前巨大的價值,沒有它,人的行為將毫無價值。當達味問自己「我拿什麼回報上主對我所施的一切恩惠?」並除了這種補贖——他用「救恩之杯」這個詞來表達——為如此多、如此巨大的恩惠找到一個值得的回報時,他似乎想到了這點,他回答說:「我要舉起救恩之杯,呼號上主的名。」

還有另一種補贖,稱為「 canon 補贖」,在固定的時期內執行。因此,根據教會最古老的慣例,當懺悔者從罪惡中被赦免時,會給予一些補贖善工,其執行通常稱為補贖。

同一名稱也指為罪惡忍受的任何懲罰——雖然不是由司鐸施加,而是由我們自願承擔和執行。

聖事補贖的要素

然而,這不屬於作為聖事的懺悔。只有那——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為罪惡向天主奉獻、由司鐸命令的補贖才構成聖事的一部分。此外,它必須伴隨著未來小心避免罪惡的深思熟慮和堅定決心。

因為滿足——正如有些人定義的那樣——是向天主獻上應有的尊敬;很明顯,沒有完全決心避免罪惡的人是不能這樣做的。再者,滿足是切斷所有犯罪的機會,並關閉所有對其建議的通道。根據這種滿足的概念,有些人將其定義為:一種淨化,它抹去可能從罪惡污點留在靈魂中的任何玷污,並使我們免除罪惡應得的暫罰。

補贖的必要性

補贖具有這樣的性質,因此,說服信友們相信懺悔者執行補贖善工的必要性並不困難。應教導他們,罪惡在其後有兩個邪惡:污點和懲罰。每當污點被抹去時,永恆死亡的懲罰連同其應得的罪責一起被赦免;然而,正如特倫多大公會議所宣告的,罪惡的遺留和暫罰並不總是得到赦免。

聖經對此提供了許多顯著的例子,例如在創世紀第三章、戶籍紀第十二和二十二章以及許多其他地方找到的。然而,達味的例子是最著名和最顯著的。雖然納堂先知已向他宣告:「上主已消除了你的罪惡,你不致死亡」,但達味自願忍受最嚴厲的懺悔,日夜懇求天主的仁慈,用這些話:「求祢將我洗淨,使我更潔白於雪;求祢給我造一顆潔淨的心。」他這樣祈求上主不僅赦免罪行,也赦免其應得的懲罰,並將他從罪惡的遺留中潔淨,恢復到他以前純潔和正直的狀態。他以最熱切的祈求懇求這一點,然而上主仍以失去通姦所生的孩子、他愛子阿貝沙隆的叛亂和死亡,以及他先前曾威脅他的其他懲罰和災難來懲罰他的過犯。

在出谷紀中我們也讀到,雖然上主應允了梅瑟的祈禱,寬恕了拜偶像的以色列人,但祂仍以嚴厲的懲罰威脅他們罪惡的嚴重性,梅瑟本人也宣告,上主將對此進行最嚴厲的報復,直到三、四代。

這一直是公教會中聖教父們始終如一的教義,他們自己的見證最清楚地證明了這一點。

補贖的好處

天主的公義和仁慈要求補贖

為什麼在懺悔聖事中,如同在洗禮中一樣,罪惡應得的懲罰沒有完全被赦免,特倫多大公會議的這些話精妙地解釋了:「神聖的公義似乎要求:那些在洗禮前因無知而犯罪的人,應以與那些——從罪惡和魔鬼的奴役中被釋放、領受了聖神的恩賜之後——不懼怕故意褻瀆天主的聖殿和使聖神憂鬱的人不同的方式恢復天主的友誼。」這也符合天主的仁慈:不在沒有任何補贖的情況下赦免我們的罪惡,免得我們因此藉口,想像我們的罪惡比實際不那麼嚴重,從而——可以說——傷害和侮辱聖神,並陷入更大的罪惡,為自己積蓄憤怒,直到憤怒的日子。這些補贖性的懺悔無疑在使人從罪惡中回頭並——可以說——抑制罪惡,以及使罪人對未來更加警覺和謹慎方面有很大的影響。

補贖向教會贖罪

此外,(這些補贖)作為我們對所犯罪惡的憂傷的見證,從而向被我們的罪行嚴重侮辱的教會贖罪。聖奧斯定說:「天主不輕視痛悔和謙卑的心;但是,由於內心的憂傷通常對他人是隱藏的,不通過言語或其他標誌顯現,因此,由治理教會的人指定懺悔期是明智的,為向教會——罪惡在其中被赦免——贖罪。」

補贖阻止他人犯罪

此外,我們懺悔實踐的榜樣為他人提供了如何調節生活和實踐虔誠的教訓。看到罪惡所受的懲罰,他們必須感受到在一生中使用最大的謹慎和糾正他們以前習慣的必要性。

因此,教會非常明智地規定,當有人犯了公開罪行時,應對他施加公開的懺悔,以便他人因恐懼而被嚇倒,將來能更小心地避免罪惡。即使對於比平時更嚴重的隱密罪惡,有時也遵守了這點。

但是,關於公開的罪人——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直到他們履行了公開的懺悔,他們從未被赦免。在履行這懺悔期間,牧者們向天主傾訴祈禱,為他們的得救,並不停止勸勉懺悔者也這樣做。在這方面,聖安博非常關心和掛慮,據說許多心硬來到懺悔法庭的人,都被他的眼淚軟化,產生了真正痛悔的憂傷。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古代紀律的嚴厲性如此放鬆,愛德變得如此冷淡,以致在我們這個時代,許多信友認為內心的憂傷和心靈的悲傷對於獲得赦免是不必要的,想像憂傷的外表就足夠了。

藉補贖我們變得相似基督

再者,通過承受這些補贖,我們變得相似我們的元首耶穌基督,因為祂親自受苦並受試探。正如聖伯爾納多所說:「在戴著荊棘冠冕的頭下,一個嬌嫩的肢體,沒有什麼比這更不合適的了。」用宗徒的話說:「我們是基督的同繼承者,只要我們與祂一同受苦」;又說:「如果我們與祂同死,也必與祂同活;如果我們受苦,也必與祂一同為王。」

補贖治癒罪惡的創傷

聖伯爾納多也指出,罪惡產生兩種效果:靈魂上的污點和創傷;污點藉天主的仁慈被移除,而治癒罪惡所施加的創傷,最需要懺悔的 remedy。當創傷被治癒後,留下一些需要注意的疤痕;同樣,關於靈魂,在罪惡的罪責被赦免後,仍有一些效果留下來,需要靈魂被潔淨。

金口聖若望在說以下的話時完全證實了同一教義:「僅僅將箭從身體中拔出是不夠的;它所造成的創傷也必須治癒。因此,關於靈魂,僅僅罪惡被赦免是不夠的;它所留下的創傷也必須由懺悔治癒。」

聖奧斯定也經常教導,懺悔同時展示了天主的仁慈和公義——祂的仁慈赦免罪惡和罪惡應得的永罰;祂的公義向罪人索取暫罰。

補贖解除神聖報復

最後,罪人所忍受的懲罰解除天主的報復,並轉移對我們宣判的懲罰。因此,宗徒說:「如果我們省察自己,就不至於受審判了。但是,當我們受審判時,是受主的懲罰,免得我們與世界一同被定罪。」如果所有這些都向信友們解釋,必能極大地激勵他們執行補贖善工。

補贖善工效能的來源

如果我們反思補贖的偉大效能完全源於我們的主基督受難的功績,我們就能對它有所了解。正是祂的受難賦予我們的善行兩個最大的好處:第一,我們可以賺得永恆光榮的賞報,以致因祂的名給一杯涼水也不會沒有賞報;第二,我們可以為我們的罪惡做補贖。

這並不減損我們的主基督最完美和超豐盈的補贖,相反,使它更加顯著和輝煌。因為基督的恩寵被看見更加豐盈,因為祂不僅將祂獨自賺得和償付的傳給我們,而且將祂作為元首在祂的肢體——即聖者和義人——中賺得和償付的也傳給我們。因此,可以看出虔誠者的善行具有何等的重量和尊嚴。因為基督我們的主不斷將祂的恩寵注入那藉愛德與祂結合的虔誠靈魂,如同元首注入肢體,或如同葡萄樹通過枝條注入。這恩寵總是先於、陪伴並跟隨我們的善行,沒有它,我們既不能有功勞,也完全不能滿足天主。

因此,義人似乎什麼都不缺。藉天主的力量所做的他們的工作,一方面,他們能夠滿足天主的法律——在他們人類和 mortal 條件允許的範圍內;另一方面,他們可以賺得永恆的生命,如果他們在天主恩寵狀態下死亡,他們將被接納享受這生命。救主的話是眾所周知的:「誰若喝了我賜給他的水,他將永遠不渴;但我賜給他的水,將在他內成為湧到永生的水泉。」

補贖的條件

在補贖中,特別需要兩件事:一是做補贖的人處於恩寵狀態,是天主的朋友,因為沒有信德和愛德所做的工作不能為天主所悅納;二是所執行的工作其本身性質是痛苦或費力的。它們是對過去罪惡的補償,並——用聖殉道者西彼廉的話說——是過去罪惡的贖回者,因此,必須在某種程度上是不愉快的。

然而,這並不總是意味著對承受它們的人是痛苦或費力的。習慣的影響,或神聖之愛的強度,常常使靈魂對最困難的事麻木不仁。然而,這樣的工作並不會因此停止成為令人滿意的。天主的子女的特權是對祂的愛如此燃燒,以致在忍受最殘酷的折磨時,他們要麼幾乎感覺不到它們,要麼以最大的喜樂承受它們。

補贖善工有三種

牧者應教導,所有種類的補贖都可歸結為三個要點:祈禱、禁食和施捨,這與我們從天主那裡獲得的三種好處——靈魂的好處、身體的好處和所謂的外在好處——相對應。

沒有什麼比這三種補贖更能有效地從靈魂中根除所有罪惡了。因為「世界上的事,無非是肉身的私慾、眼目的私慾和人生的驕奢」,每個人都能看到,這三種疾病的原因也有三種 remedy 與之相對。與第一種對立的是禁食;與第二種對立的是施捨;與第三種對立的是祈禱。

此外,如果我們考慮我們的罪惡傷害了誰,我們將輕易理解為什麼所有種類的補贖特別歸結為這三種。因為我們(的罪惡所冒犯的)是:天主、我們的鄰人和我們自己。我們用祈禱平息天主,用施捨滿足鄰人,用禁食懲罰自己。

由於此生有許多不同的苦難,應特別提醒信友們,那些耐心忍受從天主手中來的一切考驗和苦難的人,獲得豐盈的補贖和功績;而那些勉強和不耐煩地受苦的人,則剝奪了自己所有補贖的果實,只承受天主公義審判對他們罪惡所施加的懲罰。

一人可以為另一人做補贖

在這方面,天主的至高仁慈和美善值得我們感激的承認和讚美,因為祂賜予我們軟弱這項特權:一人可以為另一人做補贖。然而,這項特權僅限於懺悔的補贖部分。至於痛悔和告明,沒有人能為另一人痛悔;但是那些處於恩寵狀態的人可以為他人償還欠天主的債,這樣我們可以說在某種程度上彼此擔負重擔。

這是信友們一刻也不能懷疑的教義,因為我們在宗徒信經中宣認我們相信諸聖的相通。因為既然我們都在同一洗禮的潔淨水中重生歸於基督,都是同一聖事的分享者,而且最重要的是,都被同一我們的主基督的體血——作為我們的食糧和飲料——所滋養,我們顯然都是同一身體的肢體。那麼,正如腳不僅為自己履行功能,也為眼睛的緣故;眼睛不僅為自己看,也為所有肢體的共同利益;同樣,補贖善工也必須被認為是我們所有人共有的。

然而,這對於從補贖中獲得的所有益處來說並非如此。因為補贖善工也具有醫治性,是開給懺悔者治癒靈魂墮落情感的許多 remedy。很明顯,那些不為自己補贖的人,不能分享這種懺悔的果實。

懺悔的這三個部分——痛悔、告明和補贖——應被充分而清晰地解釋。

告解神師關於補贖的職責

必須堅持歸還

首先,司鐸應非常小心,不要在沒有要求懺悔者對任何他似乎應負責的——對鄰人財產或名譽的損害——作出完整補贖的情況下,赦免他聽取其告明的任何懺悔者。沒有人應被赦免,除非他首先忠實地承諾歸還所有屬於他人的東西。

但是,由於有許多人輕易承諾在這方面履行職責,卻故意決心永不兌現他們的承諾,這些人應被強制要求歸還,並且應經常將宗徒的話壓在他們心上:「那以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竊;反倒要勞苦,親手做正當的事,好能周濟貧困的人。」

補贖的數量和質量應合理

在施加補贖時,司鐸不應任意行事,而應唯獨以正義、謹慎和虔誠為指導。為表明他們遵循這規則,並為更深刻地將罪惡的嚴重性印在懺悔者心中,有時提醒他古代——所謂的——懺悔 canon 對某些罪惡施加的嚴厲懲罰將是有用的。因此,罪惡的性質將調節補贖的程度。

沒有比要求懺悔者在一定的天數內花時間祈禱——不忘記為全人類,特別是為那些在主內安息的人祈禱——更為有益的補贖了。

應推薦自願的補贖善工

也應勸勉懺悔者自願地經常執行告解神師施加的補贖,並這樣引導他們的生活,以致在忠實遵守了懺悔聖事所要求的一切之後,他們永不停歇地熱切實踐懺悔的德行。

有時應給予公開補贖

如果認為有時應對公開罪行處以公開補贖,並且懺悔者表示非常不願意或試圖逃避執行,不應過於輕易地聽從他,而應說服他欣然樂意地擁抱那對他自己和他人都有益的事。

勸誡

這些關於懺悔聖事及其各個部分的內容,應以這樣的方式教導,使信友們不僅能完美地理解它們,而且——藉主的助佑——也能決心虔誠和宗教地將它們付諸實踐。

## 病人傅油聖事(終傅聖事)

本聖事教導的重要性

聖經教導說:「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要記念你的末日,你永遠不會犯罪。」這些話對牧者發出一個沉默的告誡:不要錯過任何機會勸勉信友們不斷默想死亡。病人傅油聖事——因為它與對死亡之日的紀念不可分割地聯繫在一起——顯然應成為經常教導的主題,不僅因為解釋救恩的奧蹟是正確的,而且因為死亡——所有人不可避免的結局——當被記起在信友們的心智中時,能抑制墮落的激情。這樣,他們在死亡接近時就會不那麼困擾,並將以無盡的讚美向天主傾注他們的感激,因為祂不僅在洗禮聖事中為我們打開了通往真正生命的道路,而且設立了病人傅油聖事,為使我們在離開這個 mortal 生命時,有一條更容易的道路通往天堂。

本聖事的名稱

在解釋這個主題上更必要的事情時,我們將遵循與解釋其他聖事幾乎相同的順序。因此,我們將首先表明,這件聖事被稱為「終傅」(Extreme Unction),因為在我們的主為祂的教會所規定的所有傅油中,這是最後施行的。

為此,我們在信仰中的前輩也稱它為「病人傅油聖事」,以及「臨終聖事」,這些名稱容易將信友們的心智轉向對最後時刻的紀念。

終傅是真正的聖事

首先應解釋,嚴格來說,終傅是一件聖事;宗徒聖雅各伯頒布這件聖事法律的話清楚地證明了這點。他說:「你們中間有患病的嗎?他該請教會的司鐸來,讓他們為他祈禱,因主的名給他傅油:出於信德的祈禱必拯救那病人,主必使他起來;如果他犯了罪,也必蒙赦免。」當宗徒說罪惡被赦免時,他將聖事的性質和效能歸於終傅。

關於終傅,這一直是公教會始終如一的教義,許多大公會議作證,特倫多大公會議以絕罰譴責所有膽敢教導或持相反想法的人。教宗依諾森一世也非常熱切地將這件聖事推薦給信友們注意。

終傅只是一件聖事

因此,牧者應教導,終傅是一件真正的聖事,並且,雖然它以多次傅油施行——每次傅油都伴隨著特定的祈禱和特定的形式——但它構成的不是許多聖事,而是一件聖事。然而,它是一件,不是在於它由不可分割的部分組成,而是在於每個部分都有助於其完美,正如每個由許多部分組成的物體的情況一樣。正如由許多不同部分組成的房屋,其完美來自設計的統一;同樣,這件聖事雖然由許多不同的事物和話語組成,但只是一個標記,並且只成就它所標示的那一件事。

終傅的本質部分

牧者也應教導這件聖事的組成部分——它的物質和形式。聖雅各伯沒有忽略這些,每一個都充滿了其獨特的奧蹟。

終傅的物質

那麼,它的元素或物質——正如大公會議,特別是特倫多大公會議所定義的——是由主教祝聖的油。不是任何從脂肪或油膩物質中提取的油,而是唯獨橄欖油(可以作為這件聖事的物質)。

因此,它的物質最能標示聖事在靈魂內在所成就的事。油在緩解身體疼痛方面非常有效,而這件聖事的德能減輕靈魂的痛苦和 anguish。油也能恢復健康,帶來喜樂,助長光明,在恢復身體疲勞方面非常有效。所有這些效果標示了神聖權能通過施行這件聖事在病人身上所成就的事。以上關於物質的解釋就足夠了。

終傅的形式

聖事的形式是司鐸在每次傅油時使用的話語和莊嚴祈禱:「藉此神聖傅油,願天主寬恕你因視覺、嗅覺或觸覺的惡用所犯的一切罪惡。」

這是這件聖事真正形式的依據,我們從聖雅各伯的這些話中學到:「讓他們為他祈禱……出於信德的祈禱必拯救那病人。」由此可見,形式應以祈禱的方式應用。宗徒沒有說那祈禱由哪些特定的話語組成;但這種形式已由教父們的忠實傳統傳給我們,以致所有教會都保留了羅馬教會——所有教會之母和導師——所遵守的形式。誠然,有些人改變了幾個詞,例如,不說「願天主寬恕你」,而說「願天主赦免」或「願天主饒恕」,有時說「願天主補救你所犯的一切邪惡」。但由於意義沒有改變,顯然所有人都宗教地遵守同一形式。

不應感到驚訝的是,雖然其他每件聖事的形式要麼絕對地標示它所表達的——如「我給你授洗」或「我以十字聖號標記你」——要麼——可以說——以命令的方式念出——如在施行聖秩聖事時,「接受權力」——唯獨終傅的形式以祈禱的方式表達。這是明智地規定的。因為這件聖事不僅是為了它所賦予的屬靈恩寵而施行,也是為了恢復健康——然而,健康並非總是獲得——因此,使用祈求的形式,是為了懇求天主的仁慈,以成就聖事的德能並不總是、統一地成就的事。

終傅的禮儀

在施行這件聖事時,也使用特殊的禮儀,主要包括司鐸為病人康復所獻上的祈禱。沒有其他聖事在施行時伴隨著更多的祈禱了;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為在那個時刻,信友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虔誠祈禱的幫助。所有在場的人,尤其是牧者,應向天主傾注他們熱切的渴望,並熱切地將受苦者的生命和得救交託給祂的仁慈。

終傅的設立

既然已經證明終傅真實而恰當地被列為聖事之一,我們正當地推斷,它應將其設立歸於我們的主基督。它後來由宗徒聖雅各伯向信友們宣告和頒布。

然而,我們的救主自己——當祂兩個兩個地派遣祂的門徒在祂前面時——似乎已經給出了某種暗示;因為福音作者告訴我們,他們出去宣講,叫眾人悔改;並驅逐了許多魔鬼,給許多病人傅油,治好了他們。

不能假設這種傅油是宗徒們發明的,而是由我們的主命令的。它的力量也不是來自任何自然德能。我們必須相信,它的效能是奧秘的,被設立來治癒靈魂的疾病,而不是治療身體的疾病。這是聖德尼、聖安博、金口聖若望和大聖額我略所教導的教義;因此,毫無疑問,終傅應被承認和尊敬為公教會七件聖事之一。

終傅的領受人

但是,雖然是為所有人使用而設立的,終傅卻不能不加區分地施予所有人。

領受人必須處於死亡危險中

首先,不應施予身體健康的人,根據聖雅各伯的這些話:「你們中間有患病的嗎?」這也由以下事實證明:終傅被設立為 remedy,不僅是為了靈魂的疾病,也是為了身體的疾病。只有病人需要 remedy,因此,這件聖事只應施予那些病情引起對死亡將近的憂慮的人。

然而,將神聖傅油推遲到——所有康復的希望都喪失了,生命開始衰退,病人迅速進入麻木狀態——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罪惡。很明顯,如果在意識和理性尚未受損、心智能夠激發信德的行為並將意志導向虔誠情感的時候施行聖事,將領受到更豐富的恩寵分享。雖然這天上藥物本身總是救恩性的,但牧者應注意在其效能可藉病人的虔誠和 devotion 得到幫助時應用它。

危險必須源於疾病

那麼,終傅只能施予那些病情危重的人;即使那些處於死亡危險中的人——例如當他們進行危險航行,或進入必然死亡的戰鬥,或被判處死刑正在前往行刑的路上——也不能施予。

受傅者必須已達到使用理智的年齡

此外,所有未使用理智的人都不是這件聖事的合適領受人;同樣,兒童——因為他們沒有犯過罪,不需要聖事作為對抗罪惡遺留的 remedy。同樣的情況適用於白痴和精神錯亂者,除非他們在清醒的間隔中表現出虔誠的 disposition,並表達接受傅油的願望。對於從出生起從未使用過理智的人,不應施行這件聖事;但如果一個病人在擁有能力時表達了接受終傅的願望,之後變得神志不清,則應給他傅油。

終傅的施行

神聖傅油不應應用於整個身體,而只應用於感官器官——眼睛(因視覺)、耳朵(因聽覺)、鼻孔(因嗅覺)、嘴巴(因味覺和言語)、手(因觸覺)。誠然,觸覺遍及整個身體,但在手中更發達。

這種施行終傅的方式在整個普世教會中都被遵守,並且與聖事的醫治性質相一致。如同在身體疾病中,雖然疾病影響整個身體,但治療只應用於疾病所在和起源的部位;同樣,這件聖事不是應用於整個身體,而是應用於那些感覺能力最顯著的肢體,以及——可以說——作為私慾偏情 seat 的腰部,以及我們用來從一個地方移動到另一個地方的腳。

在此應注意,在同一疾病期間,當死亡危險繼續存在時,病人只應傅油一次。然而,如果他傅油後康復,那麼每當他再次陷入同樣的死亡危險時,他就可以接受這件聖事的幫助。因此,這件聖事顯然應被列為可以重複的聖事。

領受終傅的準備

由於應盡一切努力確保沒有什麼能阻礙聖事的恩寵,而沒有什麼比對大罪的意識更與之對立,因此必須遵守公教會的一貫慣例:在終傅之前,先施行懺悔聖事和聖體聖事。

其次,讓堂區司鐸努力說服病人以同樣的信德——古代那些將被宗徒治癒的人習慣以這種信德呈現自己——從司鐸那裡領受這件聖事。但是,他靈魂的得救應是病人願望的首要目標,其次是身體的健康——並附帶條件:如果這對他的靈魂有益。

信友們也不應懷疑,司鐸——不是以自己的身份,而是以教會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身份——所使用的那些神聖而莊嚴的祈禱,被天主所俯聽;應特別在這一點上勸勉他們:當更激烈的戰鬥似乎臨近,心智和身體的力量似乎都在衰退時,要注意聖潔和宗教地為他們施行這最有益之油的聖事。

終傅的施行人

誰是終傅的施行人,我們從頒布上主法律的同一位宗徒那裡學到;因為他說:「他該請教會的司鐸(presbyters)來。」特倫多大公會議很好地解釋了,這個名稱不是指年長的人或人民中首要權威的人,而是指由主教通過覆手適當祝聖的司鐸。

因此,這件聖事的施行被委託給司鐸;然而,不是給每一位司鐸——正如神聖教會所頒布的——而是給擁有管轄權的適當本堂神父,或由他授權履行此職務的另一位司鐸。

然而,在這件事上,也如同在其他聖事的施行中,必須最清楚地記住,司鐸是我們的主基督及其淨配神聖教會的代表。

終傅的效果

我們從這件聖事中獲得的好處也應準確解釋,好使如果沒有別的東西能吸引信友們領受它,至少它的效用能誘導他們;因為我們自然傾向於幾乎用我們的利益來衡量一切事物。

因此,牧者應教導,藉這件聖事,賦予赦罪的恩寵,特別是較輕的罪,或通常所稱的小罪;因為大罪是通過懺悔聖事被移除的。終傅的主要設立目的不是為了赦免嚴重的過犯;只有洗禮和懺悔直接完成這點。

神聖傅油的另一個好處是,它將靈魂從因罪惡而感染的 languor 和軟弱,以及從所有其他罪惡的遺留中解放出來。這種治癒最適宜的時機是當我們患有嚴重疾病、生命危險逼近的時候,因為自然已將恐懼植入人:沒有什麼比死亡更令人畏懼的了。這種恐懼因我們對過去罪惡的記憶而大大增加,特別是如果我們的良心控告我們犯了嚴重過犯;因為經上記載:「他們在罪惡的念頭中恐懼地前來,他們的罪孽站出來反對他們,控告他們。」另一個強烈痛苦的原因是焦慮的想法:我們必須很快站在天主的審判台前,祂將根據我們的行為以最嚴格的公義對我們宣判。經常發生這樣的事:被這種恐懼打擊,信友們感到自己深深激動;沒有什麼比消除悲傷、以喜樂的心等待我們主的來臨、並準備好在祂願意要求歸還時自願交出託付的存款更能促成平靜的死亡了。那麼,將信友們的心智從這種焦慮中解放出來,並用虔誠和聖潔的喜樂充滿靈魂,就是終傅聖事的一個效果。

此外,我們從中獲得另一個好處,這可以正當地被認為是最大的。因為雖然人類的敵人——撒殫——在我們活著時從不停止策劃我們的毀滅和喪亡,但當他看到生命的最後一天接近時,他比任何時候都更猛烈地盡一切努力徹底摧毀我們,並——如果可能——剝奪我們對天主仁慈的所有希望。因此,在這件聖事中,為信友們提供了武器和力量,使他們能夠打破敵人的暴力和猛烈,並勇敢地與他作戰;因為病人的靈魂因對神聖仁慈的希望而得到安慰和鼓勵,藉此力量,它更輕地承受疾病的所有重擔,並更容易地躲避等待它的魔鬼的詭計和 cunning。

最後,恢復健康——如果確實有益——是這件聖事的另一個效果。如果在我們這個時代,病人較少獲得這種效果,這不應歸於聖事的任何缺陷,而是歸於大多數接受或施行神聖油傅油的人信德較弱;因為福音作者見證,我們的主「因為他們的不信,在自己家鄉沒有行許多奇蹟」。

也可以真實地說,基督徒宗教——既然它已在人們心中紮根更深——現在比過去在興起的教會初期,較少需要這種奇蹟的幫助。然而,在這方面應強烈激發信德,無論天主在其智慧中樂意對身體的健康如何安排,信友們應依賴確定的希望:藉這神聖油的德能,獲得靈魂的健康,並且——如果他們離世的時刻臨近——體驗那光榮保證的果實:「在主內死去的人是有福的。」

勸誡

我們已簡要解釋了病人傅油聖事。但是,如果牧者以主題所需的更長篇幅和更仔細的態度來展開這些要點,無疑,信友們將從他的教導中獲得非常豐碩的虔誠果實。

## 聖秩聖事

本聖事教導的重要性

如果人仔細考慮其他聖事的性質和本質,將輕易看出,它們都依賴聖秩聖事到如此程度,以致沒有它,有些聖事根本無法構成或施行;而其他聖事則將被剝奪所有莊嚴的禮儀,以及對它們的某種宗教尊重和外在尊敬。因此,在繼續解釋聖事教義時,牧者有必要記住,他們有責任特別仔細地解釋聖秩聖事。

這種解釋將是非常有益的。首先是對牧者自己,然後是對所有進入教會狀態的人,最後是對一般民眾。對牧者自己,因為通過論述這個主題,他自己將被更深刻地感動,以激發他在這件聖事中領受的恩寵;對那些蒙召成為上主產業的人,部分是用同樣的虔誠精神鼓舞他們,部分是為他們提供機會獲取知識,使他們能更容易地晉升到更高品級;對其他信友,首先是因為這使他們能夠理解對教會聖職人員應有的尊重,其次,因為經常發生這樣的情況:許多在場的人可能已將他們年幼的孩子 destined 為教會服務,或自己渴望度那種生活,因此,讓這些人不了解關於這特定狀態的主要真理,是絕對不合適的。

本聖事的尊嚴

首先,應向信友們表明,這件聖事在其最高品級——司祭職——中所具有的偉大尊嚴和卓越。

主教和司鐸——作為天主的解釋者和使者,受命以祂的名教導人類神聖的法律和行為規則,並在地上佔有祂的位置——很明顯,無法想像比他們的職能更高貴的了。因此,他們不僅被稱為天使,甚至被稱為神,因為他們在我們中間行使永生天主的權力和特權。

在所有時代,司祭都受到最高的尊敬;然而,新約的司祭遠遠超過所有其他司祭。因為祝聖和奉獻我們主的體血以及赦罪的權能已授予他們,這不僅在地上沒有與之相等或相似的事物,甚至超越人類的理性和理解。

正如救主被祂的父所派遣,以及宗徒和門徒被我們的主基督派遣到普世一樣,司鐸每天也被派遣,帶著同樣的權能,「為成全聖徒,為執行職務,為建樹基督的身體」。

對聖秩候選人的要求

聖德、知識、謹慎

因此,這偉大職務的重擔不應輕易地強加於任何人,而只應授予那些以其聖潔生活、知識、信德和謹慎能夠承擔它的人。

神聖召叫

沒有人擅自取得這尊榮,而是蒙天主召叫,如同亞郎一樣;而那些被祂教會的合法聖職人員召叫的人,就是蒙天主召叫。當上主說:「我沒有派遣先知,他們卻妄自奔跑」時,必須理解為指的是那些傲慢地闖入這項職務的人。沒有比這類人更不幸、更悲慘的了,對天主的教會也沒有比這更具災難性的了。

正確的意向

在我們進行的每一項行動中,擁有良好的動機是極其重要的,因為如果動機是好的,其餘部分就和諧地進行。因此,聖秩候選人首先應被告誡,不要懷有任何與如此崇高職務不相稱的目的。

這個主題需要更大的關注,因為在我們這個時代,信友們在這方面經常犯下嚴重的罪。有些人接受這種狀態是為了確保生活必需品,因此,他們在司祭職中——正如其他人在最卑微的生活領域中一樣——追求的無非是利益。雖然——正如宗徒所說的——自然律和神律都規定「那侍奉祭壇的人,應分享祭壇上的物品」;然而,為了利益和金錢而接近祭壇,是最嚴重的褻聖之一。

有些人被野心和對榮譽的愛好所吸引而成為司鐸;而另一些人則渴望被祝聖,只是為了能豐裕於財富——正如以下事實所證明:除非授予他們某個富裕的 benefice,否則他們不會夢想領受聖秩。我們的主把這樣的人描述為「傭工」,用厄則克耳的話說,他們「只牧養自己,而不牧養羊群」。他們的卑鄙和不誠實不僅給教會狀態帶來了極大的恥辱——以致信友們眼中幾乎沒有比這更卑鄙、更可鄙的了——而且導致這樣的結果:他們從司祭職中得不到別的果實,只像猶達斯從宗徒職位中得到的——那隻給他帶來了永恆的毀滅。

但是,另一方面,那些被天主合法召叫、並以促進天主光榮為唯一動機而承擔教會狀態的人,被真實地說成是「從門進入教會」。

然而,這不應被理解為好像同樣的法律沒有約束所有人。人是為光榮天主而被造的,特別是信友們——他們已獲得洗禮的恩寵——應全心、全靈、全力這樣做。

但是,那些渴望領受聖秩聖事的人,不僅應以在所有事物中尋求天主的光榮為目標——這無疑是所有人,特別是信友們的共同義務——而且還應在他們被安置的祂職務的任何領域中,以聖潔和正義事奉祂。正如在軍隊中,所有士兵都服從將軍的命令,儘管他們並非都有相同的職能要履行——一個是百夫長,另一個是將領——同樣,雖然所有信友都應勤奮實踐虔誠和純潔——這是光榮天主的主要手段——但那些在聖秩中的人,在教會中負有某些特定的職責和職能要履行。他們為自己和全體人民奉獻祭獻;他們解釋天主的法律,勸勉和塑造信友們迅速而樂意地遵守它;他們施行我們的主基督的聖事——所有恩寵都藉此賦予和增加;總之,他們與其他人民分離,以履行所有職務中最大、最高貴的職務。

本聖事賦予的雙重權力

解釋了這一切之後,牧者現在應將注意力轉向這件聖事的特殊屬性,好使渴望進入教會狀態的信友們能夠理解他們所蒙召的職務的性質,以及天主賦予教會及其聖職人員的權力範圍。

這種權力是雙重的:聖秩權力和管轄權力。聖秩權力的對象是我們的主基督在至聖聖體中的真實身體。管轄權力完全指向(基督的)奧體。這種權力的範圍是治理和管理基督徒子民,並引導他們到達天堂無盡的福樂。

聖秩權力

聖秩權力不僅包含祝聖聖體的權力,而且還塑造和準備人的靈魂領受它。它也包含所有可能與聖體有任何關係的其他一切。關於這項權力,可以引用許多聖經章節;但最有力、最顯著的是那些在聖若望和聖瑪竇福音中讀到的:我們的主說:「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同樣派遣你們……你們領受聖神吧!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到赦免;你們保留誰的罪,誰的罪就被保留」;以及:「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牧者按照教父們的教導和權威解釋這些經文時,將為這一真理提供很大的啟發。

這權力的偉大

這權力遠遠超過在自然律下授予某些負責神聖事務的人的權力。成文法之前的時期必定有其司祭職和屬靈權力,因為可以肯定它有它的法律;因為——正如宗徒所見證的——這兩者如此緊密相連,以致如果司祭職被轉移,法律也必須被轉移。因此,憑藉自然本能,人們認識到天主應受敬拜;因此,在各民族中,總有一些人——其權力在某種意義上可稱為屬靈的——被授予照顧神聖事務和神聖敬拜的責任。

猶太人也擁有這種權力;但是,雖然它在尊嚴上高於自然律下授予司祭的權力,它仍必須被視為遠低於新約中發現的屬靈權力。後者是屬天的,超過天使的所有權力;它不是源自梅瑟的司祭職,而是源自我們的主基督——祂是司祭,不是按照亞郎的品位,而是按照默基瑟德的品位。因為正是祂——自己被賦予賦予恩寵和赦罪的至高權力——將這權力留給了祂的教會,儘管祂限制了它的範圍,並將其附於聖事。

本聖事的名稱

因此,為行使這權力,任命了某些聖職人員並莊嚴祝聖,這種祝聖被稱為聖秩聖事,或神聖 Ordination。教父們使用了這個詞——它本身具有極其廣泛的意義——來表明天主聖職人員的尊嚴和卓越。

事實上,「秩序」(order) ——在其嚴格意義和接受度上理解——是 superior 和 inferior 事物的安排,如此安排以至於彼此相互關聯。現在,既然在這項職務中有許多等級和各種職能,並且所有這些都按照明確的計劃安排和排列,「聖秩」這個名稱已被很好、很恰當地應用於它。

聖秩是聖事

神聖 Ordination 應被列為教會的聖事之一,特倫多大公會議用我們已經使用過幾次的同樣推理方式確立了這點。既然聖事是聖物的標記,並且在這祝聖中的外在行動標示了賦予被祝聖者的恩寵和權力,那麼很明顯,聖秩必須被真實而恰當地視為聖事。因此,主教將裝有酒和水的聖爵以及裝有餅的聖盤遞給被祝聖者,說:「接受奉獻祭品的權力……」在這些伴隨著物質應用的話語中,教會始終教導,祝聖聖體的權力被授予,並且一個神印被印在靈魂上,它帶來為適當和正確履行該職務所必需的恩寵,正如宗徒所宣告的:「我提醒你把天主藉我的覆手所賦予你的恩賜,再熾燃起來,因為天主賜給我們的,不是怯懦的神,而是大能、愛德和節制的神。」

聖秩的品級

現在,用神聖大公會議的話說:「如此崇高司祭職的職務既是完全神聖的,為了更相稱和更虔敬地行使它,在教會明智的安排中,應有幾種不同的聖職等級,旨在藉其職務協助司祭職——等級的安排方式,使那些已接受剪髮禮的人,能從低品級逐步晉升到高品級。」

因此,應教導,這些品級共有七個,並且這一直是公教會不斷的教導。這些品級是:守門者、誦讀者、驅魔者、輔祭者、副執事、執事和司鐸。

聖職人員的數量被明智地如此規定,可以通過考慮慶祝神聖彌撒祭獻以及祝聖和施行聖體聖事所需要的各種職務來證明——這是他們設立的主要目的。

它們被分為主要(或神聖)品級和 minor 品級。主要或神聖品級是司鐸、執事和副執事;而 minor 品級是輔祭者、驅魔者、誦讀者和守門者。我們現在將對每一項簡要說明,以便牧者能夠向那些——特別是他知道即將領受所述任何品級的人——解釋它們。

剪髮禮

首先應解釋剪髮禮,並應表明這是一種為領受聖秩做準備的方式。正如人藉驅魔禮為洗禮做準備,藉訂婚為婚姻做準備,同樣,那些藉剪髮禮將自己奉獻給天主的人,通往聖秩聖事的道路就被打開了;因為剪去頭髮標誌著渴望獻身於神聖職務的人的品格和 disposition。

「聖職人員」名稱

關於「聖職人員」(cleric) 這個名稱——那時第一次授予他——它源於他因此而開始以上主為他的產業和 inheritance,正如在猶太人中,那些從事天主服務的人,被上主禁止在應許之地將要分配的土地中擁有任何部分;上主說:「我是你的分和你的產業。」雖然這些話對所有信友都是真實的,但可以肯定,它們以特殊方式適用於那些將自己奉獻給天主服務的人。

剪髮禮的起源和意義

頭上的頭髮被剪成冠冕的形狀。應始終這樣佩戴,並應隨著人晉升到更高品級而擴大。

教會教導,這種用法源自宗徒起源,因為最古老和最權威的教父——如聖德尼、聖奧斯定和聖熱羅尼莫——都提到過它。

據說,宗徒之長首先引入了這種做法,以紀念放在我們救主頭上的荊棘冠冕,好使不敬之人為基督的凌辱和折磨而設計的詭計,能被祂的宗徒用作榮耀和光榮的標誌,以及表明教會的聖職人員應努力相似我們的主基督,並在一切事上代表祂。

然而,有些人斷言,剪髮禮標誌著王室的尊嚴,即特別為那些蒙召繼承上主的人保留的部分。很容易看出,宗徒伯多祿對所有信友所說的——「你們是特選的種族,王家的司祭,聖潔的國民」——以特殊且更大的理由適用於教會的聖職人員。

仍然有些人認為,由最完美的圖形——圓圈——標誌著聖職人員所承擔的更完美生活的宣認;而考慮到他們頭上的頭髮——一種身體的多餘物——被剪掉,另一些人認為這表示對外在事物的輕視,以及靈魂從所有世俗關懷中的解脫。

minor 品級

守門者

剪髮禮之後,習慣晉升到第一品級,即守門者。其職責是看守教堂的鑰匙和門,不允許任何被禁止進入的人進入。從前,守門者協助神聖彌撒祭獻,確保沒有人太接近祭壇,或在慶祝神聖奧蹟時打擾司鐸。其他職責也分配給他們,這可以從他們 Ordination 時使用的禮儀中看出。

因此,主教從祭壇上取下鑰匙,遞給被祝聖為守門者的人,說:「你的行為應是那些必須向天主交代這些鑰匙所保管之物的人。」

在古代教會中,這個品級的尊嚴有多大,可以從教會現今存在的一種用法推斷出來。因為財務長的職務——仍被列為教會較尊榮的職能之一——曾委託給守門者,並伴隨著對 sacristy 的看守。

誦讀者

第二品級是誦讀者的職務,其職責是在教堂中以清晰洪亮的聲音朗讀舊約和新約的經書,特別是在夜間聖詠誦讀中朗讀的那些。從前,他的職責也包括教導信友們基督宗教的基礎知識。

因此,在祝聖他時,主教在民眾面前,遞給他一本記載著所有關於這職務的書,說:「請接受,並成為天主聖言的宣告者;如果你忠實而有益地履行你的職務,你將與那些從起初就好好宣講天主聖言的人有分。」

驅魔者

第三品級是驅魔者,他們被授予權力,為那些被不潔之神附身的人呼號上主的名。因此,主教在祝聖他們時,向他們遞交一本包含驅魔禮的書,同時念出這種形式的話:「請接受,並記住,並有權力為附魔者——無論是已受洗者還是慕道者——覆手。」

輔祭者

第四品級是輔祭者,這是最後一個被稱為 minor 而非神聖的品級。他們的職責是在祭壇的祭獻中,侍奉和服務處於主要品級——即執事和副執事——的聖職人員。他們也在慶祝彌撒祭獻期間,特別是在宣讀福音時,攜帶和照顧燈光,為此他們也被稱為「持燭者」。

因此,在祝聖輔祭者時,主教遵守以下禮儀:首先,他仔細警告他們其職務的性質;然後,遞給每個人一支蠟燭,說:「請接受這燭台和蠟燭,並記住,從今以後你被授予在教會中點亮蠟燭的責任,因主的名。」然後,他遞給他們空酒壺——用於為祭獻呈送酒和水——說:「請接受這些酒壺,為基督寶血的聖體提供酒和水,因主的名。」

主要品級

副執事

從 minor 品級——非神聖的,我們迄今為止一直在論述——人合法地進入並晉升到主要和神聖品級。

現在,副執事是(主要品級)的第一品級。其職能——如其名稱所示——是在祭壇前服務執事。副執事應準備祭壇布、聖器以及慶祝神聖祭獻所需的餅和酒。他也負責在彌撒祭獻期間,當主教或司鐸洗手時,向他呈送水。也是副執事現在朗讀書信——從前在彌撒中由執事朗讀。他在神聖祭獻中協助作證,並保護主祭在神聖禮儀期間不受任何人打擾。

副執事的各種職責由他在 Ordination 時使用的莊嚴禮儀所指示。首先,主教警告他,永久的 continence 的義務附於此品級,並宣告,不準備且不願意接受所述義務的人,不得被接納為副執事。然後,在莊嚴誦唸 litanies 之後,主教列舉並解釋副執事的職責和職能。隨後,每位被祝聖者從主教那裡接受聖爵和神聖的聖盤;並且,為表明他將服務執事,副執事從 archdeacon 那裡接受裝有酒和水的酒壺,以及一個盆和一條毛巾,用於洗手和擦乾。同時,主教念出這些話:「看看什麼樣的職務被委託給你;因此我告誡你,要表明自己堪當取悅天主。」其他祈禱隨之而來,最後,當主教給副執事穿上神聖的祭衣——每一件都有特定的話語和禮儀——時,他給他書信經書,說:「請接受書信經書,有權力在天主的聖教會中為生者和死者朗讀。」

執事

神聖品級的第二品級是執事,其職能更為廣泛,並一直被視為更為神聖。他的職責是始終在主教的 side,在主教宣講時保護他,在慶祝神聖奧蹟期間以及在施行聖事期間服務他和司鐸,並在彌撒祭獻中朗讀福音。從前,他經常提醒信友們注意神聖奧蹟;他在那些存在信友兼領兩種形狀慣例的教會中,施行我們主的寶血;教會財產的分配,以及為每個人的 sustenance 提供一切所需,也委託給他。執事——作為主教的眼睛——也有責任查看城中哪些人度著良好和聖潔的生活,哪些不是;哪些人在規定的時間參加神聖祭獻和講道,哪些不是;以便他能向主教匯報一切,並使主教能私下告誡和建議每個人,或公開責備和糾正——視他認為更有益而定。他還應宣讀慕道者的名單,並將要被接納領受聖秩的人呈獻給主教。最後,在主教或司鐸缺席的情況下,他可以解釋福音——但不是從講道壇,從而表明這不是他的本職。

當宗徒在致弟茂德前書中闡明執事的品格、德行和正直時,他表明了應多麼小心,以免任何不配執事職位的人被提升到這個品級。同一點也從主教在祝聖他時使用的禮儀和莊嚴儀式中收集到。主教在祝聖執事時,比祝聖副執事時使用更多、更莊嚴的祈禱,並且他還添加了其他種類的神聖祭衣。此外,他給他們覆手,正如我們讀到宗徒在祝聖第一批執事時所做的那樣。最後,他遞給他們福音經書,伴隨著這些話:「請接受權力,在天主的教會中為生者和死者朗讀福音,因主的名。」

司鐸

所有神聖品級的第三和最高品級是司祭職。最初幾個世紀的教父們通常用兩個名稱來稱呼那些接受了這個品級的人。有時他們稱他們為「presbyters」——一個希臘語詞,意思是「長老」,不僅是因為這個品級非常需要的成熟年齡,更是因為他們的莊重、知識和謹慎;因為經上記載:「可敬的老年不在於長壽,也不在於年歲的數目;人的智慧才是他的白髮,無瑕的生活才是他的老年。」其他時候,他們稱他們為「司鐸」(priests),既是因為他們被祝聖歸於天主,也是因為施行聖事和負責神聖與屬天的事務屬於他們。

雙重司祭職

但是,既然聖經描述了雙重司祭職——一種是內在的,另一種是外在的——有必要對每一種有清晰的概念,以使牧者能夠解釋目前正在討論的司祭職的性質。

內在司祭職

關於內在司祭職,所有信友——一旦他們在救恩的洗禮水中被洗淨——都被稱為司祭。這個名字特別給予那些有天主之神、並藉神聖恩寵的幫助成為大司祭耶穌基督活肢體的義人;因為,被信德——藉愛德燃燒——照亮,他們在他們內心的祭壇上向天主獻上屬靈的祭獻。在這樣的祭獻中,必須算上為光榮天主所做的一切善和德性的行為。

因此,我們在默示錄中讀到:「基督以自己的血洗淨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成為國度,成為祂和祂父天主的司祭。」同樣,宗徒之長說:「你們也就成了活石,建成一座屬靈的殿宇,成為聖潔的司祭,藉耶穌基督獻上蒙天主悅納的屬靈祭獻」;而宗徒勸勉我們「獻上自己的身體當作生活、聖潔、悅樂天主的祭品,這是你們合理的敬禮」。早在這之前,達味就曾說:「天主,我的祭獻就是痛悔的精神;天主,祢不輕視痛悔和謙卑的心。」所有這些顯然都關於內在司祭職。

外在司祭職

相反,外在司祭職不屬於廣大信友,而只屬於某些人——他們已藉合法的覆手和神聖教會的莊嚴禮儀被祝聖和奉獻給天主,並因此獻身於特定的神聖職務。

司祭職的這種區分甚至在舊約中也能看到。我們剛才已證明達味說的是內在司祭職。另一方面,眾所周知,上主向梅瑟和亞郎頒布了許多關於外在司祭職的各種誡命。與此同時,祂指派整個肋未支派在聖殿服務,並以法律禁止任何屬於其他支派的人膽敢闖入該職能。因此,烏齊雅王因篡取司祭職務被上主懲罰得了癩病,並不得不為他的傲慢和褻聖承受嚴厲的懲罰。

現在,既然同樣的區分(雙重司祭職)在新約中也能注意到,應告誡信友們,我們接下來要說的,是關於那授予某些特定個人的外在司祭職。這單獨屬於聖秩聖事。

司祭職的職能

那麼,司鐸的職責是向天主奉獻祭獻並施行教會的聖事。這由他 Ordination 時使用的禮儀本身所證明。當祝聖司鐸時,主教首先給他覆手,所有其他在場的司鐸也同樣做。然後,他將領帶放在他的肩上,並在胸前以十字形狀整理,藉此宣告司鐸被賦予了從上而來的權力,使他能夠背負我們的主基督的十字架和天主法律甘飴的軛,並不僅以言語,而且以最聖潔和德性生活榜樣來灌輸這法律。

接下來,他用聖油傅抹他的手,然後將裝有酒的聖爵和裝有 host 的聖盤遞給他,同時說:「接受權力,為天主奉獻祭獻,並為生者和死者舉行彌撒。」藉這些話和禮儀,司鐸被立為天主與人之間的解釋者和中保——這確實必須被視為司祭職的主要職能。

最後,主教第二次將手放在(被祝聖者的)頭上,說:「請接受聖神;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到赦免;你們保留誰的罪,誰的罪就被保留。」從而將我們的主賜給祂門徒的那種赦免和保留罪惡的神聖權力傳達給他。那麼,這些就是司祭品級的特殊和主要職能。

司祭職的等級

司鐸

現在,雖然(司祭品級)只有一個,但它有不同的尊嚴和權力等級。第一等級是那些僅僅被稱為司鐸的人——我們迄今為止一直在論述他們的職能。

主教

第二等級是主教,他們被安置在各個教區,不僅治理教會的其他聖職人員,也治理信友們,並以最高的警惕和關懷促進他們的得救。為此,他們在聖經中常被稱為「羊群的牧人」。他們的職務和職責已被聖保祿在他對厄弗所人的講道中很好地描述了,正如我們在宗徒大事錄中讀到的;而宗徒之長聖伯多祿也為行使主教職務制定了神聖的規則。如果主教努力按照這規則調整他們的行為,無疑,他們將是好牧人,並將被如此尊重。主教也被稱為「教宗」(pontiffs)。這個名字源自外邦人——他們這樣稱呼他們的首席司祭。

總主教

第三等級是總主教,他們主持許多主教,並被稱為「都主教」(Metropolitans),因為他們是那些被視為各自省份的都會城市的主教。因此,他們比主教享有更高的尊嚴和更廣泛的權力,儘管他們的祝聖是相同的。

宗主教

第四等級是宗主教,即第一位和最高的教父。從前,除了羅馬教宗之外,普世教會只有四位宗主教,然而,他們並非具有同等尊嚴。君士坦丁堡雖然在所有其他之後才達到宗主教的榮譽,但由於是帝國的首都而獲得了更高的地位。接下來是亞歷山大宗主教——該教會由福音作者聖馬爾谷奉宗徒之長之命建立。第三是安提約基雅——伯多祿在那裡設立了他的第一個宗座。最後是耶路撒冷——該宗座最初由我們主的兄弟雅各伯治理。

教宗

在所有這些之上,公教會始終將羅馬 Supreme Pontiff 置於首位——亞歷山大的濟利祿在厄弗所大公會議中稱他為全世界的首席主教、父親和宗主教。他坐在伯多祿的宗座上——毫無疑問,宗徒之長在那裡一直坐到他的日子結束——因此,教會在他身上認識到最高等級的尊嚴,以及不是來自人或大公會議的法令,而是來自天主本身的管轄權的普遍性。因此,他是所有信友、所有主教、所有主教長——無論他們的權力和職位多麼高——的父親和嚮導;作為聖伯多祿的繼承人,作為我們的主基督真實而合法的代表,他治理普世教會。

因此,從以上所述,牧者應教導各個教會品級和等級的主要職責和職能,以及誰是這件聖事的施行人。

聖秩的施行人

毫無疑問,施行(聖秩)屬於主教,這可以從聖經的權威、最確定的傳統、所有教父的見證、大公會議的法令以及神聖教會的用法和實踐輕易證明。

誠然,某些修院院長有時被允許施行那些 minor 而非神聖的品級;但毫無疑問,授予所謂神聖或主要品級是主教——且唯獨主教——的本職。

祝聖副執事、執事和司鐸,一位主教就足夠了;但是,根據在教會中始終遵守的宗徒傳統,主教由三位主教祝聖。

聖秩的領受人

我們現在來說明誰適合領受這件聖事,特別是司祭品級,以及對他們的主要 disposition 要求是什麼。

從(我們將就司祭職所需的 disposition 所規定的內容),將很容易確定在授予其他品級時應遵守什麼,同時考慮到每個品級的職務和尊嚴。現在,在授予這件聖事時應使用的極度謹慎,是從以下事實收集的:雖然所有其他聖事將恩寵賦予領受人,為了他自己的使用和聖化,但另一方面,領受聖秩的人恰恰是為了通過他的職務促進教會——從而促進全人類——的福祉而成為天上恩寵的分享者。

