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與身體穿洞

「你們不可為死者割傷自己的身體,也不可在自己身上刺青或劃記號。我是上主。」——肋未紀第十九章28節

另一個在本世紀感染了天主教徒的問題,是實踐及/或接受以紋身和穿洞形式進行的自我傷害。現在,為了迎合某種對「吸引力」的乖謬觀念,男男女女篡改天主賜予他們的身體,已成為一種「時尚」。他們不是順從自然律、努力保持完整,反而故意製造皮膚的缺陷。我們作為天主教徒,不僅應在靈魂上,也應在身體上力求完整;所謂「完整」,指的是完整或完美的人。我們說,當一個人缺少身體部位或患有疾病時,他在身體上就不是完整的;因為他們欠缺了人之為人的某些完美性。他們在某種程度上偏離了完美的人——亞當。亞當由全能的天主創造,沒有罪惡,他只能是完美的。他有完美的身體和完美的靈魂。正是當他犯罪時,他的身體才開始衰退和死亡。亞當是以完美的本質和完美的本性受造的。人所有的不完美(邪惡),如死亡和疾病,都是由某種罪(原罪或本罪)造成的。這些不完美不是自然的,不是來自天主的,也不應該存在。這是由於我們違背了我們自由意志被設計的目的(即遵從天主的旨意和我們的普遍本性),以致我們必須遭受成為不完整的人的痛苦——不再完美,不再完整。我們生來靈魂帶有原罪,身體也帶有與我們被設計的樣子有所偏離。當我們得救時(如果我們得救),我們不僅在靈魂上變得完美,在身體上也將如此。在復活後的光榮身體中,我們將處於完美的年齡(很可能是30-33歲),不再患病,不再感到痛苦,並擁有作為人所應有的一切完美性。我們將是完整的,而藉著完整,我們將完全按照我們的本性行動。

我們如何知道什麼是完美的人?作為天主教徒,我們有一個活的柏拉圖式形式:基督耶穌。基督耶穌,既然沒有任何罪的玷污,祂就沒有遭受其他人類必須承受的任何身體缺陷。基督有十根手指和十根腳趾,因此,為了讓所有人類都完整,他們也必須擁有同樣的數目。基督也有完美的皮膚,沒有痣、沒有斑點、沒有胎記,因此,為了完整,人類不能偏離這種完美。任何對這完美之人的偏離,都是一種不完美,因此是一種邪惡。現在,人類自然總是追求善,從不追求惡。理解了這一切,我們就可以知道,我們作為天主教徒,不應追求任何身體的不完美——當然,除非是為了追求更大的善,而這種不完美是無可避免的惡。例如,醫生可以對病人進行手術以切除腫瘤,即使知道這會使組織留下疤痕。他被允許這樣做,因為他的目的是保持身體的完整(在此例中是保持生命),而不是故意損壞皮膚。因為如果醫生能以任何方式避免損壞皮膚,他會這樣做,因為醫生是努力保持身體完整(健康),而不是破壞它或任其被破壞的人。同樣地,我們可以將神父視為努力保持靈魂健康,或在必要時使其恢復健康的醫生。

那麼,天主教徒被禁止做什麼呢?任何會偏離保持人體完整的事情——紋身、穿洞、烙印。這些都為自然律所禁止。做這些事情背後的意圖純粹是為了炫耀。炫耀什麼?以一種不自然的方式為了虛榮而炫耀我們的身體,並因此行為不端。世界上沒有人紋身後不希望別人或自己看著它。即使戴鼻環會使人更漂亮,這仍然是錯誤的,因為那樣我們就是讓目的來證明手段的正當性,而在這種情況下,目的就是偏離完整,而沒有努力保持身體不受損害。此外,這種讓人們穿洞(耳朵和鼻子)和紋身的「時尚」是從何時何地開始的?紋身主要是在太平洋戰區的世界大戰期間被引入西方文化的。男人們開始用各種墨水在身體上留下疤痕並稱之為「藝術」,這來自於異教的東方。女性穿耳洞也是在這個世紀才開始的。在此之前,天主教婦女做夢也不會想到為了虛榮而傷害自己的耳朵。她們忙於在靈性和身體上力求完整,不會做如此違背之事。她們試圖遠離這個世界的虛榮,而不是沉溺其中!但如同所有的罪,它通常從輕微的開始,然後逐漸升級,在不知不覺中,人已到了地獄的門口。一個人不會在某天醒來就成為一個惡毒的殺手。他首先是向一個小的憤怒誘惑屈服,然後是另一個,直到他犯下第一次謀殺。之後,他殺人就會容易得多,並成為一種習慣,因為他的良心被他過往的大罪所玷污。

這正是皮膚傷害「時尚」所發生的情況。它始於社會認為只有男人紋一個小紋身是可以接受的;這是微不足道的,看不出有什麼不對。然後發展到男人們讓自己的身體完全佈滿這種可憎之物。從那裡,魔鬼誘使女人相信:「好吧,既然男人們在這樣做,有什麼阻止你這樣做呢?」沒有任何東西阻止她們!紋身沒有什麼「男性化」可言;對男人來說,它與對女人一樣是野蠻的。相反的情況也發生在穿耳洞上。它始於認為女人穿耳洞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是「女性化」的。然後發展到允許男人戴「一隻耳環」,因為這很「酷」,而戴兩隻就像女孩。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虛假的藉口開始站不住腳(因為它們沒有邏輯),最終男人也開始兩隻耳朵都戴耳環。誰能抱怨呢?它又在哪裡停止呢?結論是,除非人們理解為什麼即使是渴望「最小的缺陷」也是錯誤的,否則它不會停止。今天,感謝印度教文化在美國的引入,我們可以看到男人和女人現在正在他們身體的其他部位穿洞,從眉毛到鼻子,甚至到難以啟齒的地方。一個穿耳洞或手臂有紋身的人,有什麼資格抱怨這些呢?他們會用什麼藉口呢?「哦,那太過分了!」過分什麼?那麼,是否存在一個正確或完美的數量?如果存在一個「完美」的數量,這是否意味著我們作為天主教徒應該把追求這種完美作為一種德行?這又歸結到:什麼的完美?人的完美嗎?當然,如前所述,這種身體傷害不能被視為人的完美,因為基督擁有一切的完美。誰敢說我們的主為了炫耀而故意傷害自己的皮膚,否則他就是褻瀆。

天主教徒如果真的能在行動前至少問自己以下一些問題,就能解決很多關於如何行動的困惑:

一位聖人會這樣做嗎?

如果我們的主或祂的聖母看到這個,我會感到尷尬嗎?

我真的在做我所做的一切,並在基督耶穌內嗎?

我所做的事,在基督宗教過去的每一個世紀中,會被接受嗎?

如果讓選擇,這會被認為是一種德行還是惡習?

我會允許我的家人、朋友或孩子也這樣做嗎?

大多數天主教徒會這樣做嗎?如果不會,為什麼不?

這樣做,我會是我天主教信仰的良好代表嗎?

在那些寬恕這種行為和那些不寬恕這種行為的人之間劃一條線,我會站在哪一邊?還有誰會在那邊?