因此,我們很容易理解為什麼 Ordination 只在特定的日子舉行,而且,根據公教會非常古老的慣例,在這些日子還規定莊嚴的齋戒,好使藉著聖潔和熱切的祈禱,信友們能從天主那裡獲得那些能很好地勝任、並為教會的利益行使如此偉大職務權力的聖職人員。

司祭職的資格

聖潔的生活

在被祝聖為司鐸的人身上,首要和最基本的必要品質是,他應以生活和道德的 integrity 為推薦:首先,因為如果一個人在明知有大罪的情況下,通過促成或允許他的 Ordination,就使自己犯下新的、巨大的罪行;其次,因為司鐸有義務向他人提供聖潔和純潔生活的榜樣。

在這方面,牧者應闡述宗望向弟鐸和弟茂德所規定的規則,他還應解釋,在舊約中,那些由上主命令禁止在祭壇服務的身體缺陷,在新約中大部分應理解為靈魂的 deformity。這就是為什麼在教會中建立了神聖的習慣:即將被接納領受聖秩的人,應首先非常注意在懺悔聖事中潔淨他的良心。

足夠的知識

其次,對司鐸的要求不僅是關於聖事的使用和施行的知識;他還應精通聖經的科學,以便能夠教導人民關於基督徒信仰的奧蹟和神聖法律的誡命,引導他們走向虔誠和德行,並使他們從罪惡中歸正。

司鐸的職責是雙重的。第一是正確地祝聖和施行聖事;第二是教導委託給他的人民關於得救所必須知道或做的一切。因此,瑪拉基亞先知的話:「司祭的嘴應保存知識,人也應從他的口中尋求法律,因為他是萬軍上主的使者。」

現在,為履行第一項職責,他擁有中等程度的知識就足夠了。至於第二項,需要的不是普通的,而是非常特殊的知識。然而,同時應記住,並非所有司鐸都同等程度地需要對深奧問題的深刻知識。只要每個人都知道履行其職務和職責所需的一切就足夠了。

教會法的合資格性

這件聖事不應授予兒童,也不應授予精神錯亂或瘋狂的人,因為他們缺乏理智的使用。然而,如果它確實發生在他們身上被施行,我們必須毫不猶豫地相信,聖事的神印被印在他們的靈魂上。至於各個品級所需的確切年齡,這將在特倫多大公會議的法令中輕易找到。

奴隸也被排除。那不能自己做主、在他人權下的人,不應獻身於神聖服務。

殺人者和有血債的人也被拒絕,因為他們被教會的法律排除,並被宣告為「不合規矩」。

同樣的情況必須適用於非婚生子女以及所有不是在合法婚姻中出生的人。那些獻身於神聖服務的人,在他們身上不應有任何能使他們暴露於他人應得嘲笑或輕視的事物,這是完全正確的。

最後,那些明顯肢體殘缺或畸形的人不應被接納。這種缺陷或畸形必然會刺眼,並妨礙聖事的適當施行。

聖秩的效果

解釋了這麼多之後,現在剩下的是牧者要指出這件聖事的效果。很明顯,聖秩聖事——正如已經解釋的——雖然主要關乎教會的福祉和美麗,但也將聖化的恩寵賦予被祝聖者的靈魂,使他適合併有資格適當履行其職責和施行聖事,正如藉洗禮的恩寵,每個人都有資格領受其他聖事一樣。

另一項恩寵顯然是藉這件聖事賦予的;即,與至聖聖體聖事相關的特殊權力。這種權力在司鐸身上是圓滿和完美的,因為唯獨他能祝聖我們主的體血;但在較低級的聖職人員身上,這種權力的大小與他們接近祭壇聖事的程度成正比。

這種權力也被稱為「屬靈的神印」,因為那些被祝聖的人,藉印在靈魂上的某種內在標記,與其他信友區分開來,他們因此被奉獻於神聖敬拜。這正是宗徒似乎想到的恩寵,當他對弟茂德說:「不要疏忽你內在的神恩,就是從前因預言,藉長老團的覆手賜予你的」;又說:「我提醒你把天主藉我的覆手所賦予你的恩賜,再熾燃起來。」

勸誡

關於聖秩聖事,以上就足夠了。我們旨在僅呈現與主題相關的主要要點,以便為牧者提供足夠的材料來教導信友們,並引導他們走向基督徒的虔誠。

## 婚姻聖事

本聖事教導的重要性

由於尋求信友們的聖潔和完美是牧者的職責,他熱切的願望必須與宗徒寫給格林多人時所表達的完全一致:「我願眾人如同我一樣」,即所有人都應擁抱節制的德行。在此生中,沒有比靈魂不受世俗憂慮的干擾、肉體不受約束的慾望得到平靜和抑制、心靈專注於實踐虔誠和默想天上事物,更大的幸福能降臨於信友了。

但是,正如同一位宗徒所說:「每人都有他各自來自天主的恩賜:一個這樣,一個那樣。」並且,婚姻被賦予偉大而神聖的祝福,以致真實而恰當地與公教會的其他聖事同列,而且它的慶祝因我們主親自臨在而受尊榮,因此,很明顯,這個主題應被解釋,特別是因為我們發現聖保祿和宗徒之長在許多地方不僅向我們詳細描述了婚姻狀態的尊嚴,還有其職責。充滿天主之神的(這些宗徒)深知,從對婚姻聖潔的認識以及信友們對其不可侵犯的遵守中,必有許多重大益處流向基督徒社會;同時他們也看到,由於對(其聖潔的)無知或漠視,許多嚴重的災難和損失必將降臨教會。

婚姻的性質和意義

因此,首先應解釋婚姻的性質和意義。惡習常常披上美德的外表,因此必須注意,不要讓信友們被婚姻的虛假外觀所欺騙,從而用邪惡和不潔的私慾玷污他們的靈魂。為解釋這個主題,讓我們從這個詞本身的意義開始。

本聖事的名稱

「婚姻」(Matrimony) 這個詞源於這樣的事實:女性在婚姻中應為自己設定的主要目標是成為母親;或者源於這樣的事實:懷孕、生育和撫養後代屬於母親。

它也被稱為「wedlock」(conjugium),源自「結合」(joining together),因為合法的妻子——可以說——藉共同的軛與丈夫結合。

它被稱為「nuptials」,因為——正如聖安博所說——新娘出於端莊遮蓋了她的臉——這種習俗似乎也暗示她應服從和順從丈夫。

婚姻的定義

根據神學家們的普遍意見,婚姻被定義為:「男人和女人的夫妻結合,在兩個合格的人之間締結,這使他們有義務終生生活在一起。」

為使這個定義的不同部分能更好地被理解,應教導,雖然一個完美的婚姻具備以下所有條件——即內在的同意、用言語表達的外在合意、從契約產生的義務和紐帶,以及藉以完成的婚姻債——但唯獨用「結合」一詞表達的義務和紐帶具有婚姻的效力和性質。

這種結合的特殊性質由「夫妻」(conjugal) 一詞所標誌。添加這個詞是因為其他契約——男人和女人為考慮收到的金錢或其他原因而約束自己互相幫助——在本質上與婚姻不同。

接下來是「在兩個合格的人之間」這些話;因為被法律排除的人不能締結婚約,如果他們締結了,他們的婚姻是無效的。例如,在四親等內的血親、十四歲之前的男孩和十二歲之前的女孩——法律規定的年齡——不能締結婚約。

「這使他們有終生生活在一起的義務」這些話,表達了束縛丈夫和妻子之紐帶的不可解性。

婚姻的本質和原因

由此可見,婚姻在於上述的紐帶。誠然,有些傑出的神學家說它在於同意,例如當他們定義它為:「男人和女人的同意。」但我們應理解他們的意思是,同意是婚姻的有效原因——這是佛羅倫薩大公會議教父們的教義;因為,沒有同意和契約,義務和紐帶就不可能存在。

婚姻中所需同意的種類

最必要的是,同意必須以表示現在時態的言語表達。

相互性

婚姻不僅是一種贈與,更是一種相互的協議;因此,單方的同意對婚姻是不夠的,雙方的同意是必不可少的。

外在性

為宣告這種同意,言語顯然是必要的。如果僅有內在同意而沒有任何外在表示就足以構成婚姻,那麼似乎必然得出這樣的後果:如果兩個生活在最遙遠、最不同國家的人同意結婚,甚至他們還沒有通過信差或信使相互通知對方他們的同意,他們就已締結了一個真實而不可解的婚姻——這後果既違反理性,也與神聖教會的法令和既定慣例相對立。

現在時

正確地說,同意必須以涉及現在時態的言語來表達;因為表示未來時態的言語是許諾,而不是實際在婚姻中結合。此外,很明顯,將要做的事沒有現在的存在,而沒有現在存在的事幾乎沒有或根本沒有堅定性或穩定性。因此,一個只許諾要娶某個女人的人,並不因許諾而獲得婚姻權利,因為他的許諾尚未實現。誠然,這樣的許諾是有約束力的,違反它們會使違約方陷入背信。但是,一旦締結了婚姻聯盟的人,無論他後來多麼後悔,都不可能改變、或使已成之事失效或 undo。

那麼,既然婚約不僅僅是一個許諾,而是一種權利的轉讓——男人實際將他身體的主權交給女人,女人將她身體的主權交給男人——因此,必須以指定現在時態的言語來締結,這些言語的力量從它們被說出的那一刻起就以未減的效力持續存在,並以不可打破的紐帶束縛丈夫和妻子。

然而,用點頭或其他明確的內在同意標誌代替言語,可能足以構成婚姻。即使是沉默——當是女性端莊的結果時——也可能足夠,只要父母為他們的女兒回答。

婚姻的本質由同意構成

因此,牧者應教導信友們,婚姻的性質和效力在於紐帶和義務;並且,沒有完成,雙方以已解釋的方式表達的同意,足以構成真正的婚姻。可以肯定,我們的原祖父母在他們墮落之前——當時,根據聖教父們的說法,沒有完成發生——確實是在婚姻中結合的。因此,教父們說,婚姻不在於其使用,而在於其同意。聖安博在他的《論童貞》書中重申了這一教義。

婚姻的雙重考量

當這些事解釋後,應教導,婚姻應從兩個角度來考慮:要麼作為自然的結合——因為它不是由人發明,而是由自然設立;要麼作為聖事——其效能超越自然秩序。

婚姻作為自然契約

正如恩寵成全自然,並且「那屬神的不是在先,而是那屬自然的,然後才是屬神的」,我們主題的順序要求我們首先論述作為自然契約——強加自然義務——的婚姻,然後再考慮屬於它作為聖事的事物。

由天主設立

因此,首先應教導信友們,婚姻是由天主設立的。我們在創世紀中讀到:「天主造了他們一男一女,祝福他們說:『你們要生育繁殖』」;又說:「人單獨不好,讓我們給他造一個與他相稱的助手。」稍後又說:「但亞當沒有找到一個與他相稱的助手。於是上主天主使亞當沉入睡夢中;當他睡著時,就取出了他的一根肋骨,再補上肉。然後,上主天主用從亞當身上取出的肋骨,形成了一個女人,領她到亞當面前;亞當說:『這才真是我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她應稱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為此,人應離開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兩人成為一體。』」這些話——根據我們主自己在聖瑪竇福音中的權威——證明了婚姻的神聖設立。

婚姻按神律不可解散

天主不僅設立了婚姻;正如特倫多大公會議所宣告的,祂還使之成為永久和不可解散的。我們的主說:「凡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

雖然不可解散性屬於作為自然契約的婚姻,但其不可解散性主要源於其作為聖事的性質,因為正是聖事的特性——在其所有自然關係中——將婚姻提升到最高的完美。無論如何,可解散性既與子女的適當教育相悖,也與婚姻的其他益處相對立。

婚姻並非對所有人有義務

上主所說的「你們要生育繁殖」這些話,並沒有對每個個體施加結婚的義務,而只是宣告了婚姻設立的目的。現在,既然人類已廣泛傳播,不僅沒有使婚姻成為義務的法律,相反,聖經高度讚揚和強烈推薦守貞,認為它優於婚姻,是一種更完美、更聖潔的狀態。因為我們的主和救主教導說:「誰能領受,就領受吧」;宗徒說:「論到童貞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仁慈,作為一個忠信的人,我提供意見。」

婚姻的動機和目的

我們現在必須解釋為什麼男人和女人應該結婚。首先,自然本身藉著植入兩性的本能,促使他們建立這種夥伴關係,而希望更容易地承受生活的不便和年老體弱時的相互幫助,進一步鼓勵了這一點。

結婚的第二個原因是對子女的渴望——然而,與其說是為了在我們身後留下繼承我們財產和財富的繼承人,不如說是為了在真信仰和事奉天主中養育子女。這是聖祖們結婚時的主要目標,從聖經中可以清楚看出。因此,天使在向多俾亞指示擊退邪魔猛烈攻擊的方法時說:「我要指示你誰是魔鬼能制勝的人:因為那些以這樣的方式接受婚姻,以致將天主從自己和他們心中排除,並像無知的騾馬一樣放縱自己的私慾的人,魔鬼對他們有權柄。」他接著說:「你應懷著敬畏上主之心娶這位童貞女,寧願為愛子女而非為私慾所驅使,好使你在亞巴郎的後裔中,因子女獲得祝福。」也是為此,天主從起初設立了婚姻;因此,那些為了避孕或墮胎而求助於藥物的已婚人士,犯下了最嚴重的罪行——無異於合謀謀殺。

第三個原因是作為我們原祖父母墮落的後果而添加的。由於原始 innocence 的喪失,私慾開始反叛正當理性;而人——意識到自己的軟弱,不願打肉體的仗——藉婚姻獲得了一種解藥,用以避免私慾的罪惡。宗徒說:「為避免淫亂,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當各有自己的丈夫」;稍後,在推薦已婚人士暫時戒除婚姻債以專心祈禱之後,他補充說:「然後再行房,免得撒殫因你們節制不住而誘惑你們。」

這些是那些希望虔誠和宗教地締結婚約——如聖徒的子女所應有的——的人應為自己設定的目標,其中至少一個。如果在這些之外,我們添加其他導致締結婚約以及在選擇妻子時偏愛某人勝過另一人的原因——例如留下繼承人的願望、財富、美貌、高貴的出身、性情相投——這些動機,因為與婚姻的聖潔不矛盾,不應受到譴責。我們沒有發現聖經譴責聖祖雅各伯因辣黑耳的美貌而選擇她勝過肋阿。

以上關於作為自然契約的婚姻應解釋的內容就足夠了。

婚姻作為聖事

現在有必要解釋,婚姻在其聖事方面遠遠優越,並指向一個無可比擬的更高目的。因為,正如作為自然結合的婚姻從起初被設立是為了繁衍人類;後來,聖事的尊嚴被賦予它,是為了使人們能為事奉和敬拜真天主及我們的救主基督而生養子女。

因此,當我們的主基督希望給出一個標記,表明祂與祂的教會之間親密的結合以及祂對我們巨大的愛時,祂特別選擇了男人和女人的神聖結合。這個標記是最合適的,這一點將從以下事實輕易看出:在所有的人際關係中,沒有比婚姻紐帶更緊密地結合的,並且丈夫和妻子被最深厚的感情和愛情的紐帶相互束縛。為此,聖經如此頻繁地以婚姻的圖像向我們代表基督與教會的神聖結合。

婚姻是聖事

婚姻是聖事,教會遵循宗徒的權威,始終認為是確定無疑的。他在致厄弗所人書中寫道:「丈夫應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體一樣。愛妻子的人,就是愛自己。因為從來沒有人恨過自己的肉身,反而養育它,照顧它,就像基督對待教會一樣,因為我們都是祂身體的肢體,是祂的肉、祂的骨。『為此,人應離開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兩人成為一體。』這是一個偉大的奧蹟,但我是指基督和教會說的。」現在,他的表述「這是一個偉大的奧蹟」無疑是指婚姻,必須被理解為:男人和女人的結合——其創造者是天主——是一件聖事,即標誌我們的主基督與祂的教會結合的那個至聖結合的神聖標記。

這是宗徒話語真實而恰當的意義,由解釋它們的古代聖教父們以及特倫多大公會議提供的說明所證明。因此,無可置疑,宗徒將丈夫比作基督,將妻子比作教會;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正是為此,丈夫應愛妻子,妻子應愛和尊重她的丈夫。因為基督愛了教會,並為她捨棄了自己;而正如同一位宗徒所教導的,教會應服從基督。

這件聖事也標示並賦予恩寵——這是構成每件聖事主要特徵的兩個屬性——大公會議如下宣告:「基督——可敬聖事的創造者和成全者——藉祂的受難為我們賺得了那成全(丈夫和妻子的)自然愛情、堅固他們不可解散的結合、並聖化他們的恩寵。」因此,應表明,藉這件聖事的恩寵,丈夫和妻子被結合在相互愛情的紐帶中,彼此珍惜 affection,避免非法的 attachment 和私慾,從而在一切事上保持他們的婚姻尊榮……「床榻無污」。

基督之前的婚姻不是聖事

婚姻聖事比(梅瑟)法律之前和之下的婚姻優越多少,可以從以下事實判斷:雖然外邦人自己也確信婚姻中有某種神聖的東西,並因此認為雜交違反自然律,同時他們也認為私通、姦淫和其他不潔行為是應受懲罰的罪行;然而,他們的婚姻從來沒有任何聖事的價值。

在猶太人中,婚姻的法律被更宗教地遵守,毫無疑問,他們的結合被賦予了更多的聖潔。因為他們從天主那裡接受了應許——「地上萬民都要因亞巴郎的後裔獲得祝福」——他們正當地認為生育子女是一項非常虔誠的責任,從而為特選子民的傳播做出貢獻,我們的主救主基督的人性將從這個子民中誕生。然而,他們的結合也未能達到真正聖事的性質。

基督之前,婚姻已從其原始合一與不可解散性墮落

還應補充,如果我們考慮墮落後的自然律和梅瑟法律,我們將輕易看到,婚姻已從其原始的尊榮和純潔墮落。因此,在自然律下,我們讀到許多古代的聖祖同時有幾個妻子;而在梅瑟法律下,如果有原因,允許人給妻子寫休書休掉她。這兩種(許可)都被福音法律所壓制,婚姻已恢復到其原始狀態。

基督恢復了婚姻的原始性質

婚姻的合一

雖然有些古代的聖祖不應因娶了幾個妻子而受指責,因為他們不是沒有神聖的 dispensation 就這樣做的,但我們的主基督已清楚表明,一夫多妻不符合婚姻的性質。祂的話是:「為此,人應離開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兩人成為一體」;祂補充說:「以致他們不再是兩個,而是一體。」在這些話中,祂清楚地表明,天主設立婚姻是為了兩個——且只有兩個——人的結合。祂在另一處非常明確地教導了同樣的真理,祂說:「誰若休自己的妻子而另娶,就是犯姦淫,對不起妻子;若妻子離棄丈夫而另嫁,也是犯姦淫。」因為如果一夫多妻是合法的,那麼一個人在已有妻子的同時又娶第二個妻子,就沒有理由被視為比休掉第一個妻子再娶第二個更犯姦淫。

因此,當一個跟隨其國家習俗娶了幾個妻子的不信者,偶然皈依真宗教時,教會命令他保留第一個,打發其餘的離開,並唯獨視她為他真正合法的妻子。

婚姻的不可解散性

我們的主基督的同一見證輕易地證明,婚姻的紐帶不能被任何形式的離婚所打破。因為如果一個女人因休書而從束縛她丈夫的法律中獲得自由,她可以再嫁而絲毫不犯姦淫。然而,我們的主清楚地說:「誰若休自己的妻子而另娶,就是犯姦淫。」因此,很明顯,婚姻的紐帶只能被死亡解除,正如宗徒所證實的,他說:「婦人當在丈夫活著的時候受法律束縛;如果丈夫死了,她便自由了,可以隨意再嫁,只要是在主內的人」;又說:「至於那些已經結婚的,我命令——其實不是我,而是主命令: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就應持身不嫁,或與丈夫和好。」那麼,對於因正當理由離開丈夫的妻子,宗徒提供了兩個選擇:「要麼保持不嫁,要麼與丈夫和好。」神聖教會也不允許丈夫和妻子在沒有重大理由的情況下分離。

不可解散性的好處

然而,為免婚姻的法律因其絕對的不可解散性顯得過於嚴厲,應指出這種不可解散性的好處。

第一個(有益的後果)是讓人們明白,在締結婚姻時,德行和性情相投應優先於財富或美貌——這對整個社會的利益而言,不能不證明是最極大的好處。

其次,如果婚姻可以被離婚解散,已婚人士幾乎永遠不會缺少分裂的理由——和平與純潔的古老敵人每天都會提供這些理由;而相反,既然信友們必須記住,即使他們在床上和桌上分居,他們仍然受到婚姻紐帶的束縛,沒有希望與另一人結婚,這一事實本身就使他們不那麼容易發生爭吵和 discord。即使有時丈夫和妻子分居,無法再忍受缺乏他們的夥伴關係,他們也容易被朋友們和解,恢復共同生活。

牧者在此不應忽略聖奧斯定的有益告誡,為說服信友們,他們不應認為接回他們因姦淫而休掉——只要她悔改——的妻子是艱難的,他說:「當教會接納她時,基督徒丈夫為什麼不應接回他的妻子?當基督已經寬恕了姦淫但悔改的丈夫時,妻子為什麼不應寬恕他?」誠然,聖經稱「那與姦婦同居的,是愚昧人」;但意思是指那拒絕為她的罪行悔改、並退出她所陷入的可恥道路的人。

從這一切可以清楚地看出,基督徒的婚姻在尊嚴和完美上遠遠優於外邦人和猶太人的婚姻。

婚姻的三種祝福

還應向信友們表明,婚姻有三種祝福:子女、忠誠和聖事。這些祝福在某種程度上補償了宗徒所指出的不便——「這等人肉身上必遭受痛苦」——並導致這樣的結果:在婚姻之外是罪惡的性行為,在婚姻內變得正當和尊榮。

子女

那麼,第一個祝福是家庭,即從真正合法的妻子所生的孩子。宗徒如此高度重視這個祝福,以至於他說:「女人藉著生育子女而得救。」這些話不僅應理解為生育子女,還應理解為養育他們,並訓練他們實踐虔誠;因為宗徒立即補充說:「只要她們持守信德、愛德和聖德,並以端莊持守。」聖經說:「你有子女嗎?應教導他們,從幼年就使他們低頭服從。」同一位宗徒也教導了這點;而多俾亞、約伯以及聖經中其他聖祖為我們提供了這種教養的美好榜樣。然而,父母和子女雙方的職責,將在我們論述第四誡時詳細闡述。

忠誠

婚姻的第二個好處是「忠誠」(faith),確實不是我們在洗禮中領受的那種德行;而是那種以如此方式束縛妻子對丈夫、丈夫對妻子的忠誠,以致他們相互將對自己身體的權力交給對方,同時許諾永不違反婚姻的神聖紐帶。這可以輕易從亞當接納厄娃為妻子時所說的話——後來由我們的主基督在福音中確認——推斷出來:「為此,人應離開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兩人成為一體。」也可以從宗徒的話推斷出來:「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而是丈夫有;同樣,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而是妻子有。」因此,上主在舊約中正當地對違反這種夫妻忠誠的姦夫淫婦規定了最嚴厲的懲罰。

婚姻忠誠還要求他們以一種特殊的、聖潔的和純潔的愛彼此相愛;不像姦夫淫婦彼此相愛,而是像基督愛祂的教會。這是宗徒規定的規則,當他說:「丈夫應當愛妻子,如同基督愛了教會一樣。」確實,(基督)對祂教會的愛是巨大的;這愛不是出於祂自己的利益,而只是出於祂淨配的利益。

聖事

第三個好處被稱為「聖事」(Sacrament),即婚姻的不可解散的紐帶。正如宗徒所說:「主命令,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就應持身不嫁,或與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確實,如果婚姻作為聖事代表基督與祂教會的結合,那麼也必然得出,正如基督從不與祂的教會分離,同樣,妻子也永遠不能與丈夫分離——就婚姻紐帶而言。

已婚者的職責

為更容易地保持(婚姻的)神聖狀態免於紛爭,必須解釋聖保祿和宗徒之長所反复灌輸的丈夫和妻子的職責。

丈夫的職責

丈夫的職責是慷慨和尊敬地對待他的妻子。不應忘記,厄娃被亞當稱為他的「伴侶」。他說:「祢賜給我作我伴侶的女人。」因此,根據一些聖教父的意見,她不是從腳,而是從男人的 side 形成的;另一方面,她也不是從他的頭形成的,為使她明白,不是她來 command,而是服從她的丈夫。

丈夫也應不斷從事某種誠實的工作,以便為養家提供必需品,並避免懶惰——幾乎所有惡習的根源。

他也有責任維持全家的秩序,糾正他們的道德,並確保他們忠實履行職責。

妻子的職責

另一方面,妻子的職責被宗徒之長總結如下:「妻子應當服從自己的丈夫,好使那些不信從天主話的,為了妻子潔身恭敬的品行,可以不講話而被感化。你們的裝飾不應是外面的捲髮、戴金飾、穿華服,而應是那隱藏於內心、基於不朽的溫柔與寧靜心神的人格,這在天主前才是寶貴的。從前那些仰望天主的聖婦,正是這樣裝飾自己,服從自己的丈夫,就如撒辣聽從亞巴郎,稱他為主。」

訓練子女實踐德行以及特別關注家務,也應是她們特別關注的目標。妻子應喜愛待在家裡,除非被必要強迫外出;未經丈夫同意,她絕不應擅自離家。

再者——夫妻結合主要在於此——讓妻子永遠不要忘記,在天主之後,她們應愛自己的丈夫,尊重他們勝過一切,在一切不違反基督徒虔誠的事上,給予他們自願和隨時的服從。

教會關於婚姻的法律

應遵守的禮儀

解釋了這些事之後,牧者接下來應教導在締結婚約時應遵守什麼禮儀。然而,我們無需在此詳述這些問題。特倫多大公會議已充分而準確地規定了主要應遵守的事項;牧者們不會不知道這項法令。那麼,告誡他們努力——從大公會議的教義中——熟悉關於這個主題的內容,並仔細向信友們解釋,就足夠了。

但最重要的是,為免年輕人——其生命階段以極度輕率為特徵——被僅僅名義上的婚姻所欺騙,並愚蠢地衝入有罪的愛情關係,牧者不能過於頻繁地提醒他們:除非婚約是在本堂司鐸、或由他委託的其他司鐸、或主教面前,並有若干證人在場締結,否則就沒有真正有效的婚姻。

婚姻的障礙

婚姻的障礙也應解釋,這個主題已被許多關於德行和惡習的嚴肅而博學的作家如此詳細和準確地論述,以致利用他們的勞動成果成為一件容易的事,特別是因為牧者有機會不斷擁有這類著作在手。因此,牧者應仔細閱讀這些書中包含的教導,以及大公會議關於由屬靈親屬關係、公義和私通所產生的障礙的法令,並仔細解釋。

婚姻的領受人

領受聖事應有的準備

從以上可以學到信友們締結婚約時應有的 disposition。他們應考慮到他們即將開始的工作不是人的工作,而是神的工作。舊約中教父們——雖然當時婚姻尚未被提升到聖事的尊嚴,但他們仍將婚姻視為最神聖、最宗教的禮儀——的榜樣,顯示了(基督徒應以何種)非凡的靈魂純潔和虔誠(來接近婚姻)。

父母的同意

除其他事項外,應熱切勸勉子女們,他們應作為對父母——或對他們在其監護和權下的人——的尊重,未經他們同意——更不用說違背他們明確的意願——不得締結婚約。應注意,在舊約中,子女總是由他們的父親出嫁;父母意願對子女的選擇始終具有非常重大的影響,這從宗徒的這些話中清楚可見:「讓自己的童女出嫁的,做得好;不讓她出嫁的,做得更好。」

婚姻的使用

最後,婚姻的使用是牧者應如此論述的主題,以避免任何可能不適合信友們聽、可能冒犯某些人的虔誠或引起他人嘲笑的話語。「上主的言語是純潔的言語」;基督徒人民的教師應使用同樣的語言——一種以非凡的莊重和靈魂純潔為特徵的語言。那麼,應特別強調兩點教導。

第一是,婚姻不應用於私慾或感官享樂,而應將其使用限制在——我們已經表明的——上主所定的限度內。應記住,宗徒告誡:「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的」;聖熱羅尼莫說:「智者對妻子所懷的愛是判斷的結果,不是激情的衝動;他控制慾望的衝動,不沉溺於放縱。沒有比丈夫像愛姦婦一樣愛妻子更可恥的了。」

但是,既然每一項祝福都要通過神聖的祈禱從天主那裡獲得,也應教導信友們有時戒除婚姻債,以便專心祈禱。讓信友們明白,根據我們前輩恰當而神聖的規定,這種(宗教性的節制)特別應在領聖體前至少三天,以及在四旬期莊嚴齋戒期間更頻繁地遵守。

這樣,他們會發現婚姻的祝福每天因豐盛的神聖恩寵而增加;並且,生活在追求虔誠中,他們不僅將在和平與寧靜中度過此生,而且還將安息於真正而堅定的希望中——這希望不會使人蒙羞——藉天主的仁慈,達到那永恆生命的 possession。

## 第三部分:十誡

誡命教導的重要性

聖奧斯定在其著作中指出,十誡是所有法律的綱要與縮影:「雖然上主說了許多事,但祂只給了梅瑟兩塊石版,稱為『約版』,放置在約櫃中。」因為如果仔細審查並好好理解,就會發現天主所命令的一切其他事物,都依賴於刻在那兩塊版上的十條誡命,正如這十條誡命本身又可歸結為兩條:愛天主和愛近人——「全部法律和先知」都依賴於這兩條。

既然十誡是全部法律的綱要,牧者應日夜思考它,好使他不僅能以其誡命規範自己的生活,也能將天主的法律教導給他照管的人民。「司祭的嘴應保存知識,人也應從他的口中尋求法律,因為他是萬軍上主的使者。」這項告誡以特殊方式適用於新約的司祭;他們更接近天主,應「藉著主的神,從光榮變為光榮」。既然我們的主基督稱他們為「光」,他們特殊的職責就是做「黑暗中人的光,愚昧人的導師,小兒的教師」;並且,「若有人一時被過犯所勝,你們屬神的人就應以柔和的精神糾正他」。

在懺悔法庭中,司鐸佔有法官的位置,並根據過犯的性質和嚴重性宣判。因此,除非他不希望自己的無知傷害自己和他人,否則他必須帶著最大的警覺和最熟練的法律解釋知識來履行這項職責,以便能夠根據這神聖的規則,對每一項行為和疏忽作出判斷;並且——正如宗徒所說——教導健全的教理,遠離錯誤,並治癒靈魂的疾病——即罪惡——好使人們能為天主所悅納,追求善工。

遵守誡命的動機

在這些教導中,牧者應為自己和他人提出遵守誡命的動機。

天主是誡命的頒布者

在誘導人遵守這法律的所有動機中,最強有力的就是天主是它的作者。誠然,據說這法律是由天使傳達的,但沒有人能懷疑它的作者是天主。這不僅從立法者自己的話——我們很快將解釋——中非常清楚,也從牧者們容易想到的無數其他聖經章節中清楚。

誰不知道,一條法律被天主銘刻在人心上,教導他分辨善惡、德行與惡習、正義與不義?這不成文的法律的效力和意義,與成文的法律並不衝突。那麼,誰敢否認天主是成文法律的作者,正如祂是不成文法律的作者一樣?

但是,為免人們知道梅瑟法律已被廢止,而想像十誡的誡命不再有約束力,應教導說,當天主將法律賜給梅瑟時,與其說祂建立了一個新的法典,不如說祂使那神聖的光——當時因人的敗壞道德和長期的 perversity 而幾乎被遮蔽——更加明亮。最肯定的是,我們有義務服從誡命,不是因為它們由梅瑟傳達,而是因為它們被銘刻在所有人的心中,並由我們的主基督解釋和證實。

天主是法律的作者這一反思非常有益,並在說服(人遵守)方面有很大的影響;因為我們不能懷疑祂的智慧和公義,也不能逃脫祂無限的權能和力量。因此,當祂藉先知命令遵守法律時,祂宣告祂是「上主天主」;十誡本身以「我是上主你的天主」開頭;在其他地方(我們讀到):「我若是主人,我的敬畏在哪裡?」

天主已屈尊向我們明確祂神聖的旨意——我們的永恆救恩依賴於此——這一反思除了激勵信友們遵守祂的誡命外,還必須喚起他們的感恩之情。因此,聖經在不止一處回顧這偉大的祝福,告誡人們認識自己的尊嚴和上主的恩惠。在申命記中這樣說:「這在萬民眼中是你們的智慧和見識;他們聽到這一切法令,必會說:『這實在是一個有智慧、有見識的大民族!』」在聖詠中(我們讀到):「祂從未這樣恩待過任何其他民族,也沒有將祂的審判顯示給他們。」

誡命以極大的莊嚴宣告

如果牧者解釋聖經中所記載的伴隨法律頒布的情況,信友們將輕易理解,他們應以何等的虔誠和謙卑來接受和尊敬從天主那裡領受的法律。

所有人都被天主命令,在法律頒布前三天要洗淨自己的衣服,戒除夫妻生活,好使他們更聖潔、更好地準備接受法律,並在第三天預備好。當他們到達上主將藉梅瑟頒布法律的山腳下時,唯獨梅瑟被命令上山。天主以極大的威嚴降臨那裡,用雷電、火焰和濃雲充滿那地方,並開始對梅瑟說話,將誡命傳給了他。

在此,神聖的智慧唯一的目的就是告誡我們,上主的法律應以純潔和謙卑的心靈接受,並且對祂命令的忽視,將有神聖公義最嚴厲的懲罰臨近。

遵守誡命並不困難

牧者也應教導,天主的誡命並不困難,僅聖奧斯定的這些話就足以說明:「我問,怎麼能說人不可能愛——我說是愛——一位仁愛的創造者、最慈愛的父親,並且在弟兄們身上愛他自己的骨肉呢?然而,『那愛人的,就滿全了法律』。」因此,宗徒聖若望明確地說,天主的誡命不是沉重的;因為——正如聖伯爾納多所說——沒有什麼比這更能正當地要求於人,沒有什麼能賦予他更高的尊嚴,也沒有什麼比這更有益處。因此,聖奧斯定充滿對天主無限美善的驚歎,這樣對天主說:「人是什麼,竟要祢被他所愛?如果他拒絕愛祢,祢就以嚴厲的刑罰威脅他。我不愛祢,這懲罰還不夠嗎?」

但是,如果有人以人性軟弱為藉口,為自己不愛天主辯護,應解釋說:那要求我們愛祂的,藉聖神將祂愛的熱忱傾注在我們心中;而我們的天父將這善神賜給那些求祂的人。因此,聖奧斯定有理由祈禱:「求祢賜下祢所命令的,並隨祢所願命令。」那麼,既然天主隨時準備幫助我們——特別是在主基督死後,藉此世界的元首被趕出去——沒有人有理由因任務的艱鉅而氣餒。對那愛的人來說,沒有什麼是困難的。

遵守誡命是必要的

此外,如果解釋這種服從是必要的,也將大大有助於說服(人遵守法律),特別是因為在我們這個時代,不乏有人——對自己造成嚴重傷害——竟有膽量不敬地斷言,遵守法律——無論容易與否——對得救絕非必要。

牧者應從聖經——特別是從他們試圖用其權威為自己的邪惡辯護的同一位宗徒——駁斥這種邪惡而不敬的錯誤。那麼,宗徒的話是什麼呢?「割禮算不了什麼,不割禮也算不了什麼,唯有遵守天主的誡命才算要緊。」再者,反復灌輸同一教義時,他說:「在基督內,唯有新造的人才算要緊。」他顯然用「在基督內的新造的人」意指那遵守天主誡命的人;因為遵守天主誡命的人愛天主,正如我們的主在聖若望福音中所見證的:「誰若愛我,必遵守我的話。」

誠然,一個人在通過外在行為履行每一條誡命之前,就可以成義,並從惡人變為義人;但是,任何到達使用理智年齡的人,除非他決心遵守天主所有的誡命,否則不能成義。

遵守誡命伴隨著許多祝福

最後,為使任何可能誘導信友們遵守法律的話都無遺漏,牧者應指出其果實是多麼豐盈和甘甜。他將通過參考第十八篇聖詠——它頌揚神聖法律的讚美——輕易做到這點。法律最高的讚美是,它比天體更能有力地宣告天主的光榮和威嚴——天體的美麗和秩序激發所有人——即使是最不文明的民族——的欽佩,並迫使他們承認宇宙的創造者和建築師的光榮、智慧和權能。

上主的法律也將靈魂轉向天主;因為藉著法律的媒介認識了天主的道路和祂神聖的旨意,我們將腳步轉向上主的道路。

它還「賦予小孩子智慧」;因為唯獨敬畏天主的人才是真正有智慧的人。因此,遵守天主法律的人充滿純粹的喜樂、對神聖奧蹟的認識,並在今世和來世享有豐盛的喜樂和賞報。

然而,在我們遵守法律時,我們的行為不應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應是為了天主的緣故——祂藉法律將祂的旨意啟示給人。如果其他受造物都服從天主的旨意,人跟隨它豈不是更合理嗎?

天主的美善邀請我們遵守祂的誡命

也不應忽略,天主在以下這點上特別彰顯了祂的仁慈和祂美善的豐富:雖然祂本可以強迫我們為祂的光榮服務而沒有賞報,但祂仍然屈尊將祂自己的光榮與我們的利益結合起來,從而使那有利於祂尊榮的,也有利於我們的利益。

這是一個偉大而顯著的考量;因此,牧者應在先知的結語中教導說:「遵守(誡命)必有巨大的賞報。」不僅許諾了那些似乎與地上幸福有關的祝福——例如,在城裡蒙福,在田間蒙福——還許諾了天上巨大的賞報——「好的升斗,按實的升斗,滿滿的,搖得緊緊的,流到外邊的」,我們藉神聖和虔誠的行動,藉神聖仁慈的幫助,賺得這賞報。

法律的頒布

「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為奴之家。你在我面前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製造任何偶像……」這法律,雖然上主從山上頒布給猶太人,但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由自然寫在並印在人心上,因此被天主規定為對所有人、所有時代都有約束力。

法律所賜予的人民

然而,仔細解釋法律由其中保和解釋者梅瑟向希伯來人宣告的話,以及充滿奧蹟的以色列人歷史,將是非常有用的。

猶太歷史的摘要

(牧者)應首先說明,天主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了一個民族,它源於亞巴郎;天主的旨意是讓亞巴郎在客納罕地——祂曾許諾給他作為產業——作客旅;並且,雖然他及其後裔在定居應許之地前流浪了四百多年,但天主在他們的流浪中從未撤回祂保護的照顧。「他們從這一民族走到另一民族,由這一國家遷到另一國家;祂不許任何人壓迫他們,甚至為了他們的緣故責備君王。」

在他們下到埃及之前,祂派遣了一個人到他們前面,藉此人的 prudence,他們和埃及人都從饑荒中被解救出來。在埃及,祂對他們如此仁慈,以至於儘管受到想要毀滅他們的法郎權力的反對,他們仍 extraordinary 地增長;當他們被嚴重騷擾並被殘酷地當作奴隸對待時,天主興起梅瑟作為領袖,以大能的手領他們出來。在法律的開場白中,上主特別提到了這次解救:「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為奴之家。」

從猶太歷史中汲取的教訓

從這一切中,牧者應特別指出,天主從萬民中只揀選了一個民族,稱之為祂的子民,並願意藉此被認識和敬拜;這不是因為他們在正義或人數上優於其他民族——天主自己也提醒希伯來人這一點——而是因為祂希望,通過一個微不足道、貧窮的民族的繁衍和壯大,向人類展示祂的權能與美善。

既然他們是如此境況,祂便與他們緊密結合,愛他們,並且——作為天地的主宰——祂不以被稱為他們的天主為恥。祂希望其他民族因此被激發羨慕,並使人類看到以色列人的幸福,從而接受對真天主的敬拜。同樣,聖保祿說,通過討論外邦人的幸福和他們對真天主的認識,他激發了自己同胞的羨慕。

接下來應教導信友們,天主允許希伯來聖祖們流浪如此之久,並允許他們的後代被令人痛苦的奴役所壓迫和騷擾,是為了教導我們:除了那些與世界為敵、在世上作客旅的人,沒有人是天主的朋友;完全脫離世界使我們更容易接近天主的友誼。此外,祂希望,在被帶到祂的服務中時,我們能理解事奉天主的人比事奉世界的人幸福得多。聖經本身告誡我們:「他們將事奉他,為使他們知道我的事奉與地上國度的事奉有何區別。」

(牧者)還應解釋,天主將祂應許的實現推遲了四百多年,是為了讓祂的子民被信德和望德所支持;因為——正如我們在解釋第一誡時將說明的——天主希望祂的子女時時依靠祂,並將他們所有的信賴寄託在祂的美善上。

法律頒布的時間和地點

最後,應注意以色列子民從天主那裡領受這法律的時間和地點。他們是在從埃及被解救出來、進入曠野之後領受的;為使他們被對最近恩惠的記憶所印刻,並被他們旅途中的荒涼之地所威懾,他們可能更好地準備接受法律。因為人會緊密依附於他所經歷過其恩惠的人,並且當他失去對同胞幫助的所有希望時,他便在天主的保護中尋求庇護。

從這一切中,我們學到,信友們越是脫離世界的誘惑和感官的享樂,就越準備接受天上的教義。正如先知所寫的:「他要將知識傳授給誰?要使誰明瞭訊息?是那剛斷奶、剛離開母懷的人。」

## 第一誡:「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為奴之家。你在我面前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製造任何偶像,也不可為天上、地上、及地下水中之物的形像。你不可向他們屈膝叩拜,也不可事奉他們。因為我是上主你的天主,忌邪的天主,凡惱恨我的,我要追討他們的罪,從父親到兒子,直到三四代;對於愛我、遵守我誡命的人,我要向他們施行仁慈,直到千代。」

「我是上主你的天主」

牧者應盡其所能,引導信友們不斷地將這些話——「我是上主你的天主」——牢記在心。從中他們將學到,他們的立法者不是別人,正是他們的創造者——他們由祂所造並被保存——並且他們能真實地重複:「祂是上主我們的天主,我們是祂牧場的人民,是祂手中的羊。」頻繁而熱切地反復灌輸這些話,也將有助於引導信友們更樂意遵守法律,避免犯罪。

「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為奴之家」

接下來的這些話——「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為奴之家」——似乎只關乎從埃及奴役中被解放出來的猶太人。但如果我們考慮到整個人類救恩的意義,這些話更適用於基督徒——他們被天主解放,不是從埃及的奴役中,而是從罪惡的奴役和黑暗的權勢中,並被遷移到祂愛子的國度裡。默想這恩惠的偉大,耶肋米亞預言說:「看,日子將到——上主的斷語——人不再說:『那領以色列子民出離埃及地的上主永在』,反而說:『那領以色列子民出離北方之地,並從我驅逐他們所到的各地,領他們回來的上主永在』……看,我派遣許多漁夫——上主的斷語——他們要捕捉他們……」事實上,我們最寬厚的父親,藉著祂愛子,聚集了祂四散的子女,為使我們脫離罪惡,成為正義的僕人,能在聖潔和正義中一生一世事奉祂。

因此,面對每一個誘惑,信友們應像持盾一樣,用宗徒的這些話武裝自己:「我們死於罪惡的人,豈能仍在罪惡中生活呢?」我們不再是自己的人,我們是那為我們死而復活的主的人。祂是上主我們的天主,祂用祂血的代價將我們買來歸於祂自己。那麼,我們還能繼續冒犯上主我們的天主,將祂再次釘在十字架上嗎?既已真正獲得自由,並以基督所賜予我們的自由得以自由,讓我們如同從前將肢體獻給不潔以至於不法,現在也將肢體獻給正義以至於成聖。

「你在我面前不可有別的神」

牧者應教導,十誡的第一部分包含我們對天主的職責;第二部分包含我們對近人的職責。這樣(安排)的原因是,我們為近人所提供的服務是為了天主的緣故;因為只有當我們為了天主的緣故而愛近人時,我們才按天主的命令愛近人。有關天主的誡命,是那些刻在法律的第一塊版上的。

以上話語包含命令與禁令

(牧者)接下來應表明,剛才引用的話包含雙重誡命:一項是命令性的,另一項是禁止性的。當說「你在我面前不可有別的神」時,這等於說:「你應敬拜我,真天主;你不可敬拜別的神。」

命令的內容

(命令部分)包含了信、望、愛三德的誡命。因為,承認天主是不可動搖的、不改變的、始終如一的,我們正當地宣認祂是信實的、全然公義的。因此,在同意祂的諭示時,我們必然將所有的信德和服從獻給祂。再者,誰能默想祂的全能、祂的仁慈、祂自願的恩惠,卻不將他所有的希望寄託在祂身上呢?最後,誰能看見祂傾注在我們身上的美善與慈愛的豐富,卻不愛祂呢?因此,天主在聖經中頒布命令時,使用了開場白和結語:「我,上主。」

禁止的內容

這條誡命的(否定部分)包含在「你在我面前不可有別的神」這些話中。立法者加上這句,不是因為它在誡命的肯定部分中沒有被充分表達——意思是「你應敬拜我,唯一的天主」,因為如果祂是天主,祂就是唯一的天主——而是因為許多人的盲目,他們從前自稱敬拜真天主,卻又崇拜許多神。即使在希伯來人中也有許多這樣的人,厄里亞指責他們「搖擺於兩個意見之間」;撒瑪黎雅人也是如此,他們既敬拜以色列的天主,又敬拜各民族的神。

這條誡命的重要性

在此之後,應補充說,這是第一條和首要的誡命,不僅在順序上,而且在性質、尊嚴和卓越上也是如此。比起任何主人或國王,天主更有權利得到我們無限更大的愛和服從。祂創造了我們,治理我們,甚至在母胎中就養育了我們,將我們帶到世上,並且仍然供應我們生活及維生的一切所需。

違反這條誡命的罪

所有沒有信、望、愛三德的人都違反了這條誡命。這樣的罪人非常多,因為他們包括所有陷入異端的人、拒絕聖教會母親所提出讓我們相信的內容的人、相信夢境、算命和這類幻覺的人;那些對得救絕望、不信賴天主美善的人;以及那些唯獨依靠財富、或身體的健康和力量的人。但這些事項在關於罪惡與惡習的論文中已有更詳盡的展開。

這條誡命不禁止尊敬和呼求天使及聖人

在解釋這條誡命時,應準確地教導,對聖天使和那些現今享受天上光榮的蒙福者的尊敬與呼求,以及公教會甚至對聖人的遺體和骨灰所表示的尊敬,都不是這條誡命所禁止的。如果一位國王下令不許任何人自立為王,或接受應歸於王室的尊榮,誰會愚蠢到推斷這位君主不願意對他的地方官員給予適當的榮譽和尊重呢?現在,雖然基督徒跟隨舊約中聖人的榜樣,被說成是「朝拜」天使,但他們並未將唯獨歸於天主的尊榮給予天使。

如果我們有時讀到天使拒絕接受人的敬拜,我們應知道,他們這樣做是因為他們拒絕接受的敬拜是唯獨歸於天主的尊榮。

尊敬和呼求天使是合法的

聖神雖然說「唯獨歸於天主的光榮和榮耀」,但也命令我們尊敬父母和長輩;而那些只敬拜唯一天主的聖人,在聖經中也被說成是「朝拜」——即懇求和尊敬——國王。那麼,如果天主藉其治理世界的國王受到如此高的尊敬,難道尊敬那些天主樂意立為祂臣僕的天使神靈——祂不僅在治理教會中,也在治理宇宙中使用他們的服務,我們雖然看不見他們,但每天都藉他們的幫助從靈魂和身體的巨大危險中被解救出來——是非法的嗎?由於他們的尊嚴遠遠超過國王,難道他們不值得更大的尊敬嗎?

再加上他們對我們的愛——我們從聖經中輕易看出,這愛促使他們為他們被安置的地區,也為我們——他們的受託者——傾注祈禱,並將他們的祈禱和眼淚呈在天主寶座前。因此,我們的主在福音中告誡我們,不要輕視小孩子,因為「他們的天使在天上,常看見我在天之父的面」。

因此,我們應呼求他們的代禱,因為他們常看見天主的面,並被天主立為我們得救的甘願代言人。聖經為這種呼求作證。與天使搏鬥的雅各伯懇求他祝福;不,他甚至強迫他,宣告「除非你祝福我,我不讓你走」。他不但為他所看見的天使祈求祝福,也為他所看不見的天使祈求。他說:「那救我脫離一切禍患的天使,祝福這兩個孩子。」

尊敬和呼求聖人是合法的

從這一切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尊敬那些在主內安眠的聖人、呼求他們、以及尊敬他們神聖的遺物和骨灰,非但不減少,反而大大增加天主的光榮,因為人的希望因此被激勵和堅固,他自己也被鼓勵去效法聖人。

這項實踐也得到了尼西亞第二次大公會議、岡格拉大公會議、特倫多大公會議的權威以及教父們的見證的支持。為使牧者能更好地準備反駁那些否認這項教義的人的反對意見,他應特別查閱聖熱羅尼莫反維吉利安提烏斯的著作以及聖達瑪森。在這些教父的教導之外,還應加上一個最重要的考量:這項實踐是從宗徒那裡領受的,並且在天主的教會中始終被保留和保存。

但是,誰能比聖經中對聖人給予的令人讚歎的讚美所提供的證明更強而有力、更具說服力呢?因為不乏天主親自對某些聖人所宣告的讚詞。那麼,如果聖經頌揚他們的讚美,為什麼人不應該向他們表示特殊的尊榮呢?

聖人應受尊敬和呼求的一個更強有力的理由是,他們不斷為我們的得救祈禱,並藉他們的功績和影響力為我們從天主那裡獲得許多祝福。如果天上為一個罪人的悔改而歡喜,那麼天上的公民難道不會幫助那些悔改的人嗎?當他們被呼求時,難道他們不會為我們獲得罪過的赦免和天主的恩寵嗎?

反對意見的回答

如果有人說——像有些人說的——聖人的代禱是不必要的,因為天主無需中保的代禱就俯聽我們的祈禱,這種不敬的斷言很容易被聖奧斯定的觀察所駁斥:「有許多事,天主不會不經中保和代禱者就賜予。」這為阿彼默肋客和約伯的朋友們眾所周知的例子所證實——他們只通過亞巴郎和約伯的祈禱才獲得寬恕。

如果有人主張求助於聖人的代禱和轉求,表明缺乏信德或信德軟弱,(反對者)對那位百夫長將如何回答?他的信德受到上主天主自己的高度讚揚,儘管他曾派遣猶太人的長老去見救贖主,為他有病的僕人代禱。

誠然,只有一位中保——主基督,唯獨祂藉自己的血使我們與天父和好,並且,在獲得了永恆的救贖、一次進入至聖所之後,祂不停地為我們轉求。但這絕不意味著求助於聖人的轉求是非法的。如果因為我們有一位中保耶穌基督,就非法請求聖人的轉求,那麼宗徒就不會如此熱切地將自己推薦給他在地上的弟兄們的祈禱了。因為活人的祈禱對基督中保職位的光榮和尊嚴的減損,不會少於天上聖人的代禱。

聖人的尊敬和呼求為奇蹟所證實

但是,誰不會被在聖人墓前所行的奇蹟所說服,相信應對聖人表示的尊敬以及他們給我們的幫助呢?患病的眼睛、手和其他肢體恢復健康;死人復活;魔鬼被從人身上驅逐!這些是聖安博和聖奧斯定——最無可指責的見證人——在他們的著作中宣告的事實,不是他們聽說的(像許多人那樣),也不是他們讀到的(像許多非常可靠的人那樣),而是他們親眼所見的。

但是,何必多費證明呢?如果聖人們還在世時,他們的衣服、手巾、甚至他們的影子就能驅除疾病、恢復健康,誰還膽敢否認天主仍能藉聖人的神聖骨灰、骨頭和其他遺物行同樣的奇蹟呢?對此,我們有一個證明:那偶然被放入厄里叟墓中的死人的身體,一觸碰到(先知的)遺骨,立刻就復活了。

「不可為自己製造任何偶像,也不可為天上、地上、及地下水中之物的形像:你不可向他們屈膝叩拜,也不可事奉他們」

有些人認為接下來這些話構成了另一條誡命,從而將第九和第十誡歸為一條。相反,聖奧斯定考慮到最後兩條是不同的誡命,將剛引用的話作為第一誡的一部分。他的劃分在教會中廣受歡迎,因此我們樂於採納。此外,這種安排的非常好理由立即顯現出來:將每一條誡命所附帶的賞罰都歸結到第一誡是合適的。

以上話語並非禁止所有圖像

不要讓任何人認為這條誡命完全禁止繪畫、雕刻或雕塑的藝術。聖經告訴我們,天主親自命令製造革魯賓的圖像,以及銅蛇。因此,我們必須得出的解釋是:圖像只有在被用作神像接受崇拜,從而損害對天主的真正敬拜時,才被禁止。

它們禁止偶像和對天主的描繪

就這條誡命而言,很明顯,有兩種主要的方式會嚴重冒犯天主的威嚴。第一種方式是崇拜偶像和圖像如同天主,或相信它們擁有任何值得我們崇拜的神性或德能,向他們祈禱或信賴他們,如同外邦人所做的——他們將希望寄託在偶像上,他們的偶像崇拜常被聖經所譴責。另一種方式是試圖描繪天主性,好像祂是 mortal 眼睛可見的,或能用顏色或形狀再現。大馬士革的聖若望說:「誰能描繪那看不見、無形體、不受限制、無法以任何形狀再現的天主呢?」這個主題在尼西亞第二次大公會議中有更詳盡的論述。因此,宗徒們(論到外邦人)說得對:「他們將永不朽壞的天主的光榮,變成了可朽壞的人、飛禽、走獸和爬蟲的形狀。」因為他們將所有這些事物當作天主來崇拜,因為他們為它們製造了圖像來代表祂。因此,以色列人在金牛犢像前呼喊「以色列,這就是領你出埃及地的天主」時,被譴責為拜偶像者,因為他們「將他們的光榮變成了吃草牛犢的形像」。

因此,當上主禁止敬拜別的神時,祂也禁止用銅或其他材料製造天主性的圖像,從而徹底消除偶像崇拜。這正是依撒意亞所宣告的,他問道:「你們把天主比擬成誰?你們為祂製造什麼形像?」這條誡命中禁令的意義正是如此,不僅從聖教父們的著作——如在第七次大公會議中所見,他們給予了這種解釋——得到證明;而且申命記中這些話也清楚地宣告了,梅瑟藉此試圖使人民脫離偶像崇拜:「你們在曷勒布山上,上主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天,你們沒有看到任何形像。」這位最明智的立法者說這些話,是為免人民因任何錯誤而製造天主性的形像,並將歸於天主的尊榮轉移到任何受造物上。

它們不禁止對天主位格和天使的描繪

用某種在舊約和新約中天主顯現過的形式來描繪至聖聖三的位格,沒有人應認為違反宗教或天主的法律。因為誰能如此無知,以至於相信這樣的形式是天主性的描繪呢?——牧者應教導,這些形式只是表達了歸於天主的某些屬性或行動。因此,當根據達尼爾的描述,天主被畫成「萬古者」坐於寶座,書卷在祂面前展開時,這代表了天主的永恆性和無限的智慧——祂藉此看見並審判人一切的思想和行為。

天使也被描繪成人形並有翅膀,是為使我們明白,他們對人類懷有善意,並隨時準備執行上主的命令;因為「眾天使豈不都是奉職的神,被派遣給那些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服務嗎?」

在福音和宗徒大事錄中,聖神的哪些屬性以鴿子和火舌的形狀被描繪,是眾所周知、無需冗長解釋的。

它們不禁止基督和聖人的圖像

但是,為我們的主基督、祂神聖的童貞母親以及所有曾披上人性、以人形顯現的聖人製造圖像並加以尊敬,不僅不為這條誡命所禁止,而且一直被視為一種聖潔的實踐和最可靠的感恩標誌。這一立場為宗徒時代的遺蹟、教會的大公會議以及許多在聖潔和學識上同樣卓越的教父的著作所證實,他們在這個主題上完全一致。

神聖圖像的用處

但牧者不應只滿足於表明在教堂中擁有圖像並向它們表示敬意和尊重——因為這種尊重是指向它們的原型——是合法的。他還應表明,直到今天的這一實踐的持續遵守,為信友們帶來了極大的益處,這可以在達瑪森的論圖像著作以及第七次大公會議(尼西亞第二次大公會議)中看到。

但是,由於人類的敵人——撒殫——用他的詭計和欺騙試圖甚至敗壞最神聖的制度,如果信友們在任何時候偶然在這方面犯了過錯,牧者應根據特倫多大公會議的法令,盡其所能糾正這種濫用,如有必要,應向人民解釋該法令本身。

他還要告訴那些不識字的人以及可能不知道圖像用途的人,圖像旨在教導舊約和新約的歷史,並不時喚起他們的記憶;這樣,被天上事物的默想所感動,我們可能更熱切地被燃燒去朝拜和愛慕天主自己。他還應指出,聖人的圖像被放置在教堂中,不僅是為了被尊敬,也是為了用他們的榜樣告誡我們效法他們的生活和德行。

「因為我是上主你的天主,忌邪的天主,凡惱恨我的,我要追討他們的罪,從父親到兒子,直到三四代;對於愛我、遵守我誡命的人,我要向他們施行仁慈,直到千代。」

在這條誡命的結語中,有兩件事需要仔細解釋。第一件是,雖然由於違反第一誡的巨大罪責以及人違反它的傾向,此處恰當地指示了懲罰,但這懲罰也附於所有其他誡命。

每一條法律都以賞罰強制其遵守;因此,天主在聖經中有頻繁而眾多的許諾。且不提我們在舊約幾乎每頁都能遇到的,在福音中寫道:「如果你願意進入生命,就該遵守誡命」;又說:「那承行我在天之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還有:「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必被砍倒投入火中」;「凡向弟兄發怒的,就要受判決」;「如果你們不寬恕別人,你們的父也必不寬恕你們的過犯」。

應如何向人提出以上話語中的制裁

另一個觀察是,這個(誡命的)結尾部分應以截然不同的方式向屬靈的基督徒和屬血肉的基督徒提出。對屬靈的人——被天主之神所感動,並向祂獻上自願而樂意的服從——這在某種程度上是好消息,是天主對他的美善的強有力證明。他在其中認出他最慈愛的天主的關懷——祂時而以賞報,時而以懲罰,幾乎迫使祂的受造物朝拜和敬拜祂。屬靈的人承認天主對自己的無限美善——祂屈尊向他頒布祂的命令,並使用他的服務來榮耀祂的名。他不僅承認天主的美善,還懷有強烈的希望:當天主命令祂所願意的時,祂也將賜予力量去履行祂所命令的。

但是,對屬血肉的人——尚未擺脫奴僕精神,因害怕懲罰而非因愛好德行而避免犯罪——這神聖法律的制裁——它結束每一條誡命——是沉重和嚴厲的。因此,他們應被虔誠的勸勉所鼓勵,並——可以說——被牽著手引導在法律的道路上。因此,牧者每次有機會解釋任何一條誡命時,都應記住這點。

「大能者」

但是,屬血肉的和屬靈的都應特別被這個結語中包含的兩個考量所激勵,這兩個考量極具效力,能強制人服從神聖的法律。

其一是天主被稱為「大能者」。這個稱號需要充分解釋;因為血肉——不被神聖威脅的恐怖所震懾——常常沉溺於愚蠢的期望,以為能以某種方式逃脫天主的憤怒和所警告的懲罰。但是,當一個人被天主是「大能者」的確信深深印刻時,他將與偉大的達味一同呼喊:「我往哪裡去,才能逃離祢的神能?我往哪裡跑,才能逃離祢的面容?」

另外,血肉有時因不信賴天主的許諾,而將敵人的力量誇大到如此程度,以致相信自己無法抵抗他的攻擊;而相反,一個堅定不移、不搖擺、卻信賴天主的力量和權能的信德,鼓舞和堅固人。因為它說:「上主是我的光明,我的救援,我還畏懼何人?」

「忌邪的」

第二個激勵是天主的「忌邪」。人有時會受到試探,認為天主對人間事務不感興趣,甚至不在乎我們遵守還是忽略祂的法律。這種錯誤是生活嚴重混亂的根源。但是,當我們相信天主是忌邪的天主時,這個想法輕易地將我們保持在我們職責的範圍內。

然而,歸於天主的「忌邪」並不暗示內心的紊亂;它是指那神聖的愛與仁愛,藉此天主不允許任何人對祂不忠而不受懲罰,並摧毀所有對祂不忠的人。因此,天主的忌邪是最平靜、最公正的正義,它拒絕被錯誤意見和犯罪激情所腐化的靈魂如同姦婦。

天主的這個忌邪,因為顯示了祂對我們無限和不可理解的美善,我們發現它是最甘甜、最愉快的。在人間,沒有比那些藉婚姻結合的人更熾熱的愛,也沒有比這更大、更親密的紐帶了。因此,當天主經常將自己比作配偶或丈夫,並稱自己為忌邪的天主時,祂顯示了祂對我們過度的愛。

事奉天主的熱忱

因此,牧者應在此教導,人應如此熱切地投入促進對天主的敬拜和尊榮,以至於與其說愛祂,不如說為祂嫉妒——效法那論到自己說「我為上主萬軍的天主滿懷熱忱」的那一位,或者更確切地說,效法基督自己——祂說「我對祢殿宇所懷的熱忱把我耗盡」。

「追討他們的罪」,等等

關於這條誡命中所包含的威脅,應解釋說,天主不會讓罪人逍遙法外,而是會像父親一樣懲罰他們,或以法官的嚴厲和 severity 懲罰他們。梅瑟在別處解釋了這點,他說:「你應知道,上主你的天主是信實的天主,祂對那愛祂、遵守祂誡信的人,直到千代,守祂的盟約和仁慈;但對那恨祂的人,祂當面立即報復。」若蘇厄說:「你們不能事奉上主,因為祂是聖潔的天主,忌邪的天主,祂絕不寬恕你們的惡行和罪過。如果你們離棄上主,事奉外邦的神,祂必轉而降禍,消滅你們。」

也應教導信友們,這裡所警告的懲罰等待著不敬和邪惡之人的「直到三四代」;這不是說子女總會因祖先的罪而受罰,而是說當這些人和他們的子女可能逃脫懲罰時,他們的後裔卻無法全部逃脫全能者的憤怒和報復。約史雅王的情況就是如此。天主因他獨特的虔誠而赦免了他,讓他平安地歸到祖先的墳墓裡,使他的眼睛不致看見因他祖父默納瑟的邪惡而將降於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時代的災禍;然而,在他死後,神聖的報復如此追擊他的後裔,以致連約史雅的子女也未倖免。

這條誡命的話如何與先知的話——「誰犯罪,誰就該喪亡」——不相矛盾,聖額我略的權威——得到所有古代教父見證的支持——清楚地說明了。他說:「誰跟隨邪惡父親的壞榜樣,也受他罪惡的束縛;但是,誰不跟隨他父親的榜樣,決不會為父親的罪惡受苦。」由此得出結論:一個邪惡的兒子——不懼怕在他知道已激起神聖憤怒的父親的惡習上,再加上自己的惡意——不僅要為自己的罪付出代價,也要為他父親的罪付出代價。在嚴厲的法官面前,那不怕跟隨邪惡父親腳步的人,理當被強制在今生為他邪惡父母的罪行做補贖。

「施行仁慈」,等等

牧者接下來應指出,天主的美善和仁慈遠遠超過祂的公義。祂的憤怒直到三四代;但祂的仁慈卻施予「直到千代」。

「凡惱恨我的」

「凡惱恨我的」這些話顯示了罪惡的嚴重性。還有什麼比恨那至善和至高真理的天主更邪惡、更可憎的呢?然而,這是所有罪人的罪;因為正如那擁有天主的誡命並遵守的人愛天主,那輕視祂的法律、違反祂誡命的人,也正當地被說成是恨天主。

「對於愛我的人」

結語「對於愛我的人」指出了遵守法律的方式和動機。那些服從天主法律的人,在遵守時必須受到他們對天主所懷有的同一愛和愛德的影響——在解釋所有其他誡命時,應將這一原則牢記在心。

## 第二誡:「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

這條誡命為何與第一誡有別

神聖法律的第二條誡命必然包含在第一條誡命中,第一誡命令我們要以虔誠和聖潔敬拜天主。因為那要求人尊敬祂的,也要求人懷著敬畏談論祂,並且必須禁止相反的行為,這由上主在瑪拉基亞書中的話清楚顯示:「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如果我既是父親,對我的尊敬在哪裡?」

然而,由於這項義務的重要性,天主願意將命令尊敬祂自己神聖至聖之名的法律,定為一條獨立的誡命,並以最清晰、最簡單的措辭表達出來。

本誡命教導的重要性

上述觀察應強烈說服牧者,在這點上僅僅概括性地論述是不夠的;這個主題的重要性要求它被相當詳細地論述,並以清晰、明確和準確的方式向信友們解釋其所有方面。

這種勤奮不能被認為是多餘的,因為不乏有人被錯誤的黑暗所蒙蔽,以至於不懼怕褻瀆那眾天使所光榮的祂的名。人並未被所頒布的誡命嚇倒,每天——或者更確切地說,每時每刻——都無恥而大膽地冒犯神聖的威嚴。誰不知道每句話都伴隨著發誓,充滿了詛咒和咒罵?這種不敬已發展到如此地步,以致幾乎沒有人買東西、賣東西或進行任何事務不訴諸發誓,即使在最不重要、最瑣碎的事情上,也不成千上萬次地褻瀆天主至聖之名。

因此,牧者更必須謹慎而頻繁地告誡信友們,這項罪行是多麼嚴重和可憎。

本誡命的肯定部分

但在解釋這條誡命時,首先應表明,除了否定部分外,它也包含一個肯定部分,命令履行一項職責。對每一個都應分別解釋;為了更容易解釋,應首先闡述誡命所要求的,然後再闡述它所禁止的。它命令我們尊敬天主的名,並以敬畏之心指著它發誓。它禁止我們藐視天主的名,妄呼它,或虛假地、不必要地、或輕率地指著它發誓。

在命令我們尊敬天主之名的部分,牧者應向信友們表明,這項命令不是針對組成該名的字母或音節,也不是在任何方面針對單純的名字;而是針對用來表達全能、永恆、三位一體的天主威嚴的詞語的意義。由此我們輕易推斷出猶太人中某些人的迷信:他們毫不猶豫地寫下,卻不敢念出天主的名,好像神聖的權能在於那四個字母,而不在於其意義。

雖然這條誡命使用了單數形式——「不可妄呼天主的名」——但不應理解為指任何一個名字,而是指所有通常用來稱呼天主的名字。因為祂有許多名字,例如:上主、全能者、萬軍的上主、萬王之王、大能者,以及聖經中遇到的類似性質的其他名字,所有這些都應受到同樣同等的尊敬。

尊敬天主之名的各種方式

接下來應教導,應如何給予天主之名應有的尊敬。基督徒——他們的舌頭應不斷頌揚神聖的讚美——不應對如此重要、實際上對得救極其必要的事一無所知。尊敬天主之名有多種方式;但所有方式都可歸結為以下幾點。

公開宣認信仰

首先,當我們公開而自信地宣認祂是我們的主、我們的天主時;以及當我們承認並宣告基督是我們得救的創造者時,我們就是尊敬天主的名。

尊敬天主聖言

(這也是尊敬)當我們以宗教的關注聆聽向我們宣告祂旨意的天主聖言;使之成為我們不斷默想的主題;並根據我們各自的能力和生活狀況,通過閱讀或聆聽努力熟悉它時。

讚美與感恩

再者,當我們出於宗教責任感,頌揚祂的讚美,並在任何情況下——無論順境或逆境——向祂獻上無盡的感謝時,我們就是尊敬和崇敬天主的名。先知這樣說:「我的靈魂,請讚美上主,不要忘記祂的一切恩惠。」在達味的聖詠中,有許多篇,他懷著對天主的非凡虔誠,以最美妙的旋律詠唱神聖的讚美。還有約伯非凡耐心的榜樣,當他遭受最沉重、最可怕的災難時,他從未停止以崇高和不屈的靈魂讚美天主。因此,當我們在身心痛苦下勞苦時,當我們被悲慘和不幸壓迫時,讓我們立即將我們所有的思想和靈魂的力量導向對天主的讚美,與約伯一同說:「願上主的名受讚美。」

祈禱

當我們自信地呼求祂的幫助——無論是為將我們從痛苦中解救出來,還是為賜予我們堅毅和力量以堅忍地承受它們——時,天主的名同樣受到尊敬。這符合上主自己的意願:「祂說:在困厄的時日,你呼求我,我必拯救你,你必光榮我。」在聖經的許多章節中,特別是第十六、四十三和一一八篇聖詠中,我們有這種懇求的光輝榜樣。

誓言

最後,當我們莊嚴地呼求祂為我們所斷言的事實的真實性作證時,我們就是尊敬天主的名。這種尊敬天主名的方式與已列舉的方式大不相同。那些方式本身是如此美好、如此可欲,以致我們的日日夜夜沒有比花在這些虔誠的實踐上更快樂、更聖潔的了。達味說:「我時時讚美上主,對祂的讚頌常在我口。」另一方面,雖然誓言本身是好的,但頻繁使用它們絕不值得讚揚。

這種差異的原因是,誓言被設立只是作為人性軟弱的 remedy,以及確立我們所斷言之事實的必要手段。正如只在必要時才求助於藥物是不合宜的,而且頻繁使用藥物是有害的;同樣,關於誓言,除非有重大和正當的理由,否則求助於它們是沒有益處的;頻繁求助於它們,遠非有益,反而極其有害。因此,金口聖若望有極好的觀察:「誓言被引入人間,不是在世界之初,而是在很久以後;當惡習已廣泛傳播到地上;當萬事都被擾亂,普遍的混亂 reigns;當——為使人類的墮落達到頂點——幾乎所有人類都因偶像的可恥服務而貶低了他們本性的尊嚴。直到那時,起誓的習俗才終於被引入。因為人的背信和邪惡是如此之大,以致沒有人能輕易被說服相信另一個人的斷言,他們開始呼求天主作證。」

誓言的意義

由於在解釋這條誡命的這部分時,主要目標是教導信友們如何使誓言成為敬畏和聖潔的,首先應注意:無論形式如何,起誓無非是呼求天主作證;因此,說「天主是見證」和「指著天主起誓」是同一回事。

為了證明我們的陳述而指著受造物起誓——例如神聖的福音、十字架、聖人的名字或遺物等等——也是在起誓。誠然,這些對象本身並不賦予誓言任何分量或權威;是天主自己這樣做,祂的神聖威嚴在它們中閃耀。因此,指著福音起誓就是指著天主自己起誓,天主的真理包含並啟示在福音中。(這同樣適用於那些指著聖人起誓的人),聖人是天主的聖殿,他們相信了祂福音的真理,忠實地遵守它,並將其廣泛傳播到萬國萬民中。

這也適用於以詛咒方式發出的誓言,例如聖保祿的:「我呼求天主作證,我沒有說謊。」通過這種形式的誓言,人將自己置於天主的審判之下,祂是虛假的報復者。然而,我們不否認,有些這樣的形式可以在不構成誓言的情況下使用;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也會發現遵守關於誓言所說的話,並完全符合同樣的規則和標準是有用的。

宣誓性誓言與許諾性誓言

誓言有兩種。第一種是宣誓性誓言,當我們宗教地斷言過去或現在的任何事物時所發。這就是宗徒在致迦拉達人書中的斷言:「我在天主前說謊。」第二種——命令可歸入其中——稱為許諾性誓言。它指向未來,當我們許諾並肯定某事將會發生時所發。例如達味的誓言,他指著上主他的天主起誓,向他的妻子貝特舍巴許諾,她的兒子撒羅滿將繼承他的王國和王位。

合法誓言的條件

雖然構成誓言只需呼求天主作證就足夠了,但要構成聖潔而正義的誓言,還需要許多其他條件,這些應仔細解釋。正如聖熱羅尼莫所說,這些條件被簡要列舉在耶肋米亞的話中:「你應指著永生的上主起誓,要誠實、公正、公義。」這些話簡要總結了構成誓言完美的所有條件,即:誠實、公正、公義。

第一個條件:誠實

誠實在誓言中佔據首位。所斷言的必須是真實的,並且起誓者必須相信他所起誓的是真實的,不是受輕率的判斷或純粹的猜測影響,而是受堅實的理由影響。

誠實在許諾性誓言中與在宣誓性誓言中一樣必要。許諾者必須準備好在預定的時間履行和兌現他的許諾。正如任何有良心的人都不會許諾去做他認為違反天主至聖誡命和旨意的事;同樣,在許諾並起誓去做合法的事之後,他絕不會背棄他的承諾,除非也許由於情況的改變,如果他希望守信並遵守他的許諾,就必須招致天主的不悅和敵意。達味也用這些話宣告了誠實對誓言的必要性:「他起了誓,雖然吃虧,也不更改。」

第二個條件:公正

誓言的第二個條件是公正。誓言不應輕率、不經考慮地發,而應在 deliberation 和反思之後。因此,在準備起誓時,應首先考慮是否有義務起誓,並應仔細權衡整個案件,反思是否需要起誓。時間、地點等許多其他情況也應考慮;不應受愛、恨或任何其他激情的影響,而應受案件的性質和必要性的影響。

除非這種仔細的考慮和反思 precede,否則誓言必是輕率和倉促的;那些人在最不重要、最瑣碎的場合,僅因惡習的影響,不經思考或理由就發誓的不敬斷言,就屬於這種性質。我們每天在各處的買賣者中都能看到這種做法。後者為了以最高價賣出,前者為了以最低價買入,毫不猶豫地用誓言來強化他們對待售貨物的稱讚或貶低。

因此,既然公正和謹慎是必要的,並且由於年幼,兒童無法理解和準確判斷,教宗聖科爾乃略規定,不應在青春期——即十四歲之前——給兒童施誓。

第三個條件:公義

(誓言的)最後一個條件是公義,這在許諾性誓言中尤其必要。因此,如果有人起誓去做不義或非法的事,他因起誓而犯罪,並通過執行他的許諾而罪上加罪。福音提供了這樣一個例子。黑落德王因輕率的誓言,將洗者若翰的頭作為她跳舞的賞賜給了那個跳舞的女孩。猶太人所起的誓言也是如此,正如我們在宗徒大事錄中讀到的,他們發誓不殺保祿就不吃不喝。

起誓的合法性

這些解釋既已給出,毫無疑問,那些遵守上述條件並用這些品質如同堡壘般守護其誓言的人,可以問心無愧地起誓。

這可以輕易地由許多證明確立。因為純潔、聖潔的天主法律命令:「你要敬畏上主你的天主,只事奉祂,指著祂的名起誓。」達味寫道:「所有指著祂起誓的人,都應受讚揚。」

聖經也告訴我們,最神聖的宗徒——教會的光——有時也使用誓言,這從宗徒的書信中可以看出。

甚至天使有時也起誓。聖若望在默示錄中寫道:「那位天使指著那永遠活著的那一位起誓。」

不,天主自己——天使的上主——也起誓,正如我們在舊約許多章節中讀到的,祂以誓言證實了祂的許諾。祂對亞巴郎和達味這樣做了。達味論到天主的誓言說:「上主起了誓,決不反悔:你照默基瑟德的品位,永遠做司祭。」

事實上,如果我們仔細考慮整個問題,審查誓言的起源和目的,解釋為什麼起誓是一項值得讚揚的行為並不困難。

誓言的起源在於信德,藉此人們相信天主是一切真理的創造者,祂永遠不會欺騙他人也不會被欺騙,萬物在祂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最後,祂以令人讚歎的照顧 superintends 所有人類事務並治理世界。充滿了這種信德,我們呼求天主作為真理的見證人——一個懷疑祂是邪惡和不敬的見證人。

關於誓言的目的,其範圍和意圖是確立人的正義和無辜,並終止爭論和爭鬥。這是宗徒在致希伯來人書中的教義。

反對誓言的意見

這教義與救贖主在聖瑪竇福音中記載的話並不衝突:「你們又聽過對古人說:『不可發虛誓,要向上主償還你的誓願』;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總不可發誓:不可指天,因為天是天主的寶座;不可指地,因為地是祂的腳凳;不可指耶路撒冷,因為它是大王的城市;也不可指你的頭發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白或變黑。你們的話該當是:『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其他多餘的,便是出於邪惡。」

不能斷言這些話普遍地、在任何情況下都譴責誓言,因為我們已經看到宗徒和我們的主自己經常使用它們。我們的主的目的與其說是譴責誓言,不如說是斥責猶太人乖謬的意見——他們說服自己,在誓言中唯一要避免的是謊言。因此,在最瑣碎、最不重要的事情上,他們毫不猶豫地頻繁使用誓言,並要求他人起誓。救贖主譴責並斥責這種做法,並教導,除非必要,否則永遠不應發誓。因為誓言的設立是為了人性軟弱。它們實際上是邪惡的結果,要麼是起誓者反覆無常的標誌,要麼是拒絕相信者固執的標誌。然而,誓言可以因必要性而成為正當。

當我們的主說:「你們的話該當是:『是』就說『是』,『非』就說『非』」時,祂顯然禁止在日常談話和瑣碎事情上發誓的習慣。因此,祂特別告誡我們不要過於準備好和願意發誓;這應仔細解釋並印在信友們的心智中。無數邪惡從不受約束的發誓習慣中產生,這由聖經的證據和最神聖的教父們的見證所證明。因此,我們在德訓篇中讀到:「不要習慣於發誓,因為在發誓中有許多跌倒」;又說:「慣發誓的人,必惡貫滿盈,刑杖不離開他的家。」在聖巴西略和聖奧斯定反駁謊言的著作中,關於這個主題還有更多內容。

本誡命的否定部分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考慮了這條誡命所要求的內容。現在需要論述它所禁止的內容;即妄呼天主的名。很明顯,那些輕率、不經考慮發誓的人犯了大罪。這是一個極其嚴重的罪,由「不可妄呼你天主的名」這些話所宣告,這些話似乎說明了為什麼這項罪行如此邪惡、如此令人髮指;即它貶低了我們所承認的主和天主的威嚴。因此,這條誡命禁止發虛誓,因為那不怕犯下如此重大罪行——呼求天主為虛假作證——的人,嚴重地冒犯了天主:或者指控祂無知,好像任何事物的真實性能為祂所不知;或者指控祂惡意和不誠實,好像天主能為虛假作證一樣。

天主之名受辱的各種方式:虛假的誓言

不僅那些明知是虛假卻斷言為真實的人,而且那些相信是虛假卻對真實的事發誓的人,都應被列為發虛誓者。因為由於謊言的本質在於說違背自己信念和 conviction 的話,這些人顯然犯了謊言和偽證罪。

同樣,那對他所認為真實——但實際上是虛假——的事發誓的人,也犯有偽證罪,除非他使用了適當的謹慎和勤奮來充分了解此事。雖然他按照他的信念起誓,但他仍然違反了這條誡命。

再者,那藉誓言約束自己去做某事,卻不打算履行他的許諾,或者雖有打算卻忽略履行的人,也犯了同樣的罪。這同樣適用於那些藉誓願約束自己歸於天主,卻忽略履行的人。

不公義的誓言

如果缺乏公義——誓言的三個條件之一——也違反這條誡命。因此,那起誓去犯大罪——例如進行謀殺——的人,即使他嚴肅地、發自內心地說話,並且他的誓言具備我們先前指出的每個誓言的第一个條件——誠實,也違反了這條誡命。

還應加上那些出於某種輕蔑而發的誓言,例如發誓不遵守福音勸諭——如守貞和神貧。誠然,沒有人有義務接受這些神聖的勸諭,但發誓不遵守它們,就是輕視和鄙視它們。

輕率的誓言

當一個人對真實且他相信是真實的事——如果他的動機是輕率的猜測和牽強的理由——起誓時,也違反了這條誡命,違反了公正。儘管其真實性,這種誓言仍不免混有某種虛假,因為如此漠不關心起誓的人將自己置於極度的偽證危險中。

指著假神起誓

指著假神起誓同樣是發虛誓。還有什麼比呼求虛假和說謊的神祇如同真天主更違反真理呢?

不敬的言語

聖經在禁止偽證時說:「不可褻瀆你天主的名」,從而禁止對所有其他根據這條誡命應受尊敬的事物的一切不敬。天主聖言就屬於這種性質,其威嚴不僅為虔誠者所尊敬,有時也為不敬者所尊敬,如在民長紀中關於摩阿布王厄革隆所敘述的。

但是,那為了支持異端和邪惡者的教導,將聖經從其真實和真正的意義扭曲的人,對天主聖言犯下了最大的傷害;宗徒之長用這些話警告我們防範這項罪行:「在這些書信中,有些難懂的地方,不學無術和不穩定的人便加以曲解,正如曲解其他經文一樣,自取喪亡。」

還有一種對聖經的污穢和可恥的污染:邪惡之人將其中應以一切敬畏尊敬的詞句扭曲,轉為褻聖的目的,例如粗俗、虛構、虛榮、諂媚、誹謗、占卜、諷刺等等——特倫多大公會議命令嚴厲懲罰這些罪行。

忽略祈禱

其次,正如在痛苦中呼求天主幫助的人尊敬天主,那些不呼求祂幫助的人則拒絕給予天主應有的尊敬;達味斥責這些人,他說:「他們沒有呼號上主,他們在無可恐懼之處,驚慌失措。」

褻瀆

更為巨大的是那些人的罪責,他們以不潔和污穢的嘴唇,膽敢詛咒或褻瀆天主神聖之名——那應被所有受造物無限祝福和讚美的名,甚至連那些與祂一同光榮為王的聖人的名字也受牽連。這罪行是如此殘暴和可怕,以致聖經在談論褻瀆時有時使用「祝福」這個詞。

本誡命的制裁

然而,由於對懲罰的恐懼往往能有力地遏制犯罪的傾向,為使牧者能更有效地打動人心,更輕易地引導人遵守這條誡命,他應勤奮地解釋剩下的話——它們可以說是本誡命的附錄:「因為上主決不懲罰那妄呼祂名的人。」

首先(牧者)應教導,天主非常有理地將威脅與這條誡命結合在一起。由此既可以理解罪惡的嚴重性,也可以理解天主對我們的美善,因為祂遠非喜悅人的毀滅,而是用這些救恩性的威脅嚇阻我們,以免招致祂的憤怒,無疑是為了讓我們體驗祂的仁慈而非祂的憤怒。牧者應以最大的熱忱強調並堅持這一考量,為使信友們能認識到這項罪行的嚴重性,更加厭惡它,並運用更多的謹慎和小心中立它。

他還應注意到,人是多麼傾向於這項罪,因為僅僅給出命令還不夠,還必須用威脅伴隨它。從這個想法中獲得的好處確實是不可思議的;因為正如沒有比麻木不仁的安全更有害的,對我們自己弱點的認識也是最有益的。

他接下來應表明,天主沒有指定特定的懲罰。威脅是普遍的;它宣告,凡犯有這項罪行的人都不能逃脫懲罰。因此,我們每天遭受的各種懲罰應警告我們遠離這項罪惡。很容易推測,人們之所以遭受嚴重的災難,是因為他們違反了這條誡命;如果這些事被提請他們注意,他們將來很可能會更加小心。

因此,被神聖的恐懼所嚇阻,信友們應盡一切努力避免這項罪惡。如果人對他們所說的每一句閒話,都要在審判日交賬,那麼我們對那些涉及對天主之名極大輕視的滔天罪行,又該怎麼說呢?

## 第三誡:「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六天應該勞作,做你一切的事;但第七天是為上主你天主的安息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以及在你城鎮內的外方人,都不可做任何工作。因為上主在六天內造了天地、海洋和其中一切,但第七天休息了,因此上主祝福了安息日,也定為聖日。」

本誡命的理由

法律中的這條誡命正確而適當地規定了我們對天主應有的外在敬拜;因為它可以說是前一條誡命的後果。如果我們真誠而虔誠地敬拜天主,受我們對祂擁有的信德和望德所引導,我們不能不以外在的敬拜和感恩來尊崇祂。現在,由於我們在忙於世俗事務時無法輕易履行這些職責,因此已設定了一個固定的時間,以便可以方便地履行它們。

本誡命教導的重要性

遵守這條誡命伴隨著奇妙的果實和益處。因此,對牧者來說,用最大的勤奮解釋它是極其重要的。誡命開頭的「應記住」這個詞,必須激勵他在這件事上充滿熱忱;因為如果信友們有義務記住這條誡命,那麼牧者的職責就是用勸勉和教導頻繁地提醒他們。

遵守這條誡命對信友們的重要性,可以從以下考慮推斷出來:那些仔細遵守它的人,更容易被引導遵守所有其他誡命。因為在節日所需的其他工作中,信友們有義務聚集在教堂聆聽天主聖言。當他們這樣學習了神聖的正義後,他們將準備好全心遵守上主的法律。因此,聖經中經常命令守安息日並使之聖化,這可以在出谷紀、肋未紀、申命紀以及依撒意亞、耶肋米亞和厄則克耳的先知書中看到,所有這些都包含了關於遵守安息日的這條誡命。

應告誡和勸勉統治者和地方官員,他們應運用他們的權威支持教會的牧者,特別是在維護和擴展天主的敬拜,以及命令服從司鐸的指示方面。

第三誡如何與其他誡命不同

關於這條誡命的解釋,應仔細教導信友們它如何與其他誡命相同,又如何不同,好使他們理解為什麼我們遵守並守為聖日的不是星期六而是星期日。

不同點是明顯的。十誡的其他誡命是自然律的誡命,在任何時候都有約束力且不可改變。因此,在梅瑟法律被廢止後,基督徒仍遵守兩塊版上的所有誡命,這確實不是因為它們的遵守由梅瑟命令,而是因為它們符合自然,而自然 dictate 服從它們。

另一方面,關於遵守安息日的這條誡命,就其所指定的履行時間而言,並不是固定和不可改變的,而是可以改變的,並且不屬於道德律,而是屬於禮儀律。它也不是自然律的原則;我們並沒有被自然指示在那一天——而不是在任何其他一天——給天主外在的敬拜。事實上,安息日只是在以色列子民從法郎的奴役中被解放出來之後才被守為聖日。遵守安息日應與其他希伯來禮儀和儀式同時被廢止,即在基督死亡之時。這些儀式——可以說——是預示光明和真理的圖像,應在光明和真理——即耶穌基督——來臨時消失。因此,聖保祿在致迦拉達人書中,斥責遵守梅瑟儀式的人時說:「你們竟又謹守日子、月份、季節、年份!我為你們擔心,怕我白白地為你們辛苦了。」他寫給哥羅森人也是同樣的意思。

關於(這條誡命與其他誡命的)差異就說這麼多。

第三誡如何與其他誡命相同

這條誡命與其他誡命相同,不是因為它是禮儀律的誡命,而只是因為它是自然和道德的誡命。它所包含的對天主的敬拜和宗教實踐有其自然律的基礎。自然提示我們要花一些時間敬拜天主。這由以下事實證明:我們發現在所有民族中,都有公共節日獻給宗教和神聖敬拜的莊嚴典禮。

正如自然要求花一些時間給身體的必要功能——睡眠、休息等——同樣,她也要求花一些時間給心智,通過默想天主來 refresh 自己。因此,既然應該花一些時間獻給神性敬拜和宗教實踐,這(條誡命)無疑構成了道德律的一部分。

猶太人的安息日被宗徒改為星期日

因此,宗徒決定將一周的第一天獻給神聖敬拜,並稱之為「主日」。聖若望在默示錄中提到了主日;宗徒命令在一周的第一天收集捐款,根據金口聖若望的解釋,這就是在主日。從這一切我們學到,即使在當時,主日在教會中已被守為聖日。

本誡命的四個部分

為使信友們知道在主日應做什麼、避免什麼,如果牧者將誡命分為四個自然部分,仔細解釋每個詞,這將不會偏離他的目的。

本誡命的第一部分

首先,他應概括地解釋這些話的意義:「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

「記住」

「記住」這個詞被適當地用在誡命的開頭,以表明那個特定日子的聖化屬於禮儀律。似乎有必要提醒人們這一點;因為,雖然自然律命令我們將一定的時間獻給對天主的外在敬拜,但它沒有規定履行這項職責的特定日子。

也應教導他們,從這些話中我們可以學到我們應如何在週間利用時間;我們應不斷牢記主日——在那一天,我們可以說要為我們的工作和行為向天主交賬;因此,我們的工作應是不會在天主眼中不受悅納的,或者,正如經上所寫,不會成為我們悲傷的原因和良心的疑慮。

最後,我們被教導——而這教導需要我們認真注意——不會缺少可能導致忘記這條誡命的機會,例如他人忽略遵守它的壞榜樣,以及對娛樂和消遣的過度喜愛——這常常使人們從對主日的神聖和宗教遵守中 withdraw。

「安息日」

我們現在來討論「安息日」這個詞的意義。安息日是一個希伯來詞,意思是「停止」。因此,守安息日意味著停止勞動和休息。在這個意義上,第七天被稱為安息日,因為天主完成了創造世界的工作後,在第七天休息了祂所做的一切工作。因此,在出谷紀中,上主這樣稱呼它。

後來,不僅第七天,而且——為尊榮那一天——整個星期都被稱為同一個名字;在這個意義上,法利塞人在聖路加福音中說:「我一周禁食兩次。」關於安息日這個詞的意義就說這麼多。

「守為聖日」

在聖經中,守安息日為聖意味著停止體力勞動和業務,這從誡命的以下話語中清楚可見:「你不可做任何工作。」但這並非它的全部意義;否則,在申命記中說「應遵守安息日」就足夠了;但還加上了「並定為聖日」;這些附加的話證明安息日是獻給宗教的神聖日子,專門用於虔誠和 devotion 的工作。

因此,當我們向天主獻上虔誠和宗教的工作時,我們就完全而完美地聖化了安息日。這顯然是依撒意亞所說的「悅樂」的安息日;因為節日——可以說——是天主和虔誠者的喜樂。如果在對安息日這種宗教和神聖的遵守之外,我們再加上仁慈的工作,同一章中所應許的賞報是眾多而極其重要的。

因此,這條誡命的真正和恰當的意義歸結為:我們特別注意留出一定的固定時間,在此期間,擺脫體力勞動和世俗事務,我們可以將我們的全副身心——靈魂和身體——奉獻給對天主的宗教敬拜。

本誡命的第二部分

誡命的第二部分宣告,第七天被天主祝聖為對祂的敬拜;因為經上寫著:「六天應該勞作,做你一切的事;但第七天是為上主你天主的安息日。」從這些話中我們學到,安息日是奉獻給上主的,我們被要求在那一天向祂履行宗教的職責,並知道第七天是上主休息的標記。

「第七天是為上主你天主的安息日」

這個特定的日子被選定為敬拜天主的日子,因為將選擇敬拜時間留給一個粗魯的民族是不好的,免得他們可能模仿埃及人的節日。

一周的最後一天被選為敬拜天主的日子,這其中有許多象徵意義。因此,在出谷紀和厄則克耳書中,上主稱它為「標記」:「你們應守我的安息日,因為這是我與你們之間世世代代的標記,使你們知道我是祝聖你們的上主。」

它是一個標記,表明人應將自己奉獻和祝聖給天主,因為甚至那一天也獻給了祂。因為這一天的聖潔在於:在那一天,人特別有義務實踐聖潔和宗教。

它也是一個標記,並且——可以說——是令人驚歎的創造工程的紀念碑。此外,對猶太人來說,它是一個傳統的標記,提醒他們曾藉天主的幫助從埃及奴役的痛苦軛中被解救出來。上主親自用這些話宣告了這點:「你應記得,你在埃及也曾做過奴隸,上主你的天主以大能的手和伸展的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為此,上主你的天主吩咐你遵守安息日。」

它也是屬靈和天上安息日的標記。屬靈的安息日在於一種聖潔和奧秘的休息,其中舊人與基督同葬,更新得生命,並仔細地按照基督徒虔誠的精神行事。因為那些「從前是黑暗,但如今在主內卻是光明」的人,應「如同光明之子一樣生活,行一切良善、正義和真理,不要參與黑暗無益的行為」。

天上的安息日——正如聖濟利祿在解釋宗徒的這些話——「所以,為天主的子民留下了一個安息日的休息」——是那樣的生命,在其中我們與基督同住,將享受一切美善,罪惡將被根除,根據這些話:「那裡沒有獅子,猛獸也不上去,也遇不見,只有被贖的人在那裡行走,並且稱為聖路」;因為在天主的視見中,聖人的靈魂獲得一切美善。因此,牧者應以這些話勸勉和鼓舞信友們:「所以我們要努力進入那安息。」

猶太人遵守的其他節日

除了第七天,猶太人還遵守其他節日和聖日,由神聖法律設立,以喚起對(全能者賜予他們的)主要恩惠的記憶。

安息日為何改為星期日

但天主的教會認為將安息日的慶祝和遵守轉移到星期二是合適的。

因為,正如在那一天光首先照耀世界,同樣,藉我們的救贖主在同一天的復活——藉此,永恆生命之門向我們打開——我們從黑暗中被召入光明;因此,宗徒們願意稱它為主日。

我們也從聖經中學到,一周的第一天被視為神聖的,因為創造工程在那一天開始,並且聖神在那一天被賜給宗徒。

教會遵守的其他節日

從教會初期和隨後的幾個世紀,其他日子也被宗徒和聖教父們指定,以紀念天主所賜的恩惠。在這些應守為聖的日子中,最莊嚴的是那些為尊榮我們救贖的奧蹟而設立的。其次是那些獻給至聖童貞母親、宗徒、殉道者和與基督一同為王的聖人的日子。在慶祝他們的勝利時,神聖的權能與美善得到讚美,對他們的記憶得到應有的尊榮,而信友們也被鼓勵效法他們。

「六天應該勞作,做你一切的事」

由於「六天應該勞作,但第七天是為上主你天主的安息日」這些話對遵守這條誡命非常有幫助,牧者應仔細向人們解釋它們。因為從這些話中可以推斷出,應勸勉信友們不要生活在懶惰和怠惰中,而是每個人——記住宗徒的話——應做自己的事,親手工作,正如他命令他們的。

這些話也強制要求——作為天主命令的一項職責——我們在六天內做我們所有的工作,免得我們將應該在週間其他日子做的事推遲到節日,從而從天主的事物上分散注意力。

本誡命的第三部分

接下來應解釋誡命的第三部分。它在一定程度上指出了我們應如何守安息日為聖,並特別說明了我們在那一天被禁止做什麼。

禁止的工作

上主說:「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以及在你城鎮內的外方人,都不可做任何工作。」

這些話首先教導我們,要避免任何可能干擾天主敬拜的事物。因此,不難理解,所有 servile 工作都被禁止,不是因為它們本身不當或邪惡,而是因為它們將注意力從天主敬拜——這是誡命的偉大目的——上 withdraw。

信友們更應小心避免犯罪,因為罪不僅將心智從對神聖事物的默想中 withdraw,而且完全使我們與對天主的愛疏遠。

允許的工作

但是,任何關於慶祝神聖敬拜的事——例如在某個節日裝飾祭壇或教堂等——雖然是 servile 工作,卻不被禁止;因此,我們的主說:「司祭在聖殿內違反安息日,也不算有罪。」

我們也不應認為這條誡命禁止在節日關注那些如果忽略就會失去的事;因為神聖的 canon 明確允許這樣做。

還有許多其他事,我們的主在福音中宣告在節日做是合法的,牧者可以在聖瑪竇和聖若望福音中看到。

為什麼在安息日不可使用牲畜

為使沒有任何可能干擾安息日聖化的事被忽略,誡命提到了牲畜,因為使用它們會妨礙其適當的遵守。如果在安息日使用牲畜,引導它們的人力也成為必要;因為它們不是單獨勞動,而是協助人的勞動。現在,人在那一天工作是違法的。因此,人使用的牲畜工作也是違法的。

但誡命還有另一個目的。如果天主命令在安息日免除牲畜的勞動,那麼避免對僕人或我們僱用其勞動和勤奮的其他人一切不人道的行為,就更加是強制性的義務。

命令或推薦的工作

牧者也不應忽略仔細教導基督徒在節日應做什麼工作和行動。這些是:去教堂,在那裡以衷心的虔誠和 devotion 參與神聖彌撒祭獻的慶祝;並經常領受為我們的得救而設立的教會聖事,以獲得靈魂創傷的 remedy。

對基督徒來說,沒有比頻繁求助於告解更合時宜、更有益的了;牧者將能夠使用在論述懺悔聖事時已經在其適當位置解釋過的教導和證明,來勸勉信友們這樣做。

但他不僅應敦促他的人民求助於那件聖事,還應熱切地再三勸勉他們經常領受聖體聖事。

信友們也應以注意和敬畏聆聽講道。沒有什麼比輕視基督的話,或以 indifference 聽它們更令人無法忍受、更不值得的了。

同樣,信友們應致力於頻繁的祈禱和對天主的讚美;他們應特別關注學習那些屬於基督徒生活的事,並仔細實踐虔誠的職責,例如施捨給窮人和 needy,探訪病人,並安慰悲傷和受苦的人。聖雅各伯說:「在天主父前,純潔無瑕的虔誠,就是看顧患難中的孤兒寡婦。」

從以上所述,不難看出這條誡命如何被違反。

遵守本誡命的動機

牧者也有責任準備好某些主要論證,藉此他尤其能說服人民以全部的熱忱和最嚴格的準確性遵守這條誡命。

這項職責的合理性

為達到這一目的,如果人們理解並清楚地看到,奉獻特定的日子——唯獨為了敬拜天主,以承認、朝拜和崇敬我們的上主——我們從祂那裡領受了如此無數和不可估量的祝福,是多麼公正合理,這將大有裨益。

如果祂命令我們每天向祂獻上宗教敬拜的 tribute,為了回報祂對我們不可估量和無限的恩惠,難道我們沒有義務 promptitude 和樂意地努力服從這命令嗎?但是,現在獻給祂敬拜的日子只有少數幾天,因此沒有藉口忽略或勉強履行這項職責——而且它還在大罪下 obliges。

遵守本誡命帶來許多祝福

牧者接下來應指出這條誡命的卓越性。那些忠實遵守它的人,被——可以說——接納進入神聖的臨在,與天主自由交談;因為在祈禱中,我們默想神聖的威嚴,並與祂交流;在聆聽宗教教導時,我們聽到天主的聲音——它通過那些虔誠宣講神聖事物的人的媒介到達我們;在神聖彌撒祭獻中,我們朝拜臨在於我們祭壇上的主基督。這些是忠實遵守這條誡命的人所卓越享有的祝福。

忽略本誡命是大罪

但是,那些完全忽略履行它的人,抵抗天主和祂的教會;他們不注意天主的命令,是祂和祂神聖法律的敵人——這法律本身的輕易就是證明。誠然,我們應準備好為天主的緣故承受最嚴重的勞動;但在這條誡命中,祂沒有強加給我們任何勞動;祂只是命令我們在那些應守為聖的日子休息,並從世俗的憂慮中解脫出來。因此,拒絕服從這條誡命是極度膽大的證明;而從戶籍紀中我們學到,天主對違反這條誡命的懲罰應成為我們的警告。

因此,為避免以這種方式冒犯天主,我們應經常默想「記住」這個詞,並將我們已經看到從宗教地遵守節日中流出的重要益處和祝福,以及善良和熱忱的牧者應根據情況需要向人民相當詳細展開的許多其他相同傾向的考量,放在我們的心智面前。

## 第四誡:「應孝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土地上,延年益壽。」

前面誡命與後面誡命的相對重要性

前面的誡命在尊嚴和重要性上都是至高的;但接下來的那些因其必要性而位居其次。因為前三條誡命直接指向天主;而其他誡命的對象是我們對近人應有的愛德,儘管這些最終也指向天主,因為我們為了天主的緣故而愛近人——天主是我們的最終目的。因此,我們的主基督宣告,灌輸愛天主和愛近人這兩條誡命是彼此相似的。

第四誡教導的重要性

從當前主題中產生的益處幾乎無法用言語表達;因為它不僅帶來其自身的果實——且極其豐富、卓越非凡——而且還為我們對第一條誡命的服從和遵守提供了一個測試。聖若望說:「假使有人說:我愛天主,但他卻惱恨自己的弟兄,便是撒謊的;因為那不愛自己所看見的弟兄的,就不能愛自己所看不見的天主。」同樣,如果我們不尊敬和崇敬我們的父母——我們應在愛天主之後愛他們,並且我們不斷看見他們——我們怎能尊敬或崇敬那至高至善的父——天主——我們看不見祂呢?因此,我們不難看出這兩條誡命之間的相似性。

這條誡命的應用範圍非常廣泛。除了我們的生身父母,還有許多其他的人——他們的權力、地位、用處、崇高職能或職務——使他們有權獲得父母的尊榮。

此外,(這條誡命)減輕了父母和長上的勞動;因為他們主要的關切是那些在他們權下的人應按照德行和神聖的法律生活。現在,如果所有人都知道尊敬父母至多是天主所認可和命令的義務,履行這項職責將大大便利。

法律的兩塊版

為將這一真理印在心智中,區分第一塊版和第二塊版的誡命將是有用的。因此,牧者應首先解釋這一區別。

讓他首先表明,十誡的神聖誡命被寫在兩塊版上,根據聖教父們的意見,其中一塊包含了前面的三條誡命,而其餘的則被刻在第二塊版上。

誡命的這種秩序尤其恰當,因為這種編排本身就向我們指出了它們在性質上的差異。因為凡在聖經中由神聖法律所命令或禁止的,都源於兩個原則之一:愛天主或愛近人;這兩者之一是對我們所要求的每一項職責的基礎。前面的三條誡命教導我們對天主應有的愛;而其他七條則教導我們對近人和公共社會應盡的職責。因此,將一些誡命分配給第一塊版,另一些分配給第二塊版,這種安排並非沒有正當理由。

在已經解釋過的前三條誡命中,至善的天主——可以說——是主題;而在其他誡命中,則是我們近人的善。前者要求最高的愛,後者要求次高的愛。前者與我們的最終目的有關,後者與引導我們達到目的的事物有關。

再者,對天主的愛終止於天主自己,因為天主應為祂自己的緣故在萬有之上被愛;但對近人的愛源於對天主的愛,並應受其調節。如果我們愛父母,服從主人,尊重長上,我們這樣做的指導原則應是:天主是他們的創造者,並希望給予那些祂藉其合作治理和保護他人的人以卓越地位;並且,因為祂要求我們對這樣的人獻上孝敬的尊重,我們就應這樣做,因為祂認為他們配得這份尊榮。那麼,如果我們尊敬父母,這 tribute 是歸於天主而不是人。因此,我們在聖瑪竇福音中讀到關於對長上的職責:「誰接納你們,就是接納我」;宗徒在致厄弗所人書中訓誡僕人時說:「僕人,你們要戰戰兢兢,以誠樸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如同聽從基督一樣:不要只在人前服侍,好像單討人的喜歡,而要像基督的僕人。」

此外,沒有任何尊榮、虔誠或 devotion 能足夠相稱地獻給天主,因為對祂的愛可以無限增加。因此,我們的愛德應每天都更加熾熱地趨向祂——祂命令我們全心、全靈、全力愛祂。相反,對近人的愛有其限度,因為上主命令我們愛近人如同愛我們自己一樣。

以愛天主的方式愛近人而超越這些限度,將是巨大的罪行。上主說:「如果誰來跟隨我,而不惱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不能做我的門徒。」同樣,對那個想先去埋葬父親然後跟隨基督的人,祂說:「讓死人去埋葬他們的死人」;同樣的教訓在聖瑪竇福音中表達得更清楚:「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不配是我的人。」

無疑,父母應深受愛戴和尊敬;但宗教要求,唯獨那一位——萬物的創造者和父——應受至高的尊榮和敬意,並要求我們對地上父母的所有愛都應指向我們在天的永恆之父。然而,如果父母的命令在任何時候與天主的誡命相抵觸,子女當然應優先選擇天主的旨意而非父母的願望,始終牢記這句神聖的格言:「應服從天主,勝過服從人。」

第四誡的解釋:「孝敬」

在這些預備之後,牧者應解釋誡命的話語,從「孝敬」開始。孝敬是尊敬地看待某人,並將與他有關的一切都置於最高的尊重中。它包括愛、尊重、服從和崇敬。

因此,這裡非常恰當地使用了「孝敬」這個詞,而不是「敬畏」或「愛」,儘管父母也應深受愛戴和敬畏。尊重和崇敬並不總是愛情的伴隨物;愛也不是敬畏的不可分離的伴侶;但孝敬——當發自內心時——結合了敬畏和愛。

「你的父親」

牧者接下來應解釋,誡命中稱為父親的是誰;因為雖然這條法律主要指的是我們的生身父親,但這個名稱也屬於其他人,而這些人在誡命中似乎被指出,我們可以輕易從聖經的許多章節中推斷出來。那麼,除了我們的生身父親,還有其他在聖經中被稱為父親的人,正如上面所說,對他們每一個都應給予適當的孝敬。

首先,教會的主教、牧者和司鐸被稱為父親,這從宗徒的話中清楚可見,他寫信給格林多人說:「我寫這些話,並不是為叫你們慚愧,而是為勸告你們,如同勸告我所親愛的子女。因為縱然你們在基督內有上萬的教師,但父親卻不多,因為是我在基督耶穌內藉福音生了你們。」在德訓篇中也寫道:「現在,我們要讚揚那些著名的人,和我們世代相傳的祖先。」

那些治理國家、受託權力、地方行政長官或指揮權的人也被稱為父親;因此,納阿曼被他的僕人稱為父親。

父親這個名字也適用於那些被委託以照顧、忠誠、正直和智慧的人,例如教師、導師、主人和監護人;因此,先知的兒子們稱厄里亞和厄里叟為他們的父親。最後,年長者、高齡的人,我們也稱他們為父親。

為什麼應孝敬父母

在他的教導中,牧者應主要強調尊敬所有有權被稱為父親的人的義務,尤其是我們的生身父母——神聖誡命特別提到他們。他們——可以說——是永生天主的圖像。在他們身上,我們看到了我們自己起源的圖畫;從他們那裡,我們接受了存在,天主利用他們將靈魂和理性注入我們體內,藉著他們,我們被引導到聖事,接受宗教教導,在正確的行為和聖潔中受教,並接受公民和人文知識的訓練。

「和你的母親」

牧者應教導,這條誡命中提到母親,是為了提醒我們她對我們的恩惠和要求、她懷抱我們的關懷和掛慮,以及她生育和養育我們的痛苦和勞苦。

尊敬父母的方式

子女被命令給予父母的孝敬,應是發自真誠孝敬之愛的主動奉獻。這無非是他們應得的,因為為了愛我們,他們不迴避任何勞動、任何努力、任何危險。他們最高的快樂是感到被他們的子女——他們最親愛的 affection 對象——所愛。若瑟在埃及享有僅次於國王本人的最高地位和最廣泛的權力時,他尊敬地接待了來到埃及的父親。撒羅滿在母親到來時起身迎接;向她表示敬意後,讓她坐在他右邊的王位上。

我們還對父母負有其他尊敬的職責,例如為他們向天主祈禱,使他們能過著繁榮幸福的生活,被所有認識他們的人所愛和尊重,並在天主和天上聖人眼中最為悅樂。

我們還通過順從他們的願望和意向來尊敬他們。撒羅滿說:「我兒,你應聽從你父親的教誨,不要輕視你母親的教導;因為這是你頭上的冠冕,是你頸上的金鏈。」聖保祿也同樣勸勉:「子女,應在主內服從你們的父母,因為這是正當的」;又說:「子女,應事事服從父母,因為這是上主所喜悅的。」(這教義)為最神聖的人的榜樣所證實。依撒格在被父親綁去獻祭時,溫順而毫無怨言地服從了;勒加布人為不背離他們父親的勸告,始終戒酒。

我們還通過效法他們的善表來尊敬父母;因為,努力與某人相似是對他的最高尊重。當我們不僅徵求而且遵循他們的建議時,我們也是在尊敬他們。

再者,當我們為父母提供生活必需品,供應他們必要的食物和衣物時,我們就是在尊敬他們,根據基督的話,祂在斥責法利塞人的不敬時說:「你們為什麼為了你們的傳授而違反天主的誡命呢?因為天主說過:『應孝敬父親和母親』,又說:『咒罵父親或母親的,應處以死刑。』你們卻說:『誰若對父親或母親說:我所能供養你的,已成了獻儀,』他就不必再孝敬父親或母親了。這樣,你們便為了你們的傳授,廢棄了天主的話。」

但是,如果孝敬父母在我們任何時候都是職責,那麼當他們患重病時,這項職責就變得更加迫切。我們應確保他們不忽略告解和每個基督徒在死亡臨近時應領受的其他聖事。我們還應確保虔誠和宗教的人經常探訪他們,以堅固他們的軟弱,用他們的建議幫助他們,並鼓舞他們達到永生的希望,好使他們超越今世的憂慮,將他們的思想完全集中在天主身上。這樣,被信、望、愛三德的崇高德行所祝福,並被宗教的幫助所堅固,他們不僅會毫無恐懼地面對死亡——因為它是必要的,甚至會 welcome 它,因為它加速了他們進入永恆。

最後,即使父母去世後,我們也通過參加他們的葬禮,為他們 procuring 適當的殯葬和 burial,為他們奉獻適當的 suffrages 和週年彌撒,並忠實執行他們的遺囑來尊敬他們。

尊敬其他長上的方式

我們不僅有義務尊敬我們的生身父母,還有其他被稱為父親的人,例如主教和司鐸、君王、王子和地方官員、導師、監護人和主人、教師、年長者等等,他們所有人——有的程度更大,有的程度更小——都有權分享我們的愛、我們的服從和我們的幫助。

對主教和司鐸應有的尊敬

關於主教和其他牧者,經上寫道:「那些善於督導的司鐸,尤其是那些在言語和教導上勞苦的,應被認為配受加倍的尊敬。」

迦拉達人必定對宗徒顯示了何等奇妙的愛!因為他對他們的善意給予了這輝煌的見證:「我為你們作證,如果可能,你們那時早已把你們的眼睛挖出來給我了。」

司鐸也有權接受維持他生活所需的一切。宗徒說:「誰當兵,要自己出糧餉呢?」德訓篇寫道:「要尊敬司鐸,並按法律的規定,用你的雙手潔淨你自己;要按所吩咐你的,將初熟的果實和贖罪祭的一部分分給他們。」

宗徒也教導,他們有權受到服從:「應服從你們的長老,並要聽從他們,因為他們是為你們的靈魂警醒,好像要交賬的人。」不僅如此,主基督甚至命令服從邪惡的牧者:「經師和法利塞人坐在梅瑟的座位上,所以凡他們對你們所說的,你們要行要守;但不要照他們的行為去做,因為他們只說不做。」

對世俗統治者應有的尊敬

同樣的說法適用於世俗統治者、地方官員、地方行政長官以及我們所服從的其他權威。宗徒在致羅馬人書中詳細解釋了應向他們表示的尊榮、尊敬和服從,並且他也吩咐我們為他們祈禱。聖伯多祿說:「你們要為上主的緣故,服從人立的一切制度:或是出於君王的,或是出於他所派遣的總督。」

因為我們向他們表示的任何尊榮都是給予天主的,因為崇高的人類尊嚴值得尊重,因為它是神聖權能的圖像,在我們在其中我們尊敬天主的照顧——祂將公共事務的關懷委託給人,並使用他們作為祂權能的工具。

如果我們有時有邪惡和不稱職的官員,我們所尊敬的不是他們的過錯,而是他們所擁有的來自天主的權威。事實上,雖然看似奇怪,但即使他們對我們表現出敵意和不可和解的態度,我們也不能免除高度尊敬他們的義務。達味甚至對撒烏耳——他的死敵——也提供了極大的服務,他提到這點時說:「我對那惱恨和平的人,向來表示和平。」

然而,如果他們的命令是邪惡或不義的,就不應服從,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不是按照他們的合法權威統治,而是按照不義和乖戾統治。

「好使你延年益壽」,等等

解釋了上述事項之後,牧者接下來應思考為遵守這條誡命所許諾的賞報及其合宜性。那賞報確實是大的,因為它主要在於「延年益壽」。那些始終保持對恩惠的感激記憶的人,理應被祝福以長期享受它。因此,尊敬父母並感激地承認從他們那裡領受生命祝福的子女,理當被獎賞以延長享受那生命至高齡。

為遵守本誡命所許諾的賞報

(這)神聖的許諾也要求明確的解釋。根據聖保祿的解釋,它不僅包括蒙福者的永恆生命,也包括我們在地上所度的生命:「關乎虔敬的操練,在各方面都有益處,因為它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

誠然,許多非常聖潔的人——例如約伯、達味、保祿——渴望死亡,而長壽對受苦和悲慘的人是沉重的負擔:但這裡所應許的賞報,仍然既不是微不足道,也不是可輕視的。

附加的話——「上主你的天主將賜給你的」——不僅許諾了延年益壽,還許諾了安息、寧靜和好好生活的安全;因為在申命記中,不僅說「使你得享長壽」,還加上了「並且使你得福」——宗徒後來引用了這些話。

為什麼這賞報不總賜給孝順的子女

我們說,這些祝福賜給那些天主報答他們虔誠的人;否則神聖的許諾就不會實現,因為有時更孝順的子女反而更短命。

現在,這種情況發生,有時是因為對他來說,在偏離德行和職責的道路之前離開這個世界更好;因為「他被提去,免得邪惡改變他的心意,或虛偽迷惑他的靈魂」。或者是因為毀滅和普遍的 upheaval 即將來臨,他被召去,使他能逃脫時代的災難。先知說:「義人被提去,是為了避免將來的禍患」,免得當天主報應人的罪行時,他的德行和救恩受到威脅。或者,他被 spared 在這樣邪惡的日子裡目睹他的朋友和親戚遭受災難的痛苦折磨。因此,好人的早逝是特別值得恐懼的理由。

違反本誡命的懲罰

但是,如果天主向感恩的子女許諾賞報和祝福,祂也為那些缺乏孝愛虔敬的人保留了最嚴厲的懲罰;因為經上寫道:「咒罵父親或母親的,應處以死刑」;「苛待父親,驅逐母親的,是可恥不幸的人」;「咒罵父母的人,他的燈要在黑暗中熄滅」;「嘲笑父親,輕視母親,而不服從的,願河谷的烏鴉啄出他的眼睛,雛鷹吃掉他。」有許多記錄在案的不孝子女,他們成為神聖報應的顯著對象。阿貝沙隆對他父親達味的不順從沒有逃脫懲罰。由於他的罪,他被三根長矛刺穿,悲慘地死去。

關於那些反抗司鐸的人,經上寫道:「若有人驕傲,不服從在那裡侍奉上主你的天主的司鐸的命令,按審判官的判決,這人應處以死刑。」

父母對子女的職責

正如天主的法律命令子女尊敬、服從和尊重他們的父母,同樣,父母對子女也有相互的職責。父母有義務在認識和實踐宗教中養育他們的子女,並給予他們規範生活的最佳規則;這樣,在宗教中受教導和訓練,他們能聖潔而持久地事奉天主。正如我們讀到的,蘇撒納的父母就是這樣做的。

因此,司鐸應告誡父母,要成為他們子女在正義、貞潔、端莊和聖潔德行上的嚮導。

父母應避免的三件事

他還應告誡他們特別防範三件事——他們太常在這三件事上犯錯。

首先,他們不應以言語或行動對子女過於嚴厲。這是聖保祿在致哥羅森人書中的教導:「父親們,你們不要過於嚴厲,免得你們的子女灰心喪志。」因為有使子女精神崩潰、變得卑怯和對一切恐懼的危險。因此,(牧者)應要求父母避免過度的嚴厲,寧可選擇糾正子女而不是向他們報復。

另一方面,如果犯下了需要責備和懲罰的過錯,父母不應因不當的放縱而忽略糾正。子女常常因父母過度的寬容和放縱而被寵壞。因此,牧者應用大司祭赫利——他因對兒子過度放縱而受到最嚴厲的懲罰——的警告例子來阻止這種過分的溫和。

最後,為避免在指導和教育子女中最可恥的事,不要讓他們給自己設定不配的目標。許多人唯一的關切是給他們的子女留下財富、錢財和廣大輝煌的 fortune;他們不鼓勵子女走向虔誠和宗教,或尊榮的職業,而是走向貪婪和財富的積累,並且只要他們的子女富有和富裕,他們就不顧子女的好名聲和永恆的救恩。還有什麼比這更可恥的想法或說法嗎?關於這樣的父母,可以真實地說,他們不是將財富遺留給子女,而是將他們自己的邪惡和罪惡作為 inheritance 留給他們;不是引導他們走向天堂,而是引導他們走向地獄的永恆折磨。

因此,司鐸應將救恩性的原則印在父母的心智上,並應勸勉他們效法多俾亞的德行榜樣,好使他們將子女適當地教養到事奉天主和聖潔生活之後,反過來能從他們那裡體驗到孝愛、尊重和服從的豐盛果實。

## 第五誡:「不可殺人」

本誡命教導的重要性

為締造和平者所提出的偉大幸福——被稱為天主的子女——應成為牧者仔細而準確地向信友們解釋本誡命所規定義務的強大動力。沒有比正確解釋這條誡命以及眾人對其神聖和應有的遵守,更能促進人類和平的有效方法了。那時我們可以希望,人們在最緊密的聯合紐帶中結合,將生活在完美的和平與和諧中。

解釋這條誡命的必要性由以下事實證明。在洪水淹沒大地之後,這是天主對人作出的第一條禁令。祂說:「凡是流你們血的,我要向一切野獸追討;向人,向每個人,我也要追討。」其次,在我們的主所解釋的舊約法律誡命中,這條誡命是祂首先提到的;關於這點,在聖瑪竇福音中記載:「你們一向聽過說:『不可殺人』,等等。」

信友們這方面應願意專心聆聽這條誡命的解釋,因為它的目的是保護每個人的生命。「不可殺人」這些話有力地禁止殺人;所有人都應同樣樂意聽到它們,好像天主明確地點名每個人,在神聖憤怒和最嚴厲懲罰的威脅下禁止對他們施加傷害。那麼,正如聽到這條誡命的宣告應是樂意的,避免它所禁止的罪也應是樂意的。

本誡命的兩個部分

在解釋這條誡命時,上主指出了它的雙重義務。一部分是禁止性的,禁止我們殺人;另一部分是命令性的,命令我們對敵人懷有愛德、和諧與友愛的情感,與所有人和平相處,最後,以耐心忍受一切不便。

本誡命的禁止部分

例外情況:殺害動物

關於禁止部分,首先應教導,哪些種類的殺生不為這條誡命所禁止。殺害動物不被禁止;因為如果天主允許人吃它們,殺死它們也是合法的。聖奧斯定說:「當我們聽到『不可殺人』這些話時,我們不應理解為這是針對無知覺的大地果實,也不是針對非理性的動物——它們不構成 human society 的一部分。」

處決罪犯

另一種合法的殺生屬於民政當局,他們被委託了生殺之權,通過合法和明智的行使,他們懲罰有罪者並保護無辜者。正當使用這種權力,遠非涉及謀殺罪,而是對這條禁止謀殺的誡命的最高服從。這條誡命的目的是保護和保障人的生命。現在,由民政當局——罪惡的合法報復者——施加的懲罰,自然地趨向於這個目的,因為它們通過壓制暴行和暴力來保障生命。因此,達味有這些話:「我要消滅地上所有的惡人,將一切作惡的人從上主的城中剷除。」

在正義戰爭中殺敵

同樣,在正義戰爭中,不是出於野心或殘酷的動機,而是出於純粹為國家利益服務的願望而取敵人生命的士兵,是無罪的。

此外,有記錄顯示,有天主特別命令的大屠殺。一天之內殺死數千人的肋未子孫,沒有犯罪;當屠殺停止後,梅瑟用這些話對他們說:「今天你們應將自己的手祝聖於上主。」

意外殺人

再者,不是出於意圖或設計,而是由於意外造成的死亡,不是謀殺。申命記說:「如果有人無意中殺了鄰人,且能證明他昨天和前天並沒有恨他,而是與他同去樹林砍柴,砍樹時斧頭脫了柄,鐵頭從柄上脫落,擊中了他的朋友,致他死亡,這人應可逃生。」這種意外死亡,因為是在沒有意圖或設計的情況下造成的,不涉及任何罪責,這由聖奧斯定的話所證實:「天主禁止:如果我們為了一個良好和合法的目的所做的事,違背我們的意願給任何人帶來了邪惡,就將此歸咎於我們。」

然而,有兩種情況(意外死亡)會附帶罪責。第一種情況是死亡是由非法行為造成的;例如,當一個人踢或打一名孕婦,導致墮胎。誠然,後果可能不是 intended,但這並不能免除犯法者的罪責,因為毆打孕婦的行為本身就是非法的。另一種情況是死亡是由疏忽、粗心或缺乏適當謹慎造成的。

自衛殺人

如果一個人在自衛中殺死了另一個人,並且採取了與他自身安全一致的一切手段來避免造成死亡,他顯然沒有違反這條誡命。

本誡命的否定部分禁止謀殺和自殺

以上是可以在不違反這條誡命的情況下奪取生命的情況;除了這些例外,所有其他殺生——無論我們考慮殺人者、被殺者,還是殺人所用的手段——都是被禁止的。

關於殺人者,這條誡命不承認任何例外,無論他是富人或有權勢者、主人或父母。所有人,無例外、無區別,都被禁止殺人。

關於被殺者,法律適用於所有人。沒有任何人——無論他的處境多麼卑微或低下——的生命不受這條法律的保護。

它也禁止自殺。沒有人對自己的生命擁有如此大的權力,以至於可以隨意自殺。因此,我們發現誡命不是說:「不可殺他人」,而只是說:「不可殺人」。

最後,如果我們考慮殺人可能使用的眾多手段,法律也不承認任何例外。它不僅禁止用暴力手段——用劍、石頭、棍棒、絞索,或使用毒藥——奪取他人的生命;還嚴格禁止通過勸告、協助、幫助或任何其他方式促成他人的死亡。

邪惡的憤怒也為第五誡所禁止

猶太人理解力異常遲鈍,認為親手不奪取生命就足以滿足這條誡命所規定的義務。但是,受過基督解釋教導的基督徒已經學到,這條誡命是屬靈的,它不僅命令我們保持雙手無染,還要保持心靈純潔無玷;因此,猶太人認為足夠的,完全不足夠。因為福音教導,甚至對任何人動怒也是不合法的:「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判決;誰若向自己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制裁;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刑的罰。」從這些話中清楚地得出,對弟兄動怒的人——即使他隱藏自己的怨恨——也難免有罪;那表示出憤怒的人犯了大罪;而那毫不猶豫以 harshness 對待他人並對其發出 contumelious 譴責的人,犯的罪更大。

然而,這應理解為沒有正當理由動怒的情況。天主和祂的法律允許我們在懲罰那些在我們權下的人的過失時動怒。因為基督徒的憤怒應源自聖神,而非肉體的衝動,因為我們應是聖神的殿宇,耶穌基督可以在其中居住。

我們的主還為我們留下了許多其他關於完美遵守這條法律的教導,例如:「不要抵抗惡人;而且,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那願與你爭訟,拿你的內衣的,你連外衣也讓給他;若有人強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兩千步。」

防止違反本誡命的 remedies

從以上所述,不難看出人是多麼傾向於這條誡命所禁止的罪惡,以及有多少人——如果不是事實上,至少在意願上——犯了謀殺罪。那麼,既然聖經為如此危險的疾病開出了 remedies,牧者應不遺餘力地將其告知信友們。

在這些 remedies 中,最有效的是對謀殺罪惡的正確認識。這項罪惡的嚴重性從許多重要而有力的聖經章節中顯而易見。天主如此憎惡殺人,以致祂在聖經中宣告,即使是田野的走獸,祂也要為人的生命追討血債,命令將傷害人的野獸處死。如果(全能者)命令人對血感到恐懼,祂這樣做沒有別的原因,只是為了在他心中印刻完全避免——在行為和願望上——殺人這一嚴重罪惡的義務。

殺人者是同類的最大敵人,因此也是自然的敵人。他竭盡全力通過毀滅人來毀滅天主的普遍工程,因為天主宣告祂為人創造了萬物。不,正如在創世紀中禁止奪取人的生命,因為天主「照自己的肖像和模樣造了人」,那消滅天主肖像的人對天主造成了巨大的傷害,並且幾乎可以說——可以這麼說——對天主自己施加了暴力!

達味受神聖光照思考這點時,用這些話痛苦地抱怨嗜血者:「他們的腳急於傾流人血。」他不僅僅說他們「殺人」,而是說他們「傾流人血」——這些話用來標誌那可憎罪行的嚴重性,並表示殺人者的野蠻殘酷。為特別描述殺人者如何被魔鬼的衝動驅使犯下如此罪行,他說:「他們的腳急於。」

本誡命的肯定部分

灌輸對近人的愛

本誡命的命令部分——正如我們的主基督所命令的——要求我們與所有人和平相處。解釋這條誡命時祂說:「所以,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禮物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

命令對所有人的愛德

在解釋這項告誡時,牧者應表明它反復灌輸對所有人——無一例外——的愛德的職責。在關於這條誡命的教導中,他應盡可能地勸勉信友們實踐這項德行,因為它特別包含在這條誡命中。因為既然這條誡命明確禁止仇恨——「凡惱恨自己弟兄的,便是殺人的」——那麼,顯而易見,這條誡命也反復灌輸愛德和愛。

命令忍耐、仁愛和溫良

既然這條誡命反復灌輸愛德和愛,它也必須命令所有隨之而來的職責和善行。聖保祿說:「愛德含忍。」因此,我們被命令忍耐——正如救贖主教導的,我們將在忍耐中「獲得我們的靈魂」。「愛德慈祥」;因此,仁愛是愛德的朋友和伴侶。仁愛和慈祥的德行範圍很廣。其主要職責是救濟窮人的匱乏,給饑餓者食物,給口渴者飲料,給裸體者衣服;在所有這些仁愛的行為中,我們應根據我們所幫助的人的需要和匱乏來調節我們的慷慨。

這些仁慈與良善的工作,本身是崇高的,當對敵人做時變得更加光輝;因為我們的救主說:「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善待那惱恨你們的人」——宗徒也用這些話命令了這點:「如果你的仇人餓了,你要給他飯吃;渴了,要給他水喝;因為你這樣做,是將炭火堆在他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最後,如果我們考慮愛德的法律——它是慈祥的——我們將確信,實踐溫良、仁慈和其他類似德行的善行是該法律規定的職責。

命令寬恕傷害

但是,所有這些中最重要的職責——也是最充分表達愛德、我們最應習慣於實踐的——是發自內心地寬恕和原諒我們可能從他人那裡受到的傷害。正如我們已經注意到的,聖經經常告誡和勸勉我們完全履行這項職責。它們不僅宣告那些這樣做的人是有福的,而且還宣告,天主賜予那些真正履行這項職責的人赦免,而拒絕賜予那些忽略它或拒絕服從它的人赦免。

如何說服人們寬恕傷害

由於報復的慾望幾乎是人類的天性,牧者有必要盡其最大的勤奮,不僅是教導,而且是熱切地說服信友們,基督徒應寬恕並遺忘傷害;由於這是神聖作家經常反復灌輸的職責,他應就此主題諮詢他們,以便能夠制服那些心智固執於報復的人的 persistence,並且他應準備好那些教父們虔誠使用的強有力而恰當的論證。然而,以下三個考量需要特別解釋。

我們所忍受的一切都來自天主

首先,自認受傷害的人,首先應被說服,他想要報復的那個人並不是造成損失或傷害的主要原因。因此,那令人讚歎的約伯,當他被沙巴人、加色丁人和撒殫猛烈傷害時,他不理會這些人,而是像一個正義和非常聖潔的人一樣,以不亞於真理的虔誠呼喊說:「上主賜的,上主收回。」因此,那忍耐之人的話語和榜樣應說服基督徒——而這種確信是最正當的——我們在此生中所忍受的一切懲罰都來自天主之手——一切公義和仁慈的父和創造者。祂懲罰我們不是像對敵人一樣,而是以祂無限的美善,像對子女一樣糾正我們。要正確看待這件事,人在這些情況下無非是天主的僕人和代理人。誠然,一個人可能對另一個人懷有最壞的感情,他可能對他懷有最惡毒的仇恨;但是,沒有天主的許可,他不能對他造成任何傷害。這就是為什麼若瑟能夠耐心忍受他兄弟們的邪惡陰謀,達味能夠忍受史米對他的傷害。

這裡也適用金口聖若望能幹而博學地處理過的一個論證:沒有人受傷害,除非受自己傷害。讓那自認受他人傷害的人,以正確的方式考慮這件事,他肯定會發現他沒有從他人那裡受到任何傷害或損失。因為,雖然他可能經歷了外在原因造成的傷害,但他是自己最大的敵人——他用仇恨、惡意和嫉妒邪惡地玷污了自己的靈魂。

寬恕的好處

第二個考量是,有兩個好處是那些受聖潔 desire 取悅天主影響而自由寬恕傷害的人的特殊賞報。首先,天主已許諾,那寬恕人的,他自己也將獲得罪惡的赦免——這個許諾清楚地表明這項虔誠職責是多麼蒙天主悅納。其次,寬恕傷害使我們的本性高貴和完美;因為藉此,人在某種程度上變得相似天主——祂使太陽照好人也照壞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報復的弊端

最後,應解釋拒絕寬恕他人所產生的弊端。因此,牧者應將以下幾點放在不肯寬恕的人眼前:仇恨不僅是一項大罪,而且容忍它越久,它就變得越根深蒂固。一旦這種激情佔據了人心,他就渴望敵人的血。充滿報復的希望,他將日日夜夜策劃某個邪惡的計劃,以致他的心似乎從不停止惡毒的計劃,甚至停止血腥的念頭。因此,他被引導慷慨地寬恕過犯,甚至減輕他的敵意,是從不——或至少極其困難——的。因此,仇恨被比作一個武器牢牢嵌入的傷口,是正當的。

再者,有許多邪惡的後果和罪惡與仇恨這一項罪惡相關聯。因此,聖若望有這些話:「那惱恨自己弟兄的,就是在黑暗中,且在黑暗中行走,不知道自己往哪裡去,因為黑暗弄瞎了他的眼睛。」因此,他必定經常跌倒;因為一個人怎能以善意的眼光看待他所恨的人的話語或行為呢?由此產生輕率和不公義的判斷、憤怒、嫉妒、誹謗,以及同樣類型的其他邪惡,其中常涉及那些由友誼或血緣紐帶聯繫在一起的人;因此,常發生這樣的情況:這一項罪惡是許多罪惡的豐富根源。

仇恨被稱為魔鬼的罪,並非沒有正當理由。「魔鬼從起初就是殺人的」;因此,當法利塞人謀害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天主子——的生命時,祂說他們是「由他們的父親魔鬼所生的」。

對抗仇恨的 remedies

除了已經提出的、為憎惡這項罪提供了良好依據的理由之外,聖經中還規定了其他最合適的 remedies。

在這些 remedies 中,第一個和最大的是救贖主的榜樣,我們應將其放在眼前作為效法的模範。因為祂——甚至在祂身上找不到任何過失的嫌疑——當被荊棘茨冠刺傷,最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發出了那最充滿愛德的祈禱:「父啊!寬赦他們吧!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正如宗徒所見證的:「祂的寶血所說的話,比亞伯爾的血所說的更動聽。」

另一項 remedy,由德訓篇規定,是記起死亡和審判:「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要記念你的末日,你永遠不會犯罪。」好像祂說:經常、再三反思你必須很快死亡,並且在死亡時,你沒有什麼比從天主那裡獲得更大的仁慈更渴望或更需要了,所以你現在應始終將那仁慈放在你心中。這樣,殘酷的報復慾望將被熄滅;因為你找不到比寬恕傷害和愛那些以言語或行為可能傷害了你或你所愛的人的人,更適合、更有效的獲得天主仁慈的方法了。

## 第六誡:「不可姦淫」

本誡命在十誡中的位置最為恰當

人與妻子之間的紐帶是最緊密的,對雙方來說,沒有什麼比知道他們是彼此相互和特殊 affection 的對象更令人滿足的了。另一方面,沒有什麼比感到一方應給予另一方的合法愛情被轉移到別處,更能造成深深的痛苦了。因此,正確而自然地,在保護人類生命免受殺手侵害的誡命之後,緊接著是禁止姦淫的誡命,其目的是防止任何人以這種罪行傷害或摧毀婚姻的神聖而尊榮的結合——這種結合通常是熱切感情和愛情的泉源。

對本誡命進行仔細教導的重要性

然而,在解釋這條誡命時,牧者需要極大的謹慎和 prudence,並應極其謹慎地處理一個需要簡潔而非冗長解釋的主題。因為恐怕如果他過於詳細或冗長地解釋違反這條誡命的方式,他可能會無意中談到那些通常不是熄滅,而是助長腐敗激情的主題。

然而,既然這條誡命包含許多不能略過不提的事項,牧者應按適當的順序和位置解釋它們。

本誡命的兩個部分

那麼,這條誡命分為兩個要點:一個是明示的,禁止姦淫;另一個是暗示的,灌輸心靈和身體的純潔。

本誡命所禁止的

禁止姦淫

從(本誡命的)禁止部分開始,姦淫是對婚姻床榻的玷污,無論是自己的還是他人的。如果一個已婚男子與未婚女子發生性關係,他侵犯了自己婚姻床榻的完整性;如果一個未婚男子與已婚女子發生性關係,他玷污了他人婚姻床榻的神聖性。

禁止違反貞潔的其他罪

但是,所有種類的不端和不潔都包含在對姦淫的這項禁令中,這由聖奧斯定和聖安博的見證所證明;並且,這條誡命的意義正是如此,舊約和新約都支持。在梅瑟的著作中,除了姦淫,據記載,違反貞潔的其他罪行也受到懲罰。因此,創世紀記載了猶大對他的兒媳婦的判決。在申命記中,發現了梅瑟的優秀法律,即「在以色列的女兒中不可有娼妓」。多俾亞對他的兒子的勸勉是:「我兒,你要小心,遠離一切淫亂」;在德訓篇中我們讀到:「要以眼顧盼妓女為恥。」

在福音中,主基督也說:「從心裡出來的是惡念、姦淫、淫亂,這些都使人污穢。」宗徒保祿經常並以最強烈的措辭表達了他對這項罪行的厭惡:「天主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聖,遠避淫亂」;「你們務要遠避淫亂」;「不要與淫亂的人來往」;「至於淫亂、一切不潔和貪婪之事,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提」;「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孌童的、同性戀的,都不能承受天主的國。」

為什麼明確提到姦淫

但是,明確禁止姦淫的原因是,除了它與其他種類的放縱共享的醜陋之外,它還增加了不義的罪——不僅是對近人的不義,也是對公民社會的不義。

再者,可以肯定,那不禁戒其他違反貞潔之罪的人,將輕易墮入姦淫罪。因此,通過禁止姦淫,我們立刻看到,凡是玷污身體的每一種不端和不潔都被禁止。不,即使是違反貞潔的內心思想,也為這條誡命所禁止,這從法律本身——它顯然是屬靈的——以及從主基督的這些話中清楚可見:「你們一向聽過說:『不可姦淫。』我卻對你們說:凡注視婦女,有意貪戀她的,他已在心裡姦淫了她。」

以上是我們認為適合公開教導信友們的要點。然而,牧者應補充特倫多大公會議反對姦淫者以及那些養娼妓和妾侍的法令,省略許多其他種類的不端和私慾——根據時間和人的情況,每個人應私下得到告誡。

本誡命所規定的

命令純潔

我們現在來解釋誡命的肯定部分。應教導並熱切勸勉信友們,盡一切努力培養節制和貞潔,潔淨自己「除去肉體和心靈上的一切玷污,以敬畏天主之情來成就聖化」。

首先應教導他們,雖然貞潔的德行在那些發神聖和宗教的守貞誓願的人身上閃耀著更燦爛的光輝,但它也是一種屬於那些度獨身生活、或在婚姻狀態中使自己保持純潔無玷、遠離非法慾望的人的德行。

幫助人實踐純潔的反思

聖教父們教導了許多克服私慾和約束罪惡快樂的方法。因此,牧者應努力準確地向信友們解釋這些方法,並應在解釋它們時使用最大的勤奮。這些方法中,有些是反思性的,有些是行動性的。

不潔排除在天國之外

第一種方法主要在於我們對這項罪惡的污穢和邪惡形成正確的認識;因為這種認識將引導人更容易厭惡它。現在,這項罪行的邪惡,我們可以從以下事實得知:因為它,人被驅逐並排除在天主的國度之外——這是一切邪惡中最大的。

不潔是污穢的罪

上述災難確實是每一項大罪的共同後果。但這項罪所特有的是,淫亂者被說成是「得罪自己的身體」,根據宗徒的話:「你們務要遠避淫亂。人無論犯什麼罪,都是在身體以外;但是,那犯淫亂的,卻是冒犯自己的身體。」原因是,這樣的人對自己的身體造成了傷害,侵犯了它的聖潔。因此,聖保祿寫信給得撒洛尼人說:「天主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聖,遠避淫亂,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以聖潔和尊貴持守自己的身體,不要像不認識天主的外邦人那樣,放縱私慾。」

此外,更為犯罪的是,基督徒——可恥地與娼妓犯罪——使基督的肢體成為娼妓的肢體,根據聖保祿的這些話:「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嗎?我豈可拿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斷乎不可!你們不知道那與娼妓結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再者,基督徒——正如聖保祿所見證的——是聖神的殿宇;侵犯這殿宇無非是驅逐聖神。

姦淫是嚴重的不義

但姦淫罪涉及嚴重不義的罪。如果——正如宗徒所說——那些在婚姻中結合的人是如此相互隸屬,以致雙方對自己或她的身體都沒有權力或權利,而是雙方——可以說——被一種相互隸屬的紐帶所束縛,丈夫要適應妻子的意願,妻子要適應丈夫的意願;那麼,最肯定的是,如果任何一方將他(她)的——屬於另一方的——身體從與之結合的他(她)那裡分離,犯罪者就犯了極大的不義和邪惡行為。

姦淫是可恥的

由於對恥辱的恐懼強烈地激勵履行職責並嚇阻犯罪,牧者也應教導,姦淫給其有罪的犯罪者打上了一個不尋常的污名。聖經說:「姦淫的人,由於愚昧,必將毀滅自己的靈魂;他為自己招致羞辱和恥辱,他的污點不會被抹去。」

不潔受到嚴厲懲罰

姦淫罪的嚴重性可以輕易從其懲罰的嚴厲性推斷出來。根據天主在舊約中頒布的法律,姦夫淫婦應被用石頭打死。不僅如此,由於一個人的犯罪激情,不僅罪行的實施者,而且整個城市都被毀滅,正如我們關於舍根人所讀到的。聖經中充滿了神聖報應的例子,例如索多瑪和鄰近城市的毀滅,在曠野中與摩阿布女子行淫的以色列人的懲罰,以及本雅明人的屠殺。牧者可以輕易使用這些例子來嚇阻人們犯可恥的私慾。

不潔蒙蔽心智,硬化心靈

但是,即使姦夫可能逃脫死刑,他也無法逃脫經常襲擊這類罪行的巨大痛苦和折磨。他變得患上了心智的 blindness——這是最嚴重的懲罰;他失去了對天主、對名譽、對榮譽、對家庭、甚至對生命的一切尊重;因此,完全被遺棄和一文不值,他在任何重大事務上都不值得信任,並變得無法履行任何類型的職責。

我們在達味和撒羅滿身上找到了這樣的例子。達味一墮入姦淫罪,就退化成了與他以前完全相反的性格;從最溫和的人,他變得如此殘酷,以致將他最值得尊敬的臣僕之一烏黎雅交付死亡。撒羅滿放縱於女色的私慾,放棄了真宗教,去跟隨外邦的神。因此,正如歐瑟亞所說,這項罪「奪取了人的心」,常常使他理智盲目。

實踐純潔的方法

避免懶惰

我們現在來討論由行動構成的 remedies。首先是努力避免懶惰;因為,根據厄則克耳,索多瑪人正是因屈服於懶惰的軟弱影響,才陷入了最可恥的犯罪私慾。

節制

其次,應仔細避免放縱。先知說:「我滿足了他們,他們就行姦淫。」過飽的胃產生不潔。我們的主在這些話中暗示了這點:「你們應當謹慎,免得你們的心為宴飲沉醉所壓倒」;宗徒說:「不要醉酒,因為醉酒使人淫亂。」

保護眼睛

但是,眼睛特別是通往犯罪激情的入口,我們的主的這些話指向這點:「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剜出它來,從你身上扔掉。」先知們也經常說到同樣的效果。約伯說:「我與我的眼睛訂立了盟約,決不注視處女。」最後,有無數的例子證明源於放縱眼睛的邪惡。達味就是這樣犯罪的,舍根王也是這樣墮落的,誹謗蘇撒納的長老們也是這樣犯罪的。

避免不端裝束

過於炫耀的服裝——特別吸引眼睛——太常成為犯罪的 occasion。因此,德訓篇的告誡:「當轉眼不看盛裝的女子。」由於婦女過度喜愛服裝,牧者花些注意力在這個主題上,有時用宗徒伯多祿令人印象深刻的話告誡和責備她們,不會不合時宜:「你們的裝飾不應是外面的捲髮、戴金飾、穿華服。」聖保祿也說:「不以捲髮、金飾、珍珠和昂貴的衣裳為裝飾。」許多婦女用金子和寶石裝飾自己,卻失去了靈魂和身體唯一真正的裝飾。

避免不潔的談話、讀物、圖片

接下來是另一個——緊接著通常因過於講究的服裝 elegance 而引起的性興奮——即 indecent 和 obscene 的談話。Obscene 的語言是點燃年輕心靈最壞激情的火炬;宗徒曾說,「惡言惡語敗壞良好的風俗。」不端和激情的歌曲和舞蹈最容易產生同樣的效果,因此應謹慎避免。

應列入同一類的還有柔軟和 obscene 的書籍——它們與 indecent 的圖片一樣必須避免。所有這些東西對激發非法 attraction 和燃燒年輕人的心智都有致命的影響。在這些事上,牧者應特別努力確保信友們最仔細地遵守特倫多大公會議的虔誠而審慎的規定。

頻繁領受聖事

如果我們剛才列舉的犯罪的 occasions 被仔細避免,幾乎所有激發私慾的因素都將被移除。但是,制服其暴力的最有效方法是頻繁使用告解和共融,以及不斷而虔誠地向天主祈禱——伴隨著禁食和施捨。貞潔是天主的恩賜。祂不會拒絕那些正確祈求的人;祂也不會讓我們受試探超過我們的能力。

克己

但是,身體應被克己,感官的慾望應被抑制——不僅通過禁食,特別是通過教會所規定的齋戒,還通過守夜、虔誠的朝聖和其他 austerity 的工作。節制的德性主要通過這些和類似的遵守表現出來。關於這個主題,聖保祿寫信給格林多人說:「凡比武競賽的,在一切事上都有節制;他們只是為得到可朽壞的花冠,而我們卻是為得到不朽壞的花冠。」稍後他說:「我痛擊我身,使它為奴,免得我給別人報捷,自己反而被淘汰。」在另一處他說:「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滿足私慾。」

## 第七誡:「不可偷盜」

本誡命教導的重要性

在教會早期,將這條誡命的性質和效力印在聽眾心智中是慣常的做法。我們從宗徒對某些人的責備中了解到這點——這些人極其熱衷於阻止他人陷入他們自己卻 freely 沉溺的惡習:「你這教導別人的,就不教導你自己嗎?你宣講不可偷盜,你自己卻偷盜嗎?」這種教導的救恩效果不僅在於糾正當時非常普遍的惡習,還在於抑制通常因偷盜而產生的爭吵、訴訟和其他邪惡。既然在我們這個時代,人不幸地沉迷於同樣的惡習及其隨之而來的不幸和邪惡,牧者應效法聖教父和聖師的榜樣,強烈堅持這點,並勤奮仔細地解釋這條誡命的效力和意義。

本誡命證明天主對我們的愛,並要求我們感恩

首先,牧者應勤奮仔細地宣告天主對人無限的愛。天主不滿足於——可以說——用前兩條誡命(「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來保護我們的生命、人身和名譽,祂還通過加上「不可偷盜」的禁令來防衛和保護我們的財產和 possessions。這些話的意義無非是我們在談論其他誡命時所指出的。它們宣告,天主禁止任何人奪取或損害我們置於祂保護之下的世俗財物。

我們對這法律的創造者天主的感恩,應與法律賜予我們的恩惠的偉大程度成正比。既然感恩的最真實考驗和回報感謝的最佳方式,不僅在於樂意聆聽祂的誡命,還在於服從它們,因此應激勵和鼓勵信友們遵守這條誡命。

本誡命的兩個部分

與前面的誡命一樣,這條誡命也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明確提到,禁止偷盜;而第二部分——灌輸對近人的仁慈和慷慨——的精神和效力則包含在第一部分中。

本誡命的否定部分

禁止偷盜

我們將從誡命的禁止部分「不可偷盜」開始。應注意,藉著「偷盜」這個詞,不僅理解為在真正主人不知情且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私下拿走他的任何東西,而且還理解為違背真正主人的意願——儘管並非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持有屬於他人的東西;否則,我們就等於說,那禁止偷盜的,並不也禁止搶劫——搶劫是通過暴力和不義完成的,而根據聖保祿,勒索者「不能承受天主的國」,並且他們的陪伴和道路應被避開,正如同一位宗徒所寫的。

禁止偷盜和搶劫

但是,雖然搶劫是比偷盜更嚴重的罪,因為它不僅剝奪他人的財產,還施加暴力和侮辱;然而,神聖禁令以較溫和的「偷盜」一詞而非「搶劫」來表達,這不應感到驚訝。這是有正當理由的,因為偷盜比搶劫更普遍、範圍更廣——搶劫是一種只有那些在 brute 力量和體力上優於鄰人的人才能犯下的罪行。此外,很明顯,當較輕的罪行被禁止時,同一類型的更大罪行也被禁止。

偷盜的各種名稱

不正當地持有和使用屬於他人的東西,根據未經主人同意和知情而取走的對象的不同,有不同的名稱。從私人取走私人財產稱為「偷盜」;從公共取走稱為「盜用公款」。將自由人奴役,或佔用他人的奴隸,稱為「拐帶人口」。偷竊神聖之物稱為「褻聖」——這是一項極其巨大和邪惡的罪行,在我們這個時代卻如此普遍,以致虔誠和智慧為神聖敬拜的必要開支、為宗教聖職人員的支持、為窮人的使用而留出的東西,被用於滿足個人的貪婪和最壞的激情。

禁止偷盜的意願

但是,除了實際的偷盜——即外在的實施——天主的法律也禁止意願和 desire。法律是屬靈的,關乎靈魂——我們思想和設計的泉源。我們的主在聖瑪竇福音中說:「從心裡出來的是惡念、謀殺、姦淫、淫亂、偷盜、妄證。」

偷盜罪的嚴重性

僅憑自然理性之光就足以看出偷盜罪的嚴重性,因為它違反了給予每個人其應得的正義。從一開始由萬民法固定、並由人法和神法確認的財產分配和劃分,必須被視為不可侵犯的,並且每個人都必須被允許安全地擁有正當屬於他的東西,除非我們希望推翻 human society。因此,宗徒有這些話:「偷盜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天主的國。」

這項罪所帶來的一長串邪惡,同時證明了它的有害性和嚴重性。它引起倉促和輕率的判斷,滋生仇恨,產生敵意,有時使無辜者遭受殘酷的定罪。

我們對天主強加給所有人的、為所造成的傷害做補贖的必要性怎麼說呢?聖奧斯定說:「沒有歸還,罪就不得赦免。」那些習慣以鄰人財產致富的人,從個人觀察和反思,以及從哈巴谷先知的見證中,我們可以學到做這種歸還的困難:「禍哉,那積聚他人財物的人!他到何時才卸下他沉重的負荷呢?」他稱他人財產的持有為「沉重的負荷」,因為人很難從(非法獲得的財物)中浮現和脫身。

偷盜的主要種類

偷盜的種類如此之多,以致要列舉所有這些是最困難的;但既然其他的可以歸結為偷盜和搶劫,論述這兩種就足夠了。為使信友們憎惡如此嚴重的罪行並嚇阻他們犯罪,牧者應使用所有的謹慎和勤奮。現在讓我們考慮這兩種偷盜。

偷盜的各種形式

購買贓物、或保留他人的財產——無論是發現的、 seized 的、還是偷來的——的人,都犯有偷盜罪。聖奧斯定說:「如果你發現了東西而不歸還,你就是偷了。」然而,如果無法找到真正的主人,所有發現的東西應歸給窮人。如果發現者拒絕歸還,他就清楚證明,如果能力所及,他會毫無顧忌地偷走他所能得到的一切。

那些在買賣中訴諸欺詐和謊言的人,使自己也捲入了同樣的罪責。上主將報應他們的詭計。那些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在重量、度量、數量或規格上欺騙買方的人,犯了一種更為犯罪和不義的偷盜。申命記中寫道:「你囊中不可有兩樣不同的砝碼。」肋未紀說:「在審判、在尺度、在重量、在度量上,不可行不義。應有天公平等的秤,有公道的升斗。」在別處寫道:「不同的砝碼為上主所憎惡;欺詐的天秤不是好事。」

再者,當勞工和工匠向那些沒有得到他們正當和應有勞動的人索取 full 工資時,這也是一種公然的偷盜。再者,不誠實的僕人和代理人無異於小偷——不,他們比其他小偷更可憎;對他們,一切都可以上鎖,而對一個偷竊的僕人,房子裡沒有什麼能用鎖或門栓保全。

那些以貧窮為藉口或通過欺騙性言語獲得錢財的人,也可以說是偷盜,他們的罪責因在偷盜之上添加了虛假而加重。

擔任公共或私人信託職務的人,如果完全忽略或只是 indifferent 地履行職責,卻享受此類職務的薪資和 emoluments,也應被計入小偷之列。

列舉由貪婪——精通所有賺錢藝術——的 ingenuity 發明的各種其他偷盜方式,將是一項冗長且——如前所述——極其困難的任務。

搶劫的各種形式

因此,牧者接下來應論述搶劫——這些罪行的第二個大類。首先,他應告誡基督徒子民記住宗徒的教導:「那些想要致富的人,都陷於誘惑和魔鬼的網羅」;永遠不要忘記這條規則:「凡你們願意人給你們做的,你們也要照樣給人做」;並始終牢記多俾亞的話:「你憎惡的事,不可對別人做。」

搶劫比偷盜更全面。那些不支付勞動者工錢的人犯有搶劫罪,聖雅各伯用這些話勸勉他們悔改:「好!你們富有的人,痛哭哀號吧!因為你們的災難快來到了!」他補充了他們悔改的理由:「看,你們扣押的收割你們田地的工人的工錢,在喊冤,他們的呼聲已進入了萬軍上主的耳朵。」這種搶劫在肋未紀、申命記、瑪拉基亞書和多俾亞傳中受到強烈譴責。

那些不支付、或將 customs、稅收、什一稅以及應付給教會或民政當局的此類收入轉作他用或佔為己有的人,也包括在犯搶劫罪的人中。

放高利貸者也屬於這一類——他們是最殘酷、最無情的勒索者,用他們過高的利率掠奪和毀滅窮人。凡超過本金和 principal 所收到的,無論是錢,還是任何可以用錢購買或估價的東西,都是高利貸;因為在厄則克耳中寫道:「他不借錢取利,也不多要」;在主在路加福音中說:「借出去,不要指望任何回報。」即使在異教徒中,高利貸也總是被視為最嚴重、最可憎的罪行。因此,問題「什麼是高利貸?」的回答是:「什麼是謀殺?」事實上,那放高利貸的人,將同一件東西賣了兩次,或者賣了並不存在的東西。

腐敗的法官——他們的判決是 venal 的,並被金錢或其他賄賂收買,作出反對貧困和 needy 者的正當索賠的判決——也犯搶劫罪。

那些欺騙債權人、否認合法債務的人,以及那些以自己或他人的信用購買貨物、承諾在一定時間內付款卻不守信的人,也犯同樣的搶劫罪。他們的罪責加重是因為,由於他們缺乏準時和欺詐,價格被抬高,對公眾造成極大損害。達味的話似乎適用於這樣的人:「罪人借錢而不償還。」

但是,我們對那些向窮人貸款——即使後者無法償還——仍嚴厲催討,並且無視天主的法律,甚至拿不幸債務人必需的衣服作抵押的富人怎麼說呢?因為天主說:「若你拿了鄰人的衣服作抵押,日落前應還給他,因為這是他唯一的 cover,是他身體的衣服,他沒有其他的可以睡覺;如果他向我呼求,我必俯聽,因為我是仁慈的。」他們嚴厲的催討正當地被稱為貪婪,因此是搶劫。

在聖教父們宣告犯有搶劫罪的人中,包括在 scarcity 時囤積穀物,從而有罪地使供應更 scarce 和更昂貴的人。這適用於所有生活必需品和 sustenance。撒羅滿對這些人發出咒罵:「囤積穀物的人,必被人民咒罵。」牧者應警告他們他們的罪責,並以超乎尋常的自由責備他們;他應向他們詳細解釋等待這類罪惡的懲罰。

關於第七誡所禁止的內容就說這麼多。

本誡命的肯定部分

命令歸還

我們現在來討論本誡命的肯定部分,其中首先要考慮的是補償或歸還;因為沒有歸還,罪就不得赦免。

誰有義務歸還

但是,由於向受害方歸還的法律不僅約束犯偷盜罪的人,也約束所有參與該罪的人,有必要解釋誰無可避免地有義務做這種補償或歸還。有幾類人(負有此義務)。

第一類包括那些命令他人偷盜的人——他們不僅是偷盜的發起者和共犯,而且是小偷中最為犯罪的人。

另一類包括那些——當他們不能命令他人偷盜時——說服和鼓勵偷盜的人。因為這些人在意圖上與第一類人相似,儘管在權力上不同,他們同樣犯有偷盜罪。

第三類由那些同意他人所犯偷盜的人組成。

第四類是那些參與偷盜並從中獲利的人——如果這可以稱為「利」的話,這利——除非他們悔改——將他們交付永恆的折磨。達味論到他們說:「你若看見了小偷,你就與他同夥。」

第五類小偷是那些有權禁止偷盜、卻不僅不反對或阻止,反而完全而自由地容忍和批准其實施的人。

第六類由那些清楚知道偷盜已發生、以及何時發生、卻不僅不提、反而假裝一無所知的人構成。

最後一類包括所有協助完成偷盜的人——那些 guard、辯護、接收或窩藏小偷的人。

所有這些人都必須向被偷走任何東西的人歸還,並應被熱切勸勉履行這項如此必要的職責。

那些讚賞和讚揚偷盜的人,也並非完全無罪於這項罪行。從父母那裡偷東西的孩子,以及從丈夫那裡偷東西的妻子,也並非無罪於偷盜。

命令施捨

這條誡命也暗示了同情貧困和 needy 者,並用我們的資源和善行救濟他們的困難和 distress 的義務。關於這個主題——不能過於頻繁或過於強烈地強調——牧者將在聖西彼廉、金口聖若望、聖額我略納齊安以及其他關於施捨的傑出作家的著作中找到豐富的材料來豐富他的講道。

實踐施捨的誘因

因此,牧者應鼓勵信友們願意並渴望幫助那些必須依賴慈善的人,並應使他們認識到施捨以及對窮人真實而實際地慷慨的必要性,提醒他們在末日,天主將譴責那些忽略和疏忽施捨職責的人,將他們投入永火;而相反,祂將讚揚那些對窮人施行仁慈的人,並將他們接入祂的天國。這兩個判決已由主基督親口宣告:「我父所祝福的,你們來吧!承受自創世以來就為你們預備了的王國」;以及:「可咒罵的,離開我,到那永火裡去吧!」

司鐸們也應引用那些旨在說服(履行這項重要職責)的經文:「你們給,也就給你們」;他們應詳述天主的許諾——可以想像到的最豐富、最豐盈的許諾:「凡為了我的緣故,捨棄了房屋、或兄弟……沒有不在今生得到百倍的賞報,並在來世獲得永生的」;他還應加上我們主的這些話:「要用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為在你們匱乏的時候,他們能接納你們到永遠的帳幕裡。」

施捨的方式

他們還應解釋這項必要職責的各個部分,以便那些無法給予的人,至少可以借給窮人維持生命所需的東西,根據我們的主基督的命令:「借出去,不要指望任何回報。」聖達味這樣表達這樣做的幸福:「那施捨、借貸給人的,是幸福的人。」

但是如果我們無法給予那些必須依賴他人慈善為生的人,那麼通過我們的勞動和勤奮 procuring 救濟窮人所需的東西,是一項基督徒的虔誠行為,也是避免懶惰的一種方式。宗徒用自己的榜樣勸勉所有人這樣做。他對得撒洛尼人說:「你們自己知道該怎樣效法我們」;又寫信給同一群人:「你們要努力安定,專務自己的事,親手工作,如同我們所吩咐你們的」;寫給厄弗所人說:「那以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竊,反倒要勞苦,親手做正當的事,好能周濟貧困的人。」

命令節儉

我們還應實踐節儉,並節制地使用他人的善意,免得我們成為他們的負擔或麻煩。考慮周全的實踐在所有宗徒身上都很顯著,但在聖保祿身上尤其突出。他寫信給得撒洛尼人說:「弟兄們,你們應記得我們的勞碌和辛苦,我們日夜工作,免得向你們任何人索取什麼,而向你們宣講了天主的福音。」在同一位宗徒的另一處說:「我們辛苦勞碌,日夜工作,免得向你們任何人索取什麼。」

本誡命的制裁

違反本誡命的懲罰

為使信友們憎惡所有違反這條誡命的可恥罪行,牧者應求助於先知和其他受默感的作者,以表明天主對偷盜和搶劫罪行的憎惡,以及祂對犯罪者所宣告的可怕威脅。亞毛斯先知喊道:「你們這些壓榨窮人,使地上的弱小者絕跡的人,你們說:『月朔幾時過去,好讓我們賣五穀?安息日幾時過去,好讓我們打開糧倉?讓我們縮小 ephah,加重 shekel,用欺詐的天秤騙人?』」在耶肋米亞、箴言和德訓篇中可以找到許多同樣的章節。事實上,毫無疑問,這些罪行在很大程度上是這些時代壓迫社會的邪惡的種子。

遵守本誡命的賞報

為使基督徒養成對窮人和 needy 者慷慨和仁慈的習慣——這由本誡命的第二部分所反復灌輸——牧者應將天主在今世和來世向仁慈和慷慨者所許諾的那些豐厚的賞報放在他們眼前。

反駁偷盜的藉口

由於不乏甚至會為自己的偷盜辯護的人,應告誡他們,天主不接受任何為罪辯護的藉口;他們的藉口遠非減輕,只會大大加重他們的罪責。

地位和位置的藉口

那些地位顯赫的人——他們辯稱自己的行為不是出於貪婪或 avarice,而是為了維護他們家庭和祖先的 grandeur 而屈尊拿取屬於他人的東西,因為如果不持有他人的財產,他們的名聲和尊嚴就會墮落——他們的虛榮是多麼難以忍受!應使他們擺脫這種有害的錯誤;並使他們確信,保存和增加財富、增強祖先光榮的唯一方法是服從天主的旨意,遵守祂的誡命。一旦祂的旨意和誡命被輕視,財產的穩定——無論多麼 securely 確立——就會被推翻;君王被廢黜,從榮譽的最高地位被拋下;而最卑微的人——有時是他們懷有最不可和解仇恨的人——被天主召喚來佔據他們的位置。

神聖的憤怒對這些犯罪者燃燒到何種程度,這是難以置信的,我們從依撒意亞的見證中知道這點,他記錄了天主的這些話:「你的王侯是叛徒,與盜賊為伍;他們都愛好賄賂,追求報酬。因此,吾主,萬軍的上主,以色列的大能者說:唉!我必向我的敵人雪恨,向我的仇人報復;我要向你伸出我的手,徹底煉淨你的渣滓。」

更安逸、更優雅的藉口

有些人為這種行為辯護,不是出於維護 splendour 和光榮的野心,而是出於 desire 獲得過更安逸、更優雅生活的手段。應駁斥這些人,並應向他們表明,那些將自己的安逸置於天主的旨意和光榮之上——我們通過忽略祂的誡命而嚴重冒犯祂——的人的話語和行為是多麼不敬。然而,偷盜有什麼真正的好處呢?它不是多少非常嚴重邪惡的根源嗎?德訓篇說:「竊賊必受羞辱和悔恨。」但是,即使沒有不利後果 overtake 小偷,他也侮辱了神聖的名,反對天主至聖的旨意,輕視祂救恩性的誡命。由此產生一切錯誤、一切不誠實、一切不敬。

他人富有的藉口

但是,我們不是有時聽到小偷爭辯說他沒有犯罪,因為他從有錢和富有的人那裡偷竊——在他看來,這些人 not only 不受傷害,甚至感覺不到損失?這種藉口既可悲又有害。

習慣力量的藉口

另一些人想像他們應被原諒,因為他們已養成偷盜的習慣,以致無法輕易 refrain 從這種慾望和實踐。如果這類人不聽從宗徒的告誡:「那以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竊」,讓他們記住,總有一天——無論他們喜歡與否——他們將習慣於永恆的折磨。

有利機會的藉口

有些人辯解說,機會出現了。諺語是眾所周知的:「機會造就小偷。」應使這些人擺脫他們邪惡的想法,提醒他們,抵抗每一個邪惡的傾向是我們的職責。如果我們立即服從每一個失調的 impulse,罪惡和 disorder 的尺度、限制將是什麼?因此,這種藉口是最低級的,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承認完全缺乏約束和正義。說你沒有犯罪,因為你沒有犯罪的機會,幾乎等於承認你隨時準備在機會出現時犯罪。

報復的藉口

有些人說,他們偷竊是為了滿足報復,因為他們自己曾從他人那裡遭受同樣的傷害。對這樣的犯罪者,首先應回答說,沒有人被允許以傷害回報傷害;其次,沒有人可以在自己的案件中擔任法官;最後,因他人對你所做的錯事而懲罰另一個人,仍然是不合法的。

財務窘迫的藉口

最後,有些人用他們自己的財務窘迫作為偷盜的充分辯護,聲稱他們被債務壓垮,除了偷盜無法償還。應讓這樣的人明白,沒有什麼債務比我們每天在主禱文的這些話中提到的債務——「寬免我們的罪債」——更沉重地壓在所有的人身上。因此,願意為了能夠償還對人的債務而用新的罪惡增加我們對天主的債務,是極其愚蠢的。被投入監獄遠比被投入地獄的永恆折磨要好得多;被天主的審判定罪比被人的審判定罪要糟糕得多。因此,我們有責任求助於天主的幫助和仁慈,從祂那裡我們可以獲得我們所需要的一切。

還有其他藉口,然而,明智而熱忱的牧者會發現不難應對,這樣,他終有一天會被祝福有一個追隨善工的民族。

## 第八誡:「不可作假見證害你的近人」

本誡命教導的重要性

我們從聖雅各伯的這些話中學到仔細解釋這條誡命、強調其義務的巨大效用——不,是必要性:「誰若在言語上不犯過失,他便是個完人」;又說:「舌頭雖然是一個小小的肢體,卻能誇大。看,小小的火,能燃著廣大的樹林!」等等,同樣的意思。

從這些話中我們學到兩個真理。第一個是舌頭的罪非常普遍,這由先知的話——「人人都言不由衷」——所證實,以致這幾乎似乎是唯一延伸到全人類的罪。另一個真理是,舌頭是無數邪惡的泉源。由於惡言者的過失,受害人或施加傷害者的財產、名譽、生命和得救常常喪失。受害人無法耐心忍受凌辱,不加克制地報復。另一方面,犯罪者被一種乖謬的羞恥和對所謂「榮譽」的錯誤觀念所嚇阻,無法被誘導向被他冒犯的人做出賠補。

本誡命應喚起我們的感恩

因此,應勸勉信友們盡可能地感謝天主賜下了這條救恩性的誡命——「不可作假見證」——它不僅禁止我們傷害他人,而且——如果得到適當遵守——也能防止他人傷害我們。

本誡命的兩個部分

在解釋它時,我們將像對待其他誡命一樣進行,指出其中包含兩條法律。第一條禁止我們作假見證。另一條命令我們拋開所有虛偽和欺騙,以真理的標準衡量我們的言語和行為——這是宗徒用這些話告誡厄弗所人的一項職責:「在愛德中持守真理,在各方面都要長進,歸於那為元首的基督。」

本誡命的否定部分

關於這條誡命的禁止部分,雖然「假見證」一詞被理解為對任何人肯定地斷言虛假之事——無論是支持他還是反對他的,無論是在公開法庭還是其他地方;然而,這條誡命特別禁止在法庭上宣誓作證的那種假見證。因為證人是呼求神性起誓的,因為這樣作證的人使用神聖之名的話語具有非常大的分量,並擁有最強的可信性。因此,這種見證——因為它是危險的——被特別禁止;因為即使是法官自己也不能拒絕宣誓證人的證詞,除非他們被法律所規定的例外情況所排除,或者除非他們的不誠實和惡意是眾所周知的。這點尤其真實,因為神聖權威命令:「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證,一切陳述都可成立。」

「害你的近人」

為使信友們清楚理解這條誡命,應解釋誰是我們的「近人」——對之作假見證是不合法的。根據主基督的解釋,我們的近人是需要我們幫助的人,無論是否與我們有血緣關係,無論是同國人還是陌生人,是朋友還是敵人。認為可以對敵人作假見證是錯誤的,因為天主和我們主的命令約束我們要愛他。

此外,既然每個人都有義務愛自己,因此在某種意義上是自己的近人,任何人對自己作假見證也是不合法的。這樣做的人給自己帶來恥辱和 disgrace,傷害自己和作為其成員的教會,如同自殺者——通過其行為——對國家做了錯事。這是聖奧斯定的教義,他說:「對於那些沒有正確理解(這條誡命)的人,似乎可以對自己作假見證,因為誡命中附加了『害你的近人』這些話。但是,任何對自己作假見證的人,都不要認為他沒有違反這條誡命,因為愛近人的標準是我們對自己所懷有的愛。」

為近人做有利的假見證也被禁止

但是,如果我們被禁止通過假見證傷害近人,不要推斷相反的是合法的,我們可以通過偽證幫助那些因血緣或宗教與我們有聯繫的人。訴諸謊言或欺騙——更不用說偽證——從來都是不允許的。因此,聖奧斯定在他的致克肋森蒂《論謊言》書中,從宗徒的話教導說,即使是為了虛假地讚美任何人而說的謊言,也應被列為假見證。在解釋那段經文——「並且我們被視為天主的假證人,因為我們為天主作證,說祂使基督復活了,而如果死人不復活,祂就沒有使基督復活」——時,他說:「宗徒稱對基督說謊——即使這似乎有助於祂的讚美——為假見證。」

而且,偏袒一方而傷害另一方的情況也經常發生。假見證肯定是誤導法官的 occasion,法官屈服於這種證據,有時被迫作出違反正義的判決,傷害無辜者。

有時,勝訴方——藉助於發偽證的證人贏得了訴訟並逃脫了懲罰——陶醉於他不義的勝利,很快習慣於腐蝕和收買假證人的工作,希望藉他們的幫助獲得他所想要的任何東西。

對證人自己來說,最痛苦的是他的虛假和偽證被他所幫助和教唆的人所知曉;同時,受其罪行成功的鼓勵,他每天都變得更加習慣於邪惡和大膽。

「不可作假見證」

訴訟中的所有虛假都被禁止

那麼,這條誡命禁止證人方面的欺騙、謊言和偽證。同樣的禁令也延伸至原告、被告、起訴人、代表、代理人和辯護人;總之,延伸至所有參與訴訟的人。

庭外的假見證也被禁止

最後,天主禁止所有可能造成傷害或不義的見證——無論是否為法律證據事項。在重複誡命的肋未紀章節中,我們讀到:「你們不可偷盜,不可欺詐,不可彼此說謊。」因此,對任何人來說,這條誡命譴責各種謊言都是無可置疑的,正如達味的這些話明確宣告的:「祢消滅所有說謊的人。」

這條誡命禁止誹謗

這條誡命不僅禁止假見證,還禁止那可憎的惡習和實踐——誹謗——一種瘟疫,是無數災難性邪惡的泉源。這種暗中辱罵和詆毀名譽的惡習在聖經中經常受到斥責。達味說:「我決不與這種人同食」;聖雅各伯說:「弟兄們,你們不要彼此詆毀。」

聖經不僅充滿了關於這個主題的誡命,也充滿了揭示這項罪行嚴重性的例子。阿曼用他自己發明的罪行激怒薛西斯反對猶太人,以致他下令消滅整個民族。聖史中還有許多其他同樣的例子,司鐸們應回憶這些,以嚇阻人們遠離此類不義。

誹謗的各種方式

但是,為很好理解誹謗罪的本質,我們必須知道,名譽不僅可通過誣衊品格受損害,還可通過誇大他人的過失受損害。在不必要的場所或時間、或在無權知道的人面前,公開任何人的隱密罪惡的人,如果他的揭露嚴重傷害了他人的名譽,他也正當地被視為誹謗者和惡言者。

但在所有誹謗中,最糟糕的是針對公教教義及其教師的誹謗。那些讚揚錯誤和不健全教義的傳播者的人也犯有同樣的罪行。

那些——而非糾正——卻以樂意的耳朵和歡欣的同意傾聽誹謗者和辱罵者的人,也不應與惡言者及其罪責分離。正如我們在聖熱羅尼莫和聖伯爾納多中讀到的,很難決定誰更有罪:誹謗者還是聽者;因為如果沒有聽者,就不會有誹謗者。

同一類別包括那些狡猾地煽動分裂、挑起爭吵的人;他們以惡意的快樂撒播 discord,用虛構和虛假切斷最親密的友誼和最親愛的社會紐帶,推動最親密的朋友陷入無盡的仇恨和致命的鬥爭。上主用這些話表達了對這類瘟疫人物的厭惡:「你不可在民間誹謗或竊竊私語。」撒烏耳的許多謀士就屬於這類,他們試圖使國王對達味的感情疏遠,並激起他對他的敵意。

這條誡命禁止諂媚

違反這條誡命的人中,應包括那些奉承者和阿諛者——他們通過諂媚和虛假的讚美,獲得他們所尋求的恩惠、金錢和榮譽的人的聽從和善意,正如先知所說,他們「稱善為惡,稱惡為善」。達味告誡我們排斥和驅逐這類人離開我們的社會。他說:「願義人擊打我,這算是恩待我;願他責備我,這是為我頭上傅油;但願惡人的脂油不敷在我的頭上。」這類人——誠然——不說近人的壞話;但他們極大地傷害了他,因為通過讚揚他的罪,他們導致他在惡習中持續到生命終結。

這種諂媚中最有害的是那種以傷害和毀滅他人為目標的諂媚。因此,撒烏耳——試圖使達味暴露於培肋舍特人的劍下和 fury 下,以導致他死亡——用這些 soothing 的話對他說:「看,我的大女兒默辣布,我將她給你為妻,只要你做一個英勇的人,為上主作戰。」同樣,猶太人這樣陰險地對我們的主說:「師傅,我們知道祢是真誠的,按真理教導天主的道路。」

有時朋友和親戚對患有 mortal 疾病、瀕臨死亡的人說的話更為有害——他們向他保證沒有死亡的危險,告訴他要振作,勸他不要告解,好像這個想法本身就會使他充滿憂鬱,最後將他的注意力從在最後危險時刻困擾他的所有關懷和思想中 withdraw。

這條誡命禁止各種謊言

總之,各種謊言都被禁止,尤其是那些對任何人造成嚴重傷害的,而最不敬的是針對或關於宗教的謊言。

天主也受到那些被稱為諷刺短文和其他這類誹謗性出版物的攻擊和誹謗的嚴重冒犯。

即使是通過一個開玩笑的或善意的謊言——即使它對任何人無助也無害——來欺騙,也是完全不值得的;因為宗徒這樣告誡我們:「你們應戒絕謊言,彼此說真話。」這種做法滋生對頻繁和嚴重說謊的強烈傾向,從開玩笑的謊言中,人養成了說謊的習慣,失去了所有真實性的聲譽,並最終發現有必要——為了獲得信任——不斷訴諸起誓。

這條誡命禁止偽善

最後,這條誡命的第一部分禁止虛偽。不僅以言語,還以行為欺騙,都是犯罪的。行為與言語一樣,都是我們內心意願的標記;因此,我們的主在斥責法利塞人時,常稱他們為「偽君子」。關於否定部分——這條誡命的第一部分——就說這麼多。

本誡命的肯定部分

法官必須依法依正義宣判

我們現在來解釋上主在第二部分所命令的內容。其性質和目的要求審判必須以嚴格正義的原則並依法進行。它要求沒有人篡奪司法權力或權威,因為——正如宗徒所寫的——判斷別人的僕人是不義的。

再者,它要求在沒有充分了解案件的情況下,沒有人宣判。這是司祭和經師們對聖斯德望宣判時所犯的罪。斐理伯的地方官員提供了另一個例子。宗徒說:「他們未經審判,就公開棍打我們這些羅馬公民,把我們關進監獄;現在卻要私下趕我們出去?」

這條誡命還要求不應判無辜者有罪,也不應宣告有罪者無罪;並且(判決)不應受金錢、或偏愛、仇恨或愛情的影響。因此,梅瑟告誡他任命為人民法官的長老們說:「你們要按正義判斷,無論是同胞或外國人。不可偏袒任何人,應聽取小人物與大人物的申訴;不可畏懼任何人,因為審判是天主的。」

證人必須如實作證

關於意識到自己有罪的被告,如果他在司法上被 interrogated,天主命令他承認真理。通過那 confession,他在某種程度上為天主的讚美和光榮作證和宣告;我們在若蘇厄勸告阿干承認真理時的話中有一個證明:「我兒,請你光榮上主以色列的天主。」

但是,由於這條誡命主要涉及證人,牧者應特別關注他們。誡命的精神不僅禁止假見證,還命令說出真相。在 human affairs 中,為真理作證是極其重要的事,因為有無數的事情我們必須通過對證人的信賴來認識,否則我們將對它們無知。在我們沒有親身經歷、卻需要知道的事情上,沒有什麼比真實的證據更重要了。因此,聖奧斯定的話:「隱瞞真相的人和說謊的人都是有罪的;前者因為不願意提供服務;後者因為有意圖傷害。」

然而,我們並非在任何時候都有義務披露真相;但是,在法庭上,當證人被法官合法地 interrogated 時,他無疑有義務說出全部真相。然而,在此,證人應非常謹慎,以免過於相信記憶,對他們尚未完全確定的事情肯定地斷言。

律師和原告必須以愛正義為指導

還有律師和辯護人、原告和起訴人需要論述。當他人的需要呼喚他們的幫助時,前兩者不應拒絕貢獻他們的服務和法律援助。他們應對窮人慷慨。他們不應為不義的案件辯護,用詭計拖延訴訟,也不應為利益而鼓勵訴訟。至於他們服務和勞動的報酬,應以正義和公平的原則為指導。

原告和起訴人這方面,應被警告,不要受愛、恨或任何其他不當動機的影響,通過不公正的指控使任何人陷入危險。

所有人都必須以誠信和愛德說話

對所有有良知的人,天主命令:在與社會的所有交往中,在每一次談話中,他們應始終真誠地從心裡說出真相;他們不應說任何損害他人名譽的話,即使是那些他們知道曾傷害和迫害他們的人。因為他們應永遠記住,他們與他人之間存在著如此緊密的社會紐帶,以致他們都是同一身體的肢體。

說真話的誘因

為使信友們更傾向於避免說謊的惡習,牧者應將這項罪的極度低賤和 disgrace 放在他們眼前。在聖經中,魔鬼被稱為「謊言之父」;因為「他沒有站在真理中,他是說謊者,也是謊言之父」。

為消除如此巨大的罪,(牧者)應加上說謊的有害後果;但是,由於它們是無數的,他必須滿足於指出這些邪惡和災難的主要種類。

首先,他應表明謊言和欺騙是如何嚴重地冒犯天主,以及它們是如何被天主深深憎惡的。他應從撒羅滿的話中證明這點:「上主憎恨的事,共有六件,連祂心靈最厭惡的,共有七件:傲慢的眼睛,撒謊的舌頭,流無辜者血的手,策劃陰謀的心,急於奔向邪惡的腳,作假見證說謊的人,等等。」那麼,誰能保護或拯救這特別為天主所憎惡的人免於最嚴厲的懲罰呢?

再者,正如聖雅各伯所說,還有什麼比用同一個舌頭——我們用它來讚美天主父——來詛咒按天主肖像和模樣所造的人更邪惡、更卑劣呢?這樣,從同一個泉源湧出甜水和苦水。那先前用來讚美和光榮天主的舌頭,後來——盡其所能——用謊言羞辱和 dishonour 祂。因此,說謊者被排除在天國福樂的分享之外。當達味問:「上主,誰能居留在祢的帳幕裡?」聖神回答說:「那在心裡說真話的人,不以舌頭誹謗他人。」

說謊還伴隨著這個非常大的邪惡:它幾乎是一種無法治癒的疾病。因為,除非向被誹謗的人做出賠補,否則誹謗者的罪責不能被赦免,並且——正如我們已經注意到的——這項職責對那些被虛假的羞恥和愚蠢的尊嚴觀念嚇阻而無法履行的人來說是困難的,我們不能懷疑,那繼續犯這項罪的人是 destined 承受地獄無盡的懲罰。不要讓任何人懷抱獲得赦免他的誹謗或詆毀的希望,直到他修復了它們對他人名譽或名聲造成的傷害——無論這是在法庭上,還是在私下和熟悉的談話中完成的。

但是,說謊的邪惡後果是廣泛的,並延伸到整個社會。通過口是心非和說謊,構成 human society 最緊密紐帶的善意和信任被瓦解,混亂隨之而來,人與魔鬼似乎毫無區別。

如何避免說謊

牧者也應教導,應避免多言。通過避免多言,其他邪惡將被排除,並且對說謊施加一個很大的預防——多言的人幾乎無法 abstain 說謊。

反駁說謊的藉口

謹慎的藉口

有些人試圖——要麼用他們所說話的不重要性,要麼用世俗精明的人的榜樣(他們聲稱在適當的時候說謊)——為他們的口是心非辯護。牧者應用最真實的回答糾正這類錯誤觀念,即:「肉性的智慧,就是死亡。」他應勸勉他的聽眾在他們所有的困難和危險中信賴天主,而非說謊的詭計;因為那些訴諸詭計的人,清楚地表明他們信賴自己的謹慎勝過天主的照顧。

報復的藉口

那些將自己的虛假歸咎於他人——他們先以謊言欺騙了他們——的人,應被教導報復自己的錯事是不合法的,並且「不應以惡報惡,反要以善勝惡」。即使以惡報惡是合法的,為了報復而傷害自己也對我們不利。那通過說謊尋求報復的人,對自己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傷害。

軟弱、習慣和壞榜樣的藉口

那些以人性軟弱為藉口的人,應被教導,呼求神聖幫助是一項宗教職責,而不是屈服於人性軟弱。

那些以習慣為藉口的人,應被告誡努力養成說真話的相反習慣;特別是,那些習慣性犯罪的人比其他人的罪責更大。

有些人以他人的榜樣作為自己的辯護,他們爭辯說他人不斷沉溺於謊言和偽證。應使這樣的人明白,不應效法惡人,而應斥責和糾正他們;並且,當我們自己也沉迷於同樣的惡習時,我們的告誡在責備和糾正他人方面影響較小。

方便、娛樂和利益的藉口

關於那些為自己的行為辯護說「說真話常常帶來不便」的人,司鐸們應回答說,這樣的(藉口)是一種指控,而非辯護,因為基督徒的職責是忍受任何不便,而非說謊。

還有其他兩類人試圖為說謊辯護:那些說他們為了娛樂而說謊的人,以及那些以利益為動機辯護的人——聲稱不訴諸謊言,他們就無法有利地買賣。牧者應努力 reform 這兩類說謊者。他應通過表明他們的實踐養成了多麼強的犯罪習慣,並通過強烈地向他們印證「對每一句閒話都要交賬」的真理,來糾正前者。至於第二類,他應用更嚴厲的態度責備他們,因為他們的藉口本身就是對自己最嚴重的指控,因為他們藉此表明他們對天主的這些話不懷信心或信賴:「你們先該尋求天主的國和祂的義德,這一切自會加給你們。」

## 第九誡和第十誡:「不可貪戀你近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僕人、婢女、牛驢,以及屬於你近人的一切。」

對這兩條誡命進行教導的重要性

首先應注意,這兩條最後頒布的誡命為遵守所有其他誡命提供了一個普遍原則。這兩條所命令的內容歸結為:如果我們希望遵守法律的前面誡命,我們必須特別注意不要貪戀。因為那不貪戀的人,對自己所擁有的感到滿足,不會 desire 屬於他人的東西,反而會為他們的 prosperity 喜樂,會將光榮歸於永生天主,會向祂獻上無盡的感謝,會遵守安息日——即享受永恆的安息——並會尊重他的長上。最後,他不會以言語、行為或其他方式傷害任何人;因為「一切罪惡的根源是私慾」,它將其不幸的受害者拖入每一種罪行和邪惡。牢記這些考量,牧者應更勤奮地解釋這條誡命,而信友們也應更 ready 地聆聽(他的教導)。

為什麼這裡將這兩條誡命放在一起解釋

我們將這兩條誡命結合起來,因為由於它們的主題相似,可以一起論述。然而,牧者可以根據他認為哪種方式對他的勸勉和告誡更有效,選擇一起或分別解釋它們。但是,如果他已承擔解釋十誡的任務,他應指出這兩條誡命有何不同;一種貪戀如何與另一種不同——這是聖奧斯定在他的《出谷紀問題》一書中注意到的區別。一種貪戀只關注效用和利益,另一種則關注非法 desire 和犯罪快樂。例如,貪戀田地或房屋的人追求的是利益而非快樂,而貪戀他人妻子的人則屈服於對快樂而非利益的 desire。

頒布這兩條誡命的必要性

頒布這兩條誡命對兩個原因是必要的。第一是為了解釋第六和第七誡命。僅理性就表明,禁止姦淫也禁止 desire 他人的妻子,因為如果 desire 是合法的,那麼放縱它也必須是合法的;然而,許多猶太人被罪惡蒙蔽,無法被誘導相信這樣的 desires 為天主所禁止。不,即使在法律頒布並為人所知之後,許多自稱是其解釋者的人仍繼續陷於同樣的錯誤,正如我們從我們的主在聖瑪竇福音中記載的這些話中學到的:「你們一向聽過說:『不可姦淫』,我卻對你們說……等等。」

頒布這兩條誡命的第二個原因是,它們明確而清晰地禁止了第六和第七誡命沒有明確禁止的一些事情。例如,第七誡命禁止不正義地 desire 或試圖拿取屬於他人的東西;但這條誡命進一步禁止——如果我們預見通過這種 acquisition 會使我們的近人遭受某種損失——即使可以正義和合法地獲得,也甚至以任何方式貪戀。

這兩條誡命教導天主對我們的愛以及我們對祂的需要

但在我們開始解釋誡命之前,首先應告知信友們,藉這條法律,我們不僅被教導要約束我們失序的 desires,還要認識天主對我們無限的愛。

通過前面的誡命,天主——可以說——用保護圍繞了我們,保護我們和我們的所有免受各種傷害;但通過添加這兩條誡命,祂主要 intended 防止我們通過放縱失序的 desires 可能對自己造成的傷害——如果我們被允許不加區分地貪戀一切,這將輕易發生。那麼,藉這條禁止貪戀的法律,天主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 desire 的 sharpness——它激發每一種邪惡——以便因祂的命令,這些 desires 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而我們自己——從 passions 的惱人 importunity 中解脫出來——能夠將更多的時間用於履行我們對天主應盡的眾多而重要的虔誠和宗教職責。

這不是我們從這些誡命中唯一學到的教導。它們還教導我們,神聖的法律不僅要通過外在履行職責來遵守,還要通過內在心靈的同意來遵守。那麼,神法與人法之間存在這樣的區別:人法僅通過外在的順從就能滿足,而天主的法律——因為祂閱讀心靈——要求心靈的純潔、真誠和無玷的靈魂 integrity。

因此,天主的法律是一種鏡子,在其中我們看到自己本性的腐敗;因此,宗徒有這些話:「如果不是法律說『不可貪戀』,我就不知道貪慾是什麼。」私慾——罪惡的燃料,起源於罪惡——始終內在於我們墮落的本性;從它我們知道自己生在罪惡中,因此,我們謙卑地飛向那唯獨能抹去罪惡污點的那一位尋求幫助。

這兩條誡命的兩個部分

然而,與其他誡命一樣,這兩條誡命部分是有命令性的,部分是禁止性的。

否定部分

「不可貪戀」

關於禁止部分,牧者應解釋哪種貪戀為這條法律所禁止,免得有些人認為無罪的有罪。

哪種貪戀不被禁止

有一種是「聖神反對肉體」的私慾;或者是達味如此熱切 desire 的那種,即「時時渴望天主的正義」。

那麼,貪戀是靈魂的某種激動和 impulse,促使人們 desire 他們尚未實際享受的快樂。正如靈魂的其他傾向並非總是 sinful,貪戀的 impulse 也並非總是邪惡的。例如, desire 食物和飲料並非 sinful;寒冷時 wish 溫暖,溫暖時 wish 涼爽,也並非 sinful。這種合法的貪戀是自然創造者植入我們體內的;但由於我們原祖父母的罪,它超越了自然規定的界限,變得如此敗壞,以致經常激發 desire 那些與聖神和理性衝突的事物。

然而,如果得到良好調節並保持在適當範圍內,它常常仍然是不少益處的泉源。首先,它引導我們不斷懇求天主,謙卑地向祂祈求我們最熱切 desire 的那些事物。祈禱是我們願望的解釋者;如果這種合法的貪戀不存在於我們內,祈禱在天主的教會中將遠不那麼頻繁。它也使我們更高地估量天主的恩賜;因為我們越熱切地 desire 任何事物,對它的擁有對我們就越珍貴、越悅樂。最後,我們從獲得 desired 對象中得到的滿足,增加了我們對天主感恩的 devotion。

那麼,如果貪戀有時是合法的,必須承認,並非每一種貪戀都被禁止。誠然,聖保祿說貪戀是罪;但他的話應在與他所引用的梅瑟相同的意義上理解,正如宗徒自己在致迦拉達人書中稱之為「肉體的私慾」時所宣告的,因為他說:「你們要隨從聖神引導,決不能滿足肉體的私慾。」

因此,那種自然的、良好調節的、不超越適當界限的貪戀,不被禁止;這些誡命更不禁止那種有德之心靈的屬靈 desire——它促使我們渴望那些與肉體作戰的事物,因為聖經本身勸勉我們有這樣的 desire:「你們應渴望我的話;凡渴望我的,都到我這裡來。」

這裡禁止哪種貪戀

那麼,這些誡命所禁止的不是 mere desire 的力量——它可以指向善或惡的對象;而是對邪惡 desire 的放縱——這被稱為「肉體的私慾」和「罪惡的燃料」,當伴隨著意志的同意時,總是 sinful。因此,只有那種宗徒稱為「肉體的私慾」的貪婪——即那些違反理性 dictate 並超越天主規定界限的 desire 的衝動——被禁止。

有罪貪戀的兩種方式

這種貪婪要麼是因為它 desire 邪惡的事物——例如姦淫、醉酒、謀殺和這類令人髮指的罪行——關於此,宗徒說:「我們不要貪戀邪惡,如同他們貪戀過一樣」;要麼是因為,雖然對象本身可能不壞,但還有其他一些理由使得 desire 它們是錯誤的——例如,當天主或祂的教會禁止擁有它們時;因為我們不被允許 desire 那些完全非法擁有的東西。在舊約中,這類東西是用來製造偶像的金銀,上主在申命記中禁止任何人貪戀。

這種邪惡 desire 被譴責的另一個原因是,它的對象是屬於他人的東西——例如房屋、婢女、田地、妻子、牛、驢和許多其他東西,天主的法律禁止我們貪戀所有這些,僅僅因為它們屬於他人。當同意時,對這類東西的 desire 是犯罪的,並被列為最嚴重的罪行之一。因為當靈魂屈服於腐敗 desires 的衝動,對邪惡事物感到愉悅,並要麼同意它們,要麼不抵抗它們時,罪就犯了,正如聖雅各伯指出罪的開始和進程時所教導的:「每個人受誘惑,都是被自己的私慾所勾引、所誘惑;然後,私慾懷了孕,便產生罪惡;罪惡完成後,便生出死亡來。」

因此,當法律說「不可貪戀」時,意思是我們不要 desire 屬於他人的東西。對屬於他人之物的渴望是強烈而貪得無厭的;因為經上寫道:「貪婪的人,金錢不能使他滿足」;依撒意亞論到這樣的人說:「禍哉,你們這些使房屋相連,使田地相鄰的人!」

我們被禁止貪戀的各種對象

但是,對(表達這條誡命的)每個詞的明確解釋,將使理解這項罪的 deformidad 和嚴重性更容易。

你近人的房屋

因此,牧者應教導,藉著「房屋」一詞,不僅應理解我們居住的住所,還應理解我們所有的財產,正如我們從神聖作家的用法和習俗中知道的。因此,當出谷紀中說上主「為收生婆建立了家室」時,意思是祂改善了她們的處境和財富。

因此,從這個解釋我們認識到,我們被禁止放縱對財富的熱切 desire,或嫉妒他人的財富、權力或地位;相反,我們被指示要對自己的狀況——無論高低——感到滿足。此外,禁止 desire 他人的光榮,因為光榮也包含在「房屋」一詞下。

「牛驢」

接下來的「牛驢」這些話教導我們,不僅 desire 價值較大的東西——如房屋、地位、光榮——因為它們屬於他人,是不合法的;而且 desire 價值較小的東西——無論它們是什麼,有生命的還是無生命的——也是不合法的。

「僕人」

接下來是「僕人」這些話,包括 captive 以及其他奴隸——貪戀他們與貪戀近人的其他財產一樣不合法。關於自願——無論是為工資,還是出於愛或尊重——服務的自由人,以任何藉口——用言語、希望、許諾或報酬——引誘或懇求他們離開他們自由投入服務的人,是不合法的;不,如果在他們的合同期滿之前,他們離開雇主,應根據這條誡命的權威告誡他們,無論如何都要回到雇主那裡。

「你近人的」

在這條誡命中提到「近人」這個詞,是為了標誌那些習慣於貪戀他們附近地區的土地、房屋等的人的邪惡;因為鄰近——本應促進友誼——被貪婪從愛的泉源轉變為仇恨的原因。

待售商品不包括在此禁令中

但是,這條誡命絕不被那些 desire 以公平價格從近人那裡購買、或實際已購買了他待售商品的人所違反。他們非但沒有傷害他,反而極大地幫助了他們的近人,因為對他來說,錢比他所賣的商品更方便、更有用。

「妻子」

禁止我們貪戀近人商品的誡命之後,是另一條禁止我們貪戀近人妻子的誡命——這條法律不僅禁止姦夫對近人妻子的犯罪 desire,甚至禁止與她結婚的願望。因為從前,當允許休書時,可能輕易發生這樣的情況:被一個丈夫休掉的女人可能嫁給另一個丈夫。但上主禁止 desire 他人的妻子,是為免丈夫被誘導拋棄他們的妻子,或妻子對丈夫表現出如此壞的脾氣,以致有必要送走她們。

但是,現在這項罪更為嚴重,因為妻子——即使與丈夫分居——在丈夫去世之前不能被另一人娶為妻子。因此,那貪戀他人妻子的人,將輕易從這個 desire 墮入另一個 desire,因為他將 wish 要麼丈夫死亡,要麼犯姦淫。

同樣的原則適用於已與他人訂婚的女人。貪戀她們也是不合法的;任何試圖破壞他們婚約的人,都違反了最神聖的許諾之一。

如果貪戀他人的已婚妻子是完全不合法的,那麼 desire 將那奉獻於宗教和天主服務的童貞女嫁娶,也絕對是不正確的。但是,如果有人 desire 娶一個他認為是單身——而如果他知道她有活著的丈夫就不會 wish 娶她——的已婚婦女,他當然沒有違反這條誡命。法郎和阿彼默肋客——正如聖經告訴我們的——陷入了這個錯誤;他們 wish 娶撒辣,以為她是單身,是亞巴郎的妹妹,而非妻子。

肯定部分

命令脫離財富

為使 known 能夠克服貪婪惡習的 remedies,牧者應解釋誡命的肯定部分,即:如果財富豐盈,我們不要將心放在它們上;我們應準備好為虔誠和宗教的緣故犧牲它們;我們應樂意地為救濟窮人捐獻;如果我們自己是窮人,我們應以耐心和喜樂承受貧困。事實上,如果我們對自己的財物慷慨,我們將熄滅(在我們心中)對屬於他人之物的 desire。

關於貧窮的讚美和對財富的輕視,牧者將發現不難從聖經和教父著作中收集豐富的材料來教導信友們。

命令 desire 天上和屬靈的事物

同樣,這條誡命要求我們以靈魂所有的熱忱和所有的熱切, desire 不是我們自己願望的成全,而是天主神聖旨意的成全,正如在天主經中所表達的。現在,祂的旨意是:我們在聖德上成為卓越;我們保持靈魂純潔無玷;我們實踐那些與感官相對立的心靈和精神職責;我們制服我們不羈的 appetite,並在理性和精神的引導下,進入德行的生活道路;最後,我們特別約束那些為 passions 提供素材的感官。

幫助人遵守這些誡命的思想

為熄滅 passion 之火,將放縱它的邪惡後果放在我們眼前,將被發現是最有效的。

在這些邪惡中,第一個是,通過服從 passion 的 impulse,罪惡獲得對靈魂無節制的控制;因此,宗徒警告我們:「所以不要讓罪惡在你們必死的身體上為王,以致順從它的私慾。」正如抵抗 passions 摧毀罪惡的力量,放縱 passions 將天主從祂的王國驅逐,並引入罪惡取代祂。

再者,正如聖雅各伯所教導的,私慾是每一項罪惡流出的泉源。同樣,聖若望說:「世界上的一切,無非是肉身的私慾、眼目的私慾和人生的驕奢。」

感官的第三個邪惡是,它蒙蔽理解力。被 passion 蒙蔽的人,開始將他 desire 的任何事物視為合法,甚至值得讚揚。

最後,私慾扼殺了神聖話語的種子——這是由偉大的農夫天主播種在我們靈魂中的。在聖馬爾谷福音中寫道:「有些落在荊棘中的,是指那些聽了話的人,然後世俗的焦慮、財富的迷惑以及其他的貪慾進來,將話語 choke 住,就結不出果實來。」

違反這兩條誡命的主要方式

牧者應以更大的熱忱勸勉那些比其他人更為私慾奴役的人遵守這條誡命。例如以下幾種人:沉迷於不當娛樂或過度消遣的人;希望 scarcity 的商人,以及無法忍受其他買家或賣家阻礙他們以更高價賣出或以更低價買入的人;希望看到他們的近人陷入貧困,以便他們自己能在買賣中獲利的人;渴望戰爭以掠奪致富的士兵;希望疾病傳播的醫生;渴望大量案件和訴訟的律師;以及為了貪圖利益,希望生活必需品 scarcity 以增加利潤的工匠。

那些嫉妒他人所贏得的讚美和光榮、試圖在某種程度上玷污他們名聲的人,特別是如果他們自己是懶惰和無價值的角色,也嚴重地違反了這條誡命;因為名聲和光榮是德行和勤奮的賞報,而非懶惰和懈怠的賞報。

## 第四部分:天主經

祈禱

# 祈禱教導的重要性

牧職的職責中,對信友們的屬靈利益至關重要的一項,就是教導他們基督徒的祈禱。若非牧者虔誠而忠實地教導,許多人必將對祈禱的性質和效能一無所知。因此,牧者的關懷應特別指向這一點,好使他虔誠的聽眾能理解如何及為何事向天主祈求。

凡是履行祈禱職責所需的一切,都包含在那個神聖的公式中——主基督屈尊使祂的宗徒們,並通過他們及其繼承人使所有基督徒知道這個公式。它的思想和話語應如此深刻地印在心智和記憶中,以至於隨時可以使用。然而,為幫助牧者教導信友們關於這個祈禱,我們從那些在這方面以學識和豐富著稱的作者中,選取了我們認為最合適的內容,並讓牧者在認為必要時,從同樣的來源汲取進一步的資訊。

# 祈禱的必要性

首先應堅持祈禱的必要性。祈禱不僅是一項作為勸諭而被推薦的職責,也是一條由義務性誡命所命令的職責。主基督宣告了這點,當祂說:「我們應該時常祈禱。」教會在她——如果可以這樣稱呼——置於天主經之前的序言中指出這種必要性:「我們受救恩誡命的提醒,並由神聖的教導所訓誨,敢說……等等。」

因此,既然祈禱對基督徒是必要的,天主子應允了門徒們「主,請教我們祈禱」的請求,給了他們一個規定的祈禱形式,並鼓勵他們希望他們的祈求會得到應允。祂自己就是他們祈禱的榜樣;祂不僅勤奮祈禱,而且整夜祈禱。

宗徒們也沒有忽略向那些皈依耶穌基督信仰的人推薦這項職責。聖伯多祿和聖若望在告誡虔誠者方面非常勤奮;而宗徒牢記其性質,經常告誡基督徒祈禱的救恩必要性。

此外,我們世俗和屬靈的需要如此多樣,以致我們必須求助於祈禱作為傳達我們的需要和接受我們所需一切的最佳方法。因為既然天主不欠任何人什麼,我們必須在祈禱中向祂祈求我們需要的東西,因為祂已設立祈禱作為實現我們願望的必要手段,特別是既然很清楚,有些祝福我們只能通過祈禱才能希望獲得。因此,虔誠的祈禱具有如此的效能,以至於它是一種最強大的驅魔手段;因為有一種魔鬼「除非祈禱和禁食,否則不能趕出去」。

因此,那些不實踐勤奮和規律祈禱的人,剝奪了自己獲得具有獨特價值恩賜的有力手段。要成功獲得你 desire 的目標,僅僅祈求好東西是不夠的;你的懇求也必須是勤奮的。聖熱羅尼莫說:「正如經上所寫:『凡求的,就必得到。』因此,如果沒有給你,這是因為你沒有求。所以,求吧,你必會得到。」

# 祈禱的果實

此外,祈禱的這種必要性也帶來最大的愉悅和用處,因為它結出最豐碩的果實。當需要教導信友們這些果實時,牧者將在神聖作家中找到豐富的材料。我們從這些來源中選取了我們認為適合當前目的的材料。

祈禱光榮天主

我們收到的第一個果實是,通過祈禱我們光榮天主,因為祈禱是宗教的某種行為,在聖經中被比作 sweet perfume。先知說:「願我的祈禱如上香一般呈在祢面前。」藉祈禱,我們承認我們對天主的服從;我們承認並宣告祂是一切美善的創造者,我們唯獨將所有希望集中於祂,祂是我們唯一的避難所,在一切危險中是我們得救的堡壘。這些話也提醒我們這個果實:「在困厄的時日,你呼求我,我必拯救你,你必光榮我。」

祈禱獲得我們所求的

另一個最令人愉悅和無價的祈禱果實是,它被天主俯聽。聖奧斯定說:「祈禱是天堂的鑰匙;祈禱上升,天主的仁慈下降。」天有多高,地有多低,天主俯聽人的聲音。祈禱有如此效用,如此效能,以致通過它我們獲得豐盈的天上恩賜。因此,通過祈禱,我們獲得聖神的引導和幫助,信仰的安全和保存,從懲罰中解脫,誘惑下的神聖保護,戰勝魔鬼。總之,祈禱中有屬靈喜樂的積累;因此,我們的主說:「求吧,你們必會得到,好使你們的喜樂得以圓滿。」

證明

我們一刻也不能懷疑,天主以祂的美善等待並隨時準備俯聽我們的祈求——這是聖經充分見證的真理。然而,既然這些經文容易查閱,我們將僅引用依撒意亞的話作為例子:「那時你呼求,上主必俯允;你哀求,祂必答說:『我在這裡!』」又說:「那時,他們還沒呼求,我已俯允;他們還在說話,我已垂聽。」至於從天主那裡獲得所求的實例,幾乎數不勝數,且眾所周知,無需特別提及。

不智和不虔誠的祈禱不被俯聽

有時,確實會發生我們向天主所求的沒有得到的情況。但那時正是天主特別關注我們福祉的時候,要麼是因為祂賜給我們其他更高價值、更豐盈的恩賜,要麼是因為我們所求的遠非必要或有用,反而會是多餘和有害的。聖奧斯定說:「天主在憤怒中應允的,有時在仁慈中拒絕。」

有時,我們祈禱時是如此疏忽和粗心,以致我們自己都不注意我們所說的話。既然祈禱是靈魂向天主的提升,如果我們在祈禱時,心靈不是專注於天主,而是分散,舌頭隨意地含糊其詞,沒有注意,沒有 devotion,我們有什麼理由將這種空洞的聲音稱為基督徒的祈禱?

因此,如果天主不滿足我們的請求,我們完全不應感到驚訝;要麼是因為我們的疏忽和 indifference 幾乎表明我們並不真正 desire 我們所求的,要麼是因為我們所求的那些東西,如果應允了,反而會對我們的利益有害。

對虔誠祈禱和準備,天主賜予超過所求

另一方面,對那些以虔誠的注意祈禱的人,天主賜予超過他們所求的。宗徒在致厄弗所人書中宣告了這點,同樣的真理在浪子的比喻中展開——浪子認為能被接納到他父親的僕人行列中就是一種善意。

不,天主不僅將祂的恩惠堆積在那些尋求祂的人身上,也堆積在那些準備妥當的人身上;而且不僅豐盈地,而且樂意地。這由聖經的話顯示:「上主聽到了貧困者的願望。」因為天主不加等待就迅速應允 needy 者內心深處和隱密的願望。

祈禱操練並增加信德

祈禱的另一個果實是,它操練並增加靈魂的德行,尤其是信德。正如那些不信天主的人不能如他們所應的那樣祈禱——「因為他們從未相信祂,又怎能呼求祂呢?」——同樣,信友們祈禱的熱忱越大,他們對天主保護的照顧——這主要要求我們在一切需要中求助於祂——所擁有的信德就越堅強、越確定。

祈禱堅固我們對天主的望德

誠然,即使我們不求、甚至不想,天主也可以豐盈地將萬物賜給我們,正如祂將維持生命所需的一切賜給無理性的受造物一樣。但我們最慷慨的父願意被祂的子女呼求;祂願意我們在生活的每一天如所應地祈禱,以更大的信心祈禱。祂願意在應允我們的請求時,我們越來越見證並宣告祂對我們的美善。

祈禱增加愛德

我們的愛德也增加了。在認識到天主是一切祝福和一切美善的創造者時,我們被引導以最 devotion 的愛依附於祂。正如那些彼此懷有相互 affection 的人,通過頻繁的會面和交談而變得更加熱切地依附,同樣,靈魂虔誠祈禱、懇求神聖仁慈、從而以這種方式與天主交談的次數越多,她在每次祈禱中體驗到的愉悅感就越 exquisite,她就被更熱切地燃燒去愛祂、朝拜祂。

祈禱預備靈魂領受神聖祝福

此外,天主願意我們使用祈禱,為使我們燃燒著 desire 去祈求我們焦慮希望獲得的東西,從而通過我們的持久和熱忱在屬靈生活中取得進步,以至於堪當獲得那些靈魂因乾枯和缺乏 devotion 之前無法獲得的祝福。

祈禱使我們認識到自己的需要

再者,天主願意我們認識到,並始終牢記,沒有祂天上恩寵的幫助,我們自己什麼也做不了,因此應以我們靈魂所有的力量致力於祈禱。

祈禱是對抗魔鬼的保護

祈禱提供的武器是對抗我們最 bitter 敵人的最強大武器。聖依拉略說:「我們必須用我們祈禱的呼喊與魔鬼及其武裝軍隊作戰。」

祈禱促進德性生活

我們從祈禱還獲得這個重要的益處:雖然由於我們本性的軟弱,我們傾向於邪惡和放縱各種 passions,但天主允許我們將心靈提升到祂面前,為使我們在向祂祈禱、努力配得祂的恩賜時,能被灌輸對 innocence 的愛,並通過塗抹我們的罪惡,從每一項罪責的污點中被淨化。

祈禱解除神聖報復

最後,正如聖熱羅尼莫所說,祈禱解除天主的憤怒。因此,當梅瑟試圖通過祈禱阻止天主即將降在祂子民身上的懲罰時,天主對他說:「讓我 alone。」沒有什麼比人的祈禱更能有效地平息被點燃的天主義怒;沒有什麼能如此有效地延遲或轉移為惡人準備的懲罰。

祈禱的部分

解釋了基督徒祈禱的必要性和益處之後,信友們還應知道祈禱由多少部分、哪些部分組成;因為這屬於完美履行這項職責,我們從宗徒那裡學到這點。在他致弟茂德前書中,勸勉虔誠和聖潔的祈禱時,他仔細列舉了祈禱的組成部分:「首先我勸導眾人,要為一切人懇求、祈禱、轉求和謝恩。」雖然祈禱這些不同部分之間的區別微妙,但牧者如果認為對他的子民有用,應諮詢聖依拉略和聖奧斯定等人。

祈禱的兩個主要部分:祈求與感恩

祈禱有兩個主要部分:祈求與感恩,由於這兩者——可以說——是所有其他部分湧出的泉源,它們似乎太重要而不能省略。因為我們接近天主並向祂獻上我們敬拜的 tribute,要麼是為了獲得某種恩惠,要麼是為了感謝祂的恩惠——祂的慷慨每天豐富並裝飾我們。天主親自指出了祈禱的這兩個最必要的部分,當祂藉達味的口宣告說:「在困厄的時日,你呼求我,我必拯救你,你必光榮我。」

誰若考慮到人類極度的匱乏和悲慘,會不明白我們多麼需要天主的良善和恩惠呢?

另一方面,所有有眼睛和理解力的人都知道天主對人的慈愛以及祂為我們行使的慷慨恩惠。無論我們將目光投向何處,無論我們的思想轉向何處,神聖良善與恩惠的奇妙光照耀著我們。我們有什麼不是祂恩惠的恩賜呢?那麼,如果萬物都是祂良善賜給我們的恩賜和恩惠,為什麼不每個人都應盡可能地頌揚天主的讚美,並為祂無限的恩惠感謝祂呢?

祈求與感恩的等級

在祈求與感恩這兩項職責中,每一項都包含許多從屬等級。因此,為使信友們不僅祈禱,而且以最好的方式祈禱,牧者應向他們提出最完美的祈禱方式,並勸勉他們盡其所能使用它。

祈禱的最高等級:義人的祈禱

那麼,最好的方式、最崇高的祈禱等級是什麼?那就是虔誠者和義人所使用的祈禱。他們安息在真信仰的堅固基礎上,從一個祈禱和德行的等級連續上升到另一個等級,直到最終達到那完美的巔峰,從那裡他們可以默想天主的無限權能、良善和智慧;在那裡,他們也被確定的希望所鼓舞,不僅獲得他們在此生 desire 的祝福,也獲得那些天主保證賜予虔誠和宗教地懇求祂幫助的人不可言喻的賞報。

靈魂——可以說——在這兩翼上翱翔,以熱切的 desire 接近天主性;以至高的讚美和感恩朝拜那位她從中領受了如此不可估量祝福的天主;並且像獨生子一樣,以非凡的虔誠和深刻的崇敬,信任地將她所有的需要告訴她最親愛的父。

聖經用「傾訴」一詞來表達這種祈禱。先知說:「在祂面前我傾訴我的祈禱,在祂面前我陳述我的困苦。」意思是前來祈禱的人不應隱藏或遺漏任何東西,而應傾訴一切,懷著信心飛入他最慈愛的父——天主的懷抱。聖經用這些話勸勉我們:「在祂面前傾訴你們的心,將你們的掛慮託給上主。」這是聖奧斯定在《手冊》一書中所指的祈禱等級,他說:「信德所相信的,望德和愛德所祈求的。」

祈禱的第二等級:罪人的祈禱

另一個祈禱等級是那些被大罪的罪責壓垮,但努力用所謂的「死信德」將自己從他們的狀況中提升起來並上升到天主那裡的人。但是,由於他們虛弱的狀態和極度的信德軟弱,他們無法將自己從地上抬起。認識到自己的罪行並受良心的悔恨所刺痛,他們謙卑地俯伏,並——遠遠地離開天主——以懺悔的憂傷懇求祂赦免他們的罪惡並賜予和好的平安。

這類人的祈禱不會被天主拒絕,而是被祂俯聽。不,祂以仁慈慷慨地邀請這樣的人求助於祂,說:「凡勞苦和負重擔的,你們都到我跟前來,我要使你們安息。」稅吏就屬於這一類,雖然他不敢舉目望天,但正如(我們的主)所宣告的,他離開聖殿時比法利塞人更為成義。

祈禱的第三等級:不信者的祈禱

第三個祈禱等級是那些尚未被信德之光光照的人所獻的祈禱;但是,當神聖良善在他們靈魂中光照微弱的自然之光時,他們被強烈地感動 desire 和追求真理,並最熱切地祈求對真理的認識。

如果他們在這種 disposition 中堅持,天主以祂的仁慈不會忽略他們熱切的努力,正如我們在科爾乃略百夫長的例子中看到的。神聖仁慈的大門對任何真誠祈求仁慈的人都不關閉。

祈禱的最低等級:不悔改者的祈禱

最後一個等級是那些不僅不為自己的罪惡和罪行悔改,而且罪上加罪,竟敢頻繁地為那些他們決心繼續犯的罪惡祈求天主赦免的人。他們甚至不敢以這種 disposition 向同胞請求寬恕。

這類罪人的祈禱不被天主俯聽。關於安提約古記載:「那時,這個惡人向主祈禱,但他不會得到仁慈。」誰若生活在這可悲的狀況中,應被強烈勸勉戒除所有對罪惡的 affection,並真誠地、發自內心地回歸天主。

我們應祈求什麼

在每個祈求的標題下,我們將在適當的地方指出什麼是祈禱的恰當對象,什麼不是。因此,這裡只概括地提醒信友們,他們應向天主祈求正義和良善的事物,免得他們祈求不合適的東西,而被用這些話打發:「你們不知道你們求的是什麼。」凡是合法 desire 的,都合法祈求,這由主豐厚的許諾所證明:「你們若因我的名向我求什麼,我必要踐行。」在這些話中,祂許諾賜予一切事物。

屬靈的美善

首先,那麼,規範我們所有願望的標準是:我們應在萬有之上 desire 天主——至善。在天主之後,我們應最 desire 那些使我們最緊密地與祂結合的事物;而那些會使我們與祂分離或引起分離的事物,則不應在我們的 affection 中佔有任何部分。

外在美善和身體美善

以至高和完美的美善為標準,我們可以輕易推斷應如何 desire 並向天主父祈求那些被稱為美善的其他事物。被稱為身體的美善——如健康、力量、美麗——以及外在的美善——如財富、榮譽、光榮——常常提供犯罪的手段和 occasion;因此,祈求它們並不總是虔誠或有益的。我們應只在需要時祈求這些生命的美善,從而將一切指向天主。祈求雅各伯和撒羅滿所祈求的這些事,不能被認為是非法的。雅各伯說:「只要給我食物吃,衣服穿,我就以天主為上主。」撒羅滿說:「求你只賜給我生活必需品。」

但是,當我們藉天主的恩惠獲得必需品和舒適時,我們不應忘記宗徒的告誡:「購買的,要像一無所有;享用這世界的,要像不享用的,因為這世界的局面正在逝去」;又說:「財富增加,也不要放在心上。」天主親自教導我們,只有這些東西的使用和果實屬於我們,並且我們有義務與他人分享。如果我們享有健康,如果我們在其他外在和身體美善上豐盈,我們應記住,它們賜給我們是為使我們能更忠實地事奉天主,並作為幫助他人的手段。

心智的美善

祈求心智的美善和裝飾——如藝術和科學的知識——也是合法的,只要我們的祈禱伴隨著這個條件:它們能促進天主的光榮和我們自己的得救。

唯一可以絕對、無條件地成為我們願望、desire 和祈禱的對象的——正如我們已經注意到的——是天主的光榮,其次是凡能幫助我們與那至善結合的事物——如信德、對天主的敬畏和愛——我們在解釋祈求時將詳細論述。

我們應為誰祈禱

祈禱的對象既知,接下來應教導信友們應為誰祈禱。祈禱包括祈求與感恩。我們首先論述祈求。

祈求祈禱應為所有人奉獻

我們應為全人類祈禱,不分敵人、民族或宗教;因為每個人——無論他是敵人、陌生人還是不信者——都是我們的近人,天主命令我們愛他,因此我們應為他履行一項愛的職責——即祈禱。宗徒勸勉履行這項職責時說:「我勸導眾人,要為一切人祈求。」在這樣的祈禱中,我們應首先祈求那些關乎屬靈利益的事,然後是關乎世俗福祉的事。

我們應特別為之祈求的人

牧者

在所有人之前,我們靈魂的牧者有權獲得我們的祈禱,正如我們從宗徒在致哥羅森人書中的榜樣學到的,他在書中請求他們為他祈禱,好使天主為他打開傳道之門——他在致得撒洛尼人書中也提出了同樣的請求。在宗徒大事錄中,我們也讀到教會中不間斷地為伯多祿祈禱。聖巴西略在他的《論道德》著作中敦促忠實地遵守這項義務。他說:「我們必須為那些受託宣講真理話語的人祈禱。」

國家的統治者

其次,正如同一位宗徒所教導的,我們應為我們的統治者祈禱。

誰不知道一個民族在公正正直的公職人員中享有的獨特祝福呢?因此,我們應懇求天主使他們成為他們所應該成為的人,適合治理他人的合適人選。

義人

也為良善和虔誠的人獻上我們的祈禱,是聖人的榜樣所教導的實踐。即使良善和虔誠的人也需要他人的祈禱。天主上智明智地這樣安排,為使義人——認識到自己需要被那些 inferior 的人以祈禱幫助——不致被驕傲 inflate。

敵人和教外人士

上主也命令我們為那些迫害和誹謗我們的人祈禱。為教會範圍之外的人祈禱的實踐——正如我們根據聖奧斯定的權威所知——源自宗徒。我們祈禱,好使信德能為不信者所知;偶像崇拜者能從他們不敬的錯誤中被解救;猶太人能從包圍他們的黑暗中浮現,到達真理之光;異端者能恢復健全的心智,接受公教信仰的教導;裂教者能被真正的愛德紐帶聯合,回到他們神聖母親——教會——的共融中,他們從教會分離。

許多例子證明,為這類人發自內心的祈禱非常有效。每天都有事例發生,天主將各生活狀態的個別人士從黑暗的權勢中解救出來,並將他們轉移到祂愛子的王國,從義怒之器使他們成為仁慈之器。虔誠者的祈禱對促成這一結果有很大影響,沒有人能合理地懷疑。

亡者

為亡者祈禱,使他們能從煉獄之火中解脫,源自宗徒的教導。但是,關於這個主題,我們在解釋神聖彌撒祭獻時已經說了足夠多。

罪人

那些被說成是「至於死的罪」的人,從祈禱和懇求中獲益甚少。然而,為他們獻上我們的祈禱和眼淚是基督徒愛德的一部分,為的是——如果可能——使他們與天主和好。

至於聖人對惡人的詛咒,根據教父們的教導,可以肯定,它們要麼是對將要降在罪人身上的邪惡的預言,要麼是對他們所犯罪行的譴責,為使罪人得救,而使罪惡被毀滅。

感恩祈禱應為所有人奉獻

在祈禱的第二部分,我們最感恩地向天主獻上感謝,感謝祂始終賜予、並每天繼續賜予人類的神聖和不朽的祝福。

我們應特別為以下的人獻上感恩

聖人

當我們特別為所有聖人——他們藉天主的美善幫助,戰勝了他們的內在和外在敵人——的勝利和凱旋而向天主獻上獨特的讚美時,我們尤其履行了這項職責。

榮福童貞瑪利亞

當我們將天使問候的第一部分作為祈禱使用時——「萬福瑪利亞,滿被聖寵者,主與妳同在,妳在婦女中受讚頌」——也屬於這種祈禱。因為在這些話中,我們將最高的讚美獻給天主,並向祂獻上最恩慈的感謝,因為祂將所有天上恩賜賜給了至聖童貞女;同時,我們也為她獨特的特權而祝賀童貞女本人。

天主教的教會明智地在這種感恩形式中添加了向天主至聖之母的祈禱和呼求,藉此我們虔誠而謙卑地投奔她的代禱,為的是藉她的轉求,她能為我們罪人與天主和好,並為我們獲得我們在此生和來世所需的美好事。因此,我們這些流放於厄娃的子孫,住在這涕泣之谷的人,應不斷懇求仁慈之母、信友的辯護者,為我們罪人祈禱。在這種祈禱中,我們應熱切懇求她的幫助和援助;因為她對天主擁有崇高的功績,並且她最願意以她的祈禱幫助我們——沒有人能不敬和邪惡地對此懷疑。

我們應向誰祈禱

向天主

應向天主祈禱並呼求祂的名,這是銘刻在人心上的自然律的語言。這也是聖經的教義,在聖經中我們聽到天主命令說:「在困厄的時日,你呼求我。」藉著「天主」一詞,我們指的是(可欽崇聖三的)三個位格。

向聖人

我們還必須求助於光榮中的聖人的代禱。應向聖人祈禱——這是一個在天主的教會中如此牢固確立的真理,以致任何虔誠的人都不會對此有絲毫懷疑。但是,既然這點已在其適當位置、在一個單獨的標題下解釋了,我們請牧者和其他人參閱那裡。

對天主和聖人的祈求方式不同

然而,為消除未受教育者可能的錯誤,向信友們解釋這兩種呼求之間的區別將是有用的。

我們不以同樣的方式向天主和聖人祈禱,因為我們懇求天主賜給我們祝福或將我們從邪惡中解救出來;而我們請求聖人——因為他們是天主的朋友——將我們置於他們的庇護之下,並為我們從天主那裡獲得我們所需的一切。因此,我們使用兩種不同的祈禱形式。對天主,我們恰當地說:「求祢憐憫我們,求祢俯聽我們」;但對聖人,我們說:「為我們祈禱。」然而,我們也可以以不同的意義請求聖人憐憫我們,因為他們是最仁慈的。因此,我們可以懇求他們,因我們狀況的悲慘而感動,他們在天主面前介入他們的影響和代禱。

在履行這項職責時,嚴格要求所有人不得將唯獨屬於天主的權利轉移給任何受造物。例如,當我們在聖人像前誦念天主經時,我們應記住,我們請求聖人與我們一起祈禱,並為我們獲得我們在天主經的祈求中向天主所求的那些恩惠——總之,成為我們在天主面前的解釋者和中保。聖人們履行這項職務,宗徒聖若望在默示錄中教導了這點。

祈禱的準備

在聖經中我們讀到:「在祈禱之前,要預備你的靈魂,不要做一個試探天主的人。」那祈禱得好卻行為惡劣的人,以及與天主交談時放任心靈遊蕩的人,就是在試探天主。

既然我們祈禱時的 disposition 如此重要,牧者應教導他虔誠的聽眾如何祈禱。

謙卑

那麼,祈禱的第一個準備是靈魂的真誠謙卑,承認我們的罪過,並確信當我們在祈禱中接近天主時,我們的罪惡使我們不配——不僅得不到祂慈祥的俯聽,甚至連出現在祂面前也不配。

這種準備在聖經中經常被提到:「祂垂顧了貧苦人的祈禱,也沒有拒絕他們的祈求」;「謙卑人的祈禱,穿雲而上」。有學識的牧者會想到許多其他同樣的章節。因此,我們在此省略引用更多。

然而,我們在另一處已經提到過、且切合我們目的的兩個例子,我們不會略過不提。稅吏——他遠遠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以及那曾是罪人的婦女——她被憂傷感動,用眼淚洗了主基督的腳——說明了基督徒的謙卑賦予祈禱的偉大效能。

對罪的憂傷

接下來(的準備)是一種因回憶我們過去的罪惡而產生的憂傷感,或者至少是對我們沒有體驗到那種憂傷的某種遺憾感。如果罪人不帶著這兩種 disposition——或至少其中之一——前來祈禱,他就不能希望獲得赦免。

遠離暴力、憤怒、仇恨和冷酷

有些罪行——如暴力和謀殺——特別阻礙我們祈禱的效能,因此,我們必須保持雙手不受暴行和殘酷的玷污。上主藉依撒意亞的口論到這類罪行說:「當你們伸出手時,我必轉眼不看;你們多加祈禱,我必不俯聽,因為你們的手沾滿了血。」

我們也應避免憤怒和爭吵,因為它們在阻止我們的祈禱被俯聽方面有很大影響。關於它們,宗徒說:「我願意男人在各地舉起聖潔的手祈禱,不發怒,不爭論。」

我們必須防範因受到的傷害而對任何人懷有不可和解的仇恨;因為在我們受這種情感的影響時,我們不可能從天主那裡獲得我們罪過的赦免。祂說:「當你們站著祈禱時,若你們有什麼怨人的事,就寬恕吧」;「如果你們不寬恕別人,你們的父也必不寬恕你們的過犯。」

我們也應避免對窮人的冷酷和冷漠。因為關於這類人,經上說:「那對窮人的呼號充耳不聞的,自己將來呼號,也不會得到應允。」

遠離驕傲和對天主聖言的輕視

對驕傲我們怎麼說呢?它多麼冒犯天主,我們從這些話中學到:「天主壓迫驕傲人,卻賜恩寵給謙卑的人。」對神聖諭示的輕視呢?撒羅滿說:「那對聽法律充耳不聞的人,他的祈禱也是可憎的。」

然而,我們不應理解為我們被禁止為我們所造成傷害的寬恕、為謀殺、為憤怒、為對窮人需要的冷漠、為驕傲、為對天主聖言的輕視——總之,為任何其他罪惡——祈禱。

信德與信心

信德是這種靈魂準備的另一個必要品質。沒有信德,我們無法認識至高之天父的全能或仁慈——這是我們在祈禱中 confidence 的泉源,正如主基督親自教導的:「凡你們在祈禱時所求的,只要你們相信,就必得到。」聖奧斯定在談論這種信德時,這樣評論上主的話:「沒有信德,祈禱是無用的。」

因此,一個好祈禱的主要條件——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是堅定不移的信德。宗徒用一個對比表明了這點:「從未相信祂,又怎能呼求祂呢?」那麼,我們必須相信,既為了祈禱,也為了使我們不缺乏那使祈禱結果實的信德。因為信德引導祈禱,而祈禱通過消除所有懷疑,給予信德力量和堅固。這是聖依納爵勸勉那些以祈禱接近天主的人的意思:「祈禱時不要猶豫;那沒有疑惑的人是有福的。」因此,為從天主那裡獲得我們所求的,信德和確定的 confidence 是最重要的,根據聖雅各伯的告誡:「不過他應懷著信心祈求,絲毫不懷疑。」

祈禱中 confidence 的動機

有很多事能激勵我們在祈禱中懷有 confidence。其中包括天主向我們顯示的恩惠和慷慨——當祂命令我們稱祂為「父」時,祂使我們明白我們是祂的子女。再者,還有那些祈禱被俯聽的人的無數事例。

此外,我們有主基督作為我們的首席中保——祂隨時準備幫助我們,正如我們在聖若望福音中讀到的:「誰若犯了罪,我們在父那裡有正義的耶穌基督作中保;祂為我們的罪作了贖罪祭。」同樣,保祿宗徒說:「基督耶穌,祂死了,而且復活了,並在天主的右邊,為我們轉求。」他寫給弟茂德說:「因為只有一個天主,在天主與人之間也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生成人的基督耶穌」;他寫給希伯來人說:「因此,祂應當在各方面相似弟兄們,以便在關於天主的事上,成為一位仁慈和忠信的大司祭。」那麼,儘管我們不配獲得我們的請求,但考慮並依靠我們偉大的中保和辯護者耶穌基督的尊嚴,我們應最信心地希望和信賴,藉祂的功績,天主會賜給我們一切我們以適當方式所求的。

最後,聖神是我們祈禱的創造者;在祂的引導影響下,我們必然被俯聽。「我們所接受的,是使我們成為義子的聖神,藉著祂,我們呼喊:『阿爸,父啊!』」這聖神扶助我們的軟弱,並在履行祈禱職責時光照我們的無知;不,正如宗徒所說,祂「以無可言喻的嘆息為我們轉求」。

那麼,如果我們在任何時候搖擺,信德不夠堅強,讓我們與宗徒一同說:「主,增加我們的信德吧!」並與(附魔兒童的)父親一同說:「請幫助我的無信吧!」

符合天主的旨意

但是,最能確保我們願望實現的是,信德和望德與我們所有思想、行為和祈禱對天主法律和意願的符合性相結合。祂說:「如果你們住在我內,而我的話也存在你們內,那麼,你們願意什麼,求吧!必給你們成就。」

兄弟之愛

然而,為使我們的祈禱具有從天主那裡獲得一切的能力,我們必須——如前所述——忘記傷害,懷有善意的情感,並對近人實踐友善。

如何好好祈禱

祈禱的方式也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雖然祈禱本身是好的、有益的,但如果沒有以適當的方式進行,它就無效。我們常常得不到我們所求的,是因為——用聖雅各伯的話說——我們「求得不當」。因此,牧者應教導信友們如何最好地祈求,以及如何進行私人和公共祈禱。基督徒祈禱的規則是以主基督的教導為基礎形成的。

我們必須以心神和真理祈禱

那麼,我們必須「以心神和真理祈禱」;因為「天父尋找那些以心神和真理朝拜祂的人」。那祈禱發自內在、強烈的靈魂熱忱的人,就是以這種方式祈禱。

心禱

這種屬靈的祈禱方式並不排除使用口禱。然而,那種靈魂強烈傾訴的祈禱理所當然地佔據首位;雖然不用嘴唇說出,卻被天主——祂知曉心中的秘密——所俯聽。祂俯聽了撒慕爾的母親亞納的靜默祈禱——關於她,我們讀到她祈禱,流了許多眼淚,只動嘴唇。達味的祈禱也是如此,因為他說:「我的心向祢說:『我尋求祢的 face。』」閱讀聖經時,人們會遇到許多類似的例子。

口禱

但是,口禱也有其益處和必要性。它加快心智的注意,並點燃祈禱者的熱忱。聖奧斯定在他的致普洛巴信中說:「我們有時通過訴諸言語和其他標誌來激勵自己加強我們的聖潔 desire;充滿了強烈的熱忱和虔誠,我們有時發現不可能不用言語表達我們的情感;因為當靈魂因喜樂而歡騰時,舌頭也應表達那歡騰。」而且,我們確實應向天主獻上這種靈魂和身體的完全祭獻——宗徒們習慣使用的一種祈禱,正如我們從宗徒大事錄和宗徒書信的許多章節中學到的。

私禱與公禱

有兩種祈禱:私禱和公禱。私禱用於幫助內在的注意和 devotion;而在公禱中——它被設立來激發信友們的虔誠,並被規定在特定的固定時間——言語的使用是不可或缺的。

不以心神祈禱的人

這種以心神祈禱的實踐是基督徒特有的,不信者根本不使用。關於他們,主基督說:「你們祈禱時,不要像外邦人一樣嘮嘮叨叨,因為他們以為多言必蒙垂聽。你們不要像他們那樣,因為你們的父在你們求祂以前,就知道你們需要什麼。」

但是,雖然(我們的主)禁止嘮叨,祂卻遠非禁止那種源於靈魂熱切和持久 devotion 的持續祈禱,祂用自己的榜樣勸勉我們進行這種祈禱。祂不僅整夜祈禱,而且第三次祈禱,說了同樣的話。因此,從禁令中推斷出的結論是:由單純空洞聲音組成的祈禱不應向天主獻上。

不以真理祈禱的人

偽君子的祈禱也不是發自內心的;主基督用這些話警告我們防範效法他們的榜樣:「你們祈禱時,不要像偽君子一樣,因為他們喜歡在會堂和街角站著祈禱,為使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獲得了他們的賞報。至於你,當你祈禱時,要進入你的內室,關上門,向你在暗中的父祈禱;你的父在暗中看見,必會報答你。」這裡,「內室」可以理解為人的內心,我們不僅應進入,還應關閉門,抵擋任何能剝奪我們祈禱完美性的外在 distraction。這樣,我們的天父——祂完美地看見我們的內心和隱密的思想——必會應允我們的祈求。

我們必須以恆心祈禱

祈禱的另一個必要條件是恆心。持久祈禱的巨大效能,天主子用法官的行為來說明——他不敬畏天主,也不尊重人,卻因寡婦的 persistence 和 insistency 而被打動,屈服於她的懇求。」因此,在向天主的祈禱中,我們應持之以恆。

我們不要效法那些一旦祈禱一兩次未能成功獲得所求,就厭倦祈禱的人的榜樣。我們永遠不應厭倦祈禱的職責,正如我們由主基督和宗徒的權威所教導的。如果意志在任何時候使我們失敗,我們應通過祈禱求天主賜予力量以堅持。

我們必須因耶穌基督之名祈禱

天主子也願意我們因祂的名向父獻上我們的祈禱;因為藉祂的功績和祂中保的影響,我們的祈禱獲得了如此的分量,以致被我們的天父俯聽。因為祂自己在聖若望福音中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因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祂必賜給你們。直到現在,你們沒有因我的名求什麼;求吧,你們必會得到,好使你們的喜樂得以圓滿。」又說:「你們因我的名無論求父什麼,我必要踐行。」

我們必須以熱忱祈禱,將祈求與感恩結合

讓我們效法聖人在祈禱中的熱忱;並讓我們將祈求與感恩結合,效法宗徒的榜樣——正如在聖保祿的書信中可以看到的,他們始終遵守這種有益的實踐。

禁食和施捨應與祈禱結合

讓我們將禁食和施捨與祈禱結合。禁食與祈禱密切相關。因為一個充滿食物和飲料的人的心智是如此被壓低,以致無法將自己提升到對天主的默想,甚至無法理解祈禱的意義。

施捨也與祈禱密切相關。因為那擁有救濟那些依賴他人幫助的人的資源,卻拒絕幫助他的近人和弟兄的人,對愛德有什麼權利呢?一個缺乏愛德之心的人,怎能向天主求助——除非他在祈求赦免罪惡的同時,也謙卑地求天主賜予他愛德?

因此,這三重 remedy 被天主指定為幫助人獲得救恩。因為通過罪惡,我們冒犯天主,錯待近人,或傷害自己。天主的憤怒,我們用虔誠的祈禱來平息;對人的過犯,我們用施捨來贖回;我們自己生命的污點,我們用禁食來洗淨。誠然,這些 remedies 中的每一種都適用於每一種罪;然而,它們特別適用於我們特別提到的那三種。

## 天主經的開場白:「我們的天父,願祢的名受顯揚」

對這些話進行教導的重要性

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的基督徒祈禱形式是如此構成和安排的,以致在提出要求和祈求之前,必須使用某些話語作為一種序言,旨在增加我們在虔誠地向天主祈禱時對祂的信心。既然如此,牧者有責任分別準確地解釋這些話中的每一個,好使信友們因知道他們將與一位也是他們父的天主交談和對話,而更樂意地求助於祈禱。關於這個序言,如果我們僅考慮構成它的詞語數量,它確實是簡短的;但如果我們考慮其思想,它極其重要且充滿奧蹟。

「父」

我們在這祈禱中使用的第一個詞,是按天主的命令和設立,是「父」。救主本可以用其他更傳達威嚴概念的詞來開始這個神聖的祈禱,例如「主」或「創造者」。然而,祂省略了所有這類表達,因為它們可能更會激起恐懼,而代之選擇了一個在那些祈禱並向天主祈求任何事物的人中激發信心和愛的名詞;因為有什麼比「父」這個名字更甘甜呢?它傳達了寬容和溫柔的概念。為什麼「父」這個名字適用於天主,可以通過向信友們講述創造、照顧和救贖的主題輕易解釋。

天主因創造我們而被稱為父

因此,既然天主按自己的肖像創造了人——這是祂沒有賜給任何其他 living 受造物的恩惠——鑑於祂以此獨特特權尊榮人,聖經稱天主為所有人的父——不僅是信友,也包括不信者——是有正當理由的。

天主因照顧我們而被稱為父

從祂的照顧也可以得出一個論證。通過對我們利益的特殊 superintending 關懷和照顧,天主向我們展示了父性的愛。

天主對我們的照顧體現在派遣護守天使

但是,為更清楚地理解天主對人的父性關懷,在解釋這個特定要點時,最好說一下護守天使——人在他們的保護之下。

藉天主的照顧,天使被委以守護人類的職責,並陪伴每個人,以保護他免受任何嚴重危險。正如父母——他們的孩子將要旅行一條危險和 infest 的道路——為他們指定守護者和幫助者;同樣,在我們前往天鄉的旅程中,我們的天父在我們每個人之上安置了一位天使,在他的保護和 vigilance 下,我們能夠逃脫敵人秘密準備的陷阱,擊退他對我們發動的可怕攻擊,並在他的引導下持守正道,從而 secure 免受邪惡者的詭計可能使我們犯下的所有錯誤——這些錯誤旨在將我們從通往天堂的道路上引開。

天使如何幫助我們

藉著委託給天使——他們按本性在天主與人之間佔據中間位置——執行的天主對人的特殊關懷和照顧所產生的巨大益處,將從聖經豐富提供給我們的眾多例子中清楚看出,這些例子表明,在天主的良善中,天使常常在人的眼前行奇妙的工作。這使我們明白,許多同樣重要但不為我們所見的工作,是由我們得救的守護者——天使——為我們的利益和益處所行的。

天使辣法耳——天主指定的托彼特 companion 和嚮導——引導他,並使他平安無恙地返回;救他免於被一條大魚吞噬;使他知道那怪物肝臟、膽和心臟的極其有用的特性;驅逐了魔鬼;壓制並束縛了他的力量,阻止他傷害托彼特;教導年輕人有關婚姻的真正和合法的概念與使用;最後,使老托彼特恢復了視力。

同樣,那釋放了宗徒之長的天使,將為教導虔誠的羊群關於天使 vigilance 和保護的顯著果實提供豐富的材料。牧者只需描繪天使照亮監獄的黑暗,觸摸伯多祿的肋旁,將他從睡眠中喚醒,解開他的鎖鏈,折斷他的束縛,命令他起來,穿上鞋子跟隨;然後牧者將指出伯多祿如何被同一位天使領出監獄,如何能夠無阻礙地穿過守衛,門如何被打開,最後如何被安置在安全之地。

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聖經的歷史部分充滿了這樣的例子,所有這些都說明了天主通過天使的職務和干預賜予人的祝福——祂不僅在特定和私人的場合派遣他們,而且從我們出生就指定他們照顧我們。祂還指定他們守護人類種族中每個人的救恩。

如果仔細解釋,這項教導將產生影響並 compelling 信友們的心智,使他們越來越認識和尊敬天主對他們的父性關懷和照顧。

天主對人的愛顯示了祂對我們的照顧

在此,牧者應特別讚美和宣告天主對人類良善的寶藏。雖然從我們原祖父母時代、從我們第一次犯罪的那一刻直到今天,我們以無數的罪惡和罪行冒犯了祂,但祂仍然保留著對我們的愛,永不放棄對我們福祉的獨特掛慮。

想像祂忘記了我們將是一種愚蠢的行為,無異於最惡劣的侮辱。天主對以色列人發怒,因為他們犯了 blasphemy,想像他們被天主照顧所遺棄。因此,我們在出谷紀中讀到:「他們試探上主說:『上主是否在我們中間?』」在厄則克耳書中,神聖的憤怒因同一人民說了「上主看不見我們,上主遺棄了這地」而被點燃。這些例子應足以嚇阻信友們懷有那種認為天主可能忘記人類的犯罪念頭。同樣的效果,我們可以在依撒意亞書中讀到以色列人對天主發出的抱怨;另一方面,也讀到天主用來反駁他們愚蠢的仁慈比喻:「熙雍說:『上主遺棄了我,上主忘記了我。』」天主回答說:「婦女豈能忘掉自己的乳嬰?縱然她能忘掉,我也不會忘記你啊!看,我已把你刻在我的手掌上。」

雖然這些章節清楚地確立了正在討論的要點,但為徹底說服信友們天主一刻也不會忘記人或停止向他們 lavish 祂父性溫柔的標誌,牧者還應通過我們原祖父母的顯著例子進一步證實這點。他們無視並違反了天主的命令。當你聽到他們被嚴厲指控,並對他們宣判了那可怕的定罪判詞:「為了你的緣故,地成了可咒罵的;你一生日日勞苦才能得到食物。地要給你生出荊棘和蒺藜,你要吃田間的蔬菜」;當你看到他們被趕出樂園;當你讀到為排除他們返回的所有希望,一位革魯賓被派駐在樂園入口,揮舞著旋轉的火劍;最後,當你知道,為報復對祂造成的傷害,天主用內在和外在的懲罰折磨他們時——你豈不傾向於認為人的 case 是絕望的嗎?你豈不認為他不僅被剝奪了所有神聖的幫助,甚至被遺棄到每一種不幸中嗎?然而,儘管他當時被如此多神聖憤怒和報復的證據所包圍,仍看到一線天主對他的良善在閃耀。因為聖經說:「上主天主為亞當和他的妻子做了件皮衣,給他們穿上。」這是一個非常清楚的證明:天主在任何時候都不會遺棄人。

人的任何不義都不能耗盡天主的愛——這一真理,達味用這些話指出:「難道天主在憤怒中會關閉祂的仁慈嗎?」哈巴谷在對天主說話時闡明了這點:「祢發怒時,仍想起仁慈」;米該亞這樣表達:「那裡有神相似祢,消除罪惡,寬恕遺民的過錯?祂不會再發怒,因為祂喜愛仁慈。」

而事情正是這樣發生的。就在我們想像自己完全迷失、完全被剝奪了祂的保護的那一刻,天主以祂無限的良善,以特殊的方式尋找我們並照顧我們。即使在祂的憤怒中,祂也停住祂公義的劍,並不停息地傾注祂仁慈的無盡寶藏。

天主因賜予我們救贖而被稱為父

世界的創造和天主的照顧,在突出天主對人類的獨特愛和祂對人的特殊照顧方面有很大分量。但遠高於這兩者的,是救贖的工程,事實上,我們最慷慨的天主和父藉賜予我們這第三個恩惠,加冕了祂對我們無限的美善。

因此,牧者應教導他的屬靈子女,並不斷提醒他們天主對我們卓越的愛,好使他們充分認識到,他們被奇妙地救贖了,從而成為天主的子女。聖若望說:「祂賜給他們權能成為天主的子女……他們是由天主所生的。」

這就是為什麼洗禮——我們救贖的第一個保證和標誌——被稱為「重生聖事」;因為藉洗禮,我們生為天主的子女:我們的主說:「由聖神生的,才是神」;又說:「你們必須重生。」同樣,我們有聖伯多祿的話:「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可朽壞的種子,而是由於不可朽壞的種子,藉著生活的天主的聖言。」

由於這救贖,我們領受了聖神,並被認為堪當獲得天主的恩寵。作為這恩賜的結果,我們是天主的義子,正如宗徒保祿寫給羅馬人時所說的:「你們所接受的,不是使你們再陷於恐懼的奴僕之神,而是使你們成為義子的聖神,藉著祂,我們呼喊:『阿爸,父呀!』」聖若望這樣闡述這義子的效力和效能:「請看父賜給我們何等的愛情,使我們得稱為天主的子女。」

我們對天父應盡的職責

解釋了這些要點之後,應提醒信友們他們應向他們最慈愛的父——天主——回報的一切,好使他們意識到他們有義務向那創造、照顧並救贖他們的主獻上的愛、虔誠、服從和尊敬的程度;以及他們應以何等的希望和信賴呼求祂。

但是,為啟發無知者,並糾正那些想像生活中的 prosperity 和成功是天主保持和維持祂對我們愛的唯一考驗、而來自祂手的逆境和試煉是祂對我們沒有善意、對我們懷有敵意 disposition 的標誌的人的錯誤觀念,有必要指出,即使上主的手有時沉重地壓在我們身上,這絕不是因為祂對我們有敵意,而是通過打擊我們,祂治癒我們,來自天主的創傷是 remedies。

祂懲罰罪人,是為了通過這教訓改善他們,並施加暫罰,為將他們從永恆的折磨中解救出來。因為雖然祂用棍杖 visit 我們的不義,用鞭子 visit 我們的罪惡,但祂的仁慈卻不從我們身上奪走。

因此,應推薦信友們在這樣的懲罰中認識天主的父愛,並始終在他們心中和口中有最忍耐的人約伯的話:「祂打傷,又包紮;祂擊碎,又用手治癒」;並經常重複耶肋米亞以以色列人民的名義寫下的話:「你懲罰了我,我就受了教訓,像一頭不慣負軛的牛犢;求你使我歸依,我必歸依,因為你是上主我的天主」;並將托彼特的榜樣放在眼前——他在失明中認識到天主向他舉起的父性之手,喊道:「以色列的天主,我讚美祢,因為祢懲罰了我,又拯救了我。」

在這方面,信友們應特別警惕,不要相信降臨在他們身上的任何災難或痛苦可以在天主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因為我們有祂自己的話:「連你們的頭髮也不會喪失一根。」讓他們反而在默示錄中讀到的神聖諭示中找到安慰:「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譴責和懲罰」;並在聖保祿致希伯來人的勸勉中找到安慰:「我兒,不要輕視上主的懲戒,也不要厭惡祂的譴責;因為上主懲戒祂所愛的,鞭打祂所接納的每一個兒子……如果你們沒有受過懲戒,……你們就是私生子,不是兒子……再者,我們肉身的父親曾管教我們,我們尚且尊敬他們,何況是靈性的父親,我們豈不更該服從,以得生命嗎?」

「我們」

當我們呼求父,當我們每個人稱祂為「我們的天父」時,我們應理解,由此必然得出,藉神聖收養的特權和恩賜,所有信友都是弟兄,應彼此相愛如同弟兄:「你們都是弟兄,因為你們只有一位在天上的父。」這就是為什麼宗徒在他們的書信中稱所有信友為弟兄。

這收養的另一個必然結果是,不僅信友們因此被聯合在兄弟情誼的紐帶中,而且,天主子真是人,我們也被稱為——也確實是——祂的弟兄。因此,宗徒在致希伯來人書中論及天主子時寫道:「祂不以稱他們為弟兄為恥,說:『我要向我的弟兄宣告你的名。』」早在這之前,達味就已向主基督預言了這點;而基督自己在福音中這樣對婦女們說:「去,報告我的弟兄們,叫他們往加里肋亞去,他們在那裡要看見我。」我們知道,這些話是祂在復活後、已穿上 immortality 時才說的,從而表明,沒有人可以自由想像,祂與我們的兄弟情誼紐帶因祂的復活和升天而被切斷。基督的復活不僅沒有解除這種聯合和愛,而且我們知道,有一天,當祂從光榮和威嚴的寶座上審判各時代的人類時,祂甚至會稱最小的信友為弟兄。

事實上,鑑於我們被稱為祂的「同繼承者」,我們怎能不是基督的弟兄呢?無疑,祂是「首生者」,是「萬物的既定繼承者」;但我們是僅次於祂而生的,並根據我們所領受的天上恩賜的程度,以及根據我們藉以顯示自己是聖神的僕人和合作者的愛德的程度,成為祂的同繼承者。正是聖神以祂的默感感動並燃燒我們走向德行和善工,為使我們被祂的恩寵堅固,勇敢地承擔為確保得救而必須進行的戰鬥。如果我們明智而堅定地進行這場戰鬥,在我們塵世旅程結束時,我們的天父將以所許諾並提供給所有跑同樣賽程的人的榮冠的正義賞報來獎賞我們。宗徒說:「天主不是不義的,以至於忘記你們的工作和愛德。」

念「我們的天父」時應有的準備:兄弟情誼

我們應以何等的真誠方式念「我們」這個詞,我們從金口聖若望那裡學到。他說:「天主樂意垂聽那不僅為自己,也為他人祈禱的基督徒;因為為自己祈禱是天性的感動;而為他人祈禱是恩寵的感動;必要性迫使我们為自己祈禱,而兄弟愛德呼喚我們為他人祈禱。」他補充說:「那受兄弟愛德啟發的祈禱,比那受必要性 dictating 的祈禱更為天主所悅納。」

關於救恩性祈禱這一重要主題,牧者應小心提醒並勸勉所有年齡、狀況和等級的信友,永遠不要忘記聯合他們的普遍兄弟情誼的紐帶,因此始終以朋友和弟兄相待,永遠不要傲慢地試圖將自己抬高於近人之上。

雖然在天主的教會中有各種職務等級,但這種尊嚴和地位的差異絲毫不會破壞兄弟聯合的紐帶;正如在人體中,我們器官的不同用途和不同功能也不會使身體的這部分或那部分失去身體器官的名稱或職能。

例如,一個掌握王權的人。如果他是基督徒,他不是所有在基督徒信仰共融中聯合的人的弟兄嗎?是的,毫無疑問;為什麼?因為沒有一個天主賜予富人和貴族 existence,而另一個天主賜予窮人和臣民 existence。只有一位天主,萬有的父和主;因此,我們都擁有相同的屬靈出生的高貴,相同的尊嚴,相同的種族光榮;因為所有人都藉同一個聖神、通過同一個信仰的聖事重生,並已成為天主的子女和同一 inheritance 的同繼承者。富人和偉人沒有一個基督作為他們的天主;窮人和卑微者也沒有另一個基督;他們不是由不同的聖事入門;他們也不能在天國期望不同的 inheritance。我們都是弟兄,並且——正如宗徒在致厄弗所人書中所說的——「我們是基督身體的肢體,是祂的肉、祂的骨」。這真理同一位宗徒在致迦拉達人書中這樣表達:「你們藉信德在基督耶穌內都成了天主的子女,因為你們凡在基督內受洗的,都穿上了基督。不再分希臘人或猶太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因為你們眾人在基督耶穌內已成了一個。」

現在,這是需要靈魂的牧者準確對待的一點,也是他應故意相當詳細地論述的一點;因為這個主題既能堅固並鼓舞窮人和卑微者,又能約束並抑制富人和有權勢者的傲慢。事實上,正是為 remedy 後一邪惡,宗徒才堅持兄弟愛德,並如此頻繁地將其印在他的聽眾耳中。

子女般的信心和虔誠

那麼,基督徒啊,不要忘記,當你準備向天主獻上這祈禱時,你應作為兒子到父親面前。因此,在開始你的祈禱並念出「我們的天父」這些話時,你應考慮到天主以祂的良善將你提升到的等級——當祂命令你投奔祂時,不是像膽怯和恐懼的僕人到主人面前,而是像孩子到父親面前一樣,自願和信心地。

在這記憶和這思想中,考慮到你應以何等的熱忱和虔誠祈禱。努力表現得像天主的子女所應有的;也就是說,確保你的祈禱和行為永遠不配不上祂樂意以祂無限的慷慨來尊榮你的神聖 origin。宗徒勸勉我們履行這項職責時說:「所以,你們要效法天主,如同蒙寵愛的兒女一樣」——好使宗徒寫給得撒洛尼人的話能真實地應用在我們身上:「你們眾人都是光明之子和白日之子。」

「願祢的名受顯揚在天上」

這些話的意義

所有對天主有正確概念的人都會承認祂無所不在,在一切地方。這不應理解為祂被分成部分,用一部分佔據和治理一個地方,用另一部分佔據和治理另一個地方。天主是神,因此完全不能被分成部分。誰敢將那說「難道我不是充滿天地嗎?」的天主分配到任何特定地方或在任何範圍內限制祂呢?相反,這些話應理解為:藉祂的權能和德性,祂擁抱天地及其中的一切;但祂自己不被包含在任何地方。天主臨在於萬物,要麼創造它們,要麼在創造它們後保存它們;但祂不受任何地方的約束,不受任何界限的限制,也不以任何方式被阻止以祂的實體和權能無所不在,正如聖達味用這些話所指出的:「我若升到天上,祢在那裡。」

但是,雖然天主——如前所述——無處不在,無物不臨,不受任何限制,但在聖經中常說祂「居住在天上」。原因是我們頭頂所看見的諸天是世界最高貴的部分,保持不朽,在權能、 grandeur 和美麗方面超過所有其他物體,並被賦予固定和規律的運動。

那麼,天主為了提升人的心智去默想祂無限的權能和威嚴——這些在天的工程中尤其可見——在聖經中宣告天是祂的居所。然而,同時祂也經常肯定——這確實是最真實的——宇宙中沒有任何部分祂不以其本性和權能親密地臨在。

「願祢的名受顯揚在天上」這些話教導的教訓

然而,關於這一考量,讓信友們不僅將萬眾共同之父的形象,也將一位在天上為王的天主的形象放在他們心智面前;因此,當準備祈禱時,讓他們記住,他們應將心和靈魂提升到天上,並且,正如「父」這個名字越讓他們充滿希望和信賴,「我們在天上的父」這個崇高的本性和神聖威嚴就越讓他們充滿基督徒謙卑和尊敬的情感。

此外,這些話確定了我們應在祈禱中向天主求什麼;因為關於此生需要和缺乏的每一個要求,如果與天上的美善沒有某種關聯,如果不指向那個目的,就是虛妄的,不配基督徒的身份。

因此,牧者應教導他虔誠的聽眾關於祈禱的這個特定元素,用宗徒的權威證實他自己的話:「如果你們真與基督一同復活了,就該追求天上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天主的右邊。你們應思念天上的事,不應思念地上的事。」

## 天主經的第一個祈求:「願祢的名受顯揚」

為什麼這個祈求放在第一位

我們應向天主求什麼、按什麼順序求,萬有的師傅和主親自教導並命令了。因為祈禱是我們思想和願望的使者和解釋者;因此,當我們祈求的順序遵循所求之事值得 desire 的順序時,我們就是正確而恰當地祈禱。

現在,真正的愛德告訴我們,要將我們整個靈魂和所有 affection 指向天主,因為唯獨祂是至高的善,我們以卓越和獨特的愛愛祂是合理的。另一方面,除非我們將祂的尊榮和光榮置於一切受造物之上,否則我們無法發自內心地愛祂在萬有之上。因為我們或他人擁有的一切善,凡以任何方式被稱為善的,都來自祂,因此都低於祂——至高的善。

因此,為使我們的祈禱按適當的順序進行,我們的救主將這個關於至高善的祈求放在天主經所有其他祈求之首,從而向我們表明,在為我們自己或為他人祈求必要的事物之前,我們應祈求那些屬於天主尊榮的事,並在這方面向祂表明和表達我們內心的感情和願望。這樣做,我們就忠於愛德的要求和規則,愛德教導我們愛天主勝過愛我們自己,並首先祈求我們為祂的緣故而 desire 的事,其次才祈求我們為自己的緣故而 desire 的事。

前三項祈求的對象

但是,既然我們的 desire 和祈求只涉及需要的東西,而沒有什麼可以加給天主;也就是說,加給天主性,祂的神聖實體——以不可言喻的方式充滿一切完美——也無法以任何方式增加,我們必須記住,我們為天主的緣故而向天主祈求的事,是外在的,關乎祂的外在光榮。

因此,我們 desire 並祈求祂的名在世上更廣為人知、更好地被認識,祂的王國得以擴展,每天有新的僕人來服從祂神聖的旨意。這三件事——祂的名、祂的王國和對(祂旨意的)服從——不屬於天主的內在本性和完美,而是外在於它們。

為使信友們更清楚地理解這些祈求的效力和意義,牧者應注意向他們指出,「在地上如同在天上」這些話可以理解為與前三項祈求中的每一項相關,如下:「願祢的名受顯揚,在地上如同在天上」;「願祢的國來臨,在地上如同在天上」;以及「願祢的旨意奉行,在地上如同在天上」。

「願祢的名受顯揚」

在祈禱願天主的名受顯揚時,我們的意思是願神聖之名的聖潔和光榮得以增加。

「在地上如同在天上」

但在這方面,牧者應注意並向他虔誠的聽眾指出,我們的救主在這種表達中並沒有說天主的名要以與在天上相同的方式在地上被聖化;也就是說,地上的聖化要在 magnificence 上與天上的相等——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而只是說,這種聖化應出自愛和靈魂的內心深處。誠然,神聖之名本身不需要被聖化,因為它是「可敬畏和神聖的」,正如天主按祂的本性就是聖的,也沒有任何聖潔可以歸於祂是祂從永遠所沒有的;但是,鑑於在此下地,人們獻給祂的尊榮遠低於祂所應得的,有時甚至用詛咒和褻瀆來 dishonour 祂,因此我們 desire 並祈求祂的名在地上被讚美、尊榮和光榮所舉揚,效法在天上獻給祂的讚美、尊榮和光榮的榜樣。

我們應祈求天主之名的哪種聖化

願信友們光榮祂

換句話說,我們祈禱我們的心智、我們的靈魂和我們的嘴唇能如此 devotion 於天主的尊榮和敬拜,以致以內在和外在的一切崇敬光榮祂,並效法天上公民的榜樣,以我們全部的力量頌揚天主之名的偉大、光榮和聖潔。

願不信者歸化

因此,正如天上的神靈以完美的同心合意舉揚和光榮天主,我們祈禱同樣的事能在全地上完成;願萬民都來認識、敬拜和崇敬天主;願所有人——無一例外——擁抱基督宗教,完全獻身於事奉天主,並確信在祂內是一切聖潔的泉源,沒有什麼是純潔的、神聖的,不是從祂神聖之名的聖潔中流出的。根據宗徒的見證:「教會藉著水的洗滌,用生命的話語來潔淨」——生命的話語意指我們在其中受洗並被聖化的父、及子、及聖神之名。

既然那未呼求神聖之名的人,在他身上沒有贖罪、沒有 purity、沒有 integrity,我們 desire 並祈禱全人類能拋棄他們不敬不信的黑暗,並被神聖之光的 rays 所光照,來認識這名的權能,並唯獨仰望它獲得真正的聖潔,從而因聖而不可分的聖三之名領受洗禮聖事後,他們能從天主自己的右手接受聖潔的圓滿。

願罪人歸化

再者,我們的 desire 和懇求同樣延伸到那些被罪惡和邪惡所玷污、失去洗禮 purity 和 innocence 之袍的人,從而使不潔之神得以再次在他們不幸的靈魂中安家。因此,我們 desire 並祈求天主,在他們身上,祂的名也得以聖化;願他們能回到自己內心,恢復正確的心智狀態,通過懺悔聖事恢復他們先前的聖潔,再次成為天主純潔和神聖的殿宇和居所。

願為天主的恩惠感謝祂

最後,我們祈禱天主使祂的光照耀所有人的心智,使他們能夠看到,一切美好的贈與和一切完善的恩賜都是從光明之父那裡由祂賜給我們的,因此,節制、正義、生命、健康,總之,靈魂、身體和財產的一切美善,一切自然和超自然的美善,都必須被承認是祂所賜的恩賜——從祂那裡,正如教會所宣告的,一切祝福都流出。如果太陽藉其光,星辰藉其運動和 revolution,對人有任何益處;如果我們周圍的空氣有助於維持我們;如果地球以其豐富的產物和果實為所有人提供生存手段;如果我們的統治者以他們的 vigilance 使我們享受和平與寧靜——這些和無數類似的祝福,我們都歸功於天主的無限良善。不,那些哲學家稱為第二因的原因,我們應視為天主的許多手——被奇妙地塑造和適合我們使用——藉以分施祂的祝福,並將它們豐盈地 everywhere 散佈。

願教會為所有人所認識

但是,我們在這項祈求中特別要求的是,願所有人都能承認並尊敬耶穌基督的淨配——我們至聖的母親教會——唯獨在她那裡才能找到那豐富而永不枯竭的泉源,它潔淨並抹去罪惡的所有污點,並從中汲取所有得救和聖化的聖事——那些聖事,如同許多神聖的渠道,藉著天主的手將聖潔的甘露散佈在我們身上。唯獨對那個教會以及對她懷抱在懷中、抱在臂中的那些人,才屬於對那神聖之名的呼求——在天上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字使我們必須藉以得救。

我們應實踐天主之名的哪種聖化

牧者應注意特別強調這點:一個好兒子的職責不僅在於以言語向他的父天主祈禱,還在於以他的行為和行動努力促進神聖之名的聖化。但願沒有這樣的人——他們雖然不斷祈求天主之名的聖化,卻盡其所能以他們的行為違反和褻瀆它,並且由於他們的過失,天主自己有時被褻瀆。宗徒論到這類人說:「天主的名字因你們而受褻瀆」;在厄則克耳書中我們讀到:「他們進入了所去的民族,褻瀆了我的聖名,因為人論到他們說:『這是上主的子民,但他們卻離開了祂的國』」;因為人們對某一宗教的看法,恰恰是根據宣稱信奉該宗教的人的生活和行為,在未受教育的群眾眼中形成的。

因此,那些按照他們所信奉的基督宗教的 dictate 生活,並以誡命規範他們的祈禱和行動的人,為他人提供了一個強有力的動機,去大力讚美、尊敬和光榮我們天父的名。至於我們,上主已將這項職責加在我們身上:以輝煌的德行行為引導他人讚美和光榮天主的名。這就是祂在福音中對我們說話的方式:「你們的光也應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之父」;宗徒之長說:「在外邦人中要常保持良好的品行,好使他們在那些事上誹謗你們是作惡者的人,因看見你們的善行,而在眷顧的日子光榮天主。」

## 天主經的第二個祈求:「願祢的國來臨」

對本祈求進行教導的重要性

我們在這第二個祈求中所祈求的天國,是福音所有宣講所指向並終止於其中的偉大目的;因為洗者聖若翰從它開始了他對悔改的勸勉:「你們悔改吧!因為天國臨近了。」世界的救主也以它開始了祂的宣講。在山上那篇精彩的講道中——祂在其中向門徒指出了通往幸福的道路,在提出了——可以說——祂講道的主題之後,我們的主以天國開始:「神貧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再者,對那些想留住祂的人,祂將此作為祂離開的必要原因:「我也必須向其他城市傳報天主國的福音,因為我被派遣正是為此。」此後,祂命令宗徒宣講這個王國。對那表示想去埋葬他父親的人,祂回答說:「你只管去宣講天主的國。」在祂從死者中復活後,在那四十天中,當祂顯現給宗徒時,祂談論了天主的國。

因此,牧者應以最大的注意對待這第二個祈求,以便將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印在他虔誠聽眾的心智上。

本祈求的偉大

首先,牧者將從這個想法中獲得極大的幫助,以準確而仔細地解釋這個祈求:(救贖主自己)命令這個祈求——儘管與其他祈求聯合——也要單獨獻上,為使我們能以最大的熱忱尋求我們所祈求的;因為祂說:「你們先該尋求天主的國和它的義德,這一切自會加給你們。」

這個祈求所包含的天上恩賜如此偉大、如此豐盈,以至於它包含了保障靈魂和身體安全所需的一切。一個不關注其王國安全所依賴之事的國王,我們應認為他配不上這個稱號。如果一個人對他的王國的福祉如此焦慮,那麼萬王之king 對人的生命和安全的 guard 該是何等的掛慮,何等的照顧!

因此,我們將我們在此生 pilgrimage——或者更確切地說,流放——中所需要的一切,都壓縮在天主國這個小小的祈求範圍內,而所有這一切,天主仁慈地許諾要賜給我們;因為祂立即附加說:「這一切自會加給你們。」因此,祂宣告祂就是那位以慷慨之手將萬物豐富地賜給人的國王——祂的無限美善使達味陶醉,他唱道:「上主是我的牧者,我實在一無所缺。」

正確發出本祈求的必要性

然而,僅僅發出對天主國的熱切祈求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在祈禱之外,加上所有尋求和找到那個王國所需的方法。五個糊塗的童女也用這些話熱切地發出了同樣的祈求:「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吧!」但她們沒有使用確保獲得它所需的方法,因此正當地被排除在外。因為天主親自說:「不是凡向我說『主啊!主啊!』的人,就能進入天國。」

採取必要方法的動機

因此,負責照顧靈魂的司鐸,應從神聖聖經的無盡泉源中汲取那些有力的動機——它們旨在感動信友們 desire 和追求天國,生動地描繪我們可悲的狀況,並應對他們產生如此明顯的印象,以致他們進入內心後,能記起那至高無上的幸福和那些不可言喻的美善——我們天父的永恆居所充滿了這些美善。

在此下地,我們是流放者,是那些魔鬼所居住之地的 inhabitants——他們對我們的仇恨無法被軟化,他們是人類堅定而不可和解的敵人。我們對那些內部的衝突和家庭的戰鬥怎麼說呢?在其中,靈魂與身體、肉體與聖神不斷地彼此爭戰,我們總是害怕失敗,不,如果沒有天主保護之手的 defense,即時失敗變得不可避免。感受到這種悲慘的重量,宗徒喊道:「我這個人真不幸啊!誰能救我脫離這該死的身體呢?」

我們狀況的悲慘,誠然,本身就立即打擊我們;但如果與其他受造物的狀況對比,它對我們的打擊更加有力。雖然非理性甚至無生命的 lower 受造物,很少被看到偏離自然賦予它們的行為、本能和運動,以致未能達到它們被指定的確定目的。這在野獸、魚類和鳥類的情況下是如此明顯,無需詳述。但如果我們仰望諸天,我們豈不是看到達味這些話的證實嗎?「上主,祢的話永遠存留,堅立在天上。」它們的運動恆定, revolution 不間斷,從不偏離神聖規定的法律。大地和整個自然界——正如我們立刻察覺到的——嚴格遵守,或至少很少偏離它們存在的法則。

但是,不幸的人卻常常跌倒。他很少實現他的良好決心;他常常放棄和輕視他已很好開始的事;他一時喜歡的最佳目的常常突然被放棄,他陷入既卑鄙又有害的計劃中。

那麼,這種悲慘和反覆無常的原因是什麼呢?明顯是對神聖默感的輕視。我們對天主的告誡充耳不聞,對照耀在我們面前的神聖之光視而不見;我們也不聽從我們的天父所傳達的那些救恩命令。

因此,向信友們描繪人類狀況的悲慘,詳細說明其各種原因,並指出有效的 remedies,是應佔據牧者熱心努力的事項之一。在履行這項職責時,如果他諮詢那些聖人——金口若望和奧斯定——關於這個主題所說的話,並且更多地參考我們對信經的解釋,他的工作將大為減輕。因為有了對這些真理的認識,誰會如此固執於罪,以至於不努力——藉天主 prevenient 恩寵的幫助——像福音中說的浪子一樣站起來,挺直身子,趕到他天父和國王的面前呢?

「願祢的國」

指出了信友們從本祈求中獲得的好處之後,牧者接下來應解釋它所尋求的恩惠。這變得更加必要,因為「天主的國」這些話有多種意義,對每一種意義的解釋都將在闡明聖經的其他章節時被發現有其益處,並且對認識當前主題是必要的。

本性的王國

在其通常的意義上——這是聖經經常使用的——「天主的國」這些話不僅表示天主對所有人類和整個宇宙擁有的權能,也表示祂治理和掌管萬物的照顧。先知說:「大地的極限都掌握在祂手中。」「極限」一詞也包括那些埋在地下深處、隱藏在創造物最隱密深處的事物。在這個意義上,摩爾德開喊道:「上主,全能的天主,萬物都掌握在祢手中,沒有人能抵抗祢的旨意:祢是萬有的天主,沒有人能抵抗祢的威嚴。」

恩寵的王國

「天主的國」也被理解為那種特殊而獨特的照顧——藉此天主保護和看顧虔誠和聖潔的人。達味談到這種獨特而令人讚歎的關懷時說:「上主是我的牧者,我實在一無所缺」;依撒意亞說:「上主我們的君王必拯救我們。」

但是,即使在今生,虔誠和聖潔的人也以特殊方式被置於天主的這種王權之下;然而,我們的主親自告知比拉多,祂的王國不屬於這個世界,也就是說,它的起源不在這個被創造並注定要消亡的世界。在這個可消亡的世界中,國王、皇帝、共和國、統治者——以及所有其治理國家和省份的頭銜是建立在人的 desire 或選舉之上,或通過暴力和不義篡奪 intruded 自己進入主權的人——行使權力。

基督卻不是這樣,正如先知所宣告的,祂是被天主指定的 king,並且——正如宗徒所說——祂的王國是「正義」:「天主的王國是正義、和平以及在聖神內的喜樂。」我們的主基督藉著內在的信、望、愛三德在我們內為王。藉這些德行,我們——可以說——成為祂王國的一部分,以特殊方式服從於天主,並被祝聖為對祂的敬拜和崇敬;以致正如宗徒能說:「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我們也能說:「我為王,已不是我為王,而是基督在我內為王。」

這個王國被稱為「正義」,因為它以主基督的正義為基礎。我們的主在聖路加福音中論到它說:「天主的國就在你們心裡。」因為雖然耶穌基督藉信德在我們神聖母親——教會——懷抱中的所有人之內為王;但祂以特殊方式在那些擁有卓越的信、望、愛三德,並將自己作為純潔和活的肢體獻給天主的人之上為王。正是在這些人身上,天主的恩寵王國被說成在於。

光榮的王國

「天主的國」這些話也指祂光榮的王國,我們的主基督在聖瑪竇福音中論到它說:「我父所祝福的,你們來吧!承受自創世以來就為你們預備了的王國。」那強盜——當他令人讚歎地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後——用聖路加所記載的話向基督祈求了這個王國:「耶穌,當祢來為王時,請祢記念我!」聖若望談到這個王國時說:「人除非由水和聖神重生,不能進入天主的國」;宗徒對厄弗所人說:「凡淫亂、不潔、貪婪的人——貪婪等於拜偶像——都不能在天主和基督的王國裡有產業。」主基督在談論天國時所用的一些比喻也指向它。

但是,恩寵的王國必須先於光榮的王國;因為天主的榮耀不能在一個恩寵尚未為王的人身上為王。恩寵,根據救贖主的話,是「湧到永生的水泉」;而至於光榮,除了稱它為某種完美和絕對的恩寵,我們還能叫它什麼呢?只要我們披著這脆弱的可朽肉身,只要我們在這陰鬱的 pilgrimage 和流放中流浪,虛弱而遠離天主,我們就常常跌倒,因為我們拒絕了支持我們的恩寵王國的幫助。但是,當完美光榮王國的光照耀我們時,我們將永遠堅定不移、 secure。那時,凡有缺陷和不合適的都將被完全移除;那時,每一種軟弱都將被加強和振奮;總之,天主自己將在我們的靈魂和身體內為王。但是,關於這個主題,我們在解釋信經——論及肉身的復活——時已經更詳細地論述了。

「來臨」

在這樣解釋了「天主的國」這些話的通常含義之後,我們現在來指出本祈求所默想的特定對象。

我們為教會的拓展祈禱

在這個祈求中,我們祈求天主,願基督的王國——即祂的教會——得以擴展;願猶太人和不信者能接受基督的信仰和對真天主的認識;願裂教者和異端者能恢復健全的心智,回到他們所背棄的天主教會的共融中;這樣,上主藉依撒意亞的口所說的話得以應驗和實現:「擴張你帳幕的空位,伸展你帳幕的布幔;拉長你的繩索,加固你的木橛,因為你要向右向左擴張,那創造你的要統治你。」又說:「萬民要奔赴你的光明,眾王要投奔你升起的光輝;舉起你的眼向四方觀望吧!他們都聚集來到你這裡;你的兒子要從遠方而來,你的女兒要被抱回來。」

為罪人的歸化祈禱

但是,在教會中,有這樣的人:他們宣稱認識天主,但在行為上卻否認祂;他們的行為表明他們只有一個 deformed 的信德;他們因犯罪而成為魔鬼的居所,在那裡魔鬼行使無節制的統治。因此,我們祈禱願天主的國也降臨到他們身上,好使罪惡的黑暗從他們周圍被驅散,他們的心智被神聖之光的 rays 光照,他們能恢復他們失落的天主子女的尊嚴;願異端和裂教被移除,所有冒犯和罪惡的原因從祂的王國中被根除,我們的天父能潔淨祂教會的禾場;願她以虔誠和聖潔敬拜天主,享受不受干擾的和平與寧靜。

願基督統治萬有

最後,我們祈禱唯獨天主在我們內生活,唯獨在我們內為王;願死亡不再存在,而被我們的主基督所取得的勝利所吞噬——祂打破並驅散了所有敵人的權力,以祂的大能使萬有服從祂的統治。

本祈求應伴隨的準備

牧者也應注意,正如本祈求的性質所要求的,教導信友們那些應印在他們心智中的思想和反思,以便將這祈禱虔誠地獻給天主。

我們應將天國置於萬有之上

首先,他應勸勉他們思考救贖主那比喻的效力和意義:「天國好像埋在地裡的寶藏;人找到了,就把它藏起來,高興地去賣掉他所有的一切,買了那塊地。」誰認識了主基督的財富,就會將萬事看作 loss,視為糞土。財富、錢財、權力,在祂眼中將視為渣滓。沒有什麼能與那不可估量的寶藏相比或競爭。因此,誰有幸擁有這種認識,就會與宗徒一同說:「我將一切看作 loss,並視為糞土,為賺得基督。」這就是福音中的那顆 precious 珍珠,那賣掉他所有地上財產來購買它的人,將享受永恆的福樂。

如果耶穌基督將如此多的光照耀在我們身上,使我們能夠發現這神聖恩寵的 jewel——藉此祂在屬於祂的人心中為王,我們將是何等幸福!那時,我們將準備好賣掉我們在地上擁有的一切,甚至我們自己,以購買和 secure 它的擁有;那時,我們將能信心地說:「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

但是,我們想知道天國光榮無與倫比的卓越嗎?讓我們聆聽宗徒的話和教導:「天主為愛祂的人所準備的,是眼所未見,耳所未聞,人心所未曾想到的。」

我們必須意識到我們是流放者

為獲得我們祈禱的對象,反思我們自己是誰——即亞當的子女,因正義的放逐判決被逐出樂園,並因我們的不配和乖戾應得成為天主至高仇恨的對象,並被判處永恆懲罰——將被發現是最有幫助的。

這個考量應在我們內激發謙卑和卑微。這樣,我們的祈禱將充滿基督徒的謙卑;完全不信賴自己,像稅吏一樣,我們將投奔天主的仁慈。將一切歸於祂的慷慨,我們將向祂獻上不朽的感謝,感謝祂將那聖神賜給了我們——依靠祂,我們才敢說:「阿爸,父啊!」

我們必須努力獲得天主的國

我們還應注意考慮,為了到達天國,應做什麼,應避免什麼。因為天主召叫我們,不是要我們過安逸和懶惰的生活。相反,祂宣告:「天國是以猛力奪取的,以猛力奪取的人,就攫取了它」;「如果你願意進入生命,就該遵守誡命。」因此,我們為天國祈禱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盡我們最大的努力。與天主的恩寵合作,用它在通往天堂的道路上行走,是我們應盡的職責。天主從不遺棄我們;祂已許諾隨時與我們同在。因此,我們只需注意:我們不要遺棄天主,或放棄我們自己。

在這教會的王國中,天主提供了所有那些幫助——祂藉此保衛人的生命,並成就他的永恆救恩;無論是我們看不見的——如天使神靈的軍旅,還是可見的——如聖事,那些天上恩寵永不枯竭的泉源。被這些神聖的保障所 defense,我們不僅能安全地蔑視我們最堅定敵人的攻擊,甚至能擊倒並踐踏那暴君本人及其所有邪惡的軍團。

總結

總之,讓我們熱切懇求天主之神,願祂命令我們按照祂神聖的旨意行事;願祂如此推翻撒殫的帝國,使它在最後審判日對我們沒有權力;願基督得勝凱旋;願祂法律的影響力傳遍世界;願祂的典章被遵守;願找不到叛徒,找不到逃兵;願所有人都能如此行事,以致歡喜地來到他們的王天主面前,並達到對那天上王國的擁有——它是為他們從永遠準備的,與耶穌基督共享無盡福樂的 fruition。

## 天主經的第三個祈求:「願祢的旨意奉行」

本祈求與前一祈求的關係

誰 desire 進入天國,就應向天主祈求願祂的旨意奉行。因為主基督說:「不是凡向我說『主啊!主啊!』的人,就能進入天國;而是那承行我在天之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因此,這個祈求緊接著為天國祈禱的祈求之後。

本祈求的必要性

為使信友們知道這個祈求的必要性以及我們通過它獲得的眾多救恩恩賜,牧者應引導他們注意亞當的罪使人類陷入的悲慘和 wretchedness。

人傾向於違反天主的旨意

從起初,天主就在所有受造物中植入了一種與生俱來的 desire 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好使他們——可以說——藉一種自然的 impulse,去尋求和 desire 他們自己的目的——除非受到某種外部障礙的阻礙,否則他們永遠不會偏離。這種尋求天主——他幸福的創造者和父親——的 impulse,在人身上起初更加高貴和卓越,因為他被賦予了理性和判斷力。但是,當無理性的受造物——它們在受造時本性是好的——繼續並仍然處於那種原始狀態和狀況時,不幸的人卻走錯了路,不僅失去了原來的正義——天主曾超自然地賜予並裝飾他——而且還遮蔽了那植入他靈魂中的對德行的獨特傾向。祂說:「人人都偏離了正道,一同變得無用;沒有一個行善,實在沒有一個。」因為「人從小心裡就傾向邪惡」。因此,不難看出,憑自己,沒有人是明智到得救的;所有人都傾向於邪惡;人有無數腐敗的傾向,因為他向下傾斜,並以熾熱的 precipitancy 被帶向憤怒、仇恨、驕傲、野心以及幾乎每一種邪惡。

人對天主旨意的 blindness

雖然人持續被這些邪惡困擾,但他最大的悲慘是,這些邪惡中有許多在他看來根本不是邪惡。人如此被 passion 和貪婪蒙蔽,以致看不出他認為有益的東西通常含有致命的毒藥——他 headlong 地衝向那些有害的邪惡,好像它們是好的、可 desire 的——而他真正善良和有德的事物卻被當作相反的事物迴避,這證明了他最悲慘的狀況。天主這樣表達了他對人這種錯誤估計和腐敗判斷的憎惡:「禍哉,你們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

因此,為生動地描繪我們狀況的悲慘,聖經將我們比作那些失去味覺的人,他們因此厭惡健康的食物,而 prefer 不健康的食物。

人在履行天主旨意上的軟弱

它還將我們比作病人,只要他們的疾病持續,他們就無法履行健康和強壯者應有的職責和任務。同樣,沒有神聖恩寵的幫助,我們也無法承擔天主所悅納的行為。即使我們在這種狀況下成功做了一些好事,它對獲得天堂的福樂也將很少或毫無用處。但是,在我們目前卑微和軟弱的狀況下,以我們所應的方式愛和事奉天主,對我們人類的能力來說是太高尚、太崇高,以致無法完成,除非我們得到天主恩寵的幫助。

另一個非常恰當的比喻——用來表示人類悲慘的狀況——是我們被比作孩子,如果放任他們走自己的路,他們會不加思索地被眼前出現的一切所吸引。我們確實是孩子,沒頭腦的孩子,一旦我們失去神聖的幫助,就完全 devotion 於虛妄的交談和輕浮的行動;因此,神聖智慧對我們的責備:「無知的人,你們喜愛幼稚要到幾時呢?輕狂的人,你們樂於輕狂要到幾時呢?」而宗徒這樣勸勉我們:「你們不要在心意上做小孩子。」

不僅如此,我們的愚蠢和 blindness 甚至比孩子還大;因為他們只是缺乏人的 prudence——他們自己隨著時間的推移能夠獲得;而如果沒有天主幫助和恩寵的幫助,我們永遠無法 aspire 到那種對得救如此必要的神聖 prudence。如果天主的幫助使我們失敗,我們立刻拋棄那些真正好的事物, headlong 地衝向自願的毀滅。

這些邪惡的 remedy

但是,如果這種精神的 darkness 藉天主的幫助被移除;如果我們能認識到我們的這些悲慘;並且,擺脫我們的麻木,我們能注意到肢體法律的 presence,並認識到感官對抗精神法律的鬥爭;如果我們能意識到我們本性對邪惡的每一種傾向;那麼,我們怎能不熱切努力地為壓迫我們本性的巨大邪惡尋找合適的 remedy,又怎能不為那救恩的規則——所有基督徒的生活都應按照它被塑造和引導——而嘆息呢?

現在,這就是我們用「願祢的旨意奉行」這些話向天主祈禱時所求的。我們因不服從和輕視神聖旨意而陷入了這種悲慘的狀況。天主屈尊向我們提出,作為這些巨大邪惡的唯一糾正方法,是符合我們因犯罪而輕視的祂的旨意;祂命令我們以這個標準來規範我們所有的思想和行為。現在,當我們懇求地向天主獻上「願祢的旨意奉行」的祈禱時,我們所求的正是祂幫助來實現這一點。

人的私慾反叛天主的旨意

那些天主已在他們靈魂中為王的人——他們已受神聖之光的光照,從而使他們能夠服從天主的旨意——也應同樣熱切地祈禱。雖然如此準備,他們仍然必須因植入人感官 appetite 中的邪惡傾向而與自己的私慾鬥爭。因此,即使我們屬於義人的行列,我們仍然因自己的軟弱而暴露在巨大的危險中,並應總是害怕,被我們肢體中作戰的私慾所引誘和吸引,我們會再次偏離救恩的道路。主基督用這些話警告我們這種危險:「你們醒寤祈禱吧!免陷於誘惑;心神固然切願,但肉體卻軟弱。」

人——即使是那已因天主的恩寵而成義的人——也無能力將肉體不規則的 desires 降低到如此完全順從的地步,以致它們以後永遠不會反叛。藉成義的恩寵,天主無疑治癒了靈魂的創傷;但沒有治癒肉體的創傷——關於此,宗徒寫道:「我知道,在我內,即在我肉體內,沒有善。」

第一個人一喪失了他能克制 passions 的原始正義,理性就不再能將它們約束在職責範圍內,或壓制那些違反理性的失序 desires。這就是為什麼宗徒告訴我們,罪——即犯罪的誘因——住在肉體內,從而使我們明白,它不是像過客一樣在我們內做短暫的停留,而是只要我們活著,它就作為身體的永久 inhabitants 住在我們的肢體中。

因為我們不斷被我們內部和內在的敵人包圍,我們很容易理解,我們必須飛向天主的幫助,並懇求祂願祂的旨意在我們身上奉行。

「願祢的旨意」

雖然不應讓信友們對這個祈求的含義一無所知,但在這方面,可以略過經院學派神學家們非常詳細和非常有益地討論的許多關於天主旨意的問題。因此,我們將滿足於說,這裡「天主的旨意」指的是通常被稱為「標誌旨意」的那種旨意;也就是說,凡天主命令或勸諭我們去做或避免的事。

因此,在「旨意」這個詞下,這裡包含了所有為確保天堂幸福而向我們提出的方法——無論是關於信仰還是關於道德——總之,所有主基督直接或通過祂的教會所命令或禁止的事。宗徒論到這旨意時寫道:「不要做糊塗人,但要明白什麼是天主的旨意。」

「奉行」

我們祈求我們能完成天主對我們的要求

因此,當我們祈禱「願祢的旨意奉行」時,我們首先請求我們的天父賜給我們力量,以遵守祂的誡命,並在聖潔和正義中一生一世事奉祂;按祂的旨意和喜悅行事;履行聖經為我們規定的一切職責;在祂的引導和幫助下,履行那些成為那些不是由血氣、而是由天主所生的人的一切,從而效法主基督的榜樣——祂「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最後,準備好忍受一切,而不是即使在最小的事上偏離祂神聖的旨意。

無疑,沒有人比那有幸能夠理解服從天主者所具有的崇高尊嚴的人,燃燒著更熱切的 desire 和焦慮去獲得(這個祈求的效果)。因為這樣的人完全理解「事奉天主、服從祂就是為王」這句話是多麼真實。上主說:「誰若承行我在天之父的旨意,他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也就是說,我被他以最緊密的善意和愛情的紐帶所依附。

聖人——幾乎沒有例外——都將這個祈求所默想的主要恩賜作為他們向天主熱切祈禱的對象。事實上,所有人都實質上使用了這個令人讚歎的祈禱,但常常用不同的話語。達味——他的歌聲 breathing 如此奇妙的甘甜——以各種渴望傾訴同樣的祈禱:「但願我的行為堅定,常遵守你的誡命!」「求祢引導我走上祢誡命的途徑」;「求祢按照祢的話語引導我的腳步,不要讓任何邪惡控制我。」本著同樣的精神,他說:「求祢賜我明達,我必學習祢的誡命」;「求祢教訓我祢的規則」;「求祢賜我明達,使我能知悉祢的誡命。」他經常用其他話語表達和重複同樣的情感。應仔細注意這些章節並向信友們解釋,好使所有人都知道和理解包含在本祈求第一部分中的救恩恩賜的偉大和豐盈。

我們祈求我們不屈服於我們自己失序的 desires

其次,當我們說「願祢的旨意奉行」時,我們表達了對肉體工作的憎惡——宗徒寫道:「肉體的工作是顯而易見的,即淫亂、不潔、放蕩、私慾……如果你們隨從肉體生活,必要死亡。」我們也祈求天主不要讓我們屈服於感官 appetite、我們的私慾、我們的軟弱的建議,而是用祂的旨意來引導我們的意志。

感官主義者——他的每一個思想和掛慮都被這個世界短暫的事物所吸收——偏離了天主的旨意。被 passions 的浪潮所衝擊,他放縱他放蕩的 appetites。他將所有幸福置於這種滿足中,並認為那得到他 desire 一切的人是幸福的。相反,我們用宗徒的話語懇求天主,使我們「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滿足私慾」,而是願祂的旨意奉行。

我們不容易被誘導去懇求天主不要滿足我們失序的 desires。這種靈魂的 disposition 是難以達到的,通過獻上這樣的祈禱,我們似乎在某種程度上恨我們自己。對那些被肉體奴役的人來說,這種行為似乎是愚蠢的;但讓我們樂意為基督的緣故招致愚蠢的指控,因為祂曾說:「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這尤其如此,因為我們知道, desire 正義和公正的事,遠比獲得違反理性、宗教和天主法律的事要好得多。無疑,那獲得他魯莽和失序 desire 滿足的人的狀況,不如那沒有獲得他虔誠祈禱對象的人。

我們祈求我們錯誤的請求不被應允

然而,我們的祈禱不僅僅是為了求天主拒絕那些——當清楚它們是敗壞的——符合我們 desires 的事;也是為了求祂不要應允那些我們有時因那化身為光明天使的魔鬼的說服和 impulse 而祈求、相信它們是好的事。

宗徒之長 desire 勸阻主決意面對死亡,似乎不無道理,也不失虔誠;然而,主嚴厲地責備了他,因為他引導他的不是超自然的動機,而是自然的情感。

聖雅各伯和聖若望的請求——他們因撒瑪黎雅人拒絕接待他們的老師而充滿 indignation,懇求祂命令火從天降下,燒死那些硬心和不人道的男人——難道不是比任何事都更能證明對主的愛嗎?然而,他們卻被主基督用這些話責備:「你們不知道你們是什麼精神;人子來不是為毀滅人的生命,而是為救人的生命。」

我們祈求即使是我們好的請求,也只有當它們符合天主的旨意時才被應允

我們應懇求天主願祂的旨意奉行,不僅在我們的 desires 是錯誤的或具有錯誤的外觀時。即使當我們 desire 的對象並非真正邪惡時——例如當意志服從其本能 impulse, desire 為我們保存所必需的東西,並拒絕似乎與之相反的東西時——我們也應祈求這一點。當準備為這樣的事祈禱時,我們應發自內心地說「願祢的旨意奉行」,效法那我們從中接受救恩和救恩科學的祂的榜樣——當祂因對折磨和殘酷死亡的自然恐懼而激動時,祂在至大憂傷的恐怖中,以溫順的順服向祂的天父的旨意低頭:「不要隨我的意願,惟照祢的意願成就吧!」

我們祈求天主在我們內成全祂恩寵所開始的

但是,我們的本性是如此墮落,以致即使我們對 passions 施加暴力並將它們置於天主的旨意之下,如果沒有祂的幫助——藉此我們被保護免受邪惡,並被引導追求善——我們也無法避免罪惡。因此,我們必須求助於這個祈求,懇求天主成全祂在我們內所開始的;壓制 passion 的 turbulent 情緒;使我們的感官 appetite 服從理性;總之,使我們完全符合祂神聖的旨意。

我們祈求所有人都知道天主的旨意

我們祈禱願整個世界都能接受對天主旨意的認識,願那從萬世以來隱藏的天主奧蹟為所有人所知。

「在地上如同在天上」

我們也為這種服從的標準和榜樣祈禱,願我們對天主旨意的符合性能按照天上的蒙福天使和天上神靈的歌詠團所遵守的規則來調節,好使他們——如同他們樂意並以至高的喜樂服從天主——我們也能以最蒙祂悅納的方式對祂的旨意獻上樂意的服從。

天主要求在事奉祂時,我們應被最大的愛和最崇高的愛德所推動;雖然我們將自己完全奉獻給祂,希望獲得天堂作為賞報,但我們期待那賞報的理由應是神聖威嚴命令我們懷有那希望。因此,讓我們所有的希望都基於對天主的愛,祂許諾以永恆的幸福來報答我們的愛。

有些人是帶著愛事奉他人,但他們這樣做完全是為了某種回報——這是他們愛的終向和目標;而其他人——受單純的愛和忠誠影響——在他們所提供的服務中,除了所事奉者的良善和價值之外,別無所求,並且認識和欽佩他的品質,他們認為自己能為他提供這些服務是幸福的。這就是附加(在祈求後面的)「在地上如同在天上」這句話的意思。

那麼,我們的職責是盡我們所能努力服從天主,正如我們所說蒙福的神靈那樣——他們的深刻服從是達味在聖詠中讚美的,他唱道:「請你們讚美上主,眾僕役!你們執行祂旨意的人!」

如果有人採納聖西彼廉的解釋,將「在天上」理解為在好人和虔誠者中,將「在地上」理解為在惡人和不敬者中,我們不反對這種解釋——用「天」理解為精神,用「地」理解為肉體——好使每個人和每個受造物都能在一切事上服從天主的旨意。

本祈求包含感恩的行為

這個祈求也包含感恩。我們崇敬天主至聖的旨意,並在喜樂的 transports 中,以最高的讚美和承認來慶祝祂的一切工作,確信祂所做的一切都好。當然,天主是全能的;必然得出的結論是,萬物都是因祂的命令而被創造的。我們也承認祂是至善的真理。因此,我們必須承認祂的一切工作都是好的,因為祂將自己的良善賦予了所有人。但是,如果我們無法 fathom 每件事中的神聖計劃,讓我們在一切事上將所有懷疑和 hesitation 從心智中驅逐,並與宗徒一同宣告祂的「途徑是不可追尋的」。

但是,崇敬天主旨意的最有力動機是,祂已屈尊用祂天上的光照耀我們;因為「祂將我們從黑暗的權勢中解救出來,並將我們轉移到祂愛子的王國」。

本祈求應伴隨的準備

對自己意志軟弱的意識

為結束我們對這個祈求的解釋,我們必須回到我們在開頭提到的一個主題。那就是信友們在念這個祈求時,應在精神上謙卑卑微:注意他們與生俱來的、反抗天主旨意的 passions 的暴力;記住,在這項(服從的)職責中,人被所有其他受造物所超越——關於它們,經上寫道:「萬物都服從祢」;並反思,那沒有神聖幫助就無法承擔——更不用說履行——任何天主悅納之事的人,確實是非常軟弱的。

對承行天主旨意的尊嚴的認識

但是,既然——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沒有比事奉天主、生活在服從祂法律和誡命中更偉大、更高尚的事了,對基督徒來說,還有什麼比行走在上主的道路上、不想、不承擔任何與祂旨意相悖的事更可 desire 的呢?為使信友們採納這種生活規則,並以更大的忠誠堅持它,(牧者)應從聖經中借用那些因不將他們的觀點指向天主的旨意而在所有事業中失敗的人的例子。

順從天主的旨意

最後,應告誡信友們默認單純和絕對的天主旨意。讓那認為自己在社會中佔據的位置低於其應得的人,以耐心的順從承受他的命運;讓他不要放棄他適當的領域,而是留在所蒙召的 vocation 中。讓他將自己的判斷服從於天主的旨意——祂為我們的利益提供的,甚至比我們自己能 desire 的還要好。如果被貧困、疾病、迫害或任何種類的痛苦和焦慮所困擾,讓我們確信,沒有天主的許可——祂是萬物的至高主宰——這些事都不能發生在我們身上。因此,我們不應讓自己的心智被它們過度困擾,而應以剛毅抵抗它們,始終在口中有這些話:「願主的旨意成就吧!」以及聖約伯的話:「上主賜的,上主收回:願上主的名受讚美!」

## 天主經的第四個祈求:「求祢今天賞給我們日用的食糧」

以下祈求與前面祈求的關係

第四個及以後的祈求——我們在其中特別而明確地為靈魂和身體的需要祈禱——是從屬於前面那些祈求的。按照天主經的順序,我們在為屬於天主的事祈禱之後,才為關乎身體和維持生命的事祈求。因為既然人以天主為最終目的,人類生命的美善應從屬於神聖的美善。這些美善應被 desire 和祈求,要麼是因為神聖秩序如此要求,要麼是因為我們需要它們來獲得神聖的祝福,好使藉著這些(暫時事物的)幫助,我們能達到我們 destined 的目的——我們天父的王國和光榮,以及對我們知道源自祂神聖旨意的那些命令的崇敬遵守。因此,在這個祈求中,我們應將一切指向天主和祂的光榮。

如何為暫時的祝福祈禱

因此,在履行對信友們的職責時,牧者應努力使他們明白,在為暫時祝福的使用和享受祈禱時,我們的心智和 desire 應按照天主的法律引導,我們不應偏離絲毫。為這個短暫世界的 transient 事物祈禱,我們特別會犯錯;因為,正如宗徒所說:「我們不知道我們應該怎樣祈禱。」因此,我們應以我們所應的方式為這些事祈禱,免得我們以不應的方式為任何事祈求,而從天主那裡得到回答:「你們不知道你們求的是什麼。」

確定在獻上本祈求時意向純潔的方法

判斷一個祈求是好是壞的可靠標準,是祈求者的目的和意圖。因此,如果一個人在認為暫時祝福構成至高之善、並以它們作為他 desire 的最終目標、別無所求的錯誤印象下祈求暫時祝福,他無疑沒有以他所應的方式祈禱。正如聖奧斯定所說:「我們不求這些暫時的事物作為我們的美善,而是作為我們的需要。」宗徒在致格林多人書中也教導,凡關乎生活必要目的的,都應指向天主的光榮:「你們或吃或喝,或無論做什麼,一切都要為光榮天主而做。」

第四祈求的必要性

為使信友們看到這個祈求的重要性,牧者應提醒他們,為了支持和維持生命,我們多麼需要外在的事物;如果他把我們原祖父母的需要與他後裔的需要相比較,他們將更容易理解這一點。

人身體生命需要許多事物

誠然,在他自己——以及因他的過犯,他所有後裔——墮落之前的那個崇高的 innocence 狀態中,他需要食物來補充體力;但他的需要與我們所承受的需要之間有很大的區別。他不需要衣服來遮蓋,不需要房屋來遮蔽,不需要武器來 defense,不需要藥物來恢復健康,也不需要許多其他對我們保護和保存我們軟弱脆弱身體所必需的事物。為享受 immortality,他吃生命樹上有福的果實就足夠了,他或他的後裔無需任何勞動。

然而,既然他被安置在那個快樂的居所是為了被佔用,他在這些享樂中並非過著懶惰的生活。但對他來說,沒有什麼工作是麻煩的,沒有什麼職責是不愉快的。從那些美麗花園的耕種中,他將永遠獲得最甜美的果實,他的勞動和希望永遠不會落空。

為供應身體需要,人必須勞動

相反,他的後裔不僅被剝奪了生命樹的果實,還被 condemn 到這可怕的判詞:「為了你的緣故,地成了可咒罵的;你一生日日勞苦才能得到食物。地要給你生出荊棘和蒺藜,你要吃田間的蔬菜。你必須汗流滿面,才有飯吃,直到你歸於土中,因為你是由土來的;你既是灰土,你還要歸於灰土。」

沒有天主的幫助,人的勞動是虛妄的

因此,如果亞當聽從了天主的聲音,我們的狀況與他和他後裔本會有的狀況完全不同。萬物都已陷入 disorder,並悲慘地變得更糟。在由此產生的邪惡中,這一點並非最小:最沉重的代價、勞動和辛勞常常是徒勞的;要麼因為作物歉收,要麼因為大地的果實被周圍生長的雜草窒息,或在被暴雨、風暴、冰雹、疫病或 blast 襲擊和擊倒時 perish。因此,整年的全部勞動,被某種空氣或土壤的災難——作為對我們罪惡的懲罰 inflicted,這激起了天主的憤怒並阻止祂祝福我們的努力——迅速化為烏有。從起初就對我們宣告的可怕判詞仍然存在。

因此,牧者應熱切地致力於處理這個主題,好使信友們知道,人是因自己的過失而陷入這些 perplexities 和悲慘的;使他們明白,雖然他們必須出汗和勞動以獲取生活必需品,但如果天主不祝福他們的勞動,他們的希望必將落空,他們的所有努力都將無效。因為「栽種的和澆灌的都算不了什麼,只有那使其生長的天主才算什麼」;「若不是上主興工建屋,建築的人是徒然勞碌」。

使用本祈求的誘因

因此,堂區司鐸應指出,人類生存——或至少其舒適——所需的事物幾乎無數;因為通過對我們需要和軟弱的這種認識,基督徒將被迫求助於他們的天父,並謙卑地向祂祈求地上和屬靈的祝福。

他們將效法浪子——當他開始在遙遠的異地受苦,饑餓時找不到任何人給他 even 豬食,最終進入自己內心,意識到從壓迫他的邪惡中,他只能從他父親那裡期望 relief。

在這裡,如果信友們在反思天主的良善時,記住祂父親般的耳朵永遠向祂子女的哭聲敞開,他們將更信心地求助於祈禱。當祂勸勉我們求麵包時,祂許諾——如果我們以所應的方式祈求——將豐盈地賜給我們;因為通過教我們如何祈求,祂勸勉;通過勸勉,祂敦促;通過敦促,祂許諾;通過許諾,祂使我們最確切地希望獲得我們的請求。

「食糧」

因此,當信友們這樣被激勵和鼓勵時,(牧者)接下來應繼續宣告這個祈求的對象;首先,我們所求的「食糧」是什麼。

然後應知道,在聖經中,「食糧」這個詞標示許多事物,但特別是兩件:第一,我們用作食物和其他身體需要的任何東西;第二,神聖的慷慨為靈魂的生命和得救而賜給我們的一切。

我們為暫時的祝福祈求

那麼,在這個祈求中——根據聖教父們的解釋和權威——我們祈求那些我們在此地上生活中所需要的幫助。

為暫時的祝福祈求是合法的

因此,那些說基督徒為今生的地上美善向天主祈求是不合法的人,絕不應被聽從;因為不僅教父們一致的教導,而且舊約和新約中的許多例子,都反對這個錯誤。

因此,雅各伯許願時這樣祈禱:「如果天主與我同在,在路上保護我,給我食物吃,衣服穿,使我平安回到父家,那麼,上主將是我的天主,我立作石柱的這塊石頭,將成為天主的殿;凡祢賜給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祢。」撒羅滿也祈求了今生某種生計方式,當他祈禱時:「求你賜我既不貧窮也不富有,只供應我生活必需。」

不,人類的救主自己命令我們為那些無人敢否認屬於身體利益的事祈禱。祂說:「你們祈禱,不要叫你們的逃難在冬天或在安息日。」聖雅各伯也說:「你們中間有受苦的嗎?他應該祈禱。有心安的嗎?他應該歌頌。」宗徒這樣對羅馬人說:「弟兄們,我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並藉聖神的愛,請求你們,為我向天主祈求,使我從猶太地的不信者手中被解救出來。」那麼,既然神聖地允許信友們祈求這些暫時的幫助,並且既然這個完美的祈禱形式是由主基督賜給我們的,毫無疑問,這樣的請求構成了七個祈求之一。

「食糧」一詞指的是此生的需要,而非奢華

我們也求我們「日用的食糧」;即維持生計所必需的東西,藉「食糧」一詞理解為足夠穿衣和食物——無論那食物是麵包、或肉、或魚、或其他東西。在這個意義上,我們發現厄里叟使用了這個詞,當他告誡國王為亞述士兵提供「食糧」時——那時給他們大量各種食物。我們也知道,關於主基督,經上記載祂在安息日進入一個法利塞人首領的家「吃食糧」——我們看到這些話標示構成食物和飲料的東西。

為理解這個祈求的全部意義,此外應注意,藉「食糧」這個詞不應理解為豐盛和精緻的過量食物和衣服,而是必要和簡單的,正如宗徒所寫的:「只要我們有吃有穿,就當知足」;以及撒羅滿,如上所述:「只供應我生活必需。」

「我們的」

節儉和節制的告誡在下一個詞中提醒我們;因為當我們說「我們的」時,我們求的是足夠滿足我們需要的食糧,而非滿足 luxury。

我們說「我們的」,不是說我們能夠靠自己、獨立於天主獲得食糧;因為我們在達味書中讀到:「一切生物都仰望祢,指望祢按時給它們食物。祢給它們,它們便拾取;祢一伸手,它們便飽享美物」;在另一處:「眾人的眼目都仰望祢,祢按時賜給他們食物。」(我們說「我們的食糧」,是因為)它對我們是必要的,並由萬有的父——天主——賜給我們,祂以祂的照顧餵養所有 living 受造物。

它也被稱為「我們的食糧」,是因為它應由我們合法地獲得,而不是通過不義、欺詐或偷盜。我們以邪惡方式獲得的東西不是我們自己的,而是他人的財產。它的獲得或擁有,或者至少它的損失,通常是災難性的;而相反,在好人的誠實和勤勞的收穫中,有和平與巨大的幸福,根據先知的話:「你將吃你雙手勞動的果實,你必有福,萬事亨通。」事實上,對那些以誠實勞動謀生的人,天主在以下段落中許諾祂仁慈的果實:「上主必在你的倉房和你手中所做的一切事上降福你,並祝福你。」

我們不僅懇求天主賜予我們,藉祂良善的幫助,使用我們德性勞動的果實——那真正被稱為「我們的」——我們也祈求一個好的心智,使我們能夠良好而 prudently 地使用我們誠實獲得的東西。

「日用的」

「日用的」這個詞也暗示了節儉和節制的概念——我們不久前提到過;因為我們不求食物種類繁多或精緻,只求滿足自然需要的。這應使那些鄙視普通飲食、尋求最稀有食物和美酒的人羞愧。

那些依撒意亞向他們提出可怕威脅的人,也不因「日用的」這個詞而較少受到責備:「禍哉,你們這些使房屋相連,田地相鄰,直到地極的人!你們豈能獨自住在地上?」事實上,這類人的貪婪是 insatiable,撒羅滿曾論到他們寫道:「貪婪的人,金錢不能使他滿足。」宗徒的話也適用於他們:「那些想要致富的人,都陷於誘惑和魔鬼的網羅。」

我們也稱之為「日用的食糧」,因為我們用它來補充因身體自然熱量而每天消耗的生命力。

最後,使用「日用的」這個詞的另一個原因是,需要不斷向天主祈禱,為使我們能保持在愛和事奉祂的實踐中,並使我們完全確信我們的生命和救恩依賴於祂。

「賞給」

關於「賞給我們」這兩個詞,它們為勸勉信友們虔誠和聖潔地敬拜和崇敬天主的無限權能——萬物都在祂手中——以及憎惡撒殫那可憎的誇口——「這一切權柄都交給了我,我願意給誰就給誰」——提供了多麼豐富的材料,對每個人來說必須是顯而易見的。因為萬物都是由天主至高的旨意獨自分施、保存和增加的。

但是,有人可能會說,既然富人擁有一切,他們有什麼必要為日用的食糧祈禱呢?他們有必要這樣祈禱,不是為求賜給他們那些藉天主的良善他們已經豐盈擁有的東西,而是為求他們不致失去他們的 possessions。因此,宗徒寫道,富人應從中學到「不要心高氣傲,也不要寄望於無常的財富,而要寄望於那將萬物豐富地賜給我們享用的永生天主」。

金口聖若望指出了這個祈求必要性的原因,不僅是為使我們獲得食物,而且是為使我們從主的手中獲得食物——這賦予我們日用的食糧如此健康和救恩性的影響,以致對身體有益,並使身體服從靈魂。

「我們」

但是為什麼說「賞給我們」(複數),而不是「賞給我」?因為基督徒愛德的職責是,每個人不僅應為自己掛慮,也應積極為近人的利益;在他關注自己利益的同時,不應忘記他人的利益。

再者,天主賜給任何人的恩賜,不是為使他獨自擁有它們,或使他在享用中過著奢華的生活,而是為使他將多餘的分施給他人。因為——正如聖巴西略和聖安博所說——「你 withheld 的是饑餓者的食糧;你鎖起來的是裸體者的衣服;你埋在地下的錢是悲慘者的贖金和自由。」

「今天」

「今天」這些話提醒我們我們共同的軟弱。因為誰——雖然不期望能憑一己之力提供相當長一段時間的生活所需——卻不確信有能力獲得當天的必要食物呢?然而,天主不允許我們懷有這種 confidence,而是命令我們甚至為每一天的食物向祂祈求;必要的原因是,既然我們都需要日用的食糧,每個人都應每日使用天主經。

到目前為止,我們所說的是我們吃的、滋養和支持身體的食糧;這對信者和不信者、虔誠者和不敬者都是共同的,並由天主令人讚歎的慷慨賜給所有人——祂「使太陽上升,照惡人也照善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本祈求中所求的屬靈食糧

現在需要論述我們也在這個祈求中所求的屬靈食糧,它指的是在此生中為心神和靈魂的健康與安全所需的一切事物。因為正如滋養和支持身體的食物有多種,保存心神和靈魂生命的食物也不止一種。

天主聖言是我們的屬靈食糧

天主聖言是靈魂的食糧,正如智慧所說:「你們來,吃我的食糧,喝我為你們調和的酒。」當天主使人們失去聆聽祂聖言的機會——當祂被我們的罪行嚴重激怒時,祂經常這樣做——祂被說成是將饑荒降在人類身上;因為我們在亞毛斯書中讀到:「我必將饑荒拋散在這地上,不是對食物的饑荒,也不是對水的渴求,而是對聽上主聖言的渴求。」

正如無法進食或進食後無法保留是死亡臨近的明確標誌,同樣,當人們要麼不尋求天主聖言,要麼擁有它卻無法忍受,反而向天主發出不敬的呼喊——「離開我們吧!我們不願知道祢的道路」——這是他們對得救絕望的有力論證。這是那些忽視他們合法的牧者——公教主教和司鐸——並拋棄神聖羅馬教會、轉向那些 corrupt 天主聖言的異端者指導的人的精神愚昧和心智 blindness。

基督是我們的屬靈食糧,特別是在聖體聖事中

主基督就是那作為靈魂食糧的麵包。祂論到自己說:「我是從天降下的生活的食糧。」這食糧以何等的愉悅和 delight 充滿虔誠的靈魂——即使當他們必須與地上的麻煩和災難作戰時——這是難以置信的。我們在宗徒身上有一個例子,關於他們寫道:「他們歡欣地從公議會前出來。」聖人的生活充滿了類似的例子;關於善人的這些內在喜樂,天主這樣說:「勝利的,我要賜給他隱藏的瑪納。」

但主基督特別是在聖體聖事中作為我們的食糧——祂實質性地被包含在其中。這個祂愛不可言喻的保證,是祂在即將回到父那裡時賜給我們的,關於它,祂說:「誰吃我的肉,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你們拿去吃吧!這是我的身體。」關於這個主題對信友們有用的材料,牧者應參閱我們已經論述過的關於這件聖事的性質和效能。

聖體被稱為「我們的食糧」,因為它是唯獨信友——也就是說,那些將愛德與信德結合,在懺悔聖事中洗去他們罪惡的玷污,並記住他們是天主的子女,以一切可能的聖潔和崇敬領受和朝拜這神聖聖事的人——的食物。

為什麼聖體被稱為「日用的」食糧

聖體被稱為「日用的」(食糧)有兩個原因。第一是它每天在基督徒教會的神聖奧蹟中奉獻給天主,並賜給那些虔誠和聖潔地尋求它的人。第二是它應每天被領受,或者至少我們應如此生活,以至於——盡可能地——配得每天領受。讓那些持相反意見、說我們應間隔很長時間才分享這靈魂救恩盛宴的人,聽聽聖安博的話:「如果它是日用的食糧,你為什麼一年只領受一次?」

勸誡

在解釋這個祈求時,應特別勸勉信友們,當他們誠實地使用他們最好的判斷和勤奮去獲取必要的生活資料後,他們應將結果交給天主,並將自己的願望服從於祂的旨意——祂不會讓義人永遠動搖。因為天主要麼會應允所求,這樣他們就會獲得他們的願望;要麼祂不會應允,這將是最確定的證明:祂拒絕給好人的,對他們的利益或得救無益,因為祂比他們自己更 desire 他們的永恆福祉。牧者將能夠通過解釋聖奧斯定在他的致普洛巴信中所精妙收集的理由來擴展這個主題。

在結束對這個祈求的解釋時,牧者應勸勉富人記住,他們應將他們的財富和錢財視為天主的恩賜,並反思這些美善賜給他們是為了使他們能與貧困者分享。宗徒在致弟茂德前書中的話將與這一真理一致,並將為堂區司鐸提供豐富的材料,以有益和有利的方式闡明這個主題。

## 天主經的第五個祈求:「求祢寬恕我們的罪過,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

解釋本祈求的重要性

有如此多的事物同時彰顯了天主的無限權能以及祂同樣無限的智慧和良善,以致無論我們將目光轉向何處或將思想指向何處,我們都會遇到全能與仁慈最確定的標誌。然而,確實沒有什麼比耶穌基督受難的奧蹟——從中湧出永不枯竭的泉源以洗去罪惡的污點——更能有力地宣告祂對我們至高的愛和令人讚歎的愛德了。(正是這泉源)在我們祈求祂寬恕我們的罪過時,我們 desire 在天主的引導和慷慨下,被 merged 和 purified。

這個祈求包含了人類藉耶穌基督所豐富的那些恩惠的某種綱要。依撒意亞教導了這點,當他說:「雅各伯家的罪孽必得赦免;而這就是全部的果實,使他們的罪被除去。」達味也表明了這點,他宣告那些能分享那救恩果實的人是有福的:「他們的罪過獲得赦免的人是有福的。」

因此,牧者應研究和準確、勤奮地解釋這個祈求的意義——我們認識到它對獲得救恩如此重要。

本祈求與前面祈求的區別

在這個祈求中,我們進入一種新的祈禱方式。因為迄今為止,我們向天主祈求的不僅是永恆和屬靈的美善,還有短暫和暫時的益處;而現在,我們祈求從靈魂和身體、今生和來世的邪惡中解脫。

獻上本祈求應有的準備

然而,為獲得我們所求的,我們必須以適當的方式祈禱,因此解釋應以何種 disposition 將這祈禱獻給天主似乎是合宜的。

承認罪惡

因此,牧者應告誡信友們,前來獻上這個祈求的人必須首先承認他的罪惡,其次為他的罪惡感到憂傷和痛悔。他還必須堅信,對這樣準備和預備的罪人,天主願意賜予寬恕。這種信心對罪人是必要的,免得他們對罪惡的痛苦回憶和承認之後,跟隨的是對赦免的絕望——這種絕望曾抓住了加音和猶達斯的心,他們都只將天主視為報復者和懲罰者,忘記了祂也是溫柔和仁慈的。

因此,在這個祈求中,我們應有如此的 disposition:在靈魂的 bitterness 中承認我們的罪惡,我們飛向天主如同飛向父親,而非如同飛向法官,懇求祂不要按祂的公義對待我們,而是按祂的仁慈。

如果我們聽從天主自己藉聖經在這方面的告誡,我們將輕易被誘導承認我們的罪惡。因此,我們在達味書中讀到:「人人都偏離了正道,一同變得無用;沒有一個行善,實在沒有一個。」撒羅滿也說了同樣的話:「在地上沒有一個只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這些話也適用於這個主題:「誰能說:『我的心潔淨了,我清除了我的罪惡?』」聖若望也寫了同樣的話,以嚇阻人們的驕傲:「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罪過,就是欺騙自己,真理也不在我們內。」耶肋米亞也說:「你說:『我無罪,我是 innocent的』;因此,求祢將祢的憤怒從我身上轉開。看,我必在審判中與你爭辯,因為你說:『我沒有犯罪。』」

主基督——祂藉所有這些人的口說話——通過這個命令我們承認罪過的祈求證實了他們的教導。米萊維大公會議禁止我們以其他方式解釋它:「大公會議決議:凡認為天主經中的『求祢寬恕我們的罪過』這些話是聖人出於謙卑——而非出於真理——而說的,讓他被絕罰。因為誰能忍受一個人祈禱時,不是對人,而是對主自己說謊,用嘴唇說他希望被寬恕,心裡卻說他沒有罪需要被寬恕?」

對罪惡的憂傷

在對我們的罪惡進行這種必要的承認時,僅僅輕率地回想它們是不夠的;有必要對它們的回憶是苦澀的,觸動心靈,刺穿靈魂,並印上憂傷。因此,牧者應勤奮地處理這點,使他虔誠的聽眾不僅能回憶他們的罪惡和 iniquities,而且能帶著痛苦和憂傷回憶它們;以便以真正的內心痛悔,他們能投奔他們的父天主,謙卑地懇求祂從靈魂中拔除罪惡的刺傷。

對罪惡憂傷的動機:罪惡的醜陋

然而,牧者不應滿足於僅將罪惡的醜陋放在信友們眼前。他還應描繪人的不配和卑劣——他們雖然不過是腐爛和腐朽,卻膽敢以超乎想像的方式冒犯天主不可理解的威嚴和不可言喻的卓越,特別是當他們被祂以無數不可估量的恩惠所創造、救贖和豐富之後。

罪惡的後果

為了什麼呢?僅僅是為了這:使我們與我們的天父——至善——分離,並被罪惡最卑鄙的賞報所誘惑,我們將自己 devotion 給魔鬼,成為他最悲慘的奴隸。語言不足以描繪魔鬼對那些——掙脫了天主甘飴的軛,破壞了將我們的心靈與我們的天父結合的最可愛的愛德紐帶之後——投奔他們無情的敵人的人行使的殘酷 tyrannical 統治;因此,魔鬼在聖經中被稱為「世界的王和 ruler」,「黑暗的王」,「驕傲之子的王」。誠然,對那些被魔鬼的 tyrannical 統治壓迫的人,適用依撒意亞的這些話:「上主我們的天主!除祢以外,曾有別的主宰管轄我們。」

如果這些破碎的愛之盟約不能感動我們,至少讓我們因罪惡而陷入的災難感動我們。靈魂的聖潔——我們知道它已與基督結婚——被侵犯。主的殿宇被褻瀆,宗徒對其污染者發出這個譴責:「誰若毀壞天主的殿宇,天主必要毀壞他。」

罪惡給人帶來的邪惡無數,那幾乎無限的瘟疫——達味論到它說:「因了祢的憤怒,我的體膚已無完膚;因了我的罪惡,我的骨頭不得安寧。」在這些話中,他標誌了瘟疫的暴力,承認它沒有留下他身體的任何部分不被有瘟疫的罪惡感染;因為毒藥已滲入他的骨頭——也就是說,它感染了理解力和意志,這是靈魂最內在的兩種官能。這種廣泛的瘟疫,聖經在稱罪人為跛子、聾子、啞巴、瞎子、癱子時指出了它。

但是,除了因罪惡的嚴重性而感到的痛苦之外,達味更因知道自己的罪惡激起了天主的憤怒而痛苦。因為惡人與天主作戰,天主被他們的罪行冒犯到超乎想像的程度;因此,宗徒說:「凡作惡的人,必有困苦和災難。」雖然犯罪行為是短暫的,但罪惡因其罪責和污點仍然存在;而天主的 imminent 憤怒追擊它,如同影子追隨身體。

因此,當達味被這些折磨的思想刺穿時,他被感動去尋求罪惡的赦免。為使信友們效法先知,學會悲傷——即成為真正悔改者——並懷抱赦免的希望,牧者應提醒他們注意達味懺悔憂傷的榜例,以及從他第五十篇聖詠中汲取的教導。

這種教導——教導我們為罪惡悲傷——的效用有多大,天主親自藉耶肋米亞的口宣告,他在勸勉以色列人悔改時,告誡他們要覺醒於罪惡之後的邪惡。他說:「你要知道,離棄上主你的天主,對你來說是邪惡和痛苦的,並且對我的敬畏不在你內——吾主,萬軍的天主說。」那些缺乏這種必要的承認和憂傷感的人,被依撒意亞、厄則克耳和匝加利亞先知說成有「硬心」、「石心」、「金剛石心」——因為像石頭一樣,他們不被任何憂傷軟化,沒有生命的感覺,即沒有(對他們罪惡的)救恩性認識。

信賴天主的仁慈

但是,為免信友們被他們罪惡的嚴重性嚇倒,絕望於能夠獲得赦免,牧者應通過以下考量鼓勵他們懷抱希望。

正如在信經的一條款中所宣告的,主基督已將赦罪的權力賜給教會。

此外,在這個祈求中,我們的主教導了天主的良善和慷慨對人類是多麼偉大;因為如果天主不是準備好並準備赦免悔改者的罪惡,祂絕不會規定這個祈禱公式:「求祢寬恕我們的罪過。」因此,我們應堅信,既然祂在這個祈求中命令我們懇求祂父親般的仁慈,祂必將它賜給我們。因為這個祈求無疑暗示了天主對我們是如此 disposition,以致樂意寬恕那些真正悔改的人。

天主是我們——拋棄服從——而犯罪的對象;我們——盡我們所能——擾亂祂智慧秩序的那一位;我們冒犯的那一位;我們以言語和行為 outrage 的那一位。但天主也是我們最仁慈的父,祂有權赦免一切過犯,不僅宣告了祂願意這樣做,而且命令人們向祂求寬恕,並教導他們應以何種話語祈求。因此,對任何人來說,在祂的引導下,我們有能力與天主和好,是無可置疑的。既然這種神聖願意寬恕的宣告增加了信德,滋養了望德,燃燒了愛德,值得花時間擴展這個主題,引用一些聖經權威和一些懺悔者的例子——天主曾寬恕他們最嚴重的罪行。然而,既然在對天主經的介紹以及在信經中教導罪惡赦免的部分,我們已盡可能地詳述了這個主題,牧者將從那些地方借用任何似乎與這點教導相關的內容,其餘部分則從聖經的泉源中汲取。

「罪過」

牧者也應遵循我們認為在其他祈求中應使用的同樣計劃。那麼,讓他解釋「罪過」一詞在這裡的意義,免得信友們被其歧義所欺騙,祈求與應祈求的不同的東西。

首先,我們應知道,我們絕不是求免除我們因許多原因欠天主的債務——其償還對得救至關重要,即全心、全靈、全力愛祂;我們也不是求將來免除包含在「罪過」一詞下的服從、敬拜、崇敬或其他任何類似義務的職責。

我們所求的是,願祂將我們從罪惡中解救出來。這是聖路加的解釋,他用「罪過」一詞代替了「債務」,因為通過犯罪,我們在天主面前成為有罪的,並 incur 了一種懲罰的債務——我們必須通過賠補或受苦來償還。主基督藉祂先知的口論到這債務時說:「我清償了我未曾掠奪的。」從天主的這些話中,我們可以理解,我們不僅是債務人,而且無力償還我們的債務,因為罪人自己完全無法做出賠補。

因此,我們必須飛向天主的仁慈;並且,由於正義——天主最堅持的——是與仁慈相等和對應的屬性,我們必須使用祈禱以及我們主耶穌基督受難的代禱——沒有它,沒有人獲得過罪惡的赦免,並且所有賠補的效能和德能都從它——如同從其泉源——流出。因為主基督在十字架上所付的代價——通過聖事(實際領受或在意向和 desire 中領受)通傳給我們——是如此有價值,以致它為我們獲得並實現罪惡的赦免——這是我們在這個祈求中祈禱的目標。

在這裡,我們不僅為我們最容易獲得赦免的小過犯祈求寬恕,也為嚴重和大罪祈求。然而,關於大罪,這個祈求不能獲得赦免,除非它從懺悔聖事——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實際領受或至少在意向中領受——中獲得這種效能。

「我們的」

「我們的罪過」這些話在這裡的用法與我們說「我們的食糧」時完全不同。「我們的食糧」是「我們的」,因為它是天主的慷慨賜給我們的;而罪惡是「我們的」,因為它們的罪責在於我們。它們是我們自願的行為,否則它們就不會有罪惡的性質。

因此,我們承認並 confess 我們罪惡的罪責,懇求天主的仁慈——這對它們的賠補是必要的。在這一點上,我們不使用任何減輕,也不將過錯轉嫁給他人,像我們的元祖父母亞當和厄娃那樣。我們判斷我們自己,如果我們明智的話,使用先知的祈禱:「求祢不要使我的心偏向邪道,以致為罪惡找藉口。」

「寬恕我們」

我們不說「寬恕我」,而是說「寬恕我們」;因為存在於所有人之間的兄弟關係和愛德,要求我們每個人在為自己獻上祈禱的同時,也為他們祈禱,因為我們關心所有近人的得救。

這種由主基督所教導、隨後被天主的教會接受並始終保留的祈禱方式,宗徒們自己最嚴格地遵守,並教導他人遵守。

在舊約中,我們有梅瑟——在新約中,有聖保祿——為近人得救而祈禱的熱切和熱忱的光輝榜樣。前者這樣懇求天主:「求祢寬恕他們的罪過;否則,求祢從祢所寫的冊上把我塗抹吧」;而後者這樣祈禱:「為我的弟兄,我願被詛咒,與基督隔絕。」

「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

「如同」一詞可以有兩種理解。它可以被理解為具有比較的力量,意思是我們懇求天主寬恕我們的罪惡,正如我們寬恕那些傷害我們的人對我們所做的錯事和凌辱一樣。它也可以被理解為表示一個條件,主基督以這種意義解釋了這個公式。祂說:「如果你們寬恕別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寬恕你們的過犯;如果你們不寬恕別人,你們的父也必不寬恕你們的過犯。」

然而,兩種意義都同樣包含寬恕的必要性,因為它暗示:如果我們 desire 天主應允我們寬恕我們的過犯,我們自己也必須寬恕那些我們從中受到傷害的人;因為天主如此嚴格地要求我們忘記傷害、相互 affection 和愛,以至於祂拒絕和鄙視那些彼此不和好的人的禮物和祭獻。

寬恕的必要性

即使自然律也要求我們以我們希望他人對待我們的方式對待他人;因此,那繼續對鄰人懷有敵意、卻向天主祈求寬恕自己過犯的人,將是最無恥的。

因此,那些受到傷害的人,應準備好並願意寬恕——被這種祈禱形式以及天主在聖路加福音中的命令所敦促:「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你就規勸他;如果他後悔了,就寬恕他。如果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轉向你說:『我後悔了』,你也得寬恕他。」在聖瑪竇福音中我們讀到:「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宗徒——在他之前撒羅滿——寫道:「如果你的仇人餓了,你要給他飯吃;渴了,要給他水喝」;最後,我們在聖馬爾谷福音中讀到:「當你們站著祈禱時,若你們有什麼怨人的事,就寬恕吧,好使你們在天之父也寬恕你們的過犯。」

寬恕的理由

但是,由於本性的敗壞,沒有什麼比寬恕傷害更讓人不情願去做的了,讓牧者運用他們心智的所有力量和資源來改變和彎曲信友們的 disposition,使其具有這種對基督徒如此必要的溫柔和仁慈。讓他們詳述那些我們聽到天主命令寬恕敵人的聖經章節。

讓他們也堅持這個確定的真理:人們是天主子女的最可靠標誌之一,是他們願意寬恕傷害並真誠地愛他們的仇敵;因為在愛我們的仇敵時,我們身上閃耀著某種與我們天父的相似之處——祂藉祂兒子的死亡,將從前與祂最不友好、最敵對的人類從永恆的喪亡中贖回,並使他們與自己和好。

讓這個勸勉和命令的結束是主基督的命令——我們不能拒絕服從而不招致徹底的 disgrace 和毀滅:「你們當為迫害和誹謗你們的人祈禱,好使你們成為你們在天之父的子女。」

本祈求不應被忽略

但在這件事上,牧者需要非凡的 prudence,免得任何人因知道這條誡命的困難和必要性而對得救絕望。

那些無法忘記傷害的人

有些人意識到他們應該將傷害埋在自願的遺忘中,應該愛那些傷害他們的人,他們 desire 這樣做,並盡其所能地這樣做,但感覺他們無法從心中抹去所有對傷害的回憶。因為心中潛藏著一些私人怨恨的遺留,因此這些人被良心的疑慮所困擾,害怕他們沒有以單純和真誠放下他們的敵意,因此不服從天主的命令。

因此,牧者應解釋肉體和精神相反的 desires;前者傾向於報復,後者準備好寬恕;因此,在它們之間進行著持續的鬥爭和衝突。因此,他應指出,雖然腐敗本性的 appetite 總是反對和反叛理性,但只要精神在寬恕傷害和愛近人的職責和 disposition 上堅持,我們就不應因此對得救感到不安。

那些不愛仇敵的人

有些人可能因為尚未能使自己忘記傷害和愛他們的仇敵,因此被這個祈求中所含的條件嚇阻,而不使用天主經。為從他們心中移除這個有害的錯誤,牧者應提出以下兩個考量。

首先,凡屬於信友行列的人,都是以整個教會的名義獻上這個祈禱,在教會中必然有一些虔誠的人已經寬恕了這裡所提到的債務人。

其次,當我們向天主祈求這個恩惠時,我們也祈求為獲得我們祈禱的對象所需要我們方面與祈求合作的任何事物。因此,我們祈求罪惡的赦免和真正悔改的恩賜;我們祈求內心憂傷的恩寵;我們懇求我們能憎惡我們的罪惡,並真實地、虔誠地向司鐸告明它們。那麼,既然我們有必要寬恕那些對我們造成任何損失或傷害的人,當我們向天主祈求寬恕時,我們同時懇求祂賜給我們恩寵,使我們能與我們懷有仇恨的人和好。

因此,那些被這種毫無根據和乖謬的恐懼——即通過這個祈禱,他們更激起天主的憤怒——所困擾的人,應被糾正,並被勸勉經常使用一個祈禱——在其中他們懇求天主我們的父賜給他們 disposition 去寬恕那些傷害他們的人並愛他們的仇敵。

如何使本祈求結果實

悔罪的準備

但是,為使這個祈求真正結果實,我們應首先認真反思,我們是天主面前的懇求者,向祂 soliciting 寬恕——寬恕只賜給悔改者;因此,我們應被適合悔改者的愛德和虔誠所激勵——悔改者尤其應——可以說——將他們自己的罪行和嚴重性放在眼前,並用眼淚補償它們。

避免犯罪的危險

與這個想法相結合的應是對未來的謹慎,guard 遠離每一個犯罪的 occasion,以及遠離任何可能使我們陷入冒犯天父的危險的事物。達味的心被這種掛慮佔據,當他說:「我的罪惡常在我的眼前」;以及「每夜我使床鋪浮起,以眼淚浸泡我的床榻。」

效法熱心的懺悔者

讓每個人都記起那些通過懇求從天主那裡獲得罪惡赦免的人對祈禱的熱切愛。稅吏就是這樣的人,他因羞愧和悲傷遠遠站著,眼睛注視地面,只捶打自己的胸膛,喊道:「天主,可憐我這個罪人吧!」那曾是罪人的婦女也是這樣,她站在主基督身後,洗祂的腳,用自己的頭髮擦乾,並親吻它們。最後,還有宗徒之長伯多祿的榜例,他出去痛哭。

頻繁使用聖事

他們接下來應考慮,人越軟弱,越容易患靈魂的疾病——即罪惡,他們需要的 remedies 就越多、越頻繁。現在,患病靈魂的 remedies 是懺悔和聖體;因此,信友們應頻繁使用這些。

施捨

其次,正如聖經所宣告的,施捨是適合治癒靈魂創傷的 medicine。因此,那些 desire 虔誠地使用這個祈禱的人,應根據自己的能力善待窮人。關於施捨在抹去罪惡污點方面的巨大效能,上主的天使——聖辣法耳——在多俾亞傳中作證,他說:「施捨能救人脫免死亡,它淨化罪惡,使人獲得仁慈和永生。」達尼爾是另一個見證人,他這樣告誡拿步高王:「以施捨補償你的罪過,以憐憫窮人補償你的不義。」

寬恕的精神

最好的施捨和最卓越的仁慈行為是忘記傷害,以及對那些在人身、財產或名譽上傷害了我們或我們所愛的人懷有善意。因此,凡 desire 以特殊方式體驗天主仁慈的人,應將所有敵意作為祭獻獻給天主自己,赦免每一項過犯,並以最大的善意為他的仇敵祈禱,抓住每一個機會善待他們。但是,既然這個主題在我們論述第五誡時已解釋過,我們請牧者參閱那裡。

牧者應以這個最終的反思來結束他對這個祈求的解釋:沒有什麼比那對人如此嚴厲、不向任何人表示寬容的人,卻要求天主對他溫柔和仁慈,更不義或更可想像的了。

## 天主經的第六個祈求:「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

解釋本祈求的重要性

當天主的子女獲得罪惡的赦免,被燃燒 desire 向天主獻上敬拜和崇敬時;當他們渴望天國時;當他們履行對天主虔誠的所有職責,完全依賴祂父親般的旨意和照顧時——那時,人類的敵人更加活躍地運用他所有的詭計,並準備他所有的資源來攻擊他們,以致有理由擔心他們會在情感上動搖和改變,可能會重新陷入罪惡,從而變得比以前更糟。宗徒之長的話可以正當地應用在這樣的人身上:「因為如果他們認識了正義之道,之後卻背棄了傳授給他們的神聖誡命,倒不如不認識好。」

因此,主基督命令我們獻上這個祈求,好使我們能每天將自己交託給天主,並懇求祂父親般的關懷和幫助,確信如果我們被神聖保護所遺棄,我們很快就會落入我們最狡猾敵人的陷阱。

不僅在天主經中,祂命令我們懇求天主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在祂死亡的前夜,在祂向神聖宗徒們講話時,在宣告他們是潔淨的之後,祂用這些話告誡他們這項職責:「你們祈禱,免得陷於誘惑。」

主基督重申的這項告誡,給牧者施加了沉重的義務,激勵信友們經常使用這個祈禱,這樣,既然人經常被魔鬼準備的巨大危險所困擾,他們能始終向那唯獨能擊退這些危險的天主獻上祈禱:「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

第六祈求的必要性

人性的軟弱

如果信友們記住他們自己的軟弱和無知,如果他們記住主基督的這句話:「心神固然切願,但肉體卻軟弱」;如果他們記起除非被至高者的右手扶持和幫助,人因魔鬼的煽動而陷入的災難是多麼嚴重和具有破壞性,他們就會理解他們多麼需要這種神聖的幫助。

還有什麼比神聖的宗徒團體——他們不久前還感到非常勇敢,但一看到危險,就拋棄了救主並逃跑了——更突出的人性軟弱的例子呢?一個更顯著的例子是宗徒之長的行為。片刻之前,他還大聲宣稱自己的勇氣和對主基督的特殊忠誠,他對自己如此有信心,以至於說:「即便我該同祢一起死,我也不會不認祢」,卻被一個可憐的女僕的聲音嚇得立刻發誓說他不認識主。無疑,他的勇氣與他的善意不相稱。但是,如果連聖人——他們信賴的人性軟弱——都犯了嚴重的罪,那麼那些在聖德上遠低於他們的人,還有什麼不必害怕的呢?

肉體的攻擊

因此,讓牧者提醒信友們,只要靈魂在這個可朽的身體中,我們就不斷地被世界、肉體和魔鬼從四面八方攻擊,我們持續陷入的衝突和危險。

有多少人不是被迫付出巨大代價來體驗憤怒和私慾在我們內能做什麼?誰不被這些刺所煩惱?誰不感到這些尖刺?誰不因這些悶燒的火而燃燒?事實上,這些攻擊如此多樣,這些襲擊如此變化多端,以致極難不受嚴重的創傷。

魔鬼的誘惑

除了這些與我們同住同活的內在敵人之外,還有那些最 bitter 的敵人,關於他們經上寫道:「我們的戰鬥不是對抗血肉,而是對抗率領者、對抗掌權者、對抗這黑暗世界的統治者、對抗天界中邪惡的神靈。」因為我們內在的衝突之外,還有魔鬼外在的攻擊和襲擊,他們既公開攻擊我們,也用計謀悄悄進入我們的靈魂,以致我們很難逃脫他們。

宗徒稱魔鬼為「率領者」,是因為他們本性的卓越,因為按本性他們優於人以及所有其他可見的受造物。他也稱他們為「掌權者」,因為他們不僅在本性上,而且在權能上卓越。他稱他們為「這黑暗世界的統治者」,因為他們統治的不是光明和光榮的世界——即善人和虔誠者——而是陰暗和黑暗的世界,即那些被邪惡生活的玷污和黑暗所蒙蔽、滿足於讓魔鬼——黑暗的王——作他們的領袖的人。他也稱魔鬼為「邪惡的神靈」,因為有肉體的邪惡,也有精神的邪惡。所謂肉體的邪惡,燃燒 appetite 去追求感官所感知的私慾和快樂;而精神的邪惡,是屬於靈魂較高部分的邪惡目的和墮落 desires,它們比肉體的邪惡更壞,正如心智和理性本身(比感官)更高、更卓越。宗徒說魔鬼的邪惡是在「天界中」,因為 evil one 的主要目的是剝奪我們天上的 inheritance。

魔鬼的 audacity

從這一切,我們可以理解,這些敵人的權力很大,他們的勇氣無畏,他們對我們的仇恨巨大而無以衡量;他們也對我們發動持久戰,因此與他們不可能有和平,也不可能有休戰。

他們的 audacity 有多大,由先知所記載的撒殫的話所證明:「我要升到天上。」他在樂園中攻擊了我們的元祖父母;他攻擊了先知們;他困擾了宗徒們——正如主在福音中所說——為的是「像篩麥子一樣篩他們」。他甚至連主基督自己的臨在也不感到羞愧。因此,聖伯多祿表達了他永不滿足的 desire 和不倦的 diligence,他說:「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咆哮的獅子,巡遊各處,尋找可吞食的人。」

魔鬼的數量

但是,誘惑人的不僅是撒殫,有時一群魔鬼聯合起來攻擊一個人。那個 evil spirit 承認了這點,當主基督問他名字時,他回答說:「我的名字是『軍旅』」;也就是說,一群魔鬼折磨他們不幸的受害者。關於另一個魔鬼,經上寫著:「他帶了七個比他更惡的魔鬼來,進去住在那裡。」

魔鬼的惡意和權能

許多人因為沒有感受到魔鬼對他們的攻擊,就想像整個事情是虛構的;也不奇怪,這些自願投降給魔鬼的人沒有被魔鬼攻擊。他們既不擁有虔誠也不擁有愛德,也不擁有任何配得基督徒的德行;因此,他們完全在魔鬼的權下,不需要任何誘惑來戰勝他們,因為他們的靈魂已經成為他自願的居所。

但是,那些將自己奉獻給天主、在地上度天上生活的人,是撒殫攻擊的主要目標。他對他們懷有最 bitter 的仇恨,時刻為他們設下陷阱。聖經充滿了聖人的例子——儘管他們堅定決心,仍被他的暴力或欺詐引入歧途。亞當、達味、撒羅滿以及其他——列舉起來會很冗長——都體驗了魔鬼的暴力和狡猾 cunning,這是人的 prudence 或人的力量無法克服的。

祈禱保護人的軟弱對抗靈魂的敵人

那麼,誰能認為自己憑藉自己的資源就足夠安全呢?因此,有必要向天主獻上純潔和虔誠的祈禱,求祂不要讓我們受試探超過我們的力量,而是在試探中給我們開一條出路,使我們能夠承受。

但是,如果任何信友因軟弱或無知而感到被魔鬼的權力嚇倒,當被誘惑的波浪翻滾時,應鼓勵他們在這個祈禱的港灣中避難。因為無論撒殫的權力和 persistence 有多大,他——以他對我們種族的 deadly 仇恨——不能隨心所欲地誘惑或折磨我們;他所有的權力都受天主的控制和許可所支配。約伯的例子是眾所周知的。如果天主沒有對魔鬼說:「看,他所有的一切都掌握在你手中」,撒殫就不能觸碰任何屬於他的東西;另一方面,如果上主沒有加上:「只是不可伸手加害他的身體」,約伯和他的子女及 possessions 就會立即被魔鬼毀滅。魔鬼的權力如此受限,以至於沒有天主的許可,他們甚至不能進入福音作者提到的豬群。

「誘惑」

為理解這個祈求的意義,有必要說明「誘惑」在這裡意指什麼,以及「陷於誘惑」意指什麼。

「誘惑」是指試探一個人,以便通過從他那裡引出我們 desire 的東西,我們能獲取真相。這種誘惑方式不適用於天主;因為有什麼是天主不知道的呢?「萬物在祂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

另一種誘惑的意義不僅於此;因為它可能有好的或壞的目的。當一個人的價值被測試,以便在測試和證明後,他可以獲得獎賞和榮譽,他的榜樣被提供給他人效法,並且所有人都因此被激勵去讚美天主時,誘惑就有好的目的。這是唯一可以在天主身上找到的誘惑。在申命記中有一個例子:「上主你們的天主試探你們,為要知道你們是否愛祂。」

當天主用貧困、疾病和其他種類的災難 visit 祂的子民時,也被說成是這樣「誘惑」他們。祂這樣做是為了測試他們的耐心,並使他們成為基督徒德行的榜樣。因此,我們讀到亞巴郎被誘惑去祭獻他的兒子,通過這一事實,他成為對所有後代服從和耐心的獨特榜樣。關於托彼特也這樣寫道:「因為你蒙天主悅納,所以必須經受誘惑的考驗。」

人被誘惑是為了壞的目的,當他們被推向罪惡或毀滅時。這是魔鬼的工作,因為他誘惑人是為了欺騙並將他們推向毀滅,因此他在聖經中被稱為「誘惑者」。他有時從內部刺激我們,使用靈魂的感情和 passions 的媒介。有時從外部攻擊我們,使用外在的事物,如 prosperity,使我們驕傲,或逆境,使我們精神崩潰。有時,他讓墮落的人——特別是異端者——作為他的使者和助手,他們坐在瘟疫的座位上,散播壞教義的 deadly 種子,從而動搖並 headlong 地使那些不劃清惡習與德行界限、本身就傾向於邪惡的人跌倒。

「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

當我們屈服於誘惑時,我們被說成是「陷於誘惑」。現在,這以兩種方式發生。第一,當我們屈服於建議,衝入某人誘惑我們的那種邪惡時,我們陷於誘惑。沒有人是被天主這樣引入誘惑的;因為對任何人,天主都不是罪惡的創造者,不,祂憎惡所有作惡的人;因此,我們在聖雅各伯書中也讀到:「人受誘惑時,不可說:『我是為天主所誘惑』,因為天主不會為惡事所誘惑。」

第二,我們被說成是被這樣的人引入誘惑:他自己不誘惑我們,也不合作誘惑我們,卻被說成是誘惑,因為當他有能力防止這些事時,他卻不防止我們被誘惑或被誘惑戰勝。以這種方式,天主確實允許好人和虔誠者被誘惑,但不會在沒有祂恩寵支持的情況下離開他們。然而,有時我們跌倒,是因天主公義和隱密的審判,為懲罰我們的罪惡,我們被留給自己。

當我們將祂賜給我們作為得救手段的祝福,濫用到我們的毀滅時;當我們像浪子一樣,揮霍父親的財產,生活放蕩,屈服於我們邪惡的 desires 時,天主也被說成是「引領我們陷於誘惑」。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說宗徒關於法律所說的話:「那本來為生命的誡命,為我卻成了死亡的致命傷。」

從厄則克耳書中我們得知,耶路撒冷是一個恰當的例子。天主用各種裝飾豐富了那座城市,以至於祂藉先知的口論到它說:「由於我加於你的光榮,你才成了完美的。」然而,耶路撒冷——受到如此豐盛神聖恩賜的眷顧——遠非對天主——她從祂那裡領受並仍在領受如此多恩惠——表示感謝,遠非使用那些天上恩賜去獲得她自己的幸福——她領受它們的目的——以至於她拋棄了從它們獲得屬靈益處的希望和想法,對她的父天主最忘恩負義,滿足於以厄則克耳在同一章中相當詳細地描述的奢侈和放蕩來享受她當前的豐盈。因此,那些天主允許將祂提供給他們的善行的大量機會轉變為惡習的工具的人,對祂同樣忘恩負義。

但我們應仔細注意聖經的某種用法,它有時表示天主的許可,如果用字面意思理解,會暗示天主方面的積極行為。因此,在出谷紀中我們讀到:「我要使法郎的心硬」;在依撒意亞書中:「使這民族的心遲鈍」;宗徒寫給羅馬人說:「天主將他們交付於可恥的情慾和敗壞的心。」在這些和其他類似的章節中,我們完全不應理解為天主方面的任何積極行為,而只是祂的許可。

第六祈求的對象

我們不求什麼

有了這些預備,就不難理解我們在這個祈求中祈禱的對象。

我們不求完全免除誘惑,因為人的生活就是一個持續的誘惑。然而,這對人是有益和有利的。誘惑教導我們認識自己,即我們自己的軟弱,並在天主大能的手下謙卑自己;通過勇敢作戰,我們期望獲得永不褪色的光榮冠冕。因為「除非按規矩比武,否則不能得勝」。聖雅各伯說:「忍受誘惑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考驗後,必能得到生命的冠冕——這是天主應許給愛祂的人的。」如果我們有時被敵人的誘惑所迫,反思我們有一位能同情我們軟弱的大司祭來幫助我們——祂在各方面也同樣受過試探——這將使我們振奮。

我們在這個祈求中求什麼

那麼,我們在這個祈求中求什麼呢?我們祈求神聖的幫助不要離棄我們,免得我們被欺騙或被擊敗,向誘惑屈服;祈求當我們的力量不足時,天主的恩寵能及時幫助我們,在試煉中 refresh 和激勵我們。

因此,我們應懇求神聖的幫助——一般來說,對抗所有誘惑,特別是當受到任何特定誘惑攻擊時。我們發現達味在幾乎每一種誘惑下都是這樣做的。對抗謊言,他用這些話祈禱:「求祢不要將真理的話完全取去我的口」;對抗貪婪:「求祢使我的心傾向祢的誡命,而非傾向貪婪」;對抗今世的虛榮和私慾的 allurements,他這樣祈禱:「求祢轉開我的眼睛,不讓我看虛幻。」

因此,我們祈禱不要屈服於邪惡的 desires,不要在忍受誘惑時疲倦;不要偏離上主的道路;在逆境中與在順境中一樣,保持平靜和剛毅;願天主永遠不剝奪祂的保護。最後,我們祈禱願天主將撒殫踐踏在我們腳下。

本祈求應伴隨的準備

牧者接下來應告誡信友們有關應伴隨這個祈禱的主要思想和反思。

不信賴自己,信賴天主

在獻上這個祈求時,最有效的方法是:記住我們的軟弱,我們不信賴自己的力量;並將所有得救的希望寄託於神聖的良善,依賴神聖的保護,以無畏的勇氣面對最大的危險,特別是記起許多懷著這種希望和決心的人,他們被天主從撒殫的 jaws 中解救出來。

當若瑟受到一個邪惡婦女的犯罪 solicitation 攻擊時,天主不是將他從迫在眉睫的危險中解救出來,並將他提升到最高程度的光榮嗎?當蘇撒納被魔鬼的僕人圍攻,即將成為不義判決的犧牲品時,天主不是保護了她嗎?這並不奇怪;因為聖經說:「她的心信賴上主。」約伯——他戰勝了世界、肉體和魔鬼——的讚美何其崇高,他的光榮何其偉大!有許多類似的記錄在案的例子,牧者應參考這些,以熱切勸勉他虔誠的聽眾懷有這種希望和信心。

紀念基督和祂聖人的勝利

信友們還應反思,誰是他們對抗敵人誘惑的領袖;即主基督——祂在同一個戰鬥中獲勝。祂戰勝了魔鬼;祂是那位「更強的人」,來到「全副武裝的壯士」那裡,打敗了他,奪去他的武器,剝奪了他的 spoils。關於基督戰勝世界,我們在聖若望福音中讀到:「放心吧!我已戰勝了世界」;在默示錄中,祂被稱為「勝利的獅子」;論到祂說:「祂出去勝利,並要得勝」,因為藉祂的勝利,祂給了他人力量去戰勝。

聖保祿致希伯來人書充滿了聖人的勝利——他們「藉著信德征服了王國,堵住了獅子的口」等等。當我們讀到這些成就時,我們也應考慮那些在信、望、愛三德上卓越的人,在他們與魔鬼的內在和外在衝突中每天贏得的勝利——這些勝利如此眾多、如此顯著,如果我們是旁觀者,我們會認為沒有事件比這更頻繁,沒有事件的結果比這更光榮。聖若望寫到敵人這類失敗時說:「青年人,我給你們寫信,因為你們是強壯的,天主的話存在你們內,你們也戰勝了 evil one。」

警醒

然而,撒殫不是通過懶惰、睡眠、醉酒、狂歡或私慾,而是通過祈禱、勞動、警醒、禁食、節制和貞潔被擊敗的。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我們主的告誡是:「你們警醒祈禱吧!免得陷於誘惑。」在戰鬥中使用這些武器的人,使敵人逃跑;因為魔鬼「逃離那些抵抗他的人」。

戰勝誘惑的源頭

但是,從我們所提到的這些聖人所取得的勝利,不要讓任何人自我 complacency 或 flatter 自己,以為憑自己單獨無助的努力,就能夠抵抗魔鬼的誘惑和敵對攻擊。這不在人性的能力範圍內,也不在人性的軟弱能力範圍內。

我們用來擊倒撒殫僕從的力量來自天主——祂使我們的「手臂如同銅弓」;藉祂的幫助,「壯士的弓已被折斷,衰弱者將力量束在腰間」;祂賜給我們救恩的保護,祂的右手扶持我們;祂教導我們的手作戰,教導我們的指頭戰鬥。因此,勝利應唯獨感謝天主,因為只有在祂的引導和幫助下,我們才能夠戰勝。宗徒就是這樣做的;因為他說:「感謝天主,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賜給我們勝利。」默示錄中提到的天上聲音也宣告天主是我們勝利的源頭:「現在我們的天主獲得了勝利、權能和國度,祂的基督也獲得了權柄;因為那日夜在我們天主前控告我們弟兄的控告者,已被摔下去了。他們藉著羔羊的血戰勝了他。」同一本書宣告,戰勝世界和肉體的勝利屬於主基督,當它說:「他們要與羔羊作戰,羔羊卻要戰勝他們。」但是,關於戰勝(誘惑)的原因和方式,現在已經說得足夠多了。

戰勝誘惑的賞報

當這些事解釋後,牧者應教導信友們關於天主為那些戰勝者準備的冠冕,以及為他們保留的永恆和超豐盈的賞報。他應引用默示錄中的以下神聖許諾:「勝利的,絕不會受第二次死亡的害」;在另一處:「勝利的,這樣的人必穿上白衣,我決不將他的名字從生命冊上抹去,並且在我父和祂的天使面前承認他的名字。」稍後,我們的主天主親自這樣對若望說:「勝利的,我要使他成為我天主殿中的柱子,他決不再出去」;又說:「勝利的,我要賜他與我同坐在我的寶座上,如同我勝利了,與我父同坐在祂的寶座上一樣。」最後,在揭示了聖人的光榮以及他們在天堂將享受的無盡福樂之後,祂補充說:「勝利的,必要承受這些福分。」

## 天主經的第七個祈求:「但救我們免於凶惡」

解釋本祈求的重要性

天主子用來結束這個神聖祈禱的這個祈求,體現了所有其他祈求的實質。為顯示它的效力和重要性,我們的主在祂受難的前夜,當祂為人類的得救向祂的父天主祈禱時,使用了這個祈求。祂說:「我祈求祢保護他們免於凶惡。」因此,在這個祂不僅命令我們使用、而且祂自己使用的祈求中,祂——可以說——概括了所有其他祈求的意義和精神。因為如果我們獲得這個祈求所求的,即天主保護我們免於凶惡——這使我們能夠 secure 和安全地面對世界和魔鬼的陰謀——那麼,正如聖西彼廉所言,就沒有什麼需要再求的了。

那麼,既然這個祈求如此重要,牧者在解釋它時應非常勤奮。這個祈求與前一個祈求的區別在於:在前一個祈求中,我們祈求避免罪惡;在這個祈求中,我們祈求逃脫懲罰。

本祈求的必要性

無需提醒信友們我們所暴露的無數邪惡和災難,以及我們多麼需要神聖的幫助。人類生活中許多嚴重的悲慘,已被神聖和世俗的作家充分描述,幾乎沒有人不在自己或他人的生活中觀察到這些。

我們都確信約伯——那個忍耐的典範——這些話的真實性:「人從女人而生,壽命短促,卻充滿了煩惱。他如同花朵,出來便凋謝;如同影子,飛逝而去,從不停留。」我們的主基督的這些話證明了沒有一天沒有它自己的麻煩或煩惱:「一天的苦足夠一天受的了。」事實上,人類生活的狀況是上主親自指出的,當祂告誡我們要「天天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祂」。

因此,既然每個人都必須認識到今生不可分離的試煉和危險,就不難說服信友們,他們應當懇求天主救他們脫離凶惡,因為沒有什麼比 desire 和希望從壓迫或威脅他們的邪惡中解救出來,更能對人產生更強大的祈禱誘因了。每個人心中都有一種自然的傾向,在危險面前立即求助於天主,正如經上所寫:「使他們的面孔蒙羞,他們就會尋求祢的名,上主。」

應如何發出本祈求

那麼,如果在災難和危險中,自然的 unbidden impulse 促使人們呼求天主,那麼,那些被委託以他們的忠誠和 prudence 來管理他們的得救的人,當然有責任仔細教導他們如何正確履行這項職責。

我們應首先尋求天主的光榮

因為有些人違反基督的命令,顛倒了這個祈禱的順序。那命令我們在 tribulation 之日求助於祂的,也規定了我們應祈禱的順序。祂的旨意是,在我們祈求救我們免於凶惡之前,我們應求天主的名受顯揚,願祂的國來臨,依此類推,通過其他祈求——這些祈求——可以說——是我們到達這最後一個祈求的許多階梯。

然而,有些人——如果他們的頭、側面或腳疼痛;如果他們遭受財產損失;如果敵人的威脅或危險驚嚇他們;如果饑荒、戰爭或瘟疫折磨他們——省略天主經的所有其他祈求,只求從這些邪惡中被解救出來。這種做法與主基督的命令——「你們先該尋求天主的國」——不一致。

因此,要以我們所應的方式祈禱,即使當我們祈求從災難、試煉和危險中解脫時,我們也應以天主更大的光榮為目標。因此,當達味獻上這個祈禱——「上主,求祢不要在祢的震怒中責罰我」——時,他附加了一個理由,表明他最 desire 天主的光榮,說:「因為在死亡中沒有人記念祢,在陰府裡誰能稱謝祢?」再者,在懇求天主憐憫他之後,他補充說:「我要將祢的道路教導給惡人,罪人必歸依祢。」

我們得救的主要希望應在於天主

應鼓勵信友們使用這種救恩性的祈禱方式,並效法先知的榜樣。同時,應提醒他們注意不信者的祈禱與基督徒的祈禱之間存在的顯著差異。

不信者也懇求天主醫治他的疾病,治癒他的創傷,將他從即將來臨或迫在眉睫的邪惡中解救出來;但他得救的主要希望寄託在自然提供的或人準備的 remedies 上。他毫不猶豫地使用藥物——無論是誰準備的,無論是否伴隨著符咒、咒語或其他 diabolical 的藝術——只要他能對康復抱有某種希望。

基督徒卻不是這樣。當患病或其他逆境時,他飛向天主作為他至高的避難所和 defense。他唯獨承認和崇敬天主作為他一切美善的創造者和他的解救者,將藥物中任何治癒的德能歸於祂,確信它們只在天主願意的情況下才能幫助病人。因為是天主將藥物賜給人以治癒他身體的軟弱;因此,德訓篇有這些話:「至高者從地上創造了藥物,明智的人決不厭惡它們。」因此,那向耶穌基督 pledge 忠誠的人,不將他康復的主要希望寄託在這些 remedies 上;他將它寄託在這些藥物的創造者——天主身上。

因此,聖經譴責那些信賴藥物力量、不向天主尋求幫助的人的行為。不,那些以天主的法律規範生活的人, abstain 從使用所有那些不是天主明顯 intended 為藥物的藥物;即使使用任何其他藥物有某種康復的希望,他們也 abstain 從它們,視為符咒和 diabolical 的詭計。

我們必須信心地期待祂的幫助

因此,應勸勉信友們將他們的信心置於天主。我們最慷慨的父命令我們懇求祂救我們脫離凶惡,為使祂的命令能激勵我們懷抱獲得我們祈禱對象的希望。聖經提供了許多這真理的例證,使那些不被理性激發信心的人,也能被眾多例子說服去希望。亞巴郎、雅各伯、羅特、若瑟和達味都是神聖良善無可指責的見證人;而新約中記載的、藉虔誠祈禱的效能從最大危險中被解救出來的事例如此之多,以致無需提及具體案例。因此,我們將滿足於引用先知的一節經文——它甚至足以堅固最軟弱的人:「義人呼號,上主俯聽了,拯救他們脫離一切困苦。」

「凶惡」

我們現在來解釋這個祈求的意義和性質。讓信友們明白,在這個祈求中,我們絕不是祈求從每一個邪惡中解脫。

我們不求什麼

有些事物通常被認為是邪惡,然而,它們對那些忍受它們的人是有益的。例如,宗徒所受的「肉體上的刺」——為的是藉神聖恩寵的幫助,使「德能在軟弱中成全」。當虔誠的人學到這些事物的救恩影響時,他遠非祈求移除它們,反而為它們極為喜樂。因此,我們只祈求對抗那些無助於我們屬靈利益的邪惡;而不是對抗那些有益於我們得救的邪惡。

我們求什麼

因此,這個祈求的全部意義是:在從罪惡和誘惑的危險中被釋放後,我們能從內在和外在的邪惡中被解救出來;我們能被保護免受洪水、火災和閃電;大地的果實不被冰雹摧毀;我們不被饑荒、 sedition 或戰爭所 visit。我們祈求天主驅除疾病、瘟疫和災難;保護我們免於奴役、監禁、流放、背叛、 treachery 以及所有其他使人類充滿恐懼和悲慘的邪惡。最後,我們祈求天主移除所有犯罪和不義的 occasions。

然而,我們不僅祈求從那些所有人都視為邪惡的事物中被解救出來,也從那些幾乎所有人都視為好的事物中被解救出來——例如財富、榮譽、健康、力量,甚至生命本身;也就是說,我們祈求這些事物不要對我們靈魂的福祉有害或毀滅性。

我們也懇求天主,不要讓我們被突然死亡 cut off;不要激起祂對我們的憤怒;不要讓我們被 condemn 去承受為惡人保留的懲罰;不要讓我們被判處忍受煉獄之火——我們虔誠地懇求他人能從中被解放。

這是教會在彌撒和 litanies 中對這個祈求的解釋,我們在那裡祈求從過去、現在和未來的凶惡中被解救出來。

「救我們」

天主的良善以多種方式將我們從凶惡中解救出來。祂防止迫在眉睫的邪惡,正如我們關於聖祖雅各伯所讀到的——祂將他從因舍根人的屠殺而對他興起的敵人手中解救出來。因為我們讀到:「天主使四周的城邑都非常恐懼,以致沒有人敢追趕雅各伯的兒子。」

那些與主基督在天上為王的蒙福者,已藉神聖的幫助從一切凶惡中被解救出來;但是,至於我們,雖然全能者將我們從某些凶惡中解救出來,但祂不願意我們在這個 mortal pilgrimage 中旅行時完全免除一切。然而,天主有時用這些 consolations 來 refresh 那些在逆境中勞苦的人——這相當於免除一切凶惡;先知用這些 consolations 安慰自己,當他說:「當我內心愁苦越多時,祢的安慰就使我心靈喜樂。」

此外,當天主在最極端的危險中保護他們不受傷害時——正如祂對被投入烈火窯中的三個孩子(火沒有燒傷他們)和達尼爾(獅子沒有傷害他)所做的——祂將人從凶惡中解救出來。

特別祈求從撒殫手中得救

根據聖巴西略、金口聖若望和聖奧斯定的解釋,魔鬼被特別稱為「邪惡者」,因為他是人過犯——即他的罪惡和不義——的創造者,也因為天主使用他作為工具來懲罰有罪和不敬的人。因為人類為懲罰罪惡而忍受的邪惡是由天主指定的;這就是聖經這些話的意義:「城中如有災禍,難道不是上主所為嗎?」以及:「我是上主,沒有另一位;我造了光明,也造了黑暗;我製造了和平,也製造了災禍。」

魔鬼也被稱為「邪惡」,因為雖然我們從未傷害過他,他卻對我們發動持久戰,並以 mortal 的仇恨追擊我們。如果我們穿上信德的盔甲和 innocence 的盾牌,他就無力傷害我們;然而,他不斷地用外在的邪惡以及他力所能及的其他一切煩惱方式誘惑我們。因此,我們懇求天主救我們脫離 evil one。

我們說「救我們免於凶惡」(單數),而不是「凶惡們」(複數),因為我們從他人那裡經歷的邪惡,我們歸因於 arch enemy 作為他們的創造者和煽動者。因此,與其對近人懷有怨恨,我們應將仇恨和憤怒轉向撒殫本人——人被他煽動去傷害我們。

因此,如果你的近人在任何方面傷害了你,當你向你的父天主祈禱時,不僅懇求祂救你脫離凶惡——即脫離你的近人 inflicted 的傷害;也懇求祂將你的近人從魔鬼的權力中解救出來——魔鬼邪惡的建議驅使人作惡。

在持續的痛苦中的耐心與喜樂

接下來,我們必須記住,如果我們通過祈禱和懇求沒有從凶惡中被解救出來,我們應以耐心忍受我們的痛苦,確信這是天主的旨意——我們應這樣忍受它們。因此,如果天主不俯聽我們的祈禱,我們不應屈服於暴躁或不滿的情緒;我們必須在一切事上順從神聖的旨意和喜悅,將按照天主旨意發生的事——而非符合我們自己願望的事——視為對我們有用和有益的。

最後,應告誡虔誠的聽眾,在我們 mortal 的旅程中,我們應準備好面對每一種痛苦和災難——不僅以耐心,而且以喜樂。因為經上寫道:「凡在基督耶穌內願意生活的人,都必要遭受迫害」;又說:「我們必須經過許多困難,才能進入天主的國」;此外:「默西亞不是必須受這些苦難,才進入祂的光榮嗎?」僕人不能大於主人;正如聖伯爾納多所說:「嬌嫩的肢體不適合戴著荊棘冠冕的頭。」烏黎雅的光輝榜例值得我們效法。當達味敦促他留在家裡時,他回答說:「天主的約櫃、以色列和猶大都在帳幕裡,我豈能回家吃喝呢?」

如果我們在祈禱時帶著這些反思和這些 disposition,儘管被威脅包圍、被凶惡從四面八方環繞,我們——像三個在火焰中安然無恙的孩子一樣——將被保存不受傷害;或者至少,像瑪加伯一樣,我們將以堅毅和剛毅承受逆境的命運。

在凌辱和折磨中,我們應效法蒙福的宗徒們——他們在被鞭打後,為被認為配得為耶穌基督受辱而極為喜樂。充滿這樣的情感,我們將在喜樂的 transports 中歌唱:「無故迫害我的人猖狂,我的心對祢的話卻存有敬畏;我因祢的話而喜樂,如同獲得大量戰利品的人。」

## 天主經的印記

「阿們」

解釋天主經結語的必要性

聖熱羅尼莫在他對聖瑪竇福音的註釋中,正確地稱這個詞為它真正的意義——天主經的印記。正如我們已經就這神聖祈禱前的準備告誡了信友們,我們也認為有必要讓他們知道為什麼我們用這個詞結束祈禱,以及它標示什麼;因為在結束祈禱時的 devotion,並不比在開始時的注意更重要。

祈禱結束時所獲得的果實

確信我們已被俯聽

因此,應教導信友們,我們從天主經的結語中收集的果實是眾多而豐盈的,其中最大、最令人喜悅的是獲得我們所求的。關於這點,已經說得夠多了。

熱忱與光照

藉這個結語詞,我們不僅從天主那裡獲得慈祥的俯聽,而且還獲得其他更高層次的祝福——它們的卓越超越了所有描述的能力。

因為——正如聖西彼廉所說——人藉祈禱與天主交談,因此以奇妙的方式發生:神聖威嚴比對其他人更接近那些正在祈禱的人,並以獨特的恩賜豐富他們。因此,那些虔誠祈禱的人,或許可以恰當地比作接近熾熱火焰的人;如果寒冷,他們獲得溫暖;如果溫暖,他們獲得熱度。同樣,那些(在祈禱中)接近天主的人,帶著與他們的信德和熱忱成比例的溫暖離開;心因對天主光榮的熱忱而燃燒,心智以令人讚歎的方式被光照,他們被神聖恩賜極其豐富,正如經上所寫:「祢以甘飴的祝福先發制人。」

對於所有人來說,偉大的梅瑟是一個榜樣。通過與天主的來往和交談,他如此被天主性的 reflected 光輝所照耀,以致以色列人無法注視他的眼睛或面容。

甘甜

那些以如此強烈的熱忱祈禱的人,以奇妙的方式享受天主的良善和威嚴。先知說:「清晨我侍立在祢面前,觀望;因為祢不是喜歡罪惡的天主。」

這些真理對心智越熟悉,我們就越虔誠地崇敬、越熱切地敬拜天主,並且越愉悅地品嚐上主是何等甘甜,以及所有寄望於祂的人是何等真正有福。

信心與感恩

被來自天上的最清晰的光環繞,我們也發現自己的卑微和天主威嚴的崇高,根據聖奧斯定的話:「求祢使我認識祢:求祢使我認識我自己。」從而不信賴自己的力量,我們毫無保留地投身於天主的良善,不懷疑那在祂父性奇妙愛的懷抱中 cherish 我們的天主,會為我們豐富地提供生命和得救所需的一切。這樣,我們將以心中所能構想、口中所能表達的最溫暖的感激之情轉向天主。我們讀到聖達味就是這樣做的,他以祈禱開始:「求祢救我脫離所有迫害我的人」,並以這些話結束:「我要依照上主的公義稱謝祂,頌揚至高者上主的名。」

來自聖詠的例證

聖人有無數同樣的祈禱,它們的開頭充滿恐懼,但以希望和喜樂結束。然而,這種精神在達味的祈禱中尤為突出。

當被恐懼激動時,他這樣開始他的祈禱:「許多人起來攻擊我;許多人對我的靈魂說:『在他身上沒有救恩。』」但最終,被剛毅和神聖的喜樂武裝,他補充說:「我不怕成千上萬圍攻我的百姓。」

在另一篇聖詠中,在他哀歎自己的悲慘之後,我們看到他接近結尾時,信賴天主並在得救的希望中極其喜樂:「在平安中,我躺下,即刻入睡。」

再者,先知當他喊道:「上主,求祢不要在祢的義怒中責罰我,也不要在祢的憤怒中懲戒我」時,必定被何等的恐懼和戰慄所激動!然而,另一方面,當他補充說:「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吧!因為上主聽到了我哭泣的聲音」時,他一定懷有何等的信心和喜樂!

當充滿對撒烏耳憤怒和 fury 的恐懼時,他以何等的卑微和謙卑懇求神聖的幫助:「天主,求祢因祢的名拯救我,以祢的權能為我伸冤!」然而,在同一篇聖詠中,他補充了這些喜樂和信心的話:「看,天主是我的幫助;上主是我靈魂的扶持者。」

因此,那求助於神聖祈禱的人,應被信德堅固,被望德激勵,接近他的父天主,不懷疑他將獲得他所需要的那些祝福。

「阿們」一詞的意義

第一種解釋

天主經以「阿們」這個詞結束,它包含了——可以說——我們剛才考慮的許多這些思想和反思的種子。事實上,這個希伯來詞在救主口中如此頻繁,以致聖神樂意讓它保留在天主的教會中。可以說它的意義是:「要知道你的祈禱已被俯聽。」它具有回應的力量,好像天主回答懇求者,在慈祥地俯聽了他的祈禱後,仁慈地打發他離開。

這種解釋已被天主的教會不斷的用法所批准。在彌撒祭獻中,當念天主經時,她沒有將「阿們」這個詞分配給回答「但救我們免於凶惡」的輔祭者。她將它保留為適合司鐸本人——作為天主與人之間的中保——他回答「阿們」,從而暗示天主已俯聽祂子民的祈禱。

然而,這種做法並非所有祈禱共有,而是天主經所特有的。對於其他祈禱,輔祭者回答「阿們」,因為在其他每個祈禱中,這個詞只表達同意和 desire。在天主經中,它是一個回答,暗示天主已俯聽祂懇求者的祈求。

「阿們」一詞的其他解釋

許多人對「阿們」一詞有不同的解釋。七十賢士譯本將其解釋為「但願如此」;其他人翻譯為「實在」;阿桂拉翻譯為「忠實地」。我們採用哪種版本無關緊要,只要我們理解該詞具有已經提到的意義,即當司鐸(念「阿們」時),它表示所求的已被應允。這種解釋得到聖保祿在致格林多人書中的支持,他說:「天主的諸恩許,在祂內成了『是』;為此,也藉著祂,我們答『阿們』,使光榮歸於天主。」

以這個詞結束祈禱的好處

對我們來說,這個詞也非常合適,因為它包含了對我們已經獻上的祈求的某種確認。當我們從事神聖祈禱時,它也固定我們的注意力;因為在祈禱中,經常發生各種分散的思想將心智轉向其他對象的情況。

不,不僅如此,藉這個詞,我們最熱切地懇求天主應允我們所有前面的祈求;或者更確切地說,理解到它們都已被應允,並感到神聖的幫助有力地與我們同在,我們與先知一同呼喊:「看,天主是我的幫助;上主是我靈魂的保護者。」

沒有人能懷疑,天主因祂兒子的名字,以及因祂——正如宗徒所說,祂「因祂的虔敬而獲得俯聽」——如此頻繁念出的詞而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